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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手术并发症应急处理预案

节育手术并发症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篇:节育手术并发症应急处理预案

节育手术并发症

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确保育龄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杜绝技术事故的发生,为此特作如下预案:

放臵宫内节育器

一、要熟练掌握放臵宫内节育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二、严格掌握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放臵时间。

三、掌握好放臵宫内节育器副反应:

(一)出血:常发生在放环后头3个月,表现为月经过多,不规划阴道流血。原因有①IUD机械压迫或异物刺激,引起子宫收缩使内膜接触面破损出血;②内膜局部纤溶酶激活因子,前列腺素、激肽物质增多,引起纤维蛋白溶解而出血。出血明显增多,可用氟芬那酸(氟灭酸)治疗效果较好,也可用止血环酸或6氨基已酸或止血三联往往收效甚佳。

(二)腰酸腹坠:可能由于IUD过大或位臵下移引起子宫收缩、症状垂者,因解痉药治疗无效时,可更换型号合适的IUD。

(三)IUD嵌顿:由于IUD过大,光洁度不好,或接头处断裂,损伤子宫内膜可致IUD部分或全部嵌入肌壁,根据不同原因所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安全取出。

(四)子宫穿孔或IUD异位:常见的原因有:手术医生责任心不强,操作技术不熟练,术前未查清子宫位臵、大小、屈度、哺乳期子宫坚薄而软,将环放臵到子宫以外的部位:孔穿小的、出血少,立即停止手术操作,密切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孔穿大,出血多时,立即建立静脉通道,给予投放缩宫子宫药物和止血药,同时报告当地计生办、县指导指导组和科技股,并积极抢救以致于安全转入上级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四、人工流产术并发症处理

1、术中出血:多发生在孕周较大者,由于胎盘面积大,部分剥离,不能迅速取出,影响子宫收缩,血窦开放而大量出血,此时应尽快取出妊娠组织,钳出胎盘。

2、宫颈裂伤:根据损伤情况进行缝合。

3、子宫空孔:为严重的并发症,若不及时处理,可危及生命,立即停止手术操作,建立通畅静脉通道,给予有效的止血药物和必要的抢救,在抢救的同时立即逐级报告,并组织转诊转院。

4、感染:应及时有效给予足量的抗生素治疗。

5、人工流产综合征:一旦发生,可给予阿托品0.5-1.0mg肌注或静脉,无效时,可给予异丙基肾上腺素1mg+5%G.S200ml静脉滴注,根据心率恢复情况调整滴数。

羊水栓塞 是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进入母体血循环后引起的肺栓塞、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肾功能衰竭及骤然死亡等一系列严重症状的综合征。发生在足月分娩者产妇死亡率可高达70-80%,发生率在1/5000-1/50000之间。此发病突然,病情发展凶险,从病史上要高度重视有前臵胎盘、胎盘早剥或胎盘边缓窦破裂以及急产、宫缩过度产妇,剖宫产时在娩儿及娩胎盘前吸净羊水,产程中密切关注立妇的病情变化。一旦发病,迅速组织抢救:①急性休克期:以纠正呼吸循环衰竭为主,首先给予正压吸氧及抗过敏治疗,可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300mg或先静注地塞米松20mg后续滴20mg;其次在扩容同时解除肺动脉高压,扩容可输血、输液,解除肺动脉高压首选罂粟硷30-90mg溶于25%c1.s20ml,缓慢静注,心率慢者可用阿托品1-2mg肌注用至面部潮红,合并在心衰,心率快时则应改用氨茶硷250mg+10% c1.s20ml中缓慢静滴,必要时重复使用1-2次/24h。治疗心衰亦可用乙酰毛花苷0.2-0.4mg+25%c1.s20ml中静注,在强心扩容抗休克同时,亦可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并注意纠正酸中毒。②纠正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已发生血石凝时,应积极补充凝血因:如输新鲜血,纤维蛋白原及血小板等,并可应用抗纤溶药物。③防治肾功能衰竭:已纠正休克并补足血量容仍少尿时,可用速尿40mg静滴或25%甘露醇250ml静脉滴注。④产科处理:病情好转后尽快终止妊娠,可酌情剖宫产或阴道助产。⑤产后 大量抗生素预防感染。

双侧输卵管结扎术

1、邻近组织及脏器损伤:给予及时处理,如膀胱损伤应及时缝合、导尿,给予抗生素治疗。

2、肠管损伤给予及时吻合处理,术后抗感染。

3、出血给予及时止血。

双侧输精管结扎术

1、术时并发症出血时,给予及时止血。

2、远期如痛性节结,给予有效药物治疗,如治疗无效时,给予切除痛性结节、吻合。

第二篇: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一、核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8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六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

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口科技

第三篇: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一、核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8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六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

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口科技〔XX〕67号)

二、核准条件

受术者接受国家规定免费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手术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因计划生育手术导致不良后果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并发症鉴定申请。

下述人员可作为并发症鉴定申请人:

(一)受术者本人;

(二)受术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

(三)施术机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本办法受理范围

(一)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基本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

(二)未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机构或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

(三)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四)对鉴定结论不服,在有效时限内未申请上级鉴定的。

三、核准程序

并发症鉴定实行县、设区的市、省逐级鉴定制度。省级鉴定为终级鉴定。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受理并发症鉴定的申请,负责组织并发症鉴定专家组实施鉴定。受术者申请并发症鉴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并填写并发症鉴定申请表。

申请人提出并发症鉴定申请,同时又提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鉴定申请的,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鉴定结束前,暂缓并发症鉴定受理;既提出并发症鉴定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并发症鉴定受理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程序。

即:本人申请→乡(镇)街道计生办签意见→县级计生局审查→县级组织鉴定→通知鉴定结果→启动市级鉴定→启动省级鉴定

四、核准时限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在接到并发症鉴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需要进行并发症鉴定的,签署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鉴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并发症鉴定专家组应在收到鉴定委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日一次性告知申请鉴定的当事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资料。当事双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供资料。

承担并发症技术鉴定的鉴定专家组自收齐鉴定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专家组应将并发症技术鉴定结论及有关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委托技术鉴定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收到并发症技术鉴定书后,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鉴定程序进行审核。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再收取鉴定费。

经审核合格的,应当填写《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结论通知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一方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要求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鉴定的书面申请,交受理本次鉴定的人口计生部门。组织鉴定的人口计生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

设区的市级鉴定和省级鉴定的程序,参照县级鉴定程序进行。

五、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并填写并发症鉴定申请表;

(三)申请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四)相关的有效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出院诊断证明书、化验及检查报告单;

(五)需要提供的社会调查的原始资料。

第四篇:女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

女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试行)

姜堰人口 作者:佚名 时间:2008-5-5 17:26:08 点击数:56

4女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07-10-30出处:卫生部责任编辑:苏青

女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试行)

卫生部

****年十二月十九日

术时及近期并发症

一、脏器损伤

因节育手术造成子宫穿孔或破裂,宫颈、穹窿部裂伤,附件、膀胱、肠管,以 及肠系膜损伤,造成出血或部分切除者。

二、出血与血肿

原无出血倾向性疾病,因节育手术而引起外出血(放、取宫内节育器时超过1 00毫升,人流吸引术时超过200毫升,人流钳刮术、引产过程中或引产后24 小时内出血量达400毫升以上)或内出血、腹壁血肿、阔韧带血肿及腹膜后血肿,失血性休克等。

三、感染

节育手术后2周内出现与节育手术有关的子宫内膜、附件、腹壁切口、腹膜、盆腔炎症或局部脓肿及全身感染、中毒性休克等。

四、人流不全、胎盘残留

吸宫钳刮及引产术后阴道流血不止,排出物或清宫刮出物为胚胎、绒毛或胎盘 组织者(不包括蜕

膜残留),必要时经病理检查证实者。

五、羊水栓塞

在人工流产、引产、剖宫取胎术过程中,由于羊水进入血循环而引起肺栓塞、休克、凝血机制障碍、急性心肾功能衰竭等一系列症状及体征者。

六、漏吸、漏刮

指人流时未吸着或钳着胚胎而继续妊娠者。

七、宫颈管及宫腔粘连

人流或人流不全、引产残留、刮宫后出现周期性下腹痛或子宫增大,积血或经 量显著减少、停经、闭经,经宫颈、宫腔探查或X线造影摄片、宫腔镜检查证实者。

八、气体栓塞

人流吸引时负压变成正压吹气,或腹腔镜绝育时气体误入血管而造成的气体栓 塞。

九、烧灼伤

腹腔镜电凝绝育、电凝止血时误灼伤其他组织而出现症状、体征者,如烧灼损 伤肠管,造成肠管坏死穿孔,出现腹膜炎症状、体征者。

十、药物腐蚀伤

药物粘堵绝育时,药物腐蚀伤及其他组织而出现症状、体征者。

十一、误用药物

节育手术过程中误用药物所造成的并发症。

十二、异物遗留

异物遗留腹腔而造成感染、肠梗阻等,或纱布填塞阴道未及时取出而造成严重 感染者。远期并发症

一、节育器异位

宫内节育器部分或完全嵌入子宫肌层或异位于腹腔、阔韧带内。

二、节育器断裂

因节育器断裂、接头处脱开而产生临床症状者。

三、肠粘连

绝育术前、后无腹部手术史,亦无腹膜、腹腔内脏器炎症史,绝育术时亦未见 腹腔内有炎症粘连,而于手术后出现典型的不完全性或完全性肠梗阻症状,经X线 检查证实,或经腹腔镜检查、剖腹探查见有肠粘连者。

四、大网膜综合症

绝育术时未见腹腔内有炎性粘连,术后出现恶心、呕吐、剑突下不适、躯干不 能伸直,站立时有定点牵引痛感,经腹腔镜检查或手术证实大网膜与腹壁切口或盆 腔有粘连者。

五、盆腔郁血症

输卵管结扎时累及系膜血管或节育手术后盆腔感染、粘连而造成血液回流障碍,盆腔静脉曲张,术后出现下腹部疼痛,久立或性生活时症状加重,经腹腔镜检查、盆腔静脉造影或手术证实者。应排除盆腔炎症及子宫肌瘤等。

六、慢性盆腔炎

术前无生殖器炎症,术后短期内(一个月内)曾出现过急性炎症,因治疗不彻 底使症状、体征持续存在或病情反复发作,妇科检查存在阳性体征者。

七、闭经

因刮宫过度造成子宫内膜再生障碍而致的闭经。

八、切口疝、慢性炎性包块或腹壁瘘管,子宫内膜异位症及术后宫外孕。

节育术后腹部发生切口疝;慢性炎性包块或腹壁瘘管;剖宫取胎术后引起子宫 内膜异位症,人工流产加绝育术后引起的以输卵管残端为中心的盆腔子宫内膜异位 症;输卵管结扎术后发生宫外孕。对放宫内节育器引起宫外孕,因机理不清,暂不 做统一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可按本地区原规定办法执行。

九、因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所引起的并发症。

十、神经官能症

绝育术后神经官能症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前受术者神经精神系统正常,确因 节育手术引起思想疑虑、恐惧等精神因素诱发,经妇产科、精神病科等科会诊,确 认为神经官能症者,可参照节育手术并发症处理。

附注:

1.此诊断标准只限于与女性节育手术是否有关的诊断,并非医学上的疾病定 义或诊断标准。2.节育手术后出现月经紊乱、腹腔镜绝育术时因CO2气腹、器械刺激或人 流手术引起的综合反应等均列为副反应,不作并发症论。

3.凡并发症治疗后半年不复发为治愈。

第五篇:血液透析并发症应急预案(范文)

新乐市医院

血液透析并发症应急预案

﹙一﹚空气栓塞的应急预案、透析中一个重要的事故就是空气栓塞,空气进入血液引起空气栓塞是严重的致命并发症。、空气进入体内的最重要途径是泵前部分。泵前管道负压部分破损或连接不良,泵前补液、输血,冷冻的透析液,静脉壶液面机器自动打气,透析结束时回血失误等等。3、少量空气呈微小泡沫状进入体内可无明显症状。若气泡较大,漏气速度快,3-4ml的少量空气栓塞则可引起死亡。

4、空气栓塞的临床表现与病人的体位有关。若病人坐位或颈头抬高时,空气向上逆流经颈静脉到达脑静脉系统,引起意识丧失,惊厥,甚至死亡。若病人平卧位或左侧卧位,空气进入右心房和右心室,影响心脏排血功能。若病人右侧卧位,空气经肺动脉进入肺毛细血管,引起肺动脉高压,部分空气进入左心室引起全身动脉栓塞。若病人垂头仰卧位,空气进入下肢静脉系统引起局部紫绀及循环不良。

5、病人常表现突然胸闷、呼吸困难、咳嗽、气喘、发绀、血压下降、甚至呼吸心跳停止死亡。

6、一旦发现空气进入体内,立即夹注静脉管道,左侧卧位,并抬高下肢,使空气停留在右心室顶端而慢慢溶入血中吸收。为防止空气进入脑部引起脑栓塞,要采用头低下肢抬高位;

7、嘱患者镇静、进行深呼吸。立即通知医生;

8.高流量吸氧、确保气道的畅通。清醒病人用面罩吸纯氧;意识丧失病人气管插管行机械通气;

9、静脉应用地塞米松、低分子右旋糖酐,减轻脑水肿,改善微循环;

10、进入体内空气量多需进行锁骨下静脉穿刺抽气或直接心脏穿刺;

11、使用高压氧疗法也比较有效;

12、最有效的是事先预防。

(二)动静脉内瘘穿刺引起出血、皮下血肿的应急预案

1.处理原则上应充分止血后将出血向周围分散,冷却局部,不要使内瘘血管内外形成 凝血块;

2.穿刺失败时,在未形成凝血块时尽早处理,求得其他的帮助;

3.穿刺部位稍稍隆起,立即终止穿刺,用纱布四折或止血棉球压迫内瘘血流,压迫程度不要使血流中断;

4.手臂抬高,将出血向周围分散,加速吸收; 5.洗必汰湿纱布冷敷,使血块不再增大;

6.再行穿刺必须压迫穿刺失败的部位,或在原穿刺部位用止血棉球止血后捆扎止血带,再行穿刺;

7.失败部位以外穿刺困难时,止血15分钟后进行再穿刺;

8.血透结束后血肿局部涂上喜疗妥,加速血肿吸收,促进血管软化。

(三)低血压的应急预案

1.低血压是血液透析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发生率高达50%~70%,可发生在整个血透过程的任何时刻;

2.血透中引起低血压的原因很多,有效血容量的减少、血浆渗透压的改变、自主神经病变和血管收缩能力降低、内分泌因素、醋酸盐不耐受以及药物等各种因素是引起血透中症状性低血压的常见原因;

3.少部分病人可表现为无症状性低血压,但大多数病人同时有头晕、胸闷不适、面色苍白、出冷汗、眼前发黑、恶心、呕吐、心率加快和肌肉痉挛性疼痛,甚至一过性意识丧失,冠心病者可诱发心律失常及心绞痛;

4.血透病人发生低血压时,处理上应迅速补充容量,同时适当减慢血流量,减低超滤率或暂停脱水,并可给病人低流量吸氧;

5.一般输入生理盐水100~200ml后症状会迅速好转,血压回升;

6.症状严重者,可加大输液量,还可考虑输入50%高渗糖40~60ml、10%氯化钠20 ml、甘露醇、白蛋白等;

7.必要时回血,终止血透,积极寻找诱发低血压的原因,加以解除;

8.对初次血透、年老体弱病人为预防低血压的发生,可选用生物相容性好的小面积透析器、适当预充,血透应缓慢进行,血流量由小到大逐步增加,脱水不宜过多、过快,严格控制透析间期体重增加量

9.应用高钠透析,增加钠浓度,增快血浆充盈率,保持血容量。

10.改进透析技术,应用序贯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生理性透析,使用BTM、BVM技术以及透析中钠模式超滤模式的应用。

(四)失衡综合征的应急预案(1)、发生原因:

1、血液中的溶质浓度急速下降,而脑细胞、脑组织中血脑屏障未能及时清除,使血液和脑组织间产生渗透压差,大部分水分进入脑组织,造成脑水肿或脑脊液压力增高;

2、脑缺氧;

3、低钠透析和无糖透析,患者产生低血糖、低钠血症,造成血液和脑脊液间的溶质浓度差。

(2)、临床表现:

1、轻者表现为恶心、呕吐、头痛、血压增高、焦躁不安、疲倦乏力、倦睡、肌肉痉挛;

2、重者表现为抽搐、扑翼样震颤、定向力障碍、嗜睡;

3、极度严重者表现为精神异常、惊厥、全身肌肉痉挛、昏迷。(3)、防治措施:

1、早期透析,充分合理的诱导透析;

2、短时间、小剂量、多次透析;

3、提高透析液钠浓度,以140~148mmol/L为宜;

4、透析过程中静滴高渗钠、补充高渗糖水;

5、重度患者可使用镇静剂或立即终止透析。

(五)高血压的应急预案 发生原因:

1、由于患者对疾病认识不足而产生紧张的情绪,导致交感神经兴奋;

2、失衡综合症、硬水综合症;

3、水分超滤不足,每次透析结束没有达到目标体重;

4、降压药在透析过程中被透出;

5、肾素依赖型高血压;

6、透析时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过多。临床表现:

血压轻度升高者可,没有自觉症状,如果血压大于160/100mmHg,患者往往主诉头痛,难以忍受时会出现焦躁不安。防治措施:

1、严格限制水、钠的摄入量,透析间期的体重增长控制在1kg/d以内,盐的摄入量应小于2g/d,同时进行充分透析;

2、药物治疗包括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钙通道阻滞剂、血管扩张剂等;

3、加强宣教,使患者能很好地配合治疗,在透析间期能做到定时测量血压,按时服用药物;同时注意休息,戒烟戒酒;

4、改变透析方式,对特别严重者应中止透析。

(六)、心力衰竭的应急预案(1)、发生原因:

1、动静脉流量过大;

2、醋酸盐透析液对心血管产生不良影响;

3、饮食中水、钠控制不严,透析间期体重增长过多,每次透析水分超滤不足未达到干体重或透析液中钠浓度过高;

4、透析不充分;低蛋白血症;透析低氧血症;

5、大量、快速输液、输血使循环血量增加过快;

6、合并心脏器质性病变或有严重的贫血。(2)、临床表现:

典型急性左心衰竭的表现为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胸闷、气急、不能平卧、心率加快,患者面色青紫、口唇发绀、大汗淋漓、烦躁不安或咳出粉红色泡沫痰,心前区可闻及奔马率,双肺有湿罗音。(3)、防治措施:

1、低蛋白血症患者,在透析说可给予补充白蛋白,保证充分的超滤水分;

2、积极纠正贫血;

3、注意透析中适当调整透析液浓度;

4、积极控制体重增长,随时调整干体重;

5、透析过程中需要大量输液或输血,则应注意控制总量或增加透析次数;

6、使用碳酸盐透析液。

(七)、溶血的应急预案(1)、发生原因:

1、透析液温度高于43℃;

2、透析液钠浓度过低;

3、血泵或管路内表面对红细胞的机械性损伤;

4、消毒液残留;

5、透析用水不符合标准,氯、氯胺、硝酸盐含量过高(造成慢性溶血);

6、异型输血。(2)、临床表现:

在透析过程中突然出现发冷、胸闷、胸部紧压感、呼吸困难、背部疼痛;典型症状为静脉管内血液为葡萄酒色,实验室检查发现血细胞比容明显下降,血离心后血浆呈淡粉红色,并伴有高钾血症。(3)、防治措施:

1、发现溶血立即暂停透析,丢弃管道内的血液;

2、排除原因后继续透析,同时给患者输注新鲜血;

3、严格检测透析液浓度、温度;定时对机器进行检修;

4、加强对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根据透析中心的用水量定期更换活性炭;

5、加强复用透析器及管路的消毒、检测和上机前的预冲。

(八)、透析器首次使用综合症的应急预案(1)、发生原因:

1、患者使用新透析器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过敏反应;

2、透析器的生物相容性不良,刺激了单核细胞释放白介素2。(2)、临床表现:

1、A型:多发生与透析开始后5~30min内,表现为呼吸困难、全身发热感、皮肤瘙痒、咳嗽、流泪、流涕、打喷嚏、腹部绞痛等,严重者可心跳骤停甚至死亡;

2、B型:临床较多见,多发生与透析开始后1小时内,表现为胸背部疼痛、低血压、恶心、呕吐、喉头水肿等。(3)、防治措施:

1、新透析器使用前先用生理盐水充分预冲;

2、改用r射线或高压灭菌消毒的透析器;

3、复用透析器或选择生物相容性好的透析器;

(九)、透析器破膜的应急预案

1、破膜时应更换透析器,是否回输血液应根据跨膜压(TMP)的变化,如果TMP在0以上说明破膜较小,膜内仍为正压,透析液不会进入膜内,可回输血液。如果TMP在0或0以下说明破膜较大有反超的危险,宁可废弃血液而不应还输给患者。

2、单人更换透析器法:当透析器破膜时,夹住动脉管路,打开补液口回输生理盐水,待静脉管路颜色变浅时,停血泵卸下透析器,将新透析器膜外与透析液连接,动脉端与动脉管路连接,静脉端游离向上,开血泵以100ml/min的速度预充透析器,待气泡驱净后,关闭补液口,打开动脉管路,使血液引至透析器静脉端时,连接静脉管路,翻转透析器至动脉端向上,开始正常透析。

(十)血液透析中发热的应急预案

直接与血液透析相关的发热反应较为少见。一旦发生,应仔细寻找潜在细菌感染源。透析相关发热往往与透析用水污染、含内毒素水平过高、透析器复用等有关。接受高流量和高效透析的患者,透析用水的要求更为严格,否则,热源反应的发生率增加。1.仔细体检,除外其它引起发热的原因如肺部感染、血管通路感染和泌尿系感染等。2.留取透析器出口处透析液,进行细菌培养和内毒素检测。3.严格进行水处理及消毒,保证透析用水治疗。

4.接受高流量和高效透析患者,使用超纯水进行透析。5.复用透析器进行严格消毒。6.定期监测透析水中内毒素含量。7.根据患者临床病情,使用降温治疗。

(十一)透析时电源中断的应急预案

1、在透析中电源突然中断,须用手摇血泵,防止凝血。

2、要将静脉壶下端的管路从保险夹中拉出来,再用手摇血泵,精神集中防止空气进入血管路。

3、如果是透析机故障,应回血结束透析。如果是短时停电不心忙于回血,因透析机内有蓄电池可运行20-30min。预防措施

1、血透室应双路供电。

2、定时对透析机进行检修维护。

(十二)透析时水源中断的应急预案

1、立刻将透析改为旁路或进行单超程序。

2、寻找故障原因,如在1-2h内不能排除故障,应中止透析。

3、预防措施

1、血透室应双路供水或备有蓄水罐。

2、定期维修驱水泵、输水管。

(十三)、火警处理的护理应急预案 1.立即报告保卫科(夜间通知总值班); 2.集中现有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

3.发现火情无法扑灭,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之火灾的准确方位; 4.关好邻近房间门窗,减少火势扩散速度。5.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6.尽可能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资料;

7.撤离时指挥使用安全通道,切勿乘电梯,防止因断电撤离不成功; 8.事后清点人数和财产。填报事件经过和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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