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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律师营销要有自己的品牌和商誉

江平-律师营销要有自己的品牌和商誉



第一篇:江平-律师营销要有自己的品牌和商誉

律师营销要有自己的品牌和商誉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江平

每次他给我出的题目都是给我一个学术上的思考,既然讲律师营销管理我也要思考一下律师的营销管理应该是什么样的问题。我想律师的营销显然和一般商务企业营销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律师也要开拓自己的市场,律师也有自己的市场律师也有市场竞争,律师肯定也要在市场中推销自己,但是律师这个行业的营销有什么特点呢?西方国家的律师事务所有没有自己的品牌?有没有自己的商誉呢?我们一般讲自己的品牌、商誉才能讲到营销,如果什么都没有,你的品牌也没有、商誉也没有,怎么能推销自己?营销呢?我在几个大学的EMBA的课程做兼职教授,在中欧、清华、北大光华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参加EMBA课程,这些律师很重要的是学习市场和营销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看看世界各国,我们可以发现律师事务所本身几乎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自己的品牌、商誉,为什么呢?很简单,西方国家的律师事务所都是以合伙人的名称来命名的。既然以合伙人名称命名,我可以说律师事务所是因为有合伙的著名的律师才随之发出光彩,而不是由于律师事务所而出名。再好的律师事务所也不能认为你律师事务所所有律师都是好的,但是如果这个律师事务所有几个知名的,在各个方面都非常杰出的律师,那这个律师事务所因为这个律师有了自己的名称、商誉和品牌。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虽然情况不同,我们有各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名称里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了。所以在这点上是有所不同的,但是本质说来问题是一样的。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非常主张在律师所里把律师本身打造成一流服务的人才,能够在社会上取得信任。过去我在北京律师协会的时候每年搞一点评审一级、二级律师,我说意义不大,律师不是评出来的,那些没有评上一级的律师往往可能远远超过一级律师,后来又看到有些地方司法部门、管理部门来评信得过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什么什么信誉等级的律师事务所,我也批评这种现象,我说律师事务所也好律师也好,不是官方评出来的,如果我们可以讲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几个A几个B的话,我们没法给律师事务所评为2两A的事务所或者两个B的事务所,这也不是官方能够给予的。另外我们也要看到一个现象,我们世界上越知名的企业可能广告做的越大,但可以看到世界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个做广告的,恐怕律师事务所也不是依靠广告出名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应该看到,作为律师这个行业的特点,是建立在律师的本身的一流的服务,本身的诚信、本身的信用,在客户里维系了你的商誉、荣誉,也就是取得了客户对你的长期信任,我想在这点上,我们应该看到,作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营销和我们通常讲的商务企业的营销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

涉及到管理,我想大家现在都认识到,不管是律师事务所也好,商务企业也好,都认识到管理也是生产力,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已经给了管理很重要的地位,但是管理我认为也分成两种管理,一个是行政管理,一个是风险管理。而在风险管理这方面,我觉得商务企业的风险管理显然和律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律师法正在修改,可能很快通过,原来看的稿子里,现行的律师法里讲的律师业的风险其实合伙人没有多少,我看的现行法律讲的,律师是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名义叫做合伙,实际上并没有合伙人的连带无限责任的风险,而修改以后的《律师法》,我所看得到的是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是要按照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而按照《合伙企业法》里的规定,是有关这样的律师事务所也要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我认为这次《律师法》修改对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风险已经和国际接轨了。从国际接轨来看,我们要看到,像美国这样的一些在原来的合伙的连带无限责任加重的情况下,美国又搞了有限责任合伙人,我们现在《律师法》里也提出我们适用美国的制度,叫做特殊的普通合伙。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合伙人的风险要比企业里的连带无限责任的合伙大大减轻。因为几个合伙人由于自己的无意和重大过失,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只有那些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合伙人才来承担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在律师事务所里,在合伙企业里所有的一部分财产承担责任。这个意义上来说,在管理方面、风险管理方面应该有所变化。

这样个变化有两个重要意义,一个是合伙律师事务所从美国来说可以越做越大,因为不用为一个合伙人的过失造成所有合伙人来承担责任。另外我们应该更体现了合伙人之间的平等,我想这个意义上,我并不是跟任何人都来承担责任,合伙人并不是所承担的风险要比其他人大的多的多,这个意义上说,更能造就合伙人之间平等的地位。所以从风险的减少和风险的趋同,我觉得除了一般的行政管理什么地方都需要强调,任何有权利的地方都有行政管理,如何科学化、民主化,按照十七大讲的决策既要有民主决策、又要有科学决策、又要依法决策,从这点来说,这是朴实性的,只要有权利就要讲究如何科学决策如何民主决策如何依法决策,但如何减少风险,律师事务所的风险不同于商务企业,靠出资来承担风险责任。我们的律师事务所既然承担这么一个责任,将来靠我们的治理、专业知识来为社会服务,并不是以你的资本来承担责任,你可以收很高的钱,一小时可以收多少美元,但你承担的责任相对来说肯定要大,今后我们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职业风险会大大增加。但职业风险的增加和律师所的职业风险管理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我觉得,在这么一个高层会议上,一方面研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营销,一方面要研究它的管理特别是律师法即将修改通过之即,显得更为重要。

第二篇:江平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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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谈律师

今日是京都律所成立20周年的庆典,邀请了众多法学界的重量级学者作为嘉宾。法学泰斗江平教授以“依法治国,律师使命”为主题进行了一场充满激情却又值得律师沉淀沉思的演讲。以下为演讲全文,以飨读者。

很高兴今天参加京都成立20周年的大庆,给我的演讲题目是依法治国,律师使命,这个题目是一个老掉牙的题目了,但是在今天这个场合,来了这么多的律师,我怎么能够从其中找到一点新意来?我想围绕着维稳和维权的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维稳维权也不是一个很新鲜的问题,讨论的意见也很多了,可以说在现代的社会里面,维稳和维权始终是发生社会剧烈冲突和矛盾的一个焦点,按照我们过去的理解,维稳就是你不要闹事,谁闹事就是谁破坏稳定,谁就是违反了维稳的最高原则。而维权当然就是律师的作用,从今天看起来维稳和维权,尤其在维稳这个问题上,在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方针指下,对它应该有一个新的理解。我们不能够简单说国家政法委员会,公检法和国安部门是维稳的主力,谁要去闹事,这就破坏了稳定,这就需要制裁。我看按照依法治国的这个精神理解下,维稳不能够这么简单去理解,维稳应该是首先看到有没有一个秩序,有没有一个有序的进行,如果这个国家是在有序的状态下管理进行,那么破坏了这个有序的状态就是破坏了维稳。

所以要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一个国家能够依法治国,能够正常的来运行,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要有序在进行,这个有序我理解在依法治国情况下最重要的是两点,第一个就是要有规则来指导运行,才能叫有序的运行。如果你连一个规则都没有,怎么能叫有序呢?所以有序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基础,就是规则的指导。第二个很重要的,就是权力的运行要有序,如果权力不有序,那怎么能够说是有序的状态呢,如果连法院的司法权力运行都无序,公安运转的程序都没有,任何程序那就没有有序可言。天则律师事务所的英文翻译名字天则叫universe,universe是一个宇宙性的规则,所以首先得有这么一个规则,太阳系能够正常运行,就是按照固定的轨道在运行,谁也没有脱离它的运行轨道,如果我们有任何一个行星脱离了轨道,我们可以说它是进入无序的状态及是破坏了稳定,所以稳定很重要的一个原则是要有规则的指导,有权力正常的运作。如果我们按照这样一个状态来理解我们的维稳,应该说这是一个符合现代依法治国要求的维稳,我想在这样的一个维稳的状态下,我们才能够有正常的秩序,人们的权力可以得到保障,律师的权力也可以大家保障。

所以,我今天在这里强调的一个重要我们所谓的维稳原则,首先是应该是公权力运行的维稳,而不是现在有的公权力所说的,是冒失,是你们破坏了稳定,并不好问律师APP

www.feisuxs 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维稳是全社会的事情,维权也是一个全社会的事情,不是只有公权力来强调维稳,私权利来强调维权,这样的理解就很片面了。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来检视一下律师的使命,在这样的一个维稳和维权理解的情况下,应该说怎么样来加强我们的使命,我认为律师使命从依法治国的情况来看,就是两个方面的使命,一个方面是维稳方面的使命,另外一方面是维权方面的使命,维稳方面的使命就是要我们的律师能够站起来为社会的规则的制定,能够拿出一些自己的贡献,也可以说律师在这一方面应该有自己的意见参与立法,我们现在立法还有很多问题不明确,比如说现在都强调网上的规则,政府的行动计划是互联网+,互联网+要推广到整个的社会,那么互联网到底什么叫犯罪,什么叫不犯罪,从刑法上我不太了解,高铭暄教授是这一方面的权威。但是据我所了解,互联网并没有一个正式刑法上的规定,最多是两高的司法解释,光靠司法解释能够作为一个治罪的标准吗?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很好思考。互联网犯罪现在两高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涉及到造谣,造谣到底怎么来下定义,什么样的叫严重的造谣,扰乱社会秩序。造谣现在市场上很好,社会上很好,到处是谣言风行,我们拿股票市场上的造谣,到处都是,怎么来确定那个是有罪,那个是无罪,这一方面也缺少一个明确的规则。

再比如说我们现在说的,有的律师现在被控告,是挑拨民族纠纷,民族仇恨,这个民族仇恨在哪个规则上讲了,怎么能够叫聚众闹事,聚众闹事有什么标准,从作为一个互联网来说,这都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来加以探讨。我想作为律师对于权力制约,更有自己的发言权,我们作为律师有责任对于司法程序里面的正常运行进行监督,我们可以大胆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司法程序有哪些不符合程序的,哪些地方侵犯了老百姓的权利,应该加以制止的,应该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律师在维权作用更不用说,我几次都提到律师本身的职责就是维权,不论是维权律师,或者保护一些弱势群体的权利都是维权,从维权的角度来说,所有的律师都赋有保护人民群众重要的责任。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要看到现在有一些律师在表达自己的意见方面比较尖锐,提出了一些不同的意见,人身安全就受到了威胁,受到了影响,这一点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今天在会议上京都律师事务所提出了维护律师权益的一个宣言,或者说一个共同的请求,应该给予我们的律师在维护人民权利,维护我们国家依法治国这个前提下,我们的规则的制定和我们的权利运行方面它的自由和责任,应该有保障的措施。如果公权力机关动不动就把律师抓起来,这并不是一个国家律师健全的一个标志,反而是一个律师保护在责任方面的一个倒退,因此我们有义务在这里呼吁全社会都为律师的安全,和保障律师自身的权利,来呼吁,来做出奋斗。只有律师自身的安全得到保障,律师才可能去尽到维护他人的权利,所以我们认为律师的使命既有保护他人的自由这个成分在内,同时也有保护律师自身的地位这个要求,我希望一方面能够得到认真的贯彻和实施。

第三篇:律师张玉成评江平

大成律师张玉成:江平的召唤

(发表自搜狐财经)一个法学家,浓缩了一个时代的发展历程。而一本书,浓缩了一个法学家的一生

我想起一个历史镜头:一群年轻的美国人聚在一起,签名、演讲、拍桌子、踢凳子,谴责美国政府发动越战,气氛很热烈,而在这群年轻人中间,总会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静静地坐着,也表示着谴责与抗议。这个老头就是伯特兰?罗素,英国的大哲学家、数学家与社会活动家,那个98岁高龄还在病床上谴责战争的老人。他心怀大爱,非常睿智,也非常可爱。

罗素这个人,时常让我想起江平。虽然他们不在一个时代,不在一个国家,不在一个活动领域,也有不一样的成就。

江平先生是法大乃至整个法学界的标杆性人物。我对他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一是基于母校法大的感情串联,且在校期间我的一篇论文得到过江老的赞誉;二是因为江老本人的历史贡献与精神特质。由江老口述、陈夏红博士整理,江平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得以问世。可惜未等收到出版社寄出的这本书,我本人已踏上去往西藏的旅途。不然,在西藏纯净而辽阔的天地间,体悟江平本人以及那段历史的沉浮与枯荣,该有一番独特的感受吧。

回来后很快就读完了它。全书共分五卷:似水流年、廿载逆境、我的教与学、大立法时代、为法治呐喊。法律出版社是这样介绍的:“本书不仅忠实记录了江平八十年的沉浮与枯荣,也涉及其亲历的众多历史事件;不仅是江平治学历程的全记录,更是中国法治进程的缩影。江平先生的八十年,不仅书写了一部波澜壮阔的人生阅历,更锻造出一种只向真理低头、绝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

阅读之后,稍感意外。也许是口述自传的原因,或是江老已大彻大悟,关于江老波澜起伏的一生的记述,文字竟然如此朴实。全书未经细致的布局,未加任何修饰,没有辞藻,没有色泽,自始至终都是平白直叙,谈什么都是点到为止。也许因为简单才真实。因为真实,所以宝贵。阅读之后发现,以前在法大所听闻的江老轶事,仅仅是江老精彩又丰富的人生经历中的支离片段而已。江老一生既经历过和风细雨,也经历了众多的疾风骤雨,更亲历了众多历史事件,动荡的岁月带给了江平太多的屈辱与荣耀。今年已过八十,出了这本口述自传,满纸的辛酸,还因为言论尺度问题被删除了3万字,使其“人生不够完整”。现实如此,夫复何言。

江平1930年生于大连,早年就读于崇德中学,1949年建政前夕,他还是燕京大学新闻系的学生,当时他们唱着革命歌曲跳着集体舞欢迎解放军进城。江平于1950年成为第一批派往苏联学法律的留苏学生,并在1956年以优异成绩提前一年归国,紧接着1957年被打成“右派”,在一系列的政治运动中,经历了身残、婚变、批斗与劳动改造。改革开放后,江平除了醉心于民法教学与立法活动外,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委员等公共职务。作为一名学者,江平秉持知识分子的良知和勇气,每每在重要关头为自由、民主、法治和人权而大声疾呼,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良心”、“时代的法学教师”,法大师生更将其尊称为“永远的校长”。

与外界的褒扬相比,江平对自己的评价却有一番清晰而清醒的认识:“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我没有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我是一个法学教育家,我以学校为舞台,努力培育一代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具有民主、自由开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法律家、法学家。我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这种认识,满怀诚恳,也不失公允。

马克思?韦伯在《以学术为业》的演讲中谈及学者的操守,一再强调一个教师所应当做的,不是去充当学生的精神领袖,不是立场鲜明的信仰灌输,而是尽力做到“知识上的诚实”,去“确定事实、确定逻辑关系和数字关系或文化价值的内在结构”,因为“没有对手和不允许辩论的讲台,不是先知和煽动家应呆的地方”。中国的环境注定无法形成这样的学术操守,也从根本上无法形成原创性的学术成就,因为中国的讲台上面有高度政治化的“对手”,“不允许辩论”。江平自己也承认没有什么学术成就,环境使然,他只得在学校的讲台上甚至在更广阔的社会舞台上进行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不知疲倦地重复那些普世价值,笔者认为,与其说这是对学者操守的违背,毋宁说这是中国现实的一种迫切需要,也就是马克思韦伯在另一个演讲中所说的“以政治为业”。

江平所做的,正是韦伯所说的“以政治为业”的方式——“为政治而生存”(非“靠政治而生存”)——关心国计民生,关注公共事务,推动国家制度变革。在中国式的政治环境中,在至今连自己的自传都无法完整出版的一个时代,江平已做得足够多,实在难能可贵。江老总有超乎一般法学家的宏观视野和前瞻性看法,这一点应该是江平教授对中国法律乃至中国整体发展所作出的最大的贡献。江平教授的卓越贡献,最终奠定了中国法学研究的方向和法治事业的基础(王泽鉴语),江平在中国法治历史中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读《沉浮与枯荣》,总有一种浓郁的沧桑之感,于是把历史镜头拉长,在更远的时空概念中思考种种问题。近代史以来,中国处于一个漫长的转型期。无数志士仁人怀着家国天下梦,为建立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中国而不懈努力,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在学术活动中关心国计民生,又在政治运动中饱受磨难与屈辱,在学术与政治之间不停徘徊。江平是法学界的代表人物,他的中国梦是法治天下,他只坐在法律一边,他只向真理低头,他不媚权也不讨好舆论,他所能做的却只能是呐喊。一句“所能做的只能是呐喊”,饱含多少深情与无奈。

《沉浮与枯荣》书名取自江平的《临江仙?悲歌》:“千言万语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翻云覆雨人间事,过耳过目无穷。谁主沉浮与枯荣?欲平心中愤,唯唱大江东。”笔者不清楚该诗词的具体背景,但整篇读下来,那种悲愤、无奈及控诉之情溢于言表。翻遍江平的诗词,这些满怀怨忿的话俯拾皆是。这是江平的真实心境,也是他们那代人在历史长河中沉浮与徘徊的时代写照。

江平在自序中最后说:“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也不那么重要了,希望这本书能够给法学界的后辈们有所启迪,那就不辜负写这本书的初衷了”。读到这里不禁唏嘘不已。江老已经服老了,我们也不再奢望他再去为什么而奔波呐喊。江平的一生,虽然没有显著的学术成就,但他给我们树立了 “以政治为业”的标杆。此时,我想起韦伯在《以政治为业》演讲的最后中这样说道:

“一个人得确信,即使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愚陋不堪,根本不值得他为之献身,他仍能无悔无怨;尽管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仍能够说:‘等着瞧吧!’。只有做到了这一步,才能说他听到了政治的‘召唤’。”

一个法学家,浓缩了一个时代的发展历程。而一本书,浓缩了一个法学家的一生。这无疑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后辈读这本书,当然是有所启迪的。我们听到了江平的召唤,那也是时代的召唤。

第四篇:律师营销

如何突破律师营销和律所营销的困局?

发布日期 : 2010-05-24 作者:高云

2009年8月,我受邀出席“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并作题为“网络时代的律师营销”的主题发言。在会议期间,我和全国各地的律师进行了充分交流,发现大部分律师对于营销这一话题很感兴趣,感觉却是又爱又迷茫。爱者,因为这是律师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迷茫是因为众说纷纭,却又找不到快捷便利的通道。这让我联想起最近看过的一篇中国政法大学做的的律师营销调查报告,这个调查结果显示:现在律师的宣传手段依然停留在作坊似的以点代面的粗放式经营,主要还是依赖于老客户的把握和熟人介绍,打电话和发信以及在一些主流媒体做一些豆腐块似的广告,稍微好一些的就是拥有自己的网站和咨询,能够宣传自己,或者通过一些案例和公益性案件来宣传和扩大自己的影响等。

一、传统营销方式存在的问题

归结起来,中国律师和律所目前的营销方式有如下几种:

1、传统广告

这种方式主要的好处是见效快。但是限制很多,例如法律有限制,律师不能公开做广告;成本高,做一次平面广告,单算设计和发行费用,动辄上万。此外,对于以信任感为基础的法律服务而言,商业味道太浓厚、目的性太明显的广告容易招致客户反感,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2、电话营销

我知道各地有不少律师都尝试过建立自己的电话营销团队,这招确实能够带来一些案源。不过,问题也很多,一是每年固定成本很高,算上人员工资、通讯费用以及场地租金等,每年花费至少在10万以上不等。最要命的是,这种盲打电话的大海撒网方式,长远来看,对律师和律所的品牌形象伤害很大,它会在更广泛的潜在客户群当中形成一种非常低俗的印象。

3、建立个人关系网络

这是中国最古老、最传统的方式,当然有效。不过,由于中国人际交往成本太高,而个人精力和金钱又有限,选择这一方式进行营销的律师,最后的结果都逃不过

只能选择小部分人,局限于吃饭、喝酒、洗桑拿、娱乐等高消费方式,最终赔进去大量金钱不说,往往还需要搭上全部的生活时间、健康乃至生命。

4、参与论坛、专业协会等圈子

这种方式能够较好树立律师的专业形象,不过此类活动的门槛较高,对参与者的资历、经验乃至费用有较高要求。其次是成本高,每次活动,算上门票和差旅费用,花费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如果自行组织,成本更高。其中还不算因为参与活动所放弃的案源机会等机会成本。还有就是见效慢,如果要在圈子内收获业务和客户,首先要引起别人的注意。要达到这一目的,挖空心思,标新立异,独树一帜,这些都是免不了的,这些都要求你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5、写书营销

这种做法固然好,但是时间间隔太长,写出一本好书,需要花费数月乃至整年不等。往往新书出台,市场热点已经转移。此外,成本很高,现在出版社大多要求作者包销书籍,刊印一本书,算上买刊号、印刷和发行成本,不在10万元以下。效果持续时间短,由于现在出版物众多,新书从出台到被读者遗忘的间隔越来越短。

6、培训讲座营销

如果有好的讲师、好的内容以及好的营销团队,我推荐大家采用这种方式最好。不过,世界上的事情哪里能够如此完美?讲师既要有丰富实务经验,又要有内容深入浅出,还要生动有趣,太难了。此外,律所办理此类培训讲座的营销活动的最大困难还在于没有专业的讲座营销团队。仅凭几个律师助理,几条破枪,在工作之余打打电话和发发邮件,很难找到太多的目标客户有兴趣参与。即使客户来听了,要争取将他们转化成正式客户,还需要在会后投入大量的定期跟踪和维护工作。

7、搜索引擎营销

与百度、GOOGLE一签约,架好网站,几个小时,流量就进来,你开始有了接触潜在客户的机会。但是,你必须为每一个点击(无论是否恶意点击以及是否有委托意向)而付费,对于热门关键词,费用竟高达数十元。据报道,深圳某律师每年虽然能够从搜索引擎获得几十万元的业务,但支付给搜索引擎的广告费用竟然不相上下,相当于白白为搜索引擎打工。

还有,基于搜索引擎被动等待的特性,即使你多么专业,只要客户不点击,你的一切努力就是徒劳。

8、网站营销

现在搞网站不同早几年,需要讲求版面精美、内容丰富、更新及时、代码优化等,考虑的问题太多了,每一样都需要投入大量银子。更何况,现在太多律师上网了,每个人都在网络上占山为王,如果希望自己的网站能够突围而出,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泡在网上,很多律师因为耗不起时间,不得不放弃。此外,希望通过网站能够直接获得案源的机率太低了,这个原因是与法律服务特性决定的。客户必须首先对律师有熟悉感和信任感,才可能委托案件。而网站是钓鱼式的,希望客户主动点击网站,阅读内容,逐步对站长建立熟悉感、信任感,进而委托案件,这肯定是一个比现实当中更漫长的过程。

二、网络时代的解决方案

(一)自由和健康的人生

对于律师和律所营销的困局,有解决方案吗?有,答案很简单,就是上网。有律师可能立刻会反应,上网谁不懂,你说的这个太简单了。别急,这好比做菜,同样的材料,不同的厨师,方法不一样,做出来的菜可以是令人食指大动,精美可口,也可以是粗陋无比,难以下咽。

在这里,我愿意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经历。

2005年,我空降到广东的东莞,招收了大概7-8个外地律师,没有一个是东莞本地的,来自祖国四面八方,为了一个革命目的来到一起。我带着这个全新的团队,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在不给一分钱介绍费、不给大笔的广告费,很少请客吃饭(逢年过节送点花篮水果)的种种前提下,创造了业务量年增长300%的奇迹,次年就获得东莞市司法局颁发的“十佳律师事务所”称号。

现在即使我撤回广州,用1/3时间写书,1/3时间陪伴家人,1/3时间做业务,依然活得很自在,很滋润。我一般每星期回一次办公室就足够了。但是,我对手下律师的工作依然了然于胸。最难得的,是我和我手下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人需要去拉案源、跑关系、陪客户吃饭喝酒。只要扎扎实实地将工作做好就行了。在网络成为我的忠实朋友后,我还获得了健康的人生。曾经与我的同学朋友聊起律师健康问题,这个话题是我们这些人到中年的律师都很关心的。我很吃

惊地发现,我居然是律师当中少有的四无人员,就是没有脂肪肝、没有血压高、没有血脂高、没有尿酸高。

无论是对于自己,还是家人,相信这个结果应该是比任何专业奖项更难得的奖励。

(二)具体知识和经验

如何善用网络利器,具体的做法是见仁见智,我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些具体的知识:

1、知识营销

知识营销是通过网络等广泛而有效的传播途径,将企业所拥有的对用户有价值的知识(包括法律知识、专业研究成果、优秀文化等)传递给潜在用户,使其逐渐形成对个人形象和法律服务品牌和的认知,最终促进潜在用户转化为用户。

从工商管理界的理解来看,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意味着我们正在进入“学习社会”,在这样的学习社会里,人们必须“活到老,学到老”,相应地,营销过程也不可避免转变为引导消费者学习的过程。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向消费者和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推广普及新技术,对消费者进行“传道、授业、解惑”,实现知识信息的共享,消除顾客的消费障碍,从而取得两利的营销效果,比如进入社区举办各种讲座,广泛向市民赠送各种学科的专业书籍,举办知识竞赛等,从而引发人们对相应产品的购买欲望,拉动市场需求,但在活动中不能推销和要求参加者购买产品。学习营销的第二层面是企业向消费者、同行和社会学习,不断地向客户及其他伙伴学习,发现自己的不足,吸取好的经验方法,补充和完善自己的营销管理,互相学习,互相完善,取长补短,最终达到整体的和谐。

2、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是知识经济和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具体说主要通过网络技术,例如电子邮件,电子书等方式,就可以向全世界进行营销活动。相比传统商店而言,它具有成本低廉、无存货样品,全天候服务和无国界、区域界线等优点,并且拉近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另外,在网上还可同步进行广告促销、市场调查和收集信息等活动。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经济社会的一部分,阿里巴巴的马云甚至断言,中国虚拟经济总量将在10年后超越中国实体经济总量。

习惯上网的80后已经逐渐成为网络消费的主力大军。2008年,一个标准的80后已经28岁了,开始进入社会经济主流,成为白领、买车、买房,占据企业中层位置,而上网购物、浏览、搜索,已经成为这些80后们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看看过去的2个七年,再想想看未来的3年、5年、7年,如果你从现在开始,以这些80后为目标客户开始进行网络营销,逐渐施加影响,等到3年、5年、7年之后,80后会拥有怎么样的经济能力、社会地位?他们开始进入企业高层,担任重要职位。等到那时候,你的网络营销将会收获什么结果?

3、电子邮件营销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电子邮件的营销方式,这样做,如果使用恰到好处,营销者可以立即与成千上万的潜在和现有顾客建立起联系,其成本要远远低于邮寄营销。

电子邮件营销分为三种,分别是搜索群发营销、数据库营销和许可式营销。群发营销一般是指通过电子邮箱地址搜索软件,在网上搜索符合指定条件的邮箱地址,然后将信息群发到相应的邮箱当中,这是过去3年当中,网络营销最普遍采用的形式。

数据库营销是针对群发营销没有分类、没有针对性所作的改进,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相应分类的邮箱列表,针对这些列表发送邮件,能够达到更好的效果。许可式营销是向同意接收邮件的用户发送邮件。现在很多网站上都留有邮箱登记系统,允许用户在网上留下自己的邮箱,定期接收电子邮件,这叫做电子邮件营销当中的许可式电子邮件营销。

4、电子书营销

电子书营销属于病毒性营销的一种,病毒性营销并非真的以传播病毒的方式开展营销,而是通过用户的口碑宣传网络,信息像病毒一样传播和扩散,利用快速复制的方式传向数以千计、数以百万计的受众。

对于一些小企业或小型网站来说,病毒性营销不一定要很大规模,力争在小范围内获得有效传播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很多病毒性营销的创意适合于小企业,比如提供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一本电子书、一张优惠卷、一个祝福卡、一则幽默故事、一个免费下载的游戏程序等等,只要恰到好处地在其中表达出自己希望传播的信息。

eBook不拘形式、出版方便、传播发行快捷,而且,很多电子书都是免费的,优秀的电子书可以在网民中广为流传,于是,电子书成为病毒性营销的理想媒介。事实上,很多市场人员也都在利用这种营销手段而大获成功。

当然,随着网络技术和社会发展,各种营销技术和方案不断涌现,搜索营销、口碑营销、事件营销等各种创意不断涌现,只要大家有信心不断积极寻觅,相信一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块奶酪。

还是那句老话,没有最好的方案,只有最合适的方案。

第五篇:品牌营销

品牌营销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上网用户数量的增加,几乎我们做什么事情都离不开电脑。而在国外和互联网有关的电子商务等等已接近成熟,大部分企业已经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在网上进行品牌营销,而国内我们很多传统的行业还在进行着传统的品牌和营销,所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品牌营销还是有非常大的应用前景的。一,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品牌营销的优势

1.网络品牌营销与传统营销相比具有极强的互动性。网络媒介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无时间地域限制、无时间版面约束、内容详尽、多媒体传送形象生动、双向交流、反馈迅速等特点,有助于企业实现全程营销的目标。在网络环境下,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布告栏、在线讨论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以极低的成本在营销的全过程中对消费者进行即时的信息搜集,同时也为消费者有机会对产品的设计包装定件服务等发表意见提供方便。

2.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费用。成本可以分为采购成本与促销成本两方面。在采购成本上,企业采购原材料通常都是一项程序繁杂的过程,企业可以通过网络营销把这项程序繁杂的过程简化,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作用。在促销成本上,传统的服务主要是运用电话、广告、书信等手段。这不但需要人多,还常常会造成延误。企业可以应用网络营销在自己的网页上提供精心设计的如“商品注意事项”“疑难问题解答”及“说明”等等详细信息资料,顾客在网上可随时查询,几乎不需要多少费用就能对厂家及其产品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

3.网络品牌营销能够帮助企业增加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首先,在网络上可提供全天候的广告和服务而不需要另外增加开支。其次,能把广告与订购连为一体,促成购买意愿。再次,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时联通国际市场,减少市场壁垒。

4.网络品牌营销能使消费者拥有比较传统营销更大的选择自由,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求在全球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限制,快速寻找商品,并且进行充分比较,真正做到货比三家,有利于节省消费者的交易时间与交易成本。

5.在互联网上,任何企业都不受自身规模的绝对限制,都能平等地获取世界各地的信息及平等的展示自己,这为特别是中小企业创作一个极好的发展空间。利用互联网,中小企业只需要花极小的成本就可以迅速建立起自己的全球信息和贸易网,将产品信息迅速传递到以前只有财力雄厚的大公司才能接触到的市场中去,平等地与大型企业进行竞争。从这个角度上看,网络营销为刚刚起步且面临强大竞争对手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平台。

6.目标更集中。网络营销迎合了当今社会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的发展趋势,从大规模无差异性向个性化集中营销转化。它将目标市场细分得更为详尽,使企业可以深入每一个消费者家中去寻找商机,为其提供更贴心、更合口味的产品与服务。

二,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品牌营销的劣势

在我国,在我国,网络营销起步较晚,直到1996年,才开始被我国企业尝试。目前在我国网络营销得到迅猛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另外一个事实,那就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营销发展的总体水平还较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政府方面。网络营销需要有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网络营销的全球性要求必须建立一个全球化的标准和规则,以保证网络营销活动的实施。网络最大的特点就是虚拟化,与简单的银货两讫的现场交易,有着天壤之别,故经营者与消费者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我国的市场经济本来就不成熟,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存在信用不足的问题,网络消费需要消费者提供许多属于个人秘密方面的资料。如果网络不安全或企业提供的信息不充分真实,消费者就会选择稳妥且简单的现场购买方式;如果消费者不能提供真实的信息,则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增强,就必然增加经营成本。

2.业方面。信誉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在正常的实物商品交易市场中,不讲信用、失信于顾客的事件屡见不鲜,假冒伪劣产品更是层出不穷,何况在人们看不到、摸不着的网上虚拟市场中购物!大多数消费者总是过分理智化或带有一种不信任感,因此更多的是望而却步。除此之外,企业计算机应用水平、管理水平落后,经营方式陈旧也是限制网络营销发展的因素。上网企业数量少,分布不均衡,浏览的客户少,网络给企业创造的效益就减少,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此外,多数企业的组织结构没有调整为开展网络营销所必需的结构,这也很不利于网络营销活动的开展。

3.消费者方面。传统的“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的观念束缚了人们的思想。网络营销提供的是一个虚拟的市场,它的前提条件是供需双方互相信任。目前我国人口知识水平总体而言不是很高,导致对网络营销认识不足,消费者缺乏消费信心。由于网络表现产品的直观性较差,消费者担心网上购物的风险,售后服务的保障等因素,结果造成市场形成不了规模。

4.网络方面。目前,我国网络用户虽然增长较快,但总量太小,覆盖率低,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网络营销缺乏最起码的人气基础。大部分上网企业的网络营销只仅仅停留在网络广告与宣传促销上,而且网络促销也只是停留在企业自己拥有的域名网址上,网络利用率较低。网络对企业营销的巨大商机与潜力远远没有被挖掘出来。网络基础设施差、线路少、速度慢、安全性不高,但用户使用成本开支较大。这些因素束缚了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并已成为制约网络营销发展的瓶颈。此外,网络营销策略缺乏系统研究,目前尚未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营销策略,不少企业还只能沿用过去传统实体市场营销策略,网络营销效益不高。

5.商品方面。产品分为一般商品和服务,服务不可通过网络或物流配送传递;就有形产品来说,一些贵重和个性化产品,消费者通常亲临现场才会做出决策,也不适合互联网营销。网络营销产品少、范围不广。对一些价格存住一定灵活性的产品,如有批量折扣的,在网上不便于讨价还价,可能贻误商机。企业目标客户群的稳定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而电子商务目标客户的稳定性受其产品自身特性的影响较大,这样就制约了企业的发展速度。

6.物流方面。网络营销虽然缩小了企业之间在信息虚拟市场上的竞争差距,但对企业的物流水平与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拥有全国物流能力的企业寥寥无几,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物流能力不强,效率不高,不能及时与网络用户进行实物交割,已成为阻碍其网络营销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发展网络营销,物流先行是可行之路。同时,企业信息管理与分析能力低,缺乏既懂网络技术又懂营销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等,也是制约网络营销发展的一大障碍。

三,互联网品牌营销的发展前景

1、网络营销形式与数量百花齐放。各类网络营销公司纷纷亮相,并且都逐步走向正规化和科学化管理。这将非常有利于网友们的网络营销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对于网络安全仍不可掉以轻心,毕竟完全的法律化和合理化仍需要漫长的一段历史时期,所以,大家仍需谨慎甄选,同时,不要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放到对一个网站或某一公司之上。不妨广洒渔网,重点捕捞。

2、网络营销行业将不可避免地与电子商务业加强联系,互相协作,共同发展。这就进一步简化了网络营销的程序,便捷了网民的操作,进一步降低了网上商品的价格,方便了网络营销人员的工作。这也将很大程度上造成网络营销人员的数量激增,可形成进一步的良性互动。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急速的发展也将促成**活动内容及形式的急剧重组。

3、“团队合作”观念将进一步冲淡“上下线”观念。大家都会逐渐明白并认可,在网络营销领域中,“团结就是力量”的观念。传统的“剥削”观念将被新型的、健康的网络营销理念所替代。赚友们在一起互利互惠,被共同的事业和利益团结得更加紧密。

4、网络营销更多地成为一种娱乐式的爱好,而不仅仅是赚钱手段。人们在这里交朋访友,开阔视野。

5、一部分网络营销高手将成为IT大师或金融大师。对网络营销的理解到达登峰造极的地步后,必将触类旁通,开扩新的战场,也赢得新的战利品。这是知识和智能发展必然的趋势。

6、网络营销逐渐走向全球化。民族间交流的增加和国家间合作的增多,使得语言逐渐不再成为民众交流的障碍。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也必将引领**走向一体化和合作化的新局势。

7、人们电脑技术和网络技术技能的提高,将不断为好软件的推陈出新创造机缘,所以,将来的网络营销一定比现在还要轻松,但是,却一定离不了现在的基础。好好享受吧。

最后还是希望国内一些企业能够大胆创新与时俱进,这样才能和国外一些大企业竞争,不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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