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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的一般规定

气体灭火的一般规定



第一篇:气体灭火的一般规定

气 体 灭 火 的 一 般 规 定

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难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过计算确定。

2、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3、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最大的灭火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5、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6、灭火系统灭火剂的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设计用量、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7、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用量。

8、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9、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10、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11、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12、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米;

B、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米;

C、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米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米;

D、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米.13、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超过10台。

14、同一保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15、单台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保护容积不应大于160立方米;设置多台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米。

16、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其高度不宜大于6.0米。

17、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宜高于防护区地面2.0米.广西南宁沛嵘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010-1-15

第二篇:二氧化碳气体灭火

培训资料:

对于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灭火设备的操作、使用、以及维护和注意事项如下:

1、低压二氧化碳设备主要由低温储罐、加热器、制冷系统、检修阀、充装阀、平衡阀、安全阀、电动球阀、压力传感器、液位传感器、电控箱、散热风机等组成。

2、低压二氧化碳设备属于一个半执行机构,当设备打到自动状态时,直接在面板上启动和报警系统启动都能启动设备,达到灭火作用。当设备在手动状态时,报警主机给予的信号不起作用,只能在面板上操作来实施灭火启动。实施灭火的原理就是当设备接收到报警信号或者有人直接在面板上紧急启动时,设备内部的先导电动球阀点打开,直接开启设备外部的气动阀,达到灭火效果。

3、主要的启动方式:当设备在自动状态下,直接按现场的紧急启动按钮或者在报警主机上按下启动按钮,都能直接启动设备,在面板上的操作方式:面板上右侧有1—8的数字,数字下面有紧急启动和紧急停止按钮。当你按下1(代表1区)时,面板左侧显示日期的那一栏将会变成30(倒计时)秒,直至延时到0,设备将启动,达到灭火效果,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你不想要那30秒的延时时,可以按下面板上的紧急启动按钮,设备将会直接启动。(在面板上启动设备,设备在手动和自动的情况都可以启动设备)。紧急停止的作用就是:当你按下1区启动时,你发现按错或者是不用启动设备时按下紧急停机按钮终止设备动作。设备启动有30秒延时,紧急停止的作用也就只有在这30秒以内起作用。

4、设备还涉及到一个人为灭火,就是当报警主机和面板上都不能启动设备时,由人为操作先打开分区气动阀,在打开总控发来实施灭火(阀门的主要操作方式会到设备现场说明)

5、低氧二氧化碳设备的压力正常范围是在1.9—2.1MPA之间,当设备压力高于2.1时设备内部的制冷机组将会启动,达到降压效果,如果在没有外部供应220V电源时,当压力超出正常范围,制冷机组不会工作,但一当设备压力达到

2.35MPA时,设备内部的安全阀将会自动打开排压,排到2.1以下,安全阀自动关闭。这样也保证了设备本身的安全,6、惰化装置也就是一个加热装置,当二氧化碳喷放时,加热器同时工作(加热器的温度在50-70度,当加热器达到70度时,自动停止)气体经加热器通过,二氧化碳能迅速的气化,达到灭火效果。

7、设备的日常维护:做一个台账,每天至少一次检查设备显示是否正常,并记录下设备的压力和液位。二氧化碳设备自动状态动作程度较高,运行环节较多,在使用期间必须经常维护检查,而且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行。设备维护期间,工作人员需认真仔细、负责,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或者生产厂家

8、注意事项:低压二氧化碳设备需要不间断220V电源,特殊情况停电不超过8小时,以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作。如不能避免的停电时间过长,建议备用发电机,(停电时间过长,会导致设备内部的压力持续增加,虽然设备内部有安全阀,但时间上了怕出现不安全的情况)设备一旦冲装二氧化碳或者已在运行,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和操作,设备间应标明,设备间的门需上锁。防止其他人员误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篇:气体灭火系统

(12).投标人必须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资料。投标文件和图纸用中文编制。

(15).技术标准要求中,凡带“*”号条款必须按招标文件所列序号一一应答,所排序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内容和顺序逐项做出实质性应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本技术标书中标注“*”号的为本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中的一部分,对本技术标书中标注“*”号的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其他例外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9.1.1.4 气体灭火系统

9.1.1.4.1、保护部位: 数据机房楼地上各层机房模块与精密空调间、加电测试机房与精密空调间、设备暂存区与精密空调间、地下各层变电所(含夹层)与精密空调间、电池室(含夹层)与精密空调间、变配电间(含夹层)、电池间(含夹层)及柴油发电机房楼发电机并机室、测试变压器室、低压配电室以及运维中心的变配电室,以上区域采用IG541气体灭火系统。所有穿越防护区的管线孔洞均应采用防火堵料填塞。

9.1.1.4.2、系统设计:采用IG541全淹没组合分配系统。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最多不超过8个。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系统设计详见各子项设计图纸。

9.1.1.4.3、设计参数:

在最低温度下的最低设计浓度不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在最高温度下的设计浓度不大于52%。系统设计温度为20度,环境温度为0~50度。灭火浸渍时间为10分钟。

气体喷放至设计用量的95%时,喷放时间不应大于60秒,不应小于48秒。储存钢瓶容积为80升,储存压力为15MPa。

9.1.1.4.4、系统组成IG541气体灭火系统由控制系统和管网系统两部分组成,控制系统由控制盘(含输出接口、紧急释放按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警铃、疏散指示灯(闪灯)、蜂鸣器及闪灯、释放指示灯、紧急止喷按钮等部分组成;管网系统由瓶组及其组件、机械重锤启动器、机电双延时装置、称重装置(或液位计)、人工拉杆释放启动器、瓶头阀、瓶头阀杆、高压排放软管、集流管、安全泄气阀、单向阀、选择阀、压力开关及管道和喷头等部分组成。

9.1.1.4.5、系统控制

IG541全淹没组合分配气体灭火系统设三种控制方式: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同一防护区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

预制灭火系统设二种控制方式: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

9.1.1.4.6、安全措施:防护区泄压装置设在相邻走道的内墙上。泄压口设置高度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之上。泄压口设计详见设施图纸。

泄压口采用机械式泄压口,须通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的检测。

9.1.1.4.7、中标人应遵照《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进行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应符合《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的规定,具体施工参见国标图07S207《气体消防系统选用、安装与建筑灭火器配置》。

9.1.1.4.8、系统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安全、成熟可靠的国际一流品牌产品,所提供的IG541气体灭火系统必须通过中国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获合格证书,并通过UL/FM/VDS的系统认证。

(2)投标产品的水力计算软件应通过UL/FM/VDS认证,确保精确的系统喷放时间、喷放压力和喷放浓度,保证系统可靠运行。

*(3)中标人须提供中国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气体灭火系统及其部件的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并确保气体灭火系统能通过消防验收,否则中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4)系统设备要求:

瓶头阀、瓶头阀杆、机械重锤启动器、机电双延时装置、称重装置(或液位计)、人工拉杆释放启动器、高压软管、安全阀、逆止阀、减压装置、选择阀、压力开关、喷头等应选择国际一流品牌的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原装进口产品,供货时须提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

a.钢瓶

钢瓶储存灭火介质的容积应满足最大保护区的国家有关该气体灭火浓度要求,并满足由设计提供钢瓶间的尺寸要求,还要考虑日常管理及检修的方便。钢瓶出厂前应足量充装灭火介质。

投标的气体钢瓶为高压无缝钢瓶,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b.瓶头阀

由瓶头阀本体、瓶头阀杆、安全阀、阀芯密封结构部分组成,以上零件除可拆卸瓶头阀杆外,应在出厂前与瓶头阀安装成一个整体。瓶头阀瓶头阀杆,可通过瓶头阀杆电动、气动或手动方式启动。

钢瓶瓶头阀材质应为铜合金。

瓶头阀本身应带有安全压力释放阀及防反冲装置,增强系统安全可靠性。

c.电启动器

电启动器安装在瓶头阀和选择阀与气控分配单向阀组成,完成电气启动;

电磁阀材质为铜合金,丝口连接,方便安装。

电磁阀工作电压为DC12-24V。

d.手拉启动器

手拉启动器应有良好的保险插销。

手拉启动器拉杆上应标明复位方向。

e.选择阀

选择阀可以通过气动或电动和手动方式启动。

选择阀上标明有灭火剂流动的方向。

选择阀材质为不锈钢。

f.单向阀

单向阀包括灭火剂液体单向阀和驱动气体单向阀。

单向阀应具有良好的单向密封性能;

单向阀应安装在集流管上,控制各保护区的气体用量;

单向阀材质为铜合金;

单向阀上标明有气体流动的方向;

h.喷嘴

喷嘴的孔板应根据电脑软件水力计算精确开孔,喷嘴的材质为铜合金或不锈钢。i.减压装置

减压装置的孔板应根据电脑软件水力计算精确开孔,开孔尺寸须标志在减压装置上。减压装置上标明气体流动的方向。

(5)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a.系统安装应依据《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进行。

b.贮瓶间全部设备应可靠固定,能承受灭火剂释放时产生的冲击。灭火管道布置应美观、可靠、整齐,压力表位置应便于观察,安全阀要避开人操作方向。

c.管道采用丝接。

管路应按照规范安装支架或吊架固定,在90°弯头和三通直角处应加一个吊架或支架,距每个喷头500mm之内必须设支架。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

管路支、吊架应刷一遍樟丹两遍红色油漆。

(6)管道气密性及连接强度试验:

管道安装前应冲洗干净,安装后应用压缩空气吹扫,不得在管中遗留杂物。管道气密性试验及连接强度试验应按《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篇:气体灭火专用合同

气体灭火专用消防系统工程项目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地址:

施工地点:

电话:

乙方:TEL:

地址:P·C:

关于工程项目合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

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内容

本消防系统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工程造价:

(1)本工程款项实行包工包料制,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

工图纸内容中设计为准;如有设计变更及消防整改内容另行结算。

(2)合同金额采用一次性包价元1

(大写)

2、付款方式:

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和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工程施工期限

1、工程竣工日为年月日,开工具体时间按双方议定的施工方案和土建工程施工情况由甲方进行确定。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报告。

2、如遇设计方案改变、未按合同预付款、停电、停水及其它影响进场施工等情况发生,工期可相应顺延。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逾期到货或乙方过错造成返工的,工期不顺延。

四、工程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施工的设备是全新的,从未使用过的,能够满足甲方实际需要。质量规格、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合同约定,并能够达到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

2、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乙方负责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对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材料设备到货验收

乙方保证在开工后的三日内完成材料设备的采购、进场,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合同约定,附有产品合格证和准用证及必要的材料试验单、材质证明等,同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消

防设备应为公安部门备案准用产品。

六、工程验收标准和方式

1、按照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程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现行的消防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报请甲方组织验收,若该工程项目确须消防主管部门等其他外部机构进行验收,乙方应全权负责并保证工程项目能够顺利通过外部机构的验收。

七、变更约定

施工中遇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及时出具变更核定单并及时签证。因变更而停工的工期可顺延,因变更增加或降低造价的据实结算。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工程进场方面的手续;

(2)协调工地建筑单位为乙方提供水、电、暖等现场施工条件及

与乙方施工的配合;

(3)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工种配合消防施工,提供消防设备所需的双回路供电及现场双电源控制柜,符合消防验收用电的要求;

(4)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存放场地;

(5)工程完成后,负责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系统验收

(6)按照本合同的付款要求,按时支付工程价款。

2、乙方责任

(1)按消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等相应的开工文件;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

文明安全施工。按照行业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设备的安装与

调试,保证设备顺利开通及验收。施工期间,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限,数量及标准按期付货,工程按期完工;

(4)工程完工后,协助甲方及相关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工作,并保

证验收合格。

九、服务承诺

1、免费保修期:自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并由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在此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项目保修的规定,免费负责对系统进行保修。

2、免费保修期满后,经甲方委托,乙方可仍负责系统的技术维修,但要收取设备维修的成本费用。

3、维修响应时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下4小时内到达现场。

十、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的,可以免除其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七天,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5%。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七天,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5% ;逾期10日仍未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照工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照工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否则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它

1、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

月日乙方代表:年月日

第五篇:机房气体灭火系统

机房灭火系统

根据信息化最新考评要求,公司原有的机房便携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已经不能满足最新验收标准。需改为专业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该项在洗洗花基础设施建设(20分)中 占1分。

由于该项目需要在消防局备案,建议由集团消防公司实施。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简介:

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是集气体灭火、自动控制及火灾探测等于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自动灭火装置,符合DBJ15-23-1999《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ISO14520-9《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系统设计及产品标准规范的要求,本系统装置设计先进、性能可靠,操作简单,环保良好等特点。

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由储存瓶组、储存瓶组架、液流单向阀、集流管、选择阀、三通、异径三通、弯头、异径弯头、法兰、安全阀、压力信号发送器、管网、喷嘴、药剂、火灾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器、声光报器、警铃、放气指示灯、紧急启动/停止按扭等组成 灭火特性

1、灭火效率高;

2、洁净环保 具有良好的清洁性,在大气中完全汽化不留残渣;

3、经济实惠;

4、良好的电气绝缘性;

5、适用于有人工作的场所,对人体基本无害

启动方式

自动、手动、机械应急手动和紧急启动/停止四种控制方式

应用场所

适用于电子计算机房、数据处理中心、电信通讯设施、过程控制中心、昂贵的医疗设施、贵重的工业设备、图书馆、博物馆及艺术管、洁净室、消声室、应急电力设施、易燃液体存储区等,也可用于生产作业火灾危险场所,象喷漆生产线、电器老化间、轧制机、印刷机、油开关、油浸变压器、浸渍槽、熔化槽、大型发电机、烘干设备、水泥生产流程中的煤粉仓,以及船舶机舱、货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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