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六沟小学职称评聘意见1
六沟小学职称评聘意见
1、职称的评聘应该多向农村教师倾斜。
2、职称的评聘指标应该全县中小学统一使用,不应该中小学分家,都属于9年义务教育。
3在符合新政策的条件下,接近退休(如不足2年)应该直聘。
4、评优的不能重复加分,如年终考核优秀为5份,在县的综合奖里就不应该再加分。
第二篇:职称评聘
吉人联字[2004]67号文件
发表日期:2011年5月4日【编辑录入:】
吉人联字[2004]67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
现将《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吉林省中小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附: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校外教育和其它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中学高级等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三)在高中任教,1993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且现在己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在初中、小学任教,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9年以上,在小学任教,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教师职务1年以
上;或获得硕士学位6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25年以上且现在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20年以上或中师(幼师)毕业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25年以上,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备课认真,教案完整,教学经验比较丰富。
(三)贯彻教学大纲要求,独立掌握所教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指导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教学基本功深厚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具备现代教育教学技术的整合能力,教学成绩优秀。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满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及兼职从事校办产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三)认真贯彻学科课程标准,明确学科教学目的任务,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内容、方法和手段,并能很好地运用于教学之中。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业务培训或传授教育教学经验活动,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五条学术(技术)成果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文章在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1次并获得好评;或乡镇级以下学校教师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2次并获得好评。
(二)参加乡镇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1次以上,获得好评;或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三)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四)受聘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进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五)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加本地经济、教育社会调查,写出有一定价值的科研报告或调查报告,受到乡镇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推广。
(六)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1次。
(八)能结合教学特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县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九)在农村连续任教15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加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1次,并获得较好的效果;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二)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四)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五)积极参加各级教育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1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1次。
(六)在乡镇以下中小学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骨干教师,并获县级以上教研奖励1次以上。
第六条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了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破格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在具备第四,五条规定的正常评审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二)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三)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并正式出版。
(四)公开出版4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学术合著1部。
(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六)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汇展成果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
第七条附则
一、省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高等院校学报、省级各有关部门主管或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
二、市级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市级有关部门主管或市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
三、论著:指公开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书籍和教材。
四、各种奖项:
(一)各级政府奖励项目。
(二)各级教育,科研等行政部门奖励项目。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教育学会(不含专业委员会)、教科院(所)、教育研究室(不含下设部、室)的奖励项目。
以上奖励项目应为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第三篇:关于教师评聘职称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教师评聘职称的意见和建议
教师的职称是对教师工作能力的认可。公平、公正的评聘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但近几年在职称评聘中暴露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一些教师的工作热情。造成了学校领导和领导之间的矛盾、领导与教师之间的矛盾、教师与教师之间的矛盾。已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怎样能为自己晋级加分在“奋斗”。把自己的本职工作放在其次。严重的影响了教学工作,甚至有的教师不惜放弃学生,放弃教学。还有的教师为了自己能有加分的内容,不惜花钱买论文等,助长了许多不良风气,也成全了一些部门。
更悲哀的是在评聘的过程中,有些教师为了让一些朋友能竞聘成功,竟然昧着良心给一些教师打最低分,在评聘中拉关系,请客、送礼、、、完全背离了评聘职称的目的。最不公平的是中小学职称【中高】比例相差太大。
针对以上在评聘职称中出现的问题建议:
1、各校在评优中应民主选评,不应领导指派。
2、严格掌控加分论文,取消非正版发行论文的加分资格。
3、缩小民主测评的分差。
4、在评聘前要制定尽可能合理的评聘方案。
5、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分差应缩小。因为每位老师都是从班主任做起的,谁都不可能总当班主任,谁也不可能总不当班主任。不能以评聘之时是否班主任为加分标准。
6、缩小中小学中高比例,因为中小学都属义务教育阶段,应有同样的比例才合理。
7、如有可能还是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评聘工作是最好的途径,上述问题就会解决。
8、如没有好的方法,还是按教龄评聘也很好。
职称评聘时教师演讲,全体教师打分不合理。有不公平现象
1、论文的加分要仔细斟酌。因为现在的论文多数都是花钱买来的。
2、照顾年纪大的教师是有情可原的,但也不要只考虑照顾老教师就把年轻的教师往后排,这样会打消年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如果想照顾证少的老教师,应为年轻和年老教师设立不同的评聘制度。
3、对于2003年前已经取得高级证书的教师应让其一次性全部晋级。不要再给其20分让他们与年轻教师竞争。
4、在名额分配上要多向小学倾斜。原因之一是小学教师的数量多;原因之二是虽然小学教师没有升学的压力,但小学教师的付出也不比中学教师少。
对职称评聘的意见
1、小学中高名额太少,如天上掉馅饼砸谁谁便宜。不能调动大多数人工作积极性,都是义务教育希望与中学一样,达到全校教师人数的百分之二、三十也行。
2、中高与小高工资差额太大,不能适当反应工作量,而且我们看到小学中高获得者都是年龄大、不在一线教课。更引发竞聘、评优、选模等竞争激烈,导致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矛盾激化,还上访,影响团结协作,社会和谐稳定。
3、造成教师们买论文、证书,假论文假证书泛滥,成全了**教科所,**教育学会。教师工作重点不在是教学生而是看谁关系硬,谁花钱买的证书多。
君不见这几年由于职称评聘,多少潜在矛盾开始激化,此后还会愈演愈烈。我们全体教师呼吁改革、变革,寻找出一条即能调动多数人工作积极性又能体现劳动分工不同的好方法。
第四篇:2011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日期:2011-03-1保障厅 6 13:32:00
来源: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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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社会评价、政府指导”的改革方向,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加强评委会建设,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不断提升职称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一)做好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收尾工作。按照国家关于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和我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指导松原市抓紧完成竞聘教师的岗位聘任等后续工作,完善聘任管理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接轨。
(二)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改革工作正常化开展。我省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评聘结合改革已经近5年,总体来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目前我省还有少数县(市、区)至今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开展正常的评聘工作。今年,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结合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评聘政策,积极稳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各市(州)政府人社部门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本地中小学校教师评聘结合改革工作。尚未启动评聘工作的县(市、)区政府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审定,在省、市两级人社和教育部门的指导下,稳妥推进评聘工作。
二、全力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工作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我省于2010年6月召开了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提出2011年7月全部完成省直事业单位的岗位设臵工作。今年省人社厅将按照我省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切实抓好这项惠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实现事业单位科学规范管理。
(一)各地要积极推进岗位设臵管理工作。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尽快启动本地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省人社厅将定期就各地推进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二)省直各部门要全面推进岗位设臵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我省推进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审核并统一报送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的实施方案,对进度较慢的单位要及时督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核定工作。
(三)各事业单位要尽快落实岗位设臵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岗位设臵方案,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评聘程序和办法,组织实施相应的评聘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聘后管理工作。
(四)开展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省人社厅将于今年5月和11月进行今年我省专业技术二级特设岗位及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三级特设岗位的核准工作。省直各部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程序完成符合专业技术二、三级特设岗位的申报工作及聘任人员的备案工作。
9月起,省人社厅将专门就省直事业单位岗位核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面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申报评审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审核推荐管理。各单位由领导、人事干部、相应学科专家组成考评推荐机构,实行三方考核,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省人社厅将对各单位推荐申报情况进行统计,对推荐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将在全省予以通报。
(二)进一步规范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管理。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集中受理各单位(部门)、地区统一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申报单位(部门)、地区的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报信息是否准确、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对不符合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各评委会要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参评人员的材料必须经过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的双重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方可提交到评委会评审。
(三)进一步规范评委会例会评审管理。各高、中级评委会要按照评委会例会时间表,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例会的,必须以正式文件报省人社厅核准。省直高、中级评委会委员由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在例会前3天到省人社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产生。各级评委会例会期间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实行全过程监督,评委会评审结果无纪检监督员签字的,不予核准。
(四)进一步规范申报专业名称的管理。各省直评委会办事机构要结合本评委会评审范围,确定本评委会评审专业的规范性名称。明确规范性名称工作要在全省职称部署会议结束后的10天内完成。确定的规范名称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在各评委会相应工作网站上公布,指导申报人员按要求申报。参评人员《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中,“从事专业”一栏必须按照各评委会确定的规范专业名称填写。各市(州)高、中级评委会也要按照省直评委会确定的专业名称,规范本地评委会评审专业名称,并指导本地参评人员做好申报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专业论文的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已对有效专业技术论文做出明确的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对新闻出版总署核准的期刊提供了查询服务(查询方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不在此范围的论文及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县、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重点测评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条件可以适当降低要求。其推广新技术或解决实际技术难题的技术总结、报告可视作论文对待。
四、强化县中级评委会监管工作
2005年,根据我省扩权强县的要求,原省人事厅根据相关规定,批准了部分符合条件的县(市)组建相应专业的中级评委会。为了进一步规范县(市)中级评委会的管理,使其切实发挥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县(市)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作用,省人社厅将就县(市)中级评委会的运行管理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经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批准组建的县(市)中级评委会必须按照批准的专业系列开展评审工作。
2.未经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批准的县(市)不得私自组建中级评委会。
3.各市(州)人社部门要指导授权组建的县(市)中级评委会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做好评审和备案核准工作。
4.各市(州)人社部门要根据本文件规定,对擅自扩大评审范围的县(市)中级评委会进行整顿,对私自组建的县(市)中级评委会进行清理,并将整顿清理结果报省人社厅。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关于申报程序及相关的要求。为确保职称申报工作顺利有序,申报材料规范整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送程序(见附件1)和申报相关要求(见附件2)申报,凡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申报材料,《评定表》及业绩证明材料不按要求装订的一律不得报送,各评委会不得受理。
(二)关于几类特殊人员评审的问题。今年继续对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军队转业人员、党政机关调动人员参评职称提供特殊通道,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按照原有的申报程序报送各相应评委会参加评审。继续开展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的认定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3)。
(三)关于推行分类评审的要求。事业单位与企业工作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导致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表现形式的不同。各评委会例会时对事业单位和企业参评人员可采取分类评审的原则,依据现执行的评审条件,针对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采取权重不同的评价方式,分别评审。对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论文要求的民营企业参评人员,可采用相应形式的答辩与材料审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关于审核备案的问题。省直部门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和各市(州)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结束第二天报送评委会评审表决意见统计票复印件(有评委会主任、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和评审通过人员一览表(附电子文档,Excel表格,加盖评委会办事机构公章,具体表样见附件4);10天内报送评审通过人员《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3份,附电子文档,粘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附电子文档)。
评审通过人员均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由省人社厅核准备案。
未按要求报送上述材料的,评委会主管部门或地区必须向省人社厅以正式文件说明情况,其评审结果方予核准。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举报问题,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按照多层复查的要求,及时进行核准。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出具核准材料,并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将核准材料一并报送省人社厅。
各市(州)、县(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通过人员,经所在市(州)人社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集中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市(州)人社局核准,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评审费用收取的要求。
目前,省人社厅正在申请调整我省职称评审费的收取标准。如在申报工作开始前,新的收费标准能够确定,全省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如不能够确定,将继续执行原有标准。各地、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和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本意见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附件均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附件: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程序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相关要求
3.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
定工作的有关规定
4.评审通过人员一览表(样表)
第五篇:2010年全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市人社局受理材料时间从5月4日开始,到5月21日截止。(各部门(单位)申报材料的具体日期安排见附件6)
5.核准办证发文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
二、受理申报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有关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的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及业绩成果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业务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
3.申报评审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否则一律不得受理其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一律不得受理。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若干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用标准A3纸印制,省、市评专业高级20份,中级15份);
3.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免试的提交免试证明材料)原件,粘贴在一份评定表封二位置,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企业的提供聘任文件,事业单位的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1份,2000字以内;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1份;
上述材料中《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加盖相应部门公章,申报人本人和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承诺签字。封面右上角评定编号由各评委会统一编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4至11项材料均需用标准A4纸复印并单独装订制作成册,封面注明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参评资格名称。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要装入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要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入两个档案袋内(档案袋可到市万德福公务行购买,地址是市北京路和龙街2-7号,电话62011986)。
特别是申报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要做到准确无误,申报评审资格名称、专业类别要使用我省职称管理规定的规范性名称。任何需要修改的错误信息均不得在原表上涂改,必须重新制作新的申报表。
1.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期内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作者有一定学术价值且发表在本专业较有影响、公开出版的正式期刊上的论文。
从今年起,各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论文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并将论文查询目录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本意见中所涉及的相关表格可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下载。
附件:1.吉林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程序;
2.2010年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通过)人员一览表(样表);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聘)统计表(样表);
4.2010年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定工作的有关规定;
5、评审结果报告单; 6、2010年全市职称评审申报投档日期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