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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毛氏首届宗亲联谊会纪要

常德毛氏首届宗亲联谊会纪要



第一篇:常德毛氏首届宗亲联谊会纪要

常德毛氏首届宗亲联谊会纪要

2015年2月8日

2015年2月7日上午,常德毛氏30多名宗亲欢聚常德市桃花源里酒店举行首届宗亲联谊会。湖南省知名作家、龙阳毛氏毛欣法宗亲主持会议,常德市文化产业促进会会长、桃花源里酒店董事长、龙阳毛氏毛健钧宗亲致辞,中华毛氏联谊研究会理事、中共常德市委原副秘书长、澧州毛氏毛先金宗亲就中华毛氏联谊研究情势、常德毛氏联谊研究近况以及成立宗亲联谊研究机构的基本思路,发表重要讲话。到会代表踊跃发言,意见高度一致。

一、积极赞赏国内毛氏文化研究及宗亲联谊活动

会议认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毛氏文化研究交流和宗亲联谊工作受到中华毛氏宗亲的广泛重视。全国性、行政区域性、族群聚落性、专业性的毛氏组织陆续成立。继2009年10月中华毛氏文化联谊研究会在浙江江山市成立后,2014年12月7日中华毛氏宗亲联谊会又在韶山成立。中华毛氏联谊研究会湖南娄底分会、湖南澧州毛氏研究联谊会等80多个地方性、聚落性毛氏组织也相继应运诞生。湖南省毛氏联谊研究会将于今年成立。续修合修毛氏族谱已成宗亲自觉行动,尤其是《中华毛氏通书》续集、《中华姓氏大典毛姓卷》《毛氏名人俊杰》《中华毛氏大联谱》等一批全局性、时代性的毛氏文化典籍正在编撰之中。复建、新建宗族祠堂方兴未艾,如温州平阳毛家处、湖北广水寿山等地规模较大、文化内涵深厚的毛氏祠堂,投入一般1000万元左右。

宗亲联谊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开展,仅中华毛氏联谊研究会就协助江山市举办了四届中国江山毛氏文化节。

二、充分肯定常德毛氏研究联谊工作

会议认为,10多年来,常德毛氏部分宗亲,以无私奉献精神默默无闻地为毛氏文化作出了贡献。

1、基本弄清了常德毛氏流布简况

常德市境内主要有澧州、龙阳、桃源三支毛姓。澧州毛氏于1143年从江西丰城县迁入澧州,陆续向澧县、津市市、临澧县、鼎城区、安乡县、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华容县、公安县、松滋县、石首市、建始县、巴东县等湘鄂边境20多个县(市、区)播迁繁衍,入常时间长,播迁广,已繁衍37代,有生丁3万多名。龙阳(汉寿县)毛氏和桃源毛氏于1404年分别自江西吉水迁入龙阳县。龙阳毛氏主要在汉寿县、鼎城区发展,已繁衍25代,生丁3000多名;桃源毛氏主要在桃源县境发展,已繁衍25代,生丁5000多名。

2、续修合修族谱已近尾声

从1996年开始,先后有龙阳毛氏、武陵毛氏、桃源毛氏、子良坪毛氏、澧州毛氏续修或合修族谱。龙阳毛氏从1691年至1997年六修族谱,2014年又启动七修。桃源毛氏从1821年至2003年七修族谱。澧州毛氏族谱始修于1374年,至2014年4月合谱续修,前后六修族谱。澧州毛氏支族武陵毛氏于1999年至2005年完成《武陵三修族谱》,澧州毛氏子良坪支族《毛氏族谱》2007年续修。澧州毛氏族谱分别被国家图书馆、上海市图书馆、湖南省图书馆、常德市图书馆和常德市档案馆、澧县档案馆、津市档案馆收藏。;安乡毛氏正在筹备续修。澧州毛氏成立了澧州毛氏联谊研究会。龙阳毛氏一直延续完善族长制度。毛学兵、毛明星父子投资1000多万元建成金龟堂毛氏文化园。

3、适当开展文化交流和宗亲联谊活动

为提高常德毛氏知名度,先后受邀参加浙江江山、江西吉水、河北鸡泽、湖南韶山等全国性、区域性毛氏文化研究联谊活动;克服困难热情接待中华毛氏联谊研究会、湖北枝江毛氏、江西吉水毛氏、河南太和毛氏、韶山毛氏和中华毛氏宗亲联谊会等全国性、区域性毛氏组织和宗亲来常德考察联谊。澧州毛氏组织了江西丰城、龙阳毛氏等组织了吉水寻根联谊活动。

在常德毛氏文化研究交流和宗亲联谊活动中,毛欣法父子、毛学兵夫妇、毛祖海父子、毛芳银父子、毛先葵、毛恩友、毛建钧、毛席保、毛仿成、毛练清、毛宴初、毛文清(石门)、毛绍业、毛自银、毛士堂、毛先金等宗亲以无私奉献精神作出了突出贡献。后者居上的澧州毛氏完成湘鄂边毛氏联谱,仅2014年就办了10件大事。三、一致同意常德毛氏组织的基本构想 会议认为,比较活跃的常德毛氏文化研究联谊活动,一直处于分散状态,市内宗亲没有联谊活动,相应建立一个毛氏组织,显得很有必要,而且时机基本成熟。应紧跟全国毛氏组织发展形势,及早成立的常德毛氏联谊研究会,并分别为中华毛氏联谊研究会常德分会和中华毛氏宗亲联谊会常德分会。

1、宗旨:该会是由常德市毛姓宗亲和毛氏文化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集学习、研究、交流、慈善、服务等于一体,代表常德市广大毛姓宗亲意愿而成立的社会群众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和组织毛姓宗亲,促进宗亲联谊,弘扬毛氏文化,组织帮困助学,谋求和谐发展,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贡献。

2、任务:1)研究毛氏文化,编纂《常德毛氏志》和《常德毛氏联谊研究》年刊,督办协调续修毛氏族谱,指导有条件的支族复建祠堂;2)开展毛氏宗亲联谊、合作交流活动;3)传承家风,在宗亲中开展帮困助学、褒扬先进等活动;4)承办和落实各分会的各项工作;5)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3、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推选理事若干名,理事会推选名誉会长若干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名,副会长兼秘书长,聘请顾问若干名。理事会设秘书处,处理会务日常工作。

4、经费:经费来源为宗亲捐赠、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5、筹备:由毛建钧、毛学兵、毛欣法、毛光红、毛先金为发起人,并组织专门班子,从2015年2月开始筹备:草拟方案、章程;广泛联络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知名宗亲、毛氏文化研究爱好者和突出贡献者;成立大会各项准备工作。

争取在2015年4月召开成立大会。记录:毛钦红 出席:

毛建钧、毛恩友、毛学斌、毛新云、毛泽陆、毛远征、毛国平、毛振华、毛欣法、毛先金、毛绍业、毛席保、毛卫华、毛光红、毛自银、毛访成、毛练清、毛宴初、毛远喜、毛耀强、毛耀兵、毛海波、毛章槐、毛金国、毛华灯、毛益远、毛小韩、毛晶。

第二篇:熊氏宗亲联谊会简介

熊氏宗亲(广东)联谊会,成立于2015年3月28日,由我族热心人士熊兴甫宗亲倡议发起,全国众多热心宗亲组成。选举十八位长期致力于宗亲公益事业的宗亲理事。现有会员100多人。

熊氏宗亲(广东)联谊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各分会负责人两名

熊氏宗亲(广东)联谊会会员长活跃在各行各业,在不同领域、社交圈及各地熊氏宗亲有着广泛的联系和友好关系,对国内熊氏宗族分布,族谱情况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在济困助学,探索楚熊文化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和实践经验,是我宗族间的诚信互动平台和资源宝库。

熊氏宗亲(广东)联谊会利用会员在各地分布覆盖的优势,促进宗亲互动交流,拓展楚熊文化、族谱修订、寻根问祖、商务交流等各方面的合作,为实施全国统谱愿景战略服务。我会成员中的会计师、律师等各专业人士向熊氏宗亲个人及企业提供高层次的咨询顾问服务。

我会本着“加强宗亲沟通交流,增进宗亲友谊,打造宗亲合作互信平台”的宗旨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面向全国,惠及宗亲”的精神,迄今成功地召开了一届熊氏宗亲(广东)联谊会会员代表大会,成功兴办了“粤东分会园州镇聚会”大型联谊活动。联谊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信守社会道德风尚,倡导尊老爱幼传统理念,更致力为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为便于服务,提供信息,联谊会下设“财务咨询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向宗亲企业、及个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熊氏宗亲(广东)联谊会将本着办会宗旨,积极促进宗亲交流,服务宗亲需要,为考察研究熊氏起源、荆楚文化、迁徙历史、分布地域、宗亲敬老、助学活动等贡献本会绵薄之力。熊氏宗亲(广东)联谊会愿与国内各地宗亲一道加强合作,携手共进。

联谊会简介

中华文化联谊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文化部文化联谊会”,1990年更名为“中华文化联谊会”。

中华文化联谊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由文化部领导兼任,副会长由文化部港澳台司领导兼任。理事会由海内外文化艺术界学者、专家,文化学术机构、社会文化团体负责人以及从事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文化机构负责人组成,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广泛的代表性。本会宗旨是:团结海峡两岸及海内外文化界人士,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此,本会同海峡两岸和海内外文化界人士保持着广泛的接触和密切的联系,并受文化部委托承办两岸文化交流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两岸文化交流活动。

在文化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本会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地策划、组织和举办了近百起艺术表演、艺术展览、学术研讨、文化联谊以及文化界人士互访等文化交流活动,在海峡两岸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已成为联结海峡两岸的文化桥梁和纽带。今后,本会将与海峡两岸和海内外文化艺术团体、文化界人士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共襄弘扬中华文化的盛举。

中国前外交官联谊会(Association of Former Diplomats of China-AFDC)成立于1995年,由我国外交部前部领导、离退休的驻外大使、参赞等各级外交官组成。聘请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原国务委员唐家璇和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胡启立为特邀高级顾问。聘请十余位政府高官和知名企业家为特邀理事。现有会员2500多人。联谊会是经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民间社会团体。2006年7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正式批准中国前外交官联谊会为享有特殊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NGO)。

中国前外交官联谊会会员曾长期在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馆、领馆和国际机构任职,与国内外政界、经贸界、文教科技界、社会名流、社会团体以及国际组织等,有着广泛的联系和友好关系,对各国国情以及国际和地区形势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在错综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和实践经验,是我国重要的外交人才资源宝库。

中国前外交官联谊会利用会员的外交资源优势,促进国内外交流,拓展经贸、科技、文教等各领域的互利合作,为实施我国“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战略服务。我会高级外交官在上述领域发挥高层次的咨询顾问作用。我会本着“开展交流、增进了解、发展友谊、推进合作”的精神,迄今成功地举办了九届“外交官之春”大型联谊活动,国家领导人、外交、发改委、商务等主管部长、驻华使节和企业家出席,同时以联谊会为平台,举办“中外经贸合作论坛”,融入经贸交流的内容。“外交官之春”已成为京城外交界具有重要影响的盛会。我会还同驻华使馆、联合国组织驻京代表机构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共同举办论坛、义卖等形式的活动。联谊会妇女工作组以其女外交官的优势,开展各种造福于妇女、儿童、环保、扶贫、助学、赈灾等活动,为国内和国际公益事业献爱心,做贡献。联谊会发扬我国外交人员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的优良传统,宣传我国改革开放,和平发展,创建和谐社会的巨大成就,宣传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致力于提高国内公众对国际形势和事关我国重大国际问题的认识和了解,推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为祖国统一大业和振兴中华尽力。联谊会还发挥民间外交特点,开展国际交流和联合国非政府组织系统的活动,促进同各国人民友好关系,为构建和谐世界作出努力。

为了跟踪世界动荡起伏的能源形势,研究我国面对的能源问题,为我国能源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联谊会设立了“中外能源合作智库”,聘请我前驻世界多个主要产油国的大使为理事,由吉佩定会长出任理事长。

为便于服务,提供信息,进行牵线搭桥,构建内外交流平台,联谊会下设“北京五洲金桥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内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及其他实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接受外国政府、公司、企业开拓中国市场、寻找合作伙伴的服务需求。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当前我国正处于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实力迅速增长,举国上下努力创建和谐社会。中国前外交官联谊会将本着办会宗旨,积极促进友好交流,服务经济建设,为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贡献本会绵薄之力。中国前外交官联谊会愿与国内外各界朋友一道加强合作,携手共进。

联谊会简介

中华文化联谊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文化部文化联谊会”,1990年更名为“中华文化联谊会”。

中华文化联谊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由文化部领导兼任,副会长由文化部港澳台司领导兼任。理事会由海内外文化艺术界学者、专家,文化学术机构、社会文化团体负责人以及从事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文化机构负责人组成,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广泛的代表性。本会宗旨是:团结海峡两岸及海内外文化界人士,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此,本会同海峡两岸和海内外文化界人士保持着广泛的接触和密切的联系,并受文化部委托承办两岸文化交流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两岸文化交流活动。

在文化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本会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地策划、组织和举办了近百起艺术表演、艺术展览、学术研讨、文化联谊以及文化界人士互访等文化交流活动,在海峡两岸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已成为联结海峡两岸的文化桥梁和纽带。今后,本会将与海峡两岸和海内外文化艺术团体、文化界人士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共襄弘扬中华文化的盛举。

第三篇:毕节史氏宗亲联谊会致辞

毕节史氏宗亲联谊会致辞

史胜

各位长辈,各位族贤,各位宗亲大家好!

今天是个吉祥的日子,是值得纪念的日子!今天毕节史姓宗亲联谊会二次召开!历史又一次见证了这一时刻,也将记载这一时刻--2015年4月18日。同时,今天也将记载为宗亲联谊会组建做出贡献和努力的创始者,因为有了你们的开始才会有今天和今后的发展。从此,在毕节史姓有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大家庭,有了一个能够联系族情,能够寻根觅祖,能够互帮互助,能够共同发展的平台。这是一个良好的起点,也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缅怀先祖、奋发图强,这是对我们整个毕节史姓宗亲一个共同的家族梦。对我们整个家族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和谐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意义重大。

此时此刻,我非常高兴,也非常激动。值此,请让我代表史姓一员向各位宗亲问好,同时,感谢各位族贤的慷慨解囊并致以诚挚的敬意。但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问题还是资金不足,活动经费十分困难。其次,热心宗族事务的人不多,年轻人都有各自事业又多不愿做只有奉献没有经济回报的事,组织机构偏而不全,严重制约各项工作的推进。要想今后长远发展,得建好组织机构,发展和壮大队伍。都要把领导班子配备放在首位,只有强有力的班子,才能带好队伍,才具有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我们应着眼长远,对哪些热心家族事务,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经济基础,具有奉献精神的人才,尽快吸收到队伍里来,让他们轻装上阵,放开手脚,施展才能,酿成了“事事有人办,人人尽心力”的氛围,使之机构具有生机和活力。尽心尽力办好我们史氏家族每件事情。希望整个毕节宗亲与各地宗亲加强联系,让我们的影响力越来越广,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创造的财富越来越多。

祝各位宗亲身体健康、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2015年4月18日

第四篇:安氏宗亲联谊会闭幕词

安氏宗亲联谊会闭幕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宗亲: 大家好!

岁月如梭恨见晚,今天我们又相会!

在此,我代表赤峰安氏宗亲联谊会对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和各位宗亲对安氏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大家还沉浸在新春的快乐和幸福中时,我们赤峰安氏家族又迎来了安氏赤峰市宗亲联谊会召开的大事,在此让我们真诚地感谢为此次宗亲联谊会召开提供过帮助和支持的人们,在此我们表示忠心感谢。此次赤峰宗亲联谊会得以召开,我们应特别感谢xxx、xxx、xxx 的几位宗亲的辛勤工作。在筹备过程中,他们出钱出力,为宗亲联谊会活动到处奔走,付出了艰辛的劳动。

今天的联谊大会,隆重而又热烈,简短而又丰富,会议开的很成功,增进了宗亲之间的亲情、友情,促进了各地宗亲的大团结,也推动了安氏文化的共同探讨、研究与交流。通过此次宗亲联谊会安氏家族获得了宝贵的家族联谊活动经验,会上提出了“弘扬安氏精神,加强联谊交流,推动安氏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工作要求,承望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办好下一届安氏家族联谊活动。在安氏家族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宗亲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宗亲的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更加美好的未来。

此次安氏宗亲联谊会活动,是我们赤峰安氏家族的一件大事。从此我们赤峰安氏有了一个联系的中心和纽带。我们希望借此把我们赤峰所有的安氏族人团结起来,为开创我们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奋斗。

安姓是中国最古老的姓氏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大量的史书记载表明,安氏是黄帝轩辕的后裔。无论在哪个时代我们安氏家族都涌现出了许多杰出的人物。历史已成过去,但它突显了我们先辈的卓越智慧。作为安姓子孙,我们深受鼓舞。

在历史的变迁中,我的祖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由于多次迁徙,赤峰安氏大多家谱已遗失,来龙去脉早已不清楚,这不禁让人有些遗憾。因此重修家谱已势在必行,这也是我们此次召开安氏赤峰市宗亲联谊会的重要目的之一。当前,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作为安姓子孙,必须团结起来,为我们家族的繁荣做点事。召开安氏赤峰市宗亲联谊会的目地:

一、是重修家谱;

二、是加强信息交流;

三、是在家族中开展扶贫济困,这些都是很有意义的。

各位领导、宗亲、各位嘉宾,祖国昌盛,国力富强,人民富裕,为新时期弘扬安氏文化和促进宗亲事业发展铸就了先决条件,我们要围绕本次大会的既定目标以饱满的热情,主人翁的态度,投身到安氏宗亲联谊会的各项活动中去,为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和谐文明,为家庭幸福美满,扬帆奋进!

再次感谢各位领导、来宾和宗亲的关心、支持!现在,我宣布赤峰安氏宗亲联谊会胜利闭幕!二〇一六年二月 日

第五篇:平和县蔡氏宗亲联谊会章程

平和县蔡氏宗亲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平和县蔡氏宗亲联谊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继承祖先功德;发扬优良传统;联络敦睦宗亲情谊。以祖籍为依托,以本会为平台,团结一致、内外联盟,开拓进取、共谋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条本会性质:本会是由平和县蔡氏宗亲自愿组成的一个群团组织,以发扬蔡氏宗亲文化和振兴蔡氏宗脉,共谋发展经济为目的。

第四条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开展一切活动必须是合法的。

第五条本会会址:坑里村村址。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会员条件: 凡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蔡氏宗亲(不分性别、籍贯),赞成本会宗旨,热心宗亲事业,自愿遵守本会章程,且品行端正者,均为本会自然人会员。

第七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及时自愿交纳会费,积极捐赠款物。

(五)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六)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有关会议;

(三)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和建议权;

(四)对本会财务开支有公开了解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选择。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

(二)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三)选举和罢免宗亲会成员;

(四)审议宗亲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

(六)决定本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宗亲会员代表大会须有60﹪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本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理事若干十名,其成员由本会会员民主协商推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领导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六)决定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制定工作计划;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的职权:

(一)会长的职权:

(1)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2)主持宗亲会日常工作;

(3)召开和主持宗亲会会议;

(4)执行宗亲会员代表大会、宗亲会常务会议、宗亲会会长会议决议;

(5)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二)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的职权;

(1)协助会长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负责乡镇、村宗亲工作;

(3)提名各乡镇、村宗亲负责人,交会长会议决定;

(4)处理分管其它日常事务。

(三)监事长的职权:

(1)协助会长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监督宗亲会财务收支及各部之工作;

(3)代表本会签署审计文件。

第十五条被选当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本会做贡献,在经济上、精神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每年开会前缴交;

(二)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业自愿捐赠和赞助;

(三)其他社会赞助;

(四)利息计收。

第十七条本会经费属本会全体会员所有,用于会务、活动、捐资助学、扶贫济团、祖庙修建及其它基本费用等支出。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监制。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于2010年3月15日会员大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第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会的蔡氏宗亲联谊会。

《平和县蔡氏宗亲联谊会章程》

实 施 细 则

根据《平和县蔡氏宗亲联谊会章程》条款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联谊会以家庭(兄弟未分家的,视同一家庭)为会员单位,每户家庭推选一名具有代表性的成员参加本会,即成为本会的会员。

第二条会员要求加入联谊会时,向理事会秘书处报名,并提供相关信息,由秘书处登记造册。

第三条会员所交的年会费不设定金额,但必须自觉缴纳,多缴不限。

第四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定于公历00月(具体时间以理事会秘书处的通知为准)。会员大会须有会前登记在册2/3以上的会员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二次,分别于公历00月、00月召开(具体时间以理事会秘书处通知为准)。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社会和乡亲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特别热心联谊会工作,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较强;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可以设常务副理事长一名,由理事长从副理事长成员中选任。

第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

(二)组织日常工作,实施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联谊会与政府机构和其他社团组织联系;

(四)努力增强联谊会的影响力。

第九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处在理事长领导下,由

秘书长主持处理联谊会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由理事会在理事会成员中选任。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实施工作计划;

(三)与会员进行联系,为会员提供具体的服务;

(四)负责会员大会、理事会等相关会议会务和活动安排;

(五)管理好联谊会的资金和资产,受理事会委托向会员大会作资金收支情况报告

第十条理事会设立财务组,挂靠秘书处,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人员由理事会在理事会成员中推选。财务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遵照国家财经法规,负责联谊会财务核算;

(二)编制财务预算与决算;

(三)收纳会费及赞助收入。

第十一条理事会设立办事联络组若干个,指定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目前暂设四个联络组。联络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通知会员参加会员大会;

(二)通知理事会参加理事会;

(三)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反映会员的要求和建议;

(四)传达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第十二条加强财务管理,本着“增收节支,严密监管”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

(一)联谊会应在银行设立资金专户,所有资金收入一律存入银行专户,由理事长、会计、出纳共同负责监管。需要取款时,必须同时出具上述三人的有效证件。

(二)报销手续。经办人员需经理事长或秘书长同意后方可开支。报销时须持发票或比较规范的收据,由经办人员或当事人、秘书处签字和证明,经理事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为了方便资金使用,出纳员可预留备用金人民币2000元。

(四)实行财务公开,每年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办乡亲办实事办好事

(一)乡亲子女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成绩能被录取并就读本

一、本二的,分别

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1200元,以资鼓励。特别优秀的考生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另行奖励。

(二)会员家庭有丧事的,理事会派代表参加悼念仪式,并献花圈一个,赠纸仪钱人民币510元,以示慰藉。亡故对象为会员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及本人。

(三)会员家庭因天灾人祸,经济特别困难的,经理事会研究给予适当的救济,以示关怀。

(四)以上捐资助学、奔丧慰藉、扶贫济困、尊老敬老对像由会员本人、亲属,或各办事联络组报理事会后,统一由秘书处负责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细则于2010年3月15日理事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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