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上海居住证办理个人需准备的材料
第十一条(申请材料)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毕业证书鉴定书(地址淞沪路605号)时间大概两星期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证明(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证明)
(三)在本市的住所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借住证明,下面有补充。
(四)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同济医学院就可以)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可能要新签订)已经在本市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入境证明。
但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因为你必须要有房东的房产证(至少是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的同意借住证明。这三样东西除非你跟房东非常铁,否则他是不会给你办的。
那只有一个办法,去办房屋租赁证明,那就意味着房东必须陪你到当地房产交易部门去登记备案,然后缴纳一定的税款,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没有哪个房东会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就算同意了,所有的税款也一定是你来交!
所以,你必须:
第一步:跟房东搞好关系,或者请他吃饭,然后征得他开借住证明,同时索取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步:去居委会办理借住证明。
以上两步必不可少。
如果都行不通,你必须找一个有上海户籍、在上海有房子的朋友,帮你搞借住证明,但程序还是上面那两步。
最后,要想简单,自己买房吧。
充一句:居住证所有材料中,最难最烦的就是这个居住证明,慢慢来吧。很多人都卡在这上面了。房东是关键,祝你好运!
第二篇:上海居住证办理
上海居住证办理
更新:2013-08-12 23:09
在上海有许多像我一样是外来务工人员,为了以后长久在上海发展,包括报考很多职业考试,都需要居住证,笔者为了办上海居住证在网上查询步骤发现都不怎么完整,下面就把自己办居住证的过程分享给大家。
下图是网上发布的需要携带的资料,黄色部分是《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去现场拿,红色部分是必须要携带好。
下面的参考资料链接1是告知单原始地址,以及黄色部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以下是本人办理时的步骤:
1.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2.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可以在网上下载,网站的左上角便民查询。
网址是参考资料链接2或直接百度12333。
注意:登陆名是身份证,密码要去参保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获取初始密码,如果没有密码,登陆后不会显示用户名,以及详细信息,社区服务受理中心不认可。如果社保中心地址不详,要去最近的街道办问清楚,(所属参保社区不一定是公司所在地,比如本人工作在徐汇,而获取密码是在普陀区志丹路8号获取的初始密码)。
4.1.在上海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证明》。去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需要房东带上身份证,房产证(房产证上如果有两个人,需要第二个人写一个简易的授权书,随便写在一张纸上就行)租赁合同(这个合同不用特正式,网上下载一份就可以),以及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各1份。这一步必须要房东本人在场。结束后会给一张回执,用于办居住证用,这个回执最好复印一份,因为每年的续订都需要办这个备案证明,再租赁合同到期前,每次复印下就可以了,不用房东再来了。
2.在上海亲戚借住的,需要提供所在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是很多街道办不认可居住证明,即使是借住亲戚家也需要开具一个租赁合同,参见
15.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并于一月后拿到《居住证》。街道办事处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15。
自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积分法则,拿到《居住证》后需去本公司人事处办理积分相关手续。积分与办理上海户口相关,具体细则还未公布。
注1:以上步骤仅第4步需要房东本人在场。
注2:再办理黄色部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时,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第四条(申办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五条(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后签字,同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第三篇:如何办理上海居住证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告知单
一、受理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
二、受理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国内人员;
2、申报单位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单位为分公司,其在外地总公司一般应为大型或特大型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投资创办的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在外省市分支机构招聘的外省市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3、申领《居住证》,应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或者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直接申报,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代理申报。
三、申请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
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7、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合同离截止日期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8、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还需提供岗位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6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
4、退休人员办理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
(4)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五、工本费
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工本费人民币25元。
六、受理地点
申领人应向单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受理点申报。本市各受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上海市办理居住证各点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地址/联系电话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中山西路620号 62337506
上海国际金融人才服务中心 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五楼 58318917 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浦东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58601865 浦东张江路69号211室 50801818*202
3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建国西路626号 64746886*102、10
4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东诸安浜路166号 62124179
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 中山北路3159弄2号3楼 62455588
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 共和新路912号六楼 66057112、6605710
3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四平路421弄20号 65071578*811、800 / 65071578 杨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淞沪路605号C--D 3319332
2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江西中路261号334室 63231300
卢湾区人才服务中心 淮海中路755号新华联大厦东楼11B室 54650852 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武宁南路241号204室---206室 62312181 宝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友谊支路6号 56129720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 水清路332号 64123500*213、214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 嘉定区福宁弄88号 69530382
安亭镇墨玉路165号安亭图书馆底楼 59568585*213
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458号 57954743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松江区乐都路317号 57823120
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青浦区环城东路8号 39720193
奉贤区人才服务中心 奉贤区南桥镇菜场路1169号 37110410
南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南汇区惠南镇西门大街58号 58024871
崇明县人才服务中心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37号 59621047 / 39610673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 高安路21号2楼受理大厅 64378292
第四篇:2014上海居住证办理材料[范文]
首次办理签注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社区事务中心领取填写);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①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③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房地产权证”,是指记载申请人本人姓名的房地产权证;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包括,一是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居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二是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集体宿舍证明”有统一样式,由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需经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确认。
****“寄宿证明”有统一样式,由居(村)委出具并加盖居(村)委公章,并需经房主本人签名和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确认。
(4)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5)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各区社保中心地址:http://218.242.131.185/jzzsb/login.jsp
以上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差别,建议先行咨询居住地社区事务中心。
关于《上海市居住证》的 基本申办流程如下:
(1)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
(3)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关于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如下(已办理过居住证),请携带相关资料至社区街道办理:
1、原居住证原件;
2、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具体可见下文);
4、社保账单(至相关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保中心拉取)各区社保中心地址:。
第五篇:申请工作居住证个人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流程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在公司任职连续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后附详单);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目前紧缺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及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临床医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生物制药工程、化学化工类、材料学、建筑工程、护理学、会计学(其他专业需要审核,再定是否可以申请)
二、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提供)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提供)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个人提供)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个人提供)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人提供)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公司可代开)
(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个人提供)
(8)《诚信声明》(后附,个人打印出来并签字)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从系统中打印出来)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
子女证等。(个人提供)
三、办理流程:
1预申请人准备好材料并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
2人事行政部初步审核完材料后给预申请人开通居住证申请系统。
3申请人如实并完整的将个人信息录入系统并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提交给人事行
政部。
4人事行政部将个人材料及系统信息一并上报石景山区人事局初审,初审通过后由
北京市人事局复审。如材料不全,将退还给本人补齐。
四、工作居住证续签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2)聘用合同;
(3)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4)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单位可代开)(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五、工作居住证注销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区县人事局和市人事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六、聘用单位变更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七、申请单位和个人年检
为加强对申请单位资格资质审查及持居住证人员管理,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实行年检制度。每年4月1日-5月1日期间申请单位只需在信息系统是发起单位年检和个人年检申请,系统则自动审批通过。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单位年检申请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申请单位将无法使用信息系统;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个人年检申请,个人证件信息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个人所持工作居住证在真伪验证时将显示证件冻结不能正常使用。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八、材料补齐补正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提供补充材料时,应在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备注栏中注明“将何材料递交到何部门”,区县人事局和市人事局在收到补充材料时也要在个人信息备注栏注明“收到何部门提供的何材料”,以保证对补充材料的处理均有据可查。
九、黑名单或单位申请权限管理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2年。对于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对于申请单位未尽到审核义务,致使个人以虚假材料上报的,或是对于要求补充材料但长时间(一般指3个月以上)未处理等情况,申请单位的申请权限将被中止。单位权限被中止后,已办理的居住证继续有效,并还可办理信息变更、续签等业务,但不能再提出新办申请。
十、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的资格资质列表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根据国家职(执)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可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执)业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