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袁贵仁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不松懈不动摇 全力以赴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今天,教育部在这里召开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当前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全面部署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刚才,蕙青同志宣读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5个单位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别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几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早动手、早部署,切实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认真总结2009年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2010年的工作,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克服了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52万人。在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和就业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地和各高校超常规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和就业人数的继续增长。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首位。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性,并深入有关省市、高校视察,鼓励广大毕业生到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发挥才干;要求各地和高校大力开展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掌握信息,疏通就业渠道,加强困难群体帮扶,使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年初,国务院先后召开常务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出台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大政策,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
(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强力推动、全社会大力支持,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央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共同促进毕业生就业,形成了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地党委、政府以空前力度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的配套措施,全力抓好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关社会团体和用人单位主动出项目、出资金、出岗位,为促进毕业生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教育系统勇挑重担、全力以赴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成立了以陈希同志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非常时期、非常决心、非常举措”的工作要求,牵头制定出台了落实国办文件精神的19个文件,包括九大方面、70多条新的政策措施;与往年相比,今年出台的政策文件之多、涉及方面之宽、措施力度之大、惠及学生之广都前所未有。
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承担了最主要、最直接的责任,在落实 “一把手”工程,出台配套政策,狠抓政策落实,千方百计开拓就业市场等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进一步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了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四)应对危机、促进就业、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制度创新。一方面着力解决大学生就业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以应对危机为契机,着眼长远,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制度改革与创新。一是以启动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一支以合同制管理为基本模式的专职科研队伍。这是温总理在北航视察的时候提出来的,无论是对于学校的科研还是学生的就业都是有利的。二是以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和培养模式改革。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大规模地调整研究生专业结构,更多地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三是以积极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为着力点,推动高等教育适应现代服务业需要,强化实践教学。四是通过建立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基本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入伍的规模,加快推进我军现代化建设。这是我国第一次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我国军队建设上的重大举措。五是以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契机,创新农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六是巩固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通过以上六项措施,直接解决70多万名应届毕业生就业,并在制度改革和创新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具有深远意义。
同志们,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之所以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取得积极进展,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得益于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作为、深入挖潜和狠抓各项政策落实;得益于教育系统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真抓实干和全力推动;得益于社会各界对毕业生就业的鼎力支持和倾情相助。借此机会,我代表教育部,向辛勤奋斗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上呈现企稳向好的势头,但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据有关方面预测,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还将延续,我国宏观就业形势仍很严峻。同时,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0余万人,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更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高校毕业生就业牵涉到很多方面,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怎么看待高等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关系到怎么看待近些年来高等教育的工作以及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等等。为提早谋划好、部署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力争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通知》对做好2010年的工作提出了八方面要求,我想借此机会,着重强调以下六点。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首位”的重要决策,充分体现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所具有的战略性和全局性意义。对此我们要准确把握,深刻领会。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今后我国要加快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高等学校要适应和服务于这一转变,把各类人才及时输送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持。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教育为人民服务,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迫切需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在600多万大学生身上,寄托着600多万乃至上千万个家庭的殷切希望。做好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就是我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表现。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高等教育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毕业生就业状况,事实说明,如果一所学校的毕业生多数难以就业,就不能说这所学校的教育质量是高的。人民群众也不会认同、不会选择这样的高校,从而这样的高校也就不可能科学发展。四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高校毕业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知识层次高、活动能力强、社会影响大,能否使他们较好地实现就业,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
(二)巩固和完善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一是进一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中央项目的规模;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实施地方“特岗计划”。二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三是要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这是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事情,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及早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将国家和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及早传达到毕业班学生,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人数比2009年有较大增长。四是各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出台鼓励毕业生下基层的新政策。积极协调当地财政等部门加快制定地方性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要统筹研究为农村基层输送大学生的招生、培养和就业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并尽快完善相关政策。五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辟新的基层就业领域,特别是充分考虑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作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
(三)加强创业教育,优化政策环境,力争实现2010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在全国就业群体中,高校毕业生无疑最具有创业的潜在优势。各地和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有关要求,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努力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要大力加强创业教育,一方面积极探索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把创业教育作为就业指导课程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要积极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二是积极出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新政策。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力争出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并在工商注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简化程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方便。三是要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新的支撑平台。各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扶持大学生创业。各高等学校也要积极整合资源,特别注重依托大学科技园等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教育培训、配备创业导师,在场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动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今后一个时期,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在于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一是要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应努力满足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行业、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地方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要重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需要服务;高职院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为行业企业的生产和服务一线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各类院校都要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二是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和专业结构。2010年将加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启动研究生、本专科生专业目录和专业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各省级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也要加大人才类型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入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需求的规律性研究,对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要采取措施予以调整。三是要大力开展就业实习实训,建立稳定的、能满足教学和就业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高等职业院校要全面推进“双证书”制度和“订单式”培养,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半年的顶岗实习时间,也就是刚才发言同志讲的加快实现从“学生”到“员工”的转变。四是要进一步把就业状况与办学评估、经费投入、领导班子考核等适度挂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对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教学评估中,要进一步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
(五)全面加强就业指导,努力把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一是要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积极开拓就业市场。要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及校友等资源,为毕业生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信息;2010年教育系统举办的网络和现场招聘会场次和岗位数要比2009年有明显的增长。二是要普遍开设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课程,积极创造条件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的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要摸清底数,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的重要决策,深入研究2010年毕业生就业的新情况,提出新举措,明确新要求,并全力抓好落实。一是要继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积极开辟新的就业渠道。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要把就业工作作为高校发展的大事来抓;要全员动员,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制。二是要加强就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强化职责,分片包点,深入高校,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学校加强督促和分类指导,推进政策和工作的落实。三是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要把新闻宣传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新闻媒体作为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力量,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积极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要高度关注舆情动态,保持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2009年我们以应对危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及相关制度的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篇:袁贵仁部长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袁贵仁部长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精神,部署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
4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对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4月5日,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深刻阐述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并对机关党组织、高等学校党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党组织开展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6日下午,中组部、中宣部联合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李源潮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握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借鉴学习实践活动经验,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5月7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对做好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进一步动员部署,强调要把党委领导与系统指导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根据中央精神,为加强对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教育部党组成立了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对开展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各学校在地方党委和教育部门的组织领导下,正在按照教育部党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局良好、顺利推进。
下面,我就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再强调以下四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承担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要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工作创新,统筹抓好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重要举措。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解决制约科学发展、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来之不易的成果,落实后续整改任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一些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涉及体制机制转变等深层次矛盾,需要加倍努力才能逐步得到解决。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继学习实践活动之后开展的又一项重大政治活动,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的经常性工作,是对党内集中教育的有机衔接。搞好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兑现对群众作出的承诺;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把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
第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关于教育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抓手,是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待党中央审议后将启动实施,教育事业将进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规划纲要是大家投入了很多力量、付出了很大精力进行顶层设计,描绘的发展蓝图,今后需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投入更多的力量、付出更大的精力,开拓进取,不懈努力,来实现这一蓝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当前,教育事业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能否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成功应对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能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好地把中央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保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第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近年来,在中央和各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活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党建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缺乏作用发挥的有效载体;一些学校领导班子谋划科学发展的能力、解决复杂矛盾的水平还不够高;一些党员学先进、赶先进、争做先进的动力还不足,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创新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发挥作用的实践载体,建立健全发挥作用的动力机制,更好地实现以科学理论指导基层党建、以科学制度保障基层党建,以科学方法推进基层党建。
二、领会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活动主题、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一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从教育工作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发布实施,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中建功立业,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二要准确把握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关键是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的活动目标。一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育人为本,推进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当先锋、作表率。二是在促进校园和谐上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做好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校园安全和学校稳定。三是在服务广大师生上取得新进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多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紧密结合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际,明确任务、找准位置、履行职责,把党建工作渗透到服务教学、科研和育人的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和师生关系,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教师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四是在加强基层组织上取得新突破。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创新活动方式,激发党员队伍活力;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三要准确把握主要内容。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中央明确指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基础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及党员的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做到简便可行、好记好评。要把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贯穿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过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推动,使之成为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有机融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整体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载体。
三、分类指导,认真谋划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但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阶段,科学发展面临的任务有所不同。因此,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直属机关4个类别,分别制定并于会后印发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第一,高等学校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高校党的建设提出的要求,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高等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功能,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师生心理疏导、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将于近期以中央名义下发,各高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使《条例》的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和重点产业升级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加强学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产业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和养成良好习惯,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中,普通高中党组织还要围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完善学生支部建设,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和自强自立的能力,服务学生未来发展等方面开展活动;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还要围绕培养学生后备党员,加强团队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开展活动。
第四,部直属机关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和谐机关。要以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建一流业绩为目标,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党性、品德、作风、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执政能力,做好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和谐机关。
这里还要特别强调两点,一是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建立健全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近年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党组织负责人得到了充实提高,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持续保持了安全稳定。但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民办学校党组织还没有完全做到全覆盖,一些民办学校党组织和行政、董事会的职能职责不清,致使党组织负责人不能有效开展工作,党组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部分民办学校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相对落后等。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民办学校要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努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民办学校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二是民族地区学校和民族院校党组织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关心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对待,行动上积极主动,务求圆满完成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任务。
一是落实好责任。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部机关创先争优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加强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通过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制度、深入各学校开展调研督导、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等形式加强分类指导。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整体谋划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党建工作组织员、离退休老党员等群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是掌握好进度。自2010年5月至2012年“七一”前,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要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七一”前,要在搞好动员基础上,围绕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并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各级党组织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从明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活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来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各学校要在党的关系所在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好各阶段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是基层党建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在借鉴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经验的同时,要注意与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的区别。既要避免一阵风,也不能抓抓停停、松松散散,要符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接受程度,结合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营造好氛围。要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充分运用专题网站、校园广播电视、校报专栏、专题论坛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选树党员身边的典型人物,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引导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同志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流程:
(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省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5)其他补充协议。
主要条款: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以如实向乙方介绍情况,同意到乙方工作,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以如实向甲方介绍情况,经了解,同意接受甲方,并负责有关接受手续。
(3)丙方经审议,同意甲方到乙方工作,负责列入就业建议计划和派遣。
(4)甲、乙、丙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明确,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三方中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征得另外两方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7)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或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流程图
订立的原则:
是指三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订立的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应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繁琐,比较具体,有时很难明确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比如: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他单位。又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单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在这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的详细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无效协议: 概念:
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例子:
1、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同意视为无效。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不予认可。
2、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解除: 概念:
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步骤:
1、到原签协议书的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就业办公室。
3、就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毕业生违约责任及后果 定义: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意义: 概述:
就业协议作为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之间三方的一份意向性协议,不仅能为毕业生解决工作问题,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能够从不同学校找到合适、优秀的毕业生。
具体作用:
第一、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的内容等。当发现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特别是出现对维护毕业生权益不利的情况时,毕业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生效的就业协议,制定新的劳动合同,使其内容符合就业协议。
第二、保障用人单位能方便地直接从学校方面调出该毕业生真实的档案、资料。令用人单位能够方便,清楚了解毕业生真实情况。
注意事项:
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改派:
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办理调整手续,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6月20日。
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A、原就业报到证;
B、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C、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D、改派申请表。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向就业办公室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就业办公室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到省教育厅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就业办公室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补办《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就业办公室,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
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 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原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 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再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 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 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第四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编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乔布斯
用人单位杭州阿里巴巴有限公司
学校名称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第五篇:袁贵仁 在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袁贵仁 在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扎扎实实推进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
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都对教育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这次教育工作会议上,刘延东国务委员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2011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11年,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努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
(一)全面部署学前教育
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一是明确发展思路。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在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提出了10条重大政策措施。二是制定推进方案。国务院召开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十条”进行专门部署。各省(区、市)均以县为单位编制了三年行动计划。三是启动重大项目。为支撑三年行动计划,设计8个重大项目,全方位推动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视的程度、财政投入的力度、政策出台的密度、普惠性资源增加的速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二)全面完成“两基”国检
2011年,完成对西藏、青海、甘肃、四川4个省区的“两基”国检,标志着我国全面实现“两基”目标。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完成这一历史性任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教育系统呕心沥血,教育督导队伍尽职尽责,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实现全面普及目标后,义务教育重点任务转向均衡发展。2011年,按照“一省一案”模式,教育部与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构建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的机制,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三)深度构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以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为目标,推动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一是大力推进行业指导制度化。与10多个行业举办对话活动,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二是推广建立集团化办学机制。发挥政府、行业的作用和企业、院校的优势,实现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紧密衔接,成立行业性职教集团近500个。三是健全产教协作机制。以行业部门、组织和大型企业为依托,推进专业设置、课程标准、教材开发、实训基地和教师培训等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支持900多所高等职业院校在行业指导下以校企合作机制建设为重点深化专业改革。四是完善合作办赛机制。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行业牵头设计和企业参与实施的赛项均达95%以上。职业教育发展呈现多元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合作推进的良好态势。
(四)整体谋划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学习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4月24日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调研、系统设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大政策措施。一是明确新思路。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两个主文件和一系列相关文件。二是建立新机制。探索建立协同创新体制,进一步破除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体制壁垒,推动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紧密结合。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批复一批学校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硕士、博士项目试点单位,其中包括5所民办高校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三是探索新模式。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四是出台新举措。改进教学评估,39所“985工程”高校第一次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印发了《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首批课程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召开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实施新一轮“繁荣计划”。启动实施“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修订完善本科专业目录和管理规定。
(五)系统构建支持民族教育发展新机制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协商沟通、省部之间协调指导的工作机制。印发支持西藏及四省藏区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召开工作会议。二是建立双语教育体制。全面部署双语教育工作,初步建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相互协调的双语教育体制。三是创新对口支援机制。启动实施新一轮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采用团队式对口支援新模式支援西藏、新疆高校建设,将西藏和新疆所有高校纳入对口支援范围。四是创新民族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招生计划宏观调控作用,在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上,向民族地区高校和民族院校倾斜。加大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力度,形成了内地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体系。
(六)着手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
一是系统构建教师专业标准。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二是严把教师准入标准。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出台教师资格考试指导意见和定期注册试行办法,率先在浙江、湖北两省进行试点。三是完善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制度。做好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10597人全部到中小学任教。研究制定《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将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职务的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近百个地级市。四是制定师德规范。推动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五是加强教育人才工作。积极参加国家“千人计划”,做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工作。颁布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召开全国教育人才工作会议。
(七)初步建立完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到2011年,我国建立起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较为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一是扩大资助范围。学前教育从去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予以奖补。开始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每生每年1500元,惠及482万名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提高资助标准。“一补”标准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三是延伸资助领域。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1年秋季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展开试点,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覆盖680个县,惠及约2600万学生。
(八)健全落实4%目标的政策框架
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是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各级政府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安排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二是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出台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三是形成了教育投入的分解落实机制。配合财政部门,参照分类核定各省财政教育支出目标比例的做法,初步测算和核定省域范围内各市县财政教育支出目标比例,形成分解落实机制。四是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总要求。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监管,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九)有序启动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一是国家层面的重大改革有序推进。国家教改领导小组确定的20项重大改革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在17所高校设立试点学院。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文件。二是改革试点全部启动。各地各校承担的425项改革试点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措施、配套政策、保障条件及实施进度。各地各校还根据自身实际,自主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改革探索。三是以开放促改革。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批准华东师范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合作成立上海纽约大学、温州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合作成立温州肯恩大学。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规模。新建孔子学院36所,中小学孔子课堂131个。目前,已在10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358所孔子学院和500个孔子课堂。
(十)创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活动和重要纪念日,创新工作形式,加强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围绕建党90周年,开展“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教育。二是制定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和举措,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指导纲要》,召开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三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回信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经验交流会。四是在钱学森诞辰100周年之际,主办“人民科学家钱学森”事迹展览,办好钱学森图书馆开馆仪式,召开教育系统学习钱学森先进事迹座谈会,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过去一年中,教育改革发展的其他各个方面工作都得到了有效推进。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集中连片特困扶贫攻坚地区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召开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30周年纪念大会,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继续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编制完成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10个教育规划纲要的专题规划。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工作中还有许多欠缺和不足,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距离:一是进展不平衡,各地各校在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认识和推进力度上还有较大差异。二是效果还不显著,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三是改革还不深入,一些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待进一步突破。四是保障还不到位,实现4%的目标、提高教师队伍水平等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我们要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把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工作推向前进。
二、2012年的重点任务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2012年教育工作总的考虑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维护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一是切实加强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落实第20次全国高校党建会精神,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切实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发布实施《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改进青年教师工作指导意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保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切实加强改进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构建目标明确、内容科学、结构合理、学段衔接、循序渐进的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教材体系。认真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编写工作。制定印发《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推进中小学生课程教材改革,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研究出台治理教辅材料散滥意见。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启动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大学精神内涵和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研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高校校园文化创新项目,加强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做好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骨干示范培训。
三是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全面分析把握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逐一落实工作措施、责任分工、进度要求。强化学校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校车安全法规和管理制度,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孩子上下学安全。
(二)认真做好教育经费科学使用监管工作
一是推动落实好各项投入政策。配合财政部对投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析。二是完善经费分配制度。新增教育经费要重点用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三是加强经费监管。修订学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内部财务管理。完善高校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检查监督办法,对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学校经费收支安排、重要事项经费都要以多种方式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一是推进重大改革项目。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问题。出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探索完善促进独立学院发展的有效方式。以制定大学章程为抓手,推进高等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管理,推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下放和取消一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教育立法进程,抓紧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学校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强化监测评估,加强督导问责,推进管办评分离。
二是加强改革试点指导。按照425个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进行评估。采取部省共建、部部共建、部门联合审批、上下联动审批等形式,建立改革试点重大政策突破工作机制,保护改革积极性。
三是推广试点成功经验。针对改革的重点领域,选择成功的地方和学校,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报道,逐步把改革引向深入。各地各校也要通过推进会、现场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交流,推广经验。
四是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着力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准入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创新和发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模式,扩大政府奖学金名额。鼓励高校吸引更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来华工作。发挥孔子学院综合文化交流平台的作用,办好网络孔子学院。推进中美、中俄、中欧、中英人文交流机制建设。
(四)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
一是建立跟踪指导和检查机制。对各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向社会发布督导评估报告。二是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推动解决幼儿教师编制和待遇问题。三是提高科学保教水平。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业务指导。四是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坚决防止举债办园、办高标准公办示范园,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和出现新的“代课教师”。落实《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另行收取费用的行为。
(五)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一是及时进行总结部署。召开全国“两基”工作总结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议,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全面部署。二是继续完善政策措施。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文件,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标准化建设、校长教师交流、扶持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等提出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缓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矛盾的政策措施。三是切实推进机制建设。组织力量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指导,召开改革试点推进会,鼓励试点地区通过制度创新,形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四是着手评估验收。出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办法,制定评估验收程序,启动国家评估验收工作。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落实。
(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编制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召开第三届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大会。二是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职教与普教、中职与高职协调发展。制定高职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三是巩固扩大体制机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增强行业指导能力。加快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完善职业教育基本教学制度和学校管理制度,印发实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健全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四是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积极参与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推进东西部职业学校合作办学。扩大中职免费政策覆盖范围。
(七)全面落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政策措施
一是系统部署。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颁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二是优化结构。发布新的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引导高校设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相关专业。三是健全保障。推动建立普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行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改进教学评估,强化高校自我评估,实行院校分类评估,开展专业认证试点,探索专业国际评估。建立常态数据库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推动“211工程”建设高校向社会公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四是深化改革。建设协同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主动与科研部门、企业和国外大学合作,探索建立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五是促进协调。启动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大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力度。加强地方本科高校建设,扶持有特色的地方高校发展。
(八)加快推进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育发展
一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二是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双语教育,重点支持双语教师队伍建设。三是启动新一轮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召开教育援藏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西藏的意见;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支援新疆和青海工作。四是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通过生态保护区转移就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育资助力度、支持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措施,提高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九)系统推进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召开全国教师工作会议,对教师队伍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实施教师资格标准。颁布并实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研制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和质量评估标准,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及认定办法。启动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工作。三是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扩大师范生免费教育。深入实施“国培计划”,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探索建立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建设一批幼儿园教师和园长培训基地。启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四是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长江学者计划”,积极参与“千人计划”的实施,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力度。五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治理。
(十)部署实施教育信息化重大工程
一是加快建设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金教工程”)。加大投入,统筹安排,加快全国学校、教师、学生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加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运用,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信息差距。精心准备、系统推进、跟踪评估,把更多优质教育资源提供给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使用,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学习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召开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颁布实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制定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
三、做好2012年工作的要求
今年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对教育系统干部的思维方式、领导能力、工作作风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通过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推动教育发展方式转变,必须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第一,牢记宗旨,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关切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们的宗旨。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把我们的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批评。要真抓实干,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发展变化,享受到教育改革成果。要探索和完善教育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办法,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核心指标。
第二,因地制宜,更加注重创造性开展工作
各地教育实际各不相同,要求教育发展战略、政策的选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善于把总体目标细化为具体目标,把总体思路细化为具体措施,把别人的成功经验转化为自身的有效办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找准着力点,增强针对性,分类研究、分类指导、分类推进。要敢于突破传统思维、习惯做法和条条框框,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有效办法,大胆试验,锐意改革,勇于创新。
第三,改进作风,更加注重深入基层一线
人民是历史的主人,真正的智慧在人民群众之中,最有效的做法、最鲜活的经验在基层。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下决心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中。要深入一线,走进学校了解办学存在的问题,走进课堂了解教育教学情况,走近师生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建立健全深入基层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建立基层学校联系点,定期开展蹲点调研。要选拔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基层同志到机关工作或挂职。要讲求实效,带着问题下基层,把情况摸清楚,把办法找出来,把经验总结好,把问题解决掉,避免“被调研”,防止“走过场”。
第四,凝心聚力,更加注重舆论宣传工作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离不开良好舆论环境的支持。当前,社会舆论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进入了多媒体和自媒体时代,对此我们还很不适应。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和宽松舆论氛围,有利于凝聚共识,推进工作。要坚持舆论宣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策划方案,努力提高教育宣传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有效性。要加大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准确解读教育政策措施,理性分析教育热点难点,赢得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提高应对能力,加强舆情分析研判,主动应对舆论热点,把握引导时机、节奏和力度。要主动适应手机短信、博客、微博等各种新兴传播手段和载体迅猛发展的趋势,善于借助和发挥新兴媒体的独特优势,因势利导,不断增强教育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第五,稳中求进,更加注重防范风险隐患
稳中求进是今年工作的总基调,对教育工作尤其具有现实意义。当前,教育改革处于攻坚克难的关口,涉及体制机制调整、涉及利益格局变化,如果把握不好,出现偏差,就可能改不成、改不好,甚至引发新的问题。教育发展处于全面推进的阶段,投入大、规模大,项目多、头绪多,如果操作不当,出现纰漏,不但影响工作推进,还可能引发负面效应。越是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风险意识。要统筹谋划改革发展,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都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特别是要注重风险评估,做好应对预案。要加强过程管理,强化跟踪监测,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深入推进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认真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以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中国教育报》2012年2月2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