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赌协议书
对赌协议书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乙方通过在甲方公司任职岗位创造销售业绩的形式,帮助甲方公司实现业绩提升。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期限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二)乙方目标内容
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度销售任务:350万。
(三)乙方获取收益
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奖金4万元
(四)甲乙权利和义务
甲方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有人事任免权。配合乙方,提供营销、培训、活动、政策方面的支持。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对销售业绩有知情权。乙方需要缴纳5000元对赌金。
(六)协议解除
乙方出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 盖章: 日期:
第二篇:投资协议书股份对赌
投资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投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乙双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及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及承诺郑重签署本协议。
1、甲方承诺在乙方资金到位后按本协议约定回购转让给乙方的股权。
2、乙方承诺:出资人民币xxxx万元持有甲方转让的xx%股权,并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付清受让款。
3、甲乙双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之规定。
第二条 甲方公司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持有下列二家公司股权:
1、xxxx公司(下称xx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万元;注册地址:;股本结构:
第三条 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转让股权(受让股权)是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包括xx公司xx%股权及甲方自收到乙方股权转让款之日起至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止投资的全部公司中甲方所持有的股权(甲方投资房地产、股票、保险、信托、购买理财产品等除外)的十分之一(如出现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则按重新确定的股权比例)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转让股权以xxx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该股权。
3、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转让款xxx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公司不存在甲方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所融得的全部资金,负责用于xxxx公司及甲方的其它投资项目。
3、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第五条 乙方保证
1、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股权后至本协议期限届满日,乙方将受让甲方的股权委托甲方代持,乙方不实际持有股份,不得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不得参与甲方公司经营管理,不得干预甲方正常开展各项工作,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股权后,除本协议约定外,不得将受让股权的任何权益部分或者全部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进行处置,否则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股权转让款使用
甲方承诺将本次股权转让款用于xxxx公司及甲方的其它投资项目。
第七条 股权回购标的股权回购标的系指本协议中乙方受让的甲方的股权,不包括乙方以增资扩股、转让、期权、衍生、质押或其它安排等其它方式获得的股权。
第八条 股权回购条件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1)甲方公司及其它投资项目整体收益连续二年亏损;
(2)甲方公司及其它投资项目整体收益累计亏损xx%以上。
乙方按前条约定要求甲方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应向甲发出书面股权回购通
知。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乙方有权选择持有转让股权或要求甲方回购本次协议所转让的股权,乙方应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股权回购通知或持有股权通知,通知自送达甲方之日生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乙方要求甲方回购股权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股权回购通知后三个月内以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进行股权回购。
4、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则甲方将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甲方实际持有的股权转让十分之一(如出现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则按重新确定的股权比例)给乙方,双方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持有股权通知后三个月内共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股权变更所要求的各种法律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取得转让股权的所有权。
5、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则自持有股权通知送达甲方后,乙方无权再要求甲方承担股权回购义务,乙方持有的股权的转让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回购价格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支付转让款加转让款溢价的方式回购本协议中所转让的股权,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转让款+转让款溢价。
2、转让款即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xxx万元;转让款溢价为转让款乘以溢价率乘以投资期间,计算公式为:转让款溢价=转让款*溢价率*期间。溢价率为每年xx%,期间为乙方转让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至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回购义务之日止。
第十条 优先权和共售权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转让股权给第三方时,乙方有权选择受让甲方股权或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
2、乙方选择受让甲方股权的,受让条件不得低于甲方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的条件,即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选择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的,乙方可以同等条件将所持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拒绝受让乙方持有的股权的,甲方亦不得转让甲方持有的股权。
第十一条 防稀释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内,若xxx公司及甲方的其它投资项目进行任何融资、增资扩股或新股发行,则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确定的转让股权的比例参与公司未来所有融资、增资扩股或新股的发行。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未来甲方股权融资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即xxxx公司及甲方的其它投资项目估值不得低于xxxx万元。
第十二条 股权转让费用的负担
1、甲方将股权转让给乙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2、甲方回购乙方股权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甲方承担。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以乙方持有股权或甲方完成股权回购后自动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甲方新的投资项目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再对甲方的投资项目享有任何权益。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若因任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将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都应对本协议中各条款以及保密。一方如果需要向包括任何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均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2、乙方对于获悉的甲方公司的客户信息、财务报表、甲方未公开的投资项目等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意第三方披露。
3、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五年内均应遵守保密条款,如有违反将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对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
第十七条 责任免除
如因不可抗力或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冲突,致使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法得到履行,则甲乙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如下:
甲方:
乙方:
第三篇:对赌补充协议
股权投资补充协议书
本股权投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签署: 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乙方和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已于2018年 月【 】日签订《股权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投资协议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释义
在本补充协议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提及的词语定义如下:
“会计”,指自任何一个公历的1月1日起至该年12月31日止的连续期间。
“税后净利润”,指在中国会计准则下,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
“元”,指人民币元。第二条 业绩承诺
2.1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应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如下:
2018年会计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019年会计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020年会计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2.2如2.1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会计实际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与乙方承诺保证的税后净利润目标相差不超过20%,则视为完成业绩承诺。
2.3如果公司未实现2.1条中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业绩指标,则乙方同意对甲方进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2018年货币补偿金额 = 甲方投资金额 *(500万元-2018年乙方实际净利润)/500万元;
2019年货币补偿金额 =(甲方投资金额-2018年货币补偿金额)*(1000万元-2019年乙方实际净利润)/1000万元;
2020年货币补偿金额 =(甲方投资金额-2018年货币补偿金额-2019年货币补偿金额)*(1800万元-2020年乙方实际净利润)/1800万元。
2.4若在业绩承诺期间,公司实现了新三板或其他资本市场挂牌交易,则甲方须从股价溢价收入中扣除相关货币补偿款项返还给乙
方。
2.5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总额超过承诺的业绩总额,则甲方须返还已支付的货币补偿金额给乙方。第三条 回购条款
3.1如果乙方未完成以下任一目标:(1)2.1中的业绩承诺;
(2)2.3中的货币补偿;
则甲方有权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决定将所持公司的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乙方。
3.2乙方承诺,在甲方向乙方提出股权(明股实债)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0天内,将股权收购价款支付给甲方。股权收购价款的计算方法如下:
股权收购价款=甲方投资金额 *(1+8% * n)-p n--本次股权投资款到账日至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对应的实际年份数,剩余天数不足一年的按零散天数除以360天计算。p--甲方从公司获得的累计分红及所获得的乙方对甲方的现金补偿款。
甲方需在收到股权(明股实债)转让全部款项的当日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或明股实债的现关财务手续。
3.3乙方承诺自甲方投资款到账之日起至新三板挂牌止,若乙方所持股权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转让等,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特别约定
4.1如在本次股权投资协议签订后,未来任一其他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条件及价格优于本次股权投资的投资条件及价格的,则甲方自动享有该等投资者投资公司的更优部分条件和价格,但下列情况除外: 4.1.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4.1.2公司给予管理层或者员工的股权激励; 4.1.3其他甲方事先知情并书面同意的情形。
4.2乙方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上市或被整体并购前,不在其他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管理性职务(公司控股或参股的公司除外),不从公司离职,亦不以任何方式(包括设立新的企业)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否则其所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4.3乙方承诺,若公司未来出现被收购或被并购的情况,则甲方拥有优先于乙方及公司其他股东向收购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权利,否则乙方有义务按照收购方提出的股权收购价格购买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4.5乙方承诺,当乙方控股股东在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使其丧失公司实际控制地位时,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甲方具有优先受让权。
第五条 其他
5.1本协议各方应对本协议的签署及内容保密。非经国家机关通过合法途径调取,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签署及内容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告知第三人。
5.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各份具有相同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权投资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武汉市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第四篇:对赌资源
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对赌一词听来刺激,其实和赌博无甚关系。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研究国际企业的这些对赌协议案例,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也将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三种应用类型
1.创业型企业中的应用
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蒙牛,是对赌协议在创业型企业中应用的典型案例。1999年1月,牛根生创立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后更名为“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乳业”)。2001年底摩根士丹利等机构与其接触的时候,蒙牛乳业公司成立尚不足三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创业型企业。
2002年6月,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在开曼群岛注册了开曼公司。2002年9月,蒙牛乳业的发起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金牛公司。同日,蒙牛乳业的投资人、业务联系人和雇员注册成立了银牛公司。金牛和银牛各以1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开曼群岛公司50%的股权,其后设立了开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毛里求斯公司。同年10月,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以认股方式向开曼公司注入约259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亿元),取得该公司90.6%的股权和49%的投票权,所投资金经毛里求斯最终换取了大陆蒙牛乳业66.7%的股权,蒙牛乳业也变更为合资企业。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资机构与蒙牛乳液签署了类似于国内证券市场可转债的“可换股文据”,未来换股价格仅为0.74港元/股。通过“可换股文据”向蒙牛乳业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元。“可换股文据”实际上是股票的看涨期权。不过,这种期权价值的高低最终取决于蒙牛乳业未来的业绩。如果蒙牛乳业未来业绩好,“可换股文据”的高期权价值就可以兑现;反之,则成为废纸一张。
为了使预期增值的目标能够兑现,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与蒙牛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双方约定,从2003年~2006年,蒙牛乳业的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50%。若达不到,公司管理层将输给摩根士丹利约6000万~7000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业绩增长达到目标,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就要拿出自己的相应股份奖励给蒙牛管理层。
2004年6月,蒙牛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标。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可换股文据”的期权价值得以兑现,换股时蒙牛乳业股票价格达到6港元以上;给予蒙牛乳业管理层的股份奖励也都得以兑现。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投资于蒙牛乳业的业绩对赌,让各方都成为赢家。
摩根士丹利对于蒙牛乳业基于业绩的对赌之所以能够划上圆满句号,总结归纳,该份对赌协议中有如下七个特点:一是投资方在投资以后持有企业的原始股权,如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持有开曼公司90.6%的股权和49%的投票权;二是持有高杠杆性(换股价格仅为0.74港元/股)的“可换股文据”;三是高风险性(可能输给管理层几千万股股份);四是投资方不是经营乳业,不擅长参与经营管理,仅是财务型投资;五是股份在香港证券市场流动自由;六是蒙牛乳业虽然是创业型企业,但企业管理层原来在同一类型企业工作,富有行业经验;七是所投资的企业属于日常消费品行业,周期性波动小,一旦企业形成相对优势,竞争对手难以替代,投资的行业风险小。
2.成熟型企业中的应用
摩根士丹利投资上海永乐电器公司,是对赌协议在成熟型企业中应用的典型案例。
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家电”)成立于1996年。从业绩上看,永乐家电成立初年销售额只有100万元,到2004年已经实现近百亿元;在市场适应性上,永乐家电经历了家电零售业巨大变革的洗礼,是一家比较成熟的企业。2005年1月,摩根士丹利和鼎晖斥资5000万美元收购当时永乐家电20%的股权,收购价格相当于每股约0.92港元。根据媒体报道,摩根士丹利在入股永乐家电以后,还与企业形成约定:无偿获得一个认股权利,在未来某个约定的时间,以每股约1.38港元的价格行使约为1765万美元的认股权。
这个认股权利实际上也是一个股票看涨期权。为了使看涨期权价值兑现,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层签署了一份“对赌协议”。招股说明书显示,如果永乐2007年(可延至2008年或2009年)的净利润高于7.5亿元人民币,外资股东将向永乐管理层转让4697.38万股永乐股份;如果净利润相等或低于6.75亿元,永乐管理层将向外资股东转让4697.38万股;如果净利润不高于6亿元,永乐管理层向外资股东转让的股份最多将达到9394.76万股,这相当于永乐上市后已发行股本总数(不计行使超额配股权)的约4.1%。净利润计算不能含有水份,不包括上海永乐房地产投资及非核心业务的任何利润,并不计任何额外或非经常收益。
由于摩根士丹利投资永乐电器的对赌协议行权时间是2007年以后,目前尚无法知晓其结果,但从永乐电器2005年10月13日宣布其在港上市配售及公开发售股份的结果来看,永乐电器每股发售价定为2.25港元;到11月24日,永乐电器收盘价上涨到2.85港元。相对于摩根士丹利的原始入股价格,以及每股约1.38港元的认购权,摩根士丹利近期的收益回报已比较有保障。
在摩根士丹利投资永乐电器的对赌协议中,通过总结分析,也有如下七个特点:一是投资方在投资以后低价持有企业的原始股权,如摩根士丹利永乐家电20%的股
权;二是持有认购权杠杆性降低,认股价格为1.38港元/股;三是高风险性(可能输给管理层几千万股股份);四是投资方不经营零售业,不参与经营管理,仅作财务型投资;五是股份在香港证券市场流动自由;六是永乐是成熟型企业,经历了行业的变革与市场的洗礼;七是所投资的企业属于零售行业,规模效应明显,一旦企业形成相对优势,竞争对手则难以替代。目前,对赌已经使投资方达到了第一步赢利的目的。
3.对赌协议在并购中的应用
并购也是一种投资行为。凯雷投资控股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就是对赌协议在并购中应用的典型案例。
徐工集团正式成立于1989年,在地方政府的牵头之下,徐工集团整合了数家工程机械制造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国内拥有比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从2000年到2004年,随着机械制造市场的再度回暖,徐工集团机械公司的核心产品都处于需求大于供给的状态。为了保持企业旺盛的发展潜力,徐工集团在企业机制改造上,一直在寻找与国际企业合作的结合点。
2005年10月26日,徐工科技(000425)披露,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通知,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于2005年10月25日与凯雷徐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雷徐工”)签署《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与《合资合同》。凯雷徐工以相当于人民币20.69125亿元的等额美元购买徐工集团所持有的82.11%徐工机械股权,同时,徐工机械在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2.53亿元的基础上,增资人民币2.42亿元,全部由凯雷徐工认购,凯雷徐工需要在交易完成的当期支付0.6亿美元;如果徐工机械2006年的经常性EBITDA(经常性EBITDA是指不包括非经常性损益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达到约定目标,凯雷徐工还将支付0.6亿美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凯雷徐工将拥有徐工机械85%的股权,徐工集团仍持有徐工机械15%的股权,徐工机械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凯雷徐工对于徐工机械的并购协议包括一项对赌的内容:如果徐工机械2006年的经常性EBITDA达到约定目标,则凯雷徐工出资1.2亿美元增资2.42亿元;如果徐工机械一年后的经营业绩达不到投资方要求,则出资6000万美元增资2.42亿元。在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过程中,以国有资产定价作为一项赌资,这还十分罕见。
凯雷徐工并购徐工机械的对赌协议结果如何,首先要看国家有关部门能否审批通过这种形式的对赌,其次要等到2006年以后揭晓经营业绩。但是这种形式对我们启发却很大,凯雷是一家财务型投资者,如何控制并购中的风险?首先是对目标企业的估价,估价是基于未来业绩的,因而在徐工机械的并购中有6000万美元的不确定性:达到经营目标就用1.2亿美元增资2.42亿元,达不到经营目标就用6000万美元增资
2.42亿元。在上述对赌协议中,可能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与经营者的关系没有披露。如果投资中的对赌协议与经营者无关,这是不正常的,但与没有对赌的并购定价相比,凯雷徐工并购徐工机械中的对赌协议已经对凯雷进行了一定的保护。股改也见对赌身影
证券市场中的中小投资者,是典型的财务投资者,用什么来保护他们的利益?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而从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案例来看,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层建立一种基于业绩的对赌协议,可能成为保护他们利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中的一件大事,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需要向流通股支付一定的对价;流通股在获得一定的股份以后,包括非流通股在内的上市公司股份要获得增值,需要看上市公司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即投资者的增值与否同企业管理层的关系很大。因此,股权分置改革中,对赌协议有很大的应用空间。在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中,华联综超(600361)在应用对赌协议方面进行了尝试。2005年7月19日,华联综超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获得2.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同时设置了一项对赌协议:如果公司2004年~20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5%,即如果20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1.51亿元,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7股的比例,无偿向支付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追加支付对价,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总计为700万股。如果公司2004年至20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高于25%,即如果20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1.51亿元,追加支付对价提及的700万股股份将转用于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公司管理层可以按照每股8元的行权价格购买这部分股票。
2005年8月22日,华联综超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从其同期的股改对价支付行情看(见表1),在每10股流通股所得的送达率上,其市场行情是每10股流通股送3.353股以上,华联综超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2.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是偏低的;从以非流通股送出为参考指标的送出率上,其市场行情是每100股非流通股送出17.03股以上,华联综超的每100股非流通股送出15.22股的比例支付对价也不算高;但华联综超流通股股东还是认可该方案,说明华联综超股改中的对赌对于股民来说是一种信心支持,对于非流通股来说,也达到了少送出股份的目的。股改是非流通股对流通股的对价,但实际所得到的价值离不开企业的业绩,企业业绩离不开企业管理层。因此,对赌的最终目的是双向激励,希望管理层赢了赌局,这样才能对投资者有一个真正的利益保障。
部分著名对赌协议及执行状况:
融资方:蒙牛乳业
投资方: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
签订时间:2003
主要内容:2003至2006年,如果蒙牛业绩的复合增长率低于50%,以牛根生为首的蒙牛管理层要向外资方赔偿7800万股蒙牛股票,或以等值现金代价支付;反之,外方将对蒙牛股票赠予以牛根生为首的蒙牛管理团队
目前状况:已完成,蒙牛高管获得了价值数十亿元股票
融资方:中国永乐
投资方:摩根士丹利、鼎晖投资等
签订时间:2005
主要内容:永乐2007年(可延至2008年或2009年)的净利润高于7.5亿元(人民币,下同),外资方将向永乐管理层转让4697.38万股永乐股份;如果净利润等于或低于6.75亿元,永乐管理层将向外资股东转让4697.38万股;如果净利润不高于6亿元,永乐管理层向外资股东转让的股份最多将达到9394.76万股,相当于永乐上市后已发行股本总数(不计行使超额配股权)的4.1%
目前状况:永乐未能完成目标,导致控制权旁落,最终被国美电器并购融资方:雨润食品
投资方:高盛投资
签订时间:2005
主要内容:如果雨润2005年盈利未能达到2.592亿元,高盛等战略投资者有权要求大股东以溢价20%的价格赎回所持股份
目前状况:已完成,雨润胜出
融资方:华润集团
投资方: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
签订时间:2008
主要内容:两家投行将分别以现金4.5486亿港元认购1.33亿股华润励致
(1193.HK)增发股票,合同有效期为5年。若和约被持有到期,且华润励致最终股价高于参考价(3.42港元),华润集团将向两家投行分别收取差价;若届时股价低于
3.42港元,那么两家投行就会各自受到一笔付款
目前状况:按最坏打算,华润可能亏损9亿港元
融资方:深南电A
投资方:杰润(新加坡)私营公司(高盛全资子公司)
签订时间:2008
主要内容:合约有效期2008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当国际石油浮动价高于每桶62美元,深南电每月最多获利额30万美元;反之,国际油价每下跌1美元,高盛杰润则将多获利40万美元
目前状况:执行中,深南电A已巨亏5亿元人民币
第五篇:最新修订版集体股权对赌协议书范本Word模板
对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乙方通过在甲方公司任职
岗位的形式,全面负责甲方公司的管理工作。以帮助甲方公司实现业绩提升。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期限
本协议为期
年。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乙方工作目标内容
乙方的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如下:
1)
年销售额目标
万元,利润目标
%。
2)
年销售额目标
万元,利润目标
%。
3)
年销售额目标
万元,利润目标
%。
4)
年销售额目标
万元,利润目标
%。
5)
年销售额目标
万元,利润目标
%。
(三)乙方期权股份收益
年
年
年
年
年
点数
0
共计点数
5个点
说明:
1)
乙方如实现各目标,则可拿到的期权股份,待协议期满后甲方根据约定将乙方共计五个点的期权股份转为正式注册股;
2)
每期权股份分红发放时间为甲方企业财务结算后一个月内发放;
3)
本协议期满后若甲方企业年销售额达成约定目标,则乙方享受甲方企业的期权股份立即转为甲方企业的注册股份,甲方按双方约定办理乙方的期权股份转注册股份相关手续,期限为服务期截止日后的一个月内。
(三)乙方薪酬支付方式
乙方年薪方案设计()
岗位
薪总额
万元
将
万的40%作为固定收入部分=
万元
将
万的60%作为提成部分=
万元
基本工资40%
绩效工资60%
2016年(历史结点)
2017年目标
2017年冲刺目标
万÷12个月=
元/月
12万÷12个月=
元/月
3000万
5000万
8000万
分解为
+
以
/月作为绩效工资的合格档,并推演五级绩效工资
增长部分=目标-历史结点
万÷(万-
万)=1.5%
2%(按超出目标部分)
其中200为商业保密金(商业保密金一般为基本工资的10%左右)
元/月
元/月
1.5%分解到年中、年底
元/月
年中的0.75%
元/月
年底的0.75%
元/月
注:在实现
目标
万的前提下提成总额
万元,但为鼓励乙方向更高目标冲刺,甲方还设定了冲刺目标,如实现冲刺目标再给予2%的提成比例。
1.岗位固定工资按月度发放,发放时间以甲方企业工资发放日为准。
2.年乙方的薪酬发放形式仍然按上述方法进行推算与发放,具体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协议生效期间,甲方有权利对企业发展方向及企业战略、定位等做出最终决策。
甲方有权根据时间节点对乙方工作成果做检验。
甲方对企业重大事件决策拥有决定权。
④甲方拥有对企业高层人员最终人事任免权。
⑤甲方拥有对超过
万元(大写)的资金支出拥有审批权。
⑥甲方拥有对企业规划的最终审批权。
2.甲方义务
协议生效期间,甲方需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运营、营销、生产、财务等方面配合乙方更好的完成工作。
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企业中层及以下员工人事任免工作。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所有企业相关信息及资料。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权利
协议生效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营销团队的编制调整、业务流程梳理、各类制度、企业文化、各岗位薪酬与考核等方面拥有调整与修改权(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乙方拥有对中、基层员工招聘、任命、解聘权。
乙方拥有对企业财务所有情况的知晓权。
④乙方拥有对企业新业务开展的参与和控制权。
2.乙方义务
协议生效期间,乙方需遵守甲方企业的规章制度。
乙方应利用专业经验和应有的职业审慎,对甲方企业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甲方企业的内部信息。
(六)协议解除
具备以下情况,该协议可以解除:
1.企业销售额出现明显下滑且无任何提升改变(不含非抗力客观因素),甲方可提前解除协议。
2.乙方出现严重违反企业制度并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协议。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有附件,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