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初中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初中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第一篇:初中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山东省昌乐二中初中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是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县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向导作用,营造真正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有益于学生人性和智慧成长的教育环境。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一定做到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把综合素质评价与我校“271”特色课程、“271”特色课堂、“271”特色学生自主管理结合起来,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让每个孩子的一生成为一个精彩的故事。

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滕丽红

成员:何放 潘明娟 华明思

职责:①制定初中年级评价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各级部评价工作;②对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进行过程监督;③主动向家长和社会介绍、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做法,争取社会的认同、支持和参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咨询、质疑与监督;④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委员会

主任:孙波

成员:杨志国 张海港 刘强 刘文涛

职责:监督综合素质评价过程,确保评价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家长及学生举报、申诉,接受质询,协助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各自主管理团队领袖、3—4名任课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

职责:具体负责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到公平评价、科学评价,落实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性材料的积累、汇总、公示。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具体内容、评价主体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标准:关心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礼貌、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为他人着想、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具体内容:(1)平日班级小组评价量化;(2)年级对班级和学生的量化;(3)各类实践活动和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评价主体:各班小组长、各班自主管理团队、年级学生会、政教处。

2.学习能力。

标准: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

具体内容:(1)学习阶段性过关检测以及学期末质量评估(2)导学案评价(3)课堂表现

(5)学习习惯、自习纪律等。

评价主体:学科老师、班主任、小组长

3.交流与合作能力。

标准: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学习。

主要内容:(1)社团活动参与情况(2)课上合作情况(3)班级活动合作情况。评价主体:社团师生、班主任、学生、家长。

4.运动与健康。

标准: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掌握2至3项终生锻炼身体的体育项目。

主要内容:(1)体育课课堂表现(2)日常及期末体育测试成绩(3)学校体育美食节 评价主体:体育老师、家长、学生

5.审美与表现。

标准: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了解古今中外艺术大师,有较高的艺术鉴赏能力。

内容:(1)学生音美课表现(2)学期末音美成绩(3)音美社团(4)乐器学习(5)学校艺术节

评价主体:社团师生、音美老师、学生

6.创新与实践。

标准: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实施的创新举措;动手能力强,在小制作、小发明、航模比赛、机器人比赛等活动中敢于创新,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等方面的活动,能写出高质量的调查或研究报告;在活动中有独立思考、批判质疑、钻研探究的表现;遇到问题有解决态度、思路和方法。

具体内容:(1)实验课(2)综合实践活动课(3)科技发明活动参与度(4)学校科技社团(5)学校科技节

评价主体:理化生老师、任课教师、学生

(二)评价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真正为了学生的成长而评价。评价标准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不仅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评价引领下学习的过程和效果,在评价的实施、反馈过程中要努力让综合素质评价真正起到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做到全面育人。

2.重视过程性评价、积累性评价,评价公平公正。要把评价的重点放在对学生日常学习成长的评价上,在评价的过程中要注重过程性材料的整理和保存,做到让每个学生信服,让每个学生都在评价的激励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3.与我校学生自主管理评价体系相结合。我校平日在进行着小组及个人的量化及周末的晋级,综合素质评价与自主管理体系将结合,相互促进,形成更加完善的激励学生成长的评价机制。

4.与我校“271”特色课程相结合。我校开展的校本课程、校内外的社会实践课程等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课程体系评价相结合,促进我校课程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与我校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结合。我校学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对应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各个维度。社团对学生的评价是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评价的过程及方法

(一)日常评价:

日常评价分为两部分:主要以学生为评价主体的日常评价和主要以教师为评价主体的日常评价。最终日常评价的分数为:学生评价*60%+教师评价*40%。

以学生为主体的日常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班自主管理团队根据《初中部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对每个学生每天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做好过程记录。(具体评价标准见【附:1】)

2.每天小组长带领小组成员对一天的表现进行自评,每个维度10分,周末汇总。小组内的优秀成员周末汇总时综合素质评价加1分,6人小组2人加分,8人小组3人加分。

3.根据各班周末晋级评价量化,优秀小组每人加1分;优秀个人每人加1分。

4.根据积累评价,每周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综合素质每个维度每个学期满分为100分。当每个维度扣分至89分时,第一次通知家长并由家长签字,本维度评价为B;每个维度扣分至74分时,第二次通知家长并由家长签字,本维度评价降至C;每个维度扣分至60分时,第三次通知家长并由家长签字,本维度评价为C等级最低分。

以教师为主要评价主体的日常评价主要包括:

教师每月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发展对学生进行评定,每月评定一次,各维度满分20分,每学期评价5次,学期满分为100分。

(二)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主要评价学生一学期的成长。学期评价的分数为:学期末教师、学生的评价*30%+学生本学期学分认定分数*30%+日常评价分数*30+标志性成果分数*10%。

学期末教师、学生的评价

学期末,班主任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进行学期评价,具体实施如下:

1.学生自评:评价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价方案》,广泛宣传评价目的、意义,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班级展示自己成长记录中最有代表性的内容,对照《评价方案》的六个方面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各维度满分为30分。

2.同伴互评。全班(或小组)所有学生对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班主任组织汇总。各维度满分为20分。

3.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牵头召集各教师共同按六项考评内容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教师评价组成员应参加学生自我评价活动、考察学生的成长记录档案,主动了解被评价学生的情况。各维度满分为50分。

4.教师和学生评定分数*30%计入综合素质评价学期评定分数。

学期学分认定分数:

每学期末将学生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修得的学分汇总,根据比例换算成100分,乘以30%计入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方法详见【附表3】

日常评价分数:

累加一学期日常评价的分数,各维度分数相加后换算成100分,乘以40%加入综合素质学期评定。

标志性成果分数:

标志性成果具体包括: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和在各级各类报纸上发表的作品。根据成果的等级换算成分数*10%加入综合素质学期评定。

1.评价方法

(1)个人汇总:学期末,每个学生自己汇总自己的标志性成果实证材料。

(2)班级及学校认定:各班组成标志性成果评定小组,对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中取得的各项标志性成果的实证性材料进行认定和分数汇总,班内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将学生的标志性成果统计记录(电子档案),学校进行认定后方可加分。

2.评分细则:评价赋分办法如下,分数可以累积计算,无等级标识的按一等奖赋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210.5

区级432

市级654

省级876

国家级1098

3.标志性成果主要内容为:

学生综合素质标志性成果包括:

(1)学科特色研究成果。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特色研究取得的成果;

(2)人生规划成果。学生的人生(或职业)规划及研究报告等成果;

(3)三好优干。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社区服务组织者。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及在社区岗位的成果;

(5)社会实践成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及在综合实践基地集中学习的成绩;

(6)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组织的优秀负责人,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取得的成果;

(7)研究性学习成果。开展小课题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和研究报告;

(8)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

(9)科技创新成果及研究报告。在开展的科学素养教育和“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中,获得的科技创新、社会研究报告;

(10)各类“节日”及活动获奖。在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及文艺汇演中获得的成绩;

(11)校报、校刊负责人及节目主持人。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学校电视台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

(12)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及作品。在校报校刊,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发表的文章,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

(13)体育考试成绩及各类比赛获奖成果。参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及参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奖或集体奖的获奖成果;

(14)特殊才能展示结果。由有关认证部门颁发的证书,如:书画等级、钢琴考级等。

(15)其它能够反映学生特长的成果。

(三)毕业评价

1.计算方法。按照各学期评价进行汇总。各学期的比重为1.5:1.5:15:1.5:2:2,计算出最终结果。

2.根据评价分数的排名,划分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不超过学生的30%,B不超过50%,D严格控制。

五、综合素质结果的呈现与使用

1.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成长记录档案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档案进入学生档案。

2.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3.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所有学生各评价内容应在校园内、班级内公示15日以上。

4.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

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委员会反映。

六、综合素质评价保障

(一)公示制度。在开展评价工作期间,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使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各班级评价小组名单等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查处理。

(二)举报和申诉制度。学校必须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教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举报或申诉,评价领导机构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三)监督制度。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级,并将抽测学生和年级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篇: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实施课程改革,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评价的结果不但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而且对初中阶段的教育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做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莫旗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公布组织成员

1、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敖安宝(校长)

副组长: 鄂青松(副校长)吴 亮(副校长)

成 员: 敖春玲(教务主任)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全体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学校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 吴 亮(副校长)

成员: 敖文宇(教务副主任)

殷贵河(班主任)孟 刚(教师代表)

3、教师评定工作小组

组员:殷贵河(班主任)张洪影(英语教师)

张宝金(历史教师)赵喜发(化学教师)

职责:指导学生进行自评互评;依据评定内容与标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小组评议,形成评价意见;撰写学生综合性评语;填写相关评定材料;按照规定公示评价结果。

4、学校监督小组

组长:敖安宝(校长)

组员:孟 刚(教师代表)孟 军(家长代表)

职责:监督评价过程

按上级文件要求,提前公示教师评价小组成员名单,对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接受的教师进行调整。

二、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填充与填写

此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有班级具体组织与学生共同完成,班主任具体制作表格,提供目录,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提供证据材料,班主任负责甄别、决定留舍,并给与指导,确定内容后,填写目录单,由班级统一送到学校存档,以备评价时检查。

三、评价内容、标准及赋值

评价内容按照莫旗教育局文件精神,对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各个维度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与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进行评价,六个维度评价标准及赋值见附件。

四、评价实施

1、签订诚信协议,由测评教师和学生及家长签订诚信协议,公示各种保障制度。

2、材料展示:将班级所有被评价学生提供的及学校、班级掌握的相关证件材料(学生成长记录袋)集中在同一地点,呈现给班级所有学生及

学校、班级教师评价小组成员,由全班学生和学校、班级教师评价小组成员分别逐一审阅,对有疑问的材料可要求被评价学生做简要说明。

(1)学生自我评价

学校依据《评价素要》,结合本校实际的具体情况,按照六个维度评价标准说明及分值进行自我评估,以事实求是和诚信的态度,客观的为自己划出每一次指标的等级。同时写出《自我描述性评语》。

(2)同学评价

由班级组织召开互评讨论会,该班全体同学和任课教师参加,一般可有班干部主持。互评的程序:第一步由学生向全班逐项公布等级,并宣读《自我描述性评语》,必要时还可以出示证实材料;第一步,全班同学对该学生的自评等级逐项表达意见。

(3)班级教师评价小组评价

由班主任组织班级教师评价小组全体成员,对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参考学生提供的及学校、班级掌握的相关实证材料,客观、公正地评定每个学生各维度的等级(打分)。

(4)学校评价小组评价

学校评价小组首先先将六个维度的每个等级均赋予一定的分值,即10---8.0分为A等优秀;7.9---6.0分为B等良好;5.9---4.0分为C等合格;3.9分以下为D等不合格;然后分别折算出每位学生的自评、互评和班级评价小组均分分值,然后将学生的自评得分与互评各按百分之五十比例合成学生评价分数,再将学生评价分数与班级教师评价小组分数各按百分之五十比例合成总分,按着分维度总分高低排列出全班学生的名次,按名次状态确定每个学生各个维度的等级。各等级比例,A等级控制在20%,B等级控制在40%,C等级控制在40%,D等级不超过2%,(可以为0),最后在全校公示各个维度A等级学生名单,公示3天。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入手,将日常片段事实和记录做依据时,避免以偏概全。

(5)撰写综合评语

班主任综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及班级教师评价小组成员的评价意见,撰写每位同学的综合性评语,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力求客观准确,综合性评语应在班级评价小组中进行讨论和通过,并由学校评价小组复核,最后由学校评价委员会认定。

3、进行统计和汇总

依据学生的自评、互评、师评等级,相应填入《2013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分维度按总分高低排列出全年级学生的名次,又按名次确立每位学生在各个维度的等级,再按等级比例,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花名册。

4、及时公示、通知、认真严肃检查

在全校公示各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及A等学生名单。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意见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小组对评价的整个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希望他们提出建议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

5、及时上报,规范建档

《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育局,认真详

实记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安排,留存好各项资料,分门别类,规范建档。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虚心接受指导,不断改进评价工作。

杜拉尔中学

2012年4月7日

第三篇: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太行路学校初中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标准(见学生评价表)

三、评价组织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艳

副组长:刘元林

邓峰

成员:王立伟

杨凤萍

孔刚刚

董修祯

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

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

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学期末进行。

1、资料建设。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3)关键性作品、作业;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5)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证明、证件;6)关键性评语;7)

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8)自我描述。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结果如实汇报到学校。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并写出描述性评语,描述性评语不超过150字。

2)学生互评:每一位学生对照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评价量分。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对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被评价为D等级或A等级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将上报县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

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也可直接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和请求复议;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六、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15日后报市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认定。

3)等级比例: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级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七、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全体师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签订诚信责任状。

2、如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综合素质评价一、二项等第均为“不合格”。

3、如老师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将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挂钩。

以上细则未尽事宜,待后完善,解释权归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济源市太行路初中部

2014年6月

第四篇: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试行)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小学学生是否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遂平县教育局《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为指导,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通过评价来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要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也要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使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要关注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的评价,关注情感体验、学习态度及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发展。

2、发展性原则。评价要充分体现学生的发展性与个体性差异,注重学生成长的过程,促进学生自主、主动、创造性发展,使评价工作成为学生、教师、学校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教育过程。

3、科学性原则。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

4、多元性原则。强调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信息系统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途径立体化,使评价工作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交互活动,注意发挥学生、教师和管理者在评价过程中的协同作用。

5、激励性原则。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使评价真正发挥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要注重评价过程中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矫正,坚持月评、学期评、学年评的连续评价方法,达到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目的。

6、民主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要及时沟通,增进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价内容及依据

1、主要内容: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信息来源: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于学校每学年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包括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记录等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该学生在评价项目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3、关键材料:能够表明学生多方面发展状况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表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主要包括:①关键考试的成绩:一般指期中、期末或统考成绩,能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②关键的表现性作业:指学生在真实背景下所完成的任务,如探究报告、实验操作、小科技发明等,主要表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及创新能力;③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合作交往能力以及为他人、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品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反思等;④特长与获奖情况:包括学生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的奖励或能够证明自己特长与潜能的资料;⑤自我描述:即学生对自己的评价,包括个性描述、学习反思、感悟以及发展计划等;⑥他人的评语:指对学生有重要影响或对学生非常了解的人给学生的评价。

4、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和学生的观察与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依据,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关键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作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

四、评价的方法与步骤

1、评价时间。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于6月底完成。

2、评价方法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综合评语加等级评价的方法进行。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素质特长和发展潜能,评语应准确、精练。等级评价主要根据附表中一级指标的六个项目分设四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

3、组织与实施。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由各班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员由校长、教导主任、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以7-9人为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遂平县中学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监督班级评价工作,对班级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存档,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咨询与申诉,及时解决处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问题,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建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科任教师为成员,小组成员为3-5人。所确定的评价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并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评价小组名单要在评定工作开展前两周向评定班级所在的学生公布。对于该班三分之一以上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调整。班级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遂平县中学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制定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评定方案,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等。

(二)实施评价

(1)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教师评价)以及学校总评等级认定等。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学期末在《成长手册》中写出不超过200字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家长评价。由家长根据学生的表现,按本方案评价标准,在《成长手册》中进行综合评定,作为班级评价的参考。

同学互评。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学生根据同学平时表现、同学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据评价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相应等级。

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对本班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参考学生自评、互评与家长评价结果,依据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对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评价结果,学校及其教师可根据平时的了解对其诚信度进行确认后方可参考。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2)学年和小学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等。

等级评价的具体办法为:每学年由学生本人、同学、家长、教师对每一个学生对照“主要参考依据”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二级指标给出一个等级,以A、B、C、D呈现,将各二级指标评出的等级A、B、C、D分别赋值为5、4、3、2,然后再计算出每个一级指标总分值,将各一级指标得分相加后,再从高到低按比例还原成等级。其中A等占20%,B等占40%,C等占35%,D等占5%以下。各等级的比例可以在5%的范围内调整。将学生评定为D级应非常慎重,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其中被评为市、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的班级,A、B等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被确定为A、B等级的学生必须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没有疑义,学校方可将“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制度建设与保障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

各年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校要公示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评定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民主、透明。

结果评出后,把等级评价为A、B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进行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给予解释说明。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的,上诉人有权向教育部门评价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3.建立诚信制度

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所有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得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

4.建立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在评价工作中,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各班评价工作要及时进行抽查,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重大问题要重新组织评价,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严重影响评价工作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学校要对参加评价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深刻认识和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制度等,确保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要避免教师或他人对评价工作的非正常干扰,避免造成同学之间的不和睦团结,要关注和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及评价可能对同伴关系产生的消极影响。

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学科学习评价的关系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小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整体表现的全面评价,而学科学习成绩评价只反映某个阶段学生的学习状况。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来取代现行的以学科成绩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必然,也是学生评价制度改革的方向。但目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还不能一步到位地完全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来取代现行的评价方式。只能采用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成绩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七、评价结果的使用

1、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学生所在学校对学生一个学年或整个小学阶段各方面整体状况的书面评价,因此,应作为学生表现的主要依据装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向学生家长反馈。

2、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但是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级评价可按学期进行。各班进行的周评比、月小结可作为学期或学年总评的依据。

第五篇: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枫岭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行政会讨论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刘跃进

副组长:

成 员

2、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3、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学籍管理员 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安排

(一)学习宣传阶段(3月9日~3月19日)

1.全校学生广播会:

①3月13日(星期一)上午德育课,主讲:欧阳文革,内容:初中毕业考试的变化。

②3月14日(星期二)上午德育课,主讲:欧阳文革,内容:高中招生的变化。

③3月15日(星期三)上午德育课,主讲:欧阳文革,内容: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和学校初步方案。

④3月16日(星期四)上午德育课,主讲:欧阳文革,内容:《市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细则》解读。

2.班会课(3月17日下午):

①全校各班集中学习《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细则》。

②行政干部下到初三各班负责答疑:

下班安排:217曾天平218欧阳文革219蒋清纯220刘同亲

221邓华222唐中林223田建初224胡革新

225王福华226李耀明

3.资料发放:

①市教育局《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是时代要求》宣传资料发放至全体初三师生。

②学校翻印《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细则》下发至全校师生。要求:学生及其家长阅后,由家长写回执交班主任。

4.宣传栏内容:

①学校中考与中招工作各种组织机构。

②市今年中考与中招工作的变化。

③复印加大张贴《市2006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④政策答疑。

⑤各班出一期与“综合素质评价”有关的黑板报。

5.教师学习:3月13日下午7、8节教工大会。

6.班主任学习及培训:3月21日下午7、8节课班主任例会主讲:欧阳文革

7.学生大会:3月30日下午7、8节课主讲:欧阳文革

内容:衡阳市十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二)试点阶段(3月20—26日)

为探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经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学校决定在初

一、初

二、初三各选2个班进行试点。

初三:217欧阳文革负责223李耀明负责

初二:227唐中林负责234王福华负责

初一:238廖义俊负责239邓华负责

3月27日前试点各班上报试点经验和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准备《市十六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阶段(3月27—4月2日)

1.准备《市十六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方案征求试点班级、初三师生及家长代表意见。

3.方案完善后,报行政会审批。

4.准备评价用的各种表格

(四)组织实施阶段(4月3日—4月23日)

1.4月3日--4月9日各班学生自评。

2.4月10日--4月16日各班学生互评。

3.4月17日--4月23日各班师评。

4.与基教科、体卫科、装配站、教科所联系协调,穿插安排体育测试和学科考查,具体时间待协调后另行通知。

(五)总结阶段(4月24日--4月30日)

1.各种数据输入电脑。

2.评价结果公示。

3.总结经验。

三、十六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工作人员及分工

欧阳文革:负责指导评价实施工作,制订方案、制订各种表格。

李耀明: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评价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

曾秋雁:负责提供学生名册和资料上报,及时与基础教育科取得联系。邹军:负责收集、返回各班测评资料,收集信息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洪涛:负责测评数据的输入、结果的统计。

张利:负责数据输入和打印相关的测评资料。

许建元:负责数据输入、结果公布和相应的宣传工作。

初三各班班主任:负责班级评价小组各种数据的及时上交教导处,负责《毕业生评价表》的填写,负责打印数据和结果的核实,负责原始测评资料的保存和上交。

(二)实施方案

1.实行量化计分

①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每一维度都为100分。

②每一维度按其要素的权重比例分配分值到三级指标。

具体分值分配见附表一:《市十六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表》

2.评价步骤

①根据《市十六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表》,学生进行自评并打出“自评分”,再根据各班A等指标数,按“自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的自评等第。

②根据《十六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表》,各班分成5—6个互评小组,各组由班干部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维度进行交叉互评并打出“互评

分”,根据各班A等指标数,按“互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互评等第。

③根据《十六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表》,各班级评价小组按下列原则给出学生各维度的“师评分”:

a.看学生在各维度是否有不良表现,若有评价细则所列出的各种不良表现,则按每项不良表现在相应的维度扣2分。

b.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一项维度中,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的计100分,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的计98分,前五学期中5次评为校“三好学生”的计96分,校“三好学生”与校“行为规范示范生”合计5次的计94分,其他同学的评分不得超过94分。

c.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一项维度中:在学校受过“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若在“综合素质测评”前撤销处分的计C等,若在“综合素质测评”前未撤销处分的计D等。

d.在维度“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的要素“热爱劳动”一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项中,根据学校“双文明”上街宣传、禁毒教育进社区、返校卫生保洁等活动中表现好的计3分,良好计2分,一般计1分,未参加者计0分。

e.在维度“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的要素“集体责任感”一栏“热心参加校内、班内的有益活动,乐于参加校外的公益活动”这项中,担任过学生会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计4 分,担任过班干部,组长(或课代表)且工作负责的分别计3分、2分,其它计1分。

f.在维度“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要素“学习方法”一栏中的评价依据“学科关键考试成绩”以初三一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参考,根据班上A等指标数,期末考试成绩在A等指标数内计20分,后10名计12分。其它计16分。

g.在维度“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要素“实践能力”一栏“积极主动上好实践课,考查成绩合格以上”这项中,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为计分依据:A等计4分,B等计3分,C等计2分,D等计1分。

h.在维度“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要素“实践能力”一栏“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合格以上”这项中,以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为记计分依据:A等计4分,B等计3分,C等计2分,D等计1分。

i.在维度“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要素“探究与创新”一栏中,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或活动获市一等奖以上的计20分,获市二等奖计18分,获市三等奖的计16分,其他同学的评分不能超过16分。

j.在维度“运动与健康”要素“习惯与技能”一栏中,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国家

二级运动员证书以上的,计30分;参加“校运会”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4名的主力队员计28分;其他学生根据两操、体育课的出勤、运动会、课外体育活动的参与度和体育课成绩评分,但不能超过26分。

k.在维度“运动与健康”要素“身心健康”一栏中,以体育测试成绩为计分依据:A等计40分,B等计36分,C等计32分,D等计28分。

l.在维度“审美与表现”要素“审美情趣”一栏中,以艺术考查结果为计分依据:A等计50分,B等计46分,C等计42分,D等计38分。

m.在维度“审美与情趣”要素“艺术活动与表现”一栏中,符合A等艺术类政策优惠的计50分,符合B等艺术类政策优惠的计46分,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的计42份,其他学生打分不能超过40分。

n.其他未作特殊说明的,则参照“计分标准”和“计分建议”进行计分。根据各班A等指标数,按“师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的师评等第。

3.评价结果认定

①根据自评分、互评分、师评分按1:2:7的比例合计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各班A等指标数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的学校认定等第。

②综合评价领导小组根据教导处记载的学生好人好事和各种不良表现情况,对少数同学的相应维度的等第进行适度调整。

③将评价结果按等第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作为最终评价结果造册上报。

(三)操作步骤

1.在进行自评、互评、师评的每周的周一,教导处将学生评价计分表和班级评价登分表发至各班。

2.各班于该周星期五前将学生评价计分表和班级登分表交教导处。

3.教导处相关工作人员于双休日将各班数据输入电脑,统计数据、确定该周进行评定项目的等级,并将等级结果打印连同计分表、登分表返回到各班。

4.评价结束后,各班将评价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记录交教导处存档备存备查。

5.评价结束后,教导处将打印一份各班五个维度的自评、互评、师评及学校认定的等第的结果统计表返回到各班,要求结果与学生见面。

6.各班班级评价小组于评价结束一周内上交评价总结报告。

(四)各班A等指标

1.学校A等指标数:568人×30%=171人,2.根据各班三年评为“优秀班集体”、“行为规范示范班”的总次数和各期考试成绩分配A等指标,具体分配如下:

217班:31人218班:31人

219班:32人220班:31人

221班:6人222班:6人

223班:9人224班:6人

225班:11人226班:6人

3.各班后阶段如有学生流失,则扣除相应的A等人数。

(五)实施原则

诚信、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监督。

2006.4.3 中学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