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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管理规定

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篇:考核管理规定

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技能、工作绩效,更好地扩展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人才与价值的能者升、庸者降、违者罚、勤者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 考核具体事项

第三条 考核作用

1.把绩效考核作为晋升、解雇和调整岗位的依据,着重在能力和能力发挥、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把绩效考核作为确定工资、奖励的依据。

3.把绩效考核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的依据,着重在工作能力和能力适应程度上进行考核。

4.把绩效考核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5.考核结果供生产、采购、行政、人事、财务等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和决策时参考。第四条 考核原则

1.本公司对高、中、低层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但不同级别员工考核的要求和重点不同。

2.本公司考核程度一般自下而上,层层逐级考核,也可单项进行。

3.本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均应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主办人员个人的好恶。

4.本公司考核实行透明制,不搞暗箱操作,不制造神秘感、紧张感。

5.本公司考核结果以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心服口服、诚心接受,并允许其中申诉或解释。6.本公司考核活动属于日常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第五条 考核时间

1.本公司考核分为定期考核(每日记录、月度汇总、年度总评)、不定期考核。2.基层人员考核周期短;中、高层考核周期稍长,甚至1年1次。第六条 考核指标体系

本公司对不同考核对象,如职务、岗位不同,选择的考核指标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公司对不同考核目的,如奖金、晋升工资级别,选择考核指标的权重不同。第七条 考核人与考核形式

1.直接上级考核。本公司一线员工可由直接上级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但应注意缺点是日常接触频繁,可能掺杂个人感情因素。

2.间接上级考核。由间接上级越级对下级部门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3.同事评议。同级或同岗位的职工之间相互考核和评价,须保证同事关系融洽的。4.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抵触情绪少,但往往不客观,会出现自夸现象。5.下级对上级评价。下级职工(部门)对上级领导(部门)评价,弊病较多;下级怕被记恨、穿小鞋,故光说好话,缺点一语带过;上级怕失去威信,工作中充当老好人。可改进用无记名评价表或问卷。

6.外部的意见和评议。由外协单位、供应商、中间商、消费者(或传媒),对与之有业务关系的企业职工进行评价。

7.外聘绩效专家或顾问。一般较为公正,避开人际矛盾,结论较为客观;但成本较高,且对某些职位工作不内行。

8.现场考核或测评。公司专门召开考评会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答辩和考评,或者通过相对正式的人事测评程序和方法对候选人考评。

各种形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考核对象和目的,也可在考核中综合应用。第八条 考核规定

1.查询记录。对生产记录、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2.定期考核。企业视情况进行每周、月季度、半年、年度的定期考核,以此为基础积累考核资料。

3.书面报告。部门、个人总结报告或专案报告。

4.考核表。设计单项考核主题或综合性的表单,为方便应用可使用多项式选择、评语、图表、标度或评分标准。

5.重大事件法。为每一员工或部分员工建立考绩日记,专门记录其重要的工作事件,包括好的和坏的。

6.比较排序法。通过在考评群体中,对考评对象两两相互比较,优中选劣中选优,逐步将员工从优到劣排队。

目前绩效考核的方法很多,企业可根据考核目标、考核对象等因素选用;或者综合各种规定,归纳出考评结果。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反馈

1.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具体方法有:

(1)通知和说服法。课长如实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并用实例说明考绩的正确性,最后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2)通知和倾听法。课长如实将考核结果(优缺点)告诉被评人,然后倾听对方意见,相互讨论。

(3)解决问题法。课长一般不将考核结果告诉被评人,而是帮助其自我评价,重点放在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上,协商出有针对性的改正计划,激励、督促其执行。2.为避免引起被评人的反感、抵制,应注意:(1)不要责怪和追究被评人的责任和过错。(2)不要带有威胁性地教训下级。

(3)不做泛泛而谈,多援引数据,用事实说话。(4)对事不对人

(5)保持双向沟通,不能上级单方面说了算。(6)创造轻松、融洽的谈话氛围。3.考核后的面谈技巧:(1)对考核优秀的下级

① 继续鼓励下级的上进心,为其参谋规划。② 不必对下级许愿诱惑。(2)对考核差的下级

① 帮助其具体分析差距,诊断出原因 ② 帮助制定改进措施

③ 切忌不分青红皂白、兴师问罪。(3)对连续考绩差、未显进步的下级 ① 开诚布公,让其意识到自己的不足 ② 揭示其是否职位不适,需换岗位。(4)对老资格的下级

① 特别尊重,不使其自尊心受伤害。

② 充分肯定其过去的贡献,表示理解其未来的出路或退休的焦虑。③ 耐心关心下级,并为他出主意,以达到考核目标。(5)对雄心勃勃的下级

① 不要泼冷水,打击其上进的积极性。

② 耐心开导,阐明企业奖惩政策,用事实说明愿望与现实的差距。③ 激励其努力,说明水到渠成的道理

第三节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起草、制定、修改、解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颁行。

第二篇: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人员在职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一.职责

1.政工科人事干部负责人员的日常培训、考核管理。

2.政工科组织大队的年终总结工作。

二.规定

1.在本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正式干部(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请参加业余学习,2.学习期满成绩全部合格(指一次学历),凭毕业证书报销学费。入学考试培训费、书本费自理。

3.因工作需要参评技术职称的由个人向政工科提出申请,经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政工科统一办理相关事宜。

4.有关培训的要求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要求全体人员达到城管关于上岗培训的标准要求。

5.考核与评定要求

(1)新上岗人员,在工作两个月内,由部门或政工科对其岗位职责及业务能力进行一次考核评定。

(2)对在岗人员要按计划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结束均应进行考核评定。

(3)每年12月中旬全体人员应进行自我评定总结,从个人思想意识、知识、工作能力及业绩等方面进行总结。

(4)在个人总结基础上,大队各部门组织进行年终总结,部门领导和全体人员都应进行年终述职。

(5)政工科长在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大队的总结,编制总结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队长批准。

(6)年终对全体人员的本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次。优秀者人数控制在全体人员的10%——15%以内。

(7)政工科负责建立、保存人员培训档案,作为人员晋级依据之一。

6.培训计划及实施

每年政工科于12月底前制定下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大队长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第三篇:班组考核管理规定

车间员工管理考核补充规定

一、生产班组

1、厂内罚款的: 无论是在劳动纪律还是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出现厂内罚款50元的,每次扣本班组7s分5分;出现厂内罚款100元的,每次扣本班组7s分10分;出现厂内罚款200元及以上的,每次扣本班组7s分20分。

2、矿罚款的: 出现矿罚款50元的,每次扣本班组7s分10分;出现款罚款100元的,每次扣本班组7s分20分;出现矿罚款200元及以上的,每次扣本班组7s分30分。出现矿罚款100元及以内的,挂罚当班班长50元;出现矿罚款100元及以上的,挂罚当班班长100元。出现矿罚款的责任者当月定为不文明员工。

3、“三无班组”建设情况: 各班组应加强“三无班组”的建设,建成“三无班组”的班组,当月正副班长各加50分;否则,扣50分;连续2个月未建成的,将降本班组记件工资1%;连续3个月未建成的,将降本班组记件工资3%。

4、标准化机台建设情况: 为了责任制的落实,每个班组的两个班长对车间内所有机台进行侧重点划分,重点明确责任,若责任范围内的机台未建成标准化机台的,并且有司机的责任的,将对责任班长扣20分,责任司机扣40分。若责任范围内的机台全部建成的,则对责任班长加30分。

5、班长对本班组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部责任,应把各个机台的所有设备、工具、门窗、玻璃具体责任到人,并负责监

督、检查,当班班长有生产分10分及以内的加减权,但必须注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的签字后生效。

6、各机台司机应严格按厂内规定进行巡回检查,若放矸石时,须及时向集控室汇报,有集控室人员做好记录,并通知班长暂时顶岗,所有岗位机台司机离岗时间不允许超过10分钟,否则,按脱岗处理。不按规定巡回检查的(以摄像记录为准),第一次的给出严重警告,不作处罚,若一个月内同一个人出现两次的,将处罚100元。

7、各班班长应严格控制好轮休,班长不允许出现顶岗的现象(一个班长),班长应严格按厂内规定进行各机台的巡回监督检查。否则,将对班长处罚50元每次。(很特殊的情况需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并说明情况并经同意后方可)

8、每月每旬有分管厂长不少于两次的随机组织各生产班长(正班长)进行机台、设备卫生突击抽查(早班),对所查出的问题第一次给出严重警告、批评,第二次再次出现的将对班长处罚50元,第三次出现的将对班长处罚100元。每次检查,对班长加10分。

9、早班15:30之前不允许离开岗位;夜班7:30之前不允许离开岗位。否则按不现场交接班处理。

10、各岗位机台司机应牢记手指口述、应急预案、应知应会及岗位责任制,若厂内领导提问时第一次不会或生疏时,给出严重警告和批评,第二次再不会或生疏时将处罚100元。

11、上班期间要完全服从厂领导的安排。所有员工对车间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若被采纳,视情况和贡献将给予50-200分的奖励。

二、维修班组

1、维修工应严格请假修班制度,休班前一天向班长请假,班长允许后方可休班,严禁当天请假、电话请假及不请假随意休班,否则将对责任者处罚100元每次,班长最多每天允许2人同时休班,否则每超一人对班长处罚50元。每人每月最多休6天,否则必须向厂长请假。班长每天只允许休息一人,并且必须向分管厂长请假,否则每次处罚100元。矿安排的大检修时间任何人不允许休班。否则每天处罚100元。

2、隐患整改情况:头天发现反应的隐患第二天早班检修时必须立即处理,并由班长负责安排、监督和落实整改情况,并在当天的检查检修记录中反应出整改情况,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分清责任处罚责任人50元每次。当天班长安排的工作不及时完成的,每次处罚责任者20分。

3、“三无班组”建设情况:应加强“三无班组”的建设和维修班的日常管理工作,建成“ 三无班组”的,对班长各加50分,否则对班长各扣50分。出现矿罚款50-100元的,挂罚责任班长处罚50元,出现矿罚款100元以上的挂罚班长100元。责任者当月被定为不文明员工。若“三无班组”连续2个月未建成的,将对本班组的计件工资降1%,连续3个月未建成的,将对本班组的计件工资降3%。

4、标准化机台建设情况:为了责任制的落实,班长应把车间

内所有机台进行侧重点划分,重点明确责任,若责任范围内的机台未建成标准化机台的,并且有维修工责任的,将对责任班长扣20分,责任维修工扣40分。若责任范围内的机台全部建成的,则对责任班长加30分。

5、班长应排好听班,严格按停板制度执行。小班维修工应严格按顺序上班,严禁随意乱换班,特殊情况必须经班长的同意。否则将处罚责任者100元每次。

6、小班维修工应积极主动地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当班的的隐患异常处理,若影响超过30分钟的,对当班维修工处罚50元,影响超过1小时的,对当班维修工处罚100元并由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进行影响分析。若小班维修工处理不了的担忧影响生产的,小班维修工应主动请叫听班班长帮助解决,并把本人当天得分加给听班班长。

7、小班维修工应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和当班发现及处理隐患情况,不得弄虚作假货漏填,并认真交接好班。否则将对责任者扣20分。

8、班长有10分及以内的加减权,但必须注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的签字后生效。

9、上班期间要完全服从厂领导的安排。所有员工对车间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若被采纳,视情况和贡献将给予50-200分的奖励。

三、跳汰班组

1、质量考核标准: 前提是精煤灰分应保持在8%-9%之间(灰分

以矿灰为准;回收率以浮沉室为准)

1)

2)

3)

4)

5)

6)

7)若精煤回收率大于90%,当天得分为平均得分的130%; 若精煤回收率大于85%,当天得分为平均得分的120%; 若精煤回收率大于80%,当天得分为平均得分的100%; 若精煤回收率小于80%,当天得分为平均得分的95%; 若精煤回收率小于75%,当天得分为平均得分的90%; 若精煤回收率小于70%,当天得分为平均得分的80%; 若灰分不合格,当天得分为平均得分的80%;

2、班组考核标准:

1)“三无班组”建设情况:同生产、维修班组。

2)标准化机台建设情况:当月建不成标准化机台的,对正班长扣50分,副班长扣30分;建成标准化机台的,对正班长加50分,副班长加30分。

四、浮沉室

1、厂内罚款的: 无论是在劳动纪律还是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出现厂内罚款50元的,违反纪律本人扣出当班得分的20%;出现厂内罚款100元的,违反纪律本人扣除当班得分的40%,并挂罚班长50元;出现厂内罚款200元及以上的,违反纪律本人扣出当班得分的80%,挂罚班长100元。

2、矿罚款的: 出现矿罚款50元的,违反纪律本人扣除当班得分的40%,;出现款罚款100元的,违反纪律本人扣出当班得分的80%,;出现矿罚款200元及以上的,当班不得分。出现矿罚款100元及以内的,挂罚当班班长50元;出现矿罚款100元及以上的,挂

罚当班班长100元。出现矿罚款的责任者当月定为不文明员工。

3、浮沉室及时、准确做出试样,指导跳汰班生产。对不按规定取样的,一经核实,扣除当事人当班得分的50%;对取样后不按规定做样,编改数据的人员一经核实调离工作岗位。

注:所有扣除分数当班班组内部人员消化吸收。

4、若当月无违纪现象,有效指导跳汰班生产,奖励浮沉室100分,班长奖50分。

5、“三无班组”建设情况:同生产、维修班组。

五、其他处罚规定和考核办法严格按《选煤厂处罚管理规定》及《选煤厂精细化管理7S细则》执行。

本补充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第四篇:员工管理考核规定

地面员工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搞好地面质量标准化工作,适应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保证机电设备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运行模式如下:

地面所有岗位全部实行三八制倒班,将(抽放泵站分为三个小组,主扇一个班)由大班王立负责检修、(35KV一个班、矿灯房、空压机和主绞车三个组)由大班王利强负责检修。各个班组包各自区域。区域内的文明生产、设备完好、质量标准化均由包机班组负责。小班负责区域范围内设备管路阀门的巡回检查及记录本、牌板的记录,发现小问题时,自己处理。处理不了,又影响生产的向值班室汇报,由当天值班的安排大班配合小班处理。不影响生产的,下班后填写板报并向分管领导汇报,需要做计划的要向当天值班或分管人员提出申请,下午调度会做时间,次日大班派人由小班班长带领组织检修,需要技术指导的,由分管领导及技术人员现场指挥处理。

二、管理及考核:

1、组长与副组长不能同时休息,出现当班没有代班的,每次考核班长200分。

2、岗位人员上岗要穿工装,带资格证,上岗证,并使用文明用语,要求戴帽的要戴帽,不空岗、脱岗、串岗、不迟到早退、按时参加班前会,班中禁止睡觉,检查人员进去要陪同检查,并应履行相关程序及现场规定,如发现一项不符合每次考核200元。

3、班与班之间必须认真交接班,并有记录,如交接不清一旦交班结束后,所发现或者检查出的问题,全部由当班组承担。

4、每次的标准化检查,当班班长或副班长必须陪同参加检查直致结束。搞好各自所包区域内的机电质量标准化,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并逐条予以整改。未整改的一项视情节给予50-200分的处罚。

5、每次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在下一次检查不能重复出现、,出现一次株连所包责任区域的班长及副班长各50分。由于个人的工作散漫怠工或上级安排的任务未执行到位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除考核个人及班组外,另外株连班长10%,副班长5%。

6、小班出现的考核扣分及违章扣款,只对班组,不对个人,具体落实,由班组自行处理。确需要落实个人的,直接考核至个人。

7、小班人员不服从班组长及代班人员管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100-500分的考核,并在班会上作出书面检查。班组长及代班对员工的考核,必须有依据有记录,无依据无记录考核的,扣代班人员100分。

8、所有上小班人员每月必须保证上25个班,每少一个考核班组100分。班组工分必须每天上墙,当天的奖惩公布时间不能超过三个班。

9、班组长休息必须提前和分管领导请假,分管不在时和当日值班请假且必须写请假条,组员休息执行提前请假条制度,严禁事后补假。如有违反考核班组100分/每人次。休息打招呼没有请假条的扣50分/每天。

10、每个岗位每天必须保证不缺人,缺一人考核个人200分,并按旷工处理,根据情况考 1

核班组长50-200分/每次(特殊原因除外)。

11、每次检查提前通知正副班长参加,严格按晋煤集团岗位标准逐项进行检查打分考核执行。

12、严禁喝酒上岗或岗位刷手机、串岗、脱岗、带烟火进入泵站或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视其轻重对其分别予以50-500分的考核。

13、交接班,必须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或有扯皮现象,一旦经核实事实清楚要对所在班组考核100分,责任人考核200分。

14、未交板报或者当班交不了班,班组当天工分减半。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时,当天全组无分。第三次出现班组长(代班长)当月生产奖减半。第四次出现当月不得生产奖。

15、交接班报上没有问题,而当天又有三定涉及到标准化或者文明生产的。处罚当班每条50分。交接班结束后问题过多时,每次考核100分。管理人员安排工作没有完成考核100分/每次。管理人员或者科室查出的三定未整改,导致出现扣款时,回到内部按加倍另行考核。

16、当月标准化检查时,正、副班组长不能休息。被查出有白色垃圾时,一处考核班组200分,且株连班长生产奖10%,取消当月评比资格。两处考核班组400分,株连班长生产奖20%,全组生产奖扣10%。出现三处考核班组800分,株连班长生产奖300%,全组生产奖扣20%。出现四处时考核班组1000分,班长当月不得生产奖,全组生产奖扣50%。

17、有问题必须在现场交接清楚。当班可以处理的当班必须处理。拒不处理的考核当事人200分/每人,且当日无工分。将未处理当事人的工分扣下来,奖给处理人员。屡次不处理的要加倍考核,且当月无生产奖.给予停班帮教学习,学习期间不予以报工。不本班组处理不了的问题,写到板报上反馈回队里解决。

18、岗位司机各种记录、瓦斯牌板必须同步,并记录清楚、字迹清晰整洁不能超前或滞后填写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200分/每人。岗位睡觉者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500分。并株连当班代班长。因记录不全或者不规范而出现扣款时由当班岗位司机承担。未经允许无不得让其它外人进入泵站,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100分。班组备品备件、工具、绝缘用具必须备齐,各种记录本、油脂使用要有记录。由于考虑不周缺东少西而影响生产时,每次考核班组长100分。(如检修时,缺东少西现场准备不充份影响工作进度)

19、班组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班组内部会议,要有记录。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内部学习。有制度、`有记录、有考试及奖惩。班组不召开会议的每次考核班长100分。对未参加学习的班长要予以50-500分的考核。

20、班组每月必须组织进行一次岗位现场演习,内容自己组织决定,需要配合的提前和分管沟通,由分管进行配合。当月未组织岗位演习的的考核班长200分,副班长100分。员工不配合的每人每次200分。

21、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各班组必须按时完成,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分。第二次完不成的,考核责任人500分。第三次未不成,扣除责任人当月生产奖。管理人员打电话不接者考核50分/每次(指对正副班组长)。员工不接电话者根据情况考核20-50分。

三、奖惩办法:

1、每个月分别从地面抽放泵站工资总额中提取2700元、主扇提取500元、灯房提取200元、主绞车提取500元、空压机房提取300元,总计提取4200元用于班组长的带班费用,抽放泵站每班班长每月500元,每班副班长每月400元。主扇副班长400元,空压机房班长300元,灯房班长200元,主绞车班长500元。

2、每个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2500元,月底对地面班组进行打分排队对搞的好的。第一名奖励班组1500元,第二名奖励班组800元,第三名奖励班组200元。连续两个月得第一名的班组加300元。连续两个月得第二名的班组加200元。连续三个月得第一名的班组加500元,连续三个月得第二名的班组加300元,连续三个月,未得名次的班组,各处罚800元。

3、评分标准分为六块:第一项为地面现场质量标准化检查得分,占45%。第二项为安全绩效考核占15%,第三项为标准化理论考试占20%,第四项为执行力占20%。

其中地面质量标准化检查严格按晋煤集团各工种岗位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核均采取百分制,如:45×岗位绩效考核标准百分比=地面现场质量标准化检查得的实际分数;如本月无不安全事故或未整改隐患、打架斗殴的安全绩效考核15分全得,否则一项不合格扣2分。20×标准化理论考试百分比=地面标准化理论考试实际得分数;如本月在工作上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配合班长积极完成当班工作任务,无空岗、脱岗、串岗、迟到早退、班中睡觉、未与领导发生口角,并按时参加各种学习会议的执行力20分全得,否则少一项扣2分。四项相加就是所得总分。

4、理论考试,得95分(含95分)以上者,奖200元,90-95(含90分)分者,奖100元。70-90分不奖,60-70分扣50分。不及格者扣每人次扣200分,当月最后一名扣500分并予以学习帮教,内部培训考试的考核根据当月情况,临时决定通知。

机电队

2011年12月15日

第五篇:数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数学与统计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课程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是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对教学质量、教风、学风和考风产生直接的重要影响。为加强我院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使课程考核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东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教务处[2005]42号)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1.我院的课程考核工作,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实施。其具体职责为:组织和审核试卷命题、印刷和试卷保管、安排监考工作人员、组织考场巡视、评阅试卷等。

2.教务秘书负责按照课程计划编制由我院所开设的专业教育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及教师资格教育课中的一般教育理论课(选修课)、一般教育技能课(选修课)、学科教育理论课和学科教育技能课的考核时间表。

课程考核时间在学生选课时,由教务秘书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于考核两周前向师生再次公布。考核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

二、试卷命题

1.试卷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考核。

2.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组负责期末试卷的命题工作。开设平行课的课程必须由任课教师组集体命题。期末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命题人应按同一水平命A、B两套试卷和相应的标准(或参考性)答案、评分标准。A、B两套试题的相同题目一般不应超出30%,三年内试题重复率一般不应超出30%。试卷卷面总分值为100分。除个别课程外,在学生成绩中,期末考试试卷成绩所占比例不得小于80%。

3.试题的表述必须科学准确。试题之间不得有相互提示的现象。试题中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内容一般应占60%左右,考核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一般应占30%左右,考核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内容一般应占10%左右。

4.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套试卷的试题数量应根据课程考核的时间确定。

5.试卷命题工作完成后,试卷命题人在试卷命题审核单 “命题人”一栏签名,并将试卷、试卷命题审核单、标准(或参考性)答案和评分标准交试卷审核人审查。

6.学院教务委员会负责期末试卷的审核。教务委员会成员负责所指定课程模块的期末考试试卷的审定,教务委员会成员主讲所负责课程模块课程的期末试卷由系主任、教务委员会副主任、教务委员会主任审定,但审核人和命题人不得相同。

7.试卷审核人负责试卷和标准(或参考性)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审核。审核人对所审核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试卷命题人应对质询做出合理解释。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应退还试

卷命题人重新进行命题。

试卷、标准(或参考性)答案和评分标准审核通过后,由试卷审核人在审核单“审核人”一栏签名,并将试卷、标准(或参考性)答案和评分标准密封。由试卷命题人将审核后的试卷、标准(或参考性)答案和评分标准交给学院教务秘书。

8.考试一般使用A卷,特殊情况下使用B卷,由主管教学院长决定。

9.试卷格式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标准格式。

三、试卷的印刷与保管

1.课程考核两周前,试卷应由教务秘书统一送教务处指定印刷点进行印制。

2.试卷印刷中出现的废卷必须当场销毁。试卷印刷完毕后,由印刷点负责试卷的包装、密封,并通知各学院派专人领取试卷。对于已印刷但未领取的试卷由印刷点指定专人保管。

3.试卷管理工作,由教务秘书负责。试卷保管应设立专门的试卷柜。

4.课程考核前1小时内,应由教务秘书、主考教师共同对试卷进行拆封、分发。在此之前已拆封的试卷一律按废卷处理。

5.试卷命题人、试卷审核人和接触试卷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若在命题、审题、印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出现泄题或变相泄题情况,应立即报教务处并迅速采取适当补救措施,保证试题的保密性和考试的公正性。

四、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应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考试两周前,教务秘书负责安排好考场,并告知监考人员。

2.原则上,不超过40人的考场应安排2名监考人员,41—80人的考场应安排3名监考人员,81—160人的考场应安排4名监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160人。

3.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迟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所安排监考任务的监考人员可以找其他教师代替,同时告知教务秘书并备案。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必须获得主管教学院长的批准。

4.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与教务秘书交接试卷。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考试安排检查考场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开考前,监考人员应向学生讲明考试纪律,提醒学生填写相关信息并检查学生携带物品是否符合考试规定。监考人员应责令学生将带入考场的教科书、参考书、笔记本等一律交到教室前面统一看管,拒不执行者,视为作弊行为。

5.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身份识别卡)。无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身份识别卡)者,应在考前到学院开取证明并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方可参加考试。

6.学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考场,按要求坐好,并将有关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未按要求就坐的学生,监考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无证件者,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迟到二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

7.除必备的证件和文具外,学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物品(包括手机),应按照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如执意不执行者,视为作弊行为。考试过程中和考试后,若发现学生携带涉及考试内容的物品,无论是否抄袭,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8.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者,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并将试卷成绩记为零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9.学生在答卷前必须将自己所在学院、专业、入学年月、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内指定位置,写在装订线以外者,试卷成绩记为零分。

10.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学生不准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确需借用,必须获得监考人员同意。学生对试卷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卷内容的问题由主考教师当众答复。

1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旁窥、互打暗号、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作弊行为。凡作弊或协同作弊者,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停止考试,退出考场,并将其试卷作废。

12.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认真监考,履行监考人员职责。考场内不准吸烟,监考时必须关闭手机,在考试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监考时,必须经巡考人员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得看书、报、杂志,不准聊天、接打电话和做其它与监考无关之事。

13.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单”,记录考场情况并在“监考记录单”上签字。

14.若出现学生违纪情况,监考人员应立即将情况上报给巡考人员及主管教学院长,将作弊的证据(由作弊学生本人签名确认)交给巡考人员并配合巡考人员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东师校发字[2005]35号)》(附件2)作出相应处理。

15.考试过程中,学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中途离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获得监考人员同意。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内,学生不得交卷。学生一旦交卷,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

16.监考人员应自觉接受巡考检查监考工作。如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姑息迁就、不追究处理或不如实记录或有意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监考人员责任并在全院教师大会上通报批评。

1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点试卷,将试卷和监考记录单交给主考教师。

五、巡考人员职责

1.巡考人员由学院教务委员会成员担任。

2.巡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检查主考教师、监考人员和考生到位情况,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教务秘书取得联系,协调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

考人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巡视期间要及时解决出现的有关情况。

3.在考试开始后,巡考人员应着重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考场纪律。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学生违纪事件,巡考人员应会同监考人员查证、核实、认定学生违纪事实,并代表学院教务委员会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东师校发字[2005]35号)》(附件2)全权进行处理。

4.巡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六、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记

1.学院教务委员会成员负责组织所负责课程模块课程的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工作,审核试卷评阅人资格。对于平行班级开设的课程,其试卷评阅工作必须集中进行且应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试卷评阅人和试卷复核人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阅试卷。

2.试卷评阅人必须用红笔评阅试卷。试卷评阅执行减分制,对试卷错误处必须有明确标注,在错误处打“×”,并标明扣除的分数。

3.试卷分数如有修改,需要试卷评阅人在修改处签名。

4.每一大题前面的得分栏内,应标明该题的总得分。试卷评阅人批阅完试卷后,应将每一题的得分及时登记在试卷头的表格中,并在“评卷人”一栏签名。

5.试卷复核人应认真做好评卷复核和核分工作,尽可能避免各类差错,复核后在试卷头“复核人”一栏签名。

6.评分中以真实、严格、公正为标准,严格杜绝“人情分”等不良现象。

7.任课教师应及时在“教务信息系统”网络综合平台内,录入学生成绩。任课教师登录成绩结束后,通过网络综合平台打印出一份学生成绩单,签字后连同试卷分析报告、考试试卷(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列)、考试签到单、监考记录单一并交给教务秘书存档。

8.若无特殊情况,试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必须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七、成绩分析与检查

1.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按教学班级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报告”,根据分析报告中的要求如实对学生考核结果和答卷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学生考核成绩的分布统计应近似正态分布。

2.在试卷评阅工作结束后,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试卷质量、评阅情况及成绩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学生考核成绩出现优秀率过高或及格率过低等情况,试卷命题人应做出解释。检查中出现试卷错判或成绩登录有误,需按本规定“试卷查阅”的有关规定进行更正。

八、试卷查阅

1.考核成绩原则上应在考核结束两周后发布。

学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两周内(遇假期顺延至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学院教务秘书提出查阅试卷的书面申请,愈期将不予受理。

2.查阅试卷必须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由任课教师和教务秘书共同进行核查。

确属试卷评阅人阅卷失误需要更正的,任课教师应填写成绩更正通知单和情况说明并签名后交学院教务秘书,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即可生效。

3.在成绩发布后第三周(遇假期顺延至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学院教务秘书应将学生查阅试卷申请、成绩更正通知单、情况说明等材料汇总后,向教务处递交成绩更正报告,并由教务处和教务秘书共同更正网上成绩。试卷评阅人应通过网络综合平台打印更正后的学生成绩单,签字并交学院教务秘书,作为最终的学生成绩单存档。

九、试卷的存档

教务秘书应将每学期的空白试卷及答案(每门课程一份)装订成册,长期保存。评阅后的试卷以及成绩单、学生考试成绩分析报告、监考记录单,按考试科目装订后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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