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指南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指南
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3、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6、《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办理时限:6个月
办理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办理收费:申请1500元,永久居留证300元,补发、换发30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发60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4]1267号
办理流程 :市级公安机关受理,省公安厅审核,公安部审批
(2)任职人员类
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4年)
②《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工商局开具董事证明4年证明》
3、营业执照04-08年、批准证书08年
③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年检证明”是指有关主管部门对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或有关事业单位颁发的登记证明进行的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个人完税证明”指申请条件中规定期限内申请人缴纳全部税款的凭证);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④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
第二篇: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所需材料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颁发条件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申请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4、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6、《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7、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
8、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
9、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签发领取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三篇:永久居留证办理条件及材料
任职人员如何申请永久居留证
一、任职人员申请永久居留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且任职单位必须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等4种类型之一。
二、受理、审核、审批机关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三、申请手续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五)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六)《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七)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八)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九)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四篇:未成年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
未成年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
来源:公安部
时间:2008年05月13日
一、申请条件
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受理、审批机关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三、申请手续
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
可以,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
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本人需在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迁出地派出所补发迁移手续。
4、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怎么补发?
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损坏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经管区民警调查,派出所所长审批后补发。
5、居民出生日期有误的如何更正?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变更,对确属公安机关工作造成出生日期错误而需更正的,要填写《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呈批表》,由派出所调查核实,持有效原始依据及本人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签署意见,报市局户政处审查批准后,派出所予以更正。四县的由主管分局长审批。
6、居民需更改民族成份如何办理?
凡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公民须向县(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黑龙江省公民更改民族成份审批表”一式四份,然后带户口簿、身份证逐级上报市(地)和省民委审批。经省民委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办理。
7、公民要求变更更名的审批程序? 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职工需持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并带本人人事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学龄前儿童要求变更名字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随父随母姓的由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持本人申请书、父母同意更改姓氏的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公民收养、认领的未成年儿童变更姓名,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所长审核,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8、什么是“农转非” 农转非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即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由国家按照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供应口粮简称“农转非”。
申报程序:(1)申请人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2)申请人填表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需到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派出所,并与派出所签订《办理户口责任书》。然后由派出所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
办理程序:(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市(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房证、结婚证,满十六周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9、什么是非落非户口?非落非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按《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由甲地迁往乙地,原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性质不变的户口是非落非户口。申报程序:
(1)申请人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2)申请人填表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需到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派出所,并与派出所签订《办理户口责任书》。然后由派出所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办理程序:
(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市(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房证、结婚证,满十六周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0、什么是农落农户口?农落农户口的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按《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由甲地迁往乙地,原农业户口性质不变的是农落农户口。申报程序: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2)填表后到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派出所,由派出所发函并逐级呈报。办理程序:
(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分(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年满十六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1、办理农落农户口所需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迁入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3)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超生子女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提供全部子女的证明情况、病残证明、死亡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什么是“三投靠”落户?“三投靠”落户审批时限有何规定?
夫妻相互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为“三投靠”落户。
派出所接到居民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批完。
13、办理收养子女落户具备的条件及所需的证明材料?(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县(团)级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2)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3)收养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4)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生育能力诊断书复印件。
14、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应具备哪些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对已在大庆市(县)内投靠配偶并共同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准予在我市落户。
所需证明材料:(1)夫妻均系初婚,夫妻双方户口簿、书面申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双方户口簿、书面申请、结婚证、前妻或前夫死亡证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抚养子女的还要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15、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应具备的条件及父母、子女相互投靠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大庆市(县)内投靠子女的公民可办理落户。
所需证明材料:书面申请,父母或子女户口簿、离、退休证,病残证明,独生子女证。子女若系二胎以上的,须持县团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16、干部、工人调动户口办理程序?
(1)持劳动局或人事局调令,市区的带大庆市《调入职工情况登记表》到市(县)公安局办理准迁手续。
(2)迁回后属四县的带原籍户粮关系、准迁证(第三联)到县公安局签批,市区的还应带调入职工情况登记表和指标卡到市公安局签批。
(3)市(县)公安局签批后,分别到市(县)粮食局办理有关手续,满16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住房证、结婚证及身份证等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7、回国留学人员、因公(私)出国(境)回国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凭本市(县)原户口簿、护照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县)公安局户籍室签批。然后到市(县)粮食局办理有关手续,再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8、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办理程序?
(1)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凭市(县)人事局或劳动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粮关系证明》、《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粮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粮食关系转移证明到市(县)公安局户籍室签批。
(2)凭以上证件到粮食局办理有关手续,再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9、退学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凭本市(县)原户口簿、学校退学证明(两份)、户粮关系到市(县)公安局签批。然后持以上证件到市(县)粮食局办理粮食关系。再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20、军队转业干部(家属)落户办理程序?
持市(县)军转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落户粮关系证明、人事部门出具的该人自然概况证明、部队粮食关系到市(县)公安局办理签批。然后再持以上证明及结婚证、住房证,满16周岁的带三张近期照片及家属的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21、复员、退伍军人落户办理程序?
(1)市(县)内复员退伍人员需凭市(县)安置办落户手续及原注销户口簿、部队粮食关系到市(县)公安局签批。
(2)异地安置人员退伍落户的,凭被投靠人本市(县)户口簿、结婚证及安置办落户手续到市(县)公安局签批。
(3)市(县)公安局批后再持户口簿、结婚证、住房证及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22、刑满释放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持刑满释放证明,先到市(县)公安局填写《刑满解教人员落户申请表》一式四份,再带原注销户口簿、粮食关系转移证明到市(县)公安局办理签批。
第五篇: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一般步骤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一般步骤
(江苏苏州地区完整版)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一般步骤
一、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1、《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以及所在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证明)。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有外国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聘用单位证明)。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或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6、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国外的正规医院或国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均可)。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由外国派遣机构或聘用单位提供证明)。
8、拟聘用外国人的护照复印件。
9、企业须提供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申请办理外国人在昆山就业许可证预审表(在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
二、至外经贸局办理职业签证邀请函
1.就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护照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外国人入境申请审批表 5份
至苏州外经贸局办理邀请函(苏州市西环路1638号)
三、至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Z”)签证。(中国驻韩国大使馆)
8.上述以外应聘来华工作人员需提供:
1)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2)中国劳动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9.申请在华停留期超过6个月的工作签证人员还须提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体检须在下列大使馆指定医院(见“指定医院”项)检查;
2)未满18周岁者及第6项所涉临时赴华演出人员无需提供。
10.所有申请人须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交照片一张,并同时提供申请人护照。签证申请表内须写明申请人的住址、联系电话及在华任职单位名称。护照有效期限一般应长于4个月,并有可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四、入境后十五天内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4、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5、经卫生部门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检查或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6、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复印件。
7、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
8、申请办理外国人在昆山就业许可证预审表(在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费用:收费标准: 50元/月、10元/本
五、入境后三十天内至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1.外国人办理居留许可申请表;
2.;(附样本)
3.经卫生检疫部门办理或认可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5.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外国人就业证》原件或《外国人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7.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外经委批准证书复印件;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两寸彩照1张。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学会无犯罪记录证明。签证(注)、证件收费
收费标准: 按实际申请事由收费 800元左右
申请书(样本)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本公司全称×××,于××年××月××日成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为××等,是一家××性质的企业(例如: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申请人中文名),×××(申请人英文名),来自××国家(或地区),护照号码(台胞证号码)为××,在我司担任××职务,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最近一次于××年××月××日从××口岸入境,因××原因申请办理××(例如:外国人居留许可、外国人签证延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台湾居民居留签注等),有效期至××年××月××日。×××××(公司名称)
××年××月××日
[公章]
注:1.如办理台湾居民的签注,请写明台胞证号码,外国人则写明护照号。
2.办理台湾居民居留签注的要写明聘用期限,台湾居民办理来往大陆签注和外国人办理签证的则不用写聘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