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by 四叶三叶草
一、说明
我的情况:开发商已经五证齐全,我的单位交的省直住房公积金,开发商合作的是石家庄市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是建行。另外我将所有需要的东西交给开发商,他们去备案并去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所以下列资料仅供参考。
二、需要提交的东西(没写复印件的都是原件)
1、购房合同2份
(这个是最后跟开发商签的,而且肯定得在他们那儿复印(1元/张),我记得一共签了5份,每份签了5个名字盖了5个手印,具体完全没有看。)
2、贷款申请表2份
(开发商提供,特别提醒:这里要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帐号)
3、身份证复印件6份
(公积金中心要4份;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份;石房大厦1份)
4、户口本复印件4份
(公积金中心要2份;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份;石房大厦1份。请把户主页和你自己所在的页都复印在一张纸上。)
5、收入证明2份
(开发商提供,自己盖章)
6、单身证明3份
(公积金中心2份,石房大厦1份)
7、公积金缴存证明2份
(单位在哪里缴存的就去哪里开证明)
8、查询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准购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这个是开发商提供一个申请信之类的东西、一个住房面积的表你拿去给石房大厦,他们告诉你怎么填。然后就给你换回来需要的证明了,具体每张表的名字我记不清楚了)
9、开放商让我填了一个给石家庄公积金中心的信
(这个应该可以咨询售楼,估计每个开发商都不一样)
10、首付款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2份
(特别提醒:如果划卡付款的话要把机打小票也复印1份)
11、银行流水明细
(要加盖银行章才行,如果你有什么存折啊、理财啊,凡事能证明你很有钱的都开一份吧,这样比较好审核过)
三、各种证明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先在单位办好的事:
(1)复印身份证、户口本,多复印几份总没有坏处。
(2)查好你是省直还是市公积金中心,查好单位和个人的帐号
(3)查好你所在区域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位置、电话。记住是婚姻登记处,不是民政局。
(4)可以提前给公积金中心打电话咨询相关问题,比如你最多
能带多少钱之类的。
2、现在请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多带几份)开始跑腾吧:
第一站: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单身证明。我是桥西区民政局,这里人员态度我就不说了忍吧~~,你先自己写个申请,他们给你打印一张单身证明,让你去楼下复印店复印去(1元/张),然后再回来给你盖章。
第二站:省直公积金开具缴存证明。开证明的时候可以咨询下你不理解的相关问题。
第三站:石房大厦3楼13、14号窗口开具查询证明、准购证明。上了3楼先拿号,然后最后到窗口附件等着,他们人工喊号,过得特别快。这里除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外,还要单身证明原件,以及售楼给你的申请信和一个表格。开证明(公积金贷款的)收费20元。
第四站:银行打印流水明细。
第五站:(这个不是必要的)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问了我最多能贷款40w,收入的填写要跟银行流水基本相符,且至少是月还款额的2倍。
3、回到单位整理这些证明:
(1)开具收入证明,收入的填写上面说过了。(这个加盖你的分公司的章就可以了,不用非得是总公司的。)
(2)复印从石房大厦拿回来的两个证明,还是多复印几份为好。
(3)复印你的首付款收据和机打小票,还是多复印几份为好。
(4)填写贷款申请表,及其他售楼给你的表。
(5)检查一遍,整理好所有东西,去售楼中心吧。
四、贴心提示
1、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裕华路与维明街交叉口东南角,门在裕华路上,车停在路边。办理证明的是进门后最西边的窗口。
2、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和平路上,过了北荣街,很大的字体写在楼侧,车停路边停车位上。
3、石房大厦地址:新华路和中华大街交叉口东北角,门在中华大街上,停车要注意,不能停路边,有贴罚单的。
4、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育新路和友谊南大街交叉口往育新路走50米路南。
写了这么多,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嘻嘻~~
第二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名字,出
生年月日必须一致。
2、个人收入证明。
3、首付款发票。
4、售楼处网上证明。(售楼处准备)
5、首套房证明,这样收房税少的哎!房产局办理,如果夫妻双方是两个地方的人,必须到双方所在地办理。
6、到住房公积金处办理申请贷款。
7、抵押贷款交担保金,同时交个人建设银行的卡号。
8、到房产局交维修基金,交房税。
9、签定抵押协议。
10、交水电煤气暖气安装费用。
11、交房时,房产局测量房屋面积,根据大小补退钱。
2011-10-26
第三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呢?
1、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2、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
3、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4、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贷款划拨: 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6、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7、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四篇: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查看公积金账户个数、缴纳月数和工资基数 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是否只有一个,如果有多个要尽快转移到最新的账户上去,否则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同时查看自己公积金是否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如果不够12个月则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并查看自己的缴纳公积金的工资基数。
2、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让开发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计算自己最多能贷多少钱,如果能够满足自己除去首付的房款数,则可考虑办理公积金贷款。否则只能增加首付额度或办理商业贷款。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索要首付收据
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特别是面积、总价、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项目。签过合同之后到开发商财务缴纳首付并索要首付收据。
4、开具无房证明、工资证明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携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县房管局,开具购房人、配偶、子女的无房证明。注意无房证明开2份,有效期为10天。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工资证明并打印,由部门内务员填写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缴纳个税。总公司先后到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分别盖章;复合肥到办公室盖章。注意:工资证明必须为当月和上月的工资证明;如果需要用配偶的公积金贷款,还需开配偶的工资证明。
5、缴纳契税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住房合同到购房所在地房管分局缴纳契税。需要的材料有:
①房管分局无房证明原件(直接拿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在交契税的地方开)
②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配偶页、子女页复印件1份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购房人复印件1份 ⑤购房合同原件及4张复印件(复印页数听契税人员的)⑥现金(缴纳契税不能刷卡)
6、缴纳公积金贷款材料
携带所需材料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材料。所需材料有: ①《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3份
如果是开发商担保直接填写开发商的名称,其他的由开发商办理
②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配偶页复印件2份
★户口本上不显示夫妻关系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借款人未婚的,要提供未婚声明2份及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借款人离异未再婚的,提供:
1、未再婚声明2份;
2、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人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借款人丧偶未再婚的,提供:
1、未再婚声明2份;
2、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死亡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④借款人当月或上月工资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及复印件1份
⑤不低于规定的所购住房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所购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⑧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⑨购房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及复印件2份,这个直接在住房公积金同楼层的房管局开具
说明:如果是自然人担保,还需提供自然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证明材料中婚姻状况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家庭成员房屋查询结果证明的有效期原则上为10个工作日,自证明出具之日算起。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西如意楼三楼电话:0373-2087609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乡县管理站地址:新乡市健康路3号(人民公园西门)工行二楼电话:0373-2020875
第五篇: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快易贷向大家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一、贷款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
2、不低于购房款20%的首付款收据;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书;
5、借款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6、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书;
7、二手房贷款须提供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8、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且不超过购房款的8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5年及其以下,年息3.33%,5年以上,年息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