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理论探索]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br坂田街道依托诉求服务
[理论探索]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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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索]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坂田街道依托诉求服务平台构建大调解体系的探索
2010-08-18 16:22:00 作者:闵铖 来源:广东政法网
坂田街道办事处
2007年8月以来,坂田街道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大综管”新格局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调处力度,探索和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通过整合信访、司法、劳动、社保等调解资源,成立诉求服务中心,把相关的行政权、司法权集中调度,简化信访程序,健全调解制度,形成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集预防、排查、控制、调解、处置于一体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以“大综管”带动“大调解”,以“大调解”促进“大和谐”,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一、坂田街道“大调解”机制构建的背景及组织架构
坂田街道2006年4月挂牌成立,面积28.51平方公里,总人口40余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仅3万余人,辖区内产业密集,人口稠密,村落形态与城市形态交织,高端产业与低端产业并存,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严重倒挂。街道成立之初,受多种客观因素制约,劳资、治安、城管、经营、征地拆迁等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涌现。对这些矛盾纠纷,部分群众多选择越级信访,有的甚至演变为聚众滋事等过激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如何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更主动、更全面地为民服务?我们于2007年8月专门召开班子会,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实际出发,在反复调研及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产生了成立一个诉求综合处置机构的新构想,决定成立街道诉求服务中心,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街道诉求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组长,街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信访办、劳动站、司法所、纪工委(监察室)、宣传部、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维稳及综治办、社会事务办、计生办、城建办、经发办、综合执法队、应急指挥中心、安监办、交管所、综合服务中心、出租屋管理所、卫生监督所、坂雪岗高新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坂田派出所、宝岗派出所、布吉法庭、布吉社保站和各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等组成,诉求服务中心主任由信访办主任兼任。
同年10月9日,坂田街道诉求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一座信访调解工作的新平台由此诞生。坂田街道诉求服务中心由一个候访厅、四个受理窗口、四个调解室组成。第一个窗口为信访诉求服务窗口,由信访办工作人员负责;第二个窗口为司法诉求服务窗口,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第三个窗口为劳动、社保诉求服务窗口,由劳动站、社保站等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第四个窗口为网上服务窗口,由信访办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四个调解室可分别接谈来访者,了解和处置群众诉求。此外,各社区工作站和规模300人以上的企业成立由5-7名人员组成的信访、调解委员会;各居民小组成立由3-5名人员组成的信访、调解小组。街道、社区(企业)、居民小组三级便民网络将诉求服务送至群众家门口。
街道和各社区、各职能部门按照“重大矛盾纠纷不出街道,较大矛盾纠纷不出社区(部门)”的原则分别负责调解、处置、化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坂田街道“大调解”工作的管理体制及运作机制
(一)诉求服务中心主任有统筹、协调处置群众诉求的权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信访
调解上要有求必应,密切配合;必要时,街道领导要亲自参与调解。
(二)街道为诉求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车辆、设备等,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关心。
(三)依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方法,推进信访、调解、处置向综合服务转变。街道辖区群众可以来访、来信、来电、传真、发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诉求,诉求服务中心按照中心受理→中心登记→中心分类→确定受理单位→处理群众诉求服务事项(当场处理、转办、引导走法律途径解决)→答复诉求人→督办→征求诉求人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向领导反馈信息→资料归档的办事流程,实行接访、登记、受理、调处、引见、督办、催办、反馈等“一条龙”服务。群众诉求能够当场处理的,给予及时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转办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督促其限期解决并答复;需要走法律途径的,引导其到法庭依法处理。
(四)诉求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一般固定由信访、劳动、司法等部门受理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其它成员单位纪工委(监察室)、宣传部、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维稳及综治办、社会事务办、计生办、城建办、经发办、综合执法队、应急指挥中心、安监办、交管所、综合服务中心、出租屋管理所、卫生监督所、坂雪岗高新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坂田派出所、宝岗派出所、布吉法庭、布吉社保站和各社区工作站等都要参与诉求处置。
(五)诉求服务中心每天向街道维稳及综治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度,每周向街道领导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三、多管齐下,确保“大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调解制度。街道领导既包个案,又负责各自包点联系社区或分管单位的纠纷排查、矛盾化解工作;各社区领导负责片区或居民小组纠纷排查、矛盾化解工作。包案领导要做到“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结合行政值班,每天(包括周六和周日)安排街道领导接访调解,变过去每月一天的领导接访调解为天天有领导接访调解。二是部门联调制度。街道诉求服务中心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按照“信息联网、部门联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诉求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涉及部门和单位横向协同配合,共同参与、联合调解,变“孤军作战”为“整体联动”。三是分级调解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较大的或一般性的矛盾纠纷,由各社区工作站和有关单位调解处置;重大的、疑难的或涉及多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街道诉求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各社区工作站和有关单位共同解决或直接调处;重特大或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的群体性矛盾纠纷确实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街道诉求服务中心及时向上级信访、维稳部门报告,由上级信访、维稳部门指挥组织相关力量参与调处,实现纵向分级调解处置。四是每周通报制度。诉求服务中心每周向街道领导书面汇报工作情况,街道将每周接访调解情况通报反馈给各有关单位和社区工作站。五是督查督办制度。认真检查、督办信访调解等有关事项处理情况,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诉求件件得到落实。六是奖励处罚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员考核奖惩制度,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对一年来调解纠纷数量、质量和调解成功率排名前三位的,由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对消极懈怠、促使矛盾激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街道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触犯纪律法律的,分别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规范服务程序,拓宽服务平台。诉求服务中心实行接访、登记、受理、调处、转办、督办、催办、反馈等“一条龙”服务。群众诉求能够当场处理的,现场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组织,抓紧解决;涉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督促其限期解决并答复;涉及要走法律途径的,引导群众到法庭依法处理。为提高信访服务水平、完善信访诉求服务,坂田街道
在全市率先推出“触摸屏接访台”,在诉求服务中心安装了“电脑触摸屏信访自助受理系统”。这一系统存储了辖区1500多家企业信息、信访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并设置了信访诉求相应选项,引导信访人诉求。这不仅极大地方便了信访人反映问题,也缓解了因信访人数较多排队候访的压力,更大地方便了信访人随时都能反映问题。
(三)创新工作方法,形成调解合力。一是坚持预防与调解“一条龙”。我们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诉求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街道、社区、居民小组、调解员四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机制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通过日常工作、走访社区和企业、调研、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了解群众关注的诉求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力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发时期。二是坚持静态与动态、主角与配角“双结合”。诉求服务中心四个受理窗口相对而言作为静态形式,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受理、处置群众诉求,而三十余个成员单位协同工作作为动态形式,尽最大可能进行协调和沟通,形成各方支持和配合的良性互动格局,共同开展纠纷调解;诉求服务中心作为主角,三十余个成员单位作为配角,其间既分工明确,又紧密衔接,相互结合,相得益彰。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主角、配角根据实际情况相互转换。通过“双结合”,建立各方支持和配合的机制,发挥整体调解功能,形成调解合力。三是坚持主导、疏导、引导“三并举”。以诉求服务中心牵头调解或直接调解为主导法,以诉求服务中心负责分流、督办、回复处理结果为疏导法,以诉求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指引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问题为引导法,这三种方法视具体情况而选择使用,效果较好。四是坚持劳动信访员与监察员“无缝对接”。街道诉求服务中心劳动窗口实行劳动信访员和劳动监察员一起办公、一起接访。接访后,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需调解的,劳动监察员一齐参与调解;如一些单位不愿参与调解的,监察员就直接派员到单位调查取证,一旦发生企业方有违法违纪行为,立即进行现场处理。这样不仅缩减了处理问题的时限和工作环节,还大大减少了因劳资纠纷问题的上访。
几年来,坂田街道不断探索和完善“大调解”机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三下降、三提高、三不出、三防止”的工作目标。即:民转刑案件下降、涉法涉诉信访下降、民事诉讼案件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事诉讼调解率提高、行政投诉案件调解率提高;一般纠纷不出网点、较大纠纷不出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街道;防止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恶性民转刑案件,防止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事件,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自诉求服务中心成立以来至今年4月底,共受理群众诉求17931宗(包括来访、来邮、来电、来信),其中信访方面10042宗,司法方面320宗,劳动方面7569宗,涉及人数29981人。经该中心处理的信访调解事项,没有一件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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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纷繁频繁,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基本内容和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推进科学发展、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已经迫在眉睫。
一、正确认识社会矛盾的特征,自觉把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
正确认识这些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是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基本前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督促化解社会矛盾,从而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法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也只有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所作为,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
注重防微杜渐,重视调查研究。社会矛盾纠纷的扩散和激化有一个过程,只有坚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才能把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状态,构筑起防止社会矛盾纠纷扩散和激化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一道防线。
二、目前我县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资生活、精神生活日益丰富,人民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但在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也
日益突出,如: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危房改建引发的矛盾、暴力执法抗法引发的矛盾、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矛盾、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矛盾等等。
造成当前社会矛盾持续性、多发性和复杂多样性的原因主要有:
(一)决策和政策不当,执法不公。
一些部门滥用职权,不依法行政或执法监督不严不公,在制定政策时,侵犯和牺牲群众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就不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事情有失公正。
(二)党政领导不够重视。
目前我县仍有很多乡镇及部门领导认为经济工作才是“硬道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只是“软指标”,对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不够重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认识不够。
(三)基层调解组织缺乏战斗力及协调能力。
基层调解组织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其调解的权限、方式、效力和保障都很有限。加之调解队伍不稳定,制度得不到落实,作用很难发挥,导致许多问题由小变大、积少成多。另外,当前矛盾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多、部门多,往往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以解决。调解经费有没有得到保障,导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战斗力薄弱和协调力不够。
(四)队伍素质整体偏低。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矛盾热点、难点问题逐年增多,需要化解的社会矛盾呈现出广泛化、群体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引发矛盾的原因多种多样,甚至多种因素复杂交错,矛盾化解难度增大。目前,调解人员的素质与当前复杂的矛盾纠纷已不相适应。
(五)群众法治观念淡薄。
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一些人心态浮躁甚至严重失衡,维权意识强烈而法治观念淡薄。有些人信“访”不信“法”,认为只有往上告,或者把事情闹大,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把矛盾扩大化。同时,有大批刑释解教人员从中作梗,借机挑衅、激化矛盾纠纷,使利益冲突者因为“仇富”、“仇官”心理和“不公平感”、“被剥夺感”心理因素,对社会不满情绪潜滋暗长,也卷入到突发事件中,造成矛盾的复杂化。
三、意见和建议
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走群众路线。
违犯法律法规进行决策、行政和执法,是引发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同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走人民群众路线,严格执法、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深入人民群众,开展“人民调
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着力化解调处本地区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
(二)落实责任、切实履行责任。
化解矛盾纠纷就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从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的高度,充分认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基层党组在化解矛盾中作用
近年来,各种突发性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而这些基层组织又大多比较薄弱,特别是党组织作用弱化,起不了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力,致使矛盾越来越大,引发群体性事件。如:矿区征地补偿、矿区地质灾害、宅基地使用权所引发的矛盾纠纷等等,如果处理不好,将可能引发巨大的群体性事件。因此,作为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矛盾纠纷的控制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的核心和堡垒作用,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将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创建和谐织金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建立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相关工作人员经常性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结合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变化,制定培训规划,逐步使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主动自觉地依法处理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计划、分步骤对队伍进行调整补充,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矛盾化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在矛盾化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织金县司法局化起司法所
谢乃奎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第三篇:开展“纠纷排查”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纠纷排查”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所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国庆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狠抓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我辖区从2011年9月25日至2011年10月25日开展专项斗争活动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30 件,已调处 30件,成功调处30件。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社区村居积极配合,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报送等管理制度。协同凤山镇综治办、城关派出所结合月综治例会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切实加强了对社区、村(居)调解会的指导和管理。充分调动人民调解队伍的积极性,尽力排查发现预警性、深层次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发现的纠纷,各级调解会能够做到及时反馈、及时主动介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
全面排查,依法调处认真有序开展排查调处活动。组织力量,开展调处。在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中,我所对辖区内矛盾纠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深入社区、村(居)、农户走访,扎实开展调处、教育。镇、社区、村居调解组织在坚持以法调解,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调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坚持分工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和可能发生的由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发生。截止活动期间全镇共化解矛盾纠纷30宗。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为100%。为全镇的社会稳定履行了工作职责。
第四篇:公正司法服务民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正司法服务民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公正司法服务民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0-06-27 23:05:23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公正司法服务民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正司法服务民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
公正司法 服务民生 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年,**市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法治**”活动的总结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服务民生”的工作主题,不断提高干警的的素质,努力营造司法公正的工作氛围,大力加强司法公正素质基础,用实际行动实现
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为建设平安和谐**打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努力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人是社会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法官素质是法院工作成败的关键。基于这种认识,近几年来特别是开展创建“法治**”活动以来,我院把提高法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作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努力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我院党组非常重视“法治**”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的创建工作。现阶段各种利益冲突明显,在诉讼中表现尤为突出、集中,因此,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内容的法官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近两年,我院先后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改教育”“廉洁守纪尽职爱院”等多项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法官的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明显
增强,培养树立了一名“全州十佳法官”的先进典型,努力发挥典型带路的作用。法官职业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职业,仅凭工作热情还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法官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为此,该院不断加大力度,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夯实司法公正的业务素质基础。第一是鼓励干警参加自学考试、全国司法资格考试、法律专业“专升本”考试。去年该院有三人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今年又有12人报名参加,有十多人参加了自考或成人高考。现该院有法学硕士1人,研究生5人,取得全国司法考试合格证书的8人,本科以上学历的60人。第二是以物质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激励法官多写、写好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第三是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听专家讲课、旁听案件审理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法学理论水平和驾驭庭审能力。2008年我院与司法局合作开展了“一月一个观摩庭”活动,现已录制观摩庭节目七期,均在市电视台播出,庭审过程
全程录像,有时还有院领导旁听考评,每期节目还设有办案法官对案件的讲评,此举不仅达到了普法的目的,也进一步促进了法官素质的提高。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体推进“法治**”创建进程
今年开展创建“法治**”活动后,我院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今年一至九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198件,审(执)结2938件,审(执)结率为70%。
(一)从维护司法权威、建设“法治**”的战略高度,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刑事审判工作始终。结合我市工作的特点,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经营、走私等犯罪活动,审理此类案件45件,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身安全,妨碍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犯罪列为打击重点,共审理此类案件266
件298人。以实际行动及时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二)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营造持续健康的发展环境。今年一至九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906件,审结1978件,其中调解民事案件889件,占民事案件审结数的45 %。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我院从大局出发,重点妥善处理好国有借款合同、房屋拆迁、劳动争议、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特别是在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在法律框架内为市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出谋献策,使拆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将大量案件消化处理在对簿公堂之前,有效地防止了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在婚姻家庭纠纷、各类合同纠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中,用足用好法律教育、疏导、调解等措施,力求审判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
(三)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切
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今年一至九月受理执行案件823件,执结477件,执结标的总额计1345万元。在执行案件中,我院严格依法文明执行,按照“协调在先,调解在前,教育引导先行”的原则,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必要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今年一至七月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24次,开展集中执行、巡回执行16次,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一至九月受理行政案件16件,审结15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决定的3件。通过行政审判,有力维
第五篇:公正司法服务民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正司法 服务民生 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年,**市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法治**”活动的总结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服务民生”的工作主题,不断提高干警的的素质,努力营造司法公正的工作氛
围,大力加强司法公正素质基础,用实际行动实现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为建设平安和谐**打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努力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人是社会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法官素质是法院工作成败的关键。基于这种认识,近几年来特别是开展创建“法治**”活动以来,我院把提高法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作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努力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我院党组非常重视“法治**”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的创建工作。现阶段各种利益冲突明显,在诉讼中表现尤为突出、集中,因此,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内容的法官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近两年,我院先后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改教育”“廉洁守纪尽职爱院”等多项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法官的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培养树立了一名“全州十佳法官”的先进典型,努力发挥典型带路的作用。法官职业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职业,仅凭工作热情还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法官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为此,该院不断加大力度,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夯实司法公正的业务素质基础。第一是鼓励干警参加自学考试、全国司法资格考试、法律专业“专升本”考试。去年该院有三人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今年又有12人报名参加,有十多人参加了自考或成人高考。现该院有法学硕士1人,研究生5人,取得全国司法考试合格证书的8人,本科以上学历的60人。第二是以物质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激励法官多写、写好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第三是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听专家讲课、旁听案件审理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法学理论水平和驾驭庭审能力。2008年我院与司法局合作开展了“一月一个观摩庭”活动,现已录制观摩庭节目七期,均在市电视台播出,庭审过程全程录像,有时还有院领导旁听考评,每期节目还设有办案法官对案件的讲评,此举不仅达到了普法的目的,也进一步促进了法官素质的提高。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体推进“法治**”创建进程
今年开展创建“法治**”活动后,我院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今年一至九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198件,审(执)结2938件,审(执)结率为70%。
(一)从维护司法权威、建设“法治**”的战略高度,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刑事审判工作始终。结合我市工作的特点,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经营、走私等犯罪活动,审理此类案件45件,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身安全,妨碍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犯罪列为打击重点,共审理此类案件266件298人。以实际行动及时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二)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营造持续健康的发展环境。今年一至九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906件,审结1978件,其中调解民事案件889件,占民事案件审结数的45 %。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我院从大局出发,重点妥善处理好国有借款合同、房屋拆迁、劳动争议、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特别是在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在法律框架内为市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出谋献策,使拆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将大量案件消化处理在对簿公堂之前,有效地防止了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在婚姻家庭纠纷、各类合同纠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中,用足用好法律教育、疏导、调解等措施,力求审判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
(三)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今年一至九月受理执行案件823件,执结477件,执结标的总额计1345万元。在执行案件中,我院严格依法文明执行,按照“协调在先,调解在前,教育引导先行”的原则,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必要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今年一至七月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24次,开展集中执行、巡回执行16次,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一至九月受理行政案件16件,审结15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决定的3件。通过行政审判,有力维
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审查涉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纠纷等行政非诉案件时,向当事人发放《风险告知书》,从维护被拆迁人利益出发,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既为政府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又切实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既获得政府机关的好评,更受到行政相对人的赞誉。
三、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
今年是依法治国方略提出十周年,我院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着力提高司法效益、强化司法为民。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
(一)强化司法服务,推进“阳光审判”。从改善立案庭设施入手,在立案庭开展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实行立案须知、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建立立案、审查、收费、排期开庭、送达等一体的柜台式服务,积极推进预约立案、预约接访、电话咨询和双休日立案等便民措施,使群众充分了解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流程。坚持推行院长接待日活动和院长约见当事人制度,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60多人次。大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确实付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进行减、缓、免,使那些经济确有困难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今年,我院共缓交当事人诉讼费十余万元。充分发挥我院速裁组的特色,按照“让简单案件出效率、让复杂案件出精品”的思路,对小额、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进行调解,通过速裁法官的法律宣传和疏导,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纷争。
(二)坚持公开审判,以公开保公正。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我院都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单位以自负其责的态度如实进行报道。在大厅设置了法院办事导向台,各楼层调置导向牌,开设了大型电子显示滚动屏,向群众公布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内部制度、排期开庭公告,还设置了法律文书公示栏,公开了审务,把审判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法院还与司法局和市、州电视台合作,开展了“一月一个观摩庭”和“庭审时刻”等活动,先后制作了观摩庭节目6期、法律节目5期。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既促进了法官庭审行为的规范,也达到了以案普法的效果。
(三)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多次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禁毒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我们都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共5场,接待咨询群众300多人次,就企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在管理和经营上存在的漏洞发出司法建议12条。几年来,我院到巡回法庭到全市十六个乡镇进行现场办案5000多件,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1280多次。审理涉及社情民生的离婚、抚养、赡养、借贷等案件并就地宣判,达到化解纠纷,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促进社区的安定团结的目的。应社区邀请参加调解居民间矛盾纠纷6次,加强指导和支持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区自治,深受群众好评。
四、创新思维,勇于实践,拓展公正司法新领域
五五普法以来,**法院努力从保障公正与提高效率的角度入手,开展审判方式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以促进司法公正。
(一)开展审判方式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提高。几年来,该院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第一是在全州率先实行以法院局域网为依托的审判流程管理改革的基础上,建成了**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管理系统,所有案件的庭审笔录、判决书、中止裁定、终结裁定等信息均录入管理系统,从本院院长到上级法院有关人员只要打开电脑,就可以直接在网上查看案件审理情况,此举实现了对案件的全程无缝隙管理,极大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第二是探索执行方式改革。严格实行执行案件登记备案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悬赏执行实施办法》和《公告义务人名单实施办法》,为建立威慑机制进行有益探索,尽最大可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将拘留决定权上交审委会,即避免执行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又规范了强制措施的使用。第三是继续做好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利用刑事手段打击拒执行为等已确定为行之有效的改革方式,合理利用了审判人力资源,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第四是强化审限管理,实行庭长、监察室、主管院长三层提醒机制,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将办案期限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以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第五是大力推行庭前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彻底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讼累。因改革措施得力,近几年,该院各类案件的平均审限55天,无一件超审限案件,无一件因司法行为不规范不公正而导致的新上访案件发生。
(二)不断加强廉政建设,保持新风正气和队伍稳定。第一是院领导以身作则,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用榜样的力量感化带动干警。第二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结合身边发生的事件,多次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干警树立时代感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勤政务实的工作风尚,鞭挞腐败歪风,树立廉洁奉公新风。第三是以平时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院、庭两级干部目标管理,层层签定廉政责任状,在审判庭设立举报箱,建立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加强庭审考评。同时,做到与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四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廉洁。第四从优待警,以促进全院干警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2007年以来,当事人为感谢法官公正执法办案送来锦旗16面,以当面和打电话的的形式向院长表扬干警的110余人次。
(三)努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司法程序公正。第一是不断修订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都组织各庭室负责人向干警征求修改意见,召开院务会集中讨论。通过多年来的不断修订,现在该院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有198条,基本涵盖了立案、保全、送达、审判、执行等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此外,还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案件、新情况相继制定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庭务会研究案件制度》、《**市法院突发案件应急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真正实现了审判工作“无缝”管理。第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纪检监察部门,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并扣除责任人的岗位责任制分数。几年来,该院先后通报批评40余人次,记大过2人次。用严格的制度约束达到令行禁止的目的。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第一是推行了案件回访制度。对案件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以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广泛征询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审判质量等情况的意见,对在审理中的案件实行跟踪监督,建立了审判监督、立案、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立体监督体系,从单纯的案件质量评查转变为审判工作的全程、全方位监督,既密切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又对预防司法腐败,提高办案质量,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维护法律尊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第二是特别重视在信访案件中发现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只要有当事人反映,院党组即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调查结果一月一汇报,有问题立即处理,当事人署名反映问题的,还要求必须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
在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关心与支持下,**市法院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界的肯定。新的形势给前进中的**市法院带来了新的挑战,更带来了新的机遇。该院全院干警决心在今后的工作,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接受监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奋发有为,与时俱进,践行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