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规范化管理八项档案
吉安市质监系统食品安全规范化监管工作要求 为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从源头上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吉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全市获QS证的企业施行规范化监管,规范企业生产,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关监管资料分为八个大类,督促企业按要求将有关资料归档,具体要求如下:
1、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
主要包括:①、原辅料进货台帐,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②、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商(生产商)的有效证明文件;
③、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的检验报告。
2、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及使用情况记录:
主要包括:①、食品添加剂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②、供货商(生产商)的有效证明文件,与产品批次相符的检验报告或自行检验、委托检验的检验报告;
③、向县级质监部门提交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清单》; ④、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
3、食品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记录:
主要包括:①、卫生清理、消毒记录;
②、关键质量控制点记录;
③、过程检验记录;
④、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⑤、配料记录;
⑥、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4、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主要包括:①、检验报告,必须有企业负责人、检验员签名;②、出厂检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员、检验方法、检验日期、检验结论、检验合格证号等内容。;③、委托检验报告;④、企业产品送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检验报告;⑤、检验员资质证书。
5、产品销售台帐及召回记录
主要包括:①、产品销售台帐,写明的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内容;
②、不合格食品召回记录:食品召回、处理、销毁情况等。
6、行政许可(含申证材料、年度自查材料等)资料
主要包括:①、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发证现场核查一般不合格项的整改材料;综合评价报告(换证企业)。
②、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检验协议;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复印件;一年两次的获证产品带“*”号项目检验报告等。
7、质监部门监管记录:
主要包括:①、巡查记录、回访记录、案件材料等;
②、委托加工备案材料;
③、向县级质监部门提交的生产经营条件变化情况报告; ④、发放的各类文件、宣传单等资料;
⑤、责令召回通知;
⑥、监督抽查报告。
8、质量活动记录
质量管理活动记录:
主要包括:①、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活动;
②、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③、不合格产品或行为分析、处理的会议记录;
④、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
⑤、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第二篇:档案规范化管理自查报告
档案规范化管理自查报告
*档案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实施办法》以及《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水平,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我们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要求,对机关不同类别和载体的档案进行了认真检查,系统管理,已做好了档案工作迎检各项准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请予以考评、验收。
一、基本情况
*乡系*北大门,幅员20.11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65个村民小组,5134户,20456人,乡机关在职79人,其中,副科以上16人,内设机构5个,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等。
二、机构与组织管理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把档案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特别是《档案法》颁实施后,我们坚持牢固树立档案观念,不断增强档案意识,扎实抓好档案工作,设立了综合档案室,配有兼职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乡机关档案工作,使其纳入正规化轨道,今年初,我们把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作为机关文明建设的重点来抓。近年来,我们对照《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逐项逐条地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现已具备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条件。
完善了适应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的机构,建立了规范的综合档案室,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保管。
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国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郭青凯为副组长,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内设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促进了档案工作的协调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了《档案管理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配备了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档案工作,有一定业务能力,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机关档案工作。
认真贯彻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把档案工作纳入了领导的议事日程,列入了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了规范的档案工作秩序。
三、基础设施
设置了专门的档案室,面积15平方米。
购置了档案柜二组,能容纳本单位20年左右形成的档案,柜内配有常年防虫蛀药品,基本达到了设施齐全,安全保障做到防虫、防火、防盗、防鼠,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购置了微机、电风扇、消防设备。
四、业务情况
根据机关行政单位的职能,制定了符合我乡机关实际,较为详细的“分类大纲”、“归类范围”、“保管期限”并按此付诸实施。
对一些不规范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复制、打印、补缺。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材料归档.
第三篇:DB43T263-2005: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DB43T263-2005: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263-2005(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05年8月1日施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湖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估办法和监督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区域内各级各类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2分类和等级2.1分类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三种类型。2.2等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为省特级、省一级、省二级。省二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省一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省特级为本省最高等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2.3等级划分依据2.3.1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见表A.1;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2;企事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3。2.3.2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划分按分数多少和必达项完成情况认定等级。满分100分,每个大项内都有必须达到的项目。等级分数标准为:在必达项完成的基础上,省特级为95分以上(含95分);省一级为80-95分(含80分,不含95分);省二级为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3 等级划分依据等级认定坚持自愿申报,坚持标准,公正评估,实事求是的原则。4申报程序4.1根据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见表A.1、表A.2、表A3.)逐项对照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提出相应的申报等级。自检时,各单位可请专家或省级评估员进行业务指导或咨询。4.2申报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向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直机关、中央在湘和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直接向省档案局申请。4.3单位在提出申请时,准备如下申报材料:4.3.1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申报函,并填写《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申报表》(见附录B.1);4.3.2自检报告,对照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并说明扣分原因;4.3.3自检评分表。5评估组织5.1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评估权限组织评估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5.2评估组由5-7人组成,其中省级评估员不能少于2/3。5.3评估前,评估组必须仔细研究申报材料,再对照逐项查实。5.4评估组通过听、看、议、评等工作程序后应形成评估结论,并向申报单位反馈。评估结论必须要有全体评估组成员签名,是省级评估员的要注明。5.5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管理权限及评估组的评估结论,签署评估意见。6等级管理6.1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在省档案局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分级负责组织进行。6.2评估工作可以委托代评。被委托单位收到委托函后负责组织评估工作,并向委托单位报告评估结果。6.3省档案局负责省直机关、中央在湘和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各个等级、市州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特级和市州、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省特级、省一级的评估组织工作。6.4市、州档案局负责市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一级、省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省二级及县(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特级的评估组织工作。6.5县(市、区)档案局负责辖区内县(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一级、省二级的评估组织工作。6.6市、州档案局应在12月底前将本辖区内各等级评估结果上报省档案局,由省档案局统一发文通报表彰。通报是各单位及其档案工作评先的依据之一,也是档案工作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依据之一。6.7等级牌由省档案局统一制作。7监督管理7.1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一般三~五年复查一次,等级不搞终身制,由认定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限期改正,到期仍无改善的,降级或收回证书。没有获得最高等级的单位,经过一年的完善和提高后,可继续申请晋级。7.2省级评估员是参加我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的资质。省级评估员的聘任条件:7.2.1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7.2.2 具有中级(或相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档案工作;7.2.3能够熟练掌握本标准,工作认真负责。7.3 省级评估员由市、州档案局负责推荐,省档案局审核聘任,省直机关、中央在湘和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员直接报省档案局审核聘任。任期五年,到期可续聘。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被聘人员视为自动解聘(省级评估员推荐表见附录C表C.1)7.4省级评估员的职责:7.4.1对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咨询;7.4.2参加规范化管理评估和复查工作;7.4.3及时向认定机关反映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7.5省级评估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取消其评估员资格:7.5.1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职业道德者;7.5.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个人谋取私利者;7.5.3 违法、违规、违纪者。
附录A(规范性附录)表A.1~表A.3 给出了条款表述中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等级划分依据。表A.1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表A.1 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项目标准分内
容分值内容解释与评分细则自评分评估分备注一行政管理221、组织领导10(1)档案馆事业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分);(2)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2分);(3)档案馆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考核指标(2分);(4)当地党委、政府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并为档案馆解决重要问题(2分);(5)档案馆内部机构健全,能满足其工作需要(1分);(6)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档案收集、保管、整理、编目、保密、利用、统计、鉴定、安全保卫和网站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1分),缺一项不计分。
2、事业经费5(1)档案馆事业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2分);(2)档案馆人员的保健津贴得到落实(1分);(3)档案、资料的保管保护费与抢救费年均有2元/卷(册)(2分)。
3、队伍建设5(1)按档案馆编制职数配齐,馆领导符合“四化”要求(1分);(2)全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1分),受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1分),50岁以下人员熟悉计算机操作(1分),未达此标准按比例扣分;(3)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档案馆其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符合人事部门的要求(1分)。
4、科学研究2(1)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学研究(1分);(2)近三年内取得一项省级以上科研或学术研究成果(1分),获市县级奖计0.5分,未获奖的不记分。
二基础设施建设235、馆库建设14(1)馆库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6分);(2)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档案史料展览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功能演示厅等功能性用房占馆舍面积的1/3(6分)*,未达到按比例扣分;
(3)各类用房能满足工作需要,包括接待室、查阅室、计算机房、复印室、裱糊室、消毒室(2分),缺少按比例扣分。
6、设施设备9(1)安装了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温湿度自控系统(2分)*;(2)使用了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密集架(2分);(3)有办公自动化、多媒体与档案数字化处理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高速扫描仪、防磁柜、消毒柜、电视机、音响、功放等(5分),每少一种扣0.5 分。
三档案信息资源建设357、接收与征集5(1)接收:应接收的纸质档案和机读目录均已接收进馆(2分),无特殊原因滞后接收的,每少一个全宗扣0.1分,扣完2分为止;(2)征集:馆藏有历史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特色档案、重大活动(工程、科研、事件)档案,包括声像档案(3分)。
8、整理与编目7(1)馆藏档案已经过系统化、规范化整理,档案资料排放整齐有序,图示醒目(2分);(2)每个全宗有全宗卷或全宗卡片(1分),少1个扣0.1分,扣完1分为止;(3)编辑出版了《档案馆指南》(2分);(4)《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完整齐全、规范(2分)。
9、保管、鉴定与统计6(1)采取了“九防”措施,没有丢失、霉变档案(2分),发现一处不得分;(2)对破损、褪变档案抢救,申报省二级达60%,省一级达80%,省特级达90%(2分),未达到以上要求按比例扣分;(3)成立了档案鉴定工作组织,并按规定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了鉴定(1分);(4)建立了各种统计台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了统计数据(1分)。
10、局域网和网站建设6(1)馆建立了档案信息网站并有效管理(2分),内容不丰富、更新不及时酌情扣分(2)馆建立了局域网并与政务网联通(2分)*,未联通扣0.5分;(3)采用了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软件(2分)。
11、数据库建设11(1)目录数据库(5分):建立目录数据库,且录入馆藏档案全部案卷目录(3分),录入重要全宗卷内文件目录(2分),没完成按比例扣分;(2)全文数据库(4分):建立了现行文件全文数据库(2分),对重要全宗档案实现全文检索(2分);(3)多媒体数据库(2分):建立了重大活动多媒体数据库(2分)。
四开发利用2012、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1)被当地有关部门正式命名,并已挂牌(1分)*;(2)有展示馆藏精品或特色档案的陈列室(2分);(3)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纪念活动和社会需求,开展专题展览和专题讲座(2分)。
13、现行文件服务中心5(1)党委、政府发文授权档案馆开展现行文件服务,明确规定是政务信息公开场所(1分)*;(2)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有牌子、有阵地、有专职人员管理,现行文件收集比较齐全(1分);(3)制定了现行文件移交办法,并落到实处(1分);(4)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对外宣传影响大,效果好(1分);(5)按规定使用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软件在线接收文件(1分)。
14、查阅服务5(1)依法对应开放档案进行了鉴定,并公布了开放档案目录(3分),否则按比例扣分;(2)查阅服务热情周到(2分),有服务指南,调卷准确、手续便捷、利用效果好,否则,酌情扣分。
15、编研工作5(1)利用档案史料拍摄了电视片(2分);(2)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公布档案(1分);(3)档案史料编研(2分),包括正式出版和内部使用的。
注:标 * 项目表示省一级、省特级必达项
第四篇: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总结
***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档案
规范化管理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农村档案管理,全面提升我村档案管理水平,更好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各项工作服务,按照区档案局和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已初步完成了我村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做如下总结:
一、提高认识
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党和国家制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是推动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重要信息资源,也是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这些档案资料不仅真实记录了农村的发展变化过程和历史面貌,而且还是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活动的真实写照和原始记录,对于今后的工作考察、经验借鉴、史实见证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村两委高度重视,增强档案服务中心意识,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抓实新农村建设中的档案工作。
二、具体措施
1、人员到位
我村把档案工作纳入本村各项建设内容,明确分管领导,由村委会主任***直接领导,负责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档案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保障条件。为保证人员稳定,由文书负责具体操作,为保证工作质量,档案人员接受了区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
2、场所及硬件设施到位
我村建立了村综合档案室,面积能够满足档案工作需要,档案室面积充裕且留有余地,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综合档案室配备了空调、档案柜、温湿度计、灭火器等必备器材,档案工作条件较好,整洁有序。基本达到了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水平。档案保管安全,档案装具规范统一,“八防”措施到位。
3、建章立制
建立村级档案工作长效机制,为保证档案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实现档案工作常态化,确保村档案完整、准确、安全、有效利用,我村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收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密等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4、工作细致、规范、深入
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安徽省行政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规定对全部档案进行了系统整理、分类、组卷、排架、编目,制定了系统、规范的检索工具。并且制定了我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档案室档案资源丰富、门类齐全。收集、包存了村史、村志、地方名特优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档案资料和图书。
5、实际应用 以前好多有价值的历史档案由于管理不当或分类混乱,造成部分资料遗失或无从查找,给群众和自身工作造成很大不便。为彻底解决此类问题,以此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档案工作为契机,严格分类,制定电子目录,群众调阅方便快捷、随查随得、给自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更是避免村级历史档案的遗失。
***镇***村民委员会
2012年3月
***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
工
作
总
结
***镇***村民委员会
2012年3月
第五篇: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中间环节,在搞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做好文书处理工作则是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基础工作。工作实践表明,虽然文书处理工作与档案工作各有不同的工作任务,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由于文书是档案的来源,档案是文书的归宿,所以,两者又是文档工作流程中紧密相关的工作环节。因此,我们要强化系统思维意识,树立文书处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与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行的工作指导思想,在实际工作中,把住文书处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入口关,做好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工作。
车排子镇档案室古丽给娜201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