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与义务
旅行社在进行旅游经营活动中,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旅游政策规定,有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旅行社的权利
(一)旅行社有进行旅游广告宣传促销和组织旅游招徕活动的权利。旅行社可根据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旅游广告宣传和开展旅游业务促销活动,组织招徕和接待旅游者,但所有这些旅游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做虚假旅游广告,不能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旅游者。
(二)旅行社有权与任何旅游团体和个人签订旅游合同,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应本着公平、自愿、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共同协商并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旅行社要按照双方签订旅游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旅行社有权向被提供服务的旅游者收取合理的服务费。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综合配套的各项服务,有权按双方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报酬,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
(四)旅行社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安排旅游活动,确定旅游时间、旅游线路及游览方式等。
(五)旅行社有权向因未按旅游合同约定参加旅游活动的旅游者收取违约金,有权向因旅游者自身行为造成旅行社损失的旅游者提出索赔要求。
二、旅行社的义务
(一)旅行社最基本的义务是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的安全。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有责任和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
(二)旅行社有义务按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价质相符。
(三)旅行社有义务对由于自身的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特别规定外,因旅行社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旅行社应给予赔偿。
(四)旅行社有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尊重旅游者的民族习惯。
所谓旅行社,有许多的定义。其中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旅行社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者或制作批发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订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做准备。”的行业机构。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有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找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编辑本段国外旅行社的分类
国外旅行社的分类主要是指欧美国家中旅行社的分类。欧美国家中旅行社主要分为两大类
旅游批发经营商。旅游批发经营商是指主要经营批发业务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所谓批发业务是指旅行社根据自己对市场需求的了解和预测,大批量的订购交通运输公司、饭店、目的地经营接待业务的旅行社、旅游景点等有关旅游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然后将这些单向产品组合成为不同的包价旅游线路产品或包价度假集合产品,最后通过一定的销售渠道像旅游消费者出售。
旅游零售商。旅游零售商机主要经营零售业务的旅行社。旅游零售商主要以旅游代理商为典型的代表,当然也包括其他有关的代理预定机构。一般来讲,旅游代理商的角色是代表顾客向旅游旅游批发经营商及各有关行、宿、游、娱方面的旅游企业购买其产品,反之,也可以说旅行代理商的业务是代理上述旅游企业向顾客销售其各自的产品。编辑本段中国旅行社的分类
中国旅行社最初分为:一类社、二类社、三类社;分管于:国际旅游局和各地旅游局;
在2000年以后国家旅游局不再具体管理旅行社的事务,全交由当地的旅游局;
旅行社又在2000年以后分为:国内社、国际社(国际社又分为有出境权和无出境权两种);
目前国内各地的旅行社从业务上又分为:组团社、办事处(也可以称为:批发商、分销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组团社:是指在出发地并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游目的地接待出发地组团社游客的旅行社;
办事处:是指地接社设在出发地城市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此类办事机构并没有经营权不合法;
当然还有一些俱乐部及不合法的旅游机构,他们更没有相关的资质。编辑本段旅行社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旅游协会是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及学校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独立开展工作,本社团依照学校的《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及本章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服务在校学生,促进旅游发展,活跃校园文化,传播旅游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目的在于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文化及学术交流活动,增加大学生的旅游知识,提高其旅游组织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生活。
第三条:协会遵守国家法规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协会活动遵循既定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是对旅游方面感兴趣,思想品德好,有为集体为学校服务的奉献精神,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并按期交纳会费的本校学生,均可参加本协会,经协会同意后即可成为旅游协会的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优先得到协会提供的服务和编印的资料、刊物;?
5、获得一张精美的旅游社会员卡;
6、更加优惠的参加社团的旅游活动;
7、有申请退出协会的自由。?
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和增进会员之间的团结和合作;
3、积极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和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4、积极向协会反映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经验;
5、按期交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的会议和协会组织的活动,或有其它违反协会章程行为,严重损害协会声誉的,协会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理,包括:批评、警告、劝其退出协会。第三章 会员大会
第十条:会员大会由社团全体成员组成,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会员大会每学期初举办一次。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下设立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组成的常务理事会,负责会员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主要权责为:
(一)行使监督权;
(二)制定、修改本章程;
(三)讨论和制定工作方针和计划;
(四)审议和通过增加或撤销本社团职能机构的权力。
(五)对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的会议和协会组织的活动,或有其它违反协会章程行为,严重损害协会声誉的,大会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理,包括:批评、警告、劝其退出协会。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按照学校《社团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本协会经费来源由会员交纳会费,会费定于每学年收费10元;而有关活动学院给予一些经费;经费来源另由其他一些合法途径,如由赞助公司提供等。
第十三条:全部经费由本协会办公室财务科管理,即由收纳员及出纳员管理,最后由会长签字许可。做到开支合理,帐目清楚。
第十四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活动、讲座,以及杂志的购买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私人使用,一旦发现,给予严重惩罚。
第十五条:若有特殊情况,如有突出表现,对协会的发展提出有利的意见或建议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会员大会上公布。
第十六条:年度收支情况,应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查,并向协会报告,在会员大会上公布。
第五章 社团活动(以校内活动为主)
第十七条:协会举办活动必须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协会举办活动、讲座、报告等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协会在开展活动或讲座前进行前期的精心策划,并对各部门进行分工。
协会开展活动或邀请有关人员在学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在协会内部一致通过,并进行前期的精心策划,对各部门进行分工。
协会进行的活动或讲座等需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得到团委的同意。
协会各部门进行前期筹备:宣传部进行有关活动的宣传;组织部进行有关的人员联系;外联部有必要时进行有关赞助经费的事宜;办公室负责其有关工作。
活动或讲座等结束后,由组织者向学院团委作活动总结。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本协会会员大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权利和义务
学习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课教案
[授课目的]:通过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必须处理好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正确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党员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授课重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授课过程]:
同志们:
党章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全面要求,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领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按照这些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党的利益,从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一、党章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要意义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提高党员素质,确保党员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那么党章对党员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做具体的规定有什么重要意义呢?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有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个规定,共产党员就可以明确地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不对的,是非清楚,方向明确,标准具体。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明确了这些规定,就可以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并按照党员的具体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创造入党条件,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共产党员的要求。对于党组织来说,可以用党员义务和权利这个统一的尺度,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以纯洁党的组织。
第二,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使党内生活正常化,提高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有力保证。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保持与党中央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同样,如果每个党员都能充分享有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能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有力地揭露、克服和抵制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始终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的战斗力。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谈谈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和内涵。
二、党员的八项义务的具体内容和内涵
共产党员的义务是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也是党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以下八项义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党章规定:“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提高理论政策水平,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是一个党员在学习、工作、日常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党员只有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对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有比较多的掌握,为具有一定的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才能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否则,就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同时,科级在进步社会在发展,马克思本身也在发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也要不断进行调整,党员如果不与时俱进,就会跟不上形势,就难以在学习、工作、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方针政策,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现阶段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行为指针,每个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作为共产党员,不仅要积极带头,还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共产党员还要带动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为社会多作贡献。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做党员就要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即个人利益要服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具有自我牺牲精神。换言之,那些自私自利、心里只想着自己的人,是不配做党员的。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这一条强调遵纪守法,而在遵纪守法上,又特别强调了自觉。如果不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就有可能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走向违法乱纪。那些违反法纪的人,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不能自觉的遵守党的纪律,不能自觉地遵纪守法,是一个共同原因。
(五)忠诚老实
党章规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党的高度团结和统一是党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保证。党员对党的忠诚,是党具有强大的战斗力的根本保证。那些对党不忠诚、搞不团结和小动作的人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党内如果有意见分歧,可以在党内展开讨论;如果对党的决议或政策有意见,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或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决不允许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更不许搞阴谋诡计,共产党决不允许有任何宗派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章规定:“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作风。党员也是生活在社会和现实之中的人,在人的一生中,或在一定条件下,出现某种错误或缺点,是难免的。因此,党组织教育要求党员,要勇于正视缺点和错误,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严于自我解剖,勇于揭露和纠正自己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对别人的缺点和错误,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积极开展批评。对危害党和国家利益的坏人坏事和消极腐败现象,应积极勇敢坚决地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
党章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必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树立群众观点,正确对待群众,向群众学习,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与群众之间,党员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遇事同群众商量,多听群众意见,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党员还应该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多办实事。对侵犯群众利益的事,党员要大胆予以揭露和批评,并坚决与之斗争。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党章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共产党员不仅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还要有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产党员要努力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还要敢于声张正义,勇于斗争,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这八条义务是党在政治觉悟、组织纪律、思想作风、科学、文化、业务等方面对党员提出的严格而又具体的要求,是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化,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是否具备先进性的具体表现。也是党员对党应该承担的责任。
三、党员八项权利具体内容和内涵
共产党员的权利是指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党章规定共产党员有以下八项权利:
第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这是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权利,也是党员提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的会议,在会上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党员有权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以及时了解党的主张和意图。党组织也要为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创造条件,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是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应积极争取。
第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这项权利,保证了党员能够参与到党内的政治生活,也能够有效防止党内发生“一言堂”的错误。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集思广益,使党的领导机关更好地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要求,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使党员在讨论中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讨论中我们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可以发表不同意见,但不得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党的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党的各项工作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尤其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更需要广大党员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党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倡议,这是党员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关心负责的表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置若罔闻,淡漠视之。相反,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对他们的意见,要认真加以研究,择其善者而从之,以利于改善党的工作。
第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这项规定是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民主监督权利。任何党员对党的任何组织、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都有权要求处分和撤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承认和尊重党员的这一民主监督权利。对党员负责的揭发、检举,要虚心接受,认真检查,彻底改正。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进行打击报复。这样做不仅能调动广大党员关心和维护党的利益的积极性,而且能使党的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自上而下的监督,有利于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党员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要注意两点:一要实事求是,有根有据,不能捕风捉影,更不允许诬陷捏造;二要按组织原则办事,进行批评、检举、揭发,要求处分、罢免,都应在党的会议上正式提出,不允许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背地议论或随意传播扩散。
第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任何党员只要他预备期满,从转为正式党员起,在党内就享有表决权。在党的会议上就某一个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权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在党内进行选举时,党员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了解候选人,提出和要求更换候选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投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强迫选举人违背自己的意愿。
第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我们党历来强调,对人的处理要采取慎重态度,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处分和鉴定时,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可能会出现某些偏差。这就要允许党员本人进行申辩,也应允许其他党员为他作证和辩护,以便党组织更加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第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按多数的意志决定问题,以保证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党的决议和政策一经做出,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并坚决执行,这是每个党员必须执行的一项义务。但是,如果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异议,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因为真理有时也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如果党员所提出和保留的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就会虚心听取,认真研究,及时修正,避免由于决策上的失误,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第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如果认为党内某一问题应当解决或本人受到党内不合理的处分或因揭发坏人坏事受到打击报复,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有权要求有关组织认真负责地给以答复。这样做既可以使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尽快地解决处理党内某些问题和消极现象,克服党内各种官僚主义的作风,提高党的领导机关的威望,又可以增强党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信心。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这一权利,不怕强暴,不畏权势,敢于为真理而献身。
四、正确理解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辩证关系
首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事实上,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之上的,服从于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这一根本要求的。
其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履行党员义务是行使党员权利的前提,行使党员权利是履行党员义务的保障。党员在享有并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同时也是在尽自己的义务,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只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才能更好地履行认真学习的义务。
最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既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每个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统一尺度。所以,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持用这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怎样去做,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应当向哪个方向努力。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有具备了党员的具体条件,才能把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变成现实。
第三篇:职责、权利、义务
群众安全监督员的职责
1、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
2、查询工作现场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业相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6、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7、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8、监督企业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的建议,9、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群众安全监督员的权利
1、安全生产知情权;
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权;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
5、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避险权;
6、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权;
7、批评、检举、控告权。
群众安全监督员的义务
1、带头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管理的义务,3、汇报当班安全情况的义务;4,提高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监督检查能力的义务,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的义务,6、参加伤亡事故抢险的义务。
第四篇:党员权利和义务
敬爱的党组织:
这次党课的内容是关于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我们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的陈xx书记给我们上课,通过陈xx书籍的精彩授课,课上,书记还给我们举了许多的例子来更好的讲解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书记授课条理清晰,脉络分明,令人印象深刻。所以使我深刻的了解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相关内容。
权利和义务的本质都是按照一定原则所指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人的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团体主流需要和主导势力意志的集中体现,其功能在于规范人民行为,维系社会稳定。因此,共产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享有自己的权利,这是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最终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既然权利与义务如此的重要,所以我们更要熟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首先,党员可以享有下列的八大权利:
①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与培训。
②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③对党工作提出建议。
④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党员,揭发和检举党内违法乱纪的事实。
⑤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又被选举权。
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⑦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⑧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
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八大义务如下: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
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综上,我们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应该全面地、正确地理解并真诚地遵守这些规定,摆正自己的入党动机,拥有正确地态度,接受党的培养和严格考察,才能尽早成为党组织中的一员。
尊敬的党组织:
党校的第六次课的内容是关于我们的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学院请来历史与环境学院的彭伟忠书记给我们上课,彭书记授课条理清晰,脉络分明,令人印象深刻。权利和义务的本质都是按照一定原则所指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人的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团体主流需要和主导势力意志的集中体现,其功能在于规范人民行为,维系社会稳定。因此,共产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享有自己的权利,这是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实现最终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既然权利与义务如此的重要,所以我们要熟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首先,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党员要履行的八大义务如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的学习义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干义务)。我们作为大学生,就要尽可能多学习,能把自己担当的学生工作和社会工作做好;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奉献义务)。中国载人航天首飞航天员杨利伟,在他受命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不再属于自己,已经是党和国家的了,所以要认清自身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组织义务,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因此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守纪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净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治党义务);密切联系群众(宗旨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道德义务)。
党员的八大权利,包括商讨党的政策问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党员,揭发、检举党内违法乱纪的事实,对党纪处分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和控告,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的权利,行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所以,充分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的义务,胸怀远大理想,坚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学习本领,钻研业务,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大学生的本职是以自身成才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全面提高自身的身心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自觉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不良风气和危害人民的行为作斗争。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社会主义“八荣八耻”的荣誉观。
党校第七次课由我们学院卓雄辉书记讲授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的一系列问题。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八年,执政六十年,领导改革开放三十年,实践证明,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在当代经济全球化,政治文化多元化的环境下,发展自己的优势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针对党员干部、党组织、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出现的组织不力、公信度不高、****问题,必须加强党内民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防腐倡廉建设,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是保持党在理论上实践上先进性的要求,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就要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根据中国实际赋予马克思主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从党的各级组织抓起,特别是抓好党员的学习,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和教育活动。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学习是根本任务。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坚持在学习中感悟人生,提升境界。
第五篇:权利与义务
3.1《和平与发展 时代主题》
第一课时《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教学设计
阳山县阳山中学 陈炳林
2009年12月14日
学习目标
一、知识:了解当代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知道危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要因素。理解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二、能力:提高分析和判断国际社会政治现象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理解谋求和平与发展,促进合作与进步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正确认识当代世界的主题,自觉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贡献;树立全球观念,培养开放,平等,参与的国际意识,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共同发展而努力。
重点、难点 和平与发展问题 教学过程
我们经常从报刊、电视中看到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断发生冲突,甚至战争,导致社会混乱、人民流离失所,不得安生。也看到各国人民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协调下,解决了一些国际冲突、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问题。这说明当前的国际社会仍然是十分复杂的,如何看待当今世界的总体形势?我国如何面对这一现实,开展对外交往,以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这是本课要学习的内容。
一、20世纪下半叶,世界和平形势有了很大变化,避免了世界性战争的发生,这是世界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世界并不太平,和平与发展问题仍然突出,战争的隐患依然存在。
二、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每个历史时代,都有自己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这个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就是那个时代的主题。邓小平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可见,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1、和平问题
(1)含义: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
(2)和平的意义:让人安居乐业,国家和睦相处,社会安定祥和,经济蓬勃发展。(3)和平成为时代的主流
世界和平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世界和平的维护将给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世界人民渴望和平,反对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过世界各国人民的努力,和平因素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的国际环境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新的世界大战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打不起来。因此,要和平成为时代的主流。
(4)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影响和平的因素)
战后虽没有发生大的世界战争,但局部冲突不断,世界仍很不安宁。当今世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有的大国常常打着“自由”“民主”“人权”的幌子,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此起彼伏。西方一些国家插手和利用这些纠纷,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国际各种形式的恐怖活动危害着人们的安宁生活,贫困、毒品等问题更加突出。
总体和平、局部战乱,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仍是国际局势发展的基本态势。世界人民还面临着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艰巨任务。
2、发展问题
1(1)含义: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2)追求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在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中,世界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超越了以往的历史。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基本经济特征。世界经济发展趋于注重提高质量,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经济可持续发展日益受到关注。追求发展也成为时代的主流。
(3)世界经济形势依然严峻
当今世界仍是贫富悬殊的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还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展中国家比较普遍地存在贫穷和饥饿现象。落后、贫困、危机、债务这些挥之不去的阴影仍然与人类相伴随。全球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
(4)和平与发展的关系
①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②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世界和平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 ③各国的共同发展则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并讨论问题
1、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存在是解决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
霸权主义:大国不尊重弱小国家的主权和独立,蛮横地对别国进行干涉、控制、统治,推行侵略扩张政策,谋求一个地区或世界的霸主地位的行径。
强权政治:超级大国以强凌弱,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任意宰割别国人民,侵害他国利益的政策和活动。
当今世界正是由于少数国家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才使世界和平受到威胁,使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受到阻碍。因此,维护和平、促进发展,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2、建立国际新秩序
(1)建立国际新秩序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 为了和平与发展,必须改变旧的国际秩序,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这是抑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每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外部条件。
世界发展的主体是世界各国人民。世界的管理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参与。这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呼声。
(2)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要内容 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就是要保障各国享有主权平等和内政不受干涉的权利,保障各国享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保障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保障各个民族和各种文明共同发展的权利。
(3)中国政府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努力
中国提出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反映了爱好和平、向往发展的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要求,赢得了许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和支持。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充满复杂斗争的过程。中国政府多次声明,愿意同各国政府一道,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努力。
总结
本节内容主要讲述了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的含义及其现状,知道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存在是解决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建立国际新秩序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 2 效途径。我们要从中体会中国政府提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要性和意义。
布置作业:《导与学》相应练习。附板书设计: 3.1和平发展 时代主题
一、和平发展是时代的主题(1)、和平问题 ①和平问题的含义
②和平环境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 ③影响和平问题的因素:(1)、发展问题 ①发展问题的含义
②造成发展问题的原因: 当今时代的主题 归根结底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
3、和平与发展的关系
(1)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2)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世界和平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3)各国的共同发展则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