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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的相关说明

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的相关说明



第一篇: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的相关说明

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

申报的相关说明

一、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可自上海工会网站、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基层单位工会。

2、基层单位工会负责初审、盖章,并将通过初审的职工提交的《申请表》逐张录入《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汇总表》(样张附后,以下简称《汇总表》,可自上海工会网站、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下载)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及职工填报的《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等集中报送至所属区县局(产业)工会。

3、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基层单位工会提交的《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复审,并集中汇总生成本地区、系统或单位的《汇总表》,同时填写《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单》(附后,以下简称《申请单》,可自上海工会网站、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下载)。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单》(书面盖章、签字版)、《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市职工技协办。职工填报的《申请表》原件及所附复印件材料等留区县局(产业)工会存档备查。

4、市职工技协办集中受理申请,对照市人社部门提供的发证信息进行核对,并将审核结果送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财务部复核;市总工会财务部根据复核结果,将奖励资金划拨至申请人所属区县局(产业)工会。

5、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配套奖励方案,将奖励资金合并后一次性转入职工工会会员服务卡,暂未领取服务卡的职工可转入其本人银行卡;同时,将奖励发放清单报市职工技协办备案。

二、申报时间

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首次申报工作自本说明及相关申请表下发之日起开始,市职工技协办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延至本年度下一次申请。

三、相关说明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充分认识实施职工技能晋级奖励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系统或单位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情况进行排查摸底。

2、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奖励方案,鼓励更多的职工提升技能、强化素质。

3、市职工技协办每年3月、9月分两次集中受理申请。当年取得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当年申请,原则上不做跨年度申 请处理。当年9月1日以后取得证书的,可在下一年3月申请。

4、《申请表》、《汇总表》、《申请单》不得缺项、漏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切实把好审核关,指导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申报,杜绝漏报、多报、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出现,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5、上海工会网站网址:http://www.teniu.cc,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网址:http://www.teniu.cc。

联系人:武吉波(市总经济工作部)63211939-4111 王奇峰(市职工技协办)55885591 联系地址:曹杨路147号 邮编:200063 E-mail:zgjxb@126.com 3

第二篇: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附件一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预备技师)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3、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0、9、7、6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

4、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5、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

6、已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1)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10名,在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在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

(2)具有较高技能水平或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技绝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指导青年工人或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进行技能训练,传授技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5、14、11、9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

3、取得工程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连续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20年以上。

5、已获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1)技艺高超,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招绝技,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项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

(2)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重要影响的。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金牌、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或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的。

(4)荣获过国家和省级技能人才荣誉称号的。

第三篇: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机械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

一、技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并经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第二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以上;

第三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第四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第五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第六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第七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第二条、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技师、高级技师破格和直接申报条件

技师、高级技师可以破格晋升,破格条件如下:

(一)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成绩突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工人,最多可提前两年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二)被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授予“技术能手”或“劳动模范”以及相应称号的技术工人可以提前参加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的考评。

(三)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技术工人,按相应竞赛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可提前或直接晋升相应技术等级资格。

(四)根据第二章、第三章有关工作年限条件,年限最多可缩短2年;破格申报需经单位推荐,企业、行业考评委员会初审通过后列入行业破格申报。并上报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评审。

直接申报的情况(不经过技能鉴定和企业初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原具有技师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资格,可直接申报高级技师;原具有高级工资格(或同等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资格,可直接申报技师。

(1)参加国际职业技能竞赛,进入决赛获得前6名的选手; (2)国家级(含一类、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各工种决赛前5名的选手;

(3)在省级和大型企业集团开展的技能竞赛中获各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

(4)机械行业技能大奖赛前3名获得者。

四、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要求

技师技能要求: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本职业关键技术操作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工作和培训指导高级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资源分配能力。

高级技师技能要求: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成就;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资源分配能力。

第四篇: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附件一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预备技师)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3、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0、9、7、6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

4、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5、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

6、已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1)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10名,在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在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

(2)具有较高技能水平或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技绝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指导青年工人或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进行技能训练,传授技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5、14、11、9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

3、取得工程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连续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20年以上。

5、已获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1)技艺高超,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招绝技,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项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

(2)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重要影响的。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金牌、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或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的。

(4)荣获过国家和省级技能人才荣誉称号的。

(一)申报技师资格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

或从事本专业12年或累计工龄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或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并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或取得相应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岗位)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技工学校或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或受过相当上述程度职业技技术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4)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高超的技能水平能够解决本职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5)具有传授技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

(1)获得本职业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前6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6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或市(州)一类技能竞赛第1名;

(2)有本专业的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

(3)有本专业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十万元以上,并获省市级技术革新或技术发明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二)申报高级技师资格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累计受聘5年以上);或取得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3)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高超、精湛的技艺及综合操作技能;

(4)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改进以及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先进的技术应用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5)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指导其他生产一线人员的能力。

10、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需提供哪些资料?

(1)技师(或高级技师)考评核准表;

(2)本人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①本人的基本情况;

②技术理论水平情况

③工作表现;

④工作业绩具体内容: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情况;技术攻关情况(项目时间、创造的价值);参与设备技术改造的情况;合理化建议、申报专利情况。

⑤参加全国、行业、省、市、企业技术竞赛,比武获奖情况;

⑥授艺带徒情况。

(3)单位对申报人的综合推荐材料: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技术业务、理论知识水平情况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对申报人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能力,技术攻关,参与设备技术改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专利发明,独特的技术绝活等作出实事求是评价);参加全国、行业、省市企业技术竞赛,技术比武获奖情况、企业授予荣誉称号情况; 申报人授艺带徒情况;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4)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技术论文;

(6)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竞赛获奖证明材料。

第五篇:关于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补充

关于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补充

通知

厂属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厂技师高级技师初评推荐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要求,特通知如下事项:

一、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信息表时,对其中的技术成果、发表技术文章、技能竞赛、荣誉称号(厂级以上)等四项内容,个人须取得两个以上的,单位方可推荐上报。

二、上已申报技师高级技师,并已参加油田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前培训,但经转业技能鉴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下再予申报。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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