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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办法(共5篇)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办法(共5篇)



第一篇: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办法

河子西乡卫生院医疗器械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各科室的医疗、设备、器具、通讯设备、材料、软件、电脑耗材、低值消耗卫生材料、诊断试剂等特殊医疗器械及相配套产品,均属医院所有,统一归口医疗器械科管理。

二、凡购进器械设备医疗用品,必须按采购制度、验收制度、领发制度、保管制度等执行。

三、为提高器械设备使用年限,所有器械设备必须按器械设备使用操作制度、维修保养等执行。

四、凡损坏和淘汰医疗器械设备、医疗用品,必须按赔偿制度、报废制度等执行。

五、凡新购进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随机设备的各种资料,正本由医疗器械科保存建档,使用科室存副本或复印件。

六、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转让或交换,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外借、维修、试用比较、报废等方式转让器械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计量标准,并定期接受计量主管部门的检验、校正。

第二篇:防火办设备管理先进事迹材料

设备管理先进事迹材料

-----记大杨树局森保中心张广栋同志

张广栋同志现任大杨树林业局森保中心主任、病虫害防治站站长。在工作中他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业务方面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森保中心负责大杨树地区的防火、防汛、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现有大小车辆13台,一年来,他克服了重重困难,在设备管理、维护、修旧利废及技术履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保证了大杨树局扑火运兵车辆和扑火机具状态、性能的优良,为防火、防汛、病虫害防治等主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日常工作中,张广栋同志把设备管理和安全放在工作第一位,建立了设备故障排查档案和机具、车辆状况卡片,成立了设备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车辆、机具、用电线路等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项立即整改。设备运行方面,在他的带领和指导下,补充、修改和完善了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强化了设备点检和日常的检查工作,确保了检修及时率和检修质量,使设备保持了良好的运行状态。

每年春秋两季,他都亲自领导和组织职工开展灭火知识、灭火机具使用维护、安全驾驶和车辆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培训。按照行业特点,还定期举办防火人员培训并考试。为了使职工们对机械设备的性能有更深的了解,他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操作、机械故障维修、预防演练等活动。

一些早期购置的仍在使用的设备从状态到技术性能都较差,每年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才能保证这些技术性早已淘汰的设备运行。为避免运行的设备和停封设备同时报废给单位造成较大的损失,张广栋同志提出合理建议对旧机具和报废车辆进行备件拆卸,从而合理利用了闲置设备,也减少了资金投入。

几年来,森保中心的各种机械设备在他的精心管理下,没有闲置和报废的,各种设备都良好的运转和使用,在管理工作中他能不断探索工作的新途径,在预防预控上寻找突破口,以发展的眼光出发,在不断的学习中充实和完善自己。在工作中,他能严于律已,要求别人要做到的,他能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执行的,自己能首先执行,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面对获得的诸多荣誉,他总是淡淡的说:“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全体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他就是这样一个谦虚而又富有创新和实干的人。

第三篇:监督法共分9章48条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

常务委员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代表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就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规定。

各地开展工作评议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在开展评议之前,对评议部门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视察、检查、调查、座谈等形式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情况,使评议更有针对性。监督法总结各地开展评议工作的经验,将这一做法从法律上加以规范。这也是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一个重要发展。

视察是人大代表了解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按视察的内容,视察可分为全面视察和专题视察。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的视察,就属于专题视察。视察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有目的、有准备地进行。专题调研是人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的一种新的形式,全国人大代表一般在年中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调研报告,送常委会办事机构处理。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您好!没有登录不能查看法规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查看,请登录 或注册成为会员!联

监督前提下,又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责做了明确划分。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这与西方国家的“三权鼎立”、相互掣肘有本质区别。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人大监督的内容是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两个方面。工作监督,就是监督“一府两院”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是否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是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彭真同志说:“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它是否违宪、违法,是否正确执行国家的 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监督,就是对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和执法检查,发现这些文件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第2条 本法的适用范围和人大常委会行使

·第3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遵循的 ·第4条 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集体行使监督

·第5条 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监督“一府两 ·第6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受本级

·第7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坚持公

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第8条 专项工作报告选题和计划

·第9条 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确定途径

·第10条 就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进行视察或 ·第11条 报告机关应当在报告中对各方面的·第12条 专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和提前印发 ·第13条 专项工作报告人 ·第14条 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第15条 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

·第16条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民经

·第17条 计划、预算部分调整和预算资金使 ·第18条 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

·第19条 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

·第20条 人大常委会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第21条 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22条 执法检查的主体和内容 ·第24条 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 ·第26条 执法检查报告

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第23条 执法检查计划及其具体组织实

·第25条 委托执法检查

·第27条 落实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

·第28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第29条 法规以外由人大和政府制定的其他

·第30条 撤销省级以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31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

·第32条 对司法解释提出审查要求和建议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33条 司法解释同法律相抵触时如何处理

·第34条 询问制度 ·第36条 质询案答复

·第35条 质询案的提出程序和要求 ·第37条 对质询案答复不满意如何处理

·第38条 质询案由谁到会答复和书面答复由

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

·第39条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体和 ·第40条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议的提

·第41条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43条 调查报告及其处理

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第44条 撤职适用的对象范围

·第46条 撤职案的内容要件、审议与表决

第九章 附则

·第47条 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对本法的实施 ·第48条 本法生效时间

·第42条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权

·第45条 撤职案的提出和处理

法共分9章48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章是总则,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第二章至第五章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监督的四个方面,一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三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四是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六章至第八章规定的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

监督法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明确地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三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二是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 3 职权的关系。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行使权力,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下面着重就监督法基本精神讲六个重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

总结成功的实践经验,监督法第二章对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其特点主要体现在监督形式、监督重点和注重实效三个问题上:

一是突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主要监督形式。监督法第八条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将计划向社会公布,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二是突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应当直接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要求解决的问题。监督法第九条规定: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①本级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②本级人大代表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③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④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⑤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⑥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同时规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三是突出监督实效。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政府、法院或者检察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要求本级政府、法院或者检察院在规定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可以反复多次地开展,一抓到底,直到抓出成效,而不必每个部门轮一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是:

1、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2、公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3、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

4、常委会办事机构汇总各方面的意见,提供专题材料。

5、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6、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第二个问题,关于对计划、预算的监督。

监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法根据这些年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的探索和积累的经验,按照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要求,在同预算法、审计法和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相衔接的基础上,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5)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6)本级人大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是,计划、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三是,人大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四是,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监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大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第三个问题,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监督法根据成功的实践经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执法检查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

一是,人大常委会参照确定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二是,人大常委会根据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

三是,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第四个问题,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权,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至关重要。

一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本级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二是,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对违法的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权予以撤销。从实践经验看,人大常委会行使这项权力,既是严肃的,又是慎重的;既能解决问题,又避免简单化。具体来讲,人大常委会通过备案审查,发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是违法的或者不适当的,一般是先由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同制定机关沟通,由制定机关自行纠正。通常的情况是,一经人大有关专 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这方面的问题,制定机关就会自行依法纠正。只有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制定机关拒不纠正,人大常委会才需要动用撤销权。

第五个问题,关于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询问和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人大常委会行使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监督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法对询问和质询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询问和质询作出统一的规定。

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委会审议。五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产生它的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委会根据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第六个问题,关于监督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除非涉及到国家秘密,或者 涉及到具体案件中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等依法应当保密、不宜公开的以外,其他有关监督的内容、监督的议题和方式、程序,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以及“一府两院”对监督的反馈等,都应当公开。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神圣职责,依法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是同级“一府两院”的义务。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全面、正确地履行监督法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共同期望和重托。

第四篇:设备管理

一、研修内容:

(一)、从企业现状与TPM的历史演变看全员设备保全活动

(二)、切合企业实际推进TPM全员设备保全活动

(三)、全员设备保全之核心思维;零故障与设备效率改善

(四)、准确定位和把握设备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自主保全

(五)、让设备现场管理精细化---展开自主保全活动

第五篇: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制度(试用)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

日发布

2013年

沈阳金久奇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部

日实施发布

前言

设备管理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为依据,运用各种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设备的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直至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用技术先进、经济上合理的装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设备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的运行,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保证企业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设备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资基础,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在现代化生产的作用和影响日益扩大,设备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目录

第一章

术语---------------------------4 第二章

设备购置---------------------5 第三章

设备使用规定---------------9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设备维护管理---------------11 设备故障管理---------------14 设备报废---------------------16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18 设备技术资料管理---------21

第一章 术语

生产设备:是指在工业企业中直接参加生产过程或直接为生产服务的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等。

设备预防性维护:指制定设备保养计划,根据计划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方法,防止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磨损、损伤或破坏,主要是在近期内预防和发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给将来运行造成损坏或潜在危险。它是设备运作所必须进行的一项内容。如:日常点检、清洁、加油、更换一些低值易损件等。

设备预见性维护:是指对设备运行采取的一种监控措施,通过分析现有设备的运行情况,识别重复性和多发性故障,实施针对性的保养;监控并发现设备异常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事件发生。如:监控设备的一些状态参数、监视设备运行、检查设备的关键零件等。设备故障:是指设备或零部件丧失其规定性能的状态。设备转移:是指公司部门间设备的转入转出过程。

设备更新:使用用现有设备规格型号完全相同的设备,替换现已磨损设备的过程。

设备改造:是指按照生产需要,使用现代技术成就和先进经验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改善或提高设备的使用性能、精度及生产率,减少消耗及污染。

第二章

设备购置

2.1 设备采购计划

设备购置部门项目主管依据公司经营战略、工艺要求、项目初步设计等资料,列出设备名称、型号、设备主要参数、使用用途、预计价格、数量等。

2.2采购评审

设备购置部门组织公司高层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业评审组,对设备的经济性、工艺适用性、环保性、配套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2.3 设备购置安装计划

根据项目实施大计划,由项目工程师编制《设备购置安装计划》,计划应包含设备招标、合同签订、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各阶段时间节点内容,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4 选厂

项目工程师参考以往采购设备的厂家信息或通过网上查询,获取设备样本资料、技术交流等各种渠道,广泛收集销售商的商业资料,通过筛选,从技术、经济、付款方式、交货周期等方面进行分析,从多种满足需要的设备厂家中进行选择。每种设备至少推荐两家供应单 5 位。

2.5 设备招标

设备招标技术要求,由项目工程师根据工艺要求和评审结果进行编制。其中包括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数量、品牌、规格、工期、质保期等内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招标。

设备购置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应包含设备设计标准、制造标准、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关键部件的具体要求、安装尺寸及方位、培训方式和内容、提供技术资料(进口设备需提供中文说明书、维护手册、易损件清单等,具体事宜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问题处理等内容。

2.6 设备制造

设备购置部门根据技术协议和设备制造标准,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察看等方式监督设备制造过程中设备材料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主要部件的质量是否可靠、外购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与供方沟通解决。

2.7 发货前预验收

技术协议要求对设备进行预验收的,必须进行设备预验收。未做要求的可以直接进行设备发货。

2.8 设备发货

设备预验收合格后,设备发货时间与合同一致时,供方按合同发货时间进行发货,如与合同时间发生分歧,设备购置部门提前通知供方,经协商后确定具体发货时间。设备供方接到通知后方可发货,并安排进行安装。

2.9 设备到场开箱检验

设备到厂后,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开箱验收,核对技术协议上要求的相关资料、备件、数量、完好度等是否符合配置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项目工程师与设备供方联系和交涉,进行退货或更换。

2.10 设备安装调试

设备供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购置部门提供水电等便利条件。设备购置部门应依据技术协议等文件监督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填写《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督促整改。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参与配合,对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设备购置部门,由项目工程师督促其整改。

2.11 进度确认

对于设备安装、调试过程需进行阶段性确认的内容,设备购置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技术协议要求进行阶段性进度确认,并填制《设备安 7 装、调试进度确认书》。设备满足生产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12 员工培训

公司员工操作设备前,设备购置部门组织供方按照技术协议的规定对公司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分别进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结束后,与供方设备工程师共同对受训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抽查合格率应达到100%,以保证培训质量。

2.13 试生产

在设备生产过程中,设备管理部门收集设备运行中存在的设备问题反馈至设备购置部门,设备购置部门将问题汇总,填写《设备问题整改记录》,协助施工单位制定整改对策,并监督问题整改过程,保证整改到位有效,做好整改记录。

2.14 设备终验收

以上条款无问题后,设备购置部门将设备所有资料移交给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15 转固

符合固定资产转固条件的移交设备,设备购置部门填写《转固资产验收移交单》,按财务规定办理转固手续。第三章

设备使用规定

3.1 目的

为规范设备使用,及时了解设备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 工作程序

3.2.1设备分类标准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维修难易度及设备原值情况将设备分为A、B、C三大类。

A类设备:也称为关键设备,一旦损坏对全厂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直接影响产品特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A类设备:

1)设备原值高,损坏后维修周期较长的设备;

2)检修难不易保养的设备,一旦停机会造成停产的设备。B类设备:A类设备以外的直接参与生产的设备。C类设备:辅助生产的设备。3.2.2设备编号

例:JJQ-YCJ-JQ-0001 表示:金久奇-一车间-机器-第一台; 3.2.3设备台账的建立

设备移交后,由设备管设备理部门编制设备台账,其中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等级、设备编号、设备厂家、设备原值、设备寿命等资料。

设备新增或改造后,应及时更新设备台账。3.3 使用规定

3.3.1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公司内新上岗或转岗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由班组长对设备操作要领及日常工作进行培训,维修人员对设备的结构性能、维护保养要领进行培训。操作人员充分掌握入岗知识后,由班组长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关键设备操作人员经上述考核后,还应取得认识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3.3.2每台设备应建立《设备履历表》,由维修人员将设备使用过程中大中修、改造等情况记录在《设备履历》表中,《设备履历表》由维修人员保存。

3.3.3个别设备施行定人定机管理(如:焊机),使用部门班组长依据现场使用情况填制、更新《设备定人定机台账》,明确设备的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建立本部门《设备定人定机台账》,随时将设备变动情况进行汇总、更新。

3.3.4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应做到管好、用好、会使用、会检查,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遵循“停止、呼叫、等待”原则,切勿鲁莽行事。

第四章 设备维护管理

4.1 目的

为了规范设备维护活动,减少设备故障停机、不断降低设备预防维护成本,保证设备完好状态,保持过程能力提高设备的有效性和效率。

4.2 设备的检修保养

设备投入使用前,依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设备台账等编制《XX设备检修保养指导书》,内容主要包含使用部门、设备类别、检修保养项目、检修保养基准、检修保养操作要点、周期、检修保养级别、实施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维修人员根据《XX设备检修保养指导书》进行维护,设备管理部门领导对维护效果进行确认。

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识别潜在隐患,合理制定检修保养项目。对设备润滑应遵循“五定”原则:

定人:明确实施润滑的负责人。

定点:明确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保持其清洁、完好。定时:明确规定设备润滑部位、润滑点的加油、抽样化验以及清洗换油的时间,保证正常润滑。

定质: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润滑用表规定,选择要求的油品型号和加注设施。

定量:在保证润滑良好的基础上实行定量消耗。《XX设备检修保养指导书》编制完成后,由设备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实施。

设备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设备进行空转,确认各个动作正常,设备无异响、漏油、漏气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情况后,方可进行工作。

设备操作人员日常保养的主要内容有:

1)对螺丝等紧固件进行检查、紧固,防止使用时发生松动。

2)检查润滑装置是否齐全、完整、可靠,油路是否畅通、油标是否清晰。

3)检查各种管线、管件完好,确保无严重滴漏现象。

4)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空转,确认声音是否正常,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5)班后做好设备清扫。

4.3 设备保养级别划分

保养级别划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其中一级保养的主要内容有:

1)对设备的部分配合间隙进行调节,紧固连接件;电器开点位置正确无松动,操作灵活可靠。

2)清洁设备,保持滑动轨道和接合处无油污锈迹、灰尘和杂物。

3)擦洗油杯、检查油脂、按规定加油,保证轴承、链条等运转部件的良好润滑。

4)保持电器柜、电机、安全护罩整洁,各种安全附件齐全。

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有:

1)对传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进行清洗换油。

2)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调整各运动部件的间隙,修复或更换设备的易损件。

3)清洗电机轴承,更换润滑脂。

4)检查驱动装置、张紧装置是否正常。

5)清扫、检查、调整电器部分,检查电器接触是否良好。

6)清扫电器柜内部灰尘,检查电器装置、紧固线路连接部位,做到连接紧固,线路整齐安全,接地符合规定。第五章 设备故障管理

5.1 目的

为了减少设备故障,降低设备故障损失,确保有效组织设备故障处理,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保证满足生产需要。

5.2 故障分级

设备故障级别分为:重大故障、非重大故障。重大故障包括:1.生产间断一昼夜以上者;

2.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者;

3.电力或动能供应使全厂生产间断30分钟以上者;

4.关键设备生产间断一昼夜以上者。除重大故障以外其余均为非重大故障。

5.3 故障处置流程

1.设备发生故障后操作者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的工作,采取异常处置措施,保持现场,同时通知班长或维修人员。2.班长或维修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3.维修人员查找故障点,判断故障情况,预估处理故障所需时间,方便生产车间后续工作的安排。

4.维修人员负责故障设备的维修,本单位不能解决,需要委外维 14 修的问题,需填写《委外维修申请单》,申请单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原值、规格型号、维修数量、已使用年限、损坏现象及故障原因、维修单位、预计维修时间及预计维修费用等。设备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选择合适的厂家进行维修(比较厂家的规模、资质、维修经验、实力、维修费用等)。5.设备维修完毕后,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方便设备履历表的 及时更新,并出具预防对策。

第六章 设备报废

6.1 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报废管理力度,尽可能的发挥现有设备性能,避免资源浪费,节约设备占用资金。

6.2 报废申请

6.2.1报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1)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主要结构或主要部件已严重磨损,性能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没有修复必要的设备。

2)因自然灾害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设备。

3)继续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会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设备。

4)因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工艺变更而淘汰的,不能修改利用的设备。

5)技术改造或更新后淘汰的设备,不能调出和利用的设备。

6)国家能源政策规定,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的设备。

7)超过国家明文规定最长使用年限的设备。

8)国家监督检验部门判令报废的设备。

9)不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使用标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改造达标的设备。

10)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6.2.2报废流程

1.设备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报废原因等。

2.设备管理部门接到《设备报废申请单》后,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审查核实,判断是否应该报废。

3.经审核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完善《设备报废申请单》,部门领导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

4.总经理同意报废后,签字,将签字后的《设备报废申请单》逐级下发,按照指示处理。对于不同意报废的,总经理在《设备报废申请单》上签署意见后,逐级下发。

5.设备管理部门对报废设备进行集中管理,并建立《报废设备台账》,主要内容有:设备名称、设备类别、规格型号、原使用部门、设备净值、存放地点、设备厂家等。第七章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

7.1 目的

明确设备备品备件从申报、入库、保管到发放领用的程序及管理职责,对设备备品备件的申报、收、发、存进行控制。

7.2 备件范围和分类

按照储备原则,规定在备件库储存一定数量的零部件,称为备件。一般是制造工序多,周期长的零部件,其特点是具有互换性。对于制造工序少,工艺简单,制造周期短,互换性差,由修理单位直接加工或修复的零部件,不属于备件的储存范围。

7.3 备品备件的申报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说明书和日常故障分析制定《备件安全库存》和《关键设备备件清单》,给维修人员和库房保管员参考使用,确保设备维修所需的备件及时供应。《备件安全库存》应包含:备件名称、型号、最大、最小库存、适用设备等内容。《关键设备备件清单》应包含:设备名称、备件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供货厂家联系方式、供货周期等内容。《备件安全库存》,《关键设备备件清单》应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修改。

《备件安全库存》,《关键设备备件清单》应由设备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维修班班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备件申报,库管员根据《备件安全库存》自行申购备件,每月5号、15号将《备品备件采购申请单》(其中包括:备件生产厂家、型号、使用用途等)交由设备管理部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送至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对于急需的备品备件,且不在申报日期的,需填写《紧急采购申请单》。

7.4 备品备件的采购

采购部门接到《备品备件采购申请单》后,进行采购。

采购原则:严格按照采购申请单上的厂家、型号购买,不准以次充好。对于备件品质不合格的,通知采购员进行退货。

随设备附带或与厂家协调免费协调的备件,经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此备件单独立账。

7.4 备品备件的保管

备品备件应分类存放,避免落地放置,货架上备件应码放整齐,按照备品备件的防护要求进行保管,以保证库存备品备件部变形、锈蚀、不变质,始终处于完整的良好状态。备品备件应做好标识,方便寻找。

7.5 备品备件的领用

设备使用部门因维护或设备故障需使用备品备件,应填写领用单,有维修班长确认后方可领取。

对于特殊原因(如中夜班),当维护人员需要使用备品备件时,直接从库房领取,但应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按照领用流程办理补票。第八章 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

8.1 资料归档

需要归档的资料包括:凡能指导设备维修工作,并有保存价值的图纸,技术文件等资料,均应按期向资料室归档。

8.2 资料管理

资料室收到各种图纸、文件等技术资料后,及时整理分类、编号、上账、妥善保管。设备借出时需进行记录,归还后检查资料的完好性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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