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如何对班级学生评优评奖
班级学生评优心得
评优工作是每一个班主任都会遇到的,评优是用正面教育引导学生,激励学生,是班级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每学期都对学生进行评优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校园之星”、“优秀班干部”等光荣称号。评优工作做得好,有利于激励学生奋发向上。
现在谈谈我在班主任工作中的一些做法:
一、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是此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前提。
例如,我在担任班主任的时候,在班级开展了一项“争做星级少年评选制度”。在制定制度的时候,我充分考虑到学生学习成绩的差异,在除了表彰学习好的同学以为,还设立了:纪律果,体育叶,卫生花等。此项制度一公布,马上引起学生强烈的反响,每个学生都跃跃欲试,都希望自己能在各个方面有一定的进步,能够得到奖励。这样,这个制度就不是只针对一部分优等生的制度,而是面向全体,调动了所有同学的积极性,因此得到很非常好的管理效果。
二、必须做到持之以恒。小学生经常有三分钟热血的现象,对于很多事情,虽然知道其有意义,但却不能做到持之以恒,经常是开始的时候精神饱满,再后来就渐渐冷淡。所以,作为班级管理者,在实行一下评优制度以后,一定要坚持经常性开展,让学生形成一种习惯。习惯是长时间形成的,一旦形成,就不容易改变。这样积极向上的性格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三、评选工作一定体现民主,不能搞老师一言堂。
只有经过群众普遍认可的事情,才能在学生中树立威信,才能使此项活动深入人心,如果只由班主任自己决定,那就会损伤孩子的积极性,评优评奖也会流于形式,最终失去作用。
总之在班级管理过程中,评优评奖,是对学生积极性的激发,是对学生努力成果的肯定。树立了孩子的自信,完善他们的人格,对学生今后的发展意义重大。
第二篇:班级学生评奖评优制度
班级学生评奖评优制度
总
则
为便于本班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建立良好的班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班级凝聚力,提高我班的影响力,以全面发展为原则,着眼大局,一切为了1114405班的发展,发挥“艰苦朴素 求真务实”的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章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湖北民族学院,热爱法学院学院,热爱1114405班。
2.尊敬父母,尊敬领导老师,团结同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班规班纪。
3.爱护环境,爱护校园,爱护寝室。
4.讲卫生,讲礼貌,讲诚信,讲原则。
5.勤俭节约,勤奋学习,坚持不懈,积极进取。
6.同学是朋友,室友如兄弟,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行为细则
第一章
班级选举制度
为了使各班同学更好的加入到班内活动中去,使班委能更贴近,群众更好的为班级服务,就需要建立更民主健全的选举制度:
(一).每学年改选一次,一般在开学初的1—2周召开班会选举。
(二).班委改选由班主任及班辅导员主持召开,全体学生列席。
(三).全会需在班主任监督下进行,由现任班长记录。
(四).基本程序
1.班主任作简短动员讲话;
2.由班内同学讨论并提出侯选名单(至少有2人差额); 候选人作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3.采用不记名投票;
4.在班主任监督下公开唱票;
5.按票数的多少排名次,取前7名。先由个人按各自专长自荐任何职并与老师同学商议后作最后决定;
6.当选的新一任班委会成员向全体同学及老师表明今后的工作方向,计划及决心;
(四).会后将结果整理后报到班主任处,并向全体同学公布。
第二章 学习和评奖优制度
为保证班级到课率,提高学习风气,本系统一实行党支部领导监督下的班委(团支部)、寝室长负责制,实行每课考勤制度,为了保证实现其约束力,考勤记录将与评选与个人有关的荣誉和利益挂钩,如:助学金、奖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对于以上的评选,将实行差额选举的民主集中制;并且实行申请制度:(如:助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选举)由学生先申请,由班级统一实行差额民意选举,所选候选人由班委参考平时考勤结果最终确定名额,并且按照平时的考勤状况及选举结果实行公示。各班学生有权监督班委平时的考勤状况以及选举过程。
第三章 监督请假制度
为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具体事务施行干部包干到寝室责任制,即:学习委员负责考勤,考勤要及时、准确。考勤记录包括:时间,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具体人员等。宿舍寝室长每人负责自己宿舍,每天早晨、中午有课时提醒每个宿舍的同学积极上课。为严格请假制度,在学校请假制度的基础上,学生有义务将请假事由及时间告知学习委员,病假如需代请,必须由学习委员代请,并告知班主任,非特殊情况,上课后的请假一律当作旷课处理。对于班委履行职责活动,同学们有监督的权力,并对监督有功的同学实行制度奖励。
第四章 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在部分奖学金评选时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予以优先推荐。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评奖评优中予以反映。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级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学习委员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习委员做出合理补充。学习委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1114405班 2014年10月8日
第三篇:评奖评优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蓝田学园 评奖评优工作指导细则
求是学院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
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为实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性人才,进一步提高大类培养模式下学生评价办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和学园实际,特制订本指导细则,供蓝田学园学生参考。
第一部分 蓝田学园评奖评优要求
一、学业成绩评价根据《浙江大学大类培养学生学业评价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蓝田学园对学生的学业评价作如下规定:1.评价指标
大类培养学生的第一课堂学业评价采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绩点两个指标作为评价因子。两个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1)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总学分绩点2.评价单位
大类培养的学生以培养类别为单位进行学业评价并综合排名。3.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按照综合排名值大小排序,综合排名值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计算:综合排名值=4.其他要求
学年总学分不低于
二、综合素质评价蓝田学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请参照评价实施办法》,具体排名、评价方式按照该实施办法执行,由蓝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和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三、身体素质评价1.评价依据
GPA=∑课程绩点×课程学分40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低于
(浙大发本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GPA)排名×0.7+总学分绩点排名×36《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蓝田学园综合素质1
[2009]17号)GPA)和总学分/ 学年总学分
0.3()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学分。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主要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2.评价方式及结果
由公共体育部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达标测试,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学生成绩后报蓝田学园。
蓝田学园学生参与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上报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备案。
第二部分 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
一、奖学金类别
1.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简称国家奖学金。2.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简称校设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等。3.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旨在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简称外设奖学金。
二、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
(三)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三、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
40学分。
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参见《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15号)。
(二)校设奖学金 1.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15000元。竺可桢奖学金在当学年其他奖项评选之前先行评选,获奖人选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至少两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年学院预评通过的);
(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注:该奖学金学园不具备评奖条件,只作为各位同学日后努力方向的参考。2.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条件与金额分别为:
(1)一等奖:获当学年一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5000元;
(2)二等奖:获当学年二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2500元;
(3)三等奖:获当学年三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或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并获得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中的任何两项及以上,“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1000元。
3.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学业优秀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四种。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各种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和金额、比例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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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共三个等级,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第十六条规定评定。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分别如下:
一等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奖励金额为1500元; 二等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为8%,奖励金额为1000元; 一等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为(2)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者。评定比例为为500元。
(3)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4)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4.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学生,奖励金额和具体条件分别如下:(1)一等奖奖励金额①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②获全国“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③获校级学科性竞赛特等奖;④论文(第一作者)被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⑤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⑥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500元。
500元。的认定项目为准)1000元,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
SCI、EI,奖励金额为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
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积极为学校教学、4
500元。2%,奖励金额评评《浙江大学本科生
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15%
(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其他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及可行性方案,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⑦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
(2)二等奖奖励金额500元,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 ①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二等奖; ②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二等奖;
③获校级学科性竞赛一等奖;④论文(第二作者)被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⑤获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前三名;⑥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5.对外交流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生开展对外交流,例》(浙大发学[2003]196.特别奖学金
用于奖励具有其他优秀事迹,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
(三)外设奖学金
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的奖学金,采取学生申报,由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原则;(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求进行评选。
四、评定办法
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定工作由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员会由学园正、副主任担任评审委员会的正、SCI、EI具体规定见。
经学校评价后需要特别奖励的学生,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
《浙江大学学生对外交流奖学金条(浙大发学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副主任,5
具体规定[2007]17号)。
外设1)奖学金协议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3)一些不按照设奖单位要奖学金评审委、号)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负责评奖评优工作的辅导
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员担任评审委员会秘书,其他辅导员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
(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每年9-10月,结合学生学年综合评价进行。
(二)各种奖学金统一评定,统筹考虑,初评名单在上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之前,应事先在学园公布,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五、奖励办法
(一)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名单,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学校或奖学金设立单位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学生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二)对奖学金和荣誉兼得作如下规定:
1.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与任何奖学金奖金不兼得,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奖金不兼得,按优秀奖学金金额发放; 3.除1、2项外的其他校设奖学金奖金可以兼得。
(三)各类奖学金奖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冬学期发放,第二次在夏学期发放。
(四)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已获奖学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校纪处分者,取消其应得奖学金。如果在第一笔奖学金发放之后受校纪处分,则取消第二笔应发的奖学金。
第三部分 蓝田学园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
一、荣誉称号类别和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分个人荣誉称号和集体荣誉称号。
1.蓝田学园学生可获荣誉称号分三种:求是荣誉奖章、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集体荣誉称号分两种:先进班级和文明寝室;
3.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其所在班级和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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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荣誉称号及评定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
(二)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三)各种个人荣誉称号的具体条件1.求是荣誉奖章
浙江大学求是荣誉奖章是我校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社会做出贡献,具备下列具体条件之一者方可获得该项荣誉:(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2)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为社会做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3)为学校发展做出杰出贡献。2.优秀学生(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称号授予当学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凡获得当学年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学生,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可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3.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6%,在校级学生组织或校级社团担任干部的优秀学生评选比例单独计算。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包括学生组织、社团组织的学生骨干,学园党支部的支委、行政班的班团委、信息员、寝室长等);
40学分。
不具备获各类荣誉称号资格。其设立目的在于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且 “学生体质健
学校、学园 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2)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3)“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获得1项及以上校设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除外)。
在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主管部门对学生干部工作按优秀、良好、合格各1/3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秋学期初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将考核优秀的学生名单汇总后反馈给蓝田学园,由学园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处(不占学园名额)。
三、集体荣誉称号及评定条件 1.先进班级
先进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全体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工作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协作。(2)有一个团结奋进的班委会,在班集体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优良的班风,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4)班级成员能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如创新创业、科研发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和文明建设等,并取得良好效果。(5)全体同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内无一人受校纪处分。
(6)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等级。
2.文明寝室
评选条件和比例参见“浙江大学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管理条例”
四、评选程序
1.求是荣誉奖章的授予不受时间和名额限制,可随时提出人选,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审核,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8
统一上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参评班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0%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2.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小结,与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时进行。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审核,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3.文明寝室评选工作与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时进行,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直接评选,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审核,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4.在评选荣誉称号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评选结果进行预公布。
五、奖励办法
1.被授予浙江大学学生求是荣誉奖章的学生,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载入校志。
2.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先进班级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颁发奖状,并奖励每个先进班级活动经费。文明寝室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第四部分 评奖评优注意事项
1.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需提出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须本人提出申请,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奖学金的评奖要求择优评定。
2.申请各类外设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申请外设奖学金学生必须同时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网址http://sss.zju.edu.cn。
3.申请先进班级的须报送先进班级事迹材料一份,并填写《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
4.学园获奖名单确定后,在学校预公布学年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名单一周内,如有异议,经核实可调整,学校发文后即为最终名单。
5.本指导细则面向对象为蓝田学园学生。学园原有文件、规定与本指导细则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第四篇: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总结与回顾过去的一个学年中我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学风建设、综合素质培养工作,表彰一批在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树立典型,营造氛围,我院2010-2011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于近期全面展开。结合实际情况,学院今年对相关评优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完善,为切实做好今年的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作为本次评定工作的依据,请各系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将评定的新精神、新内容向广大学生做好宣讲解释工作。
二、评选时间、对象及内容
(一)评选时间:10月12日——10月27日。
(二)评选对象:2009级、2010级学生及班级,学院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年级委、班委学生干部。
(三)评选内容: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奖”、“优良学风班”。
四、评选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奖励办法,学生学年课程成绩学分绩应在75分以上方能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在满足学年课程成绩学分绩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取年级(专业)学生数的10%。其中:
(一)特等奖学金没有名额限制,要求学年课程学分绩95分以上、单科均达80分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学生数的前5%;
(二)一等奖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2%,要求学年课程学分绩85分及以上;
(三)二等奖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3%,要求学年课程学分绩80分及以上;
(四)三等奖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5%,要求学年课程学分绩75分及以上。
(二)“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合计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8%,其中“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年级(专业)学生数的1%,三好学生从获得优
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的学生中评选。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奖”的评选比例合计为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6%。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其综合测评成绩应在70分及以上。院团委、院学生会、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各系年级委评选比例分别为30%,不占用各系指标;A类学生社团评选比例为15%,不占用各系指标;该经审核合格的B类学生社团评选比例为5%,不占用各系指标。
(四)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各学院(系)班级数的20%(逢小数点进一)。
四、评选程序
(一)今年评定工作分以下阶段。
1、学生自评。学生自评阶段应在10月16日前完成,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加分项目应能提供充分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各系审核。各系审核阶段应在10月18日前完成,辅导员认真核对学生的测评成绩;
3、综合成绩公示。各系将所有参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示3天,各系公示于20日完成,公示结束后,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电子版数据上报学工部;
4、奖学金评定。各系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各项评优工作,评优工作要求在20日前结束,并将评优结果公示3天。
5、上报评优结果。各系于25日前上报本系评优结果。
(二)所有奖项均需由个人或集体自行申报,个人申报须填写附件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申请表》,集体申报须填写附件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三)各系进行汇总审核,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四)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19日上午前上报评奖、评优材料,同时打包发送电子文档邮箱***@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班评奖、评优材料”。需上报材料包括:《2010—2011学年学生评优申请表》《2010—2011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金额为:一等奖:每学年1200元、二等奖:每学年600元、三等奖:每学年300元。
五、相关说明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素质测评加分、智力素质测评分和能力素质测评加分三个单项构成,其中智力素质测评分以学生学年学分绩计;思想素质测评加分和能力素质测评加分最高均为5分,单项累计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两项合计加分最高分为10分。具体操作办法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三)请各系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对评定项目的准入条件、评选比例、评选程序等要严格要求,对学分绩、加分项目等内容按要求在学院内进行明细公示;对可能出现的学生异议做好解释工作,确实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第六条志愿者活动加分项,本次评优工作中不参与加分。
(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将记入学生学年鉴定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作为学年鉴定表附件材料进行存档。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二○一一年十月
2010—2011学年学生评优申请表
申报奖项(荣誉称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2010—2011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填报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
第五篇:评优评奖申请书
评优评奖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李xx,是蓝天学院管理系09届学生会文艺部干事。自二00九年九月入校以来,我刻苦学习,积极进取,认真工作,乐于奉献,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取得了进步,得到了院系领导、老师和同学的肯定与赞许。在此,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经过慎重考虑,特向管理系领导申报“五.四评优”的光荣称号。
学生会是一个学生组织,最根本的是服务同学,坚持正确的方针,方向和理论指导,才能在学生会工作中更好的开展工作。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中的中坚力量,是学生会能否坚实、稳定地发展的关键。因此,我们管理系学生会正在一步步努力加强对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使人员机制更为灵活,能上能下能进能退,培养广大学生会干部养成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建设管理系贡献每个人自己的力量。在新任主任及左老师的领导下,管理系学生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进发着。八大职能部门在统一领导下,本着“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宗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都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正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并制定了一系列日常规范制度,如《学生会成员奖罚制度》,《学生干部工作考核标准》等。现将本人事迹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积极进取,日益进步。
在思想上,我坚持四项根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能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一直都非常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主动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理论水平、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明确当代青年学生肩负的历史使命,能够动员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在学生中倡导树立崇高的思想品质和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生活等各项活动中能够身先士卒,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广泛的号召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工作上,认真谨慎,严格要求自己。
在大学任职学生干部期间,我要求自己做到一丝不苟,认真踏实。平时努力做好学生工作,做好辅导员的好助手。我要求自己不仅积极完成好文艺部工作,而且积极主动的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决不拖拉,一直都是以“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去做每一件事。自我进学生会以来,除了每周一早上6:40我们要准时去升旗台升国旗及星期一晚上9:00全体例会,我们部门接手的大型工作,有"情景剧"和院里组织的"五.四精彩在沃",现在本部门正在接手因五四的到来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在部长的带领下我系"情景剧"系获得了"最佳优秀奖"奖项,院里举行的活动,由于我们的积极配合也取得了圆满成功.
三、学习上,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进入大学以来,我要求自己要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精神。在这种想法的支持下,我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在成绩和荣誉面前我从不敢沾沾自喜,而是时刻提醒自己要不断的充实自己,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我知道,只有把工作做得更好,只有更努力的学习,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顺应飞速发展的时代潮流。同时我也深刻的意识到大家好才能真好,所以我在努力学习的过程中,积极的和同学们交流,互相促进互相提高,我从未有自己比别人强的想法。在我的眼里同学们各方面比我强很多,和他们讨论会让我有很大的收获,但内心里我希望他们有更多的收获。同时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利用业余时间,我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每天利用课余时间去预习、巩固我们将要学的和已经学的知识;到图书馆看书,接受讯息,从书本中获得科学和人文知识;广交良友,在交流中,善于发现和抓住一些为自己所不了解的相关知识和新鲜观点,从他人的为人处事中,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做事。我努力探求学习的方法,不断的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修养。通过阅读大量的书籍和与同学的交流、探讨来开阔视野,增加知识面。古人云:“学然后知不足。”在学习当中,通过自己了解到的信息,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时不停的改进和完善自己。在学生会期间,我的成绩一直都很优秀。在一些成绩面前,我定会戒骄戒躁,永不满足于现状,利用学校和社会的一切资源,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能力和修养。
在班级我主动配合团支书工作,在系里我积极配合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及勤助积极展开工作。在青年志愿者协会纳新活动上,我主动报名参加,让学生们知道我们学生会的奉献精神,并且在这个协会它也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四、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克己奉公。
在生活上,我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所在寝室关系融洽,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我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帮助那些比较有困难的学生。从他们的角度出发,想他们所想,尽量做到对他人有帮助,把自己的利益放到最后一位。在平时生活中,我乐于助人,待人热情,对同学以诚相待,生活俭朴,作风正派。在同学遇到困难时,我总毫不犹豫地,不由自主的想帮助他们。当然我也会真诚的指出同学的错误缺点,正确的对待同学的批评和意见。而对于同学的误解,我总是一笑而过,不会因为同学的误解和批评而耿耿于怀,而是诚恳的接受,从而不断的提高自己。不仅于此生活中我是个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同学。平时,我坚持天天跑步,加强身体锻炼,希望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通过学生会将近一年的学习,我个人在思想认识、知识水平、能力水平上有了显著的提高;社会工作,让我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积累了经验。这一切的一切给我的人生添上了精彩而重要的一笔,给我将来的工作奠定了深厚的基础。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谨遵这”求真务实”的校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成绩来!然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个人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仍然很多,要”活到老,学到老”,不断的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将我的知识用于服务人民,将我的青春致力于建筑事业,更多的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