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合规性评价的作用
合规性评价的作用
合规性评价是组织通过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以下简称“适用要求”)对照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差距,从而规避法律法规风险,进行自我改进的一种管理措施,也是实施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承诺的证据之一,因此组织应充分利用好这一管理工具。同时,GB/T24001标准4.6要求组织应将合规性评价的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从而确保最高管理者意识到潜在的或现实存在的不符合带来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满足组织的守法承诺。因此合规性评价的准确性是十分重要的。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合规性评价的程序。程序应考虑实施合规性评价的时间/频次、方式方法、输入信息的要求、评价人员的能力、记录的保管以及是否将程序文件化等。
2、评价的时间/时机、频次
标准要求组织应定期评价(periodically evaluating)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目前有些组织对“定期”的概念比较狭义,定期评价应考虑组织不同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和周期,不仅应考虑常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评价的时间/时机,还应考虑非常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评价的时间/时机。如组织的合规性评价时间规定在每年8月份进行,而组织的2台供热锅炉只在冬季运行,那么针对锅炉废气排放及除尘设施运行活动的合规性评价应放在冬季监测后进行。
GB/T24004:2004标准4.5.2指出:“组织应当根据其规模、类型和复杂程度,规定适当的合规性评价方法和评价的频次。评价的频次取决于一些因素,如以往的合规性情况、所涉及具体法律法规要求等。开展定期的独立(independent)评审是值得推荐的作法。”因此组织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具体情况合理地确定合规性评价的时间/时机和频次。
3、评价方式
组织应根据自身的运作模式、“适用要求”的数量种类等确定评价方式。可考虑的方式:
1)单独进行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价;或与其他评价过程结合起来,如与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评价/质量保证检查/内审等结合。如与内部审核结合在一起,须明确划分两者的目的和范围,必须达到合规性评价的要求和目的。
2)单独进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价,或与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价、管理评审(4.6)等结合起来一起进行,4、评价的输入信息
在一定周期内,组织评价的输入信息必须包括组织全部的“适用要求”。合规性评价是否能有效,输入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是重要的前提,目前有些组织的评价输入不明确或不全面,输入信息没有很好地应用4.3.2a)条款确定的“适用要求”。
组织在进行合规性评价时也可先将同类的“适用要求”合并后作为评价的输入信息。对于同一项“适用要求”在多个法律法规均有涉及时,组织应按最详细的、最新的规定加以识别,如建设项目(新、扩,改项目)的环保验收要求在水污染防治法(13条第3款)、大气污染防治法(1l条第3款)、噪声污染防治法(14条)、固体污染防治法(14条)等均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11月29日发布)的规定更详细,是对上述法律要求的具体展开,组织识别“适用要求”时,至少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进行识别,并以此作为合规性评价的输入信息。
5、评价方法及结果
GB/T24004:2004标准4.5.2指出:很多方法可以被用来评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并例举了一些合规性评价的方法,如可以通过下述过程/方法(processes)进行:
1)审核;
2)对文件和(或)记录的评审;
3)对设施的检查;
4)面谈;
5)对项目或工作的评审;
6)常规样品分析或试验结果,和(或)验证取样/试验;
7)设施巡视和(或)直接观察。
组织进行合规性评价时应反映出评价的方法。组织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的性质决定对每项(类)法律法规要求评审的方法(评价记录可参见附件),合规性评价的结果(符合/不符合)应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实。上述方法对于合规性评价的人员来讲是比较容易掌握的,关键是要熟悉“适用要求”的内容。
评价的结果如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问题,组织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环境影响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纠正/纠正措施。当不符合超过了轻微、暂时的偏差时,组织应建立由适宜指标和管理方案支持的、能够达到符合性的目标。
6、评价人员的能力
合规性评价的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应用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力。组织应特别关注合规性评价人员的能力评定和培训,并保存相关记录。
7、组织应当保存合规性评价的记录
合规性的评价记录应反映出评价的时间、人员、输入信息、方式方法、评价结果等。
二、实施审核的认证机构
1)了解合规性评价程序的规定:职责、时间/时机、频次、方式方法、评价结果等。
2)查评价的记录:是否按程序规定进行;
3)验证组织自我评价的有效性:
检查评价的输入是否已覆盖了所有已识别出的法律法规要求,如未能覆盖所有“适用要求”,应了解其原因,确定是否可按受;
抽样验证组织针对具体法律法规要求所开展的守法性评价实例:从输入要求→评价时所依据的记录→评价的结果。审核员在验证评价结果时,尤其是符合的结果时,应检查其符合的支持性证据(除检查/评价记录外,还应关注事故记录、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以及与政府部门相关往来信函的记录),而不是被动的接受其评价结果;
收集其他评价活动中有关符合或者不符合的证据(如运行控制的审核等),以证实组织自我评价的有效性;
4)查阅相关的证据并通过合规性评价的过程及结果,评价从事合规性评价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应用知识。
当审核组发现组织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应关注其是否采取了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当一个组织没有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不包括轻微的、暂时的偏差),为了证明符合标准,组织应建立由适宜指标和管理方案支持的、能够达到符合性的目标(4.5.3、4.3.3)。
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纠正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需进行到什么程度,审核组和认证机构方可认为其实施了守法承诺,符合了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对于此问题,IAF《IS014001管理体系符合性评价与法律符合性之间的关系》(以下简称IAF白皮书)给出了明确的原则:“认证机构评价组织对符合性的管理时,应基于已证实的体系实施结果,而不仅仅是计划的或预期的结果”。同时又指出“IS014001要求组织做出遵守法律要求的公开承诺。但它并不把组织实际的法律符合性作为颁发证书或保持认证资格的先决条件”。
如何把握“已证实的体系实施结果”,而又“不把组织实际的法律符合性作为颁发证书或保持认证资格的先决条件”?我认为,为规避认证机构的认证风险并根据IAF白皮书的精神,审核组应:a.关注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具备可控和/或可管理的方式来解决不符合的能力以及环境管理体系的整体有效性及实现组织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能力:
b.判断纠正措施/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合理性,纠正措施/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实施后是否可达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某企业针对污水超标现象制定了新建或扩建污水站的管理方案,审核组应根据污染物进水浓度以及污水站的污染物处理率来判断该方案实施后是否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硬件方面);
c.判断组织是否已开始实施整改,如果还只是停留在计划上是不符合IAF白皮书的精神。但是不是一定要看到整改的最终结果(如验收报告、监测报告等)方可以通过认证,根据IAF白皮书的精神,我认为不一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必须要有实质性的实施证据以保证组织在获得证书后会继续实施管理方案,并能很快地完成,如已采购了必要的设施设备或已施工等证据。
d.但是对有意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组织(如明知故犯的问题),应被视为未能执行方针中守法承诺的严重缺陷,这类组织不应通过认证,或应该被暂停或者撤销IS014001证书。
第二篇:合规性评价
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合规性评价报告
编制:推进小组 审核:王国军
批准:
日期:2014/10/8
一、评价时间
2014/10/8
二、参加评价人员: 公司及各部门领导
三、评价目的
公司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评价。
四、评价范围
公司及各班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环境因素和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因素。
五、评价准则
1、GB/T24001-2004、GB/T28001-2011;
2、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
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六、环境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评价综述:
评价组成员针对环境法律法规中适用公司的条款逐条进行合规性评价,其中重点评价了与公司《环境因素清单》中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款。
1、固体废弃物排放:
存在的无毒无害的固体废弃物排放有:日常办公和生活垃圾、废旧设备、建筑垃圾、金属及其合金、木屑、废焊条头焊渣、钻头、电线、废弃的各种包装物、废弃的办公纸制品、废办公文具等环境因素。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有:废日光灯管、油漆化学品泄漏、油漆稀料空桶丢弃、设备漏油、废损配件丢弃、油抹布丢弃、废机油排放、油污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废墨盒、硒鼓等环境因素。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司制定了有关固体废弃物管理文件,在生产现场设立了分类排放场所,配置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垃圾桶和废油集中设施,废弃物的处置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方进行,有关协议和危险废弃物转移单见附件1;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
2、噪声排放:
主要噪声排放有:设备运转噪声排放、车辆噪声排放等。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通过保持生产现场的设备运转良好,配套安装减振设施和加强车间的密闭性来控制和降低噪声排;在强噪声工作过程中避开在夜间生产,严格执行城市噪声控制管理办法,均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定期由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控,每年不定期经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见附件2;噪声排放可达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废水排放:
主要的废水排放有:生活污水。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放均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废气排放:
公司主要的废气排放有:粉尘排放。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结果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规定的限值。
5、能源资源的使用和消耗:
主要的能源消耗有:水的消耗、电的消耗、煤气的消耗、油品的消耗等。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节约用电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公司在能源消耗方面制定了以下措施:
1)、加强能源与生产的紧密结合;
2)、去年制定下发了《能源管理及消耗考核办法》; 3)、通过工艺改进与过程控制,降低天然气消耗; 4)、发挥大循环节水作用,推进节水技术进步;
5)、组织实施节能小改小革,减少设备的空耗,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7)、统一更换节能变压器、节约灯、节能水龙头等;
6、应急准备和响应:
针对公司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环保设施出现故障等潜在的紧急情况,制定的相应的应急预案,可满足《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七、安全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评价综述:
评价组成员针对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中适用公司的条款逐条进行合规性评价,其中重点评价了与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汇总表》中危险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款。
1、特种设备:
公司的特种设备有:起重设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等等(具体见公司特种设备清单)。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有关特种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应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公司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均达到安全使用标准。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定期检查,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对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取证和复审工作。
2、消防安全:
公司共有2个仓库,1个重点防火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公司制定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文件、《火灾爆炸应急预案》,公司定期组织对公司重点防火单位和灭火器进行专项检查;对过期和失效的消防设施进行及时更换;定期组织《火灾爆炸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工作。
3、职业卫生: 公司可能引起职业病的有害因素有:噪声、粉尘、振动、高温等。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高温作业分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作现场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见附件),结果表明,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公司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有毒有害工作岗位人员体检(见附件),几年来没有新增职业病发生。每月按国家定期发放劳保用品,每年暑期发放降温费和防暑降温用品,现场增设风机,保证现场温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4、防雷设施安全:
公司有防雷设施,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用电安全导则》。公司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的防雷设施进行检测(见附件),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危险化学品安全:
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油漆、化学分析试剂等。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司负责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实施采购和运输,并对化学品泄漏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6、车辆安全:
公司共有叉车、厂内机动车辆、小轿车面包车。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公司制定了《机动车辆、道路交通管理程序》,公司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叉车定期进行检验,并注册登记,上厂内牌照,厂内机动车辆铲车已不属于特种设备不在做年检。
7、劳动防护用品:
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公司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公司选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按标准定期发放。
8、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条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公司几年没有发生重伤、轻伤事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9、女工保护:
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公司每年组织对女职工进行健康体检(见附件),严格四期保护。
10、安全教育:
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公司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公司每年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价,公司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取证,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另外,结合双体系贯标,公司制定了针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培训补充计划,生产部组织全员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答卷,参加人数100%。
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合规性评价认为:公司各单位都能够有效遵循法律法规,无相关方投拆;无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重伤、工亡事故;无新增职业病;隐患整改率100%;各单位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基本符合环境、安全和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三篇: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1.0目的
根据本厂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法律法规的符合程度最终确定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确定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所要解决的问题,以指导本厂的环境管理工作。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识别、保存和对其符合性的定期评估。3.0职责
3.1品管部:负责收集并整理本公司评价法律法规符合性所必需的原始资料。定期对本公司环境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估。
3.2各部门:负责调查收集本部门与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相关的资料及数据。4.0定义:
无 5.0作业流程图
无 6.0作业内容
6.1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标准:
6.1.1资料的收集:品管部向有关部门了解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情况,并及时索取、订阅最新版本,并建立清单,做好评估前的准备工作。6.1.2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品管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分析,使其对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有一定的了解,在实施时能得到有效的配合。
6.2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的实施:
6.2.1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法律法规评价的原始资料并提交品管部进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审,包括各类检查、统计、教育记录。
6.2.2品管部负责收集本公司的监测报告、守法证明、环评报告、环保批复等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资料。
6.3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资料的保管及定期评估: 6.3.1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评估 公司由品管部每半年一次定期评估本公司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将评估结果形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估报告》,向环境管理者代表汇报并定期发放至相关部门。
6.3.2文控妥善保管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估的文件和资料,有关人员借阅文件时,须做好记录,防止文件及资料的丢失和误用。
7.0相关文件
无 8.0相关记录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估报告》
第四篇:合规性评价报告--参考
XXXXXXXX有限公司
合规性评价报告
依据《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14001:2017,IDT)和厂《质量环境管理手册》要求,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对工厂生产、活动、服务等过程遵守的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一、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
根据体系要求,管理者代表在2017年共识别44项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获取途径主要有政府环保部门网站、公司文件要求、环保部门等。
二、法律法规的运用与实施
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噪声管理规定》、《废水管理规定》、《废气管理规定》、《固体废气物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影响现场环境的主要污染因素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各部门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环境因素进行时时监控,如:行政人事部对生活污水、噪音排放及大气进行了监控,各部门对打印机墨盒、日光灯、化学品瓶罐等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
三、重要环境因素合规性评价
按照体系要求,对现场重要环境因素涉及法律法规及要求进行检查与评价,结果如下:
1、固体废弃物管理:
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运输处理,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化学品瓶罐等危险废弃物由行政人事部收集暂放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废气排放管理:
通过资质机构对焊锡等工序进行监测,废气排放各项指标均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火灾管理
针对火灾制定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各公司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和物资,定期保养。针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节能降耗管理:
通过开展各种降本增效活动,节约能源资源。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等现象。改进工艺,降低能耗,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通过此次评价可以得出结论:公司2017年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厂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发生环境污染情况。
制订:
批准:
第五篇: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
2012-07-16 15:59:25| 分类: 14001、18001认证|举报|字号 订阅
合规性评价报告 DXS-GT-ESJL-25 公司从2011年11月开始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主要依据GB/T24001-2004环境及GB/T1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并贯彻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2012年6月预审核提出中国从2012年2月实施新版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于是,我们进行换版培训和内审。到目前,体系运行3个月,换版也运行半个多月,体系运行正常。
根据BSI预审核整改要求,我们下发了《预审核整改计划表一至表四》,其中表三即为公司各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筛选和辨识的整改计划,到6月30日,20多个部门全部完成法律法规筛选工作,并有针对性进行部门合规性初步分析。安环部根据公司各部门自评结果,结合公司重点工作进行重点分析,于7月2日完成大橡塑公司合规性评价工作,形成本合规性评价报告。
本次合规性评价主要依据GBT28001—2011和GBT24001—2001标准和程序文件“对重要法律法规进行辨识和评价”。结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重要工作,考虑突出重点,我们主要列入十二部分进行重点评价,每一部分,我们也主要对照重要法律法规主要条款分析,没有绵绵俱到,对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准备下一步继续进行评价和分析。合规性评价报告如下:
一、法律法规识别基本情况:
本次识别我公司有20个部门参加,采用分类分层人工筛选的方法进行识别,找到国家省市级文件311个,公司级文件204个,其中有20多个我们用于本次合规性对照评价,另根据公司实际拟定下一步我们准备待修订文件32项。
二、主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合规性评价:
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验收、消防验收: ·环保三同时
根据<环境评价法> “三同时”制度中规定“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 法律规定,我公司环保三同时正处于验收中,大连市环保局于6月15日对我公司营城子厂区重新下达试生产申请的复函,确定我公司现属于试生产期间。
环保稽查人员已到现场监察,至于环保局提出的问题,现已整改。如:危险危废暂存房已建好,风向标已安装,周边的小学已搬迁。环保局已同意我公司可以进行验收程序,并且已组织专家将在本月内对我公司进行验收评价,预计7月30日前验收完毕。
·职业健康三同时
公司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十九条已经完成营城厂区职业卫生控效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详见批复。
·安全三同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我公司于2011年11月14日签订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搬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合同后,随即开展了安全验收相关工作,并于2012年12月9日完成了现场检查及不符合项整改要求等工作,并于2011年12月20日完成预验收报告。在安全验收工作中,我们发现公司各种审批手续不全,尤其是消防安全验收工作未能如期进行验收。而消防安全验收工作又恰恰是安全验收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左右公司安全验收工作。经过主管消防验收工作人员努力,预计在2012年7月下旬能完成消防安全验收工作。消防验收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安全验收工作。
·消防验收
《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我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划要求,属于第28批搬迁改造企业,于2007年9月到2010年10月在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新建厂区,现已完工并初步生产。根据大连市消防有关规定,正式使用前必须办理消防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因企业内部各种原因,如土地证滞后,建筑物增加(切料焊接厂房等),消防设备不合格整改,市消防技术监督检测站检验报告等。致使消防整体验收一拖再拖。近期补报的办公楼、食堂浴室喷淋手续现已批复。截止6月末消防建设审核已完成 批复。7月初开始进行消防验收窗口申报,预计在7月下旬完成验收工作。
2、污水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在污水控制上做到了如几点:
·生产无废水排放。污水经处理站细菌处理法处理后中水全部回用。·卫生所医疗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进入公司废水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进入化粪池后再进入公司废水池。·浴池废水经沉降池再进入公司废水池。·其他生活用水(洗漱用水)进入化粪池。
·食堂隔油池处置后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理,形成纪录。·化粪池定期清理,形成纪录。
·公司废水池经生化处置后,中水作为绿化用水使用。
·环保局定期对污水进行检测,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3、废气排放:我公司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公司主要做到了:
·生产过程中焊尘经过滤后排入大气中,滤芯定期更换。·生产过程中喷漆工序的漆雾经活性炭回收,废气达标后排放。吸附用活性炭失效后定期更换。
以上废气经排放检测做到达标排放。
4、噪声排放
公司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我公司主要做到: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采用降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对周边环境有要求的地方,生产时间只在白天进行作业。
环保局每年对噪声进行监测均为合格,做到噪声达标排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5、固体废弃物:公司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设立固定垃圾点和车间内部的收集箱,公司主要做到:
·生产过程中废弃物主要为铁屑、边角余料、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手套、油抹布,废弃油漆桶其他包装物等。
·废弃活性炭、废弃滤芯。·卫生所医疗垃圾。·清淘化粪池垃圾。
·食堂剩菜剩饭及其他生活垃圾。·电子垃圾。
废弃物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危险废弃物进行分别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选择的乙方都是有资质的合格外包方。
·生活垃圾通过物业公司进行定时清运。
·医疗垃圾及危险固废如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手套、油抹布,包括电子垃圾等送有资质厂家回收处置。
6、汽车尾气
定期由交通部门进行检测、保持在良好水平,尾气排放达标。
7、应急响应 执行国家《大连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立公司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于本于2月、4月、6月分别进行了演练活动,并做了记录和评价。
8、节能减排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清洁能源(太阳能、液化气)大量降低烟尘排放。
公司对电消耗实施计划管理、制度管理,杜绝浪费,并进行统计分析。
9、清洁生产
公司执行《清洁生产法》初步完成清洁生产中期报告,建立10余项清洁生产方案,正在组织实施中。
10、工伤事故
公司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截止6月末公司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无重大环境污染、无职业病,轻伤事故3起,在指标控制内,本公司所有员工全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本公司有20多名劳务工,也依法进行管理。
11、培训
公司执行《大连市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规定。公司所有员工全部参加各种形式安全培训活动。法人代表、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主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12、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执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液化气站、锅炉、电梯、空压机、变电所等特种设备和要害部位全部纳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持证作业,设备定期检测,做好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
通过各项监测,并对照辨识的法律法规我们认为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各项管理中执行国家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立有效地14001、18001运行模式,能严格贯彻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法法律法规,在上级(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对公司责任目标考核中全部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指标,指标分值排在市属企业前列。今后公司将按照14001和18001体系标准要求,继续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开展培训活动,持续整改,不断提高环境、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评价部门:安技环保部 评 价 人: 于学慧 高云 评价指导:王世福(认证老师)
参与评价人:丛双双 邢晓辉 袁先锋 高鹏等30余人 评价完成时间: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