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年首届两岸四地CIO冬季高峰论坛
2011年首届两岸四地CIO冬季高峰论坛
时 间 演讲嘉宾 演讲嘉宾 12月9日上午
主持人:陈吉俭 李克 绿景地产 CIO 08:00-08:30 深圳地铁大剧院站B出口集合08:30-10:00 乘车前往南澳大酒店,钱到
10:00-10:40 会议开始,领导致欢迎辞 陈吉俭 深圳市CIO协会秘书长
赵广文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副处长
叶志强 中广核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深圳CIO协会会长
王进国 IMA资讯经理人协会(台湾)理事长 10:40-12:00 主题演讲:智慧工厂,绿色与未来 邓国锋 IBM架构师
主题演讲: 云计算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及机遇
李明喆 IBM全球信息科技服务部 大中华区云计算解决方案 资深构架师 12:00-13:30 午餐
12月9日下午
主持人: 叶志强 中广核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深圳CIO协会会长
13:30-14:30 主题演讲: ICT(信息、通讯、技术)融合 王涛
华为企业安捷首席IT架构师 14:30-15:15 企业管理应用新趋势
张侠博士 SAP中国首席技术官 15:15-15:30 茶歇(点心 水果)
15:30-16:15 数据备份与容灾
贺鸿章 上海爱数软件有限公司总裁 16:15-16:35 企业统一网络的新方向
郭远达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华南区助理销售总经理
新时代的网络安全和网络优化
舒洪华 深信服科技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 16:55-18:30 CIO圆桌讨论1:
主持人:陈镛生 艾美特(深圳)有限公司信息安全委员会暨电脑咨询部协理
云计算的春天什么时候到来?能为企业带来什么价值 对话嘉宾:
邬沛君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企业IT部总监
陈 昱 TCL集团华星光电公司IT中心部长
孙晓雄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副总经理
嘉少君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程信息部管理中心副总监
张艳存 万科企业集团流程信息管理部总经理 18:30-21:00 CIO之家晚宴、颁牌仪式 晚宴司仪:李 克 绿景地产CIO 21:00-23:00 卡拉OK
12月10日上午
主持人:熊少学(南光)集团信息中心副主任 深圳市CIO协会专家委主任 08:30-09:00 早餐
09:00-09:45 新经济环境下,CEO的战略思维
谢 康 中山大学信息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09:45-10:30 企业如何实现两化融合初探
傅三红 中广核工程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10:30-11:00 资讯科技管理的国际标准
缪正维 香港资讯科技联会 Head ofIT,HK housing Society 11:00-11:10 茶歇(点心 水果)
11:10-12:00 CIO圆桌谈论2: 主持人:谢 康
CIO如何才能成为CEO的包帮手? 对话嘉宾:
宁 江 创维集团信息管理部IT总监
张 腾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CIO
徐伟宜 华孚色纺信息中心总经理
裘 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电脑中心CIO
张煦祥 IMA 資訊经理人协会(台湾)秘书长 12:00-12:15 会议总结
邹来龙 中广核集团安全和信息化部总助 深圳CIO协会常务副会长
大会总结
叶志强 中广核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深圳CIO协会会长 12:15-13:15 午餐
13:15-16:00 马峦山登高.参观华为
16:00 集合返程
第二篇:两岸四地教唆犯探析
Script>作者简介:许豪 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02级刑法硕士研究生100088
张倩 女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02级刑法硕士研究生 100088
摘要:近年来,港澳台与大陆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不同法律传统与司法制度的冲突日益受到学者与司法工作者的关注,特别是在香港、澳门回归后,在一国两制的国家体制下,法律适用的协调本文在对两岸四地教唆犯从立法规定着手,进行深入的比较的,深入分析其理论根源及文化背景。
关键字:教唆犯 共同犯罪 从犯 正犯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现代刑法理论对犯罪中止问题的研究已经非常成熟透彻,但是由于近一个世纪法律文化传统的差异,及对生活不同价值观念和追求,两岸在这个问题上也自然互有异同。本文拟对两岸四地教唆犯作一粗略比较,以期两岸四地在此问题上的刑事立法和刑事法学研究不断发展和完善。
一、两岸四地关于教唆犯的规定
作为共同犯罪人种类之一的教唆犯,是采用以分工为标准的分类方法划分出来的独立共犯种类,因此它在刑事立法中与共同正犯与从犯相并列。台湾地区刑法中关于教唆犯的分类亦采取此论并沿用至今。大陆刑法将教唆犯与主犯、从犯、胁从犯并列。澳门刑法没有专门规定教唆犯,而是将教唆犯归入正犯的一类。香港刑法对教唆犯没有专门规定共同犯罪有没有规定,而是将其归入从犯,“任何人协助、怂使或促致他人犯罪,即属从犯。”
关于教唆犯的概念,澳门刑法没有专门规定教唆犯,但在刑法典第25条规定:“故意使他人产生作出之事实之决定者,只要该事实已实行或开始实行,亦以正犯处罚之。”
香港将罪犯分为主犯和从犯,“帮助、唆使、劝诱或促成他人犯罪的”人属于从犯(二级共犯),“教唆他人犯罪,是指明知(或蓄意漠视)。某人存有致罪意念,并明知当时的情况构成犯罪,却在该人犯罪时而故意鼓励或怂恿该人犯罪。”1 同时在不完整罪中规定了教唆罪。“教唆他人犯罪本身即是犯罪”2。但香港的“教唆罪不是由立法而是由普通法创制的犯罪。因此,对于何种行为构成教唆罪,由判例法确定。”3
对于教唆犯的处罚两岸四地也有不同的规定,大陆刑法典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它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台湾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教唆犯,依其所教唆之罪处罚之”。第3款规定:“被教唆人虽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论。但以所教唆至罪有处罚未遂犯之规定者,为限”。
澳门刑法对于教唆犯,只要教唆的犯罪“已实行或开始实行,亦以正犯处罚之”,即以其所教唆的罪的正犯处罚。
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9条规定:“任何人帮助、唆使、劝诱或促成主犯犯罪的人,与他人构成同罪。”即主犯构成盗窃罪从犯亦构成盗窃罪,但这并不意味主犯与从犯要判同样的刑罚。如果正犯比较年轻,而帮助、唆使、引诱、促成者较为年长或经验丰富,则后者便可能得到更严厉的惩罚。4
二、比较
(一)立法比较
一般认为,教唆犯不是独立犯罪的罪名,是按分工为标准的分类方法划分出来的独立共犯种类。对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有:
1、二分法,把共犯分为正犯和从犯两类(或者主犯和从犯),而教唆他人犯罪和帮助他人犯罪的都以论处从犯。
2、三分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正犯、教唆犯和从犯(或者主犯、教唆犯和从犯)。
4、四分法,不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各国的立法也是从共同犯罪的角度确定教唆犯的含义。
大陆和台湾对教唆犯有专门的概念。大陆刑法典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的人。”台湾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者,为教唆犯。”澳门和香港没有教唆犯的概念
大陆和台湾刑法都将教唆犯定义为:“教唆他人犯罪的”。大陆和台湾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都采取了三分法,但采取的分类标准不同。
澳门将教唆犯规定在正犯之中,“故意使他人产生作出之事实之决定者,只要该事实已实行或开始实行,亦以正犯处罚之。”香港将罪犯分为主犯和从犯,“帮助、唆使、劝诱或促成他人犯罪的”人属于从犯(二级共犯),(这里“教唆他人犯罪”,“是指明知(或蓄意漠视)某人存有致罪意念,并明知当时的情况构成犯罪,却在该人犯罪时而故意鼓励或怂恿该人犯罪”5 ;怂使他人犯罪是指某人犯罪之前故意劝导、唆使或鼓励该人犯罪(Callaem [1986]QB·808·);促使他人犯罪,是指在某人犯罪至于故意力图该人犯罪(Attorey General’s Reference(NO.1 of 7975)如果);)同时在不完整罪中规定了教唆罪。但是香港刑法的教唆罪与共同犯罪中规定的“帮助、唆使、劝诱或促成他人犯罪的”二级主犯不是同一个概念,“它们之间关键的不同之处是:被告人在被定为二级主犯之前,必须是实际上已实施了犯罪;而教唆罪并无这一要求。被告人试图影响被教唆者实施犯罪时,就意味着实施了教唆罪。”6 二级主犯是在一级主犯产生犯意、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帮助、唆使、劝诱或促成”其犯罪的,不同于我们研究的造意犯,相当与我们共同犯罪从犯的帮助犯。二者区别在于,帮助犯属于从犯而教唆犯在共同犯罪的地位不确定,看教唆者在共同犯罪起到作用。此文我们对于此不作探讨。下文中着重探讨香港刑法规定的教唆罪。
将教唆犯独立规定说明大陆和台湾刑法的教唆犯的重视。台湾将共同犯罪人分为正犯、从犯和教唆犯,而大陆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但是“教唆犯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共犯人中的独立种类”7,将教唆犯与主犯、从犯和胁从犯相并列,混淆了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后三者是按作用为标准的分类,而教唆犯是按分工为标准的分类。按照作用为标准的分类便于定罪量刑。相比较,台湾关于教唆犯的分类更具有合理性。
(二)成立条件
大陆刑法理论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都认为教唆犯是故意地唆使他人实施犯罪的人。因此构成教唆犯需要具备如下要件:首先,从客观方面说必须由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或者教唆行为引起被教唆人实施所教唆的犯罪。其次,从主观方面说,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8 台湾学者也认为,“教唆犯之成立要件包括教唆故意(主观要件)与教唆行为(客观要件)。”9 同时大陆和台湾刑法都认为客观方面只要教唆者实施了教唆行为足以,而不要求被教唆人是了所教唆的犯罪为必备要件。
澳门刑法典在正犯中规定了教唆行为,认为正犯必须是“亲身或透过他人实行事实者,又或与某人或某些人透过协议直接参或共同直接参与事实之实施者,均以正犯处罚”。显然如果被教唆者没有实施被教唆之罪,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不构成共同犯罪,澳门刑法没有规定教唆行为构成犯罪,按照澳门刑法对教唆者不能处罚。因此,教唆者构成犯罪必须是教唆者与被教唆者成立共同犯罪。根据澳门刑法,教唆者构成犯罪要求: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主观上又共同犯罪的故意,客观上被教唆者实施了被教唆之罪。
香港的教唆罪要求“控方必须证明存在教唆犯罪的行为和影响被教唆者实施犯罪的故意”10。几乎所有试图影响他人犯罪的手段都是教唆行为。“行为人可以以威胁、事假压力和说服为手段‘教唆’他人犯罪”(Invicta plastics Ltd v Applin [1973] RTR 251)。教唆行为不一定要指向特定的人。在印维克他塑料有限公司(Invicta plastics)一案中,报纸刊登的广告说物品的优点是可用来实行犯罪。现在的法律还要求,教唆者必须知道或相信被教唆者有实施犯罪的一天。尽管这一广告针对的是世界上不特定的对象,但也被认为是教唆行为。但是教唆内容必须是由判例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三)刑事责任
确定教唆犯的形式责任首先明确教唆犯的性质。关于教唆犯的性质,刑法理论界主要存在两种学说,即独立性说和从属性说。前者是指教唆犯行为完全独立于实行行为,教唆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教唆行为就是构成教唆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其刑事责任不以实行行为犯的刑事责任为转移;后者是指,教唆犯的教唆行为附属于实行犯的犯罪行为,因为直接破坏法律规范的是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教唆行为并不直接破坏法律规范,因而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也以实行犯的刑事责任为转移。
二重性说是目前大陆刑法学界的通说观点,主张大陆刑法中的教唆犯是独立性与从属性的有机统一。该说认为,就教唆犯与被教唆者的关系而言,教唆犯具有从属性;另一方面,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它使得教唆犯与被教唆者之间产生联系,同时使得教唆犯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暴露于世,因而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又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具有相对独立性。根据这种相对独立性,教唆犯实施教唆行为,无论被教唆者是否接受教唆并实施犯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本身都构成犯罪。可见,教唆犯具有从属性和相对独立性相统一的二重性。(注:参见伍柳村:《试论教唆犯的二重性》,载《法学研究》1982年第1期。)
大陆刑法理论和刑法典将教唆行为分为独立教唆和共犯教唆两种:前者是指凡实施教唆行为,即使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也可以构成教唆犯,基于此大陆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后者是指出来实施教唆行为之外,还必须被教唆人实施了所教唆的犯罪才能成立,同时教唆犯罪的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于独立教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共犯教唆“应当按照它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根据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而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分别视为主犯或者从犯适用不同的处罚原则。台湾刑法仅笼统地规定:“教唆犯,依其所教唆之罪处罚之”。这是由于两地所采取不同的分类标准,大陆刑法主要依据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分类,有利于教唆犯定罪量刑。而台湾依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进行分类。台湾刑法还规定对教唆犯的处罚“以所教唆至罪有处罚未遂犯之规定者,为限”。此处显示教唆犯从属性。
澳门刑法没有规定独立教唆行为,对于教唆犯的规定,完全采取了从属性说,对“故意使他人产生作出之事实之决定者”的处罚以被教唆者是否已经“实行或开始实行”被教唆之罪。换言之,如果被教唆者没有实施被教唆之罪,对教唆者是构成犯罪。澳门刑法对于教唆犯,只要教唆的犯罪“已实行或开始实行,亦以正犯处罚之”,即以其所教唆的罪的正犯处罚。显然将教唆犯完全视为正犯过于机械,也与教唆行为的世界危害性程度不相吻合,不利于体现罪责相应原则。
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9条规定:“任何人帮助、唆使、劝诱或促成主犯犯罪的人,与他人构成同罪。”即主犯构成盗窃罪从犯亦构成盗窃罪,但这并不意味主犯与从犯要判同样的刑罚。如果正犯比较年轻,而帮助、唆使、引诱、促成者较为年长或经验丰富,则后者便可能得到更严厉的惩罚。11 这里的规定是对共同犯罪中二级主犯的规定,并不是我们上述意义上造意犯的纯粹教唆犯的处罚。
香港刑法单独规定教唆罪,未将教唆罪的行为归属于任何共同犯罪行为。虽然“被告人试图影响被教唆者实施犯罪时,就意味着实施了教唆罪”,但是香港刑法对教唆罪的处罚并不是采取独立性说,因为“在犯罪的故意还停留在一个人思想里,教唆者没有教唆他人(被教唆者)犯罪之前,或者教唆者和被教唆者没有同意共同犯罪之前,不存在任何犯罪。” 12 现行法律要求,教唆者必须知道或相信被教唆者有实施犯罪的意图。在柯尔(Curr [1968] 2 QB 944)一案中,被告人被控犯有教唆妇女实施《1945年家庭补助法案》规定的犯罪,即收集这些妇女没有权利享有的社会安全补贴。被告人的定罪被推翻,理由是控方不能证明被教唆的妇女知道子被教唆实行的行为构成犯罪,并有构成本罪必须具备的犯罪意图。
参考文献:
第三篇:观摩“两岸四地数学课”体会
观摩“两岸四地小学数学高效课堂教学”心得体会
郴州市一完小-------谭玉祝
5月17日----5月19日,我非常荣幸到长沙市广播电视大学体育馆参加了“两岸四地小学数学高效课堂”观摩活动,每次的体会开头都是这样讲,但这次是真的很荣幸!能够聆听来自港澳台和我们内地名师执教的13节课及几位专家的讲座,真是感到受益匪浅。
十几位名师的课,各有各的风格,在此未能各自列举,只能分港澳台和内地两类来谈谈自己的体会。先谈港澳台老师的课,他们的课有种别样的感觉,和我们内地老师课堂相比,最大区别是随意、多彩、真实、真爱。说它随意是因为教师从着装到语言到组织课堂,就像平时在家上课一样。没有像内地那样严谨。更强调灵活性。在课堂上老师虽然按原来设计的程序来教学,但这种设计本身是不固定的,只是大概而已,总会随着教学活动的进展和偶发事件随时调整进度节奏。课堂的一切都保持在真实、自然的状态下;说它多彩是因为它将品德、语文、英语、地理、游戏等多种课程与好点都贯穿到数学课堂中,让数学更有内涵与韵味,特别是强调游戏要贯穿课堂的始终;说它真实,是因为他们在教学中将自己的想法呈现给学生,在课堂中看不到虚伪与作假,教师仪态和说话的语音、腔调不局限于一个范式和套路,自然生成。他们靠自身的修养和教学功底来进行教学,与学生进行情感交流,真实、自然,尽显个性本色;说它真爱,是因为他们给学生的爱是发自肺腑的。我们也爱学生,但和他们相比,我们的爱显得肤浅,因为在我们的课堂上,孩子没有思想的自由,只能按我们的指令和预设走,总是牢牢的把孩子掌控在自己的手中。而他们的课堂融合了西方文化,教师在尊重中国文化强调协调和程序的同时,也吸取了西方文化强调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所以在他们的课堂处处显得真正的平等和自由,老师始终陪伴围绕在孩子身边,帮孩子解决心中的疑惑,孩子们在课堂可以无拘无束,轻松愉快地掌握知识。
其次,谈谈我们内地老师的课堂,听完内地老师上的课,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黄爱华老师所上的《圆的认识》一课。他的神态、声音气质、教学艺术就像磁铁一样德吸引着听课的每一位老师,他的课知情交融,师生互动充满了童趣和乐趣,概括起来就是:“课伊始,趣已生;课继续,情更深;课已完,情未尽。”《圆的认识》是一节概念课,我们以前上这节课的模式是大多是;先复习近平面图形,再引出圆,最后再认识圆的各部分名称和圆的特征。然而黄爱华老师则有完全不同的设计,先直接出示下水道井盖为什么要做成圆形?引起悬念,自然引圆的认识,讲圆的特征时,要求学生自己去找,想不到学生居然找到了十几条。然后问学生:‘你最欣赏哪几句,说来大家分享。’自然记住了概念。整节课下来非常流畅,学生学得知识的体念很真实,一点不做作。让师生在民主,友好的氛围中,通过课堂教学的人际多边互动活动,高高兴兴感悟教学的魅力和价值,数学建模也就悄无声息的完成了。
课堂即将结束,当黄老师问孩子们:“要下课了,你们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有什么想对老师说的吗?”孩子们争抢着表示自己的心声:“黄老师,就下课了,我们还想上!”黄老师,你的课上得真好”,“黄老师,你还会来上我们班的课吗?”„„黄老师笑着回答:“因为同学们学得好,老师的课才上得好,你们在课堂上快乐了,老师就快乐了,最后,让我们一起谢谢所有老师。”下课了,孩子们却不愿离去,因为黄老师的课深深地吸引着孩子们,也吸引着我们在坐的每一位老师。
三天的学习时间是短暂的,但收获頗丰,让我明白了:一个平庸的老师是课堂教学的叙述者,一个好的老师是课堂教学的讲解者,一个优秀的老师是课堂教学的示范者,而一个伟大的教师是课堂教学的启迪者。这句名言将伴随着我走向明天的教学生涯,也将激励我向着课堂教学启发者的伟大教师而奋斗。
2013年下期
附黄爱华老师“心太软”新编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你这样讲解到底累不累? •独自一个人讲课到铃响。明知道学生他在怨你,•你任劳任怨地分析这课文,只不过想好好讲透课文,•可知道学生心里面太多勉强。可学生无法给你满分。•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多余的牺牲,你不觉心痛,•把所有问题都自己讲。你应该不会只想做个“讲师”? •教学总是简单,交流太难,奥,算了吧,就这样算了吧,•不是你的,就不要多讲。•铃响了,你还不想停,•你还要讲几分钟吗? 该放就放,再讲也没有用,傻傻等待,他会学会依赖,你总该为学生想想未来。
第四篇:观摩“两岸四地数学课”体会(精选)
观摩“两岸四地小学数学高效课堂教学”心得体会
11月2日~ 4日,我非常荣幸到南宁市江南体育馆参加了“两岸四地小学数学高效课堂”观摩活动,每次体会的开头都是这样讲,但这次是真的很荣幸!能够聆听了来自港澳台和我们内地名师执教的15节课及几位专家的讲座,真感受益匪浅。
十几位名师的课,各有各的风格,在此未能各自列举,只能分港澳台和内地两类来谈谈自己的体会。先谈港澳台老师的课,他们的课有种别样的感觉,和我们内地老师课堂相比,最大区别是随意、多彩、真实、真爱。说它随意是因为教师从着装到语言到组织课堂,就像平时在家上课一样。没有像内地那样严谨,更强调灵活性。在课堂上老师虽然按原来设计的程序来教学,但这种设计本身是不固定的,只是大概而已,总会随着教学活动的进展和 偶发事件随时调整进度节奏。课堂的一切都保持在真实、自然的状态下;说它多彩是因为它将英语、地理、游戏等多种课程与好点的贯穿到数学课堂中,让数学更有内涵与韵味,特别是强调游戏要贯穿课堂的始终;说它真实,是因为他们在教学中将自己的 想法呈现给学生,在课堂中看不到虚伪与作假,教师仪态和说话的语音、腔调不局限于一个范式和套路,自然生成。他们靠自身的修养和教学功底来进行教学,与学生进行情感交流,真实、自然,尽显个性本色;说它真爱,是因为他们给学生的爱是发自肺腑的。我们也爱学生,但和他们相比,我们的爱显得肤浅,因为在我们的课堂上,孩子没有思想的自由,只能按我们的指令和预设走,总是牢牢的把孩子掌控在自己的手中。而他们的课堂融合了西方文化,教师在尊重中国文化强调协调和程序的同时,也吸取了西方文化强调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所以在他们的课堂处处显得真正的平等和自由,老师始终陪伴围绕在孩子身边,帮孩子解决心中的疑惑,孩子们在课堂可以无拘无束,轻松愉快的穴道知识。
其次,谈谈我们内地老师的课堂,听完内地老师上的课,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黄爱华老师所上的《互相垂直》一课。他的神态、声音气质、教学艺术就像磁铁一样德吸引着听课的每一位老师,他的课知情交融,师生互动充满了童趣和乐趣,概括起来就是:“课伊始,趣已生;课继续,情更深;课已完,情未尽。”《互相垂直》是一节概念课,我们以前上这节课的模式是大多是;先复习线段、射线、直线知识,再引出几条直线的相互关系,最后再细分成相交、垂直与平行。然而黄爱华老师则有完全不同的设计,先直接出示有关概念的关键词“相互”之、一词让学生理解,然后用针对性的层次化练习来强化概念的各种外延存在形式。整节课下来非常流畅,学生学得知识的体念很真实,一点不做作。就相当于老师直接把最近、最直的路告诉给学生,摆在他们的眼前,让他们走一遍。然后再设几道弯道,让学生去选、去走,他们会轻而易举地找到原来走过的捷径。通过交流,谈话水到渠成的让学生悟出了“互相垂直”这一概念重点词的真正含义,让师生在民主,友好的氛围中,通过课堂教学的人际多边互动活动,高高兴兴感悟教学的魅力和价值,数学建模也就悄无声息的完成了。
课堂即将结束,当黄老师问孩子们:“要下课了,你们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有什么想对老师说的吗?”孩子们争抢着表示自己的心声:“黄老师,我们还想上!”黄老师,你的课上得真好”,“黄老师,你还会来上我们班的课吗?”„„黄老师笑着回答:“因为同学们学得好,老师的课才上得好,你们在课堂上快乐了,老师就快乐了,最后,让我们一起谢谢培育我们的所有老师。”下课了,孩子们却不愿离去,因为黄老师的课深深地吸引着孩子们,也吸引着我们在坐的每一位老师。
三天的学习时间是短暂的,但收获頗丰,让我明白了:一个平庸的老师是课堂教学的叙述者,一个好的老师是课堂教学的讲解者,一个优秀的老师是课堂教学的示范者,而一个伟大的教师是课堂教学的启迪者。这句名言奖伴随着我走向明天的教学生涯,也将激励我向着课堂教学启发者的伟大教师而奋斗。
2012.11.20
第五篇:两岸四地国际象棋公开赛情况介绍
2013年两岸四地国际象棋公开赛情况介绍
尊敬的解处长、尊敬的汤校长、各位嘉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能在全国著名而又美丽的深圳外国语学校举办2013年“深外。华腾”杯两岸四地国际象棋公开赛暨深圳市首届国际象棋文化节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要代表吕钦主任和本次活动组委会感谢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和深圳外国语学校大力支持,感谢深圳华腾国际象棋俱乐部同志们卓有成效的工作!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民族团结,激发两岸四地青少年儿童学习国际象棋的兴趣,我们广东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联合主办2013年“深外-华腾”杯两岸四地国际象棋公开赛。由深圳外国语学校和深圳华腾国际象棋俱乐部联合承办该比赛,台湾才思西洋棋学院、深圳市政协科教卫体委、深圳少年宫等单位联合协办,该项比赛的同时,举办深圳市首届国际象棋文化节。
本次比赛按照年龄段分成男、女各分为8个组别。其中设公开组、甲组、乙组、丙组、8岁组、7岁组和新苗组。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国际象棋规则。个人赛全部采用瑞士制积分编排共赛11轮,每天3-4轮,每方各45分钟包干。各组个人赛录取前十六名(不足30人组录取前8名),其中各组冠军荣获奖杯一座,前3名授予奖牌和奖状证书,第4-16名授予奖状证书。如人数过百的组,可增加获奖名次至32名的奖状证书。分组取团体前三名和总团体前三名,颁发奖杯。
从2013年1月本赛事和文化节启动筹备至今、各项组织工作已经按计划圆满完成,到现在为止有来自港澳台和大陆3个省市的单位、学校、幼儿园、俱乐部、以及个人达500多人报名,预计本次比赛大约有600个左右的国际象棋爱好者参加比赛。接下来我们要办好
国际象棋公开赛、国际象棋论坛、国际象棋系列丛书的首发仪式,做好安保、交通、宣传报道、信息技术保障等工作;全力保证各项目活动组织安全、有序进行。确保相关活动、赛事顺利、安全、圆满完成。
本次活动的宣传口号为:“明理启智 兴我中华”、“走好每一步”、“我们是一家人”、“我爱我在 我精彩”、“ 步步为营步步精彩”。
本次国际象棋文化节具体活动主要内容为:
1、2013年“深外。华腾”杯两岸四地国际象棋公开赛
时间:4月4日--6日 上午8:30—下午17:202、国际象棋文化有奖问答时间:4月4日--6日
3、国际象棋系列从书首发式时间:4月4日 上午9:304、亲子联谊、自由对弈交流时间:4月5日
5、国际象棋高峰论坛时间:4月5日 下午14:306、颁奖典礼时间:4月6日 下午16:30
本次两岸四地国际象棋公开赛情况介绍完毕!
谢谢大家!祝各位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