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资阳市雁江区老君镇大溪小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具有我校特点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根据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资雁教〔2014〕99号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2014年修订)》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特长六个维度,共十二个评价要素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从而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办学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基本原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
2.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
3.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
4.科学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5.参与性原则。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要尊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评价活动变成被评价者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关于“对学生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确定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发展目标三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要在小学学生综合表现详实纪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表现详实纪录是指能够表明小学生在学校期间多方面素质及个性发展状况的关键性材料。综合表现详实记录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考试成绩。
(2)社会实践活动。
(3)个性特长与获奖情况。
(4)道德品质。
四、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处、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班主任为小组成员。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
3.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价小组人员需班级学生一半以上认可,方可入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刘承礼 副组长:廖祯福、李黎
工作小组:张秀芳、张学君、杨德兴、王丹、刘晓霞、刘艺
五、工作程序
1.组织自评。学生依据《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手册》所列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评价活动的重要主体,所提交关键性材料和自我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自评完毕,学生本人依据自我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记录在手册自评栏中。
2.组织班级学生互评。各班分小组开展互评。对《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手册》所列的评价标准进行互评。先由学生自我介绍自评意见,出示相关表现材料,然后同学集体评议,得出互评等级建议。由组长根据学生互评分ABCD四个等级记录在素质教育评价手册中。
5.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每学期和每学年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撰写描述性评语,并以等级形式呈现评价结果。
6.班主任(教师)评审。班主任老师根据本校制定的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意见,以及各项客观佐证材料对学生各项指标进行师评。一般在寒暑假前完成,假期学生带回,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7.小组及家长语言性评价和激励。各族组长在全组评价的基础上对每个成员的日常行为表现做出书面评价,用激励性的语言记录在《手册》相应栏目中。家长在全面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后,结合学生假期在家的表现,对学生做出综合性的语言评价,并提出新学年的期望。
8.教师撰写综合性评语,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整理相关材料归档,整理成长档案盒。
9.总结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每学年末将对毕业生的评价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上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小学生毕业以及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课程培养目标要求、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把评选结果作为学生评选“三好”
“优干”等工作的主要标准。
七、实施要求
1.评定主体要多元化。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重视学生自评、互评意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师和学生应签定诚信协议,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2.确定等级应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符。
3.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注意以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内容为抓手,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评语做好记录,同时应充分参考学生和教师提供的关键表现记录和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的发展过程状况资料,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把握所评价的等级。
4.班级评价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待学生自评、互评意见,参考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等级评定,撰写综合性评语并逐一签名。如果出现经过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论;如有重大的原则性分歧,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并逐一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上签名。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诚信的教师和学生,实行责任追究。
5.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班主任应组织学生重新进行核实与裁定。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对弱智生、伤残生的评价,根据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本方案进行评价。
老君镇大溪小学 2018年9月1日
第二篇: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具有我校特点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 004】8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 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及淄博市教育局、高青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特长六个维度,共十二个评价要素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从而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办学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基本原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
2.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3.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
4.科学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5.参与性原则。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要尊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评价活动变成被评价者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关于“对学生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确定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发展目标三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要在小学学生综合表现详实纪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表现详实纪录是指能够表明小学生在学校期间多方面素质及个性发展状况的关键性材料。综合表现详实记录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考试成绩。(2)社会实践活动。(3)个性特长与获奖情况。(4)道德品质。
四、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处、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班主任为小组成员。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3.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价小组人员需班级学生一半以上认可,方可入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孙华东
副组长:焦
明
陈家健
赵
霞
董军华
彭同卫
工作小组:张 琳
许
雷
崔建勇
于国勇
朱慧芳
各年级年级主任及班主任
五、工作程序
1.组织自评。学生依据《中心路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手册》所列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评价活动的重要主体,所提交关键性材料和自我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自评完毕,学生本人依据自我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记录在手册自评栏中。
2.组织班级学生互评。各班分小组开展互评。对《中心路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手册》所列的评价标准进行互评。先由学生自我介绍自评意见,出示相关表现材料,然后同学集体评议,得出互评等级建议。由组长根据学生互评分A BCD四个等级记录在素质教育评价手册中。
5.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每学期和每学年的发展情况进行 评价,撰写描述性评语,并以等级形式呈现评价结果。
6.班主任(教师)评审。班主任老师根据本校制定的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意见,以及各项客观佐证材料对学生各项指标进行师评。一般在寒暑假前完成,假期学生带回,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7.小组及家长语言性评价和激励。各族组长在全组评价的基础上对每个成员的日常行为表现做出书面评价,用激励性的语言记录在《手册》相应栏目中。家长在全面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后,结合学生假期在家的表现,对学生做出综合性的语言评价,并提出新学年的期望。
8.教师撰写综合性评语,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整理相关材料归档,整理成长档案盒。
9.总结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每学年末将对毕业生的评价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上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小学生毕业以及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课程培养目标要求、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把评选结果作为学生评选“三好”“优干”等工作的主要标准。
七、实施要求 1.评定主体要多元化。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重视学生自评、互评意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师和学生应签定诚信协议,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2.确定等级应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符。
3.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注意以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内容为抓手,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评语做好记录,同时应充分参考学生和教师提供的关键表现记录和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的发展过程状况资料,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把握所评价的等级。
4.班级评价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待学生自评、互评意见,参考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等级评定,撰写综合性评语并逐一签名。如果出现经过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论;如有重大的原则性分歧,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并逐一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上签名。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诚信的教师和学生,实行责任追究。
5.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班主任应组织学生重新进行核实与裁定。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对弱智生、伤残生的评价,根据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本方案进行评价。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
2017.2
第三篇: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东高平联小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具有我校特点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 004】8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 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及安泰市教育局、新泰市教育局、谷里镇教育办公室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为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特长六个维度,共十二个评价要素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从而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办学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基本原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
2.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
3.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
4.科学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5.参与性原则。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要尊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评价活动变成被评价者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关于“对学生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确定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发展目标三个方面。2.综合素质评价要在小学学生综合表现详实纪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表现详实纪录是指能够表明小学生在学校期间多方面素质及个性发展状况的关键性材料。综合表现详实记录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考试成绩。
(2)社会实践活动。
(3)个性特长与获奖情况。(4)道德品质。
四、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班主任为小组成员。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3.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价小组人员需班级学生一半以上认可,方可入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心组织机构
组 长:王禄民
成 员:苏上延 苏全明 王英国 吴元信
张兆芳
方丽华
五、工作程序
1.宣传培训。学校应就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程序、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并进行培训,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2.组织自评。学生依据《新泰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所列的评价标准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六个维度的自评等级。所搜集整理的有关材料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自评报告应如实总结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字迹工整。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评价活动的重要主体,所提交关键性材料和自我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3、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审核学生的个人评价材料。
4.组织班级学生互评。各班分二至三组开展互评。先由学生自我介绍自评意见,出示相关表现材料,然后同学集体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六个评价维度共十二个评价要素分别根据各要素的权重打出得分,得出互评等级建议。A等达6 0%以上的记为A等,A+B达6 O%以上的记为B等,A+B+c达60%以上的记为c等,否则记为D等,对每个学生的互评情况应单独形成评议记录材料,供班级评价小组参考。
5.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每学期和每学年的发展情况进行 评价,撰写描述性评语,并以等级形式呈现评价结果。
6.班级评价小组评审。根据市教育局、镇教育办公室和本校制定的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意见,以及各项客观佐证材料,班级评价小组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初步确定学生的各项评价等级,并将评价结果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议后,对被评定为A等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监督;B、c、D等级的学生,由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7.收集反馈意见,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评。再次公布复评结果。对有重大分歧的评议意见,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集体审议裁定。
8.撰写综合性评语,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整理相关材料归档,待学生毕业时,一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9.总结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每学年末将对毕业生的评价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名册》(文本和电子文稿各一份)一并报校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小学生毕业以及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1.作为毕业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如果“道德品质”被评为“D”等(待合 格),则不能毕业。
2.作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课程培养目标要求、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实施要求
1.评定主体要多元化。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重视学生自评、互评意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师和学生应签定诚信协议,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2.确定等级应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符。
3.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注意以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内容为抓手,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评语做好记录,同时应充分参考学生和教师提供的关键表现记录和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的发展过程状况资料,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把握所评价的等级。4.班级评价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待学生自评、互评意见,参考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等级评定,撰写综合性评语并逐一签名。如果出现经过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论;如有重大的原则性分歧,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并逐一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上签名。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诚信的教师和学生,实行责任追究。
5.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应进行核实与裁定。公示制度要得到保障,对评价的结果,被评定为A级的学生名单应予公示,其他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评价结果经公示后,校长应签名并加盖公章,存档备查。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对弱智生、伤残生的评价,根据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本方案进行评价。
2.本方案自2013年9月2日起执行。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 东
高
平
联
小
2013.0902
第四篇: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4-2015学年上学期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具有我乡特点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共十八个评价要素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从而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办学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基本原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
2、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
3、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
4、科学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5、参与性原则。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要尊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评价活动变成被评价者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关于“对学生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确定我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发展目标三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要在小学学生综合表现详实纪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表现详实纪录是指能够表明小学生在学校期间多方面素质及个性发展状况的关键性材料。综合表现详实记录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考试成绩。(2)社会实践活动。(3)个性特长与获奖情况。(4)道德品质。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培训。学校应就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程序、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并进行培训,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2、组织自评。让学生谈谈自己在学校各方面的表现情况,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六个维度的自评等级。所搜集整理的有关材料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评价活动的重要主体,所提交关键性材料和自我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3、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审核学生的个人评价材料。
4、组织班级学生互评。各班分几个小组开展互评。先由学生自我介绍自评意见,出示相关表现材料,然后同学集体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六个评价维度共十八个评价要素分别根据各要素的权重打出得分,得出互评等级建议。A等达6 0%以上的记为A等,A+B达6 O%以上的记为B等,A+B+c达60%以上的记为c等,否则记为D等,对每个学生的互评情况应单独形成评议记录材料,供班级评价小组参考。
5、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每学期和每学年的发展情况进行 评价,撰写描述性评语,并以等级形式呈现评价结果。
6、班级评价小组评审。根据制定的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意见,以及各项客观佐证材料,班级评价小组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初步确定学生的各项评价等级,并将评价结果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议后,对被评定为A等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监督;B、c、D等级的学生,由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小学生在校综合表现及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课程培养目标要求、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要求
1、评定主体要多元化。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重视学生自评、互评意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师和学生应签定诚信协议,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2、确定等级应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符。
3、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注意以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内容为抓手,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评语做好记录,同时应充分参考学生和教师提供的关键表现记录和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的发展过程状况资料,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把握所评价的等级。
2015.1
第五篇: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赤峰市红山区第二逸夫小学
第二逸夫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5年10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学校自主发展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我校自主发展教育包括老师的自主发展教育和学生的自主发展教育,其中学生的自主发展教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自主学习和自主管理。自主学习包括:教会学生预习、教会学生确定学习目标、教会学生与他人进行交流、教会学生质疑解疑、教会学生概括知识、教会学生运用知识、教会学生自我评价等。在我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我们特别提到了学生的自我评价,我们要在自主发展教育的理论指导下教会学生学会自我评价。
二、基本原则
1.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
2.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赤峰市红山区第二逸夫小学、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2、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培训。学校应就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程序、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并进行培训,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2.组织自评。学生依据《第二逸夫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所列的评价标准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六个维度的自评等级。所搜集整理的有关材料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自评报告应如实总结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字迹工整。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评价活动的重要主体,所提交关键性材料和自我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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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审核学生的个人评价材料。
4.组织班级学生互评。各班分二至三组开展互评。先由学生自我介绍自评意见,出示相关表现材料,然后同学集体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六个评价维度共十二个评价要素分别根据各要素的权重打出得分,得出互评等级建议。A等达6 0%以上的记为A等,A+B达6 O%以上的记为B等,A+B+c达60%以上的记为c等,否则记为D等,对每个学生的互评情况应单独形成评议记录材料,供班级评价小组参考。
5.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每学期和每学年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撰写描述性评语,并以等级形式呈现评价结果。
6.班级评价小组评审。根据本校制定的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意见,以及各项客观佐证材料,班级评价小组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初步确定学生的各项评价等级,并将评价结果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议后,对被评定为A等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监督;B、c、D等级的学生,由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7.收集反馈意见,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评。再次公布复评结果。对有重大分歧的评议意见,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集体审议裁定。
8.教师撰写综合性评语,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整理相关材料归档,待学生毕业时,一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9.总结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每学年末将对毕业生的评价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名册》(文本和电子文稿各一份)一并报中心校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使用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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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应浅显、生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小学生毕业以及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2.评价结果的使用作为毕业依据,作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3.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课程培养目标要求、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要求
1.评定主体要多元化。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重视学生自评、互评意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师和学生应签定诚信协议,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2.确定等级应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符。
3.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注意以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内容为抓手,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评语做好记录,同时应充分参考学生和教师提供的关键表现记录和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的发展过程状况资料,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把握所评价的等级。
4.班级评价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待学生自评、互评意见,参考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等级评定,撰写综合性评语并逐一签名。如果出现经过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论;如有重大的原则性分歧,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并逐一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上签名。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诚信的教师和学生,实行责任追究。
5.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应进行核实与裁定。公示制度要得到保障,对评价的结果,被评定为A级的学生名单应予公示,其他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评价结果经公示后,校长应签名并加盖公章,存档备查。
七、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评定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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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长:李慧仁
主 任:王艳梅 张春雷
成 员:张雅丽 史晓杰 吴永刚 李若思 王宏艳 陈青克 龙玉秋
职 责:制定《第二逸夫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