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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先评优方案

学生评先评优方案



第一篇:学生评先评优方案

梁岗学校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

学生评优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强化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突出进步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文明之星、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标准及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7—9年级所有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按全班人数的15%评选)

1.思想道德品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梁岗学校学生一日常规》、《梁岗学校学生十四条禁令》等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

2.学习成绩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良好。

3.身心素质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文明、卫生习惯良好。

(二)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每班1名)

能积极主动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三)突出进步学生评选标准(每班2名)

在学习、行为习惯、思想品德、劳动、礼仪等方面进步明显,得到师生一致认可。

(四)优秀团员评选标准(按全班人数的15%评选)

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学习刻苦,目的明确;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团组织和校内外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

(五)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标准(每班1名)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恰当、得体地称呼他人;助人为乐,友好相处;遵守公共秩序及公共交通规则;人际关系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会使用礼貌用语,言行举止大方得体,诚实守信、不说谎、不骗人,具有梁岗学校学生的良好形象。

(六)优秀团干评选标准(由校团委负责)

对所担任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热情,善于总结经验,能够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够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能够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在配

1合班主任做团员青年思想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七)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标准(各部1名,由校团委负责)

热心学生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对本职工作完成好,并做出一定的成绩。学生会干部在参加各项例会及活动时,必须按时出席。在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迟到四次以上,工作上有失误的,取消“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各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学生投票情况以及科任教师意见。严禁以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做法出现。

2、各班在确定人选时,每个同学原则上只能获得一种奖励;以上奖励名额分配原则上不得突破此标准。

3、请各班主任务必于2013年1月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2013年1月4日

附:梁岗学校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先评优推荐表

第二篇: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深圳龙岗兴泰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使评价体现激励、导向功能,更贴近我校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强调学生个性发展、注重过程评价和多元评价的理念。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均等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推动学生自治管理,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评价内容

1、评价内容为学生的道德素养、学习态度、学习能力、艺术特长、运动健体、习惯五养成、书香五素养、自主管理等八个方面,并将评价内容形象地化为“星”。

2、评价类别:校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 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员、文明之星、勤奋之星、智慧之星、才艺之星、体育之星、习惯养成之星、基核素养之星。

三、评选标准

校优秀学生干部、团员、队员各一名:(在校团委、少队、学生会成员中产生、由学校团委评出)

热爱祖国和学校,有优良的文明习惯,在品德方面能够在班级或学校中起示范作用;积极自主,能开展好学校学生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代的任务;成绩优异,名列年级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单科在70分或B以下为偏科)。

校三好学生:

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公德意识;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单科在70分或B以下为偏科);体育成绩达标。

优秀学生干部:

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带领班级实施班级自动化管理突出。学生作风好;能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密切联系同学,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优秀团员、队员:

热爱祖国和学校,有优良的文明习惯,在品德方面能够在班级或学校中起示范作用;积极自主,能开展好班级学生工作,认真完成班级交代的任务;成绩优异,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

文明之星:

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绿化,不损害公物;积极参加班级日常和学校服务性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诚实守信,言行文明,虚心接受批评,自觉改正错误。

勤奋之星:

学习刻苦努力,勤学好问。课堂上能积极配合老师进行课堂活动,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内外任务,帮助班级积极构建高效课堂和学习小组,成绩进步显著。

智慧之星: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善于与同学交流合作,勇于创新;认真完成各科作业,书写整洁,正确率高,能及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能将课内学习与课外实践有效结合,具有灵活的学习方法,学习效率高,学习兴趣浓;平时学科成绩或日常考核优秀,期末考试学科成绩三门以上达到“B+或85分以上”。

才艺之星:

上好艺术课(音乐、美术、劳技、电脑),学习态度端正,学科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动手操作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劳动实践、社会实践,在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和班级争得荣誉的;除以上所列,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和班级争得荣誉。体育之星:

身体健康,各项身体素质指标检查合格,能以健康的身体参加学习;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进行体育锻炼,保护视力,认真作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自我保健、自我保护的意识,认真上好心理健康课,掌握所学的知识;体育达标成绩优秀或在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具有积极向上、乐观开朗、诚信宽容的学习和生活态度。心理素质良好,能较好地适应身边的环境,和谐共处,带领班级参与我校的校园路队管理表现积极和突出。

习惯养成之星:

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公德意识;践行学校三个四不、十个一、五个无、三个轻轻、在家说四做一等习惯;积极参加班级日常和学校服务性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诚实守信,言行文明,积极参与每周的自评互评,虚心接受批评,自觉改正错误。

书香素养之星: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一日常规,并能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品德良好,行为端正。并能自觉组织同学进行晨读、习字、每日暮醒,坚持阅读,进行演讲,能在校报、校广播站投稿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先进思想,并能刊登和播报。在我校高效课堂构建和实效德育中有积极参与并表现出色。

四、评选办法和比例

1、校三好学生每班按学生20%评定(有小数四舍五入)由班级推荐,班主任评选,学校审核。

2、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两名,由班级推荐,班主任评选,学校审核。

3、优秀团员按班级团员人数的10%评出,队员按人数5%评出(有小数四舍五入)由班级推荐,班主任评选,学校审核。

4、各类之星总数每班每项2名,由班级推荐,班主任评选,学校审核。

五、表彰办法

1、评选活动在期末结束,学期初在开学典礼大会上表彰,发荣誉证书,并在学校宣传橱窗、学校网站上、学校校报上宣传表扬。

2、以上评优情况均记入学生个人评价管理档案。

六、若学生在学校处分期内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兴泰学校德育处

2011年12月

第三篇:评优评先方案

幼儿教师评先评优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业绩为主的原则;

2、坚持考核成绩为主,考核小组评议为辅的原则。

二、具体评定办法:

个人申报,年终业绩考核时,师德考核评为优秀者可以个人申报,不申报者视为不要“优”;

3、分数权重系数:

(1)量化积分占90%;

(2)学校领导占5%;

(3)考核小组占5%。

三、几项具体规定:

1、非专业技术考核中上级拨的各类先进指标,以上一年专业技术考核的积分名次,按各组非优秀人员中第一名确定候选人选举产生,如第一名不能满足上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则从第二名开始依次产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先评优中实施一票否决:

(1)上班时间玩象棋、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被查出者;

(2)未经学校批准或经学校批准超标收费经查属实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早婚、早育、超胎者;

(4)体罚学生或教育失误造成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致学生逃跑、下落不清者;

(5)偷盗、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给予罚款者;

(6)本受党政纪律处分或劳教者。

四、以上方案与上级方案发生重大原则冲突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由学校调整。

第四篇:2012评优评先方案

2011评优评先方案

为激励绩效,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评选原则。第三条、评选对象:在职的公司员工。公司现有各单位、各部门。

二、评选期限:

三、授予荣誉称号:

先进集体、先进班组、优秀干部、优秀员工。

四、评选程序

(一)动员宣传。公司下发评选通知及推荐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员工参与到评选过程中来。

(二)推荐申报。候选人的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汇总后上报。各单位需将被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授受广大员工监督。

(三)初步筛选。公司对各单位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梳理出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

(四)审核确定。公司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经复核同意,对最终拟奖励员工如无异议,报公司党委批准。

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条件,职工争议大的,将撤消该单位评选名额。

(五)表彰奖励。在公司相关会议上,由公司进行表彰颁奖,并给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评选组织

为加强公司评先评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公司成立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会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

六、评选说明

(一)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项目组织申报,申报项目一次有效(不接受多重多次申报)。

(二)申报单位及个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提交不完整、申报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

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申报应填写《评优评先申报表》、总结。并提供详细事迹材料(字数在1200左右)、简要事迹(字数在300左右)。填写完整后,将申报表二份、事迹材料一份(A4纸打印)及电子文档报公司工会。

(四)评选条件、数量和奖励

1、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各单位、各部门 评选要求:

①部门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例全年累计在8次(含)以内(出差和请假以外的缺勤视同违纪),有员工被公司开除的,一票否决。②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员工工作敬业,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

③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无人投诉该单位、部门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

④单位、部门全年向公司提出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不少于70%;⑤本无安全责任事故;

⑥该部门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公司文件精神的传达,生产工作管理方面、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均能起到模范作用。

评选名额: 2个。

评选程序:由各分管副总经理拟定出初选名单后,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初选部门进行考核(被考核部门同时准备申报材料),考核结束后将考核资料上报公司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评议,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名单,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评选奖励:每个先进集体奖励2000元。

2、先进班组

评选对象:从事生产岗位及生产辅助岗位的各班组。

评选要求:

①班组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②执行力强,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③在标准化班组建设中,达到标准化班组要求。

④制订和实施班组安全目标计划,搞好班组安全现场管理和“5S”管理,做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⑤班组全年向公司提出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不少于1条。评选名额:6个。

评选程序:由各单位、部门拟定出初选名单后,工会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初选班组进行考核(被考核部同时准备申报材料),考核结束后将考核资料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分管领导召集评优小组集中评议,最终由评优小组讨论确定先进班组名单,提交公司党委研究确定。(有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评选奖励:每个先进班组奖励1000元。

3、优秀干部

评选对象:公司中层干部(2010年12月31日之前正式任命)评选要求:

①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纵容或包庇现象,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从未出现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或人(指因违纪而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人);

②能主动协调好部门内部的各种关系,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

③搞好团结,班子成员之间协作性强。顾全大局,与公司其他部门在工作上配合主动。

④有事实证明,对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的工作流程、有关制度能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经实际证明操作性强;

⑤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处事公正。关爱下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评选名额:5人。

评选程序:由各分管副总经理拟定出初选名单后,综合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初选人选进行考核(被考核人选同时准备申报材料),考核结束后将考核资料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分管领导召集评优小组集中评议,最终由评优小组讨论确定优秀干部名单,提交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评选奖励:每位优秀干部奖励1000元。

4、优秀员工

评选对象:普通员工(二级班子成员除外)。

评选要求:

①工作认真负责,在生产和工作方面作出一定贡献,在干部职工中有较好口碑的。

②全年从未受过各方面处罚或其他书面惩戒。

③本职工作计划和临时交办工作按时完成率在95%以上,所完成工作一次性通过率(达标率)在90%以上。

④全年事假次数少于4次,且在3天(含)以内,以及全年病假时数不超过7天者。

⑤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未出现过顶撞上级或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的行为。

⑥从不推卸工作责任,对于本职工作能经常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经部门领导证实)。

评选名额:10人。

评选程序:由工会发出通知,由各单位按照评选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工会,再由工会提交评选小组最终评议后,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

评选奖励:每位优秀员工奖励1000元。

第五篇:评先评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主线,以创建“和谐医院”为主题,以打造“优质服务链”为举措,紧紧围绕“一个核心”,纵深推进“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提高”的发展战略,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激励全院职工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

三、设置奖项和名额

全院各科室及全体职工均可参与评选,其中: 1.先进集体3个; 2.文明服务示范科室3个; 3.优秀中层干部5名; 4.十佳先进工作者10名; 5.科技创新标兵1名; 6.岗位能手5名; 7.医德医风标兵5名; 8.优秀共产党员5名; 9.优秀共青团员10名; 10.优秀护士12名; 11.巾帼标兵10名。

四、评选对象、条件及程序

(一)先进科室

评选对象:全院所有科室。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政策,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既定考核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2.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科室人员讲学习、讲团结,勤奋敬业,廉洁行医,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民主评议满意度每月在95%以上。

3.科室环境整洁、舒适,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等上墙公示。科室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洁,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对病人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群众口碑好,无医疗服务投诉或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未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

4.科室管理规范,模范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超额完成年初制订的各项经济指标,节约成本支出。与其它科室之间协作精神好,按时上报各类数据、总结、计划,超额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等。

5.科室人员按章操作,技术熟练,医疗质量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位居全院前列,业务科室完成目标任务;职能科室工作效率高,完成各项限时办结工作任务。

6.科室人员认真落实医德规范,严格执行行业八项纪律,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做有损于医务人员形象的事情。

7.积极开展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落实活动内容,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并至少在一项主题活动中取得前两名的成绩。科室整体考评总分在信息化考核中居全院前五名。

申报程序:科室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行政办公室。医院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结果,结合科室全年工作开展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测评,确定2012全院先进集体名单,院内公示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二)文明服务示范科室

评选对象:全院所有科室(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条件:

1.服务意识强。科室人员科学发展观树得牢,服务科学发展的理念新,为群众和医院职工服务热情、及时、周到。

2.服务措施实。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科室管理严格,服务机制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AB岗工作制等落实到位,能从实际出发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3.服务业绩好。科室工作目标明确,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在全院各科室中处于领先或较好位次,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4.服务评价高。科室人员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勤奋敬业,廉洁行医,为患者和医院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民主评议满意度在95%以上。

5.服务风尚好。科室人员认真落实医德规范,严格执行行业八项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吃、拿、卡、要”及其它不廉洁行为,不以权谋利,不徇私情,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6.服务环境好。科室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室内无杂物、积垢,办公室内外长期保持整洁卫生。

申报程序:科室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申报文明服务示范科室的申请材料递交至行政办公室。医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综合测评,确定每季度文明服务示范科室名单,颁发流动红旗。

(三)优秀中层干部 评选对象:全体中层干部。评选条件:

在中层干部任期考核中成绩为全院前五名。

评定程序:在中层干部任期考核的基础上,由院长办公会综合研究确定,评选出5名优秀中层干部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十佳先进工作者

评选对象:各科室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临床工作水平或工作能力。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医疗规范和单位、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较大,工作效率高,超额完成年初制订的经济指标等。

3.医德高尚、文明执业、礼貌待人、病人至上,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受到群众表扬者。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没有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没有收受商业贿赂等违反行风建设行为。

5.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认真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落实活动内容,表现突出。同时,在岗位信息化考核中成绩为前20名。申报程序: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要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各科室民主推荐,每个科室按总人数的10%推荐人选,12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书面报行政办公室。再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10名先进工作者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科技创新标兵 评选对象:全体职工。评选条件:

1.通过自主创新,开展新技术项目填补了我院的空白;2.参与了医院项目课题,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3.在医疗科研或其他方面积极攻克难关,取得重大突破,给医院带来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善于研究总结,并积极将所学传授给身边的同事。

申报程序: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通过科室民主推荐,于12月30日前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到医院办公室,再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1名科技创新标兵并进行表彰奖励。

(六)岗位能手 评选对象:全体职工。评选条件: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勇于攀登高峰,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在本专业的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在院内有一定的口碑,深得职工、群众、患者及家属的尊敬、信任和赞誉;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展、业务水平、服务技能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

2.热爱本职工作,把病人当做自己的亲人,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无私奉献,在患者中有良好的口碑。

3.在医院“三基”知识考试、技术考核、大比武以及省、市有关竞赛活动中取得前三名的。

4.在岗位信息化考核中其业绩考核成绩居全院前十名。

申报程序:各科室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医院办公室(同时附岗位能手先进事迹),再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5名岗位能手并进行表彰奖励。

(七)医德医风标兵 评选对象:全体职工。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踏实,一丝不苟,待病人如亲人,深受病人的信任和爱戴,一年内无投诉、纠纷、差错事故;

3.严守职业规范,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卫生部“八项职业纪律”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4.廉洁从医,秉公办事,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的健康服务,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方便患者,主动为患者献爱心、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并且兑现了无红包、无吃请、无回扣的承诺,社会形象好,患者满意度高。

5.在岗位信息化考核中医德医风考核项目的成绩在前十名。

申报程序:各科室先进行民主推荐,于12月30日前将向行政办公室申报医德医风标兵候选人及先进事迹书面材料,再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5名岗位能手并进行表彰奖励。

(八)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护士、巾帼标兵

另行制定“优秀护士”评选方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巾帼标兵”评选方案。

五、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成 员:

六、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和职工应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申报,申报时需要填写评先评优申报表并上交不少于8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并且符合申报奖项的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评选资格。

(二)各科室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发掘先进人物及其先进事迹,培育先进典型,保证评选质量,确保整个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三)严格遵循评选和推荐先进的标准和比例,注重实际,不搞照顾和“轮流坐庄”。

(四)通过评选,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最终实现共同进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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