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评选精神文明建设
黄淮学院关于评选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实施方案
关
于
文
明
寝
室
策
划
案
2010校学生会宿管委 年4月
黄淮学院关于评选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全面深化文明创建的活动内容,提高师生员工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规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评选内容: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主要评选包括: 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教室、文明办公室、文明家庭等。
三、关于文明寝室评选的策划案
(一)、评选标准:
1、寝室有较为健全组织领导、安全与秩序、环境卫生、作息等制度,执行效果良好。
2、寝室温馨整洁,成员和睦相处,文化氛围浓厚,精神面貌好,物品摆放整齐,无私拉乱扯电线、无使用违章电器等现象。
3、寝室成员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现象和违纪记载。
(二)、评选流程:
先由各系对本系(院)内部进行评选,然后根据评选结果由校后勤处、学生处及学生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与抽查,最终进行
评定。
(注:评选结束后同样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评选内容及要求:
评选内容:主要由宿舍卫生、宿舍文化、违规电器的使用三部分组成。宿舍卫生:
1.室内整体:整洁、舒雅、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无垃圾,无积灰。
2.墙面屋顶:无蜘蛛网,无积灰,无故意划痕,无乱钉乱涂,无人为污染。
3.床铺书桌:床上无乱堆衣物、用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桌面书架无积灰。
4.门窗:无积灰、无人为破坏、窗帘整洁、玻璃洁净。
5.寝室整洁:寝室能长期保持整洁,全室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宿舍文化:
1.有健康浓厚的文化氛围,寝室布置突出个性,体现温馨氛围。
2.寝室内整洁、生活、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美观大方。
3.不破坏寝室内物品,私自拉扯电线。
违规电器的使用:热的快、电熨斗、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的使用。奖项安排:
根据评选的综合结果将会分设:集体奖,个体奖与特等奖。
1.集体奖以系别为单位,将评选出:优秀文明公寓系(院)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个体奖以寝室为单位,奖评选出:优秀文明寝室
每个系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特等奖以寝室为单位,颁发特等奖“十佳特色寝室”十名。
(注:(1)根据评选总分将给予各系(院)一定的量化考核分。
(2)获奖个体单位将会获得写有“校级文明寝室”的流动红旗并挂在门前,且有后勤服务总公司提供的奖品。)
黄淮学院学生会宿管委2010年4月**日
第二篇:评选推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全省港航系统“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材料
——滨州市金水源航运公司总经理张荣忠
张荣忠,男,中共党员,1969年出生,滨州市金水源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领导,他经营企业理念超前,一手抓企业精神文明,一手抓安全文明生产,兢兢业业做管理,呕心沥血谋发展。其公司自成立以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形成了和谐生产的氛围,使企业在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社会服务、精神文明等方面均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连续几年获得滨州市港航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滨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本质安全建设银奖企业等荣誉称号。他本人也多次获得省、市港航系统先进工作者和省、市盐业系统先进个人。
一、创新求变,立足管理促进企业发展
滨州市金水源航运有限公司是汇泰投资集团下的子公司,作为公司的带头人,张荣忠同志深知先进的管理既是企业生存的基石,又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他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大刀阔斧改革人事制度,坚持“能者上,庸者下,任人唯贤”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多劳多得、工效挂钩的工薪制度,大大增强了员工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在日常工作中,他力求将精益管理的理念融入每个员工的思想和行为中,将精益管理的要求细化到每条航线、每艘船舶、每个车间,渗透到货源揽取、航线布局、运力投放、运价确定、运费回收、成本开支和账单审核的每个环节。在公司开展的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中,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50多条,经过转化落实,产生经济效益200多万元。
二、关爱生命,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做为一个航运企业的当家人,张荣忠同志深知安全生产对企业的重要性。他首先建立健全了公司安全保证体系,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对公司港务人员和船员加强安全教育,使所有员工都清醒地认识到,具备安全的作业环境是干好一切事情的前提和保障,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中,他要求相关人员遵循减少形式化工作,增加实质性工作的原则,坚持安全管理工作与航运生产进度同步的做法。杜绝违章指挥,不允许只做表面文章,而是要求脚踏实地、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消除,有效地保证了整个航运工作的安全运行。海务工作中,他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将安全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将确保船员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为在公司内部营造“安全第一,关爱生命”的思想氛围,张荣忠根据水上运输的行业特点,提出了“像关心自己兄弟和亲人一样来关心船员安全”的理念,努力构建“船舶安全,船员安全,企业稳定,社会和谐”四位一体的企业安全文化。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使职工从根本上增强了安全意识,实现了从“要我安全”到 “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他还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有效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创优争先,进一步提升企业精神文明
根据集团总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在“汇泰集团创优争先”活动中,各公司党组织要突出围绕建设活力和谐企业,深入开展争做“转型发展先锋”行动,为发展添活力、为社会作奉献、为党旗增光彩。为此,身为支部书记的张荣忠专门主持召开航运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和业务骨干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决定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把提升企业精神文明作为创先争优的抓手,以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活动为载体,在经营企业的实践中挖掘、提炼、培育了“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
平时他反复强调,要一如既往地通过按月办好一期学习园地、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他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到外地企业考察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组织员工到北京、上海、西安等多地参观旅游,使员工开阔眼界,修养身心。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提议把图书室、活动室办到每艘船上。2009年底又建立公司图书阅览室,出资购买了行业专业书籍和几十种书报杂志,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和精神生活,促进了企业精神文明的建设。
四、以人为本,着力打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营造和谐内部氛围,塑造良好对外形象,是张荣忠所提倡的创建和谐企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贯做法。在内部和谐氛围营造方面,他非常重视内部凝聚力建设,经常组织开展一些文娱活动,既丰富了员工业余生活,又营造了团结、友爱、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内部氛围,使员工之间亲如一家,更加合心合力合拍。
总经理张荣忠非常注重与员工的沟通交流,不定期与员工进行谈心活动,倾听员工的意见,了解员工的需求,在谈心中力求做到“三个清楚”:一是清楚员工的家庭情况,二是清楚员工当前的思想和需求,三是清楚员工对部门及领导的建议。通过谈心活动,比较准确、全面地了解了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工作情况,较好地解决了职工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理顺了员工情绪,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团队精神。公司还非常重视送温暖工作,只要员工生病,必定派人前去探望;只要员工家有困难,必定派人了解情况,给予关心帮助,让大家切切实实感受到集体的温暖。每逢有员工生日,张荣忠必定会委托专人送上一张贺卡,一份慰问金,表达一份祝福,现已形成了制度。
张荣忠同志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十分重视,由于企业职工多,为了使每个职工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他通过多年实践摸索,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劳动保护机制。他要求后勤人员要全心全意为生产一线服务,他总是尽最大努力解决职工的工资发放问题。在资金不足时,总是优先发放第一线职工的工资,使在公司务工的人员感觉踏实安全。多年来,公司没有因为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发生较大的劳动争议,提高了企业的诚信度。他还积极响应国家的要求,及时为每位在职上岗职工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即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想方设法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因为拖欠一分钱而产生停保、断保现象,受到了社会保险公司及广大职工的普遍好评。
五、饮水思源,积极履行责任回报社会
张荣忠成功不忘回报社会。他慷慨解囊鼎力支持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关心帮助中小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每年“六一”都要到学校为孩子们献上一份爱心。他经常向慈善基金会捐款,同时他还非常注重培养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每年都要在公司内部组织“一日捐”和“爱心捐助”活动。2008年,在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灾情发生后,他第一时间带头并发动全公司员工积极捐款捐物,共计10余万元。另外,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公司还有多名员工参加了对贫困学生的“结对助学”活动,有的员工一人与三名贫困学生结成了帮扶对子。
典型是一面旗帜,榜样是一种精神力量。张荣忠同志作为金水源航运有限公司的带头人,他始终用特有的严谨和坚韧精神感染着身边每一位职工,带领他们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在他的带动下,全公司上下能够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企业凝聚力得到明显增强,综合实力不断加强,社会信誉和地位进一步提高。金水源航运公司正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公司逐步发展成为一座健康、文明、和谐的现代化近海航运平台。
第三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密切联系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能及时的对本地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
2、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工作勤奋主动、与时俱进、注重实效,在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3、尊敬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由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4、专兼职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年以上
第四篇: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
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
一、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的相关精神
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是2003年颁布的。其中,表彰类别包括: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三个荣誉称号(含先进城市、先进村镇、先进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评选范围规定:全国范围内凡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准的城市、村镇和基层单位均有资格申报;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由中央文明委直接表彰、奖励。先进集体颁发奖牌、证书和奖品,个人发证书、奖品;实际表彰数量:2005年是正式命名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一年。共表彰全国文明城市9个、文明城区3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58个;文明村镇494个、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993个;文明单位1001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99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00名。
《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是1998年5月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颁布的。表彰类别及届次:从2004年开始,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为三年表彰一次,表彰类别包括:文明县(市、区)、创建文明县(市、区)工作先进县(市、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为4类7个荣誉称号。表彰数量:2004——2006,省文明办共表彰文明县(市、区)8个、创建文明县(市、区)工作先进县(市、区)14个;文明村镇48个、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74个;文明单位196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008个;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02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名。奖励规定: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表彰范围、申报程序与中央文明委的规定相同。
二、国内部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情况
6月10日——8月10日,我们对国内14个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进行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可以概括为“三同五不同”。
“三同”主要表现在:一是评选表彰对象大致相同。表彰对象基本上都是“各基层单位、各行业及社会各界群众”,面向的范围广,易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来;二是申报的方式大致相同。采用的都是“逐级申报”的方式,便于发挥逐级管理的作用,有利于提高申报质量;三是对先进集体的管理方式大致相同。基本上采用的都是“动态管理方式”,对被评选为先进集体的单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不同”主要表现在:一是评选表彰的届次不同。从评选届次比例看,每年评选一次的约占25%,每二年评选一次的约占65%,每三年评选一次的约占10%。二是评选表彰的奖励方式不同。有的以物质奖励为主,多数城市则以精神奖励为主。三是先进集体的考核方式不同。有的城市由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有的城市由文明办牵头,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也有的城市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四是表彰的类别不同。各城市表彰类别可以大致划分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但在细节上又各有特色,划分的更为细致。五是表彰的数量不同。从调研情况看,90%以上城市的市级先进集体数量在2000-3000个之间,其他城市均为2000-3000个之间。
三、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现状
《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是从2002年开始制定的,由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于2004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布。《办法》分6章40条,规定了评选类别、评选标准、申报程序、奖励和管理等内容。
1、评选类别。
《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规定,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分为:文明县(市、区)、文明行业、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小区)、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文明窗口建设(文明窗口标兵)等8个称号。本着与中央和省评选表彰称号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每届评选表彰的具体称号。
2005——2006年评选表彰,设文明县(市、区)、创建文明县(市、区)工作先进县(市、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窗口;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5类9个荣誉称号。
2、评选标准。
我市的评选标准突出了操作性和时代性,每个表彰类别都有自己的评选标准。
3、先进集体、个人数量。
2004,我市表彰各类先进集体988个,先进个人301人;2005-2006,我市表彰各类先进集体893个,先进个人133个。从表彰数量看,呈逐年下降趋势。
4、奖励。
《办法》规定:凡首次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可分别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一个月、一个半月和二个月上个单位人均月基本工资的奖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发奖励证书和奖品,由市文明办统一发放。
5、申报和评选。
申报方式方法与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相关规定相同。
目前,我市《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评选标准应充实内容。应增加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新的内容。
二是表彰数量过多,应该压缩。更有利于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是奖励范围、标准应该细化。对受到表彰的文明县(市、区)和创建文明县(市、区)工作先进县(市、区)的奖励标准予以确定。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机制的对策建议
1、评选类别。表彰类别应设为:文明县(市、区)、创建文明县(市、区)工作先进县(市、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窗口;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5类10个荣誉称号。其中,文明行业的评选可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安排开展评选。
2、评选对象。中央和省文明办的评选表彰对象是直接表彰到各基层单位,并且遵照自下而上,逐级考核逐级申报的原则,不是市级先进集体就没有资格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先进集体。因此,我市的评选表彰对象也要评选表彰到基层单位。
3、评选标准。在我市现有评选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内容。每一届考核评选都要根据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和活动开展情况重新修改完善各类考核实施细则。
4、表彰数量。表彰数量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压缩: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各压缩20%,文明单位压缩30%,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各压缩40%。
5、考核方式。文明县(市、区)和创建文明县(市、区)工作先进县(市、区)要采取日常工作评价和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文明办各处室根据各自工作安排情况,制定对县(市、区)日常工作考核的标准。年终考核应由市文明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考核组进行综合工作考核。
6、奖励。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个人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每届被命名的单位可在届次的第一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工和贡献突出的人员以相应的物质奖励。奖金来源,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从按规定提取的奖励基金或工效挂钩工资中列支。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可从本单位行政事业费节余或创收经费中列支。
7、管理。
对命名表彰的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日常管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县(市)区文明办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工)委负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档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档案包括:单位概况、创建规划、管理制度、创建文件、主要会议材料、申报审批表、主要创建活动记录、工作总结、各类奖惩记录、各类检查考核记录、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映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档案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考核情况、事迹材料、表彰决定、申报审批表等。
二是指导、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反对荣誉终身制。各县(市、区)文明办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工)委,对所推荐并得到命名表彰的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考核验收,对有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行为及时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严重的取消先进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文明办。
三是开展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文明办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工)委,要认真组织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积极参加市文明办和本级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参加活动不积极,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要提出批评,并限期改正。
市文明办对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有指导、检查、监督权,每年市文明办要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考核领导小组,对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进行有计划的抽查,发现不合格的情况,有权按规定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篇:关于评选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的通知
关于评选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文明办 时间:2012-02-09 文字大小:T|T
各市文明办,广德、宿松县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省国资委文明办:
创新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不竭动力。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展示各地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经验、新创造,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在美好安徽建设中改进工作方法、焕发创建热情,省文明办决定,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鼓励和促进各地各单位打造新特色、培育新亮点、树立新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创新案例必须着眼原创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措施具体、创意新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具有领先作用和示范效应。
2.创新案例必须突出实践性。充分体现全省精神文明工作的时代特征和群众特质,来源于群众、创新于基层、生发于实践,既有影响力,又有带动性。
3.创新案例必须体现实效性。推荐的案例应是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在实践中见到明显成效,现在仍在进行之中,可资可鉴、可效可学。
二、推荐方法
1.以各市为单位组织推荐。广德、宿松县直接向省文明办申
报。
2.省直机关、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办分别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创新案例推荐申报。
3.可集中申报,也可单独就某一项创新及时推荐。时间不限,随报随评。
4.社会团体和个人创新案例,也可直接向省文明办申报。
三、奖项评选
1.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由省文明办组织评审,每年年初以正式文件通报上总评结果。
2.符合条件的创新案例,由省文明办授予“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奖牌。
四、注意事项
1.一案例一报评。不得以多案例杂糅在同一篇材料中。要求每篇文字简洁精炼,中心突出,简要说明其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内容和实践)、基本成效(宣传推广、普及运用、社会反响)等情况。
2.成熟一个报送一个。报送参选的案例应具备相对成熟和推广运用的基本条件,重点着眼学习推广的潜力及其发展态势。已经过期的、尚在设计的案例不得申报。
3、注重学习和宣传。创新案例终审名单确定后,在省主流新闻和网络媒体予以发布。省文明办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学习交流、宣传推广。
4.列入特色加分项目。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案例推荐
工作,精心组织,深挖细掘,悉心培育,把立得住、过得硬、叫得响的案例推选出来,创立特色品牌,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百花园。从今年开始,创新案例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评选的特色加分项目,列入综合考评(设特色分)。创新案例入选中央文明办创新系列丛书,在特色分上适当上浮。
5.申报的创新案例,其初创时间为2011年1月1日,报送材料不得超过1500字(附配至少两幅图片),在报送电子版时,须另报一份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案例文后附专家点评(不超过300字)。
6.推荐材料报送地址:创建类,报创建处,联系电话:0551-2608392,邮箱:anhui30@126.com;思想道德建设类,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联系电话:0551-2609780,邮箱:ahwmbsxddc@163.com;文明单位创建、信息化建设类,报综合处,联系电话:0551-2607709,邮箱:wmbzhc@126.com。
7.所有创新案例省文明办将适时汇编成册并出版发行,供各地干部群众学习参考。
特此通知。
附: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案例格式样本
省文明办
2012年2月9日
附: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案例格式样本
案例标题(小二号黑体)
正文(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仿宋加粗,内容三号仿宋)
正文内容:
一、产生背景
二、主要做法(内容和实践)
三、取得成效
四、专家点评(不超过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