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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费收办法

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费收办法



第一篇: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费收办法

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费收办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港口向进出港口的国际航线集装箱计收的港口费用,均按本办法办理。本办法未作规定者,按《港口费收规则》的规定办理。各港与香港、澳门之间的集装箱运输,比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计费单位和进整办法

1.以箱计费者:分别按标准箱(20英尺和40英尺)或百标准箱计算。

可折叠的标准空箱,四只放在一起成为一只标准箱,按一只标准重箱计算;不足四 只的亦按一只标准重箱计算。

2、货物的计费吨分重量吨和体积吨。以重量计费者:按货物的毛重计算,以一千 公斤为1重量吨;以体积计费者:按“满尺丈量”计算,以1立方米为1体积吨。

每一提单(装货单)或港站收据中,每项货物重量吨的尾数按10公斤进整,体积 吨的尾数按0.01立方米进整。

3、以日计费者:按日历日计,不足1日按1日计;以小时计费者:不足1小时按 1小时计。

第三条 货物港务费

以箱内所装的货物,按《港口费收规则》的规定向货方计征货物港务费。

第四条 装卸费

1、集装箱装卸包干费

集装箱在码头装卸操作《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附表一)的规定 向船方计收装卸包干费。

装卸包干的作业范围:

A、进口重箱:将重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从堆场装上 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然后将空箱多货方卡车卸到堆场 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送回堆场。

B、出口重箱:将堆场上空箱装上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 库),将重箱从货方卡车卸到堆场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送回堆场,分类堆存,装船并进行一般加固。

C、进口空箱:将空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D、出口空箱:将堆场上空箱装到船上,并进行一般加固。

E、重、空箱在进出港区范围时填制设备交接单。如减少其中任何作业,费用不予 减少。集装箱船舶在集装箱专用码头上使用港机(或船机)进行装卸,或在非集装箱专业 化码头上使用船机进行装卸时均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 装卸箱费。在非集装箱专用码头进行装卸时,如船舶(或舱口)无起舱机械,或非港口 责任造船舶起机械损坏,或船舶起舱机械交付港口使用,而由港口提供岸机或浮吊进行 装卸时,除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提供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计收装卸箱费外,使用岸 机的,另按其相应箱型基本费率的15%加收使用岸机附加费;使用浮吊的,另按浮吊 出租加收出租费。在集装箱专用码头装卸滚装运的集装箱使用港口岸机或船机采用吊上吊下方法作 业时,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提供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费,使用港口岸 机采用吊上吊下方法作业时,除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提供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 定计收装卸费外;另按其相应箱型基本费率有15%加收使用岸机附加费;如同时使用 铲车(或叉车)进行辅助作业时,另收机械出租费。装卸带有底盘车的集装箱,使用船 方拖车进行“滚上滚下”作业时,则按基本费率计收装卸包干费。

使用驳船进行码头与作业锚地(或挂在浮筒上)的船舶之间装御集装箱,除按照 《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提供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箱费外,另按实计收装卸 驳船费的驳运费。

2、散装杂货装卸费

在集装箱专用码头上装卸集装箱船捎带的散装杂货不具备滚上滚下条件者,装卸费 按《港口费收规则》内相应货类的费率加倍计收。3、汽车、火车、驳船的集装箱装卸费 在汽车(包干范围以外)、火车、驳船上发生集装箱装卸作业时,根据集装箱的交 付条款,按《汽车、火车、驳船集装箱装卸费率表》(附表二)的规定,分别向货方的(堆场交付)或船方(门到门)计收汽车、火车、驳船装卸费(不包括拆、加固费)。

第五条 集装箱搬移费

集装箱在码头发生搬移,以实际发生的搬移次数,按《集装箱搬移费率表》(附表 三)的规定计收搬移费。

搬移费适用下列情况:

1.非港方责任,为翻装集装箱在船边与堆场之间进行的搬移; 2.为验关、检验、修理、清洗、熏蒸等进行的搬移;

3.存放港口整箱提运的集装箱,超过十天后港口认为必要的搬移; 4.因船方或货方责任造成的搬移; 5.应船方或货方要求进行的搬移。

集装箱发生搬移时,向造成集装箱搬移的责任方或要求方计收搬移费。

第六条 船上集装箱翻装费 港口按船方或货方要求、或因其责任造成的船上集装箱翻装作业,以实际翻动箱子 的次数,按《船上集装箱翻装费率表》(附表四)的规定分别向船方或货方计收翻装费

在非集装箱专用码头上进行翻装时,如船舶或舱口无起舱机械,或非港口责任造成 船舶起舱机械损坏,或船舶起舱机械的吊杯臂长够不上码头,或船方拒绝将船舶起舱机 械交付港口使用,由港口提供岸机或浮吊进行翻装时,除按《船上集装箱翻装费率表》 的规定计收翻装费外,使用岸机的,另按其相应箱型基本费率的15%加收使用岸机附 加费,使用浮吊的,另按浮吊出租加收出租费。

船上翻装作业,箱子需进堆场时,除收取翻装费外,另加收二次搬移费。

第七条 拆、装箱包干费

集装箱在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进行拆、装箱作业,以货物的计费吨按港口拆、装箱包干费的标准,分别向船方(集装箱货运站交付)或货方(应货方要求进行的)计 收拆、装箱包干费。港口拆、装箱包干费的标准是: 一般货物 每计费吨8.25元 冷藏货物 每计费吨9.00元

烈性危险货物 每计费吨12.40元

拆、装箱包干的作业范围: A、拆箱:拆除箱内货物的一般加固,将货物从箱内取出归垛,然后送到货方汽车 上(不包括汽车上的码货堆垛)。其它还包括编制单证、联系海关、商检等有关业务,及对空箱进行一般性清扫。

B、装箱:将货物从货方汽车上(不包括汽车上的拆垛)卸到集装箱货运站(或仓 库)归垛,然后装箱并对箱内货物进行一般加固。其它包括内容与拆箱相同。

第八条 集装箱中转包干费

空、重集装箱在港口发生中转,由各港根据本情况自订集装箱中转包干费报交通部 审批。

第九条 集装箱堆存费

空、重集装箱以及拆箱后装箱前的货物,在港口发生的堆存费计收办法和标准,由 各港口根据本港情况自订,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条 集装箱清洗费

港口对集装箱进行一般性清扫以外的清洗作业,由各港自订集装箱清洗费计收办法 和标准,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一条 集装箱铁路线使用费

集装箱通过港口铁路线,线路使用费按《集装箱铁路线使用费费率表》(附表五)的规定向货方(堆场交付)或船方(门到门)计收。

第十二条 过磅费

进入港口码头的重箱,港口进行过磅衡重时,不分箱型,均向船方按每箱每次 7.20元计收过磅费。

第十三条 集装箱退关费

集装箱退关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申请奶关方计收集装箱退关费。

第十四条 全集装箱船开关舱费

不分开关次数,分别按卸箱计收开关舱费一次,装箱计收开关舱费一次。费率为每 次每块舱盖50元。

第十五条 其它

按船方或货方要求,对集装箱或对箱内货物进行特殊捆扎、加固等,按《港口费收 规则》的规定向申请方计收工时费,加固/捆绑等所需材料由委托方供给。

附表1 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 ① 标准箱 箱型 每箱基本费率(元)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 243.50 20 空 箱 170.50

英 装载烈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 267.80 尺 冷藏箱(重箱)267.80 冷藏箱(空箱)187.90 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 365.30 40 空 箱 255.70

英 装载烈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 401.80 尺 冷藏箱(重箱)401.80 冷藏箱(空箱)281.80 ② 非标准集装箱 面 议

附表2 汽车、火车、驳船的集装箱装卸费率表 ① 标准箱 箱型 汽车装卸费率 火车、驳船装卸费率 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 33.00 46.80 20 空 箱 33.00 46.80

英 装载烈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 35.80 51.00 尺 冷藏箱(重箱)35.80 51.00 冷藏箱(空箱)35.80 51.00

装载一般货物折休装箱 49.50 70.20 40 空 箱 49.50 70.20

英 装载烈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 55.00 77.00 尺 冷藏箱(重箱)55.80 77.00 冷藏箱(空箱)55.80 77.00 ② 非标准集装箱 面 议

说明:1.装载超限货物的集装箱、装卸费面议。

2.超限:指箱内货物的外形尺寸超出了集装箱规定的尺寸。

附表3 集装箱搬移费率表 ① 标准箱 箱型 费率(元/每箱次)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 33.00 20 空 箱 33.00

英 装载烈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 35.80 尺 冷藏箱(重箱)35.80 冷藏箱(空箱)35.80

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 49.50 40 空 箱 49.50

英 装载烈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 55.00 尺 冷藏箱(重箱)55.00 冷藏箱(空箱)55.00 ② 非标准集装箱 面 议

说明:1.装载超限货物的集装箱,搬移费面议。

2.超限:指箱内货物的外形尺寸超出了集装箱规定的尺寸。

附表4 船上集装箱翻装费率表 ① 标准箱 箱型 基本费率(元/每箱次)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 33.00 20 空 箱 33.00

英 装载烈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 35.80 尺 冷藏箱(重箱)35.80 冷藏箱(空箱)35.80

装载一般货物的折休装箱 49.50 40 空 箱 49.50

英 装载烈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 55.00 尺 冷藏箱(重箱)55.00 冷藏箱(空箱)55.00 ② 非标准集装箱 面 议

说明:1.装载超限货物的集装箱,搬移费面议。

2.超限:指箱内货物的外形尺寸超出集装箱规定的尺寸。

附表5 集装箱铁路线使用费费率表 ① 标准箱 箱 型 费率(元/每箱次)20 重 箱 2.70 英尺 空 箱 0.9

40 重 箱 5.30 英尺 空 箱 1.80 ②非标准集装箱 面 议

第二篇: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

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

上海国际海事信息与文献网发布时间:2006-12-18 浏览:244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港口向进出港口的国际航线集装箱计收的港口费用,均按本办法办理。本办法未作规定者,按《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办理。

各港与香港、澳门之间的集装箱运输,比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计费单位和进整办法

1.以箱计费者:分别按标准箱(20英尺和40英尺)或非标准箱计算。

可折叠的标准空箱,四只放在一起成为一只标准箱,按一只标准重箱计算;不足四只的亦按一只标准重箱计算。

2.货物的计费吨分重量吨和体积吨。以重量计费者:按货物的毛重计算,以1000公斤为1重量吨;以体积计费者:按“满尺丈量”计算,以1立方米为1体积吨。

每一提单(装货单)或港站收据中,每项货物重量吨的尾数按10公斤进整,体积吨的尾数按0.01立方米进整。

3.以日计费者:按日历日计,不足1日按1日计;以小时计费者: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第三条

货物港务费以箱内所装的货物,按《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向货方计征货物港务费。

第四条

装卸费

1.集装箱装卸包干费集装箱在码头的装卸操作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附表一)的规定向船方计收装卸包干费。装卸包干的作业范围:

A.进口重箱:将重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从堆场装上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然后将空箱从货方卡车卸到堆场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送回堆场。

B.出口重箱:将堆场上空箱装上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将重箱从货方卡车卸到堆场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送回堆场,分类堆存,装船并进行一般加固。

C.进口空箱:将空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

D.出口空箱:将堆场上空箱装到船上,并进行一般加固。

E.重、空箱在进出港区范围时填制设备交接单。如减少其中任何作业,费用不予减少。

集装箱船舶在集装箱专用码头上使用港机(或船机)进行装卸,或在非集装箱专业化码头上使用船机进行装卸时均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箱费。在非集装箱专用码头进行装卸时,如船舶(或舱口)无起舱机械,或非港口责任造成船舶起舱机械损坏,或船舶起舱机械的吊杆臂长够不上码头,或船方拒绝将船舶起舱机械交付港口使用,而由港口提供岸机或浮吊进行装卸时,除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箱费外,使用岸机的,另按其相应箱型基本费率的15%加收使用岸机附加费;使用浮吊的,另按浮吊出租加收出租费。

在集装箱专用码头装卸滚装船装运的集装箱,使用港口岸机或船机采用吊上吊下方法作业时,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箱费,如同时使用铲车(或叉车)进行辅助作业时,另收机械出租费。装卸带有底盘车的集装箱,使用船方拖车进行“滚上滚下”作业时,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规定的基本费率的70%计收装卸包干费;如使用港方拖车进行“滚上滚下”作业时,则按基本费率计收装卸包干费。

在非集装箱专用码头装卸滚装船装运的集装箱,使用船机采用吊上吊下方法作业时,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费,使用港口岸机采用吊上吊下方法作业时,除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费外,另按其相应箱型基本费率的15%加收使用岸机附加费;如同时使用铲车(或叉车)进行辅助作业时,另收机械出租费。装卸带有底盘车的集装箱,使用船方拖车进行“滚上滚下”作业时,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规定的基本费率的70%计收装卸包干费;如使用港方拖车进行“滚上滚下”作业时,则按基本费率计收装卸包干费。

使用驳船进行码头与作业锚地(或挂在浮筒上)的船舶之间装卸集装箱,除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箱费外,另按实计收装卸驳船费和驳运费。

2.散装杂货装卸费

在集装箱专用码头上装卸集装箱船捎带的散装杂货不具备滚上滚下条件者,装卸费按《港口收费规则》内相应货类的费率加倍计收。

3.汽车、火车、驳船的集装箱装卸费

在汽车(包干范围以外)、火车、驳船上发生集装箱装卸作业时,根据集装箱的交付条款,按《汽车、火车、驳船集装箱装卸费率表》(附表二)的规定,分别向货方(堆场交付)或船方(门到门)计收汽车、火车、驳船装卸费(不包括拆、加固费)。

第五条

集装箱搬移费

集装箱在码头发生搬移,以实际发生的搬移次数,按《集装箱搬移费率表》(附表三)的规定计收搬移费。

搬移费适用下列情况:

1.非港方责任,为翻装集装箱在船边与堆场之间进行的搬移;

2.为验关、检验、修理、清洗、熏、蒸等进行的搬移;

3.存放港口整箱提运的集装箱,超过十天后港口认为必要的搬移;

4.因船方或货方责任造成的搬移;

5.应船方或货方要求进行的搬移。

集装箱发生搬移时,向造成集装箱搬移的责任方或要求方计收搬移费。

第六条

船上集装箱翻装费

港口按船方或货方要求、或因其责任造成的船上集装箱翻装作业,以实际翻动箱子的次数,按《船上集装箱装费率表》(附表四)的规定分别向船方或货方计收翻装费。

在非集装箱专用码头上进行翻装时,如船舶或舱口无起舱机械,或非港口责任造成船舶起舱机械损坏,或船舶起舱机械的吊杆臂长够不上码头,或船方拒绝将船舶起舱机械交付港口使用,由港口提供岸机或浮吊进行翻装时,除按《船上集装箱翻装费率表》的规定计收翻装费外,使用岸机的,另按其相应箱型基本费率的15%加收使用岸机附加费;使用浮吊的,另浮吊出租加收出租费。

船上翻装作业,箱子需进堆场时,除收取翻装费外,另加收二次搬移费。

第七条

拆、装箱包干费

集装箱在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进行拆、装箱作业,以货物的计费吨按港口拆、装箱包干费的标准,分别向船方(集装箱货运站交付)或货方(应货方要求进行的)计收拆、装箱包干费。

港口拆、装箱包干费的标准是:

一般货物每计费吨8.25元冷藏货物每计费吨9.00元烈性危险货物每计费吨12.40元拆、装箱包干的作业范围:

A.拆箱:拆除箱内货物的一般加固,将货物从箱内取出归垛,然后送到货方汽车上(不包括汽车上的码货堆垛)。其它还包括编制单证、联系海关、商检等有关业务,及对空箱进行一般性清扫。

B.装箱:将货物从货方汽车上(不包括汽车上的拆垛)卸到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归垛,然后装箱并对箱内货物进行一般加固。其它包括内容与拆箱相同。

第八条

集装箱中转包干费

重集装箱在港口发生中转,由各港根据本港情况自订集装箱中转包干费报交通部审批。

第九条

集装箱堆存费

重集装箱以及拆箱后装箱前的货物,在港口发生的堆存费计收办法和标准,由各港口根据本港情况自订,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条

集装箱清洗费

港口对集装箱进行一般性清扫以外的清洗作业,由各港自订集装箱清洗费计收办法和标准,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一条

集装箱铁路线使用费

集装箱通过港口铁路线,线路使用费按《集装箱铁路线使用费费率表》(附表五)的规定向货方(堆场交付)或船方(门到门)计收。

第十二条

过磅费

进入港口码头的重箱,港口进行过磅衡重时,不分箱型,均向船方按每箱每次7.20元计收过磅费。

第十三条

集装箱退关费

集装箱退关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向申请退关方计收集装箱退关费。

第十四条

全集装箱船开关舱费

不分开关次数,分别按卸箱计收开关舱费一次,装箱计收开关舱费一次。费率为每次每块舱盖50元。

第十五条 其它

按船方或货方要求,对集装箱或对箱内货物进行特殊捆扎、加固等,按《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向申请方计收工时费。加固、捆绑等所需材料由委托方供给。

附:航行国际航线船舶长江引航、移泊收费办法

第一条 航行国际航线(包括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船舶,在长江行驶,由长江引航站引航,其引航费及移泊费按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需要引航的船舶(或代理人)应在船舶引领前48小时提出申请书一式两份向长江引航站请派引航员,引航站将申请书一份留查,一份交引航员上船执行任务。任务完毕后,由船舶负责人和引航员在申请单上签证,凭以计费。

第三条 本办法所订费率,均以人民币为计费单位。国外付费人以外汇人民币进行清算,国内付费人以人民币进行清算。

费用结算后,如发现溢收和短收,应在结算后180天内提出退补要求,逾期互不退补。

第四条

计费单位和进整办法。

1.船舶以净吨(无净吨按总吨,无总吨按载重吨)为计费单位,不满1吨按1吨计;拖轮以马力为计费单位,不满1马力按1马力计。

2.以日为计费单位的,按日历日计,不足1日按1日计;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的尾数,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

第五条 引航费按始发地至目的地运价里程(公里)(未规定运价里程的港口按实际里程)及船舶净吨(拖轮按马力)以次计收,费率附后。

引航员引领船舶在港内移泊,以次计收移泊费,每船舶净吨(拖轮按马力)0.19元。拖轮拖带船舶的引航费和移泊费,按拖轮马力与所拖船舶的净吨相加计算。船舶因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时,另按拖轮出租费率计收拖轮使用费。引航费、移泊费的起码计费吨为500净吨(马力)。

第六条

船舶在引航领行驶中,要求中途停靠港口,延伸航线,改变目的地等,按下列规定办法计费:中途停靠港口:不论装卸与否,仍按始发港至到达港里程计费。延伸航线:在船舶未到达原到达港前,按原始发地至变更后的到达港全程里程计算。在船舶到达原到达港后,另行加收原到达港至延伸后的目的地港的引航费。

第七条

引领船舶过桥,按次加收过桥引航费,每船舶净吨(马力)0.09元。

引航船舶过闸,按次加收过闸引航费,每船舶净吨(马力)0.19元。

第八条

在起引港因船舶责任,不能按原定时间起引时,应计收引航员滞留费,滞留时间在一小时以内的免收,超过1小时的,连同开始的一小时在内,按每人每小时18.30元计收滞留费。

第九条

船舶引领后,因船方原因临时停航,或在中途停靠港口(包括装卸货物,上、下旅客),以及停港等待返程(包括装卸货物上、下旅客)时间,计收引航员待时费每人每小时9.20元。

因航道水深限制或不能夜航的时间,不计引航员待时费。

第十条

接送引航员的交通费,每引航一次计收291.50元,每移泊一次计收72.80元。

申请往返引航的船舶,引航员不离船,只收一次交通费。

第十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星期日及夜班应船方要求进行引航或移泊,均加收附加费。节假日和星期日附加费,按引航员人数,每人每日145.80元。夜班(22:00~6:00)附加费,按引航时间每人每小时9.20元。

第十二条

按引航员人数计收滞留费、待时费、附加费,每次以三人为限,超过的人数或实习引航员不计费用。货物重量换算表 表1重加两倍。

注:1.自重加两倍的计算方法,是以货物本身毛重再加两倍。例如:如果一只空桶为25公斤,自重加两倍即25×3=75公斤

2.订有换算重量的货物,实重大于换算重量时,除木材每件重量超过3000公斤按笨重货物计费外,其他仍按换算重量计算。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费率表表2(含2000净吨)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务费率表表31.70注:1.编号1“化肥”,系指农业生产用的进口化肥,其它用于化工原料的不在此限 2.编号3“烈性危险货物”,不包括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和农药。外贸进出口货物装卸费率表 表4|每计费吨费率 作 | ←| | 船舱→船边 | ←|(人 过 |船方起货机械|港方起货机械|库、场、| 货 币: |一般 |冷藏舱|一般 |冷藏舱|| 类 元)|货舱諀非货舱|货舱 |非货舱||煤、硫酸渣、腐植酸、矿砂、矿粉(铁矿砂、粉 | | | |1|除外),铁矿石(块矿)、磷灰土、砂土、碎石、| 8.00|11.58|卵石、水泥、水泥熟料、盐、化肥 | | | |2|粮食、铁矿砂、铁矿粉 | 6.00| 9.00 ||焦炭、半焦、原矿(块矿)铁矿石除外、块煤、| | | |3|加工成形的石料、砖瓦 |12.50|18.704|糖 |11.40|17.40|各种矿石(包括块、砂、粉矿)、煤炭、砂土、| | | |5|化肥、盐 |12.50|18.706|水泥、纯碱 |14.90|22.207|粮、糖 |13.90|20.80 8|钢坏、钢锭、生铁、金属块锭、钢材、钢轨、钢管|12.90|19.309|废碎金属 |18.70|28.200|各种纸、纸浆 |15.40|23.401|橡胶 |16.00|23.602|木材 |10.30|15.503|一般危险货物 |19.80|29.604|烈性危险货物 |32.00|48.205|轻泡货物 |19.80|29.606|冷冻货物 |19.80|29.607|列名外货物 |16.30|24.70 外贸进出口货物装卸费率表表4|每计费吨费率作 | ←| | 船舱→船边 | ←|(人过 |船方起货机械|港方起货机械|库、场、| 货币: |一般 |冷藏舱|一般 |冷藏舱|| 类元)|货舱諀非货舱|货

舱 |非货舱|8|每件重量超过3吨满5吨 |21.30|32.009|每件重量超过5吨满10吨 |24.70|37.100|每件重量超过10吨满30吨 |28.60|43.101|每件重量超过30吨满50吨 |32.0 |48.902|每件重量超过50吨满100吨|40.90|61.80|每件重量超过100吨满200吨 |48.90|73.50| | 装船 | 卸船 |装船 | 卸船 4|一般液体 |8.90 |6.305| |原油 |6.00 |5.006| |其他 |13.00 |9.90

注:1.超长货物费率:

每件货物长度超过12米满16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50%;

每件货物长度超过16米满20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00%;

每件货物长度超过20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50%。

2.在港区外的海域进行减载或加载作业,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0%。

3.上海港在绿华山过驳散粮,按每吨8元计收减载过驳装卸费。

4.集装袋水泥装卸费按上述包装水泥装卸费率的80%计收。

5.出口原油(经输油管道进港装船)港口包干费,大连、秦皇岛港13.40元/吨,青岛港13.80元/吨。

6.托盘、集装箱、成组货物的装卸费按相应货类计算,不按笨重货计算。

船舶、机械、设备和委托其它杂项作业费率表表5注机械设备的计费时间:时起,至返回原地时务不返回原地者,自使用另收拖供淡水、按中国船舶燃费规定执行。括清洁污水沟,清洁污198.00元,一般扫舱和包括把舱内污物搁置甲除离船,另收装卸搬运的,每吨27.00元;船运0元。扫舱以及其它特殊平舱,舱费,每个舱口扫舱费330.00元,所需材料费卸用防雨设备,另按普通计收工时费。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附表1火车、驳船的集装箱装卸费率表附表2说明:1.装载超限货物的集装箱,装卸费面议。2.超限:指箱内货物的外形尺寸超出了集装箱规定的尺寸。箱搬移费率表附表3说明:1.装载超限货物的集装箱,搬移费面议。2.超限:指箱内货物的外形尺寸超出了集装箱规定的尺寸。集装箱翻装费率表附表4说明:1.装载超限货物的集装箱,翻装费面议。2.超限:指箱内货物的外形尺寸超出了集装箱规定的尺寸。箱铁路线使用费费率表附表5国际航线船舶长江引航费率表说明:长江分上、中、下三段引航,各段引航费率计算方法均为基本基价每净吨0.27元,加里程基价每净吨公里0.00221元,计算费率进整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第三篇: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航线

国际集装箱运输

第三章 集装箱船舶与航线

教材《国际集装箱货物多式联运组织与管理》,参考书《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

第三章 集装箱船舶与航线

第一节 集装箱船舶及配积载

一、集装箱船舶的类型

1.全集装箱船(Full Container Ship)

所有货舱专门为装运集装箱设计,不能装载其他货物,作业采取吊进、吊出,利用岸上专用的集装箱装卸设施。也称专用型船。

2.半集装箱船(Semi-Container Ship)

一部分货舱装载集装箱,另一部分可装载一般件杂货。专用集装箱舱一般在船体中央,这种船也称分载型船。

3.兼用集装箱船(Convertible Container Ship)

又称可变换的集装箱船,舱内备有简易可拆装设备。装运一般货物时,可拆下。散/集两用船(Bulk/Container Carrier)或多用途船(Multipurpose Carrier)均属于。

4.滚装集装箱船(Roll On/ Roll Off Container Ship)

码头装卸不需要码头装卸设备,利用船舷、船首或船尾开口跳板,将集装箱连同底盘车一起拖进(出)船舱。

通用性强,可装集装箱、车辆、其他超大货物,装卸流水作业、效率高,不受码头装卸设备限制。但——舱容利用率低,船舶造价高。

多用于近洋或沿海,航线短运输,特别水陆联运。5.载驳船(Barge Carrier)

又称子母船。驳船装入母船体内,集装箱装在驳船上,海上运输由母船完成。可以加快母船的周转,简化对码头设施要求。适合于江海联运。

二、集装箱船舶结构特点

吊装式集装箱船采取吊入、吊出方式,船上无起重设备,利用岸上专用集装箱装卸桥进行装卸。(参P49图)

1.集装箱船机舱基本设置在艉部或偏艉部。这样布置使货舱尽可能方整,多装。2.集装箱船船体线形尖瘦,外形狭长,船宽及甲板面积较大,保证高航速和合理甲板装载。

3.单甲板,上甲板无舷弧和梁拱,不设置起货设备,甲板上可堆放2~5层集

16-国际集装箱运输

第三章 集装箱船舶与航线

例如:条件许可时,可以将原安排舱内占用两个箱位的超高集装箱选配于舱面顶层,减少舱内箱位损失。

2.保证集装箱船舶具有适度的稳性

配积载时,应把重箱装载舱底,轻箱及结构强的集装箱装在甲板上,保证船舶稳性及集装箱的稳固。

3.保证集装箱船舶具有适当的吃水差

船舶不允许有艏倾也不宜有过大的艉倾,配积载时应注意集装箱重量在船舶纵向上的分配。预配船舶进出吃水受限港口时,更应注意纵向分布,减少使用压载水调整吃水差,减少船舶总排水量和平均吃水,顺利进出港口。

4.保证集装箱船舶的纵向强度

集装箱船舶大多为艉机型,油舱、淡水舱一般也集中艉部,开航满载时容易出现中拱,而且船为大舱口,纵向强度本来就弱,因此配载时要适当地在船中多配重箱。

5.保证集装箱船舶的局部强度

配载应注意堆积负荷,即舱底、甲板和舱盖上所允许堆积集装箱的最大重量。6.尽量满足装卸要求,避免中途港倒箱

箱位配置应满足卸箱的先后顺序;还应考虑便于装卸作业,避免同一卸港的集装箱过分集中。

7.满足特殊集装箱的积载要求 8.装卸作业中要保持船舶左右平衡 9.注意平衡舱时,消灭重点舱

对于箱量特别多的港口的集装箱,应分舱装载,不要集中载一个舱内,一面造成重点舱,延长船舶在港装卸时间。在分舱配载时还要注意到几台装卸桥同时作业的可能性。

五、集装箱船舶的配积载过程

1.预配过程

预配图是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编制,依据船舶积载能力和航行条件等,按不同卸货港顺序以及集装箱装货清单上拟配的集装箱数量,编制而成的全船行箱位总图,将集装箱船上每一装20ft箱的行箱位横剖面图自船首到船尾按顺序排列而成的总剖面图。

预配图绘制后,应认真审核每个卸港的箱量与订舱单是否相符、每个卸港的箱区分布是否合理、特殊箱的配位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可将预配图送交码头集装箱装卸公司,或发送给船舶代理,再由船代交码头集装箱装卸公司。

2.实配过程

集装箱装卸公司收到预配图后,按照预配图要求,根据码头上集装箱的实际进

18-国际集装箱运输

第三章 集装箱船舶与航线

1966年前的集装箱运输航线均为国内沿海航线,开展地区为美国和澳大利亚沿岸,运量较少。

1966年海陆联运公司最先使用改装的全集装箱船费尔兰德(Fairland)在北大西洋开辟了国际集装箱航线,该船载箱量220TEU,航行于北美、西欧、日本、澳大利亚等地区的发达国家之间的航线,通常称为“北——北航线”

到1970年底,日本——加利福尼亚航线(1967年开辟)、日本——澳大利亚航线(1969年开辟)、日本——西雅图、温哥华航线(1970年开辟)等几条航线的集装箱运输体制已准备就绪。此外,欧洲——澳大利亚航线,1969年开辟;北美——欧洲航线的集装箱运输也走上正轨;部分美国船公司利用半集装箱船在远东、北美和欧洲之间开展了集装箱运输。

1971年开始,特别是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主要开辟了许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集装箱航线,例如美国、日本、西欧到东亚、东南亚、南亚、中东、南美、东非、西非、东欧等地区的国家间的航线,通称为“北——南航线”。

与此同时,出现集装箱支线运输和陆桥运输。

20世纪80年代,集装箱运输得到了大发展后,新兴的各国国营轮船公司相继投入集装箱航运市场,世界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燃料费高涨等原因,使航运成本急剧提高,加重了航运公司负担。

1984年台湾长荣公司开辟环球集装箱运输航线,取得巨大成功,85年利润比84年增长了150%,促使大船公司相继开辟环球航线。

这一阶段航线发展的另一个特征是支线运输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网络化、系统化。

二、集装箱航线类型

按航线作用分为:干线运输、支线运输、陆桥运输和环球运输。1.干线运输(Main Line)

指大型集装箱船舶,在各设有集装箱码头的枢纽港之间载运集装箱的远距离运输。(参)P64图3-12。

目前世界上主要集装箱运输干线:远东——北美、远东——地中海和欧洲、北美——欧洲和地中海三大航线。

(1)远东——北美:可分为两条,即到北美西海岸和东海岸及海湾航线。是战后集装箱货运量增长最快和货运量最大的航线之一,也是太平洋集装箱运量最大的航线。

(2)远东——地中海和欧洲:经马六甲海峡向西,经苏伊士运河到达地中海、西北欧,可分为远东——欧洲和远东——地中海两条航线。远程航线,多采用大型高速集装箱船运营,航线货运也较繁忙。

(3)北美——欧洲和地中海:实际包括了北美东岸、海湾——欧洲、地中海和北美西岸——欧洲、地中海两条航线。

20-国际集装箱运输

第三章 集装箱船舶与航线

五、拟制船期表

船期表内容一般有航线编号、船舶名称、航次编号、挂靠港名(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到达和驶离各港时间等。一般每月为周期发布,本月底发布下月船期表。

拟制船期表还要考虑船舶数量、船舶规模、航速、挂港数量、港口工班工作制度以及与其他运输方式运行时刻衔接配合等因素。

1.集装箱航线班期计算

t往返=t航t港装卸t港其他

式中:t往返——航线往返航次时间(天)

t航——航线往返航行时间(天)

t航=L往返/24v

L往返——航线往返航次总航程(n mile)

v——平均航速(kn)

t港装卸——航线往返航次各港总装卸停泊时间(天)

t港装卸Q/24M

Q——航线往返航次各港装卸总量(TEU)

M——航线往返航次各港装卸平均效率(TEU/h)

t港其他——航线往返航次船舶在各港其他停泊时间(天)2.集装箱航线配船数计算

Nt往返Qmax/fDt营

式中:N——集装箱航线配船数(艘)

x

Qma——航线两端点港之间运量较大流向之年最大运箱量(TEU);

D——集装箱船箱位容量(TEU)

f——船舶载箱量利用率(%)

t营——集装箱船年营运时间(天)

3.集装箱航线发船间隔计算

t间=t往返/NfDt营/Qmax

式中:t间——航线发船间隔(天)

为了保证班轮有规律运行,要求集装箱船舶的往返航次时间要为航线发船间隔时间的整数倍;要求航线的发船间隔时间为昼夜的整数倍。集装箱班轮航线船舶往返航次时间与航线发船间隔时间的整倍数关系,这个“倍数”就是航线配船数:

NT往返/t间

22--

第四篇:集装箱港口收费

集装箱港口收费

摘要

港口向进出港口的集装箱计收港口费用的种类较多,按照收费项目可以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与货物有关港口费;另一类是与船舶有关的港口费。港口费按费收的业务性质也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本业务费,包括使用港口设备和劳务的使费、劳务费和其他费用。另一类是港口收费,是具有税收性质的费用,船舶港务费、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等属于这一类费用规费是统收统支的费用。

关键字

集装箱 港口 海运 货运代理人

正文

港口费按费收的使用范围可分为国内和国际两大类:适用于国内的即对航行于国际航行的船舶和国内进出口货物计收的港口费,其费收规则由交通部统一规定。适用于国内的是指航行于国内航线的船舶和国内进出口货物计收的港口费,还划分为北方沿海、南方沿海、长江、黑龙江等航区,所属港口的费收规则由港口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

目前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正是利用法律漏洞,凭借其优势垄断地位,在国内港口运输环节向我国各类物流企业征收名目繁多的押金和费用,攫取非法利益,这样就直接导致我国物流企业及人群的成本增加,降低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但是集装箱港口费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和国家政策、地方法令以及港口性质都有关系。在台湾,港口就分为公用港口和私人港口。两者在港口费率上有较大差别,在费率结构上相差也较大。私人港口以装卸包干费形式出现。

私人港口包干项目一般包括如下方面:

(1)从船上将集装箱卸到港口堆场或从堆场将集装箱装上船;(2)开关舱、集装箱的绑扎、理货;(3)进堆场前的检查及签发设备交接单;(4)出口集装箱过磅;

(5)从堆场将集装箱送至集装箱货运站拆拼箱;(6)箱体检查及出示集装箱破损报告;

(7)当被要求时,可贴标签注明冷、危集装箱及集装箱目的地;(8)集装箱在港口的监管;

(9)集装箱在港口的一定的免费堆存期; 而公用港口是分开计收每项费用,如集装箱装卸费、桥吊使用费、装卸车费、码头通过费、过磅费、拖车费等。这些费用公布之后就是个定数,船公司根据以

上合计后付一个总费用即可,所以实际上就相当于装卸包干费标准。此外,每个在台湾港口装卸的集装箱均要在装卸费的基础上额外付出5%的增值税给管理当局。

集装箱计收港口费用的种类:

一、费收基本费

基本费是按货物种类和操作过程所规定的单位费率。现行的各种费率表中的费率都是基本费。基本费一般由基价、利润、相关的比例系数等组成,如装卸费的基本费就包括装卸费基价、货类系数、操作过程系数等。

二、附加费

附加费是在港口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而要求提供服务时所增加的费用,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按照基本费率的一定比例进行加收的部分。该费的制定主要是考虑了在生产操作中所增加的一定风险和难度,以及额定工作时间的外延,如“超长附加费”就是对装卸超长货物所增加的难度的补偿,而节假日夜班费则是对正常工作之外提供服务的一种补偿。

三、起码收费额

起码收费额又称起码计费金额。是每张港口费收单据的最低金额数。当按规定的港口费率计算港口费时,其金额总数每张单据低于规定的起码收费额时,其港口费应按起码计费额计收。《港口费收规则》“外贸部分”中规定每张收费单据的起码收费额为1.00元;内贸部分的起码收费额0.10元。

四、港务费

港务费是港口用以维修,保养港口建筑物和疏浚航道以利于船舶和货物安全进、出港口和使用便利而向船舶和货物所征收的费用。港务费按船舶港务费用和货物港务费用分立项目,分别向进、出港口的船舶和货物征收。

五、船舶港务费

港务费中向船舶征收的费用称为船舶港务费。船舶按净吨(拖轮按马力)以次数计收,进港和出港分别计算。外贸船舶的港务费费收标准是0.71元∕吨,沿海船舶港务费标准为每净吨0.25元。

六、免征船舶港务费

按现行有关规章规定,凡遇难和避难船舶、非营运的军事、公安、边防、海关、检疫、捕鱼及港内工作船舶,非运载旅客或货物的船舶均免征船舶港务费。进港船舶设有卸货、下客行为,免征进口船舶港务费,出港船舶没有装货,上客行为,免征出口船舶港务费,但进出港口的旅游船舶照征港务费。进口或出口船舶的客、货运费收入在船舶港务费两倍以下并执有证明者,免征船舶港务费。

货物港务费及其费收标准:

港务费中向进、出港口的货物征收的费用称为货物港务费。经由港口吞吐的国外进出口货物,按有关规定,以货物进口或出口分别征收一次货物港务费。

计费重量是计算港口费所使用的重量,其计量单位为计费吨。货物计费吨分为重量吨(W)和体积吨(M)。重量吨按货物的毛重以1000千克为一重量吨;体积吨按货物“满尺丈量”的体积,以一立方米为一体积吨。

现外贸进出口货物装卸船部分均以按重量吨做为计费吨。在沿海运输及陆地作业的货物,则实行了“择大计收”的计费方法,“择大计收”是在货物的重量吨和体积吨之间,择大做为计量标准的一种计费方法。

港口对于单位和计费单位进行了如下规定:

一、船舶以净吨(无净吨按总吨,也无总吨按载重吨)为计量单位的不满一吨按一吨计,以马力为计量单位的,不满一马力按一马力计。船舶无净吨、总吨和载重吨,则按SO O吨计收港口费用。

二、以日为计费单位的按日历日计,不满一日按一日计,以小时为计费单位时,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货物的重量按毛重(包括包装重量)计算,以吨(1000千克)为计费单位。

三、每一提单或装货单的每项货物的重量起码以10千克计算,超过IO千克的尾数按四舍五人进整,同一等级的货物应相加进整。订有换算重量的货物,按“货物重量换算表”的规定计算。进出口货物的重量和体积,以提单或装货单所列的重量和体积为准。

船舶代理公司应及时向港口计费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船舶性质(指船舶属于外轮、租船、国轮或中外合营船舶)吨位

二、付费对象(主要指货物的装卸费、起货机工力费等付费对象)

三、舱单

四、货物积(装)载图

总结

集装箱港口的收费对于对于很多的班轮公司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很多的班轮公司都想在这部分上面降低费用,因为谁只要解决费用这个问题,就能在同行业的竞争中取得一个不小的进步。故如何控制部分成本,成为了很多班轮公司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 杨志刚等 《国际集装箱码头实务》 人民交通出版社 [2] 陈广 《集装箱运输实务》

第五篇:近,远洋航线及相关港口

近航航线:

港澳线——澳门香港地区

新马线——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巴生港,槟城,马六甲 暹罗湾线——越南的海防,柬埔寨的磅逊,泰国曼谷

科伦坡,孟加拉湾线——斯里兰卡的科伦坡,缅甸仰光,孟加拉的吉大港,印度东海岸的加尔各答 菲律宾线——菲律宾的马尼拉

印度尼西亚线——到爪哇岛的雅加达,三宝垄

澳大利亚新西兰线——澳大利亚的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和新西兰的奥克兰,惠灵顿。

巴布新几内亚线—莱城,莫尔茨比港

日本线——到日本九州岛的门司,本州岛的神户,大阪,名古屋,横滨,川崎。韩国线——釜山,仁川

波斯湾线,阿拉伯湾线——巴基斯坦的卡拉奇,伊朗的阿巴斯霍拉姆沙赫尔,沙特阿拉伯的达曼,伊拉克的巴士拉,科威特的科威特港

远洋航线

地中海航线——地中海东部黎巴嫩的贝鲁特,的黎波里;以色列的海法,阿什杜德;塞浦路斯的利索尔;地中海南部埃及的塞得港,亚历山大;突尼斯的突尼斯;阿尔及利亚的阿尔及尔,奥兰地中海北部意大利的热那亚,法国的马赛,西班牙的巴塞罗那。西北欧线——比利时的安特惠普;荷兰的鹿特丹;德国的汉堡,不莱梅;法国的勒阿弗尔;英国的伦敦,利物浦;丹麦的哥本哈根,挪威的奥斯陆;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和哥德堡;芬兰的赫尔辛基。美国,加拿大线——加拿大西海岸港口温哥华;美国西岸港口西雅图,奥克兰,旧金山,洛杉矶,长滩;加拿大东岸港口蒙特利尔,多伦多;美国东岸港口纽约,波士顿,费城,巴尔的摩,波特兰和美国墨西哥湾港口的莫比尔,新奥尔良,休斯敦。美国墨西哥湾各港也属美国东海岸线。

南美洲西岸线——秘鲁的卡亚俄;智利的阿里卡;伊基克,瓦尔帕莱索,安托法加斯塔

港口

中国:黄埔,南沙,蛇口,盐田,香港,厦门,宁波,连云港,上海,天津,青岛

台湾:基隆,苏澳,花莲,高雄,麦寮,台中

韩国:釜山(Busan),仁川(Inchon),济州(Cheju),木浦(Mokpo), 浦项(Pohang)

日本:门司,神户(Kobe),大阪(Osaka),名古屋(Nagoya)川崎(Kawasaki),横滨(Yokohama)菲律宾:马尼拉(MANILA),八打雁(BATANGAS PHBAT)

三宝颜

越南:海防(HAIPHONG),岘港(DANANG),胡志明市(HOCHIMINH)柬埔寨:磅逊(KOMPANGSOM),金边(PHNOM PENH)

马来西亚:槟城(Pinang),巴生港(Port Kelang),马六甲(Melaka)新加坡:新加坡(SNGAPORE)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Jakarta),三宝垄(Semarang)巴布新几内亚:莫尔茨比港,莱城 缅甸:仰光(Yangon)

孟加拉国:吉大港(Chittagong)

印度:加尔各答(CALCUTTA),孟买(MUMBAI),那瓦舍瓦(Nhava Sheva)斯里兰卡:科伦坡(COLOMBO)巴基斯坦:卡拉奇(KARACHI)

伊朗:阿巴斯霍拉姆沙赫尔(KHORRAMSHAHR)沙特阿拉伯:达曼(DAMMAM)伊拉克:巴士拉(BASRAH)科威特:科威特港(KUWAIT)

美国:西雅图港(Port of Seattle),奥克兰(Port of Oakland),旧金山港(Port of San Francisco)洛杉矶港(Port of Los Angeles),长滩(LONG BEACH)休斯敦(HOUSTON),波士顿(Boston),纽约(New York),费城(PHILADELPHIA)

巴尔的摩(Baltimore)

加拿大:温哥华(Vancouver),蒙特利尔(Montreal),多伦多(Toro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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