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理税务登记证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如何进行工商注册及其流程
一、工商登记(区工商局、会计事务所、园区)
1.在拟办企业所在地区县工商局领取申请表格
2.查询拟办企业名称
3.由会计事务所验资
4.准备文件(参见私营企业开业所需文件)
5.向工商局提交申请表并准备的文件,审批执照
6.工商局颁发执照
注:这一过程大约2-3周时间
二.刻制图章
凭工商执照刻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三.申请企业代码证
凭工商执照介绍信去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书
注:这一过程大约1周时间
四.税务登记
1.在企业所在地就近开立银行帐户(基本账户)
携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公章、法人章、财务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
般2-5天,取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IC卡等。
2.向企业所在地区县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申请书
3.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申请书并准备的文件
4.税务局审核后颁发税务登记证
5.领购发票
五.其它
1.帐户转移:
凭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公司委托办理的委托书(敲公章)前
往临时帐户开户行办理转移手续,一般2-3天内自动到帐。
2.在基本帐户开户行留支票章印记,购买支票本
3.办理社保登记证(取得营业执照30天内)
4.办理员工录用手续(合同起始30天内)
工商登记所需文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③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④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三、证明
1.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
派、选 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3.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独资经营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合伙经营的提交合伙各方的身份证明。下列人员
还应提交专项证明:
1.城镇待业人员提交街道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
2.离退休人员提交离退休证件;
3.外地人员提交公安部门的暂住证;外地育龄妇女应提交本市所在地区计划生育
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停薪留职人员和企事业富余人员提供本单位同意经营的证明及协议;
四、场地使用证明
1.自有的经营场所应提交产权证明
2.租赁的,应提交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租赁期必须在一年以上。
五、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是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证明的文件。
六、申请经营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主要有:
1、申请运输业应出具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的经营许可证明。(包括车牌照、驾驶
执照、保险凭证)
2、申请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及涉及卫生的理发、浴池等服务业应提交
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
3、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建筑设计、施工、交通运输、食品生产、药品生产、印刷、旅店、外贸、计量器具制造等行业生产经营的私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
4、申请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等特种行业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同意证明。
5、申请书刊、台球、游艺等文化娱乐业的应提交文化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
七、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公司章程。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每年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八、技术资格证明
私营企业应提供与经营范围有关的主要专业人员(包括会计、技术人员等)的技
术资格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篇: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二、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分别到当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大部分纳税人在国税、地税都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时要收取工本费,一般为40元人民币。
第三篇: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一、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二、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对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部门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验资报告。
3.银行帐号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批准文件。
7.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接受纳税人申请后发给其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如实填写好表格,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写的表格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输入电脑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放给纳税人。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员代办税务登记。
四、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发生税务登记内容变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自有关机关批准、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证件和原税务登
记证正副本,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税务登记机关审核后,符合规定的,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并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
五、税务登记证件收费标准 新办税务登记证收工本费40元(包括正本、副本、正本铝合金外框、副本封面);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每次收工本费20元;要求增发副本的,每本收工本费15元;补领税务登记证件的每份正本或副本均收工本费15元。
六、服务承诺 纳税人申请办理资料齐全、准确的,在接收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篇:怎样办理《税务登记证》
怎样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地点:所属税务征收分局
1.时间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4)业主一寸彩色免冠相片3张
3.办理程序:
(1)个体工商户在所属征收分局领取《个体税务登记表》。
(2)将填写完毕的《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表》及完备的资料交所属征收分局办理。
(3)税务机关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购领发票凭证等证件、资料。(4)税务登记机关对已发的税务登记证,一年验证一次。个体工商户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验证:原税务登记证件;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篇: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1)领取并填写相应的《税务登记表》,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7)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8)银行账号证明(已经先在银行开户的纳税人);
(9)单位公章、财务章;
(10)税务登记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