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业务人员签订合同的法律实战篇
销售人员实战篇
业务人员达成一笔合同所要做的法律事务是什么?
1,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
关资料,以备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好准备。
关于主体资格。
看看对方的主体资格,就是看看对方性质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自然人。有没有在工商局合法注册,如果注册了看有没有已过了续展期,有没有通过年审。有没有被工商部门注销。我们主要看对方的营业执照或者副本原件。对对方的分公司之类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所属的法人主体资格。如果遇到大的单子,同时对对方也不了解,最好到工商局查询一下工商登记情况。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当然,自然人也可以成为采构主体,当然在合同中请对方签上大名同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具体情况自己掌握。对于主体资格审查,还应调查清楚其公司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注册地、隶属关系、企业信誉、经营状况、设备条件、技术状况、注册资金。这其中最主要对有关文件、材料进行核对,防止对方利用假单位,假文件进行诈骗。
关于代理身份与代理资格问题。
在买卖合同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的名义签定合同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签定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期限已经届满后所定立的合同,未经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
公司对外签定合同一般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签定合同时,如是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一定要对方盖上印章。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其只写当时经办人名子,以后麻烦会很多。你一定要认清这个采购者是不是这公司的人,或者有没有授权委托,或者已经超出了代理权限。业务人员你们要看三样东西。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关于履约能力的评估。
A,实地考察。对方的办公地点与厂房,建筑工地看看,看员工工作状态与仪容仪表,看办公场所是否整洁卫生,看看工地是否热火朝天。
B,在网站上看看该公司做的网站怎样?
C,询问对方的客户朋友,看看对方的信誉怎样?
D,到有关部门进行验证。例如银行,工商机关当然这需要有熟人或者请律师事务所调查。一般业务人员我们很少用。只有简单的工商查询我们可持单位介绍信去查询。
2,业务人员要收集哪些东西给合同管理员做留存档案
合同;版型图,其他传真资料,营业执照;对方帐号,承办人情况,手机号码。最好每人建立一个客户付款信息档案。如我手头的这个东西。你们以后在上面载明情况。
3,下面资料不能做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格,但可以归入合同档案,以备考察。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
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4,交易达成后,业务人员如何掌握债权债务?
交易达成之后,要经常观察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时觉查其异动。那么客户出现异常的变化,征兆有哪些呢?
如:进货额突然减少或者不进货了。
拖延付款;客户单位的员工辞职者突然增多;
老板插手毫不相干的事情或者整天沉沦于酒色之中;
厂房上出现了用红漆写成的拆迁字样;
讨债人增多,老板避而不见。
内部矛盾加剧,主业转移;
一旦发现倒闭,马上连夜行动,了解他有债权可以执行。
方法,与财务搞好关系,他们是公司比较详细知道财务状况的人,比如侦知对方手头有现金,或者对方帐户上刚好有一笔款项时,就立即赶去,逮个正着。
5,销售其实就是交朋友,因此要有人缘,要入乡随俗,如果通过对方的采购人员,财务,老总,通过吃喝玩乐与感情深层次沟通时仍然不能追回货款的,可以用解除契约、收回货品、代物清偿、协议和解、发催款函、律师函、律师上门催债、讨债公司催债、诉讼解决此类问题。
6,如何识别与处理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签定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
表没有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例如:
1,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绝付款;
2,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
3,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于通知;
4,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候,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发生。
对策:靠公司尽力履行合同了,业务人员要保持与公司领导、生产部门、销售助理的购通;来尽量减少这方面的问题。
7,业务人员去拿票据,应如何做好票据的初步鉴别?
这是财务部份的知识。可以请财务部门详细讲解。我简单说一下。票据大范围有三种,汇票、本票、支票;
一般情况下对方故意制造障碍,使开出的支票、汇票不能兑现。这种形式具有隐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鉴与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不同;
支票的大小写不同;
日期有误;
连笔致使支票不能辨认;
有涂改;
上面的情况都会导致票据被拒付。
拿到票据时候,应最好到银行去查询一下其信用情况,看其是否有能力付款。
票据知识: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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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本票、支票上的记载事项可以分为必须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和不得记载的事项四类。
必须记载事项是指票据上必须要记载的事项,如果缺少这些事项,该票据无效。按照《票据法》的规定:
一、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二、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三、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记载事项可以在票据上记载,也可以不记载,但是这些事项一旦在票据上记载,就产生票据上的效力。任意记载事项主要有:禁止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现金字样、不得转让字样等。
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主要是指票据法规定以外的事项。这些事项即使在票据上记载,也不产生票据上的效力。这些事项很多,例如:违约金、银行帐号等。
不得记载事项是在票据上不得记载的事项,这些事项一旦在票据上记载,该票据即无效。这些事项包括:附有条件的委托、不确定的金额等。
第二篇:自荐信实战篇
实战篇
OK现在我们具体讨论一下这个东东的写法。一般说来总是先要对你所要应聘的公司有一个总的介绍,这个公司是干什么的,有什么优势,它的发展前景如何,以及我为什么要来。这样首先可以让面试的人明白你可不是这个冬天买不出去的一棵大白菜,你是有选择的在应聘来,这里不是因为它要人而是因为你觉得它实在不错。其次,也为你说你是如何如何适合这分工作提前做了交代。似乎是很重要的一点,可惜看了几份自荐信都没有这方面的交代。既然要来那总得有点资本吧,下来就可以尽情的夸自己了。中国人向来都有谦虚谦让的美德,什么谦受益,满招损了,什么孔三岁,知让梨了,是不是也挺压抑的?所以,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还不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黄河决口,一发而不可收....其实,也没必要什么都说还不如什么都不说呢。我想还是有针对性的比较好。那就是说,要对你所要应聘的工作来个分析研究,看看它需要什么样的人,好了,那你就把自己变成什么样的人就是了。做研究工作的有一套说法,做市场的有另一套说法,显然两者要各有侧重
第三篇:签订合同请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分公司请示 关于签订****************工程施工结算合同的请示
公司领导:
根据省公司****号文,***年移动*********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是-------和----------。
前期为规避倒签合同法律风险以及确定施工合作关系,与中标施工单位---------------预签施工合同,预签合同编号:HBMC-3524-----------,预签合同金额为**万元。
现------通信公司***年第***批集团客户工程已竣工,经设计院查勘设计,施工费与机械使用费按59.5%折扣率,***年第三批集团客户工程预算为****元。本次合同结算金额为****元。请采购物流中心签订施工结算合同,费用列支**年集客专线接入工程(项目编号:******)。
妥否,请批示!
******全业务质量保障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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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签约主体审查:
首先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
1、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
2、合同一般要求盖公章,重要合同必须盖公章。加盖公章后尽量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务经理、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
(1)对于加盖公章生效合同尽量要求对方加盖“法人公章”,尽量避免对方单位使用“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
(2)加盖公章必须清晰可辩,多页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盖章时要注意加盖骑缝章;合同中尽量不添字修改,如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
(3)对于签字生效的合同,则必须由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给我方交付特别授权书后的委托代理人签字。验看对方的授权文书,特别注意授权委托人的权限范围,有无签约资格,审核合格签字后要留存委托书原件。
3、担保
没有董事长(专指公司)的书面批准,包括总经理在内的任何人无权在合同、信函、传真等书面文书上签注“承担保证之责”、“履行担保之责”、“抵押”等担保承诺。否则一概视为个人行为。
4、子公司、母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1)验看营业执照:母、子公司为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为营业执照;
(2)责任承担:签约主体为母公司或分公司的,母、分公司承担连事责任,风险最小,一般情况下有履约实力就可签订;对方为子公司,则母公司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签约时首要考虑子公司的履约能力,而母公司的履约能力不考虑;
二、合同内容要严密
合同各个条款的内容必须是明确的,“尽量”、“原则上”等不确定词避免出现。
1、合同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
2、商品的标准应明确规定。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照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涉到的商品,它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
4、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规定的双方各自责任、义务要清楚明确。
5、争取在我方所在地举行合同的缔约或签字仪式,因为签约地点往往与合同履行地相联系,在合同中应表明,能够协议管辖的应当协议管辖。
6、关键字要注意
(1)订金、定金要区别。订金系预付款,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顶抵货款或退回;而定金是担保金,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正常履行时顶抵货款,合同起草时不能将“定金”写成“订金”“保证金”“押金”“定约金”。(2)“签字盖章后生效”要求是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会有合同没有生效的风险。避免方式是约定“盖章后生效”或“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五篇:签订合同注意事项(精选)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签约主体审查:
首先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1、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查主体,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
合同订立前主办部门应对市场价格、对方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收集足够的信息,做好充分的准备。
2、子公司、母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1)验看营业执照:母、子公司为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为营业执照;
(2)责任承担:签约主体为母公司或分公司的,母、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最小,一般情况下有履约实力就可签订;对方为子公司,则母公司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签约时首要考虑子公司的履约能力,而母公司的履约能力不考虑;
二、签订合同的时间及审批
主办部门应及时完成经济合同的签订,严格限制未签合同先实施的情况发生。为确保项目能够正常规范的操作,对
于临时突发的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合同的签订事项特例审批,经办人将事件缘由、合同方选择依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合同最终签批人批准后实施,三、合同盖章
合同一般要求盖公章,重要合同必须盖公章。加盖公章后尽量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务经理、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
(1)对于加盖公章生效合同尽量要求对方加盖“法人公章”,尽量避免对方单位使用“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
(2)加盖公章必须清晰可辩,多页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盖章时要注意加盖骑缝章;合同中尽量不添字修改,如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
(3)对于签字生效的合同,则必须由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向我方交付特别授权书后的委托代理人签字。验看对方的授权文书,特别注意授权委托人的权限范围,有无签约资格,审核合格签字后要留存委托书原件。
“签字盖章后生效”要求是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会有合同没有生效的风险。避免约定“盖章后生效”或“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避免签订对外担保条款
没有董事长(专指公司)的书面授权批准,任何人无权在合同、信函、传真等书面文书上签注“承担保证之责”、“履行担保之责”、“抵押”等担保承诺。
五、合同内容要严密
合同文本应规范化,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按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填写各项条款;对于非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须由主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合同中应明确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各类合同公司留存不少于两份原件。
(一)合同条款要求语言简练、明确,不得出现模棱两可的语言,更不能签署日后协商解决的内容。
合同各个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尽量”、“原则上”等不确定词避免出现。
合同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
1、标的及规格
标的即商品。填写要准确、详细、具体、不准使用简称或可以多种解释的名称。规格要求不能模棱两可,如规格花色过多,可附表或附小样。
2、单位和数量
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数量分大小包装、数量、总数量、以及按季、分月的到货数量。
3、价款及酬金
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双方协商价格。执行国家定价且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遇国家价格调整,需按交付时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酬金应在合同中注明,如折扣、宣传费以及支付的劳务费等。
4、质量标准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无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定。对成套产品,应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和配件数。对必须安装调试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应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对常有易损件的商品,应注明易损件的名称、数量,有些产品还要规定保修期限。
5、交货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交货地点要具体写明货物运交何处(如仓库、车站、门店等)。写清采取何种运输方式,运杂费由谁负担,当供方将产品错发到货地或接货单位(人)时,还要承担因此而多支付的运杂费。需方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要承担
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交货期限,可按日、按旬、按月或按季度交货,交货方式可一次交清,也可分期分批。
6、结算方式及期限
结算方式要填清“汇款”、“托收承付”、“货到验收后付款”、“帐期”、“售完付款”,期限应根据商品经营情况,按经销、代销形式写清承付货款的具体时间。
7、合同签约地点要求准确写清合同签约的地名、地址。争取在我方所在地举行合同的缔约或签字仪式,因为签约地点往往与合同履行地相联系,在合同中应表明。能够协议管辖的应当协议管辖。
8、合同有效期要求准确写清合同有效期的年、月、日,不准用含糊时限。
(二)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涉到的商品,它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若国家统一了名称的,用国家统一的名称,若没有国家统一名称的谈判双方应该统一名称,必要时还要留存样品。留存样品时要求双方签字盖章封存。
(三)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规定的双方各自责任、义务要清楚明确,如果考虑到对方违约可能大时,要尽量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标准,数额可以超过合同标的数额。
(四)、关键字要注意。如订金、定金要区别。订金系
预付款,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顶抵货款或退回;而定金是担保金,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正常履行时顶顶抵货款,合同起草时不能将“定金”写成“订金”“保证金”“押金”“定约金”。
七、其它:
子合同签订时应明确该合同价款与母合同价款的关系,以避免结算时发生争议。子合同的编号要附属于母合同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