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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矿难道歉讲话

洪洞矿难道歉讲话



第一篇:洪洞矿难道歉讲话

全市父老乡亲:

2007年12月5日23时15分,我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人死亡。这起矿难,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为惨痛。作为一市之长,我没有做好工作,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到十分痛心和愧疚,难辞其咎,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分。此时此刻,我心情十分沉重,深感愧对105名死难的矿工,愧对105个破碎的家庭。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不幸遇难的矿工表示沉痛哀悼,向忍受巨大悲痛的死难者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12月9日,我已向国务院调查组和山西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深刻检查,现在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这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充分说明我市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和明显漏洞,我连日来彻夜难眠,内疚不安,再三自责。认真分析临汾煤炭生产的现状,深刻反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觉得履职尽责不够,工作差距很大,辜负了领导的重托和人民的期盼。通过反思,发生这起事故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一是煤矿生产管理再不加强,惨痛教训就不能深刻汲取。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存在着“三违”、“三超”问题,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私自打临时密闭逃避监管、劳动用工管理混乱、违规使用小三轮车,以极其隐蔽的手段逃避监管部门的检查。发生事故,蓄意迟报,盲目组织自行抢救,造成次生事故发生,扩大了事故伤亡。矿主利欲熏心,漠视生命,置矿工生命安全于不顾,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矿工安全知识和自救能力缺乏,最终酿成了惨痛的事故。这就说明政府部门的复产验收工作不细致,隐患排查不扎实,为事故发生埋下严重隐患。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基层,但也反映了市、县两级政府及煤炭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二是监管工作再不强化,安全形势就不能稳定好转。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对责任落实缺乏系统科学的长效机制,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把市政府安排的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开展隐患排查行动不细致、不严格、层级责任不落实,致使煤矿长期监管缺失。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具体职能部门,但却充分暴露出市、县两级政府在抓安全生产上力度不够大、督查不够细、惩罚不够严的突出问题。

三是惩罚并举的措施再不强硬,就无法杜绝事故发生。今年“3·28”余家岭煤矿事故、“5·5”蒲邓煤矿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处理了37名相关责任人,重处重判了不法矿主,但警示意义和震慑作用没有显现出来。不用重典,不下猛药,监管部门只监督不管理的作风就难以改变,矿主只要钱不要命的行径就无法有效遏制,许多煤矿违法盲目生产的现象就难以杜绝。这就迫切需要市政府健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煤炭企业管理和处罚的措施再硬一点、招数再多一点,确实履行好监管的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我没有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职责,部署不够周密细致,检查不够到位,工作存在着差距,没有维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愧对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愧对人民群众的嘱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将痛定思痛,绝不让这次血的教训付诸东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这一主题,举一反三,完善措施,强化管理,痛下决心做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临汾市安全形势得到根本好转。当前,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第一,用铁的意志“严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2·5”事故之后,市政府立即下发紧急通知,对全市所有煤矿进行停产整顿,违者吊销执照。这次排查行动,要做好“三查”、“三落实”:一查煤矿生产是否规范有序,看安全规程落实没有;二查监管机制是否科学健全,看责任主体落实没有;三查领导责任制是否全面建立,看层级责任落实没有。当前,对所有煤矿的生产条件、安全措施、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的重点是违法违规生产的矿井、地质资料存在疑点的矿井、劳动用工管理混乱的煤矿、“一通三防”不达标的煤矿。安全隐患一日不排查,煤炭生产就一日不复产;整改措施一日不到位,复工复产就一日不验收。

第二,用铁的手腕“严治”,开展煤炭生产专项整治。针对“12·5”特大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在严格排查的基础上,分步骤、分阶段进行专项整治。整治工作要做好“三核查”、“三纠正”:一是对煤矿的井田面积重新进行核查,纠正井田面积不实、工作面不清晰、超层越界开采的问题;二是对监管队伍进行核查,对监管能力不强、工作不力、不负责的干部进行清理,纠正徇私舞弊、监管人员与矿主同流合污的问题;三是核查煤矿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纠正落实制度有偏差、执行规章有折扣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在临汾市人民政府网站开通市长信箱,开通煤炭安全隐患市长举报专线,全面征询各类举报线索,重奖举报人。同时,成立由市监委和纠风办牵头的煤炭监管督导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果断处理,不留后患。为了深刻汲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市政府决定将每月的5号确定为安全生产警示日,每逢5号,由市政府组织开展反思活动,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第三,用铁的决心“严管”,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体系。把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三建立”、“三到位”:一是建立矿内监管体系,完善已经强制推行的下派安全生产副矿长和安全监管员制度,对安全生产全程监管,确保主体监管到位;二是建立行业监管体系,公开招聘煤炭学校毕业生,充实和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实行领导干部包县、包矿责任制和安全监察员轮岗制,确保行业监管到位;三是建立政府监管体系,重点落实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确保工作部署到位。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反馈举报和督查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切实解决“落实难到位、严格不起来”的问题。

第四,用铁的纪律“严惩”,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强化“三种意识”、落实“三种责任”:一是树立“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意识,落实各级行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人本意识,落实县、乡、村三级干部管理责任;三是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矿主、具体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和安全工作人员的责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制,严明奖惩措施。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责任不落实的层级领导和煤矿矿主严惩不贷。

第五,用铁的措施“严关”,推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结合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大整治,抓好“三个整合”:一是对储藏量小、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差的矿井实施关闭整合;二是对发现安全隐患两次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矿井实施关闭整合;三是对超层越界、私采滥挖的非法矿井实施关闭整合。通过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探索“三条路子”:一是走规模化发展之路,引进大集团,组建大企业,兼并、收购、托管中小煤矿企业,提高煤炭行业整体素质;二是走科学化发展之路,全面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强制推广机械化综采,提高煤炭采掘水平;三是走生态化发展之路,建立煤炭企业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开发资源、谁绿化环境”的思路,促使煤炭企业确立生态发展的观念,办社会事业,回报社会。

临汾因煤而发展,但又为煤所困扰,走出事故阴影,消除不良影响,需要我们倍加努力工作。为了告慰死者,我有责任抓好安全工作,为广大矿工撑起安全一片天;为了报答组织的关心和帮助,我有信心励精图治,克难攻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回报临汾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我有义务保临汾这片土地平安,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二篇:富源矿难(本站推荐)

腾讯新闻http://news.qq.com/a/20110318/000684.htm

2011年中新网昆明3月18日电(记者 杨颖融)发生于16日的云南富源县黄泥河镇戛拉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赔偿方案确定。17日晚,遇难者家属和矿方达成了一次性补偿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66万元人民币。

3月16日1时许,云南富源县黄泥河镇戛拉煤矿一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井下当班85人中,74人通过相互帮助安全升井,9人在事故中不幸遇难,其中1人为医疗救治过程中死亡,另有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及时启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救援。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深入调查事故原因,认真总结血的教训,消除隐患,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秦光荣指示省级相关部门迅速组成工作组赶往现场,协助当地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依法严肃处理责任人。迅速对曲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目前,事故抢险救援已基本结束。在此次事故中受伤的两名工人伤情稳定,已脱离生命危险。当地正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对全县范围内的煤矿进行停产整顿

云南富源特大矿难调查与反思

http://.cn 2006年12月13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六证不全,非法探采,政府监管缺位导致恶性事件频发

■本报记者李坤李强

2006年11月25日,云南省富源县昌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32个矿工用生命再次敲响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警钟。

记者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发现,这类矿难在云南省重点产煤区——曲靖市的其他地方也频频发生。但是矿难只是曲靖市煤炭业种种乱象的表现之一,还有更多因为地方政府监管不力、失职以及官煤勾结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如非法开采、明探暗采、“一证多井”、无序开采导致地面沉陷农田干涸房屋开裂垮塌、因采煤而产生的群体性冲突及暴力事件等。

六证不全,非法探采

云南省煤炭厅一专家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采煤有严格的办理程序,要把《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办理完备后,才由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而只有六证都办理完毕才能合法、正式进行采煤。

但是,罗平县的小海子煤矿六证并不齐备,却在1980年代就已经开始采煤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2004年9月9日下午,因为罗平县马街镇小海子煤矿的一个矿井,在阿西者村的山地里挖通风井而没有和阿西者村的人商议,阿西者村的村长李忆春、副村长念老良及村民万石元三人来到通风井口,准备问个明白,却遭到从井里出来的5个矿工的毒打,导致村长李忆春重伤,副村长念老良被打死。

接受记者采访的小海子煤矿矿井老板顾国强说,他是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人,2003年他找到了小海子煤矿的矿长兼矿党委书记梁晓毛,梁晓毛就在车土村划给他一块采煤的地盘,由他自己投资开采,他的主井和通风井都在车土村地盘内,并和车土村签了协议,与阿西者村没有任何关系。

其实,顾国强所开挖的矿井是小海子煤矿的一个“拖斗井”。

阿西者村的村民说,顾国强挖通风井的地方就是他们祖祖辈辈的山地,顾国强非法私挖滥采,不但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而且还给他们村带来了安全隐患。

对于矿工打人的事,顾称事发当天他不在现场,只是事后听小工讲,是阿西者村的人先动手的。当记者要求顾提供他和车土村签的用地协议时,他拒绝了。

记者电话采访罗平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该局称,小海子煤矿很早就开始开采,《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都齐备,只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既然六证不齐,小海子煤矿为何敢违法开采呢?而且到目前为止已经采了近10个年头,为何当地的政府监管部门竟无人问津?

名为探矿,实为采煤

“有探矿证只能探矿,有《采矿许可证》才能采煤,这两者有严格的区分。”云南省一个资深的煤炭专家对记者解释说,“现在国家对煤矿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也越来越严格,所以煤矿的‘六证’办理越来越难,但因煤炭的供应趋紧及价格趋高,诱使有的人利用探矿的名义私挖滥采,这种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的保护下有泛滥之势,是下一步整治的重点。”

正如煤炭专家所说,正是在地方政府的保护下,才使得有的人敢“光明正大”地私挖滥采,罗平县老厂乡的老厂煤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03年春,曲靖市煤炭局安全科副科长李加友,拿着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来到了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小石岩村,对该地蕴藏的煤矿进行探采。据小石岩村民小组会计黄忠书介绍,李加友进驻小石岩村后,就和小石岩村民小组签订协议,“协议上代表我村小组签字的有组长赵老云、副组长罗来稳和我,在签订协议前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协议签订后才用广播通知村民参加丈量土地。协议是写在草稿纸上,签完后由李加友带去打印,后来我就没见着。”当年4月,李加友就开始在小石岩村破土动工,开始了他采煤致富的辉煌事业。

据小石岩村的村民介绍,李加友名义上是探矿,实际是采煤,他到小石岩村2个月后就挖到了煤炭,他的主井有40多个工人,每天的出煤量在20吨以上。

“李加友一出煤就马上把煤运出去卖,因他一开始没有办理煤炭运输的手续,煤运到邻近的马街镇就被堵,后来他到县里办好有关手续,他的煤就畅通无阻地运出去了。”村民们言之凿凿。李加友则解释说,他采用的是洞探加钻探相结合的探矿方式,现在已探到了8层煤,主要的煤层有3层,最厚的达2米左右。他着重强调,探矿中出一点煤是很正常的,不是采煤。

而李加友的弟弟、在煤矿负责的李佳旺则称,老厂煤矿在2003年5月16日动工,两个月就探到了煤。

记者了解到,老厂煤矿每年卖出的煤炭不是一个小数,而以李加友为代表的老厂乡老厂煤厂(乙方)和老厂乡人民政府(甲方)签定了《关于在老厂乡开发煤炭资源的协议》中规定的每吨煤交给老厂乡政府3元、村委会1元的“工作基金”,成为地方政府为李加友“明探实采”的违法行为保驾护航的原因。

一证多井,黑井成堆

根据记者调查,挂“拖斗井”,在曲靖产煤的县、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每个有证的矿井一般都有一个“拖斗井”,有的甚至有五六个“拖斗井”。

什么叫“拖斗井”?当地一个煤老板解释说,就是私自挖的黑井怕被炸被封,通过关系挂在有证矿井的下面,上面检查时好过关。一边开采再一边办理《探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每年交一点管理费。通常每个“拖斗井”后面有当官的占干股,这样出事才有人摆平。

记者了解到,11月25日出事的昌源煤矿2号井就是一个“拖斗井”,都挂了三四年了,县上检查他不怕,省里来检查了,怕过不了关,就先自己封起来,等检查的人一走,启封后又干。

顾国强在罗平县马街镇阿西者村所开挖的矿井也是一个“拖斗井”。

这样的“拖斗井”,本身证照就不全,再层层转包,加上一些不懂管理只晓得拼命挖煤挣钱的人来干,不出事便罢,一出事就是大事。

2005年3月28日,经云南省政府批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曾在昆明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会议,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雷毅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加强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矿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关闭非法小煤矿和打击私挖滥采作为当前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坚决予以关闭;对已关闭和炸封的矿井要跟踪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关闭拖斗井;对辖区内非法开采屡禁不止的地区要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县(市)发现2处、乡(镇)发现1处非法生产或属于“四个一律关闭”却未关闭的煤矿,坚决按国办发58号文件规定追究县、乡负责人的责任。

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每年都在召开会议强调。就在发生矿难之前的10月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还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而早在今年年初,云南省在《云南日报》等当地主流媒体上也公开刊登了要关闭矿

井的名单。但是,这些中央和省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的精神,到了曲靖市就石沉大海,如同一纸空文,那么多的拖斗井和黑井依然存在,并且肆意的开采、扩张,最终引发了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煤矿事故。

采煤引发群体性冲突和暴力事件

据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小石岩村的村民介绍,因李加友对土地占用费和有关生活用煤的承诺两年多来都没有兑现,小石岩村的村民便向老厂乡政府及罗平县政府反映,皆没有结果。

2004年9月9日,小石岩村的村民在通往老厂煤矿的公路上挖了一个口子,截断了老厂煤矿运煤出山的通道。

9月10日,舍迫村委会主任高家宽找小石岩村民协商,当场承诺:只要村民们把挖断的路填好,7天内他一定联系乡政府解决。

当天村民们就把路填好。但到了9月29日,老厂乡政府却没有派人来解决,小石岩村的村民便又把公路截断。

第二天中午,老厂煤矿一行15人来到小石岩村,带着炮杆、链条等凶器,准备强行填路。小石岩村的村民出面阻拦,遭老厂煤矿的人员毒打,其中魏学章肋骨骨折,魏稳家锁骨被打断(二人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魏稳吉颅骨骨折,全身淤肿(经司法鉴定为七级伤残)。老厂煤矿只拿出6000元钱作医药费,打人凶手李加云、尹得俊等人至今仍逍遥法外。

11月30日,当时的老厂乡党委书记刘坤敏、副书记劳学民带全乡政府所有职工,以及罗平县矿管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等数十人到小石岩村,以高家宽被小石岩村民打伤为由,把魏虎彪、魏树宽、念老国、吴柱花、杨小凤、魏茶芬共7人抓走,其中魏虎彪被刑拘15天,吴柱花、杨小凤被刑拘7天。

2005年4月5日,罗平县政法委一梁姓副书记带县公安局巡特大队、县煤炭局及老厂乡政府等单位50多人开赴小石岩村,强行填路,遭村民阻拦。据小石岩村民说,魏稳家、魏树宽当场被打伤并带走,二人分别被刑拘15天;未成年人、年仅16岁的女学生魏仙也被捆走,当晚审讯至深夜后释放。

对于以上因探矿而引发的冲突,煤老板李加友却称“不知情”,并坚称他拿着《探矿许可证》探矿,出一点煤是“很正常的”。老厂乡乡长张敢告诉记者,他们乡所有的探矿点都只是探矿没有采煤,只是在探矿过程中“碰到煤层,就把煤运出来了。”并称当时的老厂乡有10个探矿点。在记者离开罗平前他还透露说,又有一个探矿点的农民把运煤的公路挖断。

同样的事件,在阿西者村则更为惨烈。

正如前文所说,2004年9月9日下午,因为小海子煤矿的一个矿井在阿西者村的山地里挖通风井而没有和阿西者村的人商议,阿西者村的村长李忆春、副村长念老良及村民万石元三人就赶到离阿西者村一公里左右的通风井口,准备问个明白,但随后发生了惨剧。

据重伤未愈的李忆春回忆说,“那天我们找到顾国强的矿上,顾国强不在,只见一个小工站在井口边,我问他:‘这矿是哪个老板开的?’他说老板不在。我就坐在井口边的煤堆上。这时,从井里出来了5个小工,其中一个拿着挖煤的镢子和镢把向我们走来,我看不对,刚想走,他们就把我们围住了,拿镢子的小工就拿尖尖的镢子捅在念老良的脑门上,又打了他的头两镢把,当场就把念老良打倒在地动弹不得。在他们打念老良时我说‘要不得’准备拉架,但那个小工把念老良打倒后就过来打我,我的头被打了几下,昏倒在地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因回村喊人而逃脱毒手的万石元告诉记者,“我那天走在最后,看见他们把念老良打倒,我看他们人多,就赶紧跑回村里喊人,大约20分钟我们冲到矿井,只见念老年良和李忆春都被打倒在地动不得了,煤矿的小工一个都不见,然后我们就把念老良和村长送到大岗德卫生院抢救,第二天早上十点半,村长还没有苏醒,念老良就死了。”

2005年3月2日下午,阿西者村的村民把念老良的棺材抬到小海子煤矿大门口,要求矿长兼党委书记梁晓毛出面解决。

记者在采访涉案的矿井老板顾国强时,听说阿西者村的村民抬棺材去小海子煤矿,担心会激化矛盾,就打电话给罗平县委宣传部、马街镇派出所,要他们派人制止,待记者赶到离小海子煤矿约300多米的一个山坡上,就见十多个身穿黑衣服、手提铡刀或拿钢管的打手,杀气腾腾地向阿西者村手无寸铁的村民们扑了过来,村民们潮水一样往后退。记者当即拨打马街镇党委书记涂勇的手机报警,然后摇下车窗玻璃准备细看,两个打手冲过来晃着手中的铡刀恶狠狠地吼:“没你的事,快滚!”记者见状只有离开。

据同去的村民事后向记者介绍,当他们把棺材摆在煤矿大门口大约十多分钟,梁晓毛才开着轿车从外面赶来,指着村民们问:“是哪个喊你们把棺材抬来的?人不是我打死的,我又没有责任,你们为哪样要把棺材抬到我门口?”

他当场就打电话给车土村的村长黄辉灿:“喊七八十人来,他们阿西者村的人把棺材抬到我煤矿门口了,你喊人来把他们敲掉,今天他们来的人一个都不要放回去。”村民们听了害怕,就准备回家,刚走不远,就来了十四五个穿黑衣服的人,手里提着铡刀、钢管,冲过来就打,当场就把张小丫和万宝香的手砍断,村长李忆春被黑衣人用钢管和铡刀背打成重伤,宝米香的右手腕被砍了一个洞,李正栋被打伤跑回家就动弹不得。

李忆春、张小丫和万宝香因重伤跑不动,被他们强行押回小海子煤矿,走不动就被黑衣人用钢管打,一边打一边流血。到了煤矿,当时的马街镇的镇长李永胜和镇党委书记涂勇就赶到了,涂勇骂李忆春:“你是村长,为哪样不压住群众反而还要让他们来闹,你难道不知道梁晓毛的家底有多大?”。

采访中村民告诉记者,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政府官员们往往都是压制群众,极力维护矿主的利益,我们老百姓感到不理解,所以只能向上级反映。但上访和反映的问题往往绕了个圈又回到当初处理这些事情的官员手中。我们是“上天有路,告状无门”,有时感到很绝望。

■看法

管理混乱居然到这个程度

云南省曲靖市昌源煤矿25号发生的事故,死亡32人。这个矿是国家煤监局在人民日报公开登报接受社会监督的,板上钉钉关闭的矿,也是云南省政府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的,一个曲靖市有什么权力偷梁换柱啊,判了死刑的,你不执行,拿另外一个人来顶替,什么行为啊,由于有政府做后台,矿主他就胆大妄为啊,继续非法生产,管理混乱到这个程度。(李毅中)

道歉就能一了百了?

云南省富源县昌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后,作为曲靖市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王喜良和富源县县委书记宁德刚在各自讲话中称,富源矿难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带来的教训十分惨痛。两人均承认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对矿难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鞠躬道歉。其实,这样做秀式的走过场,在全国还有很多很多,但到底解决了什么问题呢?造成32人死亡的重特大事故,难道作个检讨道个歉就一了百了?作为主要领导,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渎职?是失职?还是„„

(12月7日,证券之星网)

“嘴大”的好处

只有彻底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让所有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方能合法规、安民心。然而,这方面近日发生的一些现象令人不安。一些地方政府与不法矿主结成利益同盟对抗整顿关闭落后小煤矿指令,已经成为当前矿难频发的根源。对此类不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恶劣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为此,须谨防责任人借助种种手段“金蝉脱壳”。

(12月10日,新华社)

必须揪出矿难背后的黑手

针对云南省富源县昌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国务院工作组应该深入到当地县、市,查查县、市级领导干部在这个悲剧幕后到底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是谁给了地方政府如此权利,竟然让一个全国媒体公开曝光必须关闭的煤矿被保留置换了?谁又该为死去的32个无辜矿工的生命负责?!不揪出这些悲剧幕后的黑手,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对某些失职渎职甚至

贪污受贿的国家干部形成威慑。

第三篇:南丹矿难

717南丹矿难 ●胆大包天策划瞒报

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南丹龙泉矿冶总厂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致使在拉甲坡、龙山和田角锌矿井下作业的81名矿工遇难。

当天早晨7时许,拉甲坡矿矿长黎家西打电话给黎东明,说矿下出了很大的透水事故,估计死了很多人。

然而,直到下午17时,黎东明才第一次把事故情况报告给当时分管南丹矿业的县委副书记莫壮龙。此时,距事故发生时间已过了14个小时。他请求县里不要上报,由龙泉自己处理,保证不会出事。莫壮龙对黎东明说:“此事报告到我这里就到此为止,不要再向其他任何人报告。”21时,龙泉总厂副总经理王国亮受黎东明指派,找到莫壮龙和当时分管南丹矿业的副县长韦学光。王国亮说井下确实出事了,“大概有40多人去(死了)”。莫壮龙和韦学光问“还有没有人有生还的可能 ”,王国亮说“没有”。

莫壮龙当即向万瑞忠汇报,而万瑞忠并没有表示立即组织排险抢救,只是说“你们搞清楚情况,我先跟唐县长商量一下再说”。

尔后,万瑞忠当面告诉了唐毓盛有关事故的情况,二人深感事故重大,一是“弄不好大家都死定了”,二是“如果龙泉被查封,南丹县的财政收入受极大影响”,于是都流露出瞒报的意思。万瑞忠交代唐毓盛,了解清楚龙泉矿是否有把握做好内部封锁消息的工作再做决定。22时,唐毓盛打电话给莫壮龙,要他和韦学光负责详细打探有关情况。

7月17日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四名“县太爷”中竟没有任何人提议组织排险抢救,而是忙着策划怎么瞒报。至此,骇人听闻的悲剧就这样拉开了序幕。用万瑞忠后来的话说,“从那时起,我们已经走上了犯罪道路”。

●里应外合掩盖真相

7月18日一上班,万瑞忠和唐毓盛就通了电话,约定晚上4人秘密商量有关事故处理的事情。晚18时许,莫壮龙、韦学光约见黎东明。黎东明说矿下可能死了70多人,并急切地问莫壮龙“是否上报”,莫壮龙问黎东明:“如果不上报,你内部一定稳得住吗?”黎东明把胸脯一拍:“完全能够,但是外面和上面就无能为力了。”莫壮龙交代黎东明:“死者家里困难的可以多给一点”。黎东明答道:“你放心,这点善心我还是有的。”

当晚,万瑞忠、唐毓盛、莫壮龙、韦学光在万瑞忠办公室召开碰头会,4人先后表态。

韦学光说,目前龙泉表面看起来很平静,死难矿工尸体沉在井底,很难发现,一点也看不出发生了事故,看来黎东明有能力自己摆平这件事,龙泉自己处理事故的方案是可行的,我同意。

莫壮龙的意见是:龙泉是可靠的,不会出什么问题,还是由企业自己处理算了。

听完他们的汇报,南丹县两名党政“一把手”终于定夺。

唐毓盛说,由龙泉自己处理的方案可行,他要求莫壮龙、韦学光督促黎东明做好内部善后工作,防止消息泄露。

万瑞忠最后“拍板”:一是事故由龙泉自己处理,县里不往上报;二是由莫壮龙、韦学光与龙泉协调,主要任务是防止消息泄露,同时密切关注社会上的议论;三是如果上级机关知道了,就说龙泉从没有正式的事故书面报告,把责任全推给龙泉,责任由黎东明自己承担。

由此,“里应外合”的瞒报计划全面制定并迅速实施。

22日晚20时,4人又在南丹县委招待所碰头。莫壮龙、韦学光说,外面已有事故的传闻,住在矿区搞整顿的自治区整顿大厂矿业秩序工作组副组长赵桂华听说后,已经派人去调查了。另外,龙泉已经安顿好了死者家属。听完汇报后,万瑞忠交代,一定要保证消息不能泄露,大家的思想和口径一定要统一,责任一起担。万一出了事,我们从没开过会,你们什么也没向我说过。他还“教”莫壮龙和韦学光:“找赵桂华商量,明天与自治区工作组开个通报会,看赵桂华怎么说,如果他掌握了情况,就把事情抖出来,如果没有,就继续隐瞒。”

23日,万瑞忠主持召开南丹矿业秩序整顿通报会,自治区和河池地区整顿工作组与南丹县分别就有关情况作了通报和汇报。万瑞忠“投石问路”对赵桂华说:“在矿山治理整顿期间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最近外面传闻龙泉发生了大事故,你们调查的结果怎么样?”赵桂华说:“经过调查,矿井下只发生了严重透水,没有人死伤。”万瑞忠接过话茬:“要是真有其事大家就死定了!”赵桂华说:“要死首先是我死!”

万瑞忠等人终于吃了“定心丸”,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地欺上瞒下。从7月下旬到8月初,万瑞忠、唐毓盛等人多次以书面或口头向上级汇报调查结果时,一直称发生了严重透水,但是没有事实和迹象证明有人员伤亡,传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万瑞忠特意叮嘱唐毓盛、莫壮龙、韦学光三人:“如果实在被逼到最后„防线‟,最多只能说公安部门调查发现有一人失踪。”

28日,河池地区有关人员到南丹听取事故调查情况的汇报,唐毓盛仍然把过去的汇报“拷贝”并“重播”。黎东明也参加了汇报。就在他的81名矿工的尸体被泡在矿井下长达11天的时候,这个每天念佛吃斋、被称为“有善心”的亿万富翁对调查人员信誓旦旦:“我们龙泉的矿山碰到过10多次透水,从没出过事故,我们很注重安全管理,每个矿窿都有专职的安全监察员,我从没听说有伤亡和失踪的事。”

“7·17”事故已经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密切关注,万瑞忠等人还是死不回头。8月2日,在万瑞忠主持召开的县四套班子会议上,唐毓盛说,听说事情已经惊动了中央,但我们还是没有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事实依据。万瑞忠更是以“老大”的口吻发话:“今天我到现场看了,很平静,没有一点发生事故的迹象,直到今天为止,我仍没有接到任何事故的文字汇报,自治区、地区和县里反复组织调查,也是这个结果。”他要求大家不要听信、参与传闻,做好自己的事。

●不择手段封锁消息

就在万瑞忠等人欺上瞒下的时候,黎东明一伙人在县主要领导的默许甚至授意下,不择手段、绞尽脑汁封锁消息,企图将事故真相与81名死难矿工的冤魂一道埋进漆黑的矿井。

7月18日万瑞忠等4人碰头会后,莫壮龙、韦学光与黎东明会面,一再嘱咐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消息泄露。黎东明马上交代龙泉副总经理韦家农和拉甲坡矿矿长黎家西,指示其“一定按县委的布置去做好内部善后和保密工作”。7月17 日、19日和26日,韦家农和黎家西在拉甲坡矿分别三次召开班长、工头、安全员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要求与会人员不要泄露事故真相,并分工做死难者家属和民工的“保密工作”。

黎东明拿出400多万元用于死难者的赔偿,派手下分头到贵州独山、荔波和广西都安、宜州等地遇难者家中慰问。他们还把家属接到秘密地点协商赔偿事宜,超常规给每名遇难者家属5万元到6.5万元不等的赔偿,企图用钱堵住家属的嘴,并威胁:有人来问,不要乱讲,如果讲出去,什么困难都不帮解决。此外,他们在做矿工“保密”工作时还威胁:谁也不许说出去,如果上面知道事故情况,企业被查封,大家都要丢饭碗。

26日,受黎东明指使,韦家农、黎家西等人找来等一批矿工,给他们每人3000元钱,要求他们:如果有人来问,就讲没有发生事故,没有人死伤。次日,韦家农还进行了抽查,对他们的表现很满意。往后,当公安及有关部门人员到拉甲坡、龙山矿调查时,这些人多次谎称“没有伤亡事故”。

27日,龙山矿在抽水时发现两具死难矿工尸体浮出水面。龙泉有关人员及两名民工悄悄将尸体连夜拉到外地火化,事后给每个民工360元,交代他们不要泄露。

31日,黎东明打电话给黎家西,指示他赶快想办法转移从矿难中出来、还在南丹住院的伤员。黎家西等人连夜赶到南丹县中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动员并出钱贿买伤员离开出院、离开南丹,交代他们不得跟其他人讲发生了事故,并威胁:如果乱讲就不发工资。

事故发生后,矿工花名册被篡改。当新华社社记者在拉甲坡、龙山矿向矿工们询问事故情况时,矿工们竟然众口一词;“我们不知道,我们都是刚来的。”黎家西等所有管理人员都矢口否认发生了伤亡事故,拉甲坡安检科科长苏锦干脆说自己记忆差,“记不清”。

●瞒天过海罪责难逃

法庭上,公诉人问万瑞忠、唐毓盛:作为南丹县的党政“一把手”,当得知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该怎么做?万瑞忠和唐毓盛都回答:按规定,应马上向上级汇报,并到现场积极组织抢救。既然这样,他们为什么明知可为却偏偏不为呢?

庭审中,万瑞忠用几乎呜咽的声音交代了瞒报动机:“我首先没有处理好党和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当事故发生后,先想到的是个人利益,丧失了一个党员干部的根本立场。2000年的„10·18‟垮坝事故(南丹大厂矿区一处尾砂坝崩垮,造成29人死亡和失踪)已经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去年5月刚对事故责任人处理,7月份又发生更大的安全事故,我想如果报上去大家肯定死定了。所以我们抱着侥幸、投机心理瞒报。其次没有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我担心上报后,上级要大力治理整顿查处矿山,这会影响南丹的经济发展。”

唐毓盛的瞒报动机几乎与万同出一辙。

其实,他们“不敢上报”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据公诉人指控,万瑞忠在担任南丹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1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21.579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唐毓盛在担任南丹县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4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44.52万元,美元1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还伙同他人挪用公款95万元。如果把事故报上去,上级机关追查下来,他们害怕“老底”被翻出来。

玩火者必自焚,等待万瑞忠、唐毓盛等人的是法律的严惩。

另:

2002年6月5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系列案件中的万瑞忠、唐毓盛、莫壮龙、韦学光等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原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判处死刑;原南丹县长唐毓盛被判处有期徒刑29年,决定执行20年;原南丹县委副书记莫壮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决定执行10年;原南丹县副县长韦学光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决定执行13年。

(人民网资料)

第四篇:洪洞

洪洞县国土资源局

“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市局:

根据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洪洞县国土资源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面对立即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全面推进,认真把“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当作国土资源系统重振雄风、重树形象的有力象征。

截至目前,我局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重新认识

首先召开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动员大会。通过学习动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知道什么是“两整治一改革”的内容,采取什么措施,达到什么目的等。通过学习,大家澄清了模糊认识,思想上取得了一致。“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是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工程建设等领域反腐倡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促进国土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针对“两整治一改革”,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卫海平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明确分

工和职责,建立了上下联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全局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确立了工作领导有力、工作机构完备,监督检查到位的良好平台。

三、全面排查,分步实施

根据《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进行了量化细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物进行了分类,要求各股室、队、所,各责任人认真对照剖析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提出:领导带头,全员参加。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为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夯实良好基础,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就是着力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我局采取“五种方式”、“四个集中”、“四个对照”等形式开展工作。“五种方式”,就是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做到了既集中又民主,真正找到实际内容来,以点带面,共同提高。“四个集中”,即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内容、集中精力。尽管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但不论工作再忙,四个集中首先在班子会上是不会变动的,尽最大努力“两不误、两促进”。“四个对照”,即对照工作流程,对照股

室,岗位职责,对照外部环境。第一、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点排查,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第二、重点对土地招、拍、挂出让、矿业权审批、土地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确权发证、征地补偿安臵、预算和财务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第三、机关各股室重点对照履行职责、落实制度情况,主要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主要是服务民生方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表现形式。同时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特别注重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结合起来,八个方面、五十二个不准贯彻着我们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注重把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全会的精神结合起来,以争先创优、学习临汾精神结合起来,同典型案案例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做到真实、有效、认真、负责,真实体现学习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归类梳理,党委班子研究分析后,我局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6个。广大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意识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2010年至今,我们对11名因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其中给予行政警告处分9人,行政记过处分2人。党纪处分4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极大的转变和提高了效能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的向前

推进,为县域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用地、扩大服务面,同时显示出国土资源工作在时代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同时为获得全国国土系统先进单位创造了有力的具有说服力的条件。

四、加强监督,全面推进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开展,加强队伍建设是我们开展工作的试金石。国土资源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关系着在群众中的形象和作风。根据市局把权力放下去,把管理监督抓上来的要求,我局充实到执法一线的人员已达70%以上,同时把执法人员的待遇也得到相应的倾斜,在一定意义上激励了一线队伍执法工作的积极性。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法、创造风清气正的国土队伍是时代的要求,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辅相成的,只有严格规范我们工作的规章程序、科学合理的用好制度、健全有效的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好职责,用好手中的权力,才是整治改革的客观要求。针对土地、矿业权市场,我局认真按照相关程序按照招、拍、挂市场的规定,把列入挂牌的用地指标全部进入收储、交易大厅。2010年完成8宗土地收储,总面积4454.38亩。完成供地17宗,其中挂牌出让9宗;划拨2宗;协议出让6宗。2011年到目前完成挂牌供地16宗。煤矿、非煤工作全面完成了我县193个矿业权的核查工作,保障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兼并重组后续五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目前追缴资源价款3500万元。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需求,2010年我局向市局申请新增19宗

石料采矿权。2010年完成14宗采沙场,2011年完成5宗采沙场的挂牌出让。全部按电子监管程序进行网上公开。

五、巩固成果,建立“整治改革”长效机制

认真完成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自查自纠过程中梳理出来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改革、认真分析研究、完善制度,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为重点,制订出台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交流管理办法、信息公开、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内部制约机制,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实施阳光工程。设臵阳光工程政务公开栏,建设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建立局国土资源网站,组建政务服务大厅,设臵社会测评意见箱,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将所有不涉及保密内容的行政事项全部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整体格局之中,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来解决问题、促进中心工作,真正做到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专项治理工作既要深入排查问题,敢于揭摆问题,不避短、不护短,认真整改、严肃查处;又要注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推广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为推广专项治理工作营

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有力地促进中心工作。在治理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上报。全面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完善制度,善于总结好的作法和不足。当然,“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工作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离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队伍建设基础不牢固,制度还需仔细完善和规范,成果的研究分析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而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上级单位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外树形象、内强整顿”,在提高效能建设的同时,加强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以国土资源“三法”为准则,整体推进我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通过“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治理行动,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得到健全和规范;违法违规易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素质得到提高;洪洞县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将取得新成效。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第五篇:矿难(突水)

2001年1月5日,广西来宾县三五乡泡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井下22名民工仅1人生还。2001年3月26日湖北通山县两煤矿连发透水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另有3人失踪。2001年5月14日云南省宜宾青龙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39人。

2001年7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社会保险公司道清小煤矿副井发生冒顶及溃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2001年7月17日广西南丹拉甲坡矿、龙山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81人死亡。2001年11月17日,山东省章丘市琅沟煤矿发生矿井突水事故,13人死亡。

2002年5月30日,湖北巴东县窑坡老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26名矿工被淹,全部中毒身亡。2002年6月22日,湖北省邵东县深塘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人被困井下,仅3人生还。2002年7月2日,陕西韩城市桑树坪镇西沟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15名矿工遇难。

2003年4月16日,湖北省涟源市七一煤矿发生突水事故,7人逃出,17人遇难。

2003年5月24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煤矿在维修过程中发生透水事故,有27人脱险,15名矿工遇难。2003年7月13日河南省登封市东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21名矿工全部遇难。

2003年7月26日山东省枣庄市木石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35人死亡,2人生还。

2003年9月2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奋进煤矿黄村分井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6名工人遇难。2003年10月9日,河南省登封市昌达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7名矿工遇难。

2004年4月30日,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鑫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5名矿工被困井下,其中13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

2004年5月23日,甘肃山丹县吴涛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人脱险,17人遇难。2004年6月2日,荣阳市贾峪镇的宏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8名矿工遇难。

2004年6月16日,湖北阳新县白沙镇鹏凌矿业一铜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1人遇难。2004年10月20日,河北武安市德胜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失踪29人。

2004年12月12日,贵州铜仁地区思南县天池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井下81人,45人逃生。2004年12月29日,广西来宾兴宾区一非法开采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0名井下作业人员失踪。

2005年4月24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奶子山腾达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0人失踪。2005年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黄槐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3名矿工死亡。

2005年8月19日,吉林省舒兰矿务局五井发生透水事故,当班入井152人,16人被困井下。2005年9月10日,贵州省天柱县凤城镇大豪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0名矿工遇难。

2005年10月4日,四川广安,龙滩煤矿透水事故,12名矿工死亡,16名矿工下落不明。2005年11月19日,河北内丘县远大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4名遇难。

2005年12月3日,河南新安县石寺镇寺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井下48人作业,6人获救。

2006年1月10日,新疆米泉市长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名矿工遇难。2006年1月11日,湖南株洲县唐市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名矿工遇难。

2006年1月15日,重庆市石柱县方斗山水泥有限公司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人死亡。2006年3月7日,贵州福泉市牛场镇碗厂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人下落不明。2006年3月9日,云南宜威市格宜镇中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7人死亡,3人受伤。2006年3月14日,江西宜春袁州区平安煤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被困。2006年3月18日,山西临县攀家山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28人死亡。

2006年3月27日,广东连州市九坡镇白石村非法偷采下煤点发生透水事故,4人身亡。2006年3月29日,江西乐平市凤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7人死亡。

2006年4月4日,贵州省关岭县沙营乡亚陇煤矿发生透水事故,7人被困。2006年4月9日,黑龙江省密山市秦友棉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人死亡。2006年4月11日,山西长治市武乡县显王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人被困。

2006年4月12日,江西宜春市袁州区、乐平市发生两起透水事故,13人死亡。2006年4月27日,山西灵石县一非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5人被困。

2006年5月17日,辽宁朝阳市咯左县东山煤矿掘进水仓时发生透水事故,死亡3人。2006年5月18日,山西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56人遇难。2006年6月8日,湖南

阳市三都镇龙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2006年6月8日,重庆南川县后山煤矿二井井下发生透水事故,10人死亡。2006年6月15日,贵州威宁县铜厂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人死亡。

2006年7月5日,山西吕梁地区中阳县雷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遇难。2006年7月8日,山西吕梁地区柳林县曹家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遇难。2006年7月8日,云南曲靖市富源县金晶煤矿发生透水事故,7人遇难。2006年7月10日,山西吕梁地区中阳县东川煤矿发生透水事故,8人遇难。

2006年7月15日,贵州安顺地区安顺市紫云县偏坡院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8人事物。2006年7月15日,云南曲靖市富源县龙泉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人遇难.2006年8月5日,贵州六盘水市盘县老沙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2人遇难,7人被困。2006年8月5日,河南南阳市南召县一无证煤矿发生透水事故,8人死亡。2006年9月3日,湖北黄石市大治县振兴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6人死亡。2006年9月7日,贵州黔南布州翁安县瓮安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人死亡。2006年10月9日,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煤矿二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遇难。2006年10月12日,贵州遵义市遵义县遵沿煤矿发生透水,3人死亡。

2006年10月27日,贵州贵阳市花溪区久安乡贵安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人遇难。2006年11月7日,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土圈头煤窑发生透水事故,10人死亡。2006年11月12日,贵州黔南布州荔波县比德煤矿发生透水事故,8人遇难。2006年12月1日,四川宜宾市

连县茶叶站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2006年12月7日,辽宁阜新市平安煤矿放炮后发生透水事故,8人死亡。

2006年12月12日,黑龙江七台河市勃利县福盛煤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遇难。2006年12月14日,山西大同煤矿集团云冈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

2007年1月9日,辽宁本溪市本溪县田师傅镇高四海煤矿发生透水事故,7人失踪。

2007年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河东区壕赖沟超越铁矿发生透水事故,29人被困。2007年3月10日,重庆永川县红炉镇金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007年3月10日,辽宁抚顺矿业集团公司老虎台矿发生透水事故,27人死亡,2人失踪。200年3月22日河南平顶山市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发生透水,1人受伤,15人死亡。2007年4月23日,山西临汾地区乡宁县昌宁镇木凹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8人下落不明。2007年6月24日,山西运城地区河津市原子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9人死亡。2007年6月24日,广西百色地区憧舍屯一非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7人被困。2007年7月5日,山西临汾地区乡宁县凡水渠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9人死亡。2007年7月18日,湖南郴州市庙背冲煤矿发生井下透水事故,5人下落不明。

2007年7月26日,山西吕梁地区庆平煤矿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造成8人被困井下。2007年8月7日,贵州毕节地区垅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人遇难。

2007年8月14日,江西赣州市于都县工农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7人下落不明。2007年8月28日,重庆巫山县笃坪乡梅家湾煤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下落不明。2007年8月30日,贵州贵阳市福星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3人死亡。

2007年9月25日,西藏昌都地区马查拉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人死亡,3人被困。2007年10月7日,福建龙岩市永定县抚市镇铲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2007年10月8日,重庆黔江县黔欣煤矿发生井下透水事故,1人死亡,2人失踪。2007年10月12日,贵州黔南布州荔波县高容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

2007年10月16日,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雨中贵全煤矿发生透水事故,5人被困。2007年10月19日,甘肃白银市靖远县王家山第二煤矿发生透水事故,5人被困。

2008年1月10日,四川达州市开江县大平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人死亡,2人失踪。

2008年4月7日,重庆市能投集团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彭水芦塘煤矿,揭露采空区,9人死亡。2008年5月10日,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县保华乡住鑫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2008年7月12日,山西长治市长治县王庄煤矿发生透水,13人被困井下。

2008年7月13日,贵州铜仁地区思南县枫芸乡棚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

2008年7月21日,吉林长白山市八道江区汇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人死亡,4人被困。2008年9月4日,贵州六盘水市盘县特区红果镇新寨煤矿揭露采空区,3人死亡。

2008年9月7日,河南许昌市禹州市鹤煤集团禹州仁和煤矿发生透水事故,2人死亡,15人被困。2008年9月19日,吉林白山市江源县新宇煤矿一井,发生透水,3人死亡。

2008年10月29日,河南济源市克井镇马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2人死亡,19人被困井下。2008年11月17日,云南曲靖市宜威县保山镇保山煤矿发生井下透水事故,3人死亡。

2008年12月5日,山西朔州市山阴县辛庄煤矿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4人被困井下。2008年12月31日,贵州安顺地区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3人死亡。

2009年3月21日,湖南省常宁市一家整合矿井发生透水,13人死亡。

2009年4月4日,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天源公司的金利煤矿发生突水,12人遇难。

2009年4月27日,湖南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清水村皮井煤矿副井发生透水,5人死亡。2009年5月4日,辽宁朝阳市北票市平房金矿2井发生透水事故,5人遇难。2009年5月20日,四川宜宾长宁县玛瑙煤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遇难。2009年7月12日,山西长治市长治县王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3人被困。

2009年7月26日,江西吉安市井冈山市龙泉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3人死亡。

2010年山西省临县西山 聚煤业公司发生透水事故,3人死亡。

2010年1月22日,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隆能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7人死亡,1人受伤。2010年3月1日,内蒙神华乌海能源有限公司骆驼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9人被困,1人死亡。2010年3月28日,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53人被困。

2010年10月27日,贵州安顺市普定县马场镇大坡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人死亡,1人受伤。

2011年3月31日,湖南株洲丰裕矿业发生透水事故,死亡1人。2011年4月1日,河北唐山洼里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7人。

2011年4月21日,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广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4人。2011年4月24日,贵州盘县小凹子煤矿发生透水,8人死亡。2011年5月2日,黑龙江黑河欧林煤矿发生透水,4人死亡。

2011年6月20日,湖南耒阳三都镇都兴煤矿发生透水,13人死亡。

2011年8月23日,黑龙江七台河市勃利县恒太煤矿发生突水,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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