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纸质材料单行本一式6份,完整本一式3份。所有申报材料应顺序逐页编制页码,装订成册,每份申报材料应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每一部分子目录建议用彩页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采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上填报的带条码的版本;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完整本包括:
(1)、封面(应有企业名称、申报日期并加盖公章,认定机构填写“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总目录;
(3)、企业自评表(见附件3)、企业注册登记表(完成注册后网上申报材料可在初审完成后上传,企业较有把握的也可申报时直接上传);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盖公章);
(7)、近三年研发费及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机构执业资格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应有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专项审计机构在册职工及注册会计师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税务师事务所暂不能承担此项工作);
(8)、经审计的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
(9)、知识产权证书目录及证书复印件,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杭州市)以上项目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
(10)、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目录及证明材料;
(11)、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包括:立项证明、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证明、产学研合作证明、研发机构及设施设备证明、绩效考核制度证明等。
第二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要求及相关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三年,不含申报当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申报流程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1),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3.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将下列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
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并将电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专家。
(2)认定机构收到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上述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及颁发证书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
务部门公章)。
三、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
1、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操作方式:每年年底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
2、一般纳税人软件销售即征即退政策(交17%,退14%;操作方式:先对软件进行检测,到国税进行备案)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操作方式:先在技术市场进行合同备案,然后到地税机关申请备案)
4、若有软件出口走9803类,可以免出口环节流转税(操作方式:先取得9803类软件认证、国税备案,出口合同在商务局备案,海关出口,最后国税再做免税申请)
5、若企业同时是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要求年薪年薪在12万元以上的管理人才,退税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的80%)
6、研发投入可以享受加计50%扣除(操作:盈利企业每年年初需要在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申请,手续较繁琐,但对企业减轻税负很关键)
7、其他:包括可以申报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等对企业来说优势还是很多是市场竞争的重要资质,对于企业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高新申请的条件
(一)成立年限: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二)核心知识产权: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 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在实际认定过程中,至少 有一项发明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6项以上,如软件著作权6至8项;
(四)科研力量: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五)研发费指标: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三年之和的平均值):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高新收入指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优惠政策:
减免10%的企业所得税,申请政府项目资金加分,落户加3分。
第四篇: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怎么申请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五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最新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最新解读
认定申请工作概括起来大致四部分:明晰规定,熟悉程序,完善材料,网上操作。明晰规定是指申请企业应当认真研读《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加以对照,做出是否符合要求或努力方向的准确判断。
熟悉程序是指申请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与享受税收优惠的程序要清楚明了,不走弯路。
完善材料是指申请企业在认为自己符合认定要求后,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准备,力求完美。
网上操作是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已有改变,不再是层级上报材料,而是直接在网上申请和提交材料,申请人和认定人自始至终都可不见。这是审批方式的改革,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一、《认定办法》所指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认定办法》第十条给出了六项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第一个条件,是唯一的“一票否决”的条件——没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就不认定。申请企业应当是在近三年内通过一定方式取得了直接作用于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三)
(四)(五)条件中,还有一些比例要求,也是应当注意的。企业在认真审视自己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具体实施认定申请工作;如果认为暂不符合条件,要找出问题所在,拟定解决办法,争取下年的申请。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有五个环节,包括自我评价、注册登记、准备并提交材料、组织审查与认定、公示及颁发证书。申请企业要完成的是前三项。按照《工作指引》的精神,所有申请材料都应制作成电子版式,以便网上传递。
三、材料准备是一项十分重要工作。《工作指引》二(3)列举了需要提交的材料种类,包括认定申请书,二个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研究开发费用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的财务报表鉴证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一个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以及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填写认定申请书认定申请书由《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表》《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近三年内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等5张表组成,在填表时要注意所有的财务数据都来自专项审计报告,要和鉴证报告、审计报告完全一致。《企业基本信息表》中“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一栏所填内容,应与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一一对应并完全吻合:“人力资源情况”栏要注意两个比例要求,即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要占(申请)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人数10%以上;其他一些文字描述的内容多以数据阐述,少用华丽词句,注意言简意赅。
慎选中介机构《工作指引》三
(一)1.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明确的条件,申请企业要注意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为合作伙伴,非由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报告的中介机构是不符合条件。在约定时还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经营记录良好和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的证明,提供职工花名册;首次合作时,还要了解其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程度并做好记录,确保该事务所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在实施审计时,申请企业要注意配合注册会计师工作,做好介绍和沟通,在不影响客观公正的前提下,使二个鉴证报告、一个审计报告最符合认定申请要求。
收集整理好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材料是很多的,要注意日常收集与整理。有些材料是证明成果的,如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些材料是可以验证过程的,如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通知、委托科研协议、行业协会技术参数(标准)及企业实际参数(标准)、行业专家对研发工作的评价会议意见,企业进行研发活动时的立项、预算、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其他研发资源的情况等。凡能证明企业实际进行了研发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材料都应收集完整并提交。
四、网上操作申请认定企业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就可在网上向认定机构提交申请了。申请认定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teniu.cc),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进行注册登记。在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直接在网上提交准备好的材料。至此,申请工作就可告段落了。
《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效期三年,到期前三个月内可申请复审。复审相对简化一些,但复审只有一次,再次申请须走初次认定程序。
那么,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为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还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无论是初次认定还是复审,《认定办法》第十条
(四)都是重要内容,而这些内容是不能“赶工”的。日常工作要十分重视这个问题,对一些带有强制要求的指标,要注意经常测算,做必要的调整,宁可高些,不能少些,多些“曲突徙薪”,少些“焦头烂额”。
1、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不仅关系到申请认定能否通过,还涉及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问题,对企业的利益有很大的影响。
《工作指引》给了我们一张《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基本相似。在日常核算中,笔者认为,企业可考虑在“管理费用”明细账下设“研发费用”明细账,按各“研发项目”归集核算“内部研究开发投入”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这样发生的全部研发费用就在一本账上反映,把在准备申请认定材料时要做的工作,当成日常事务给做了。既可以便于申请认定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核对,也有利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起来也方便。在填写《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只需抄录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即可。
2、人员人工企业应当设有专门的科研人员名册,一方面便于申请认定时对科研人员比例要求的核对,另一方面,便于在费用归集时的相互对应。企业应当和科研人员订有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强调的是科技人员在企业工作时间每年不低于半年(183天)。在支付科研人员人工时,可以考虑集中制表,保持连续,和劳动合同相一致。
3、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在研发工作开展后发生的设备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可直接计算,这里提请注意的是以前购置的,现在用于研发项目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务处理。企业可根据批准的“研发项目”立项报告,把“国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部门调整为研发机构,以便正确计算折旧和摊销额。
4、设计(规划)费用、装备调试费这些费用往往是发生在企业内部中,没有多少外来原始凭证,事后很难收集和核实,比如调试设备的次数和每次消耗电费、相关技术工人的人工。所以,企业应按内部核算的要求,做好原始记录和凭证,及时履行审批程序,逐月结算入账。
5、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要注意项目成果及与企业主要业务紧密相关是衡量外部研发费用能否计入的重要因素。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明。另外,发生的全部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在申请认定时只能按80%计算,但在计算加计扣除时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认定办法》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不经过主管税务机关,但赋予了主管税务机关特别管理权,企业应当注意和主管机关做好沟通。“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以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所以,在申请认定时,可以请主管税务机关帮助指导,相关材料也可请他们把把关(税务机关都设立了纳税人服务中心)。企业在取得资格后应把证书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而不要到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才拿出来。如果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应在15日内报告;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主动纳税,以免被追缴,承担滞纳金并留下不良记录。
我们要特别注意的另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认定办法》制定了严厉的处罚规则,如果发现企业“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偷、骗税等行为的;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并且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应当说这是《认定办法》的一个亮点,把税收管理的调控职能扩大到了社会管理方面,和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联系起来,把环境保护引入到税收当中。但对企业而言,要求是很高了。不仅要保证在依法纳税上的无瑕,还要在企业生产管理上不出大的问题。这恰恰是一个负责任企业的愿望。
如果在申请认定过程及日常工作中,做到以上几个方面,任何严格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方法,对我们来说只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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