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
“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
市场信息网
2017-05-16 09:51:47
来源: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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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倡议旨在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建设进展迅速,一批重大工程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落地。在生态环保合作领域,中国积极与沿线国家深化多双边对话、交流与合作,强化生态环境信息支撑服务,推动环境标准、技术和产业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发挥生态环保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环境保护部编制《“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
一、重要意义
(一)生态环保合作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根本要求
中国高度重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深化环保合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愿景与行动》提出,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进生态环保合作是践行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绿色化水平、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根本要求。
(二)生态环保合作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多重挑战,加快转型、推动绿色发展的呼声不断增强。中国和一些沿线国家积极探索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开展生态环保合作有利于促进沿线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推动沿线国家跨越传统发展路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影响,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
(三)生态环保合作是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举措
绿色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共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旨在共同提高全人类福祉,明确提出绿色发展与生态环保的具体目标,为未来十几年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发展合作指引方向。“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将有力促进沿线国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
二、总体要求
(一)合作思路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以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为导向,有力有序有效地将绿色发展要求全面融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中,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环保合作格局,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环保合作水平,为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理念先行,绿色引领。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一带一路”建设,切实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的绿色化进程,提高绿色竞争力。
共商共建,互利共赢。充分尊重沿线国家发展需求,加强战略对接和政策沟通,推动达成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共同参与生态环保合作,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完善政策支撑,搭建合作平台,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承担、社会参与的生态环保合作网络。
统筹推进,示范带动。加强统一部署,选择重点地区和行业,稳步有序推进,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推进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夯实生态环保合作基础,形成生态环保合作良好格局。以六大经济走廊为合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合作平台建设,提高人员交流水平;制定落实一系列生态环保合作支持政策,加强生态环保信息支撑;在铁路、电力等重点领域树立一批优质产能绿色品牌;一批绿色金融工具应用于投资贸易项目,资金呈现向环境友好型产业流动趋势;建成一批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基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科技园区等国际环境产业合作平台。
到2030年,推动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深化生态环保合作领域,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水平。深入拓展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合作,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惠及沿线国家,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共建绿色、繁荣与友谊的“一带一路”。
三、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沟通
(一)分享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与实践
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深化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等领域的对话和交流,推动共同制定实施双边、多边、次区域和区域生态环保战略与行动计划。
分享绿色发展实践经验。归纳总结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发展的实践经验,呼应绿色发展需求,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推动将生态环保作为沿线国家绿色转型新引擎。
(二)构建生态环保合作平台
加强生态环保合作机制和平台建设。开展政府间高层对话,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澜沧江—湄公河、欧亚经济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亚信等合作机制,强化区域生态环保交流,扩大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倡议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政府、企业、智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合作平台。
推进环保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提升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与防范的咨询服务能力,推动生态环保信息产品、技术和服务合作,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综合环保信息支持与保障。
(三)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智库交流与合作
推动环保社会组织交流合作。积极为环保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并提供政策指导。支持环保社会组织与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展公益服务、合作研究、交流访问、科技合作、论坛展会等多种形式的民间交往。
加强生态环保智库交流合作。构建生态环保合作智力支撑体系,提高智库在战略制定、政策对接、投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参与度。推进国内和国际智库、智库与政府部门、智库与企业以及智库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的生态环保合作,推动科研机构、智库联合构建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平台。
四、遵守法律法规,促进国际产能合作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化
(一)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
强化企业行为绿色指引。落实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共同印发的《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以及19家重点企业联合发布的《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当地环保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企业环境责任。推动有关行业协会和商会建立企业海外投资生态环境行为准则。
鼓励企业加强自身环境管理。引导企业开发使用低碳、节能、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工艺,推进循环利用,减少在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在铁路、电力、汽车、通信、新能源、钢铁等行业,树立优质产能绿色品牌。指导企业根据当地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采取就地、就近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
推动企业环保信息公开。鼓励企业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定期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公布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计划、措施和环境绩效等。倡导企业就环境保护事宜及时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形成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的生态环保要求,推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等行业的环保标准和实践,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绿色化、低碳化水平。
强化产业园区的环境管理。以企业集聚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共同推进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与循环再利用及示范。发展园区生态环保信息、技术、商贸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推动可持续生产与消费,发展绿色贸易
(一)促进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便利化
加强进出口贸易环境管理。开展以环境保护优化贸易投资相关研究,探讨将环境章节纳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自贸协定的可行性。推动联合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推动降低或取消重污染行业产品的出口退税,适度提高贸易量较大的“两高一资”行业环境标准。
扩大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分享环境产品和服务合作的成功实践,推动提高环境服务市场开放水平,鼓励扩大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等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探索促进环境产品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的方式。
推动环境标志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开展环境标志交流合作项目,分享建立环境标志认证体系的经验。推动沿线各国政府采购清单纳入更多环境标志产品。探索建立环境标志产品互认机制,鼓励沿线国家环境标志机构签署互认合作协议。
(二)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
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制定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政策工具,从生产、流通、消费的全产业链角度推动绿色发展。开展供应链各环节绿色标准认证,推动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体系。
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积极推进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建设,支持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在国际贸易中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合作示范基地。加强沿线国家绿色供应链建设工作的交流和宣传,鼓励发布政府间绿色供应链合作倡议。鼓励行业协会、国际商会等组织开展宣传和推广。
六、加大支撑力度,推动绿色资金融通
促进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开展沿线国家绿色投融资需求研究,研究制定绿色投融资指南。以绿色项目识别与筛选、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等为重点,探索制定绿色投融资的管理标准。
探索设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基金。推动设立专门的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基金,重点支持沿线国家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项目。
引导投资决策绿色化。分享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经验,在“一带一路”和其他对外投资项目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使用绿色债券等绿色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并使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工具开展环境风险管理。
七、开展生态环保项目和活动,促进民心相通
(一)加强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合作
深化环境污染治理合作。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合作,实施一批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推进生态保护合作。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东南亚、南亚、青藏高原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示范项目,推动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伙伴关系建设。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合作。分享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良好实践,积极参与国际核安全体系建设。深入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经合组织核能署等国际组织的各类活动。推动建立核与辐射安全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帮助有需要的国家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充分发挥环保组织的作用,推动环保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
推进环境公约履约合作。推进相关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多边环境协定,构建环境公约履约合作机制,推动履约技术交流与南南合作。
(二)加大绿色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
推动绿色对外援助。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技术与产业以及可持续生产与消费等领域为重点,探索制定绿色对外援助战略与行动计划。推动将生态环保合作作为南南合作基金等资金机制支持的重要内容,优先在环保政策、法律制度、人才交流、示范项目等方面开展绿色对外援助,提高环保领域对外援助的规模和水平。
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深化完善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实施方案,以政策交流、能力建设、技术交流、产业合作为主要路线,加强沿线国家环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互动与交流,提升沿线国家的环保能力,提高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
开展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以企业为主体,推动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引导优势环保产业集群式发展,探索合作共建环保产业技术园区及示范基地的创新合作模式。
八、加强能力建设,发挥地方优势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一带一路”沿线省(区、市)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区位优势,编制地方“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及实施方案。重点加强黑龙江、内蒙古、吉林、新疆、云南、广西等边境省区环境监管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江苏、广东、陕西、福建等省份提升绿色发展水平;鼓励各地积极参加多双边环保合作,推动建立省级、市级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创新合作模式,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政企统筹、智库支撑的良好局面。
推动环境技术和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创新和转移基地,建设面向东盟、中亚、南亚、中东欧、阿拉伯、非洲等国家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推动和支持环保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主要工业行业、环保企业提升国际化水平,推动长江经济带、环渤海、珠三角、中原城市群等支持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项目落地,支撑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九、重大项目
规划涉及25个重点项目,包括政策沟通类6个,设施联通类4个,贸易畅通类3个,资金融通类2个,民心相通类4个,能力建设类6个。(见下表)
十、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和企业及公众之间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与良性互动,分工负责,统筹推进。
加强政策支持。坚持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进一步研究出台一批有针对性政策措施,创新实践方式,完善配套服务,提高对生态环保合作的支持力度。
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规划相关工作的资金落实,重点支持生态环保合作基地建设及开展相关示范工程和项目。
抓好跟踪评估。切实推进规划落实,对规划确定的重点措施、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适时提出调整规划、完善措施的建议。
“这是我们公司最新的环卫车,目前已经远销到巴基斯坦、东南亚以及非洲一些国家。以前我们只出口环卫设备,现在开始发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出口环保技术了。”在日前举行的2017第三届西安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上,五洲环保科技公司业务经理鲍洪杰向前来咨询业务的客商介绍道。
近年来,中国环保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同时出口结构也发生明显变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刘启风提出,中国环保企业已经从高速发展期进入结构调整期。在产业结构上,开始向前段减排和终端治理转型,延伸产业链;在资产结构上,呈现出股份化、多元化趋势;在技术结构上,由以前的以市场换技术向以技术占市场转变。这些转变也促使中国环保产业出口结构发生变化。
鲍洪杰说,随着近几年中国国内环保技术的变革和对国外市场的拓展,五洲环保科技开始向垃圾收集的下游行业发展,建立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金、技术、管理人员都由我们出,雇佣当地工人,形成了一套垃圾处理的完整产业链。”
蒙草集团在进行草原生态修复过程中,探索出独有的驯化乡土植物进行生态修复的技术,通过驯化野生植物,让内蒙古、西藏上万亩的盐碱地、沙石地以及矿区重现了绿色。蒙古国、阿联酋、迪拜等国家对这项“中国小草”技术颇感兴趣,引入了蒙草集团在当地建立生态修复科研和草种业务。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技术交流部环保产业合作室主任刘婷指出,中国环保产业作为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迎来了重大政策红利、资本红利和现实机遇。
今年上半年,环保部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并设立了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为中国环保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支持、政策服务,搭建合作平台,推动环保企业发挥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排头兵作用。
绿色“一带一路”的政策和资本红利,也为中国环保企业“壮了胆气”。光大国际技术工程师叶鼎告诉记者,光大国际最初开拓海外环保市场主要通过资金收购、与当地政府合作、分包大国企工程的单个项目等方式。“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国外的项目融资成本下降,一些民营企业也敢单独承包项目了,越南的芹苴垃圾发电项目就是由该企业独立投资运营,目前已经开工。
刘婷认为,中国环保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向沿线国家送去了绿色生态的理念,树立了中国环保的新形象。“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面临发展转型期,环保市场和需求巨大,同时中国环保产业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以及效果好、技术实用性强的比较优势,这些都为中国环保产业深耕国际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二篇:“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全文
“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全文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倡议旨在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建设进展迅速,一批重大工程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落地。在生态环保合作领域,中国积极与沿线国家深化多双边对话、交流与合作,强化生态环境信息支撑服务,推动环境标准、技术和产业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发挥生态环保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环境保护部编制《“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
一、重要意义
(一)生态环保合作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根本要求
中国高度重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深化环保合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愿景与行动》提出,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进生态环保合作是践行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绿色化水平、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根本要求。
(二)生态环保合作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多重挑战,加快转型、推动绿色发展的呼声不断增强。中国和一些沿线国家积极探索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开展生态环保合作有利于促进沿线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推动沿线国家跨越传统发展路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影响,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
(三)生态环保合作是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举措
绿色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共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旨在共同提高全人类福祉,明确提出绿色发展与生态环保的具体目标,为未来十几年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发展合作指引方向。“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将有力促进沿线国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
二、总体要求
(一)合作思路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以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为导向,有力有序有效地将绿色发展要求全面融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中,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环保合作格局,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环保合作水平,为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理念先行,绿色引领。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一带一路”建设,切实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的绿色化进程,提高绿色竞争力。
共商共建,互利共赢。充分尊重沿线国家发展需求,加强战略对接和政策沟通,推动达成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共同参与生态环保合作,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完善政策支撑,搭建合作平台,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承担、社会参与的生态环保合作网络。
统筹推进,示范带动。加强统一部署,选择重点地区和行业,稳步有序推进,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推进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夯实生态环保合作基础,形成生态环保合作良好格局。以六大经济走廊为合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合作平台建设,提高人员交流水平;制定落实一系列生态环保合作支持政策,加强生态环保信息支撑;在铁路、电力等重点领域树立一批优质产能绿色品牌;一批绿色金融工具应用于投资贸易项目,资金呈现向环境友好型产业流动趋势;建成一批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基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科技园区等国际环境产业合作平台。
到2030年,推动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深化生态环保合作领域,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水平。深入拓展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合作,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惠及沿线国家,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共建绿色、繁荣与友谊的“一带一路”。
三、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沟通
(一)分享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与实践
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深化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等领域的对话和交流,推动共同制定实施双边、多边、次区域和区域生态环保战略与行动计划。
分享绿色发展实践经验。归纳总结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发展的实践经验,呼应绿色发展需求,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推动将生态环保作为沿线国家绿色转型新引擎。
(二)构建生态环保合作平台
加强生态环保合作机制和平台建设。开展政府间高层对话,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澜沧江—湄公河、欧亚经济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亚信等合作机制,强化区域生态环保交流,扩大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倡议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政府、企业、智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合作平台。
推进环保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提升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与防范的咨询服务能力,推动生态环保信息产品、技术和服务合作,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综合环保信息支持与保障。
(三)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智库交流与合作
推动环保社会组织交流合作。积极为环保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并提供政策指导。支持环保社会组织与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展公益服务、合作研究、交流访问、科技合作、论坛展会等多种形式的民间交往。
加强生态环保智库交流合作。构建生态环保合作智力支撑体系,提高智库在战略制定、政策对接、投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参与度。推进国内和国际智库、智库与政府部门、智库与企业以及智库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的生态环保合作,推动科研机构、智库联合构建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平台。
四、遵守法律法规,促进国际产能合作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化
(一)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
强化企业行为绿色指引。落实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共同印发的《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以及19家重点企业联合发布的《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当地环保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企业环境责任。推动有关行业协会和商会建立企业海外投资生态环境行为准则。
鼓励企业加强自身环境管理。引导企业开发使用低碳、节能、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工艺,推进循环利用,减少在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在铁路、电力、汽车、通信、新能源、钢铁等行业,树立优质产能绿色品牌。指导企业根据当地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采取就地、就近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
推动企业环保信息公开。鼓励企业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定期发布环境报告,公布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计划、措施和环境绩效等。倡导企业就环境保护事宜及时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形成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的生态环保要求,推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等行业的环保标准和实践,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绿色化、低碳化水平。
强化产业园区的环境管理。以企业集聚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共同推进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与循环再利用及示范。发展园区生态环保信息、技术、商贸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推动可持续生产与消费,发展绿色贸易
(一)促进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便利化
加强进出口贸易环境管理。开展以环境保护优化贸易投资相关研究,探讨将环境章节纳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自贸协定的可行性。推动联合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推动降低或取消重污染行业产品的出口退税,适度提高贸易量较大的“两高一资”行业环境标准。
扩大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分享环境产品和服务合作的成功实践,推动提高环境服务市场开放水平,鼓励扩大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等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探索促进环境产品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的方式。
推动环境标志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开展环境标志交流合作项目,分享建立环境标志认证体系的经验。推动沿线各国政府采购清单纳入更多环境标志产品。探索建立环境标志产品互认机制,鼓励沿线国家环境标志机构签署互认合作协议。
(二)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
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制定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政策工具,从生产、流通、消费的全产业链角度推动绿色发展。开展供应链各环节绿色标准认证,推动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体系。
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积极推进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建设,支持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在国际贸易中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合作示范基地。加强沿线国家绿色供应链建设工作的交流和宣传,鼓励发布政府间绿色供应链合作倡议。鼓励行业协会、国际商会等组织开展宣传和推广。
六、加大支撑力度,推动绿色资金融通
促进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开展沿线国家绿色投融资需求研究,研究制定绿色投融资指南。以绿色项目识别与筛选、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等为重点,探索制定绿色投融资的管理标准。
探索设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基金。推动设立专门的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基金,重点支持沿线国家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项目。
引导投资决策绿色化。分享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经验,在“一带一路”和其他对外投资项目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使用绿色债券等绿色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并使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工具开展环境风险管理。
七、开展生态环保项目和活动,促进民心相通
(一)加强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合作
深化环境污染治理合作。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合作,实施一批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推进生态保护合作。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东南亚、南亚、青藏高原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示范项目,推动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伙伴关系建设。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合作。分享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良好实践,积极参与国际核安全体系建设。深入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经合组织核能署等国际组织的各类活动。推动建立核与辐射安全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帮助有需要的国家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充分发挥环保组织的作用,推动环保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
推进环境公约履约合作。推进相关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多边环境协定,构建环境公约履约合作机制,推动履约技术交流与南南合作。
(二)加大绿色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
推动绿色对外援助。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技术与产业以及可持续生产与消费等领域为重点,探索制定绿色对外援助战略与行动计划。推动将生态环保合作作为南南合作基金等资金机制支持的重要内容,优先在环保政策、法律制度、人才交流、示范项目等方面开展绿色对外援助,提高环保领域对外援助的规模和水平。
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深化完善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实施方案,以政策交流、能力建设、技术交流、产业合作为主要路线,加强沿线国家环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互动与交流,提升沿线国家的环保能力,提高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
开展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以企业为主体,推动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引导优势环保产业集群式发展,探索合作共建环保产业技术园区及示范基地的创新合作模式。
八、加强能力建设,发挥地方优势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一带一路”沿线省(区、市)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区位优势,编制地方“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及实施方案。重点加强黑龙江、内蒙古、吉林、新疆、云南、广西等边境省区环境监管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江苏、广东、陕西、福建等省份提升绿色发展水平;鼓励各地积极参加多双边环保合作,推动建立省级、市级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创新合作模式,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政企统筹、智库支撑的良好局面。
推动环境技术和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创新和转移基地,建设面向东盟、中亚、南亚、中东欧、阿拉伯、非洲等国家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推动和支持环保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主要工业行业、环保企业提升国际化水平,推动长江经济带、环渤海、珠三角、中原城市群等支持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项目落地,支撑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九、重大项目
规划涉及25个重点项目,包括政策沟通类6个,设施联通类4个,贸易畅通类3个,资金融通类2个,民心相通类4个,能力建设类6个。(见下表)
十、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和企业及公众之间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与良性互动,分工负责,统筹推进。
加强政策支持。坚持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进一步研究出台一批有针对性政策措施,创新实践方式,完善配套服务,提高对生态环保合作的支持力度。
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规划相关工作的资金落实,重点支持生态环保合作基地建设及开展相关示范工程和项目。
抓好跟踪评估。切实推进规划落实,对规划确定的重点措施、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适时提出调整规划、完善措施的建议。
第三篇:环保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全文)
环保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规划》(全文)
时间:2017-05-15 10:32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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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全文如下:
“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
2017年5月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倡议旨在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建设进展迅速,一批重大工程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落地。在生态环保合作领域,中国积极与沿线国家深化多双边对话、交流与合作,强化生态环境信息支撑服务,推动环境标准、技术和产业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发挥生态环保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环境保护部编制《“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
一、重要意义
(一)生态环保合作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根本要求
中国高度重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深化环保合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愿景与行动》提出,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进生态环保合作是践行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绿色化水平、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根本要求。
(二)生态环保合作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多重挑战,加快转型、推动绿色发展的呼声不断增强。中国和一些沿线国家积极探索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开展生态环保合作有利于促进沿线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推动沿线国家跨越传统发展路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影响,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
(三)生态环保合作是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举措
绿色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共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旨在共同提高全人类福祉,明确提出绿色发展与生态环保的具体目标,为未来十几年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发展合作指引方向。“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将有力促进沿线国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
二、总体要求(一)合作思路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以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为导向,有力有序有效地将绿色发展要求全面融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中,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环保合作格局,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环保合作水平,为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理念先行,绿色引领。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一带一路”建设,切实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的绿色化进程,提高绿色竞争力。
共商共建,互利共赢。充分尊重沿线国家发展需求,加强战略对接和政策沟通,推动达成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共同参与生态环保合作,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完善政策支撑,搭建合作平台,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承担、社会参与的生态环保合作网络。
统筹推进,示范带动。加强统一部署,选择重点地区和行业,稳步有序推进,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推进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夯实生态环保合作基础,形成生态环保合作良好格局。以六大经济走廊为合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合作平台建设,提高人员交流水平;制定落实一系列生态环保合作支持政策,加强生态环保信息支撑;在铁路、电力等重点领域树立一批优质产能绿色品牌;一批绿色金融工具应用于投资贸易项目,资金呈现向环境友好型产业流动趋势;建成一批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基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科技园区等国际环境产业合作平台。
到2030年,推动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深化生态环保合作领域,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水平。深入拓展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合作,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惠及沿线国家,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共建绿色、繁荣与友谊的“一带一路”。
三、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沟通(一)分享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与实践 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深化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等领域的对话和交流,推动共同制定实施双边、多边、次区域和区域生态环保战略与行动计划。
分享绿色发展实践经验。归纳总结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发展的实践经验,呼应绿色发展需求,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推动将生态环保作为沿线国家绿色转型新引擎。
(二)构建生态环保合作平台
加强生态环保合作机制和平台建设。开展政府间高层对话,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澜沧江-湄公河、欧亚经济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亚信等合作机制,强化区域生态环保交流,扩大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倡议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政府、企业、智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合作平台。
推进环保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提升生态环境
风险评估与防范的咨询服务能力,推动生态环保信息产品、技术和服务合作,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综合环保信息支持与保障。
(三)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智库交流与合作
推动环保社会组织交流合作。积极为环保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并提供政策指导。支持环保社会组织与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展公益服务、合作研究、交流访问、科技合作、论坛展会等多种形式的民间交往。
加强生态环保智库交流合作。构建生态环保合作智力支撑体系,提高智库在战略制定、政策对接、投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参与度。推进国内和国际智库、智库与政府部门、智库与企业以及智库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的生态环保合作,推动科研机构、智库联合构建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平台。
四、遵守法律法规,促进国际产能合作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化(一)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
强化企业行为绿色指引。落实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共同印发的《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以及19家重点企业联合发布的《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当地环保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企业环境责任。推动有关行业协会和商会建立企业海外投资生态环境行为准则。
鼓励企业加强自身环境管理。引导企业开发使用低碳、节能、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工艺,推进循环利用,减少在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在铁路、电力、汽车、通信、新能源、钢铁等行业,树立优质产能绿色品牌。指导企业根据当地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采取就地、就近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
推动企业环保信息公开。鼓励企业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定期发布环境报告,公布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计划、措施和环境绩效等。倡导企业就环境保护事宜及时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形成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的生态环保要求,推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等行业的环保标准和实践,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绿色化、低碳化水平。
强化产业园区的环境管理。以企业集聚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共同推进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与循环再利用及示范。发展园区生态环保信息、技术、商贸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推动可持续生产与消费,发展绿色贸易(一)促进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便利化
加强进出口贸易环境管理。开展以环境保护优化贸易投资相关研究,探讨将环境章节纳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自贸协定的可行性。推动联合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推动降低或取消重污染行业产品的出口退税,适度提高贸易量较大的“两高一资”行业环境标准。
扩大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分享环境产品和服务合作的成功实践,推动提高环境服务市场开放水平,鼓励扩大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等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探索促进环境产品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的方式。推动环境标志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开展环境标志交流合作项目,分享建立环境标志认证体系的经验。推动沿线各国政府采购清单纳入更多环境标志产品。探索建立环境标志产品互认机制,鼓励沿线国家环境标志机构签署互认合作协议。
(二)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
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制定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政策工具,从生产、流通、消费的全产业链角度推动绿色发展。开展供应链各环节绿色标准认证,推动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体系。
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积极推进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建设,支持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在国际贸易中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合作示范基地。加强沿线国家绿色供应链建设工作的交流和宣传,鼓励发布政府间绿色供应链合作倡议。鼓励行业协会、国际商会等组织开展宣传和推广。
六、加大支撑力度,推动绿色资金融通
促进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开展沿线国家绿色投融资需求研究,研究制定绿色投融资指南。以绿色项目识别与筛选、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等为重点,探索制定绿色投融资的管理标准。
探索设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基金。推动设立专门的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基金,重点支持沿线国家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项目。
引导投资决策绿色化。分享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经验,在“一带一路”和其他对外投资项目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使用绿色债券等绿色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并使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工具开展环境风险管理。
七、开展生态环保项目和活动,促进民心相通(一)加强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合作
深化环境污染治理合作。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合作,实施一批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推进生态保护合作。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东南亚、南亚、青藏高原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示范项目,推动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伙伴关系建设。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合作。分享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良好实践,积极参与国际核安全体系建设。深入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经合组织核能署等国际组织的各类活动。推动建立核与辐射安全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帮助有需要的国家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的科技
合作与交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充分发挥环保组织的作用,推动环保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
推进环境公约履约合作。推进相关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多边环境协定,构建环境公约履约合作机制,推动履约技术交流与南南合作。
(二)加大绿色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
推动绿色对外援助。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技术与产业以及可持续生产与消费等领域为重点,探索制定绿色对外援助战略与行动计划。推动将生态环保合作作为南南合作基金等资金机制支持的重要内容,优先在环保政策、法律制度、人才交流、示范项目等方面开展绿色对外援助,提高环保领域对外援助的规模和水平。
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深化完善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实施方案,以政策交流、能力建设、技术交流、产业合作为主要路线,加强沿线国家环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互动与交流,提升沿线国家的环保能力,提高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
开展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以企业为主体,推动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引导优势环保产业集群式发展,探索合作共建环保产业技术园区及示范基地的创新合作模式。
八、加强能力建设,发挥地方优势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一带一路”沿线省(区、市)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区位优势,编制地方“一带一路”生
态环保合作规划及实施方案。重点加强黑龙江、内蒙古、吉林、新疆、云南、广西等边境省区环境监管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江苏、广东、陕西、福建等省份提升绿色发展水平;鼓励各地积极参加多双边环保合作,推动建立省级、市级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创新合作模式,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政企统筹、智库支撑的良好局面。
推动环境技术和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创新和转移基地,建设面向东盟、中亚、南亚、中东欧、阿拉伯、非洲等国家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推动和支持环保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主要工业行业、环保企业提升国际化水平,推动长江经济带、环渤海、珠三角、中原城市群等支持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项目落地,支撑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九、重大项目
规划涉及25个重点项目,包括政策沟通类6个,设施联通类4个,贸易畅通类3个,资金融通类2个,民心相通类4个,能力建设类6个。
十、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和企业及公众之间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与良性互动,分工负责,统筹推进。
加强政策支持。坚持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进一步研究出台一批有针对性政策措施,创新实践方式,完善配套服务,提高对生态环保合作的支持力度。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规划相关工作的资金落实,重点支持生态环保合作基地建设及开展相关示范工程和项目。
抓好跟踪评估。切实推进规划落实,对规划确定的重点措施、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适时提出调整规划、完善措施的建议。
第四篇:”一带一路“合作重点编辑
合作重点编辑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政策沟通
加强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政府间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设施联通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沿线国家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
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共同维护输油、输气管道等运输通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共同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畅通信息丝绸之路。加快推进双边跨境光缆等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完善空中(卫星)信息通道,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贸易畅通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宜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和实施。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加强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降低非关税壁垒,共同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把投资和贸易有机结合起来,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
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拓展相互投资领域,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大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
推动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
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建立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推动区域服务业加快发展。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鼓励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推动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开展合作办学,中国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沿线国家间互办文化年、艺术节、电影节、电视周和图书展等活动,合作开展广播影视剧精品创作及翻译,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深化沿线国家间人才交流合作。
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沿线国家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强化与周边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防治技术交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有关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和应急医疗救助,在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以及艾滋病、结核、疟疾等主要传染病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
加强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上合作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开拓和推进与沿线国家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公共行政管理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
充分发挥政党、议会交往的桥梁作用,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立法机构、主要党派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城市交流合作,欢迎沿线国家重要城市之间互结友好城市,以人文交流为重点,突出务实合作,形成更多鲜活的合作范例。欢迎沿线国家智库之间开展联合研究、合作举办论坛等。
加强沿线国家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重点面向基层民众,广泛开展教育[29]、医疗、减贫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保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沿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加强文化传媒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运用新媒体工具,塑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
第五篇:一带一路专题
现代文阅读
现代文阅读一:
宏观视野下的丝绸之路
公元2世纪中叶,张骞受汉武帝派遣凿空西域,开通丝绸之路。早在张骞之前,东西方通道已有雏形。商周玉器是通过“玉石之路”从新疆和田运来的。《管子》多次谈到“月氏之玉”,也许就是从这条“走私”路上贩运来的。张骞之后,丝绸之路才真正建立和发展起来。
先秦时期,玉石之路上的商品往来具有私人贩运性质,贩运的主体可能是西戎民族。秦穆公称霸西戎,对于东西贸易开拓有一定促进作用。秦朝及汉初,匈奴几乎垄断了通往西域的道路,也垄断了通道贸易。汉武帝凭借祖父几代休养生息政策积累起来的国力,果断采
取反击匈奴政策,才有张骞的出使。
张骞来到大月氏(今阿富汗),引起他注意的是蜀地的竹制品和纺织品。当地人告诉他,这些物品是从印度来的。由此,张骞不经意间就发现了经四川、云南到缅甸而至印度的商贸通道。张骞第二次出使,携带了更多的物品分送出使诸国,虽不算官方贸易,却促进了西域诸部族和邦国来华。这些外邦来使,与其说是向风慕义,不如说是为了经贸往来。
继汉武帝建立河西四郡后,昭宣时代和东汉王朝致力于建立西域地区军事管理体制——西域都护,从而保障了这条贸易通道的畅通。唐朝设立安西四镇和伊西北庭都护府,对葱岭东西地区的羁縻府州实行了有效的控制,从而使唐朝的丝绸之路,比之于汉代有了长足发展。可以说,汉唐时代的国力强盛,是丝绸之路得以建立、巩固与发展的先决条件。
值得提出的是,葱岭以西的道路建设,早在汉代官方开通丝绸之路之前,古波斯帝国和亚历山大帝国时期,就有相
当水平。在张骞打通西域而建立起从中原经新疆至大夏的商路后,中亚原有道路网中的主要干线便成为丝绸之路的西段,从长安横贯中亚、西亚到欧洲,构成了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
陆上丝绸之路担当东西贸易的商人主要是月氏、匈奴人。关于边境贸易,《洛阳伽蓝记》记载了前来北魏“四夷馆”贩货的“商胡客贩,日奔塞下”,把来华贸易的热闹情景表现无遗。外商来了之后,“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数”。这些侨居商人,即所谓西夷。
隋唐一统,特别是唐太宗平东突厥、平高昌,促进了丝绸之路贸易的发展。吐鲁番出土文书显示,贸易物品的规格和价格是为适应边境贸易而订。唐朝在边境地区设置了管理商贸活动的“互市监”,安禄山最早在幽州做互市牙郎,就是管这项工作的。边境节度使热衷于边贸,是因为这是其重要的财政收入。而这笔收入,中央政府是把它计算在对边军经费开支中的。《新唐书西域传下》说:“税西域商胡以供四镇,出北道者纳赋轮台,地广则税倍。”
宋代,西北地区掌握在西夏政权手里,陆上通道受影响,海上贸易因而兴盛。13世纪蒙古帝国建立了横跨欧亚的大帝国,东西方贸易也空前高涨。可是,西人东来,不仅冲破了中间商的盘剥与垄断,也冲击了中国政府特别是明朝政府在丝路所经南海地区的朝贡体系。1500年至1800年期间,中国对外政策的大体趋势为:明末渐趋开放,清初限制性开放,雍乾日益收缩。
总之,远东地区与欧亚非大陆的贸易,从上古的走私活动,到汉唐时代的边境贸易,乃至大海航时代以来的中欧直接通商,不仅仅是沟通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经济联系的伟大贸易活动,也是“一路一带”沿途国家和地区政治实力兴衰消长的晴雨表。
(节选自张国刚《宏观视野下的丝绸之路》,有删改)
1.下列关于“陆上丝绸之路”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丝绸之路真正建立和发展起来是在张骞之后,这是汉武帝凭借祖父几代休养生息政策积累起来的国力,采取反击匈奴政策的结果。
B.历代所建立的河西四郡、西域都护、安西四镇和伊西北庭都护府保障了陆上贸易通道的畅通,使这条丝绸之路有了不断发展。C.陆上丝绸之路是在张骞打通西域而建立起从中原经新疆至大夏的商路后,连接中亚、西亚原有道路网一直通到欧洲的一条贸易通道。
D.陆上丝绸之路在宋代时由于西北地区受西夏政权掌控,丝绸之路的商贸荡然无存,蒙古帝国的建立,东西方贸易又恢复并空前高涨。
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商周时期,东西方通道已经走通。《管子》多次谈到的“月氏之玉”就是从新疆和田运过来的,只不过这条路属于“走私”性质。
B.北魏时期,边境贸易较为繁华,《洛阳伽蓝记》记载了贩货的商客来华贸易的热闹情景,很多人因商贸和“中国土风”侨居下来。
C.吐鲁番出土文书显示,唐朝时期边贸官员为适应边境贸易制定了贸易物品的规格和价格,因而这些制度促进了丝绸之路贸易的发展。
D.唐朝在边境地区设置的“互市监”所收税收是边境节度使的财政收入之一,边军经费从中开支,这在《新唐书西域传下》里有记载。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先秦时期,西戎民族在玉石之路上的商品往来以及秦穆公称霸西戎时的贸易活动对汉代后来建立发展的陆上丝绸之路都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B.张骞发现的经四川、云南到缅甸而至印度的商贸通道是他第二次出使的路线,这次出使促使了诸部族和邦国的一些使者来华进行贸易活动。
C.大海航时代的西人东来对中国海上朝贡体系有所冲击,因此陆上丝绸之路的政策调整为:明末渐趋开放,清初限制性开放,雍乾日益收缩。
D.陆上丝绸之路及海上丝绸之路经济贸易活动的兴衰消长折射出中国及“一路一带”沿途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实力的兴衰消长。
答案:
1.D(错在“荡然无存”,原文是“陆上通道受影响”)
2.B(A项错在绝对化了,原文有“也许”;C项原因错误,“促进了丝绸之路贸易的发展”的原因是“隋唐一统,特别是唐太宗平东突厥、平高昌”而不是“这些制度”;D项错在内容理解有误,中央政府是把这笔收入计算在对边军经费开支中的,而非边军经费从税收中开支)3.A(B项无中生有,错在“使得他第二次出使就途径这些诸部族和邦国”;C项概念混淆,错在“陆上丝绸之路的政策调整”,原文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大体趋势”;D项无中生有,“经济、文化、军事”为凭空添加)
现代文阅读二:
“一带一路”需要语言铺路
“一带一路”建设借用丝绸之路这一历史资源,与沿线各国发展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它涉及几十个国家、数十亿人口,这些国家在历史上创造了多姿多彩的文明形态。海行靠舟,陆运需车。语言,即思想之舟舆.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语言如何铺路?怎样搭桥? 既达意又表情。
在哈萨克斯坦首谈丝绸之路经济带时,就高瞻远瞩地提出“五通”。实现“五通”,当然需要语言互通。首先,政策要用语言表述。协商制定区域合作规划与措施,并使相关政策、法律、规划、措施为民所知所用,环环都需语言交流。其次,设施联通更需语言连通。语言之路不通畅,其他方面也难以通畅。再次,“五通”之中,民心相通看似最“软”,但要把“一带一路”建设为命运共同体,实现利益互惠、责任共担,民心相通更为根本。“一带一路”建设可以用英语等作为通用语,但这种通用语只能达意,难以表情;只能通事,难以通心。欲表情、通心,需用本区域各国各族人民最乐意使用的语言。粗略统计,“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国家的国语或国家通用语有近50种,再算上这一区域民族或部族语言,重要者不下200种。这50种或者200种语言,乃是表情、通心之语,应当列入“一带一路”语言规划的项目单中。既看得明白又看着顺眼。“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理念是互利共赢,表现在语言理念上就是提倡平等互惠。在各种概念的中外翻译中,应尊重各种文化的语言使用习惯,特别要注意能让更多的人看得明白、看着顺眼,注意词语使用得体。比如“汉语推广”“过剩产能输出”等,都未必是合适的用语,因为这些词语要么含有不平等的话外之音,要么是用中国眼光看世界,容易引起误读。此外,有人把“一带一路”分为“新起点”“真正起点”“黄金段”“核心区”“中心线”“支点国家”等,特别是国内一些地区正在“抢占制高点”。如此“截路分等”是否合适,值得仔细斟酌。
信息化时代,大数据与“互联网+”使语言的作用急遽放大。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应重视语言规划。第一,研究“一带一路”语言状况。摸清底数、列出清单、组织调研,建立语言数据库。第二,注重培养语言人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语学习不断升温,公民外语水平大有提高。但学习的语种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英语等大语种上。第三,了解相关国家的语言政策及语言使用习惯。语言政策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使用习惯是重要文化习惯。第四,充分利用语言技术。当下人类的语言交际多数伴随着语言产品,得助于语言技术,比如智能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PPT、翻译软件等。第五,做好社会语言服务工作。语言服务,需要政府与民间双手推动、更多依靠民间力量,需要公益服务与有偿服务双腿行进。
(摘自《人民日报》2015年9月22日期)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带一路”建没借用丝绸之路的历史资源,与曾创造多彩文明形态的沿线各国发展经济合作关系,打造互利共赢的共同体。B.在哈萨克斯坦首谈丝绸之路经济带时提出“五通”,其中就有语言互通。“语言互通”才能更好建设“一带一路”。
C.“一带一路”建设尽管可以用英语等大语种作为通用语,但更需使用本区域的近50种甚至不下200种的能够表情、通心之语。
D.互利共赢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理念,表现在语言理念上就是提倡平等互惠,使用得体的词语让更多人看得明白,看着顺眼。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要实现“五通”,无论是政策互通,还是设施联通,都需要发挥语言在沟通方面所起的桥梁作用。
B.在“五通”中,民心相通看似最“软”,其实是个根本因素,而真止能够促进民心相通的通用语不能只是达意,还要表情。
C.要实现语言上的平等互惠,应尊重各种文化的语言使用习惯,注意词语使用得当,对一些含有不平等话外音的词语要少用、慎用。
D.信息化时代,往人数据与“互联网+”使语言的作用急遽放大的背景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应该充分重视语言规划。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一带一路”的语言建设中,要想既看得明白又看着顺眼,最好制定有关术语使用与翻译原则,拟定不建议使用词表或忌讳词表。B.由于外语学习主要集中在英语等大语种上,能使用“一带一路”建设中“表情、通心”语言的人才十分缺乏,需要加大培养力度。
C.语言政策、语言使用习惯可谓“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基础。对此,应研究并出版相关书刊,以便遵守语言政策,尊重语言习惯。
D.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语言的桥梁作用,应充分利用语言技术,政府和民间双手推动,更多依靠民间力量,做好语言服务工作。
答案:
1.B(与文不符。“五通”,并不包括语言互通。)
2.C(曲解文意。“少用、慎用”错误。据原文第三段语境,不能使用“含有不平等话外音的词语”)
3.C(无中生有。原文未提及语言政策、语言使用习惯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基础。)
第二部分 文言文阅读
一、文言文阅读(19分)
(一)张骞传(全文)
原文:
①张骞,汉中人也。建元中为郎。时匈奴降者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而怨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募,使月氏。与堂邑氏奴甘父俱出陇西。径匈奴,匈奴得之,传诣单于。单于曰:“月氏在吾北,汉何以得往使?吾欲使越,汉肯听我乎?”留骞十余岁,予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
译文: ①张骞是汉中人。建元年间被任命为郎官。那时匈奴投降过来的人说匈奴攻破月氏王,并且用月氏王的头颅做酒器。月氏因此逃避而且怨恨匈奴,就是苦于没有人和他们一起打击匈奴。汉王朝正想从事消灭匈奴的战争,听说此言,就想派人出使月氏,可匈奴国又是必经之路,于是就招募能够出使的人。张骞以郎官的身分应募出使月氏。与堂邑氏的奴仆甘父一起离开陇西。途经匈奴,被匈奴人截获,用传车送到单于那里。单于说:“月氏在我的北边,汉朝人怎么能往那儿出使呢?我如果想派人出使南越,汉朝肯任凭我们的人经过吗?”扣留张骞十多年。给他娶妻,并生了儿子,然而张骞仍持汉节不失使者身分。
原文:
②居匈奴西,骞因与其属亡向月氏,西走数十日,至大宛。大宛闻汉之饶财,欲通不得,见骞,喜,问欲何之。骞曰:“为汉使月氏,而为匈奴所闭道,今亡,唯王使人道送我。诚得至,反汉,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大宛以为然,遣骞,为发译道,抵康居。康居传致大月氏。大月氏王已为胡所杀,立其夫人为王。既臣大夏而君之,地肥饶,少寇,志安乐,又自以远远汉,殊无报胡之心。骞从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领。留岁余,还。并南山,欲从羌中归,复为匈奴所得。留岁余,单于死,国内乱,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拜骞太中大夫,堂邑父为奉使君。
译文:
②因居住在匈奴西部,张骞趁机带领他的部属一起向月氏逃亡。往西跑了几十天,到了大宛。大宛听说汉朝财物丰富,想和汉朝交往可找不到机会。见到张骞非常高兴,问他要到哪里去。张骞说:“替汉朝出使月氏,而被匈奴封锁道路,不让通行,现在逃亡到贵国,希望大王能派人带路,送我们去,假如能够到达月氏,我们返回汉朝后,汉朝送给大王的财物,一定多得不可尽言。”大宛认为可以,就送他们去,并为他们派遣了翻译和向导。送到康居,康居用传车将他们送到大月氏。这时,原来的大月氏王已被匈奴所杀,立了他的夫人为王。大月氏已经使大夏臣服并统治着它。他们那里土地肥沃,出产丰富,没有侵扰,心境悠闲安乐,又自认为距离汉朝遥远而不想亲近汉朝,全然没有向匈奴报仇的意思。张骞从月氏到大夏,始终得不得月氏王明确的表示。逗留一年多后,只得返程。沿着南山,想从羌人居住的地方回到汉朝,又被匈奴截获。扣留一年多,碰巧单于死了,匈奴国内混乱,张骞便带着他匈奴籍的妻子以及堂邑甘父一起逃跑回到了汉朝。朝廷授予他太中太夫官职,堂邑甘父也当上了奉使君。
原文:
③骞为人强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堂邑父,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初,骞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
译文:
③张骞这个人性格坚强而有毅力,度量宽大,对人讲信用,蛮人很喜爱他。堂邑甘父是匈奴人,善于射箭,处境窘迫的时候就射捕禽兽来供给食用。当初,张骞出发时有一百多人,离汉十三年,只有他们二人得以回还。
原文:
④骞身所至者,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而传闻其旁大国五六,具为天子言其地形所有。语皆在《西域传》。
译文:
④张骞亲身到过的地方有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等国,并且听说了这些国家邻近的五六个大国的情况。他向皇帝一一禀告了这些地方的地形和物产。张骞所说的话都记载在《西域传》中。
原文:
⑤骞曰:“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安得此,大夏国人日:‘吾贾人往市之身毒国。身毒国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其俗土著,与大夏同,而卑湿暑热,其民乘象以战。其国临大水焉。’以骞度之,大夏去汉万二千里,居西南。今身毒又居大夏东南数千里,有蜀物,此其去蜀不远矣。今使大夏,从羌中,险,羌人恶之;少北,则为匈奴所得;从蜀,宜径,又无寇。”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俗,而兵弱,贵汉财物;其北则大月氏、康居之属,兵强,可以赂遗设利朝也。诚得而以义属之,则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天子欣欣以骞言为然。乃令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出駹,出莋,出徙、邛,出僰,皆各行一二千里。其北方闭氐、莋,南方闭嶲、昆明。昆明之属无君长,善寇盗,辄杀略汉使,终莫得通。然闻其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滇越,而蜀贾间出物者或至焉,于是汉以求大夏道始通滇国。初,汉欲通西南夷,费多,罢之。及骞言可以通大夏,乃复事西南夷。
译文:
⑤张骞说:“我在大夏时,见到邛崃山出产的竹杖和蜀地出产的布。我问他们是从哪里得到这些东西的,大夏人说:‘我们的商人去身毒国买来的。身毒国在大夏东南大约几千里的地方。他们的习俗是定土而居,和大夏一样;但地势低湿暑热,他们的百姓骑着大象作战。他们的国土靠近恒河呢。’以我推测地理方位看,大夏离汉朝一万二千里,在西南边。现在身毒又在大夏东南几千里,有蜀地的东西,这就表明身毒大概离蜀地不远了。现在出使大夏,要经过羌人居住的地方,路不好走,羌人讨厌我们;稍微往北,就会被匈奴抓获;从蜀地去,该会是直路,又没有干扰。”皇帝知道了大宛及大夏、安息等国都是大国,有很多珍奇宝物,又是定土而居,差不多和汉朝的习俗相同,而且兵力弱小,又看重汉朝的财物;他们的北面就是大月氏、康居等国,兵力强大,可以用赠送财物、施之以利的办法让他们来朝拜汉朝。假如能够不用武力而施用恩谊使他们归附汉朝的话,那就可以扩展很多领土,一直到达要经过多次辗转翻译才能听懂话的远方,招来不同习俗的人,在四海之内遍布威望和恩德。皇帝非常高兴,认为张骞的话很对。于是命令由蜀郡、犍为郡派出秘密使者,四条路线一同出发:从冉駹,从莋都,从徙和邛都,从僰,各路都走了一二千里。往北路去的使者被氐、莋阻拦住了,南去的使者又被嶲、昆明阻拦住了。昆明的少数民族没有君王,喜欢抢劫偷盗,总是杀害和抢劫汉朝使者,始终没有人能够通过。但听说昆明的西边大约一千多里路有一个骑象的国家,名叫滇越,而蜀郡商贾私自贩运货物的有人到过那里。于是汉朝由于探求通往大夏的道路才和滇越国有了往来。当初,汉朝想和西南各民族往来,但麻烦很多,就停止了。直到张骞说可以由此通往大夏,才又开始从事和西南各民族建立关系。
原文:
⑥骞以校尉从大将军击匈奴,知水草处,军得以不乏,乃封骞为博望侯。是岁,元朔六年也。后二年,骞为卫尉,与李广俱出右北平击匈奴。匈奴围李将军,军失亡多,而骞后期,当斩,赎为庶人。是岁骠骑将军破匈奴西边,杀数万人,至祁连山。其秋,浑邪王率众降汉,而金城、河西并南山至盐泽,空,无匈奴。匈奴时有候者到,而希矣。后二年,汉击走单于于幕北。
译文:
⑥张骞以校尉的身分随从大将军卫青攻打匈奴,他知道水源和有牧草的地方,军队能够因此减少困乏,于是朝廷封张骞为博望侯。这一年是元朔六年。又过了两年,张骞担任卫尉,与李广一起从右北平出发攻打匈奴。匈奴围住了李将军,军队损失逃亡的很多,张骞由于晚于约定的日期到达,判处斩头,他用爵位赎免死罪,成为普通平民。这一年,骠骑将军攻破匈奴西部,杀敌几万人,一直打到了祁连山。这年的秋天,浑邪王率领部下投降了汉朝,因而金城、黄河以西沿着南山直到盐泽一带无人居住,没有匈奴侵扰。匈奴常有侦察人员到这一带来,然而人数很少了。又过了两年,汉朝把单于打跑到漠北去了。
原文:
⑦天子数问骞大夏之属。骞既失侯,因曰:“臣居匈奴中,闻乌孙王号昆莫。昆莫父难兜靡本与大月氏俱在祁连、敦煌间,小国也。大月氏攻杀难兜靡,夺其地,人民亡走匈奴。子昆莫新生,傅父布就翕侯抱亡,置草中。为求食,还,见狼乳之,又乌衔肉翔其旁,以为神。遂持归匈奴,单于爱养之。及壮,以其父民众与昆莫,使将兵,数有功。时,月氏已为匈奴所破,西击塞王。塞王南走远徙,月氏居其地。昆莫既健,自请单于报父怨,遂西攻破大月氏。大月氏复西走,徙大夏地。昆莫略其众,因留居,兵稍强。会单于死,不肯复朝事匈奴。匈奴遣兵击之,不胜,益以为神而远之。今单于新困于汉,而昆莫地空。蛮夷恋故地,又贪汉物。诚以此时厚赂乌孙,招以东居故地,汉遣公主为夫人,结昆弟,其势宜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天子以为然,拜骞为中郎将,将三百人,马各二匹,牛羊以万数,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多持节副使,道可,便遣之旁国。骞既至乌孙,致赐谕指,未能得其决。语在《西域传》。骞即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月氏、大夏。乌孙发译道送骞,与乌孙使数十人,马数十匹,报谢,因令窥汉,知其广大。
译文:
⑦皇帝多次问张骞有关大夏等国的情况。张骞已经失去爵位,就回答说:“我居住在匈奴时,听说乌孙王叫昆莫。昆莫的父亲难兜靡本来与大月氏都在祁连和敦煌之间,是个小国。大月氏攻击并杀掉了难兜靡,夺取了他的土地,乌孙百姓逃亡到匈奴。当时他的儿子昆莫刚刚出生,傅父布就翕侯抱着昆莫逃跑,把他藏在草里面。傅父给昆莫去寻找食品,回来时看见狼在给他奶吃,还有乌鸦叼着肉在他旁边飞翔,以为他有神助。于是,带着他归附了匈奴。单于很喜爱他,就收养下来了。等他长大后,把他父亲原来的百姓交给了他,叫他带兵,结果屡建功劳。当时,月氏已被匈奴所攻破,月氏便往西攻打塞王,塞王向南逃跑迁徙到很远的地方去了,月氏就占据了塞王原来的地方。昆莫成人后,自己向单于请求报杀父之仇,使出兵西边攻破大月氏。大月氏再往西逃跑,迁徙到大夏的地方。昆莫夺得了大月氏的百姓,就留居在大月氏的领土上,兵力渐渐强大起来。这时正碰上单于死了,他不肯再朝拜侍奉于匈奴。匈奴派军队攻打他,汉能取胜,更认为他有神助而远远地避开他。现在单于刚被我们所困,而且乌孙故地又是空着的。乌孙这个民族的人留恋故乡,又贪图汉朝的物产。如果在这时以大量的财物赠给乌孙,用他们在东边居住过的老地方来招引他们,汉朝还可派遣公主给昆莫作夫人,与他结为兄弟,根据现在的情势看,乌孙该会听从我们。那么这就好象截断了匈奴的右臂。联合了乌孙之后,那么在乌孙以西的大夏等国就都可以招引来成为我们境外的臣民。”皇帝认为他的话有道理,授予他中郎将的官职,率领三百人,每人两匹马,牛羊数以万计,带的金银、礼品价值几千亿,还带了许多持节副使,如果道路可以通行,就灵活派遣这些副使到附近的国家去。张骞到乌孙国以后,把汉帝的赏赐送给了乌孙王并传达了汉帝的旨意,但没能得到乌孙王确定的回复。这些话都记载在《西域传》中。张骞及时分遣副使出使大宛、康居、月氏、大夏等国。乌孙王派遣翻译和向导送张骞回汉朝,同时还派了乌孙使者几十人,马几十匹,来答谢汉帝,乘机让他们窥伺汉朝,了解到汉朝地域广大。
原文:
⑧骞还,拜为大行。岁余,骞卒。后岁余,其所遣副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于是西北国始通于汉矣。然骞凿空,诸后使往者皆称博望侯,以为质于外国,外国由是信之。其后,乌孙竟与汉结婚。
译文:
⑧张骞回来后,朝廷授予他大行令官职。过了一年多,张骞去世。又过了一年多,他所派遣出使大夏等国的副使几乎都和所出使之国的使者一起来汉。从这时起,西北各国开始与汉朝相来往了。因张骞开辟了通西域的道路,后来许多使者出使国外也都称作博望侯,以此来取信于外国,外国人也因此信任他们。这以后,乌孙王终究还是与汉朝通婚了。
(选自《汉书.张骞李广利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