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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合集5篇)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合集5篇)



第一篇: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2014年2月起试行)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管理人员如不如实登记损坏情况,将连带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

三、设备使用

1.所有广播采访设备由个人申请、部门领导填写设备申请单,到技术服务中心领取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发放。

2.所有电视摄像设备完成任务后应及时交回、销单,说明设备使用完好情况。如遇特殊采访任务不能及时交回,要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说明情况。

四、设备维护

所有的采访设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维护维修,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由技术人员解决,记者不得擅自拆卸。

五、有关规定

1、摄录设备要定柜、定位、分类存放,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经常保持帐、册、卡、物相符。

2、做好日常的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磁、防盗和定期检查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3、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借用人检查设备后签字);用后及时归还,由设备管理员验收(通电检测,用标准测试带检验摄像机技术状况),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4、所有摄录设备,非经台长、分管台长同意,不得外借,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做到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并做好编号登记。

5、摄录设备归还验收后,设备管理员应迅速进行除尘保养工作,做到不让故障机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台技术服务中心汇报。

六、违规处罚

1、记者当天使用设备在外过夜,没有归还,也没有经部门以上领导批准,除通报批评外,由技术服务中心登记报台财务,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出现二次扣当月考核奖600元。

2、设备借出后,非突发事件,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赔偿设备维修费用的50%;设备丢失,按设备购买价格及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3、设备管理员,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耽误记者借用采访设备,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二次扣100元。

4、设备管理员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违反其他规定,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

**市广播电视台

2014年2月1日

第二篇: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及机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进一加强广播电视台设备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2.台上一切设备属于单位公共财产,由台上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任何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3.建立全台设备管理登记簿和设备使用登记簿,对采、录、制、播设备入帐登记造册,每年定期清点。4.对违犯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二.设备管理

1.台上设备分机房固定设备和采访设备两部分。机房设备包括制作机房的非线性编辑线、监视器,录音室话筒,演播室话筒、字幕提示器,播出机房的硬盘播出系统等。采访设备包括摄像机、录音笔、话筒、三角架、充电器、电池、摄像包等。

2.机房内的设备,未经主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拆装、搬迁和移动。

3.借用机房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并到设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出。

4.禁止非工作人员上机操作,外来人员如实习需要上机操作,需经过台上主管领导的批准方可进行。5.不得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游戏、上网等)

6.坚持“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使用人必须按使用说明操作设备,保持设备表面清洁卫生。机房内设备要及时填写设备运行日志,采访设备要定期检查,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维修。

7.采访设备的领取人即为设备使用的责任人,要妥善管理设备、不得私自借用。由于当事人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摄像机及附件(如三角架、话筒、线、灯具、管线、托板、充电机、电池)外观变形,镜头盖等丢失、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新件必须达到台里规定档次。

8.采访设备正常工作日期间由领取人管理,节假日(国庆、春节)除值班人员外统一交回,由台上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如果有事请假应将采访设备交回到分管台长或管理人员处。三.机房管理

1.工作人员要严格尊守机房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不允许在机房里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未经主管领导允许,利用台上设备做工作以外的事情,一经发现,按照台上制度作以处罚。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广播、电视录音、制作、播出机房,特殊情况经台上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3.要时刻保持机房内卫生干净整洁,禁止吸烟,禁止将食品、易燃品等带进机房。

4.未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在机房电脑上安装其它软件,不得改变设备设置。

5.严格尊守保密制度,机房电脑内的数据资料,软件属于单位,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拷贝和外借.禁止使用未经杀毒的优盘和硬盘等存储设备

6.要做好机房内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四.违章处罚

1.工作人员若有违犯上述管理规定,将处以10至50元处罚。2.对人为损坏器材和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对于由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经台委会研究后作出处理。

第三篇: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

中江县广播电视台设备部

设备管理制度

一、爱护设备,安全操作,节约使用,妥善管理。

二、所有设备由专职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或使用,记者按照授权范围使用相关设备,并履行预约制。

1、记者采访凭派采单领取摄像机,如遇特殊情况(如:临时通知的采访、周六、周日、节假日等)由制片人与设备管理人员电话协商后,领取摄像机。

2、采访结束后,摄像机必须及时的交回设备部入库管理,如无特殊情况,摄像机不能自行保管。

3、采访中,当摄像机遇到故障,请及时告知制片人及设备部人员,回来后,对故障进行处理。

4、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或遗失的,按台里规定赔偿。

三、设备要具备安全、稳定的用电环境、位置环境(下面不能空悬,上面不能负重),应根据要求使设备维持在规定的空气环境(温度、空气洁度、干湿度)中保管。

四、外出工作的设备,应注意现场环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

五、非本台人员,以及本台非对口人员,不准操作技术设备。

六、设备随用随领,用后及时退还保管人员。

七、设备管理人员许可,不准擅自变更设备连接和某些参数设置。

八、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时予以处理。

九、设备管理人员应按技术规定,对设备作定期检查、维护、记录,病机及时修理。

十、设备必须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到专业维修部门修理。

十一、各设备的使用均为工作性使用,禁止私自使用本台设备谋取个人利益。

十二、设备选型、采购履行申报程序,到货后应及时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包括粘贴编号标牌),然后按分配计划调拨到位,同时明确其使用和保管对象,制定相关的操作、养修规程等。

十三、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按照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提醒、警告、批评、退台等处罚,造成设备损毁的,处以赔偿。

第四篇: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

二、设备管理制度

1、频道设备

1)频道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实行统一管理,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后附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分配给各栏目使用的设备要妥善管理,如损坏或丢失由栏目组长负责。

2)部门的设备器材、资料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外借时借用人必须出具借条,否则一律不外借。外借物品由保管人员负责按期检验收回。

3)要认真爱护一切设施,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指导进行。损坏、丢失设备器材、资料者,由部门负责人会同保管人员查清原因,本人写出报告。视情节确定处理意见,原则上要照价赔偿。

2、台里设备

1)记者采访凭派采单领取摄像机,如遇特殊情况(如:临时通知的采访、周六、周日、节假日等)由制片人与技术中心设备管理人员电话协商后,领取摄像机。

2)采访结束后,摄像机必须及时的交回技术中心入库管理,如无特殊情况,摄像机不能自行保管。

3)采访中,当摄像机遇到故障,请及时告知制片人及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回来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4)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或遗失的,按台里规定赔偿。

5)编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使用规章制度,必须熟悉、了解设备功能。要认真爱护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编导在使用非编设备时要爱护设备、遇到问题时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解决,使用后请及时关闭电源。

7)编导未经制片人、频道总监同意不得私自利用设备出去拍摄或在台内制作与工作无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8)对自编设备不熟悉的编辑人员,不得上机制作。

9)协助编导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和实习生,不得自行操作或代替编导人员编辑节目。如要操作,必须要有编导在场指导方可进行。

第五篇:广播电视台卫生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我台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台各科室(中心)的办公室、会议室、播出机房、广播机房、制作机房、厕所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三、卫生清理实行科室责任制,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各科室办公室的卫生,由各科室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各科室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

五、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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