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藏传佛教寺庙
藏传佛教寺庙(5)
藏传佛教寺庙(5)
在佛教传入西藏之前, 藏族人信奉原始宗教(笨教)。佛教是在公元七世纪,同时由我国内地(大乘佛教)和印度、尼泊尔(密教)传入的。佛教传入西藏后,和苯教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战胜了苯教。现在藏传佛教主要分为四大教派:宁玛派(红教)、萨加派(花教)、噶举派(白教)、格鲁派(黄教)。
内蒙古五当召
五当召原名巴达嘎尔庙,藏语意为“白莲花”,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北约70公里的五当沟内。始建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2),乾隆十四年(1749年)重修,赐汉名广觉寺。是第一世**罗布桑加拉错在此兴建的,逐步扩大规模。全庙占地面积约300余亩,召庙主体由六个大殿,三座**府和一幢安放历代**骨灰的灵堂组成,两侧还建有一栋喇嘛舍房。建筑采用西藏式建筑风格,平顶方形楼式结构,结构严谨,布局合理,映照在蓝天青山之下的白色外表,更显辉煌耀眼。主建筑为苏古沁独宫,里面供奉着最大的铜铸佛像,以及释迦牟尼,黄教创造人宗喀巴及历代佛师,苏古沁宫的西边为讲授佛教教义的却依林独宫。五当召是享有特权的政教合一寺院,设有监狱、法庭,并有武装。**传世七代,喇嘛最多时达1200余人。
内蒙古小召
小召又称崇福寺,在呼和浩特旧城小召街,蒙语原称作把格召(小的意思),清康熙36年(公元1697年)建成。小召原是明朝俺答汗(阿拉坦汗)的后裔俄木布洪台吉所建的寺院。康熙31年(公元1692年),康熙委派在小召坐床的托音二世做了呼和浩特掌印扎萨克达喇嘛。托音二世于是展开活动,一方面受命入藏联络班掸,又随康熙皇帝出征协助策划。因此,康熙西征凯旋回京时路经归化城,驻跸小召,并将甲宵、弓箭、腰刀等随身之物,留在小召做为纪念。后又在小召用满、汉、蒙、藏四种文字刻立石碑,纪念他的胜利,同时也表彰了小召**有功。从此,小召在当时的归化城召庙中的地位曾一度凌驾于大召之上。小召喇嘛受到清皇帝的许多特殊恩赐,如独许应用蒙文经典。小召除了得到本地人的布施外,康熙皇帝还特别批准内蒙东部科尔沁十旗做为托音呼田克图的化缘地点。小召的显赫地位在托音二世死后,逐渐走了下坡路。到了嘉庆年间,呼和浩特召庙的权利中心已经转移到席力图召。
新疆巴伦台黄庙
巴伦台黄庙位于新疆自治区巴音郭楞和静县北部天山深处,素有“小布达拉宫”之称,宗教法名“夏尔布达尔杰楞”,意为“黄教圣地”。始建于乾隆年间,落成于光绪十四年。该庙是聘请西藏、内蒙的能工巧匠,耗费500两黄金建造的。整个建筑结构严谨,轩宇昂然,并与金库热等14座庙宇组成气势森严的喇嘛寺庙古建筑群,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历史上最盛时,喇嘛多达四五百人。现有的黄庙,金库热、盖干拉吾龙等殿堂尚保存完整。黄庙殿堂内珍藏着许多珍贵的经卷和稀世文物,大殿中央供奉着一尊巨大的金身麦德尔佛像。东、西后殿中供奉弥勒佛、观世音菩萨等诸多铜佛像。大殿四壁皆塑有扩法神像,栩栩如生,生动精美,每天前来育经朝圣的教徒络绎不绝,香火极旺。
新疆伊犁圣佑庙
圣佑庙藏语名“吉金铃”,蒙古语名为“博格达夏格松”。位于新疆伊犁昭苏县城西北三公里处,是目前新疆保存最完整的喇嘛教四大庙宇之一。始建於清朝(1889年),现存建筑8座,面积2000平方米,寺庙占地数百亩之多。寺庙座北朝南,前殿,大雄宝殿,后殿,东西配殿等布局对称。主体建筑大雄宝殿飞檐斗拱,画栋雕梁,鎏金沥粉,气势恢宏。正壁和殿廊上绘有珍禽异兽,奇花异卉,神话传说,历史故事,我国中原传统风格的壁画,廊画等。大殿前,高悬汉文书写的“敕建圣佑庙”匾额。殿内陈设着数百尊佛像,张挂着来自西藏的帐幔,旗幅,锈工极其精美。佛楼上的蒙古包里,佛像,各种金银祖鲁杯满设祭坛,大小古钟声播草原远近。寺院内古木繁荫,晨钟暮鼓,僧众齐集,鸟鸣雀舞,显得古朴而又庄严肃穆。
云南丽江文峰寺
文峰寺位于云南省丽江坝子西南文笔山腰,是著名的喇嘛教圣地,滇西北噶举派喇嘛教最高学府。始建于清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文峰寺原有大殿5 院,僧房24院,建设规模居丽江寺院之首。现存主体建筑大殿和僧房2院,大殿为三重檐楼阁式建筑,面阔22.06米,总进深20.2米。顶层屋顶为四角攒尖顶,形如四方亭阁,位于大殿最高层。
一、二层檐下均施异形斗拱。殿内空间宏敞,高 4米,6棵方形金柱雕有莲瓣及各种图案,承托着雕卷云纹样的大雀替。雀替柱身通体施贴金箔,给人以雍容华贵之感。覆斗式藻井绘有喇嘛教八宝和金刚座图样,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寺背后的文笔山腰间有一灵洞号称“南赡部州第一灵洞”,是滇西北噶举派十三大喇嘛寺已取得“格隆”称号喇嘛坐禅学经的地方。
第二篇:藏传佛教寺庙汇总
藏传佛教寺庙汇总[组图]
藏传佛教寺院建筑艺术,在西藏古代建筑艺术中,最富有民族和时代特色,多依山而建、规模宏大,气势浑厚,工艺精致,金碧辉煌,蔚为壮观。从佛教寺院形成之初,到藏传佛教寺院建筑艺术主体风格的形成,其间大体经历了寺庙、寺院、宫殿与寺院建筑融合的三个发展阶段。模仿吸收印度与中国中原唐朝的建筑布局和模式是早期寺庙建筑的主要特点之一。
在佛教传入西藏之前, 藏族人信奉原始宗教(苯教)。佛教是在公元七世纪,同时由我国内地(大乘佛教)和印度、尼泊尔(密教)传入的。佛教传入西藏后,和苯教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战胜了苯教。现在藏传佛教主要分为四大教派:宁玛派(红教)、萨加派(花教)、噶举派(白教)、格鲁派(黄教)。
西藏拉萨大昭寺
大昭寺又名“祖拉康”(藏语意思是经堂),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旧城中心,始建于647年。当时松赞干布娶了尼泊尔的尺尊公主和唐朝的文成公主。两公主入藏时各带了一尊珍贵的释迦牟尼像,松赞干布决定修建一座收藏佛像和经书的佛堂,即大昭寺。大昭寺现占地25100余平方米,中间是巨大天井,四面沿墙壁修建佛堂。殿高四层,上覆金顶,屋檐下吊铜铃,具有唐代及尼泊尔和印度的建筑特色。四周走廊和经堂、佛殿布满藏式壁画,描述历史人物和神话故事,长近千米。大殿中间座上的释迦牟尼十二岁时等身镀金铜像,是当年文成公主从长安带来的,1409年黄教祖师宗喀巴给佛像献上了金制玉佛冠,佛像变得更加威严。在内殿前还雕有当年运送释迦像的四力士像。大殿两侧配殿中供有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及尺尊公主的塑像。签瓶是清乾隆57年(1792)所赐,筒内放置如意象牙五支,供寻找**和呼图克图灵童时用,常供奉在宗喀巴佛像前。寺内还保存着自唐代以来的各
种典籍、档案等大量珍贵文物。
西藏拉萨小昭寺
小昭寺位于拉萨著名的八角街北面,与大昭寺相距不足千米,始建于唐代(646年),与大昭寺同时。最初是由文成公主入藏时带来的汉族工匠建造,早期建筑系仿汉唐风格。小昭寺座西朝东,由庭院、神殿、门楼、释迦牟尼像、屋面金顶和内外转经回廊组成,总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历史上几经火焚后重建,现存的建筑中只有底层神殿是早期的建筑,殿内的10根柱子依稀可见吐蕃遗风,上面镂刻着莲花,四周环绕花草、卷云以及珠宝、六字真言。小昭寺主殿共三层,底层分门庭、经堂,佛殿三部分,周围是转经廓道,廊壁上遍绘无量寿佛像。三层楼上过去是**喇嘛下榻的地方。小昭寺的金顶也是汉地的歇山式样,整座建筑风格汉藏合璧。寺内原供奉的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系文成公主由长安携带进藏,是西藏最珍贵的历史文物,后来在金城公主时期被移至大昭寺,而将尺尊公主携带的另一尊释迦牟尼8岁等身像移至小昭寺,成为小昭寺的主圣。如今这里是西藏僧侣修习密宗的上密院,这是格鲁派僧人修习密乘的地方,上密院堪布兼任小昭寺主持。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西藏昌珠寺
昌珠寺位于西藏山南雅砻河东岸的贡布日山南麓,始建于吐蕃松赞干布时代,据说文成公主曾在该寺驻足修行。寺中有一口铜钟在整个西藏都很有名。帕竹政权时期,昌珠寺进行大规模的维修和扩建。昌珠寺在其晚期归属格鲁派。藏语中,昌是鹰、鹞的意思,珠是龙的意思。相传此地在建寺前有一恶龙,被松赞干布化身大鹏降伏后才得以建寺,故得名。据说莲花生和米拉日巴等藏传佛教史上有名的人物都曾在昌珠寺周围修行。昌珠寺由大殿、转经围廊、廊院三部分组成。主要建筑是措钦大殿,殿内供奉一尊三世佛像,和其它寺庙里不一样的是,这尊铜佛像是由全铜浇铸而成,甚有特色。昌珠寺的珍珠唐卡为镇寺之宝,长2米、宽1.2米,所画的是坚期木尼额松像(观世音菩萨憩息图)。共耗珍珠26两,计29026颗,镶嵌钻石一颗,红宝石二颗,蓝宝石一颗,紫宝石0.55两,绿松石0.91两,计185粒,珊瑚4.1两,计1997颗,黄金15.5克。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西藏桑耶寺
“桑耶”,藏语译音,意为“不可想象”。桑耶寺位于西藏札囊县雅鲁藏布江北岸,临近吐蕃赞普冬宫所在地扎玛宫。由赤松德赞亲自主持奠基修建,始建于76 2年,是藏传佛教史
上第一座佛法僧俱全的寺庙。桑耶寺是以古代印度婆罗王朝在摩揭陀所建的乌达波寺为蓝本而建造的。整个建筑群占地面积11万余平方米,完全按照佛经中的大千世界布局:宏伟的乌策大殿代表世界中心须弥山;太阳、月亮两殿象征宇宙中的日、月两轮;乌策大殿四角的四座佛塔代表四大天王;大殿周围均匀分布有四大殿、八小殿,表示四威海中的四大部洲和八小洲;环绕寺庙的圆形围墙象征世界外围的铁围山。“乌孜”大殿即“祖拉廉”,是桑耶寺的中心主殿,大殿正门口有一座石碑和一口铜钟,还有石狮一对,形制大小完全一致。大铜钟钟高1.1米,直径0.55米,钟上铸有古藏文,十分罕见。据《贤者喜宴》载,此铜钟是西藏地区所铸的第一口钟。该寺是最早传播旧密法的寺院,藏传佛教宁玛派兴起后,该寺属宁玛派。后因萨迦派曾出资修复,寺政又由萨迦派掌管一部分。
西藏托林寺
托林寺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扎达县境内,由古格王扎西衮之子益西沃于996年仿桑耶寺而建,托林,意为“飞翔空中永不坠落”。由于古格王朝的大力兴佛,托林寺便逐渐成为当时的佛教中心。在藏族历史上,托林寺的地位举足轻重。著名的益西沃、阿底峡、仁钦桑布等任务的故事都以托林寺为背景展开。完好时的托林寺由迦萨殿、白殿、十八罗汉殿、米勒佛殿、护法神殿阿底峡殿、仁钦桑布译师殿以及众多僧舍、佛塔林构成,规模宏大,而今已很难从遗存的断墙残塔窥见当初的规模格局了。托林寺的建筑风格和壁画明显直接受尼泊尔和印度的影响,是各地的建筑和佛像风格的集大成者。现存的托林寺的主殿,是一座坛城式建筑,造型典雅,建构奇特,四面的高塔象征四大护法金刚,殿内供奉了许多镏金佛像。其中的壁画保存完好,里面的壁画仍栩栩如生。塔林分两组,每组塔群中各有三条长塔,每条长塔由几十乃至几百座形式相同的小塔一字排列连成一串,长达几十米至几百米,十分壮观。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西藏昌都孜珠寺
孜珠寺位于西藏东部昌都丁青县著名的孜珠山上,海拔4800米左右。是西藏海拔最高的寺院,也是全藏区最大的苯教寺院,和保留苯教仪式仪轨最完整的寺院。始建于公元前4世纪,由西藏第二代藏王穆赤赞普修建而成的。苯教又称“苯波教”,是在佛教传入西藏之前,流行于藏区的原始宗教。因教徒头裹黑巾,故俗称“黑教”。由于历史的原因,苯教这个曾经一度掌握过西藏政教大权的原始宗教,后来不得不让位于佛教。孜珠寺由苯教著名高僧罗邓宁波·仁增康珠于十四世纪中期再度兴建和恢复的。孜珠乃六座山峰之意,六座山峰上到处都是大殿,经堂,僧舍人数多达二、三千人。孜珠寺的苯教禅院可系统地讲述苯教经典、传授包括神秘而古老的苯教无上瑜珈等各种修习方法。孜珠寺由于地处雪山上,自然条件极为艰苦,至今还没有通电,僧人是在非常艰苦的情况下修炼苯教的佛法。现在孜珠寺有200多个僧人,寺庙为他们开办了内明、辩论、禅定3所学校,僧人在孜珠寺从内明开始修学到禅定,要把苯教现有甘珠尔(祖师敦巴辛绕口述的苯教知识)187部显宗、密宗、大圆满经典学完。该寺还存有一种古老的苯教裸体神舞。
西藏日喀则萨迦寺
萨迦寺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西南方约160公里萨迦县境内,海拔4280米。萨迦,藏语意为“灰白色的土地”。由萨迦的创始人昆·贡却杰布于公元1073年创建,是该教派的祖寺。其后萨迦王朝统治全藏70余年,这里曾是萨迦王朝的首府,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中心。萨迦寺的建筑呈正方形,像一块魔方一般,体积约2万立方米,四周筑有围墙。寺墙很高,墙外还有一道人工挖的护城河。外墙粉刷成红、黑、白三色,红色象征文殊,白色象征观音,灰色是金刚持菩萨,三色成花,故人称萨迦教派为“花教”。寺内主要建筑有大经堂、八思巴“则金拉丈”(公署)及僧舍多处。大经堂面积5700平方米,高约十米,殿内共使用了164根直径超过3米的朱红色木柱,气魄十分雄伟。萨迦寺最负盛名的就是它的唐卡和珍藏典籍了。萨迦寺收藏各种经书28000多本,在全国寺庙中居于首位。其中一部金粉抄写的1.3米宽、1.7米长、1米厚的世界上最大的经书。还有3000多块已有上千年历史的梵文贝叶经。萨迦派准许教徒娶妻生子,政治权力父子相传,而宗教权力则叔侄相传。
西藏雄色寺
雄色寺位于西藏自治区中部曲水县的雄色山上,环境清雅,灌木环绕,林中栖息着飞禽走兽。该寺建成至今已有900多年历史。早在12世纪,藏传佛教噶举派祖师帕珠.多吉杰布曾派弟子克贡.曲吉僧森格在这里建立了第一座寺院,遂成为噶举派八个支系之一香巴噶举的中心。二百年后,著名的红教僧人贡结朗钦巴从藏东来到这里修炼,雄色寺由白教(噶举派)改成了宁玛派(红教)修行的圣地。贡结佛法造诣高深,其著作《朗钦宁底》至今仍为宁玛派教徒的重要经典。雄色寺主要分为僧舍区和佛殿区两大部分,僧舍主要分布在离经堂不远的山坡上。经堂建在僧舍前的一块平台上,主要建筑有白塔一座,大经堂一座,另大经堂右前建有一小经堂或称藏经室,其建筑规模都不是很大。雄色寺现有尼姑一百多人,是西藏境内最大的红教尼姑寺。
西藏敏珠林寺
敏珠林寺是藏传佛教宁玛派的主寺,位于西藏自治区扎囊县扎囊河以东的扎期区。寺院坐西朝东,建于清康熙十五(1676)年,由宁玛派的一位伏藏大师创建。敏珠林寺面积约10万余平方米,主殿祖拉康墙壁上绘有多头多臂、面目狰狞的佛像,这是宁玛派寺院的一大特点。按藏传佛教的解释,这些威赫忿怒的护法神灵,是寺院防御敌人和恶魔的守卫者,被称为“护法神”。造型粗放、夸张,是西藏密宗艺术的代表。主殿第三层有两个佛殿,其中一个喇嘛拉康佛殿内,绘有历代著名宁玛派喇嘛像。敏珠林寺注重研习天文历算、医学,并以书法优美著称。依以往惯例,由敏珠林寺选派高僧,一部分担任设在布达拉宫内的僧官学院的教师,另一部分人则到门孜康负责研究历算和编写修订《藏历年表》。敏珠林寺的僧人可以娶妻生子,在寺主的继承上是以父子或翁婿传承,并不完全限定在父子血统关系上。敏珠林寺在研究宁玛派的历史、教义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西藏金刚寺
金刚寺是一座红教庙宇,相传始建于公元15世纪后期。金刚寺规模略小于安觉寺、南无寺,但其名声并不亚于二寺。每年藏历五月初十,为纪念莲花生大师,金刚寺都要举行名为
“泽久”的跳神活动。是日,寺院内香烟缭绕,鼓号齐鸣,僧人颂经,观者潮涌。最吸引人的跳神,是俗众称为“骷髅舞”的面具舞蹈。跳神者头戴骷面具,身穿绘有肋骨纹路的白色上衣,手戴长指甲手套,腰围彩裙,脚套响铃,外形奇异舞步轻盈。据说,骷髅形象其实是心地善良、而且法力高深的护法神。
西藏楚浦寺
楚浦寺又称“楚布寺”、“楚普寺”或“磋布寺”,位于距西藏自治区拉萨约七十公里的堆龙德庆县那嘎乡境内白玛琼宗山下,海拔4400米。由一世噶玛巴都松钦巴于1189年修建,是噶玛噶举派的主寺。楚浦寺坐北朝南,建筑群以大殿为中心分布,包括经堂、佛堂、护法殿、佛学院、密宗修习院、**私邸及僧舍等。杜康大殿是楚浦寺的主要建筑,高三层,面积614平方米,由经堂和佛殿等组成。经堂中心升起一层,构成高敞天窗用以采光。这里是全寺僧侣集会、诵经的活动场所。经堂内装饰华丽、雕梁画栋,帏幔交织,五光十色。经堂四壁绘有十六罗汉等壁画。楚布寺所藏的稀世文物,有江浦寺建寺碑、高约两米半,宽约半米,上刻古藏文,是研究吐蕃时期重要的史料。空住佛,楚布寺镇寺之宝,传说银像塑成之后竟自动悬浮空中达七天之久。第二世噶玛巴**嘎玛巴希,长时间在成吉思汗宫廷中传教,蒙古大汗蒙哥专门赐给他一颗金印和一顶金边黑帽,故称黑帽派。1283年, 二世噶玛巴逝世前,在楚布寺开创了**转世的宗教习俗。**的转世习俗就是从楚布寺开始的,后来在西藏的其它教派推而广之。
西藏日喀则夏鲁寺
夏鲁寺位於西藏日喀则市东南20处的夏鲁村,于宋元祜二年(1087)由僧人吉尊西饶琼乃创建。为藏传佛教后弘期所建的著名寺院,属被誉为藏传佛教各教派之源的布顿教派,也是藏传佛教夏鲁派的主寺。夏鲁寺内的主体建筑为“夏鲁拉康”,由大殿、四个扎仓及僧舍组成。大殿坐西朝东,为两层,底层主殿为集合埸所,面积约1500平方米,内供释迦牟尼和八大弟子像;两侧有经堂,藏有《甘珠尔》、《丹珠尔》经。大殿的第二层属汉式四合院布局,设正殿、配殿、前殿、左右对称。四个殿堂各设琉璃歇山顶和飞檐翘角,檐下为斗拱。屋脊是琉璃面砖,瓦当图案多形,有仕女、飞天、狮虎、花卉等。正殿供奉释迦牟尼佛像和布敦大师塑像,还有大小不一的铜噶当塔。用檀香木制成的经版和盛圣水用的坛子并称寺内两宝。该寺以具有藏、汉风格完美统一的建筑而闻名全藏。夏鲁寺的壁画年代久远,欣赏价值极高。该寺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
西藏白居寺
白居寺藏语简称“班廓德庆”,意为“吉祥轮大乐寺”。位于西藏自治区江孜县西北宗山脚下,海拔3900米。始建于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历时10年竣工。据说是由克珠杰和热丹兖
桑帕二人共同修建的。白居寺是在西藏各教派分庭抗礼的情况下建立的,因此它能聚各派和平共存于一寺。每个教派在此寺内都拥有五六个“扎仓”(殿堂)。因而在西藏佛教史上有特殊的地位和影响。该寺现有16个扎仓。主寺有三层,殿内挂满各种风格的“唐卡”,还有一尊近8米高的铜佛坐像。据史料记载,铸造这尊佛像,用去14吨黄铜。大殿二层东厢殿内,供有文殊菩萨和泥塑罗汉共20多尊,为明代艺术珍品。白居寺旁,有“十万佛塔”白居塔。塔有九层,高达32米多,有108个门、77间佛殿、神龛和经堂,是中国建筑史上独一无二的珍品。殿堂内藏有十余万佛像,千余尊泥、铜、金塑佛像,堪称佛像博物馆。
西藏昌都强巴林寺
强巴林寺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镇内的四级台地上。该寺是由宗喀巴弟子喜绕松布于1444年创建的。占地面积三百余亩,寺内主佛为强巴(大慈)佛,故名。昌都强巴林寺有五大**世系,12个扎仓,僧人最多时达5000余人,并辖周围小寺70座。昌都寺与内地王朝的关系历来极为密切。从清朝康熙帝开始,该寺主要**受代皇帝册封。该寺主要建筑保存完好,经堂内塑有数以百计的各类佛像和高僧塑像,上千平方米的壁画以及众多的唐卡画。强巴林寺的“古庆”跳神素以狰狞逼真的面具,整齐典雅的动作造型,宏大的场面而闻名雪域高原。
布达拉宫
布达拉宫位于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西北郊区约 两千米 处的一座小山上。在当地信仰藏传佛教的人民心中,这坐小山犹如观音菩萨居住的普陀山,因而用藏语称此为布达拉(普陀之意)。
布达拉宫重重叠叠,迂回曲折,同山体融合在一起,高高耸立,壮观巍峨。宫墙红白相间,宫顶金碧辉煌,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它是拉萨城的标志,也是西藏人民巨大创造力的象征,是西藏建筑艺术的珍贵财富,也是独一无二的雪城高原上的人类文化遗产。
唐初,松赞干布迎娶唐朝宗室女文成公主为妻,为夸耀后世,在当时的红山上建九层楼宫殿一千间,取名布达拉宫以居公主。据史料记载,红山内外围城三重 , 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宫殿之间有一道银铜合制的桥相连。布达拉宫东门外有松赞干布的跑马场。当由松赞干布建立的吐鲁番王朝灭亡之时,布达拉宫的大部分毁于战火。
明末,在蒙古固始汉的武力支持下,五世** 建立葛丹颇章王朝。公元 1645 年,开始重建布达拉宫,五世**由葛丹章宫移居白宫顶上的日光殿,1690 年,在第巴桑杰嘉错的主持下,修改红殿五世**灵塔殿,1693 年竣工。以后经历代**喇嘛的扩建,才达到今日的规模。
布达拉宫外观13 层,高110 米,自山脚向上,直至山顶。由东部的白宫(**喇嘛居住的地方),中部的红宫(佛殿及历代**喇嘛灵塔殿)组成。红宫前面有一白色高耸的墙面为晒佛台,在佛教的节日用来悬挂大幅佛像挂毯。
布达拉宫整体为石木结构宫殿外墙厚达 2 ~5 米,基础直接埋入岩层。墙身全部用花岗岩砌筑,高达数十米,每隔一段距离,中间灌注铁汁,进行加固,提高了墙体抗震能力,坚固稳定。
屋顶和窗檐用木制结构,飞檐外挑,屋角翘起,铜瓦鎏金,用鎏金经幢,宝瓶,摩蝎鱼和金翅乌做,脊饰。闪亮的屋顶采用歇山式和攒尖式,具有汉代建筑风格。屋檐下的墙面装饰有鎏金铜饰,形象都是佛教法器式八宝,有浓重的藏传佛教色彩。柱身和粱仿上布满了鲜
艳的彩画和华丽的雕饰。内不廊道交错,殿堂杂陈,空间曲折莫测,置身其中,步入神秘世界。
布达拉宫内部绘有大量的壁画,构成一座巨大的绘画艺术长廊,先后参加壁画绘制的近有二百人,先后用去十余年时间。壁画的题材有西藏佛教发展的历史,无世达喇嘛生平,文成公主进藏的过程,西藏古代建筑形象和大量佛像,金刚是一部珍贵的历史画篆。布达拉宫中各座殿堂中保存有大量的珍贵文物和佛教艺术品。无世达 的灵塔,座落在灵塔殿中。塔高 14.85 米,是宫中最高的灵塔,塔身用黄金包裹,并嵌满各种珠宝玉石,建造中耗费黄金 11 万两。其它几座灵塔虽不如**喇嘛灵塔高大,其外表的装饰同样使用大量黄金和珠宝,可谓价值连城。
罗布林卡
罗布林卡坐落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西郊拉萨河的北岸。“罗布”在藏语中意为“宝贝”,“林卡”的意思为“林园”,罗布林卡即“宝贝园”,又名“珍珠苑”,罗布林卡是一座典型的藏式风格园林。
罗布林卡始建于公元 18 世纪中叶,是历世**喇嘛处理政务和进行宗教活动的夏宫。自七世**以后,历世**喇嘛均曾对罗布林卡进行扩建,其中以八世和十三世**进行的扩建规模最为宏大。八世**扩建后,使罗布林卡明显具备了园林特点。十三世**主要辟建了“金色林”,并在园林西部修建了金色颇章等建筑。
罗布林卡的占地面积约为 360 万平方米。园内有植物 100 余种,不仅有拉萨地区常见花木,而且有取自喜马拉雅山南北麓的奇花异草,还有从内地移植或从国外引进的名贵花卉,堪称高原植物园。
罗布林卡由格桑颇章、金色颇章、达旦明久颇章等几组宫殿建筑组成,每组建筑又分为宫区、宫前区和林区三个主要部分。以格桑颇章为主体的建筑群,位于第二重围墙内南院的东南部。以措吉颇章(湖心亭)为主体的建筑群,位于格桑颇章西北约 120 米 处,是罗布林卡中最美丽的景区。以金色颇章为主体的建筑群,位于罗布林卡西部。各组建筑均以木、石为主要材料建成,规划整齐,具有明显的藏式建筑风格。主要殿堂内的墙壁上均绘有精美的壁画。此外,罗布林卡内还珍藏有大量的文物和典籍。
罗布林卡的建筑特点是:高处筑台,低处挖池,任其自然,以取景为胜。罗布林卡内树木茂密,在绿树丛中,湖心宫、龙王亭、金色林卡等具藏式风格的建筑隐约其间,幽曲动人。清新的空气,安谧的环境,具有一种西藏园林特有的朴实自然的情趣。
甘丹寺
甘丹寺位于拉萨市达孜县境内的旺古日山上,规模宏大、气势磅礴,庙宇巍峨重叠,俨然是一座小山城。它于公元 1409 年由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所建,距今已有 580 多年的历史。寺庙主要建筑有措庆大殿、夏孜扎仓、强孜扎仓,以及斯赤康、赤多康、斯东康等主殿。除主殿外,还有 23 个康村,共有建筑房群 121 幢,总占地面积 7.75 万平方米。寺内保存了很多稀世珍宝。比如有公元 1757 年清乾隆皇帝御赐给甘丹寺的一套自身穿过的九龙盔甲;有准噶尔王赐给的蒙古包;还有著名的 24 幅佛祖释迦牟尼及 18 罗汉像的丝织品,传说是唐朝文成公主亲手所绣。
甘丹寺内供有弥勒佛及宗喀巴鎏金铜佛,这是所有信徒都要朝拜的主尊佛。斯东康殿内有甘丹赤巴灵塔。甘丹赤巴意为甘丹寺法主,得到这个法位的是经过多次考试筛选出来的具有最高佛学造诣的人。甘丹赤巴到 1950 年以前共有 96 任,因此有灵塔 96 座,其中宗喀巴灵塔最为精湛,经十三世**喇嘛重修,原来的灵塔又用厚金皮包裹,并镶嵌了大量珠宝和稀世珍品,更加金碧辉煌。寺内所有佛具、法器、经典、唐卡以及琳琅满目的壁画、雕饰精美的梁柱等都是珍贵的文物精品。
甘丹寺于 1961 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在 “ 文化革命 ” 后期和全国其他地区大小寺院一样受到严重破坏,许多殿堂只剩下残垣断壁。
年代以后,甘丹寺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藏传佛教的主寺,它的维修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信教群众的关注。从 1982 年开始,甘丹寺用由国家拨款、寺庙集资、群众捐资等形式先后重修了部分殿堂,但由于资金和技术上的不足,这些殿堂质量很难得到保证,更不要说达到国家《文物法》中所说的 “ 整旧如旧 ”、“ 保持原貌 ” 的要求了。
政府拨出专款 2600 万元维修甘丹寺
已故的第十世**大师十分关心甘丹寺的维修,1987 年他和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 · 阿旺晋美一起召集了有关人员研究修复甘丹寺方案。1988 年拉萨市根据**大师和阿沛副主席的意见,提出修复甘丹寺的初步规划和预算,报上级有关部门。
1992 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甘丹寺的修复计划,由自治区财政厅拨出专款 2000 万(后又追加了 600 万)。1993 年 3 月 3 日,成立了以政府副主席吉普 ·平措次登为组长,政府副主席、拉萨市委书记洛桑顿珠为副组长的甘丹寺修复工程领导小组,聘请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帕巴拉 · 格列朗杰等为工程顾问。
至此,甘丹寺修复工程正式开始启动。为了便于甘丹寺主体建筑修复工程材料的运输,解决甘丹寺山路凹凸不平、路面窄小、排水设施不全、甘丹寺吃水用水困难等问题,从 1993 年 5 月 1 日起 正式实施了甘丹寺的道路扩建工程和引水工程,作为第一期修复工程全面开工。在工程办的具体指导下,全体施工人员昼夜奋战,不到 3 个月,只花了 50 多万元,就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第一期的工程任务,为主体工程的逐步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93 年 12 月 26 日,措庆大殿、夏孜扎仓、强孜扎仓三大殿主体工程先后开工,拉萨市城关区古建公司、城关区综合一厂、城关区安装一公司承担了主要的修复任务,他们曾参加过各种古建筑的维修,有着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实力。进入施工工地以后,技术人员和工人都吃住在旺古日山上,他们克服了高山缺氧、气候反常、用水困难、交通不便等种种困难,坚持按照《文物法》所规定的 “ 整旧如旧 ”、“ 保持原貌 ” 的原则,坚持布达拉宫维修时所遵循的 “ 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加强领导,万无一失 ” 的要求,经过 3 年多的施工,不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措庆大殿、夏孜扎仓、强孜扎仓三大殿的土建工程以及彩画、壁画和斯东康、斯赤康、赤多康 3 座金顶,而且节约了大量资金,并用这节约的 500 多万资金建起了甘丹寺的太阳能供电系统,还有其他计划外的 15 项工程。他们的这种做法赢得了甘丹寺全体僧众的高度赞扬。1997 年 10 月 4 日甘丹寺工程修复领导小组和政府的检验部门验收这项工程时,一致通过验收,并将此修复工程评为优良工程。
修复后的措庆大殿、夏孜扎仓、强孜扎仓三大殿土建工程总面积为 9371.71平方米,共用资金 900 多万元,三大殿修复壁画面积为 1835.18平方米,共使用资金 300 万元,修复后的 3 座金顶总面积为 1388.94平方米,共使用资金 1000 多万元,其中镀金所用高色黄金为 83.73 公斤。
传统与科学相结合的修复工程
由于甘丹寺依山而建,不同于其他建筑,维修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加之被毁坏得很厉害,除地基轮廓外,殿堂结构,门窗数量,梁长柱距无法了解,因此要想达到《文物法》所提出的 “ 保持原貌 ”、“ 整旧如旧 ” 的要求,是非常难的。工程人员不仅进行了精密的实地测量,而且走访了有关上层宗教人士,并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去寻找原始资料。技术人员几乎跑遍了西藏博物馆和西藏历史档案馆,去收集资料和照片,一次次地请甘丹寺的老僧人回忆甘丹寺大殿堂的结构和特点,并整理出详细材料,从而在修复中最大限度地保持了甘丹寺原来的风貌特点。
除此之外,施工人员还特别注意工程材料的沿用和把好质量关。他们多次专门到林芝、热振、江孜、墨竹工卡等西藏各地去采购上好的圆木、椽子木、松木、白杨和白玛草等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参照哲蚌寺、色拉寺的主要殿堂的结构、雕饰、壁画的特点,完全按照传统工艺进行加工。因为史书上记载,这两座大寺的主要殿堂都是参照甘丹寺设计建造的。对于新修墙体的外表,仍用传统的块石砌筑,考虑到结实稳固,在关键部位,就用现代科学的手段采用钢筋水泥材料圈连。比如,在清理夏孜仓废墟时,发现在原主体建筑底部有二层夹屋,每层高 2.3 米,总高达三层楼。由于这些建筑年代久远,同时受山势和地形变化的影响,每层夹屋的承重墙都向外倾斜。怎么办?工程技术人员经过实地反复考查研究,最后决定拆除全部危墙,重新修复。在保证不改变原貌的前提下,在每道墙体与主体墙连接处,沿用 “ 工字型 ” 钢筋混凝土结构圈连,做到了平均承受负重,防止了向外衍挂的隐患,保证了工程质量。
对于木构件除了精心选料,使其自然风干外,对所有木构件都采取了喷洒化学药物的防虫防腐处理。
金顶加工不仅工序复杂而且有很大的危险性。为此技术人员在金顶制作中除木构件和铜皮加工完全按传统的技术精心完成外,在镀金时,除用传统防毒措施口含生肉、面带口罩外还利用了现代军用防毒面具,保证了施工的安全有效。施工人员凭借他们多年维修古建筑的丰富经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金银碾磨,镀金烧烤等方面都进行了大胆的技术改进和科学探索,大大减少了传统工序所带来的许多人力和物力的不必要浪费。
甘丹寺的夜晚也亮如白昼
多少年来,照明问题一直困扰着甘丹寺的僧人,他们梦想着有一天甘丹寺的夜晚也像白天一样亮亮堂堂。在这次的修复工程中,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修复室的努力下,使这一梦想变成了现实。如今 4000 多瓦的太阳能供电系统,不仅照亮甘丹寺的每一个大殿,每一座僧舍,也照亮了每一个僧人的心。
“ 你们是这个,过去多少年一直没有电,如今政府给我们解决了用电。” 喇嘛们伸出大拇指激动地对前来安装线路的汉族师傅这样说。他们主动和师傅们热情招呼,为他们端茶倒水。
甘丹寺高僧、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波米 · 强巴洛珠听说甘丹寺正在安装太阳能供电系统时,极为高兴地说: “ 我们寺的喇嘛,晚上需要读很多经书,今天你们解决了照明问题,我要为你们祝福,祝你们万事如意,家庭和睦,生活幸福。”
此次安装太阳能供电系统工程的实施,标志着甘丹寺 500 多年来用酥油照明历史的结束,也为保护这座国家文物单位起到了积极作用。
修复工程被评为优良工程
1997 年 10 月 4 日,西藏自治区领导、甘丹寺修复工程领导小组以及质量检验部门,还有新闻单位组成的验收队伍,沿着正在整修中的公路,驱车来到海拔 4300 多米高的甘丹寺。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甘丹寺修复工程办公室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虽然认为这项工程凭着自己的努力和技术实力,通过验收是不成问题的,但心情还是很不平静。当验收小组对措庆大殿、夏孜札仓、强孜扎仓、三大金顶、壁画、雕饰等各方面一一进行仔细地检查后,当场召开第七次领导小组会议,一致通过验收时,他们的心情才放松下来。
当验收小组宣布此项工程被评为优良工程时,在场的近千名工人和僧人报以热烈的掌声。甘丹寺这一可以载入史册的修复工程的圆满完成,使这座有着近600 年历史的古刹终于再现了昔日的辉煌。
-哲蚌寺
在拉萨西郊约 10 公里的根培乌孜山的南山坳里有一片白色的建筑群,远远望去,好象堆积在山坳里的一堆雪白的大米,因而叫做哲蚌寺,藏文意为积米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与甘丹寺、色拉寺合称拉萨三大寺,全名吉祥米聚十方尊胜洲。
在哲蚌寺大兴土木之前,这里只有哲蚌寺的创建人绛央曲结(妙音法王)修法的山洞和小庙,旁有白塔两座。以后大规模的寺院建筑就是以此中心修建起来的。明永乐十四年(1416),宗喀巴弟子绛央却杰主持修建。建成后他任第一任堪布。由最初的 7 个弟子,分别形成该寺 7 个札仓(经学院)。后来发展为格鲁派实力最雄厚的寺院。最盛时期寺僧编制为 7700 人,拥有 141 个庄园与 540 余个牧场。该寺是历世**喇嘛的母寺。三世**索南嘉措于 1546 年作为该寺的第一个**被迎请入寺。后来他应蒙古俺答汗的邀请,到青海讲经传法。明万历六年(1578),俺答汗赠以 “ 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喇嘛 ” 的尊号,**喇嘛一称即始于此。索南嘉措得此尊号后,又追认其前两世为第一、二世**喇嘛。五世**罗桑嘉措受清朝册封之前,一直住在该寺。由于历世**喇嘛皆以哲蚌寺为母寺,因此该寺在格鲁派寺院中地位最高。
寺院内部组织制度严密。错钦、札仓、康村和米村为主要的组织。错钦是全寺最高组织;札仓隶属于错钦,相当于分院;康村是札仓的基层组织;米村又是康村的下一级组织。四个札仓分别名为罗色林、果芒、德阳、阿巴。每个札仓各有供茶集会的大殿和经堂。札仓各有自己所属的僧众,不同札仓僧众不能相混。札仓的学习制度,每年集体学习共有 8 次,每次学习时间 15 天至 1 个月不等。学习方法是背诵经文和以因明方式辩论;在堪布前受试及格,由堪布按成绩优劣分别登记,授予不同等级的 “ 格西 ” 学位,直到参加大祈愿法会,授予最高的 “ 拉然巴 ” 格西学位。
哲蚌寺的建筑巧妙地利用山坳里的一片漫坡地,逐层上建,殿宇联接,群楼耸峙,规模宏大,雄伟壮丽。哲蚌寺的建筑很多,主要的有甘丹颇章、措钦大殿、四大扎仓及其所属康村等。各个建筑单位大体上可分为院落地平、经堂地平和佛殿地平这样三个地平高程。这样就形成由大门到佛殿逐步升高的轮廓,使后面的佛殿部分显得巍然高耸。在大殿和主要经堂的外部又采用金顶、相轮、宝幢等加以装饰,使得建筑形体更加丰富多彩。
措钦大殿位于哲蚌寺的中心占地 4500 多平方米,经堂内有 190 多根柱子,可容纳
七千到一万名喇嘛,是全寺僧人集中诵经和举行仪式的场所。沿廊前石阶而下是宽敞的辩经场,各扎仓的喇嘛要在此立宗答辩,获胜后方能参加传昭大法会的格西资格考试。供奉的主佛是大白伞盖佛母像和无量胜佛 9 岁身量像。后殿正中供有一尊二层楼高的鎏金弥旺强巴佛;左边配殿是三世佛殿,供有过去佛燃灯、现在佛释迦牟尼、未来佛强巴三尊佛像;右边配殿内供有各种佛经。佛殿回廊的出口处有一方清朝同治皇帝的御笔匾额上书 “ 输成向化 ”。大殿西侧的 “ 龙崩康 ” 是灵塔殿,其中三座银塔格外引人注目,中间一座即二世**喇嘛的灵塔,左右两塔为哲蚌寺的祖师塔。大殿三楼的祖师殿有藏经阁和强巴通真佛殿,供奉着强巴 8 岁铜像,铜像上的法螺据传是释迦牟尼的遗物,为镇寺法宝。四楼主殿供有释迦牟尼说法像,两旁还有 13 座银塔。侧殿为罗汉堂,内供佛教历代祖师和罗汉等神像,并供有哲蚌主要大**的报身像。
哲蚌寺扩建时有七个扎仓,后来逐步合并为四大扎仓,分别为果芒、洛色林、德央和阿巴扎仓。其中洛色林扎仓的规模最大,主经堂由 108 根圆柱组成,面积 1100 多平方米,可容纳 5000 名僧人同时诵经。后殿为强巴拉康,主供强巴佛。果芒扎仓主经堂由 102 根木柱组成,面积 1000 多平方米,内设吉巴拉康、敏主拉康及卓玛拉康,并列于大经堂最后面。德央扎仓主经堂由 56 根圆木柱组成成,面积 500 多平方米,主佛为维色强巴佛,意为破除一切穷困的强巴佛,是僧俗信众对未来美好幸福的向往和寄托。阿巴扎仓为密宗学院,大殿由 48 根大柱组成,面积 480平方米,殿中供奉的是 9 头 34 臂的胜魔饰畏金刚像,是黄教密宗三大本尊之一。传说该佛是大法王宗喀巴亲手塑建的。怖畏金刚右侧的宗喀巴像,据说也是宗喀巴亲自塑制的,其塑像的鼻梁端直挺拔,与其它寺院供奉的宗喀巴像有明显不同。
甘丹颇章是**喇嘛在哲蚌寺的寝宫。在重建布达拉宫以前五世**喇嘛一直住在这里,并在那一时期执掌了西藏的政教大权,甘丹颇章也就成了西藏地方政府的同义语,史学界故称其为 “ 甘丹颇章政权 ”。甘丹颇章生活费哲蚌寺第十任堪布、即二世**喇嘛郭嘉措于公元 1530 年时兴建,宫室共 7 层,分前、中、后三幢建筑。前院系地下室的各类仓库。二层院落面积达 400 多平方米,四则皆为僧舍游廊。**喇嘛生活起居主要在 7 楼,设有经堂、卧室、讲经堂、客厅等。7 楼还有两个殿,卓玛殿和护法神殿。殿内供奉有一个少女干尸,据说她原是旦巴林一个农民的女儿,后被寺庙以妖女为由处死,并将尸体风干后塑为吉祥天女神像。
色拉寺
色拉寺全名为色拉大乘洲,位于西藏拉萨北郊色拉乌孜山南麓,由于山下修寺时原野上长满了茂盛的野玫瑰花 “ 色瓦 ” 而得名。色拉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祖师宗喀巴委派其八大弟子之一的释迦也失(1354-1435年,曾被明朝封为大慈法王)于1419年建造。1962年被定为西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晋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色拉寺依乌孜山山脚走向因地制宜而建,规模宏大,占地面积达114,964平方米,殿宇错落有致重楼叠阁,金碧辉煌,甚为壮观,体现出藏传佛教寺院依山式建筑的鲜明特点。整座建筑群由佛殿、经堂、扎仓(僧院)、僧舍和康村及策墨林和热振等著名大**的剌章宫殿等建筑单元组成。其中措钦大殿、麦巴扎仓、阿巴扎仓、吉扎仓为该寺的主体建筑。早期建筑以麦巴扎仓和阿巴扎仓为中心修建。位于西南的教养巴扎仓遭雷击后于1761年重建,高四层,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由经堂、护法神殿、罗汉殿、释迦牟尼佛殿、宗喀巴殿和《甘珠尔》经殿及**喇嘛卧室等建筑单元组成;经堂中主要供奉有释迦牟尼佛铜像,弥勒佛、无量寿佛、药师佛、妙音菩萨、宗喀巴师徒三人、七世**喇嘛、三世策墨林**等铜像。阿巴扎仓最早为色拉寺的措钦大殿,1710年建成。现有的措钦大殿后改为扎仓,楼高三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由经堂、罗汉殿、大威德金刚殿、无量光佛殿等四个佛殿和**喇嘛卧室及灵塔等建筑单元组成,为色拉寺三大扎仓中面积最小的扎仓,同时为色拉寺僧人修习密宗的重要场所,供有格鲁派的三位密宗本尊密集金刚、胜乐金刚和大威德金刚塑像;经堂中所供主尊为释迦牟尼佛塑像,两侧分别为宗喀巴师徒三人、十三世**喇嘛等,四壁绘满了金碧辉煌的壁画,内容主要为佛传故事、西方净土变、密集金刚等密宗题材和龙树大师等佛教历史上的高僧大德。壁画造型优美、线条流畅、色彩明丽,显示出高超的艺术水平。吉扎仓为三大扎仓中面积最大的扎仓,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始建于1435年,后在清代扩建。三世佛殿、马头明王殿、弥勒佛殿、宗喀巴殿、妙音殿、观音殿和尊胜殿等佛殿和其它建筑单元组成;措钦大殿位于寺之东北部,建造较晚,于1710年由拉藏汗赞助兴建,为全寺建筑面积最大的臀堂和宗教事务管理中心。主体建筑高四层,由殿前广场、经堂和弥勒佛殿、罗汉殿、大威德金刚殿等三座佛殿之三、四层的措钦堪布居室和寺院管理机构 “ 剌吉 ” 组成。其中观音殿四壁的壁画极为精彩,描绘了明封大慈法王、该寺创建者释迦也失于1414和1434年两次进京朝觐、受封和从事宗教活动的情景,记录了明代西藏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
色拉寺法定僧人人数为5500名,均被编排在各个扎仓辖下的康村和米村中学习。色拉寺三大扎仓共有32个康村,其中吉扎仓所属康村和米村最多,共有17个。僧人学经内容和步骤同甘丹寺和哲蚌寺基本相同。入寺后先学显宗,然后学习密宗。显宗主要以格鲁派规定的五部大论为主,学完这些经典通常需要22至24年时间。通过拉萨一年一度的传大召辩经考试,获拉热巴格西最高学位者方可继续深造,进入上下密院进行密宗修习。
“ 喇吉 ” 是色拉寺的最高管理机构,由堪布池巴(法台)、三大扎仓堪布(主持)、措钦大殿总管 “ 协敖 ”、寺院庄园总管 “ 吉索 ”、领经师、噶厦派驻官员和秘书等11人组成。由堪布池巴主持定期或不定期会议,讨论决断寺内一切事务。同时在各个扎仓中设有以堪布为首的扎仓级管理机构,负责处理扎仓中的日常事务。
现在色拉寺的管理机构与其它寺院一样,由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其成员主要包括正副主任5人、委员7人、秘书1人。同时下辖有文化管理委员会、治安委员会和物资管理委员会等分支机构。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由僧人们自己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
每月初
八、初十、十五、二十五和三十这五天为色拉寺正规的宗教活动日。早晨斋僧茶后,大多数沙弥看书;中午斋僧茶后,在法苑立宗辩经;下午通常是先作法事,进行短时间辩经,然后听老师讲课。每个星期日下午五点开始,为辩经的时间。在每月十五和三十日这两天还要进行长净,坐夏和解制三事实践。如有特殊情况,还需要举行临时性的法事活动。平时,僧人们除参加正常的宗教学习和宗教活动外,还要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近年来,僧人们在寺前的沙滩上种植了近2万株水蜜桃和苹果等经济林木,既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同时又美化了寺院和自己的生活环境。劳动收入每六个月由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分配一次。对年纪较大或身体不适的僧人,每月政府都给予一定的救济,同时还可以享受会供的酥油、茶和粥饭等。
色拉寺内藏有极为丰富珍贵的文物,其中有不少属于国家级重要文物,其中有不少属于国家级重要文物,主要包括各种胎质的佛像、唐卡、壁画、佛经、法器和供器。措钦大殿内观音殿中供奉的金汁书写的《甘珠尔》和《丹珠尔》大藏经、文殊殿中供奉的1413年北京版《甘珠尔》大藏经、罗汉殿中供奉的永乐皇帝赐予的十八罗汉檀香木像、吉扎仓内供奉的 “ 大明宣德五年内加金银造 ” 铜钹和现藏于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中的大慈法王释迦也失真容缂丝唐卡等都是寺藏文物中的精品。其中永乐皇帝赐予释迦也失、1410年用朱砂刊印的108函北京版藏文《甘珠尔》(现有105函)最为珍贵,它不仅制作精美,而且是第一部用雕版印刷术印制的藏文大藏经,对研究我国版本学和印刷史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塔尔寺
塔尔寺地位于青海省湟中县鲁沙尔镇西南隅,是西北地区佛教活动 的中心。寺的规模最宏盛时有殿堂八百多间,占地达 1000 亩,不但是我 国六大寺院之一,在全球及东南亚一带也享有盛名。为纪念宗教改革家宗喀巴而建 塔尔寺始建于明嘉靖三十九年,是为了纪念我国佛教史上著名的宗 喀巴而建的。先建一座大银塔,后来扩建为寺,并把寺命名为塔尔寺。塔尔寺依山势起伏,由大金瓦寺、小金瓦寺、小花寺、大经堂、大厨房、九间殿、大拉浪、如意宝塔、太平塔、菩提塔、过门塔等大小建筑,组 成的完整的藏汉结合的建筑群。整座寺,不仅造型独特,富于创造性,而且细部装饰也达到了高超的艺术水平。藏汉建筑艺术的结合也非常巧 妙,协调统一。可以说是件精美的建筑艺术的工艺美术品。
“ 三绝 ” 塔尔寺内的酥油花、壁画和堆绣,被称为 “ 塔尔寺三绝 ”,有很高 的艺术价值。酥油花相传是公元 641 年文成公主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联姻时,当地 佛教徒为表示尊敬,在公主从长安出发时带去的一尊佛像前从奉一束酥 油花,后在西藏成为习俗。其后传到塔尔寺,而塔尔寺的酥油花塑得非 常精巧,形象逼真,逐渐成为一绝。每年春节前几个月,酥油花艺人便 将纯净的白酥油,揉以各色石质矿物染料,塑造成各种佛像、人物、花 卉、树木、飞禽、走兽,有的还组成宗教故事、人间天上生活及神话故 事等。每到农历正月十五日灯节会上将做好的酥油花展出,一年一度,成为寺内盛会。壁画,有的直接绘于墙上,有的绘于栋梁上,更多的是绘于布幔上,悬挂或钉在墙上。
壁画染料采用矿物染料,色泽鲜艳,经久不褪。每年 六月观经会上,将绘有大佛像的数十丈长的布幔在山坡上高高挂起,谓 之晒佛,围观瞻仰者常达数万人。堆绣是用各色绸缎剪成各种形状,塞以羊毛、棉花之类的充实物,在布幔上绣成具有明显立体感的佛像、佛教故事、山水、花卉等,是一 种独特的工艺美术品。大金瓦寺和大经堂 塔尔寺的主殿是大金瓦寺,面积约 450平方米。塔尔寺最宏伟的建 筑是大经堂。这是一座藏式平顶建筑,面积达 1981平方米。殿内矗立着 108 根大柱子,柱子上部都雕有优美的图案,外裹彩色毛毯,并缀以各 色刺绣飘带、幢、幡等。上千尊小七精致的铜质镏金佛像置于四壁的神 龛中。经堂内铺蒲团上各个,可供 2000 多喇嘛集体诵经之用。
塔尔寺内的大厨房很有特色,内有大铜锅五口,口径为 1.65-2.6 米。其中年代最久的一口铸于清嘉庆十五年。这些大锅是在观经法会时给大 经堂育经喇嘛烧 “ 茫加 ”、“ 望巴 ” 用的,据说,这五口大锅可以同时 煮出供 3200 人吃的米饭。塔尔寺每年农历正月、四月、六月、九月要举行四大法会,十月、二月举行两小法会。在正十五日举行的大法会期间,寺里展出酥油花、壁画、堆绣 “ 三绝 ”,吸引数以万计的各族群众来寺瞻仰朝拜。这时,寺前马路两侧摆满小货摊,有美丽的藏族服装、小块地毯、哈达,以 及铜、铝制造的多种纪念品,热闹非凡。
第三篇:法律知识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 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 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六条 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寺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条 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条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拥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热心为信教公民服务。
第十一条 寺庙管理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寺庙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寺庙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三)管理本寺庙教职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教育引导信教公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管理本寺庙财产和文物;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本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协调本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本寺庙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本寺庙的其他事务。
寺庙管理组织可以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履行上述职能。
第十二条 寺庙事务由寺庙管理组织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寺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建立健全教务活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寺庙根据容纳能力、自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当地信教公民的供养能力确定定员数额。
第十六条 寺庙定员数额由该寺庙管理组织向所在地佛教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寺庙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该寺庙的定员数额。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将住寺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分别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寺庙接受住寺教职人员,须经该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的户籍实行集体管理。
第十九条 住寺教职人员须符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寺庙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条 **一般应当住寺,并服从所在寺庙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寺庙中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传统僧职人员,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提出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寺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该寺庙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该寺庙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寺庙跨设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其管理办法由有关省、自治区制定。
第二十四条 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五条 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第二十七条 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条 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接受其他寺庙教职人员学习,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三)佛教协会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进行审核,并征求申请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后,同意备案的出具书面证明;
(四)申请人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向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报名;
(五)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组织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六)寺庙管理组织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七)申请人所在寺庙管理组织与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八)学经班学员学习期满后,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寺庙。
第二十九条 寺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经,除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须分别报本人所在地及学经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寺庙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印刷方面的规定。
寺庙设立印经院,须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寺庙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所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寺庙的财务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所获收益应当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第三十三条 寺庙应当防范本寺庙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该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寺庙邀请境外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允许,境外人员不得在寺庙授戒、灌顶、讲经、传法、主持宗教活动。
第三十五条 寺庙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寺庙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寺庙评议委员会,对寺庙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寺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寺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寺庙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有关成立寺庙管理组织规定的;
(二)寺庙管理组织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寺庙管理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民主管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寺庙定员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接受住寺教职人员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举办学经班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第三十九条 寺庙教职人员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寺庙教职人员被佛教协会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所在寺庙应当将其除名。第四十条 佛教协会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该佛教协会撤换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 寺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原创文章(小文档网整理)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
【摘要】:自二十世纪之后,宗教问题已经不单单是国家内的问题,而逐渐开始发展成为国家化问题,宗教问题也成为引发国内外政治冲突和社会**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政府部门对于宗教的管理开始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宗教活动管理以及教职员管理等制度和相关措施,对各级政府处理宗教问题以及加强寺庙管理等提供了指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中还存在较多问题亟待解决,不利于社会稳定、健康、和谐发展。本文特阐述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重要性,总结了近年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方法及成效,分析了当前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现状及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性管理对策,以期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关键词】: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重要性;管理现状;问题;对策
近年来,随着政府部门政策和观念的转变,对藏传佛教寺庙的管理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中共青海省委及省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管理为主要核心,从多方面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进行了加强和改进,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背景下如何更好的引导藏传佛教的发展和管理,对其内部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和健全,从而初步实现了对藏传佛教寺庙的有效管理,对该省社会和谐发展、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民族团结等都作出了突出贡献。由此可见,藏传佛教的管理及未来的发展与青海藏区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等都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必须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1、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1.1 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的需求
藏传佛教的发展及管理与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息息相关,其管理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其实施科学的引导。现阶段,我国藏传佛教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都在不断的改善,以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大的外部环境。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在遵循藏传佛教的发展规律,并结合其发展实际,以党的宗教政策为指导,并贯穿于藏传佛教的事务管理工作中,其发展方向和对策的制定要具有战略性,从而逐步加强和完善其管理制度以及管理质量,这对于实现藏族聚居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1.2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藏族聚居区的社会经济、科学技术以及物质生活水平等也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藏传佛教发展中也面临这一问题。藏传佛教寺庙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要符合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对其内部管理机制以及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和改变,积极引入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机制,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需求。
1.3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是藏族聚居区和谐稳定发展的需求
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要维护藏族聚居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当前,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在大方向上相适应,但是在具体细节方面却也存在较多不适应的情况,最为突出的不适应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展开渗透活动,利用其宗教地位,从事政治分裂活动,大大影响了藏区社会稳定和民族的团结,意欲图谋不轨,这是导致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的重要原因。鉴于此,必须要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加强对不良宗教势力的警惕性,积极构建与社会主义社会相符合的规范化的宗教秩序。
2、近年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方法及成效分析
自2008年,青海各个地区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了一些措施以加强和完善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提出了“将藏传佛教寺庙的管理纳入基层社会单位的管理中,对其实行社会管理”的新思路,该思路在一些地区的试行获得了一些成效,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逐渐开始应用于全省藏传佛教的寺庙管理中,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其管理工作格局已经得以成形,并获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各个方面。
2.1藏传佛教寺庙管理认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定位也发生了重大改变
在党的各项政策和方针的指导下,政府部门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中更加重视对其认识的提高、因地制宜以及创新思路,尤其是在新形势下,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出,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鉴于此,在谋划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中必须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忧患意识。在这一发展思路的指导下,县级以及乡镇都已经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而党政分管领导则担任直接责任人。以目标责任制作为主要指导方向,将宗教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每年工作业绩考核中去,从而使整体上都对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得以提高。这不仅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促和谐”、“以人为本谋发展”等思想,同时也是引导藏传佛教寺庙发展不断贴合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途径。在管理中,采用将寺庙作为一个基层社会单位来予以管理的方式,这一决定使宗教人员的公民基本身份得以明确,并且将藏传佛教寺庙纳入公共社会管理中,使其宗教人员也能够享有各种利民惠民政策以及社会保障,使其人身权利得以有效保障,使宗教人员与普通牧民享有同等利益,这不仅是思想上的一次解放,同时也是认识上的一次质的飞跃,对于藏传佛教寺庙未来的发展来说具有非常深刻的意义。
2.2通过各级职责的明确,藏传佛教管理更加规范化,发展得益壮大
青办(2008)19 号文件明确规定:对藏传佛教寺庙实行县、乡镇分级管理[1]。在具体管理实践中,由县政府直接负责大型寺庙的管理工作,而由县政府分配乡镇政府对相应中小级别的寺庙进行管理工作。在职责分配方面,由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整个县范围内的宗教事务,要求不仅要对寺庙情况以及动态有及时的掌握,同时还要积极构建绿色信息通道和信息反馈制度,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把握管理主动权。与此同时,乡镇政府要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对寺庙的管理工作,使乡镇成为寺庙管理的基本力量和主体,并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实现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强化和完善。除此之外,乡镇政府在具体工作部署中还要将中小寺庙的管理纳入其中,从大局出发,做好统筹安排,加强对寺庙宗教活动以及宗教人员的日常管理。
2.3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通过一系列努力,脏喜欢佛教寺庙管理水平较之前相比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部门在具体管理中认真贯彻和落实了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在管理中将管理目标和过程有效结合起来,从而使其管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实现了对宗教事务的有效管理;二是,使乡镇更加重视对藏传佛教寺庙的定期检查和指导,同时也积极组织乡镇宗教管理人员加强对管理相关方针、政策、方法等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从而使其更好的掌握了对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政策和法规的掌握程度,其管理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三是,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得到了重视和加强,结合当前信息化环境以及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各级部门积极建立了藏传佛教宗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对其实施实名制管理和定员管理,同时还构建了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从而使其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得以显著提高;四是,政府部门更加重视对藏传佛教界相关人士的培养和教育力度,多次举办相关培训班,以实现对藏传佛教整体综合素质和管理质量的提升[2]。2.4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强“平安寺庙”的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实现寺庙管理目标的关键,同时也是实现依法管理的根本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全省各地积极构建对党政领导与宗教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制约等关系和制度,对于日常管理制度,例如报告制度、考核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进行进一步完善,各级寺庙也同时建立了很多项管理制度,以推进其管理的精细化,例如财务管理制度、宗教人员守则以及请假、销假制度等[3]。在这一基础上,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也得到了创新发展,村干部在民管会中发挥作用,不仅体现了民主管理思想,同时也是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工作从无序管理向民主管理的重大转变,更加便于对寺庙管理动态的了解和掌握。由此可知,在加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工作中长效管理机制的构建不仅有利于其内部管理的规范化以及宗教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对藏传佛教寺庙的“平安寺庙”建设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3、当前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青海作为藏族最主要的一个聚居区,其在藏传佛教寺庙的发展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其居住的主要是蒙古族、藏族以及土族等,对于藏传佛教的信仰已经持续了很多年。据不完全统计结果显示,该省内现在共有近700藏传佛教寺庙,并含有约3万的僧尼[4]。由此可见,在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其对于社会的稳定个发展影响也极为深远,做好该省内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对于该省整个藏区的发展来说都非常重要。但是在其发展和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3.1部分部门对于藏传佛教寺庙管理认识不到位,缺乏足够的重视
虽然现阶段对于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中存在的“不敢管、不愿管以及不会管”等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在部分部门和寺庙中仍然不可避免的存在这一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对党的宗教政策和理论的系统学习,对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因此忽略了其管理,以及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中缺乏责任心等因素造成的。在之前的管理中,虽然讲寺庙纳入基层社会单位管理范畴,但是相当一部分人仍然将寺庙作为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并没有真正的将宗教人员看做与普通民众一样的基本身份,从而导致宗教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较大的漏洞和不足。
3.2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机制和体制存在不足,缺乏完善的管理网络
藏传佛教寺院不单单是宗教活动的场所,同时也属于基层社会单位,在维护藏区社会稳定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很多地区对于藏传佛教寺庙的管理仍然是采用以往宗教部门管理的方法,很多地方并没有实现属地化管理制度,缺乏执行力,并且管理机构和机制也未得以完善和健全,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职责和权限不明确等问题,尤其是在人员经费方面往往存在问题,导致藏传佛教寺庙的管理网络作用弱化,管理责任制无法落实,管理效率低下[5]。
3.3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未能实现依法管理
现在藏区各级政府管理工作中主要是加强对藏传佛教寺庙开展依法管理,然而在部分地区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管理问题,导致寺庙肆意扩建、滥建,擅自组织大型宗教活动,并通过宗教观念来对人们的婚姻、教育、行政以及生活等进行干预,甚至采用宗教势力来搞分裂渗透活动。从我国当前法律法规来看,其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给各级政府的寺庙已依法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3.4管理部门缺乏足够的人员,管理手段落后,经费不足
现阶段,藏区政府部门已经批准开放寺庙,为信教群众提供宗教活动的场所,但是由于各个地区寺庙的数量不一,信教群众数量也有一定差别,在管理中存在管理弱化的问题,例如未成年人进入寺庙、寺庙定员管理未得到落实、社会流散僧侣管理不到位以及少数僧侣存在非法处境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藏传佛教寺院长期存在和积累的突出问题,也是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难点,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不予以很好的解决,那么可能会在一定条件下聚合起来,其消极面就会叠加,甚至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是影响和威胁社会稳定发展的危险因素。导致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该省始终没有对宗教管理工作部门存在的人员编制较少、缺乏经费以及管理手段落后等实际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和解决,导致其管理中依法管理和和落实存在一定难度,导致其正常管理工作举步维艰[6]。因此,对于以上所描述的各种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在管理工作中积极组织力量,对寺庙管理现状和漏洞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措施,认真妥善解决。3.5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由于涉及国家及社会利益,因此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并且由于其涉及面比较广,管理中必须要十分的慎重。但是在日常管理中,由于部分寺庙的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信教群众所反馈的意见和要求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缺乏认真的调查研究以及协调处理措施,容易导致社会矛盾逐渐突出,进而引发冲突等,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另外,有部分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作风不好,不踏实,认为只要做好一般的传达学习就可以了,并不愿意费力去做周密细致的工作,从而难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7]。再加上一些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盲目乐观和报喜不报忧等现象,在遇到问题时没有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和对策,使事态严重性扩大,非常不利于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进展。3.6藏传佛教寺庙对宗教人员缺乏培养和教育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青海藏区藏传佛教寺庙的管理和发展情况来看,该地区对宗教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力度不够,尤其是在法制教育方面尤为缺乏,导致其难以满足新形势下藏传佛教寺庙发展的需求。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藏区大多数寺庙都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宗教文化学习制度,再加上其教学层次不高,因此无法培养出高水平人才;二是,在教育中没有加入爱国教育和法制教育,导致其大局观较弱,缺乏爱国精神,并且无法意识到依法管理的重要性;三是,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藏传佛教宗教人员的宗教学识以及政策知识掌握程度普遍较低,再加上法制教育较少,导致很多寺庙在社会主义教育、爱国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等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四是,很多寺庙缺乏完善的寺民管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处于初级阶段,不够成熟,内部管理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导致其存在账务不符、人员管理混乱等问题[8]。
4、未来完善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对策分析
4.1对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进行建立和完善
全省范围内加强对藏传佛教寺庙的管理,尤其是在体制管理和机制管理上,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把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归属于该地区党委和政府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内,使党委和政府成为宗教管理的中坚力量。积极构建以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宗教管理小组,并通过宣传获得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结合相关法律和制度管理条例,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任务,共同促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体制的创新和改革。二是,对寺庙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进行创新。在藏传佛教寺庙被立位基层社会单位之后,其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以及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特点和规律也有所改变,应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其工作和管理进行总结和创新,从而帮助改善政府对寺庙管理中存在的“不敢管、不愿管以及不会管”等问题。4.2积极构建藏传寺庙相关事务管理网络
全省范围内积极构建了藏传寺庙相关事务管理网络,分别在各级州、县、乡等成立了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州县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各联 1 座宗教寺庙,同时配以宗教界知名人士,一般为 1 至 3 名。特别是对乡村两级管理寺庙的力量进行了强化,在每个县和乡都配备了一名领导分管民族宗教工作,并配以办公室和宗教干事,在村级设定相关管理联络员,对于重点寺庙,则在其附近村社上设立警务室,这样才能使其管理更加精细化,为规范化管理提供可靠保障。同时,在寺庙管理中为了不断加强自我管理,针对以往寺庙未能实现民主管理这一问题,改选了寺庙民管会,由村干部担任责任人,并积极组织成立了寺庙监评会,由**担任责任人,通过这些措施,不仅实现了藏传寺庙自我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其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得以重新构建。
4.3加强法制宣传和管理,对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长效机制进行完善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管理工程,不仅需要寺庙自身的努力和政府的管理,同时还需要整个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长期支持。鉴于此,要加强对寺庙管理的宣传教育,使其在人民群众中形成共识。藏传佛教寺庙管理要想得到长远、稳定发展,就必须要建立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基础上,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其法制的宣传、教育以及管理工作。尤其是在藏区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维护中,如果能够掌握舆论,那么就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否则将会陷入被动局势。因此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派驻寺庙工作组来实施法制宣传和政策宣传工作,从而帮助宗教寺庙、宗教人员以及信教群众都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和团结意识,从而帮助更好的维护当地稳定[9]。并且,还积极构建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极大的推动了藏传佛教寺庙的内部管理,为宗教界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同时还很好的协调了藏传佛教寺庙与社会各界关系。尤其是其各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以块为主、分条管理的齐抓共管机制的建立,使得藏传佛教寺庙团结性更强,对于分裂势力的活动抵御能力和免疫力也更强。除此之外,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真正的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予以明确分配,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各个环节中的密切配合,从而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切实将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4.4加强对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管理及宗教人员的社会保障
现阶段藏传佛教寺庙处于转型阶段,以往财务管理方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发展模式。寺庙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是观光服务、佛教活动、利用寺院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信教群众布施等,经济管理中存在产业化程度低、经营管理粗放等问题,极大的制约了其发展。在今后的发展中,藏传佛教寺庙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各地在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然而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等因素的作用下,导致寺庙管理资金项目以及宗教民生问题解决难度较大[10]。因此,需要积极疏通各种渠道,争取获得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将涉及寺院社会管理方面的项目和资金纳入国家政策性财政支持范围。榆次同时还应将宗教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等纳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中去,例如核定宗教人员基本信息,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为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以及低保等,使其真正纳入人民群众的管理中去。另外,对于藏传佛教寺庙的学经班宗教人员还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推动其教学和学习的发展。这极大的保障了宗教人员的基本生存,解决了他们“病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需求,对于实现公服务的社会化、均衡化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5、总结语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积极推进藏传佛教的发展和规范化管理,不仅有利于青海藏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青海省对藏传佛教寺庙的管理方法进行了一系列的完善和加强措施,获得了一定的成效,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并初步形成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体系,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针对当前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中存在的部分部门对于认识不到位,管理机制和体制存在不足,缺乏完善的管理网络,未能实现依法管理,缺乏足够的人员,管理手段落后,经费不足,以及宗教人员缺乏培养和教育等问题,本文特提出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积极构建藏传寺庙相关事务管理网络,加强法制宣传和管理,以及加强对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管理及宗教人员的社会保障等解决方法,希望能够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创新改革作出一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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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西藏佛教寺庙与藏传佛教
西藏寺庙与藏传佛教
西藏寺庙指的是西藏地区在佛教背景下建造的寺庙。随着佛教的传播,寺院建筑迅速发展了起来,并成为西藏古建筑的主体。由于社会的大量财力、物力耗费在寺院建筑上,因而这些建筑也最能反映出藏族建筑所取得的成就。据统计,目前西藏现有寺庙1700余座。在西藏众多的寺庙中最著名的寺庙建筑当属布拉萨市达拉宫、大昭寺、哲蚌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桑耶寺、楚布寺、萨迦寺,这些寺庙在国际上很出名。寺庙作为藏传佛教文化的载体,对中国西藏的政治、经济、教育、生活与习俗诸方面,均有深远的影响。通过寺庙,我们可以窥见到上千年来西藏浩瀚的典籍、辉煌的建筑,非凡的艺术 成就和炯异的传统教育。大凡历史上著名的文人墨客、贤哲俊杰以及巧工能匠均几乎无一不是出自寺庙。即便到了21世纪的今天,有学者仍然认为“藏传佛教寺院的政治功能基本消失;其文化功能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弱化,但现在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资源依然存在;其经济功能有所示弱可仍有一定的存在价值或可发挥的市场空间”。
藏传佛教寺庙可分藏式、藏汉混合式和汉式三种。在西藏及其毗邻省分,几乎全是藏式。藏式喇嘛庙又可分建在平地的和建在山麓的两种,以后者居多。平地寺庙常取接近于规整对称的方式,作为构图中心的主体大殿形象最为突出;山麓地带的取自由式布局、没有总体轴线也没有事先规划,仍都遵循着一些布局的规则,如寺庙多北负山坡,南向平地,在后部高处安置体量高大色彩鲜丽的经堂和佛殿,其外安排**府邸,在外三面围以大片低矮小院,居住一般僧人。一座大寺,多是在几十年的发展中逐渐完备。
西藏自治区的寺庙之所以气势非凡,一个重要原因是选址。绝大多数寺庙都是依山或坡建立,随着山势坡度的起伏,寺庙内的建筑也呈现出高低起伏、错落有致。比如布达拉宫从 山脚到顶,层层攀升,总共有十三层。当你站在地势较低之处抬眼望去,山寺一体,极为辉煌。寺庙内部的规模也都很大,建有经堂、佛殿、**的囊欠(府邸)以及普通僧人的僧舍等一大群建筑,如拉萨的哲蚌寺,建筑面积达28万平方米。一些寺庙所占面积就是一整座山,当你从远处眺望,简直就是一座城堡,方圆数里内,甚至数十里之内,唯此醒目,不得不让人产生气势非凡之感。
西藏寺庙另一个气势非凡重要的原因是其富丽堂皇的建筑特色。这些建筑的顶上,尤其是重要的佛殿、灵塔殿上,一般都有巨大的鎏金钢瓦的金色的顶,在阳光的照射下,金顶灿烂辉煌。在金顶的屋脊,装饰着铜鸟、宝瓶、金鹿法轮等,屋脊四角翘起,悬着随风而响的铜铃和铁板。除了金顶,一些建筑顶部还盖有金 阁、金亭。比如布达拉宫,就有金殿三座,殿前有金塔五座。寺庙经堂门口,都设有装饰得非常精美的转经筒,不管是木制的、铜制的,还是皮制的,都有壮观之感。殿堂之类,除了高大威严 的佛像,四壁还绘满了各种佛像以及有关佛教的花纹、图案、壁画,殿内殿外还有许多与宗教有关的雕塑……这一切,无不让人产生富丽堂皇之感。
虽然西藏寺庙的建筑风格大体一致,但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藏传佛教各教派的不同,各地的寺庙建筑风格也产生了一些差异,每座寺庙都有其 特别的建筑。比如山南的桑耶寺,这是西藏最早的佛教寺庙,其建筑布局有别于其它寺庙,主殿居中,其它建筑绕主殿而建;其建筑材料,如所用砖瓦为吐蕃时代的产物。又如萨迦寺,这是藏传佛教萨迦派的主寺,其椽木强调为整根木材且圆。
西藏寺庙最早建立于公元8世纪。约在公元779年,在吐蕃王赤松德赞亲自主持下,历时12个春秋,桑耶寺建设完工,这是藏传佛教史上的第一座具有真正意义的寺庙。桑耶寺的建立,显示了佛教势力的上升。由于赤松德 赞贱民纵僧,引起了民众的广泛反感。赤松德赞去世后,佛教遭到了压制。至9世纪末,西藏历经百余年的战乱,民众强烈要求社会安定,恢复生产。旧体制的解体和新体制的建立,也需要建立新的统治秩序,佛教再度兴起。1054年,从印度来西藏讲法的佛学大师阿底峡病逝。1076年,在古格王的主持下,托林寺举办了纪念阿底峡的“火龙年法会”,规模盛大,显示了佛教的复苏与中兴。会后,各地寺庙便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
藏传佛教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产生了不同的宗派,各宗派都建有自己的寺庙,如宁玛派先后于16世纪晚期在拉萨附近建立多吉扎寺,17世纪中期建敏珠 林寺,两寺后来成为西藏宁玛派两个支系的发源地。噶丹派为藏传佛教后弘期产生的一个宗派,1054年建热振寺,并以此为基地形成噶丹派,后又建立了博多 寺、怯喀寺、基布寺,并兼并了一些小寺庙,形成了辖区广阔的寺院集团,后因此宗派消失得早,保存下来的寺庙也不多,日喀则的纳塘寺可算代表之一。纳塘寺兴 盛时有3000余名僧人,13间经堂。其印经院是藏区三大印经院中最早的一座,珍藏大量藏文印版和佛经手抄本,分别于1732年、1742年刻印完成的一套大藏经是西藏最早的刻版,《甘珠尔》据传则是格鲁派唯一正统的版本。
萨迦派是以昆氏家族为中心形成的,9世纪初,贡觉杰布脱离宁玛 派,1073年在萨迦地方建萨迦寺,逐渐形成萨迦派。所谓“萨迦”藏语意为白色或无色,此寺建在白土山附近,故称“萨迦寺”。由于萨迦寺墙壁上涂满青、白、红三种颜色,又俗称“花教”。1449年建立的哲域结蔡寺是萨迦派晚期的重要讲经场所。噶举派俗称“白教”,分支众多,每个分支宗派也都有自己的寺 庙。帕竹噶举1351年建立的泽当寺是格鲁派兴起前的著名大寺。1410年藏历二月初五日,宗喀巴主持建立的甘丹寺举行了开光典礼,于是,以宗喀巴为首的 新宗派━━格鲁派形成,俗称“黄教”。1419年宗喀巴圆寂后,名徒济济,格鲁派势力更加壮大,建立了大量寺庙。绛央却杰于1415年建立哲蚌寺,全名 “吉祥米聚十方尊胜洲”。哲蚌意为米聚,象征繁荣。1418年,绛央却杰赴明朝见永乐皇帝,用所获赏赐建立了色拉寺。色拉意为玫瑰,即“野玫瑰园寺”,正 式名称为“色拉大乘洲”。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合称前藏三大寺。1447年,根敦朱巴在日喀则建立扎什伦布寺,意为“吉祥须弥”,此寺后为历代**所掌 管。三大寺中,甘丹寺因宗喀巴亲自传播经典,奠定了显密二宗圆满的教法基础,成为格鲁派佛学研究中心。哲蚌寺因寺主扎希贝丹出身豪门,与帕竹政权关系密 切,实际上成为格鲁派掌权机构。格鲁派另一重要人物根敦嘉措为格鲁派寺庙的发展及管理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死后,一个帕竹官宦人家的儿子索南嘉措被认定为转 世灵童迎入哲蚌寺。格鲁派正式推行转世制度,从此有了**喇嘛的称号。索南嘉措追尊根敦朱巴、根敦嘉措为第一、第二世**喇嘛,他本人则为第三世**喇嘛。
1644年,清朝建立后,为巩固中央政府在藏区的统治,对藏传佛教,尤其是对格鲁派表示了极大的关注。顺治9年(1652年),五世**喇嘛及** 喇嘛、固始汗受邀来京,仪式隆重,赏赐丰厚,并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坦喇**喇嘛”,明确其宗教领袖地位。1654年固始汗去 世后,**喇嘛扩展政治势力,在宗教上确立了格鲁派的统治地位,寺庙达到3000余座。
藏传佛教的地位,促成了它的宏伟壮观,而藏族人民的虔诚又镶嵌出它的金碧辉煌。藏传佛教寺院周围,常有旗 杆经幡、佛塔和讲经院,以及排列有各种质地的嘛尼经轮。踏上藏区的人,在寺院旁、路边、桥头、山口等处,都会随处可见乘风翻动的各色经幡,也无不对猎猎的 经幡留下深刻的印象。而红白黄绿等各色绸缎上印着经文的经幡,仿佛向上苍诉说着藏族民众的无数心愿。藏族民众将救度的希望寄托于喇嘛,信仰已成为藏族民众的主要生活方式。人们的转经诵言、磕头、朝圣等形式,既是一种日常生活方式,又是人生过程中的一种神圣仪式,一种虔诚的修行。
参考资料: http:///report/198807-1.htm 中华民族宗教网
http:///20111116144536-1.html 西藏旅游攻略网 http://www.feisuxs/trip/2271/ 旅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