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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园区租赁协议

电商园区租赁协议



第一篇:电商园区租赁协议

租赁协议编号:

甲方:河南xxxx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入驻甲方经管的xx电子商务产业园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租赁位置

乙方办公入驻位于号楼层号房间。第二条:房间的面积

该房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第三条:房间的经营范围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房间交与乙方经营使用,乙方承诺其经营类别(或业态)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的业态规划,仅限于类(业态)经营活动,其经营品牌为(乙方经营品牌若为待定,请确定后告知甲方)。

2、在经营过程中,乙方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使用要求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且乙方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如要改变本协议约定的经营项目,须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后述的相关条款处理。第四条:进场经营期限

1、双方约定进场经营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经营期满,乙方应交回所使用的房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于到期日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协商一致,可以继续使用,否则由甲方自行处置。第五条:进场经营费用、乙方的租赁费用第一年按照所使用房间的面积月租金元/平米计算,对于把企业经营地址变更到园区项目所在地并获得河南省商务厅颁发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甲方给予50%房租补贴,按照月租金元/平米收取。

第二年按照月租金元/平米,第三年按照月租金元/平米。1、乙方的进场经营费第一年为人民币元;第二年为人民币 元;第三年为人民币元。

2、进场经营费的支付方式:(1)进场经营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2)首次进场经营费的缴费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时缴纳,以后年度于经营费到期前壹个月缴纳。第六条:保证金

1、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当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票号:)。

2、该保证金迟延一周以上缴纳的视为本协议不成立,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该保证金用于乙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履约及对附件所述的规范的遵守。如乙方因履约不到位或经营违规被违约扣减的,乙方需在收到

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补齐该保证金。如未按时补齐等额保证金的,七日内每超一日按照保证金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七日未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该保证金于协议期满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七条:综合管理费及其它代收代缴费用

1、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元/平米,对于电商入住企业按照50%收取,实际收费为元/月/平方米的标准在进场经营前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共计元/年(12个月)。以后年度于合同到期前壹个月缴纳。对于把企业经营地址变更到园区所在地并获得河南省商务厅颁发《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甲方给予免除壹年物业管理费的优惠。

2、空调使用费乙方按照元/月/平方米的标准交纳,每年按照6个月收取(3个月制冷、3个月制热),具体收费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乙方进场经营期间电费商户自行承担。

4、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相关费用收取标准发生变化时,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通知另行交费。第八条:商场整体管理

1、为确保xx电子商务产业园的整体对外形象,实现甲乙双方的互利共赢,乙方同意由甲方对房间所在物业进行统一管理,并自愿接受《xx电子商务产业园商业经营管理公约》等附件的规定,乙方存在违反《xx电子商务产业园商业经营管理公约》等附件规定的行为视为

对本协议的违约,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其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2、《xx电子商务产业园商业经营管理公约》等附件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在乙方进场经营期间,如因甲方公司发生重大变更或公司转让则本协议继续生效,确保乙方继续经营至期满。第九条:房间交付及装修约定

1、乙方应于第一年度进场经营费足额缴纳后,至少在计费期前一天的17:00之前到甲方处办理房间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甲方已将房间交付给乙方。

2、乙方装修风格应与市场整体形象相匹配,装修图纸应经甲方或管理公司审定认可。乙方应按照甲方审定并备案的图纸进行装修,未按图纸装修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停工直至拆除,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开始装修前需到甲方公司办理装修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并按后述的相关条款处理。

4、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要求,乙方装修期间应遵循《xx电子商务产业园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5、消防手续须乙方自行向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6、房间装修平面图纸、设备设施图纸及电路线图纸等手续乙方均应在办理装修手续前提供给甲方。

7、若因乙方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应恢复所进场经营房间原有格局,交付甲方。

第十条:进场经营期间房间的维护保养

进场经营期间,房间除因结构质量问题外,均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间破损或安全隐患,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若乙方使用的基础照明,在进场经营期内如果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进行施工。第十一条:转让

1、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将使用房间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批准,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有关变更转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不得将进场经营的房间设置抵押或以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剩余进场经营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甲方和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依法经营的前提下,保障乙方自主经营;

(2)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收取进场经营费及其他协议明确规定费用;(3)因设备设施检修、经营管理、救灾、排除危险、防火检修原因,甲方有权进入乙方进场经营房间范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予支持。紧急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对上述公共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4)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停止xx电子商务产业园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并进行维修。并保留每年 15 天的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时间。

(5)甲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或整体商业管理的需要,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乙方应对甲方的书面建议在3日内给予正式的书面回复,未回复视为接受。

(6)如乙方未能按规定行使权利,或未能依照规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要求限期整改。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通知限期内改正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间、没收保证金、所交进场经营费及电费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报请甲方同意后,对房间进行必要的装修;

(2)合法经营权,且确保在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开始之日有营业人员二名以上且有充足货源上架,满足正常营业需求。

(3)接受并配合管理公司对xx电子商务产业园统一的管理,承诺遵守《xx电子商务产业园商业经营管理公约》及其他管理制度和规范。

(4)按时按量缴纳进场经营费、综合管理费、电费和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征收的有关费用。

(5)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在经营区域从事任何可能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之事宜。

(6)乙方有权合理使用甲方所属的公共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对相关使用作出的合理规定,乙方应该严格遵守。

(7)甲方如得到授权出售房间,可以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十日内向甲方表示是否愿意购买,在甲方表示的价格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做表示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协议自房间产权所有人变更后,协议自行解除,双方损失各自承担,乙方保证金和未到期的进场经营费等由甲方无息退还。

(8)乙方不得在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更不得在房间内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9)乙方不得借任何款项给甲方工作人员;也不得将应向公司缴纳的任何费用的款项交给甲方工作人员代缴,应直接缴纳到甲方财务室;由此情况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第十三条:协议到期的处理

1、协议到期日壹个月前,若甲方同意继续经营该房间,甲方会拟定新的进场经营条件。

2、若乙方继续进场经营该房间,双方按照新的进场经营条件重新签定《租赁协议》;

3、若乙方不继续租赁房间,须于协议到期日全部迁出房间并恢复房间原状,若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按照《公共设施价目表》(见本协议附件四)赔偿甲方损失;迁出前需结清一切拖欠的款项。若甲方书面同意不用恢复房间原状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物,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亦不予补偿。属甲方所有的一切设施,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否则按《公共设施价目表》的价值赔偿。

4、如乙方在协议到期日内未撤出属于乙方的可移动物品,视为乙方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遗留在进场经营房内的所有物品。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协议规定时间提供房间,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未告知的情形下,甲方修缮经营房间或设施设备时,如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进场经营期内,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除结清已经使用期间的进场经营费外,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不低于半年进场经营费的总额支付。同时,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

(2)乙方擅自拆改房间结构、间隔、设备设施、设计功能,改变用途或私设摊位等均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3)在协议约定的进场经营日超过三日仍未进行装修的、装修后三日内仍未开始经营的均视为乙方违约,按乙方单方面解除协议处理;

(4)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和金额足额缴纳进场经营费、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三日,甲方有权停止该房间的水电等物业服务;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违约,按乙方单方面解除协议处理;

(5)因乙方经营的商品、服务等方面问题导致消费者投诉,或者引

发仲裁、诉讼的,或者被媒体曝光的,或者乙方利用房间进行非法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法律或司法部门要求甲方先行参与处理的,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直接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名誉和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即刻收回房间和解除协议,没收保证金和未到期的进场经营费及相关费用。

(7)如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进场经营协议的,对房间内乙方剩余的物品,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留置。甲方以房间门口公告的方式通知乙方腾空房间,乙方在规定时间不予腾空的,甲方有权提存。

(8)如果乙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协议约定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没收的保证金的数额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9)因乙方涉及的第三方对甲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对甲方负责进行赔偿。

3、若因不可抗力或商场整体规划和其他无法避免的因素(如通道加宽、消防整改、拆迁安置等)而使乙方进场经营的房间损坏、拆除或面积发生变化,本协议自行解除,双方损失各自承担,乙方保证金和未到期的进场经营费等由甲方无息退还。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协议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2、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进场经营期届满之日止失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内容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与管理公司签定的《xx电子商务产业园商业经营管理公约》等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任何对《xx电子商务产业园商业经营管理公约》等附件的违约,即是对本协议的违约。

3、协议期间任何一方若有住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通知送达生效,送达前原约定仍有效。未能及时通知所导致的一切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4、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明示或透露本协议之关键数据和敏感性问题,情节严重者按解除协议情形处理。

5、乙方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房间内乙方重置的设备和相关财产的一切保险,保险金和投保金额由乙方自定自付,如发生意外,可直接由保险公司赔付,与甲方无关。

6、其他约定:(1)(2)(3)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共同遵守。第十七条、附件

1、乙方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以及品牌注册批件或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2、《xx电子商务产业园商业经营管理公约》(附件一)

3、《xx电子商务产业园商户消防责任书》(附件二)

4、《xx电子商务产业园房间装修管理规定须知》(附件三)

5、《xx电子商务产业园公共设施价目表》(附件四)

甲方:河南xxxx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月日

第二篇:园区租赁协议

777创意园

承租企业:签约时间:

租赁合同

(编号:)

年 月 日

777创意园办公室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777创意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鉴于甲方是777创意园的出租人,乙方希望租用创意园的办公室与配套设施,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条款

1、租用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山路777号 幢 楼 间,计租面积合计:平方米(计租面积包含了公摊面积)。

2、甲方交付该办公室时,该办公室的内部状况如附件“办公室租赁验房交付单”。

3、用途: 办公。乙方如需装修改造,须向甲方提供装修或室内布置图纸,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验收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装修入驻。

4、租赁期间

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如有转租行为,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如发现有擅自转租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双倍支付已产生的租金并没收保证金。

5、租金

① 租金按乙方租用办公室建筑面积来计算,第一周年(年 月 日-年 月 日)以 元/月/平方米计算支付,第二周年(年 月 日-年 月 日)以 元/月/平方米计算支付,第三周年(年 月 日-年 月 日)以 元/月/平方米计算支付,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约,价格另议。

② 以上价格均不含税,乙方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6、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其他

1、办公室内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乙方同意甲方基于管理上为维护乙方权益、安全、或房屋设施安全、或其他公共利益、安全的需要,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下可进入办公室检查或采取必要的处置;如遇火灾、地震、台风等紧急情况下,可另行处理。

3、乙方不得以转租、抵押等任何方式或变相方式使用办公室。

4、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无法继续提供办公室,本租约自动终止。乙方预付之租金按实际租用期间计算,余额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5、本租约一经签订,乙方即是所租赁区域的治安及消防责任人,该区域内的治安及消防安全由

乙方负责。乙方应在起租后二周内将治安消防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交由甲方,并由甲方转警署及消防部门以备核查。

6、乙方需要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等各类权属登记手续的,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如设立专门的园区管理运营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在新公司设立后,本合同相关责权需要

转移至新公司的,乙方应配合甲方更换或调整合同。

第十一条 附件

“物业管理合同”、“ 办公室租赁验房交付单”、“ 入驻企业装修须知”、“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明细表”以及其他设施的相关规定是本租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租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因素系指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租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租约相关约定,如发生与此租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通讯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即为乙方的注册地址或承租之办公室,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或其他任何信件交乙方办公室内人员签收或投递至乙方的注册地址即为有效送达。若乙方更改上述通讯地址,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生效

1、本租约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租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777创意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三篇:电商园区增值服务项目探讨

泸州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服务项目探讨

一、基础服务,即为入驻企业免费提供的服务:

1、政策信息:收集、整理、研究国家部委、省、市、县在资金补助、税收、房租、人才、产业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入园企业发布,通过公告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文件、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进行重点政策信息宣传。

2、工商报税:协助企业办理公司与商标注册、记账报税、财务审计、资质申请等事宜,并为有需要的企业出具各类证明文件。

3、项目申报:通过培训及组织入园企业进行创业专项、创新基金、产业化专项各领域政策的申请,努力帮助入驻企业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4、人才引进:和省内外各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校技校、劳务派遣公司等合作,并定期举办大中型招聘活动,协助企业寻找不同层次的优秀人才。由园区组织到各大中专院校进行招聘,可与学校签约进行“订单式培养”。若条件允许,还可整合猎头资源。

5、培训活动:联合阿里巴巴“农村淘宝”、云农场运营中心,以及各大咨询顾问机构、行业协会等,举办各类人才、财务、管理、营销、品牌、电商运营、法律、消防、安防等培训活动。

其中,咨询顾问机构包括工商代理、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品牌营销咨询、互动传播策划、人力资源、技术支持、电商代运营等类型。

6、推广服务:借助园区和运营方自有的展示推广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形象展示、营销推广服务。

7、沟通互动:定期组织入驻企业及其员工之间的体育、文娱、参访、案例分享等各活动,增进入驻企业及其员工的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8、交通、物流、银行、商业配套等其他基础服务。

二、增值服务,目标为入驻企业创造价值、促进发展,同时使我司增加营收、提升利润:

1、物业租赁:园区内办公室、仓库、展厅和周边商铺等的租赁服务,和业主(开发商)进行租金分成。

2、广告经营:依托园区内广告机、广告车、本地电视台等广告平台,以及入驻企业及其员工等客户资源,向各类装饰公司、餐饮、咨询顾问、银行、保险公司等进行招租。

3、中介服务:整合装饰公司、咨询顾问、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风险投资、股权基金、券商、保险公司、公关公司等各类资源,撮合它们与入驻企业的合作,并从中获取中介服务费用。

4、推广活动:定期组织入驻企业参加国内外大中型展会,并举办企业与供应商、渠道商、买家、行业协会等的合作洽谈会,促成企业合作,在帮助企业降低推广成本的同时,可双向收取推广费用。

5、集中采购:依托入驻企业及其员工的大批量需求,集中采购或定制各类办公用品、福利礼品等,在帮助企业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并从中赚取差价。

6、会务策划:为企业采购会、经销商会议、年会等提供策划、礼仪等服务。

7、孵化平台:向入驻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咨询顾问、租金减免、资金垫付等创业孵化服务,获取股权对价,并在其后续融资与上市过程中实现超额收益。

园区的整体运营无非就是两点:

1、招商;

2、管理及服务,我们提供的一系列的服务也是为了园区的更好招商。基本原则就是有利于园区企业的,利于园区招商的事情都是我们重点考虑的事情。我们需要有一定的社群概念,并且自己要努力去整合一些能够对园区有利的资源。近期我们的工作重心在于园区的招商和园区的氛围打造。大家要集思广益,从这两大方向去思考下一步的详细工作部署。

第四篇:电商园区规划--终结

关于合川西部服装园区电商产业园区规划

一、介绍

西部电子商务产业园经中鼎公司招商引资、由中鼎发起成立的规模最大的全业态电商创业基地。构筑丰富的新经济服务产业链。产业园内业态。分为:电商产品体验区(现招商大楼)、电商孵化区、智能仓储区(待定重要)、综合服务区、电商办公区,配套生活区(现有两栋高层大厦)容纳六种区位重庆与合川产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二、电商产业园区发展定位

1、产业项目概念定位 重要两点:1解决交通问题2必须要有重庆或者合川本地话特色

购物(小型)

园区人群对吃、喝、玩、乐、购等多方面的需求。合川北部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园区规划生态

图 A(画在笔记本上)

实体商贸:展览中心、零售商业、展示中心

产业办公:电商大楼(多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物流中心:服务于中小电商企业与实体商贸的物流仓储与配送中心

软件配置:孵化电子商务相关领域的创意设计、品牌策划、网络营销、网络直销分销、跨境贸易、现代物流等自创业项目

综合配置:人才公寓(现有)、酒店、餐饮、主题展示、展览中心、创意中心等

2、电商产业生态环境构建

2.2.2其中电商大楼(目前招商大楼)2.3没有后顾之忧。

2.如电子商务文化特色的独特结合模式等。

2.5中小企业的人力成本。

3、电商产业链的建立与完善

B

3.1 产业链条相关提供方

产品批发商、自有工厂、网络批发商、产园对接

3.2电商服务商

3.3物流服务

物流公司、仓储中心、配送服务人员

3.4产品展示

实体展示中心、体验中心、商铺服务、会议展销

3.5电商商户的需求调研

网商需要:(政府政策扶持单论)1优质的硬件设施是普遍的商务需求

2网店装修和推广是网商们最期望的服务

3网商希望由物流中心园区统一发货

4网商期望提供创业基金

5大学生实习基地和联合招聘受重视

会议室、展示区域、快速稳定的网络配置、自助银行、便利店以及餐饮服务等必须配套设置。

三、电商产业大楼

4.1 产业大厦规划 主要定位为商务办公。

4.2 1产业链提供方、2电商服务 3物流服务

4产品展示中心。

根据目前西部园区实际办公大楼无法为物流服务提供直接服务因此在电商大楼楼将实际操作地点下方到物流园中。

◆车位、员工后勤餐饮中心

◆展销中心、商铺、ATM

◆培训中心、人才中心、会议中心

◆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其他小金融服务中心

◆摄影中心、网络技术中心、品牌服务机构、网络营销中心、物流服务公司入驻等 展销中心消费者产业综合服务体系

优惠政策:

(一)园区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市、区(市、县)两级留存部分,第1—5年给予90%奖励,第6—10年给予60%奖励。

(二)为园区电子商务提供核心配套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市、区(市、县)两级留存部分,第1—3年给予80%奖励,第4—6年给予50%奖励。(三)对入驻园区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后,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第1—2年按租金50%补贴,第3—5年分别按租金的40%、30%、20%进行补贴。该补贴自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于次年对其上的租金兑现补贴。经营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

(四)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企业,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园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符合税法规定并经认定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企业,其优惠政策可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2园区企业接收本省院校(含职校)毕业生在园区内就业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按每人5000元给予企业奖励。

3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对建立实训基地的企业,经认定,根据规模一次性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奖励。

(五)发展保障政策

A 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

B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优先安排;积极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

C本地产品销售额占企业电子商务销售总额40%以上的企业,其企业税收奖励扶持在原基础上上浮10%。

D为入驻园区企业提供解决融资难题。园区与市属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布局分布:

1人才公寓:15号楼 16号楼 2电商产品体验中心:14号楼(其中第1层为本司综合服务区)第3层电商服装体验区)第45层合川桃片展示区,第56层为重庆特产展示区)备注(可商业化)

3电商孵化区:第11,12,13号楼为孵化区主要为重庆地区电商创业人才及创业学生提供,在多政策资金方面提供帮助,由政府和中鼎提供。

4电商办公楼:第3,4,5号楼,为电商办公区。(旁边是风景较好,为办公带来愉悦心情)5智能仓库区:第1.2.6号楼(靠近路边,交通方便)

6综合服务区:第9,10号楼(主要为摄影公司,第三方服务公司,美工策划公司等等)7其他:第7号楼为食堂餐饮服务性质(顶层可设计为咖啡或者loft性质健身设施)

第8号楼为园区综合购物区。

第五篇:电商合作协议(定稿)

当前位置:随笔吧>范文大全>合同范本>2016电商平台商家合作协议 2016电商平台商家合作协议

时间:2016-08-09 07:46 阅读:117次

2016电商平台商家合作协议配图 电商平台商家合作协议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受理行客户经理。

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一)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指为商户提供集供应链管理、多渠道支付结算等定制化的商务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核心商户:指与乙方签订协议,通过使用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与客户进行资金结算的商户,即本协议中的甲方。

多渠道支付:指乙方以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为基础,以客户确认的电子支付指令为依据,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b2b支付、b2c支付、c2c支付、智付通支付及其他渠道支付。

(二)甲方为乙方的核心商户,乙方为甲方提供“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客户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需要进行网上支付时,自助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多渠道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电子支付指令,则乙方以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为基础、以客户的电子指令为依据将客户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

(三)服务支持

1、技术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基础数据迁移、系统升级、快速业务处理响应、技术支持和故障处理服务。

2、业务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操作培训、系统运营维护、简单工作流配置等咨询服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申请办理“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时,应填写《“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应确保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果给乙方造成损失则甲方应予全额赔偿。

(二)甲方开通的支付方式以乙方审核通过的《“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中的支付方式为准。

(三)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发布的系统功能使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甲方在系统使用中产生疑问时,有权向乙方提出技术咨询和查询要求。

(四)甲方应正确使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并妥善保管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甲方知悉并同意,系统登录账号、密码是乙方判别甲方合法性身份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唯一标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通过系统认证即视为甲方行为。如因甲方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善、密码泄露、甲方操作失误等产生纠纷或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甲方根据自身管理需求在系统登录帐号项下建立用户名和密码,凡使用甲方建立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系统操作均视为甲方行为,由此引起的纠纷或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六)甲方负责处理客户对商品和服务提出的各种需求,包括咨询、投诉、退换货等;由此引发的投诉及相关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不得利用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发布违法违规内容及从事洗钱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八)甲方确保向乙方发送的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九)甲方对其在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的业务存在疑问的,有权在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提出查询要求。逾期提出查询要求的,乙方有权不予受理。

(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和使用培训。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及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经审核通过后为甲方开通“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中审核通过的支付方式为其提供多渠道支付结算服务,乙方不对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进行实质性审查。涉及甲方与客户交易取消等原因需要进行款项划转的,乙方按照甲方的指令或者司法机关等外部有权机关指令划转相关款项。

(三)乙方有权单方面根据“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升级等业务需要,暂时中止提供本业务,但乙方应提前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布等方式通知甲方。

(四)乙方有权单方面对提供的服务项目或者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但乙方应提前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布等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如不接受调整的,需要在乙方公示期内与乙方协商终止或变更服务,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服务调整。

(五)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的目的,有权使用甲方的相关交易数据,乙方应将甲方的数据视同金融业务数据管理。

(六)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申请资料,生成服务器证书,并完成“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接口的配置。

(七)根据甲方业务应用需求,乙方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甲方开设指定账户,并设置账户性质。

(八)有下列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收到的甲方交易数据信息不完整或者信息内容有误,从而无法正确执行客户的电子指令;

2.甲方未能按照乙方操作流程进行正确操作造成损失的;

3.甲方与客户之间产生的纠纷;

4.其他属于不可抗力或者不属于乙方过错的情况。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及本协议。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1.故意诋毁或损害乙方“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声誉的;

2.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赌博等非法产品、服务的;

3.商品质量低劣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的;

4.提供商品或服务引发投诉,影响较大的;

5.信誉低下,经法院判决或仲裁对其他商户存在欺诈行为的;

6.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多渠道电子支付产品进行交易的;

7.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已无经营资格的;

8.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

9.其他有损合作方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甲方对乙方解除本协议有异议的,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异议期为七个工作日,自乙方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甲方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使用乙方的“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按下列标准支付费用:

1、开通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2、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3、其他:。

甲方申请“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的,应当在签订本协议后七日内支付上述费用;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设的结算账户中扣收。如甲方停止使用本服务,乙方所收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二)涉及农行的电子商务交易结算费用按乙方对外公告的标准执行。交易手续费收取方式的选择以及交易手续费金额、费率等约定按照“甲方申请,乙方同意”的方式在《“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中确定。

第五条、差错处理

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差错,甲乙双方应当以乙方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共同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差错,确保业务健康发展。

第六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软件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除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合作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权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被撤销、终止或者失效以及乙方中止提供服务而不予履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给合作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合作方应对对方采取的减少损失的措施予以积极协助。

(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三)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业务费用或者甲方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结算账户余额不足,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根据甲方逾期天数按逾期支付费用的万分之五/日计算。

(五)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业务费用及违约金的,乙方可以从甲方在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应付款项。甲方对此有异议的,异议期为七个工作日,自乙方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甲方之日起计算。扣收的甲方应付款项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获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

第八条、免责条款

(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各自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

(二)因供电系统或通讯系统故障等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乙方免于承担责任。

(三)乙方仅为甲方与客户提供电子商务技术支持、资金结算等服务,一切因交易商品质量、交付等引发的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以及甲方经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等产生的问题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履行期限

(一)《“E商管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申请表》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通过该申请表约定业务种类、支付方式等服务内容。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三)有效期满前,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有效期满双方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逐次顺延壹年,甲乙双方无需重新签订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声明:

乙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方要求作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认同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如以上声明与事实或甲方真实意愿不符,甲方请勿签字/盖章;如相符,请在对应位置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个人客户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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