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高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管理部门都要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供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公司的安全供电和电力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
2、各生产、生活后勤等工区要明确分管供电管理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
3、依据“山东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管理办法”(鲁煤安监科字[2006]194号)的有关规定,在用电气设备必须进行年度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二、运行方式
1、35KV矿井电源线路应保证主回路运行,备用回路带电备用。
2、矿井电源线路为6KV直配线,两回路或三回路同时供电时,母线应采取分段运行。
3、6KV供电系统,凡是双回路供电的,一律对应采取分列运行。
4、变电所直流操作电源应设置两台站用变压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正常供电时应运行其备用回路的一组站用变压器(配用大容量蓄电池的可不受此限制)。
三、电气预防性试验
㈠试验分工
1、矿井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下井电力电缆、绝缘油、避雷装置由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2、降压站主变压器绝缘油发现异常,必须到电业部门加做色谱分析,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判断。㈡试验周期
1、每年统计用电负荷及短路电流计算,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中的附录3-1(3-2)的要求计算继电保护整定值,经单位分管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整定试验。当矿井有两个以上的降压站时,必须配有继电保护配置、整定方框示意图。
2、降压站及地面变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井下中央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用电负荷变动和事故拒动以及越级跳闸时,
第二篇:高压电安全研究
人们通过长期研究后发现,纵横交错的高压线除破坏环境美观外,由于在其周围产生电磁场,对附近的人会产生有害影响。这主要决定于电磁场强度。人们接触到电磁场强度达到50~200千伏/米时,可出现头痛、头晕、疲乏、睡眠不佳,食欲不振,血液、心血管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等。
当然这里指的是电压在100千米以上的超高压输电线路,按规定一般不许从居民区通过,所以,一般人可免受其危害。而城市及居民区常见的多是电压1千米以下的配电线路,架设在规定高度,对人体的影响甚微。1~100千米之间的高压输电线路,不得不通过居民区时,按规定架设高度应距地面6.5米以上。..在高压电塔直径在1.6公里都有影响!特别是对孩子和孕妇影响特别大!导致畸形儿的比例是4倍(比不在高压电下生活的比例).300米以内的影响非常严重.会导致癌症.白血病.幼儿白血病的患病率增加几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可是开发商现在说离房子18米以外没有问题.这是不可能的!
法国.日本.美国等其他先进国家已经是高压电600米以内不盖房子.而且对已经生活在高压电塔600米以内的人给予了高额赔偿(因为民众投诉).可是现在大连市内就这个小区来看好像在高压电的城堡里面.而且价格是6000左右
高压线的电磁辐射
英国专家:儿童患白血病概率倍增
高压线在各区域都存在,而高压线是否影响居民健康呢?
英国国家辐射保护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一份写于2001年的报告。
报告指出,全英国每年有70万人出生,其中在15岁以下人群中每年发现500例白血病患儿和1000例癌症患儿。而每年500名白血病患儿中至少有两位直接与高压电线等引起的电磁辐射有关。这样居住在有电磁辐射下的儿童其白血病发病率为700分之一,比居住在无电磁辐射的儿童发病率(1400分之一)高出一倍。该委员会把危险值设定在0.4微特斯拉(μt),电磁辐射强度高于该值,儿童将面临患病风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特斯拉是一个非常难懂的物理单位,人们往往会对离高压线的远近作为衡量是否受到辐射的标尺。
该委员会认为,达到或超过132千伏的高压线在数十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11-66千伏的高压线在十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而埋藏在地下的高压线只在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该委员会还指出,对于成年人高压线电磁辐射对健康影响较小。
除了英国国家辐射保护委员会,瑞典国家工业与技术发展委员会也有类似观点。他们选择220-400千伏的高压电网下的沿线一带进行调查,发现在1960年至1985年间确有50万人居住在距电线300米以内地段,共有142名儿童患上病症,39人得白血病。通过计算,15岁以下儿童如果暴露在平均磁感应强度大于0.2微特斯拉的环境中,则患白血病为一般儿童的2.7倍以上,若磁感应度大于0.3微特斯拉为3.8倍。此外美国加州健康科学评价机构的结论是:“电磁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罹患儿童白血病、成人恶性脑瘤、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流产等的危险性的增加,可能引起自杀和成人白血病。” 高压输电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人类可疑致癌物,并且现在调查研究表明,在距离高压线200米以内居住的儿童患白血病的概率比普通儿童要高3倍.目前国内外包括国际组织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200千伏高压电辐射对于40米——300米之间的人群是有重大危害的,主要危害包括,白血病、脑瘤、神经系统疾病。电力专家说,高压电线入地的成本要比架空高出七八倍。意大利3年前曾发布法令,要把所有输电线路都埋入地下,最后证明是“用一大笔钱研究了一个不存在的问题”,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后终止。
曾经参会的清华大学高压研究所副教授何金良,他说,那次会议得出的无害的结论是从电专业角度出发的。英国国家辐射保护委员会的报告他早就看过,他觉得该委员会是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得出的结论。在他提供的文件中指出,因为缺少或没有实验室证据的支持,或是没有电磁辐射暴露关联到白血病的科学解释,对流行病学发现的解释很困难。
公共卫生专家:低于标准并非安全
一般来说,在技术标准的适用上,如果国内有标准,就采用国内的标准,如果没有,就借用国际上有一定权威性的标准。目前由于没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国标”,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这一行业推荐标准被电力专家作为解决电磁辐射污染的适用标准。
《规范》中规定,磁感应强度低于100微特斯拉。相对于电力专家,公共卫生专家的观点则倾向于电磁辐射有害健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究员曹兆进说,目前国际上关于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影响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长期低剂量的暴露对健康是有危害的;另一观点认为,只有达到足够高的强度才能造成影响。他认为,电磁辐射长期低剂量暴露容易造成健康危害。
关于“电磁辐射”的专家结论:
1、英国专家提出的标准: 不超过0.4微特斯拉(μt)的电磁辐射为安全的
电磁辐射的判断:
220千伏的高压线在百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132千伏的高压线在数十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11-66千伏的高压线在十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埋藏在地下的高压线只在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高压线电压的判断: 两个指标:
1、绝缘子个数
为了提高远距离传输效率,一般采用高压低流方式传送,这样来降低电的损耗。瓷瓶的个数越多,相对电压越高。
在中国,高于380V就可以称为高压电。
电线杆越高,一般电压越高,城市里水泥普通杆子一般上万V
对于高压铁塔,看绝缘子个数,500kv 23个;330kv 16个;220kv 9个;110kv 5个; 但一般都有会多1、2个
2、分裂导线数
500kv的输电线路基本上用的是四分裂导线,也就是一相有四根,220kv多用两分裂导线的,110kv多用一根。
高压安全距离有两概念触电安全距离;二高压电磁辐射安全距离人们长时间处高压电电磁辐射下会有定危害
要看所说高压多少千伏高压了下安全距离请对应:
1、般我们看市区输送高压11KV-22KV电压触电安全距离3米楼房间要5米上因人们些生活活动会造成触电危险用金属管、木杆、竹竿等晾晒衣服时容易发生触电危险11KV电磁辐射安全距离应15米上;
2、市区超高压输送线路般都55KV-550KV样高压般要用铁塔架高输送其触电距离要保持10米上雨天或湿度较大天气更要远些
3、我们家常遇380V或220V低压供电线路象居民楼间电路般工厂商店等供电电路等380V指电源间相相电压220相零电压只要日常生活多注意防触电危险低压电磁辐射较微弱由于我们周遍处220电源只我们要长时间太近距离靠近电源、电线够了
另外特别提示:
1、远离高压谨防触电避免长期遭受供电线路电磁辐射
2、电褥子睡前打开睡时要关掉因电褥子几乎贴人身上长期通电睡觉对人体定有电磁辐射损伤
据《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规定,1万伏的电器设备离建筑物距离最少为2.9米.只要住在离开变压器直线距离15米以上,基本没有影响,10米以上也行,但是必须5米以上,在0-10米内对身体有一定的影响:1.是噪音 2.是电磁波
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记者报道:12月3日昆明供电局检查了香格里拉胜景中心景区正在整改的输电线路,这个香格里拉胜景是昆明的一处楼盘。
12月2号开始,昆明供电局施工人员对位于香格里拉胜景中心景区的110千伏输电线路进行抬高改造。这段线路属于上峰变电站的高压输电线路,途经香格里拉胜景等小区,向昆明市西区部分用电户提供生产、生活用电。11月16号,部分线路由于距离地面太近引起线路短路,造成西区大面积停电1小时。之后,昆明供电局对线路进行了维修检查,并委托昆明市公证处对香格里拉胜景相关物体与输电线距离进行现场公证,经过测量,当时输电线路与中心景区围栏顶部垂直距离为3.68米,与景区石头顶部最近距离3.5米,与树尖顶部最近距离2.2米,这些距离违反了《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电力线路设施的安全运行构成现实威胁。昆明供电局随后提出两种整改补救措施,一是要求昆明坤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拆除香格里拉中心景区相关物体,二是供电局在景区中心位置对输电线路设施进行抬高改造。经过双方协商,双方决定抬高输电线路。记者了解到,抬高改造线路后,在香格里拉胜景中心景区,110千伏的高压线路距离地面约10米,达到用电安全距离。
高压电防护措施
高压送电是目前较为普遍的输电方式,同时也对安全用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施工现场面临的高压线防护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人们往往存在这样一种意识:只有接触到高压线路才会触电,因而对高压输电线路附近没有接触高压线却发生了触电的现象迷惑不解。这实际上是一种认识误区。因为在高压输电线和高压配电装置周围存在着强大的电场,处在此电场内的导体会因静电感应作用而出现感应电压,当人们触及这些带有感应电压的物体时,就会有感应电注通过人体流向大地而使人受到电伤害。研究表明,人体对高压电场下的静电感应电流的反应更加灵敏,0.1~0.2mA的感应电流通过人体时,即使未触及被感应物体,人也会有明显的针刺感。当工频电流(50Hz)通过人体时,成年男性的电场感知电流为1mA。1996年我区曾发生这样一起事故:有一栋2层高的在建楼房,楼一侧面距离平行而过10kV高压线约2m,施工过程中未做任何防护。当一工人站在2层楼顶上从高压线侧往上传递一根约6m长的钢筋时死亡,法医鉴定为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后,经实地调查,高压线与钢筋头均无碰撞痕迹,高压输电线路无任何异常,而伸出的钢筋头距离高压线仅0.4m。经研究分析,此事故为静电电击所致。10kV高压输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为0.95m,最小操作安全距离为6m,当钢筋头伸至距离高压线0.4m时,由于高压输电线路的静电场作用而产生感应电压,当人抓住钢筋另一头时,就有电流通过钢筋流过人体入地而导致人触电死亡。
由此可知,高压输电线路附近的强电场作用,可以对人体构成潜在的危害。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外电线路施工人员的伤害,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定》(JGJ46-88)中规定的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大于一般规定的安全距离,主要是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动态诸多因素,如搭设钢管脚手架,配制钢筋和电气配管等施工操作工序,其钢材长度在6m左右,安全操作距离若规定过小,易发生触电事故,但是,施工现场的工程位置往往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如果由于受施工现场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这时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则必须采防护性遮拦、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显然,外电线路与遮拦、栅栏之间也有安全距离问题,这个安全距离正是搭设遮拦、栅栏等防护设施的依据条件。
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我们多年的实践经验,以高压线的防护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
(1)利用脚手架体设置防护装置
当建筑物外脚手架与高压线距离较近,无法单独设接地防护则可以利用外脚手架防护立杆设置防护屏隙。即:脚手架与高压线路平行的一侧必须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全部封闭,此侧面的钢管脚手架必须至少做三处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当小于10Ω。同时在与高压线等高的脚手架外侧面等长,约3~4m 高的细格金属网挂在与高压线等高的脚手架外侧,并把此网用绝缘接地外表线进行三处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Ω。因工程超过高压线作业。需搭设顶棚防护屏障。,如图所示。
第三篇:助产技术管理规范
助产技术管理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加强对助产技术服务监督管理,严格助产技术机构和人员的审批、保证助产技术的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助产技术,是指协助产妇完成分娩的技术。助产技术通常包括正常产程的处理、会阴切开缝合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内倒转术、臀位牵引术、剖宫产术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省内所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助产技术人员。
第四条 助产技术的实施应当以保障母婴安全为目的,由经助产技术资格认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经助产技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助产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助产技术管理规范和基本条件;确定本省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及人员的基本条件。第六条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定本辖区的助产技术实施细则及相关技术。制定适合本地区助产技术服务培训计划。
第七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开展助产机构和人员相关技术的考核标准;对开展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设置和审批,对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资格认定;负责辖区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申请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提交下列所有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
(三)开展助产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文件及规章制度;
(四)助产技术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符合本办法及附件中规定的机构设置条件和人员资格要求;
(六)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机构颁发开展助产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经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机构。----1申请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应提交下列所有材料:
(一)《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考核审批表》;
(二)专业学历、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执业医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四)经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助产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从事助产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完成30例以上接生的证明;
(六)符合本办法及附件中规定的人员资格要求;(七)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从事助产技术的医护人员申请之日起,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对合格者,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从事助产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经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
----2助产技术服务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继续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续,未申请延续的,对该许可予以注销。
----3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医护人员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按照本办法及附件中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助产技术继续教育不满规定学时、且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批准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申请终止服务或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服务项目等,必须到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 技术服务
----5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助产技术服务和有关围产保健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6各地应本着快速、高效、安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急救和转诊流程,加强转运途中的抢救和处理,减少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和并发症发生,保证危重孕产妇和围产儿得到及时救治。
----7开展孕产妇保健的机构,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开展有关安全分娩知识的宣传,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对所有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筛查,结合孕产期全过程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对高危孕产妇进行科学、系统管理,做好产前筛查和高风险孕产妇的产前诊断转诊、随访工作。
----8开展助产技术机构应建立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成立产科抢救小组,(由妇、儿、内等相关学科人员组成),开展业务培训、院内外疑难病例的抢救会诊、加强剖宫产技术管理,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依法对围产儿死亡、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的发生进行监测登记、上报及死亡评审。负责围产保健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并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9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助产机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
----10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医学指征选择必要的、合适的助产技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预防和减少产伤及产后出血等并发症。严格执行卫生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管理规定,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
----11儿科医师应参与新生儿窒息复苏和抢救,加强分娩过程中产科与儿科的配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1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监督与管理助产技术服务。规划设置辖区内危重孕产妇急救通道、急救中心(以下简称“急救中心”)以及转诊网络。确定各助产机构与急救中心的转诊网络,制定转会诊制度并组织实施。成立围产保健技术指导组,组织专家对孕产妇危险因素、抢救过程等的评审。
----1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建立健全“产科急救中心”,做好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件,及时解决危重孕产妇转诊与急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对产科急救中心服务机构进行抢救质量的评估。急救中心和转诊网络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14各急救中心应成立孕产妇急救小组,急救小组原则上由行政人员担任领导,内外科、急诊科、产科、儿科及辅助科室等方面技术人员组成,24小时随时保持功能状态,不得延误或推诿病人。
----15未取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擅自从事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6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7任何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撤消。
----18《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或涂改,禁止伪造、变造、盗用及买卖。
----19《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遗失后,应当及时报告原发证机关,并自发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补发证书的手续。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附件:
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
一、设施
(一)产科门诊:设有产前检查室(含高危门诊)、妇科检查室、健康教育室,每室面积门不少于15平方米,各检查室内有洗手就近有候诊场所。有孕产期保健、母乳喂养等宣传画、宣传资料。
(二)产科病房设母婴同室,床位数根据当地实际要求确定,每组母婴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有独立的婴儿床。温度保持在24-26℃,湿度50-60%。室内安静、清洁、舒适、日照好、色调温馨,张贴有母乳喂养宣传画。
(三)分娩区相对独立,应集中在病区的一端,远离污染源。分娩区内部要求严格划分污染、清洁区、无菌区,设有待产室与分娩室,布局合理,各室之间用门隔开,有明显标记。分娩区与其他之间有缓冲区。
1.分娩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地面、墙壁、天花板应便于清洁和消毒;门窗严密(装有纱窗、纱门)、空气流通,光线充足,环境安静;应有调温、控湿设备,温度保持在24-26℃,湿度以50-60%为宜,新生儿微环境温度在30-32℃。各房间应设足够的电源接口,上下水道,便于使用。
分娩区应有设隔离分娩室,或在分娩室内设隔离产床。2.待产室:待产室设待产床,或在分娩室内设隔离产床。3.缓冲区:为更衣、换鞋、洗水、敷料准备、污物处理场所。
二、设备与器械
(一)产科门诊设备同一级。
(二)产科母婴同室设备同一级,每床应配备夜用灯。
(三)待产室设备同一级,另增加:多普勒胎心监测仪、推车。
(四)分娩室设备同一级,另增加:新生儿喉镜及气管插管、产钳及毁胎器械。
(五)手术室同医院手术室的设备与器械,另增加:婴儿磅秤、软尺、婴儿身长测量器、骨盆测量器、多普勒胎心监护仪、集血器、吸球、剖宫产手术包、子宫切除手术包、新生儿及成人气管插管全套设备、脐静脉插管包、新生儿保温复苏台。
(六)产科宣教设备:同一级,另增加生殖器官解剖模型(或挂图)。
(七)产科其他设备:胎心监护仪、蓝光箱。
(八)医院公用设备,除同一级辅助设备外,必须具备以下检查项目的设备:
化验设备:HIV/梅毒/淋病、红细胞压积、乙肝五项、肾功能检查及DIC筛查、血小板计数、纤维蛋白降解产物(T-DP)、三P试验、D-二聚体、电解质测定及酸碱状态检查项目的设备。
急救设备:成人气管插管全套设备,心电血压监护仪、输液泵、输血、眼底镜、供氧设备、静脉切开包、救护车。
消毒设备:同一级。
三、药品配备 各类药品同一级,另增加卡孕栓、米索前列醇、罂粟碱、东莨菪碱、酚妥拉明、硝普钠、柳氨苄心定、立止血、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白蛋白、血定安、全麻药、鱼精蛋白、肝素等。
四、人员
(一)助产技人员配备
1.及时人员配备应与接生任务相适应,医护比例合理。产科有6名以上医师,梯队结构合理,护士与助产士之和应不少于10名。
2.至少配备1名副主任以上的妇产科医师,负责产科质量把关。门诊至少有1名高年资主治(管)以上医师。
(二)助产技术人员条件
1.助产技术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人员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护士执业注册者。
2.助产技术人员(含外聘人员)必须经辖区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助产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与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事助产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在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3.产科把关人员,需具有妇产科临床经验的副主任以上医师。4.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脱离助产专业岗位3年以上者,需重新接受助产技术岗前培训与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格执行产科工作常规及有关操作规程。
五、技术水平
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为助产技术的转诊机构,并具有对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培训与指导的责任与能力。除能熟练掌握一级产科各种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外,重点要求掌握以下基本知识、能力、技术。
(一)产前
1.具有处理产科疑难病症的能力。能根据产前检查及胎儿监护、B超、血生化及羊水监测等作出正确诊断,及时筛出高危并能妥善处理。
2.能诊断并处理妊娠并发症,具有常见重、危、急病人的抢救及处理能力。
3.产前能正确使用宫缩剂(催产素、米索前列醇等)。掌握使用宫缩剂的适应症、禁忌症、使用方法。
(二)产时、产后
1.能应用产程图观察产程,识别异常并能正确处理。熟练进行阴道检查、骨盆内测量及头盆评分。
2.能正确处理全产程,具有诊断和处理头盆不称与头位难产技术。
3.能进行产科常见重、危、急病人的抢救与处理,如子痫、产科出血、休克、羊水栓塞、DIC、心衰等急救处理。
4.能进行并熟练进行子宫下段破宫产术、臀助产及臀抽术、毁胎术、胎头吸引术、低位产钳术、内倒转术、人工剥离胎盘术、胎盘残留刮宫术、会阴III度裂伤缝合术、宫颈复杂裂伤修补术、外阴及阴道血肿的处理,5.能处理手术中出现的意外,如出血、麻醉意外、损伤、必要时行子宫切除术。
6.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并能及时进行诊治并发症。7.具有安全转诊技术。
六、职责
(一)认真执行《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各种规章制度(门诊和产房工作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差错防范制度、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和质量检查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制定、登记统计制度、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讨论制度、人员业务培训制度、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等)和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
(二)建立并执行产科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如产科出血、妊高症(子痫)、产道裂伤、出血性休克、羊水栓塞、DIC、早产、低体重儿等诊疗常规;有宫缩剂应用、剖宫产手术以及其他产科操作规程。建立子痫、出血性休克、羊水栓塞等、DIC抢救及新生儿复苏流程并上墙。
(三)做好产科24小时值班,随到随诊。
(四)严格执行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孕产妇所患疾病确非本科(本单位)诊治范围,应与兄弟(或上级)医院联系转诊或请相关人员到场协助处理,病情危重时应就地应急处理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护送转诊。
(五)成立产科抢救小组,包括行政管理、妇产科、麻醉科、内外科、新生儿科及辅助科室人员,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充分发挥作用。
(六)组织助产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接收下一级助产技术机构产儿科人员进修,承担乡、村两级高危孕产妇筛查、处理的知识及技能培训。
(七)对下级助产技术机构进行检查和指导;接受下一级助产技术机构高危孕产妇及新生儿的转诊与会诊,对转诊的孕产妇和新生儿诊疗情况向转诊单位进行反馈及指导。
(八)依法管理、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保证每位新生儿(包括婚生、非婚生、计划内和计划外及流动人口的新生儿)均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
(九)按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上报本单位接生情况,对孕产妇、围产儿、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及时进行调查并填表上报。
(十)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血样采集和听力筛查工作。
(十一)承担有关助产技术的科研工作。
第四篇:安全技术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 普通住宅电气安全技术研究 2 高层住宅电气安全技术研究 3 石油X厂(X站)电气安全技术研究 4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分析与设计 5 X油田电网安全运行技术研究 6 X油田电网运行安全评价 7 X油田电厂电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8 热电厂xx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研究 9 燃油锅炉安全技术研究 10 燃气锅炉安全技术研究 11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研究 12 X计量站安全预评价 13 X联合站安全预评价 14 X接转站安全预评价 15 X输油首站安全预评价 16 采油X厂安全预评价 17 X输油泵站安全预评价 18 X油库安全预评价 19 X 加油站安全预评价 20 X 加气站安全预评价 21 X计量站安全现状评价 22 X联合站安全现状评价 23 X接转站安全现状评价 24 X输油首站安全现状评价 25 采油X厂安全现状评价 26 X输油泵站安全现状评价 27 X油库安全现状评价 X 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29 X 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 30 X型原油贮罐安全设计 31 X型成品油罐安全设计 32 X型油田轻烃贮罐安全设计 33 石油X厂(X站)安全设计 34 X联合站安全设计 35 X油库安全设计
X石油厂(站)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37 X石化厂的危险源控制与管理 38 X石化厂xx装置安全分析与设计 39 X石化厂xx装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40 钻井作业危险性分析与安全技术 41 修井作业危险性分析与安全技术 42 固井作业危险性分析与安全技术 43 射孔作业危险性分析与安全技术 44 测井作业危险性分析与安全技术 45 试油作业危险性分析与安全技术
压裂(酸化)作业危险性分析与安全技术 47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安全技术研究 48 天然气加气站安全技术研究 49 加油站安全技术研究 50 输油泵站安全技术研究 51 石油XX 站安全技术研究 52 X输油泵站安全设计 53 X输油管网安全现状评价 54 X输油管网安全技术研究
石油(天然气,LNG,LPG)储运过程的安全分析与评价 56 油田轻烃运输过程安全技术研究
液化石油气罐区火灾爆炸分析与评价 58 X罐区火灾爆炸危险源分析与评价 59 X罐区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研究 60 X罐区安全监控系统设计 61 X罐区消防监控系统设计
石油X厂(X站)火灾爆炸危险源分析与评价 63 石油X厂(X站)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研究 64 石油X厂(X站)安全监控系统设计 65 XX厂(X站)消防监控系统设计 66 易燃(毒害)气体泄露模型研究
液化石油气储罐泄露的扩散模型与仿真分析 68 X型储气罐泄露的扩散模型与仿真分析 69 天然气管道泄露的扩散模型与仿真分析 70 输油管道泄露探测技术研究
输油管道泄露的压力脉冲探测技术研究 72 长输管道泄露原因分析与安全对策 73 X输油管网“打孔盗油”形势分析与对策 74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井控技术研究 75 井喷失控的安全应急预案设计 76 油田生产安全应急中心运作模式研究 77 气井井喷扩散模型研究
X石油厂(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设计 79 石油企业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体系研究与设计 80 石油企业职工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 81 X油田(X采油厂)安全投入与效益分析 82 X油田(X采油厂)安全管理状况分析与对策 83 XX公司安全投入与效益分析 84 XX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85 XX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探讨
X住宅小区安全监控系统设计 87 X住宅小区消防监控系统设计 88 X大厦安全预评价 89 X大厦安全现状评价
石油X厂生产事故统计与安全技术研究 91 XX公司生产事故统计与安全技术研究 92 石油X站建设选址与地质安全技术设计 93 XX厂(公司)人因事故分析与安全技术 94 X油库建设选址与地质安全技术设计 95 X管道XX穿越工程安全技术设计 95 X管道XX跨越工程安全技术设计 96 X管道穿(跨)越工程安全预评价 97 XX大厦安全监控系统设计 98 XX大厦消防监控系统设计 99 特种作业车辆安全管理技术 100 特殊作业工种的安全管理技术研究
说明:
1、xx或x 可依据具体对象冠名,x型一般可用xxxxm3表示。
2、()中的内容可替换前面的内容
3、石油X站指计量站、接转站、联合站等。
第五篇: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筑口医通﹝2021﹞3号
关于下发贵阳市口腔医院口腔种植技术
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及准入
授权人员名单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在我院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2015版),针对《贵阳市口腔医院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筑口医发﹝2018﹞15号)试行期间存在问题,经口腔种植技术质量与安全工作会议多次讨论,对我院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进行再次修订,并按照规范对目前种植技术开展人员进行准入与再授权,现将修订后的规范及授权名单下发给相关科室,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贵阳市口腔医院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2.贵阳市口腔医院种植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3.口腔种植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及申请表
4.口腔门诊治疗室手术预约单
5.口腔种植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审批表
6.医师个人种植手术开展情况记录表
7.MDT疑难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表
8.口腔种植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及手术分级授权花名册
贵阳市口腔医院
2021年1月15日
贵阳市口腔医院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1:
贵阳市口腔医院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试行)
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在我院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2015版),结合我院2018年制定的同名规范实施的具体情况,再次对我院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进行修订。
本规范所称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
一、组织管理
(一)由于人员变动,对原成立的贵阳市口腔医院口腔种植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管理小组由院长、业务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种植科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临床科主任、副主任组成,其主要职责调整为:
1、每月召开1次口腔种植技术质量与安全工作会议。
2、审定本院口腔种植技术应用与评价推广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3、组织制定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规范。
4、协调解决口腔种植技术推广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根据医院种植技术开展需要培养技术骨干,确定外派进修学习人员名单及业务研究方向。
6、负责领导和监督专家组的工作,有权决定专家组成员名单。
管理小组日常行政工作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种植技术专家成员负责院级种植技术质量控制与评估,各科室负责人为科级种植技术质量控制第一责任人。设工作秘书和技术秘书各1名,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管理小组中种植技术专家成员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本院口腔种植技术应用与评价推行实施的规则,必要时负责对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修订。
2、对口腔种植技术的应用、推广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对口腔种植技术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质量进行评价和分析,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种植技术管理的改进措施。
4、组织临床诊疗过程中的合作、配合与沟通,多方面适应种植患者需求,解决相关技术和实践问题等。
5、组织我院相关各科室的医、技、护、管理人员,开展院内、外包括基础的多层次技术培训。
6、组织我院相关人员学习、掌握、运用、探索并研究种植新技术新方法。
7、审批和决定我院开展各级种植手术医师的资格准入。
8、根据具体情况同意、否定、暂停、推迟、部分停止或全部停止某具体医师的手术资格。
9、作为种植技术MDT专家组成员,负责对种植技术疑难病例进行MDT会议讨论,保证种植技术开展的医疗质量与安全。
10、对单病种“口腔种植术(OIT)”质量控制、资源消耗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分析。
(三)开展本技术相关科室(种植科、修复科、牙周病科、兴关路综合门诊部)的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种植技术质量控制工作以及单病种数据上报分析工作。科主任是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担任科室质控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科主任指定,并报医务科备案。
二、口腔种植技术的分级
根据口腔种植手术和修复的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口腔种植技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不需要植骨、不涉及美观要求的牙位(磨牙及第二前磨牙)、连续2牙以下(含2牙)的种植手术。
二级手术:连续3牙以下(含3牙)、2或6颗种植全口覆盖义齿、GBR、骨挤压、单前牙不植骨种植手术。
三级手术:美学区多牙种植、无牙颌种植固定全口义齿、即刻种植、骨劈开、多牙GBR种植、上颌窦内提升种植。
四级手术:Onlay植骨、上颌窦外提升种植、骨-软组织联合增量、All-on-4。
三、手术医生资质准入及手术权限
对参与口腔种植技术的医师实行资质准入,准入的医师须达到2015版《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中对医师的最低要求,同时对准入医师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医师的准入及手术级别的确定由口腔种植技术专家组审核后报管理小组认定。
(一)独立开展一级手术的人员资格
1、申请口腔种植一级手术医师资格,如经医院安排口腔种植科工作,并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师可由种植科科室考核通过,申请授权;
2、申请口腔种植一级手术医师资格,如在口腔种植科以外的其他科室的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1)理论部分:接受正式口腔种植学课程120课时以上(含种植学实习)考试合格;或经过口腔种植学的继续教育累计Ⅰ类学分40分以上。
(2)操作部分:在境内外教育机构(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机构)接受口腔种植学培训和学习满3个月并获得结业证书者,经口腔种植技术专家组讨论评估通过者。
(二)独立开展二级手术的人员资格
申请口腔种植二级手术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并有作为主刀独立完成一级种植手术满一年,完成手术10例及以上,并作为助手参与二级手术10例及以上(提交病例基本信息与照片资料佐证),经口腔种植技术专家组审核通过者。
(三)独立开展三级手术的人员资格:
申请口腔种植三级手术医师资格:原则上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并有作为主刀独立完成二级种植修复手术30例及以上,并参加种植中级培训班学习后,经口腔种植技术专家组审核通过者。
(四)独立开展四级手术的人员资格:
申请口腔种植四级手术医师资格:原则上具有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主任医师职称,并有作为主刀独立完成三级手术30例及以上,经口腔种植技术专家组审核通过者。
(五)种植初、中级培训以BITC为主
1、初级培训:BITC教育周、BITC基础班。
2、中级培训:引导骨再生专题培训、美学区牙种植专题培训、上颌窦底提升专题培训、牙列缺失专题培训
四、手术医师资格准入与授权审批程序
(一)手术医师资格准入每年认定一次。
(二)初次申请条件
1、口腔执业医师根据个人受训经历及工作能力提出申请。
2、口腔种植科工作人员初次申请,由种植科科室考核通过,申请授权,医务科备案;
3、在口腔种植科以外的其他科室的工作人员初次申请,需满足以下要求:
(1)理论部分:接受正式口腔种植学课程120课时以上(含种植学实习)考试合格;或经过口腔种植学的继续教育累计Ⅰ类学分40分以上。
(2)操作部分:在境内外教育机构(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机构)接受口腔种植学培训和学习满3个月并获得结业证书者,经口腔种植技术专家组讨论评估通过者。
(三)审批程序
1、手术医师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贵阳市口腔医院口腔种植手术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附件3),内容包括拟申请的手术级别、个人能力、开展的手术级别及手术例次。
2、科室质量控制小组根据手术医师提供的材料对其进行初审,同时结合申请者基本情况、医德医风、患者投诉和纠纷发生情况等,初步认定其手术级别,由科主任签字确认。
3、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核,并由医院口腔种植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复核认定后,方可授予相应手术级别。
4、由医务科负责将审定后的手术医师资格下文到相应科室,医务科备案。
5、相应表格电子版在口腔医院种植工作交流微信群下载。
五、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实施的不同级别手术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1、一级手术:主刀医师填写《口腔门诊治疗手术预约单》(附件4),由科室讨论主任同意交医务科审批,为避免出现越级手术情况,医生提交手术审批时需严格对照分级标准评估手术级别,部分一级手术病例因术前可能难以评估种植区域骨量条件,一级授权医生应在术前提请与种植科二级以上授权医生自主讨论形式会诊,特殊病例可提请医院组织MDT多学科会议形式会诊,会诊医生须在“贵阳市口腔医院MDT讨论记录表”中评估签字认可,必要时同台指导。
2、二级手术:具备二级手术资格的医师由科主任审批后签发手术预约通知单,但作为助手参与二级以上手术不满10例者仍按照一级手术要求执行,在上一级授权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三级及以上手术:原则上转到口腔种植科由具有相应手术权限的医师完成,科主任审批后签发手术预约通知单。
4、对于非种植科的医师,如具有三级及以上手术权限,可考虑由本科室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预约通知单。
六、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程序
(一)手术医师资格实行动态管理,评价周期为每年一次。再授权必须依照医师实际能力提升而变动,不能仅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完成未发生医疗过错或者事故者,经医院口腔种植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一;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发生;
(2)口腔种植科工作人员申请晋升高一级别种植手术,由种植科科室考核通过,申请授权医务科备案;
(3)在口腔种植科以外的其他科室的工作人员申请晋升高一级别种植手术,按照本规范第三条“手术医生资质准入及手术权限”相关规定,提交种植技术开展情况总结与记录表(附件6),二级不少于10例,三级不少于30例,并附5例以上手术病例完整术前、术中、术后照片及X线检查资料。经口腔种植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专家成员审核通过,医务科备案,下文再授权。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高于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流程;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5)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存在两次因医源性原因致非计划再次手术记录的,当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6)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非特殊情况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的案例者,当手术医师能力视为不合格,本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7)已授予手术权限的医师填写《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申请表》(附件5)
七、监督管理
1、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将督导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2、管理小组按照口腔种植技术分级管理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3、对于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八、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附件2:
贵阳市口腔医院
口腔种植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我院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强高值耗材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016年成立了口腔种植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管理小组隶属于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重点对口腔种植技术的质量与安全负责,目前因人员变动,对原管理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黎明
副组长:陈筑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1、管理小组职能部门成员:马丽霞、张倩、张莹、刘凰、李凯、钟卫兰、朱泓
2、管理小组专家成员:冯萍、邵敏、周辉、余鑫、马敏先、罗祎、王青、余晓燕、肖力源、叶彬、徐莉亚
日常行政工作由医务科负责,技术质量控制与评价由小组种植专家成员负责,侯学担任工作秘书,叶彬担任技术秘书。
附件3:
贵阳市口腔医院
口腔种植手术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职务
专业
申请级别
联系电话
何时何地开始从事本项目的专业工作(含本项目专业培训、进修的时间、地点、学习学分情况,主刀例数,参与例数及不少于5例的影像照片资料):
科室质控小组意见:
科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贵阳市口腔医院口腔门诊治疗室手术预约单
病人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
系统病史_______________○有 ○无 过敏史_____________________
血液化验○是○否_____________○有 ○无 传染病______________
预约科室_______________ 预约日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拟手术名称_____________ 手术级别______________
主刀医生_________________助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方式○局麻 ○笑氧 ○全麻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麻填写:是否可全麻 ○是 ○否 择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特殊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贵阳市口腔医院口腔门诊治疗室手术预约单
病人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
系统病史_______________○有 ○无 过敏史_____________________
血液化验○是○否_____________○有 ○无 传染病_______________
预约科室_______________ 预约日期时间____________
拟手术名称_____________ 手术级别______________
主刀医生_________________ 助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方式○局麻 ○笑氧 ○全麻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麻填写:是否可全麻 ○是 ○否 择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特殊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
贵阳市口腔医院
口腔种植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审批表
科室: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取得时间
聘任时间
申请手术医师级别
低年资住院医师□ 高年资住院医师□ 低年资主治医师□
高年资主治医师□ 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原手术级别
拟申请手术级别
近两年完成原级别手术例数:
晋升上一级别手术申请理由(参加拟申请手术病案号、进修经历、个人能力等):
有无医疗事故及纠纷发生
有无非计划再次手术病例
有无越级手术
医源性原因
非医源性原因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是否同意再授权同级手术
是否同意晋升上一级别手术
是否同意再授权同级手术
是否降级手术级别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意见(医德、投诉、基本技能等)
科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医师个人种植手术开展情况记录表
: 手术医师: 所属科室:
序号
手术时间
患者姓名
手术名称
技术分级
有无指导协助医师
协助医师姓名
附件7:
贵阳市口腔医院
MDT疑难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表
讨论时间:
讨论地点:
讨论形式: □ 会议形式 □ 自主讨论形式
讨论类别: □ 种植技术 □ 唇腭裂系列治疗 □ 正颌正畸治疗 □ 其他:
专家签名:
提交科室:
记录人:
病 例 基 本 信 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讨论目的:
讨 论 记 录
记录要求:
1、含发言科室、发言人员姓名、发言内容、讨论结论
2、包括术前准备须补充完善内容;治疗方式、时间、主刀、器材准备变动情况;治疗中、治疗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注意事项;病历书写整改建议
3、种植手术术前讨论,专家需评估手术级别,是否需要植骨,是否需要上一级手术等级授权医生跟台,及手术关键点、术中可能出现防范预案)
(可续页)
附件8:
口腔种植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及手术分级授权花名册(2020)
序号
科室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职称/职务
医师执业证编码
执业范围
准入及再授权审批情况
授权手术级别
种植科
余鑫
男
副主任医师/科室负责人
***
口腔
通过
四级
种植科
王青
女
主任医师/科副主任
***
口腔
通过
四级
种植科
徐莉亚
女
副主任医师
***
口腔
通过
四级
种植科
叶彬
男
主治医师
***
口腔
通过
三级
种植科
马敏先
男
主任医师
***
口腔
通过
四级
种植科
吴镭
男
主治医师
***
口腔
通过
一级
种植科
张俊标
男
住院医师
***
口腔
通过
一级
口腔综合科(兴)
周辉
男
副主任医师/科主任
***
口腔
通过
三级
口腔综合科(兴)
吴海涛
男
副主任医师
***
口腔
通过
三级
口腔综合科(兴)
沈春荣
女
副主任医师
***
口腔
通过
一级
修复科
罗祎
女
主任医师/科室负责人
***
口腔
通过
上级授权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修复科
肖力源
男
副主任医师
***
口腔
通过
上级授权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修复科
杨红
女
主治医师
***
口腔
通过
一级
牙周病科
冯 萍
女
主任医师/科主任
***
口腔
通过
一级
牙周病科
余晓燕
女
主任医师
***
口腔
通过
一级
牙周病科
吴象宇
男
主治医师
***
口腔
通过
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