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江地税发〔2008〕8号
四川省江安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江地税发〔2008〕8号
江安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成立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
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税务所,稽查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税发〔2005〕170号)、省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川地税发〔2005〕152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结合我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成立江安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的组成组 长:肖成江
副组长:叶刚 刘伟
成 员:朱厚琪 李友生 王春燕 邵明洋 刘洪 刘锡华魏大春
考核评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具体负责评议考核工作。
二、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本局各执法单位、内部各股室及其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评议考核;
(二)负责对本局各执法单位日常考核评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负责评议考核结果的评定、使用、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四)负责执法评议考核结果的复核工作。
三、考核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评议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完成上级地税机关评议考核机构布置的整改督查工作;
(三)向上级地税机关报告评议考核工作情况;
(四)对被评议考核的部门和个人下达评议考核结论;
(五)负责外部执法监督评议工作;
(六)负责本级和下级评议考核对象的执法形象、执法绩效、执法过错、执法公正性等的鉴别评定工作;
(七)负责听取被评议考核单位及执法人员的陈述、申辩意见,接收被评议考核单位及执法人员的材料;
(八)收集汇总、评议考核资料及在规定期限内立卷归档工作。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税务成立责任制 考核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宜宾市地方税务局,县委法建办,县府法制办。江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2008年3月13日印发校对: 法制股(共印24份)
第二篇:江地税发〔2010〕7号(定稿)
四川省江安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江地税发„2010‟7号
江安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2009~2012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各税务所、稽查局,机关各股室: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国税党字„2009‟46号)和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09‟35号)文件精神,按照宜宾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宜地税发„2009‟7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地税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以此推动我县地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政风促行风,以行风树形象,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工作效率和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全县地税系统2009~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地方税收中心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改进和加强系统行业作风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规范执法、提高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税收环境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地税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工作水平,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地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到2012年,要进一步发挥税收工作职能,明显提升地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地税机关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达到新水平;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确保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增长;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税收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人本化,提高办税效率,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建立起防腐纠风和群众监督评议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地税部门的社会满意度。
二、主要措施 加强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常抓不懈上做文章,逐步形成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落实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制,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注重教育引导,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机制。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方针,抓住树立正确权力观这个关键,以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为抓手,以“素质建设”为核心,加强教育引导,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正反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从业能力。要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抓好上级有关政风行风建设指示精神的传达学习,切实把上级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要围绕建设一支“品质高、作风正、业务精、形象好”的高素质地税干部队伍,大力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税收业务和各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与培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和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重责任、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意识,提高干部的执政从业能力。
(三)完善服务措施,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服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逐步建立一套从调研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估、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纳税服务工作考核与监督制度,不断健全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外评议评价制度,把服务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严格考核奖惩。要恪守服务承诺,不断深化和拓展服务内涵,大力实施科技兴税战略,依托计算机互联网络优势开辟税企在线服务互动平台,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涉税前置服务、温馨提醒服务、咨询导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以及评估约谈、纳税筹划、稽查查前告知等人性化服务,做到上班在岗准时、业务办结限时、政策发布及时、税务咨询随时、预约上门守时,全力提升服务层次。要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流程,不断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做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约束机制。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要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查处,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任前任期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渠道,采取意见箱“集意见”、网上邮箱“找意见”、热线电话“听意见”、座谈会“求意见”、下基层“征意见”、个别走访“谈意见”、信访接待“询意见”、调查问卷“填意见”等方式深入征求各方面意见,为群众投诉和监督提供方便;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纳税人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网络,形成健全的监督体系。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充分运用触摸屏、电子显示器、税务公开栏等形式,方便、快捷的及时公开应公开的事项,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用群众的监督来规范地方税收执法权力的运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税收环境。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惩治预防机制。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办案在建立和完善预防机制上的重要作用,通过查处案件,达到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实现从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靠制度规范转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形成“举报受理、案件查处、剖析原因、通报警示、整改防范”的惩治预防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转变执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切实解决一切不利于加快地税发展的思想观念问题。要更新工作理念,实现从管理执法型的强势角色向执法服务型的平等角色转变,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要克服以执法者自傲、以管理者自大的观念,着力解决思想不够解放、僵化保守、观念滞后的问题;要纠正和克服本位主义,着力解决全局观念、组织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消极应付、浮在面上、循规蹈矩等现象;要增强工作执行力,着力解决制度、规定、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不坚决等问题。
(二)优化税收环境,增强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基层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解决办事程序不规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等6 现象,着力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操作程序。要纠正和克服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善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切实扭转工作拖拉、纪律松驰、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着力解决推诿扯皮、执法不公、服务不力、自律不严的“衙门”作风,真心实意为基层和纳税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营造地税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地税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干部素质,增强进取意识,切实解决干部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要纠正和克服学习不主动、精神不振、思想作风与业务能力难以适应地税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等现象,着力解决工作不思进取、被动应付、标准不高等问题;要克服工作没有特色,没有亮点,缺乏灵活性和创造性等问题,着力解决片面求稳、求轻、求安的工作观念。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敢于创新,树立求新发展的新思路。
(四)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增强纪律意识,切实解决干部为税不廉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纠正和克服个别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不强、贪图享受、生活腐化等问题,着力解决追求享乐、请吃请喝、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违规开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纠正和克服个别干部向纳税人摊派推销代理产品、报销费用、个人经商办企业等歪风,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占报”和参股谋利等问题。教育和引导广大地税干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 增强依法治税、勤政廉政意识,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各税务所、稽查局、机关各股室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地税部门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全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
二O一O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税务
政风
行风
建设
意见 抄送:县纪委
江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日印发
(共印12份)
打印:蒲明红
校对: 监察室
杨明秀
第三篇:江地税〔2008〕11号
四川省江安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江地税„2008‟11号
关于传达贯彻市局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
3月18日,我局召开了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宜宾市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各税务所所长、副所长、纪检监察员、稽查局局长、副局长、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成江强调了贯彻落实市局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局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县纪委三-1-
次全会精神,特别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的执行、税收管理体制建设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全过程之中,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的治本机制,预防机制,不断推进全县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肖成江局长与各税务所所长、稽查局局长、机关股室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作制。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伟传达了市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总结了我局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安排布置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要求全县地税系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实施纲要》和总局《全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学大纲(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央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党纪政纪法规,断探索适合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党2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税务廉政建设会议贯彻报告
江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2008年3月20日印发校对: 监察室(共印3份)
第四篇:江地税〔2008〕45号
四川省江安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江地税„2008‟45号
关于落实新农村建设自查情况的报告
江安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江委发„2008‟3号、江委办„2008‟13号、江新农领„2008‟4号和江新农领„2008‟5号文件精神,在抓好税收工作的同时,有计划安排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蹲点帮扶,做群众的贴心人,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现将我局开展和落实新农村建设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局党总支、各支部和各税务所把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并和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在全县地税系统上下形成了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浓厚氛围。县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同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形成了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组织不力、工作走过场的通报批评,及时纠正。
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深入到企业、个体户、居民社区开展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活动,让广大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税收减免政策。至11月底,我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共计156户,减免税款422万元,其中下岗再就业优惠129户,减免税款30余万元;落实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1户,减免税款110余万元;落实其他税收优惠政策21户,减免税款120余万元。
三、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部门帮村、党员帮户”结对帮扶精神,采取“一帮一”或“几帮一”的形式,开展帮扶村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
(一)地税干部慰问大井社区困难户
9月份,我局纪检组组长刘伟同志率领本局12名帮扶责任人,在大井镇和底蓬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陪同下,现场帮扶大井铜锣村农民16户、底蓬镇农民7户,当场落实帮扶资金4400元;技术帮扶49人,惠及贫困人口93人;出资2000元支持大2 井镇建国村吴家林组农户雷友清落实危房改造工程。
(二)为贫困户出谋划策,脱贫致富
11月份上旬,县国税、地税办公室负责人再次来到夕佳山镇五里村铜子湾组贫困户杨朝刚家中,了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为贫困户谋划脱贫路。两办主任转达了局领导对老杨的问候和关心,向老杨了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给老杨建议把现有的“农家乐 ”建设成“生态农家乐”,并提出了三条具体建议:一是采取以地换地或者租赁地的办法,扩大自家门口的土地面积,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休闲场所;二是在休闲场所周围扩大柑橘、柚子等水果的栽种面积,一方面给“农家乐”营造绿树成荫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满足游客食用新鲜水果的需要,增加收入;三是鼓励老杨到宜宾县“九彩虹”等星级“农家乐”参观学习,开阔眼见,解放思想,争取在3~5年内建设成为星级“农家乐”。
(三)税务干部扶贫送暖到农家
1月份,我局人事、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带着全县地税干部的深情厚意,到底蓬镇石龙村,看望结对帮扶的梁德云、罗中良等十位贫困户,向每位贫困户送上慰问礼物,并和村、组干部一道共同为每位农户落实了养猪、养鸡、竹编等致富措施,同时要求底蓬税务所职工定期做好致富信息反馈。此举得到了当地镇、村、组领导干部和老百姓的普遍欢迎。贫困户肖杨氏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地税干部,既为我们减免了农业税,又为我们送来了慰问金和致富门路,让我们农村贫困家庭真正感 受到了共产党的温暖”。
四、优化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县局班子认真分析研究全局在落实税收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服务措施和办法,除修改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外,还依据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并提出地税人员工作公、快、省、高、廉“五字经”。“公”即执行税收政策要公正、公平、公开,确保纳税人交明白税、交放心税;“快”即办理涉税事项审批,快办结,提高办税效率;“省”即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费用,落实不跑第二趟的办税要求;“高”即办理涉税事项高效率,高准确度,使纳税人高高兴兴来,满意而归;“廉”即办理涉税事项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五、落实民意反馈信箱
县局办公底楼设臵民意反馈信箱,公开群众诉求电话号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证群众对地税工作有地方发表意见、提出诉求、办理事务、解决疑难问题。民意反馈信箱定于每周星期一开箱,由县局监察室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并及时处理。
六、落实局领导接待工作制度
我局将每周星期五定为局长接待日,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根据来访人员反映事项联系分管领导对口接待。对于纳税人的税收咨4 询,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给予回答回复。
七、今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地税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目标应当是发挥好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大力支持农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业和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使农民逐步摆脱对政府的依赖,从根本上实现脱贫致富。
(一)扶贫先扶智。智力帮扶优于资金帮扶。大多数农民存在信息闭塞、眼见不宽、思想不解放的问题,这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障碍。我们应当有选择地重点帮扶农村眼见开阔、思想解放农民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经营模式,形成拳头产业和产品,逐步做强做大。这一方面可以为当地广大农村树立榜样,促进农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另一方面可以在农村中形成“以强帮弱、以熟带生”的帮扶链条。
(二)帮助农村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当前,农村普遍存在劳动力不足、土地荒芜比较严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生产粮食效益较差。我们应当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科学地实现多种经营,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培养了地税干部亲民、富民、助民、安民的优良作风,深化了地税干部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在地税干部和纳税人之间搭起了一座相互沟通的桥梁,为地税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税务
扶贫
自查
报告
抄送:宜宾市地方税务局,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
江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6份)校对: 办公室
第五篇:山发[2009]号
中共枣庄市山亭区委文件
山发[2009]4号
★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009年5月3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和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枣发[2008]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但是,由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较多,个别部门、单位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和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务必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资金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执法、社会监督以及事故责任追究、查处违法违纪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
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旬报制度和事故报告、举报事故查处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二)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鲁发„2008‟17号文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鲁办发„2009‟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8]22号),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联合执法检查和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监部门要依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行办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政府授权开展工作,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督 3 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要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要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实施技术革新。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调动职工依法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有效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健康合法权益。
四、严格市场准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安全许可。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的,一律不得立项,发改、工商、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取得行政许可的企业,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凡是发现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下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按照省、市要求,从2010年起,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的区(市),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安监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因此,必须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建设,为发展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搭建平台。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制定规划,逐步迁入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迁出前不再批准扩建改造。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必须严格审查、审批,凡未经发改、安监等部门会审的,一律不得立项、施工。
(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五、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不断充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做到编制、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五到位”。要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搞好规划布局,明确入园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适应的监管人员。5 加快村(居)安全网络建设,3年内全区所有村(居)配齐安全监督员。要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安全规范化乡镇和安全示范村(居)活动。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制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大力推广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安全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2年内,全区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化工企业要严格执行41条禁令,规范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和压力容器等安全监管。加强劳动组织管理,高危企业要定额、限员组织生产。加强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检修和保养,严禁带“问题”运行。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安全环境健康体系等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故灾难处置能力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2009年底之前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 6 设,并结合我区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特点,储备一定的抢险救援物资。积极开展与鲁南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枣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的合作,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整合救援资源,依托大企业救援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定期开展预案演练,煤矿、烟花爆竹、化工、民用爆破器材等重点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预案演练,其它工矿商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安全生产决策、指挥、监管和监控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预警、动态监管。加快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力争2010年底前建立与省、市联网的应急指挥救援系统。
(二)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联动机制。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及时将灾害性天气向安监、煤炭、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报。有关部门接到通报预警后,要立即向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发出预警指令并提出预防措施,督促企业单位迅速采取防范措施,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要加快安全预警信息直通系统建设,对预报有大风、暴雨天气时,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逢大雨必须停产撤人”的规定,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跟踪监督落实到位,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 定期报告事故隐患治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奖励、资金投入保障等制度,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形成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逐级上报登记建档,并及时治理,落实监控。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实行公开预警制度,将隐患部位、隐患内容、治理措施、主管负责人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开警示。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依法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监控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跟踪监管;要根据事故隐患等级,通过责令立即整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挂牌督办、派驻工作组等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发现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下达整改指令、持牌督办,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整改指令后,要认真抓好监督整改工作。对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要列为重点督办事项,限期整改消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跟踪落实,及时解决。对不按期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止使用或予以关闭取缔。
(三)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8 和单位要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企业要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防冲击地压等工作;非煤矿山要加快资源整合,扩大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严厉打击无证勘察、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突出加强尾矿库的治理与监控,强化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危险化学品行业要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环节的整治,加强对中小化工企业的监管,对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加设自动控制和紧急停车装置。民用爆破器材领域重点强化现场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烟花爆竹行业要重点抓好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整治,严格控制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建立高效、有力的“打非”工作机制。道路交通以危险路段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小型客车、农用车为整治重点;农业机械以无牌行使、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和不参加检验为整治重点;消防安全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建筑施工以现场高处作业、进入受限区(容器)作业和施工机械安全使用为整治重点;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为整治重点;电力、建材、轻工、机械、燃气等行业领域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明确各自整治重点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大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活动举办单位在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安排专门人员,搞好活动的安全管理,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批准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监控和管理,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八、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素质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高度重视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建立突发事故灾难新闻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曝光。
(二)加大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作为一项治本措施来抓,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每年至少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安监、煤炭、公安、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各项监管执法职责。每年都要利用各种形式举办培训班,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自觉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任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后持证上岗。要发挥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作用,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档案,加强对新员工、农民工、转岗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安监部门要加强对 10 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培训考核质量。对没有开展安全培训、没有经过严格考核、没有做到持证上岗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改正。
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安监干部的成长,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支持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要亲历亲为,坚持领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制度,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要专门设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确保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扶持安全生产科技项目。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评体系。要把不断提高各级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领导、决策、指导、协调水平,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大力倡导安全发展政绩观。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量定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充 11 分发挥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等监督作用,完善一票否决制度。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人年内不提拔、不重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努力创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意见
中共山亭区委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