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大证据学小抄清晰版范文
《证据学》期未复习资料
二、选择题:
1.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B)
A.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具有证据力;B.浊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具有证据力;
C.证据力是证据所必须具有的内容和实质要件;D.证据力说是可靠性。
2.关于证据学的研究对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A.诉讼制度决定于证据制度;B.证据制度与经济制度没有关系;
C.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D.证据制度对于诉讼制度而言是被动和消极的。3.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A)。
A.客观真实;B.证据法定;C.自由心证;D.确实充分。
4.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是(D)。
A.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B.实证的研究方法;C.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方法;D.唯物辩证法。5.证据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把握证据的(ABC)。A.客观真实性;B.合法性;C.关闻联性; D.合理性;E.证明力
6.一般来说证据规则包括(ABCDE)A采用证据的规则;B.排除证据的规则;C.举证的规则; D.质证的规则;E.运用证据价值的规则
7.在诉讼制度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上表述正确的有(BDE)A.诉讼制度从属于证据制度;B.诉讼制度决定于证据制度
C.诉讼制度决定于证据制度;D.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
E.证据制度从属于诉讼制度
8.与纠问式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证据制度内容有(BD)A.心证;B.口供主义;C.理性和良心;D.刑讯逼供; E.十字形证明。
9.证据学的研究方法有(ABCDE)
A.借鉴和创新的方法;B.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 C.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D.比较研究方法;E.实证研究的方法
10.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B)
A.法定证据制度;B.神示证据制度;C.神誓法;D.神判法。
11.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A)。
A.刑讯逼供;B.十字形证明;C.决斗;D.司法认知。1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最早生产于(D)。A.美国;B.英国;C.德国;D.法国。
13.最早规定自由心证原则的刑事诉讼法典是(B)A.德国刑诉法典;B.法国刑诉法典; C.意大利刑诉法典;D.奥地利刑诉法典。14.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被称为(C)。A.法定证据制度;B.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C.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D.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15.以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作为划分依据,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证据制度有(ABC)。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D.古代证据制度;E.封建时代证据制度 16.属于神示证据制度内容的是(ACE)A.水审;B.刑讯逼供;C.决斗; D.以五声听狱讼;E.神誓法
17.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有(AB)
A.等级性;B.形式主义;C.盖然性;D.相关性;E.客观性
18.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有(ABC)A.理性;B.良心;C.内心确信; D.证据规则;E.盖然性理论
19.属于我国古代“五声听讼”内容的有(ABCDE)A.辞听;B.气听;C.色听;D.耳听;E.目听 20.下述各项中不属于证据的基本属性的是(D)。A.客观性;B.关联性;C.合法性;D.排他性。21证据的合法性包括(ABCDE)
A.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B.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要合法;
C.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D.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E.在大陆法系,非法证据必须经过合法转化后方可采用 22.下列当事人的陈述那个可作为证据使用(ABCD)A.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B.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
C.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D.对争议事实的法律的意见 23.鉴定结论属于(ABE)
A.言词证据;B.实物证据;C.证人证言;D.书证 24.下列那些属于物证(ABC)
A.作案的工具;B.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 C.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的物品;
D.其他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E.被害人者的尸体
25.对物证的审查和判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A)。A.审查认定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
B.认真仔细地审查物证的外部特征,以确定其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C.审查物证上是否有文字、图形,并确定其内容与案件的联系
D.审查证人对物证的陈述;
E.采用交付辩认、技术鉴定和比较印证等方法,来审查判断物证。
26.下列关于证人资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BDE)。A.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C.证人只有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D.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同样具有证人资格; E.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没有优先地位 27.下列属于鉴定结论的有(E)
A.法医鉴定;B.司法精神病鉴定;C.证人证言; D.对嫌疑人指纹的同意性认定;E.确定文件的书写、签名是否同一的认识
28.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ACE)A.物证;B.书证;C.鉴定结论;D.人证;E.独立的证据
29.下列关于书证和物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A.书证也是广义的物证,有的书证还具有物证和书证的共同特征,既可以做书证,又可以做物证运用
B.书证和物证之间没有共同特征,书证只能作书证,不能做物证
C.书证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情的,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性质及其在的方式和状态来证明案情的 D.书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和书写用的笔、印刷工具等证明案情的E.以书证上的笔迹、痕迹来证明案情时,这个书证就成了物证
30.鉴定结论属于(A)。
A.言词证据;B.实物证据;C.证人证言;D.书记 31.证据必须经过(C),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信法鉴定;B.双方讯问、质证;C.查证属实;D.交叉询问
32.下列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B)。
A.被告人认罪的供述;B.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 C.赃物的复制品;D.鉴定结论的抄件
33.把证据区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是根据证据事实的(ABCE)的不同进行划分的。
A.形成的方法;B.表现形式;C.存在状况;D.来源; E.提供方式
34.以下属于言词证据的是(ABCDE)。
A.刑事被告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C.证人证言;D.鉴定结论;E.民事当事人的陈述 35.以下属于实物证据的有(ABCE)
A.物证;B.书记;C.音像证据;D.鉴定结论;E.勘验笔录
36.以下证据中以人的陈述中包含的内容或物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是(ACDE)
A.书证;B.物证;C.音像证据;D.勘验笔录;E.证人证言
37.严格证明和自由证明在以下哪个证据环节上具有实质性差异(D)。
A.证明主体;B.证明方法;C.证明责任;D.证明标准
38.最重要的证明方法是(A)。
A.逻辑推理;B.推定;C.司法认知;D.证明规则 39.新中国成立后的证明制度被称为](C)。
A.自由由证制度;B.法定证明制度;C.实事求是的证明制度
D.客观真实的证明制度
40.证明的法律性表现在(ABCDE)。
A.证明的主体由法律规定;B.证明对象和标准由法律规定 C.证明的主要程序由法律规定;D.证明的方法和手段由法律规定
E.证明行为会产生法律上的效果
41.根据证明的表现形态,可将证明分为(AB)。A.行为意义上的证明;B.结果意义上的证明;C.严格证明
D.自由证明;E.自由心证 42.证明的主体包括(ABCD)。
A.司法机关;B.当事人;C.诉讼代理人; D.辩护人;E.鉴定人
43.证明的构成环节包括(ABCDE)。
A.证明对象;B.证明主体;C.证明责任;D.证明标准E.
44.证明对象是(B)。
A.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B.与证明责任在范围上是一致的,所区别的仅是其法律属性
C.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权利主张;D.是法律规定的要证事实
45.属于证明对象的是(A)。
A.法院总背回避的事实;B.证据事实;C.众所周知的事实;
D.公证的事实
46.只有对(B)而言,才有所谓的证明责任。
A.证明标准;B.证明对象;C.证据事实;D.证据规则
47.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C)。
A.实体法事实;B.程序法事实;C.要证事实;D.要件事实
48.下列属于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ABCD)。A.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B.犯罪行为实施已过多年,超过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C.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D.法院违背回避的事实 E.需要查明的所有事实
49.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主要事实通常包括(CDE)。A.被告人有无犯罪前科;B.被告人的一贯表现;C.犯罪事实是否发生
D.谁是真正的犯罪者;E.有关犯罪的主要情节
50.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BDE)。A.证明对象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B.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密切联系,证明责任决定了证明对象
C.免证事由或不要证事由不成为证明对象
D.所有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认知或说明的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
E.所有的要件事实自然成为证明对象 51.证明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于(B)。
A.古希腊;B.古罗马法的时代;C.德国普通法时代; D.19世纪的日本
52.我们认为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关系是(A)。A.证明责任就是举证责任,两者是同一关系 B.证明责任包括举证责任,两者是包容关系 C.证明责任不是举证责任,两者是交叉关系 D.证明责任不是举证责任,两者是并列关系 53.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是(C)。
A.刑事公诉;B.刑事反诉;C.民事诉讼;D.行政诉讼
54.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案件是(C)。A.徇私枉法案;B.刑讯逼供案;C.非法所得案; D.包庇案
55.在民事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是(A)。A.当事人;B.证人;C.鉴定人;D.翻译人
56.有关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E)。
A.在公诉案件中,检察硬骨头承担证明责任 B.有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 C.公安机关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D.人民法院也负有证明责任;
E.自诉案件被告人,如果他提出反诉,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
57.英美法系,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根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称为(CD)。
A.证明负担;B.说明负担;C.举证负担;D.提供证据的负担 E.证明责任
58.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的有(ABCDE)
A.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B.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C.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D.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E.饲养动物之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9.《刑事诉讼法》规定,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是(AC)。
A.公安机关、检察机关;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C.自诉案件中的诉人;D.代理律师和辩护律师;E.人民法院
60.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示系的表述是(A)。A.排除合理怀疑;B.内心确信;C.高度的盖然性; D.盖然性的优势
61.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首先在(B)案件中适用。A.刑事;B.死刑;C.民事;D.行政
62.两大法系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都是(D)。
A.排除合理怀疑;B.内心确信;C.高度的盖然性; D.盖然性的优势
63.最早确定内心确信证明标准的国家是(C)。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
64.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存在三种理论学说(ABC)。A.客观真实的说;B.主观真实说;C.法律真实说;D.绝对真实说
65.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是(ACD)。A.案件事实清楚;B.事实基本清楚;C.证据确实;D.证据充分
66.大陆法系国家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表述是(AB)。
A.内心确信;B.高度的盖然性;C.盖然性的优势; D.排除合理怀疑
67.证明标准的意义在于,它是(ABCD)。
A.诉讼证明活动的方向;B.诉讼证明活动的准绳; C.当事人履行证明责任的灯塔;
D.事实认定者决定具体事实能否认定的行为准则 68.证明标准又称(AC)。
A.证明要求;B.证明责任;C.证明任务;D.证明义务
69.组织辩认可以公开辩认,也可以秘密辩认,但对(C)应公开进行。
A.对人的辩认;B.对物的辩认;C.对尸体的辩认; D.对赃物的辩认
70.以下属于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有(C)。
A.全面审查;B.技术鉴定;C.辨别;D.侦查实验 71.按照证据的来源来划分,证据可分为(A)。A.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B.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 C.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D.本证和反证
72.进行(B),必须经县以下公安局长批准,并遵守一定的规则。
A.技术鉴定;B.侦查实验;C.勘验检查;D.物证鉴定
73.(A)主要是指甄别法,是审查鉴定的意思。A.个别审查;B.综合审查;C.辩认;D.对质 74.证据的合法性是针对(D)来讲的。
A.案件事实;B.证据来源;C.收集程序;D.司法人员
75.证据的充分性是建立在证据的(B)基础上的。A.客观性;B.确实性;C.可靠性;D.关联性
76.审查判断个别证据的活动,是确定证据的(B),判断证据的证明力。
A.合理性;B.客观真实性;C.合法性; D.有用性 77.诉讼证明的客体是(A)。
A.案件事实;B.案件真相;C.案件过程;D.案件结果
78.(C)是证明过程的关键环节,是证据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A.发现证据;B.收集证据;C.审查判断证据;D.确认证据
79.根据个别证据审查判断标准,定案证据(ABCD)。A.必须客观真实,具有客观性;B.必须怀本案相关,具有关联性
C.必须具备合法性;D.须经当事人质辩,由法庭予以认出定
E.必须是司法机关收集的80.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有(ABC)。
A.客观真实标准;B.优势证据标准;C.合理可能性标准;
D.排它性标准;E.合法性标准
81.证据的本质属性要求,证据应当具有(ABC)。
A.客观性;B.关联性;C.合法性;D.可靠性;E.逻辑性
82.证据是否(ABC),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核心。A.确实;B.充分;C.合法;D.完整;E.可信 83.应用逻辑思维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有(ABC)。A.归纳和演绎;B.分析与综合;C.反证与反驳; D.概括与推理;E.证明与反驳。
84.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是(ABCD)。A.侦查实验;B.鉴定结论;C.被害人陈述; D.证人证言;E.勘验笔录 85.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是各种各样,有(ABCD)。A.原因上的联系;B.结果上的联系;C.时间上的联系; D.空间上的联系;E.内容上的联系 86.质证是(ACD)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A.直接原则;B.间接原则;C.言词原则;D.辩论原则
E.个别原则
87.辩认是证据审查的主要方法,依辩认对象划分,可分为(CDE)。
A.公开辩认;B.秘密辩认;C.对人辩认;D.对物的辩认
E.对尸体的辩认
88.以下属于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有(ABCD)。
A.个别审查;B.综合审查;C.侦查实验;D.技术鉴定;
E.审查判断
89.第一个确立无罪推定原则的法律是(A)。
A.法国《人权宣言》;B.《意大利共和国宪法》; C.世界人权宣言;D.《法国民法典》 90.司法认知的客体是(B)。
A.法律;B.特定的事实;C.司法文书;D.常识 91.以下法律规定属于推定的是(BCE)。
A.16岁以下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B.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C.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
D.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E.有证据证明持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当理由据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92.以下关于事实推定正确的是(BDE)。
A.事实推定是法律规定的,由司法者根据事实所作的推定;
B.事实推定是否属于推定,是存在争议的 C.事实推定只能适用于非刑事诉讼 D.事实推定都是可反驳的推定
E.事实推定来自于司法人员的逻辑推理,司法者可以裁量决定是否适用
93.在美国的证据法中,司法认知的范围包括(BCD)。A.良好道德;B.显著事实;C.无可争议的事实; D.本国法律;E.外国法律
94.下列情况应当进行强制司法认知的是(ACD)。A.本国法律;B.外国法律;C.无呆争议的事实; D.语言和法律用语E.地球的引力
95.证据规则约束的对象包括(ABCDE)。
A.执法人员;B.律师;C.被害人;D.证人;E.鉴定人
96.下列关于证据规则的法律属性,正确的是(CDE)。A.证据规则本质上属于实体法的范畴;
B.证据规则是一系列原则和原理的总和,本身不具有操作性;
C.证据规则是程序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 D.证据规则具有强制的效力;
E.证据规则是执法机关、律师和诉讼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的行为规范
97.英美法系证据制度的证据规则的特点是(BC)。A.诉讼程序以自由心证为基本原则,由此形成的证据规则非固定规则,都不予采用
B.判例法是证据规则法典化之前的主要渊源 C.证据规则内容十分复杂;
D.注意审判者对事实和情理和衡量,足以妨碍其心证的一切固定规则,都不予采用;E.基本上没有成文的证据规则
98.在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中通用的证据规则有(AD)。
A.最佳证据规则;B.优势证据规则;C.排除合理怀疑原则
D.品格证据规则;E.被告举证原则 99.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是(ABCD)。
A.证人必须出庭;B.转述他人见闻的陈述不能作为证据
C.证人的书面陈述原则上也应排除;
D.证人只能就自己亲身耳闻目睹的情况作证E.证人就他人感知的事实的转述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可作为证据采纳
三、名词解释:
1.证据学:是研究在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其他法律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学科。
2.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在狭义上,由于证据在各种诉讼活动中的运用最广泛也最具有代表性,各种证据规则也大多产生于诉讼制度的发展进程之中,所以这一学科经常被称为“诉讼证据学”。广义上,证据滨研究对象除了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之外,还包括司法、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
3.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4.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文明作用。5.证据学的体系:就是将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具体化之后,按照其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进行研究和阐述的科学系统。
6.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产生于奴隶社会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7.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8.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9.相关性规则:是决定某项在诉讼中待确认的争议事实的存在比没有该项证据时更有可能或更无可能。
10.传闻证据规则:是指用以证据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行为。
11.任意性自白原则:即海里强迫自证其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做出的自白,才具有证据能力。
12.最佳证据规则:其含义是,以文字材料的内容证明案情时,必须提供该文字材料的原件。它的例外规定是在有合理的理由无法提供原件时,可以采用第二手资料。13.交叉证据规则;交叉询问是英美法系国家庭审时对证人的一种询问方法,即首先由提出证据的一方对本方人进行“主询问”,然后由对方进行可提出诱导性问题的“交叉询问”,其目的在于提示证人的偏见和不可信性。
14.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保护被告人的权利,防止对案件事实的误认,对于被告人自白或以外的其他供述证据要求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
15.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16.证据方法:是指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例如物证、书证、各种人证等。
17.证据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18.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即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
19.证据原因:是法官对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是否属实形成的心证的原因。
20.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1.物证的收集:是指执法人员或者律师发现、提取、固定、保管和保全物证的专门活动。
22.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直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23.证人证言: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
24.被害人陈述:是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所作的陈述。
2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
26.当事人的陈述:是旨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说明,它包括当事人自己说明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事实的承认。
27.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做出的结论性的判断。28.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并由勘验、检查人员和现场见证人签名的一种书面文件。
29.见证人:是指与案件无关,而仅在勘验、检查、搜查、扣押和侦察实验等诉讼活动中,被司法人员邀请在现场观察并为此作证的人。
30.视听资料:是资料是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将可用于重视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它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业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31.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
32.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33.传闻证据: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使用的一个概念。34.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因而又被称为人证。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作广义上的物证。它包括各种具有实物形态的证据;物证、书证、音像证据、勘验笔录等。
35.有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是加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
36.无罪证据:是指反驳控诉,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以及减轻他们刑事责任的证据。
37.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38.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39.反证: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40.收集证据:是指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证明的主体(包括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证据和固定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活动。
41.证据保全:是指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的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便司法人员或律师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的一种措施。
42.证据保全措施:是指执法机关进行证据保全的具体方法。
43.诉讼证明:它是指诉讼主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运用已知的证据和事实来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
44.证明对象:证明对象也就是证明的客体,即要件事实或者待证事实,它是法律规定的司法人员为正确处理案件必须查明的案件事实。
45.证明标准:是指司法工作人员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程度。
46.行为意义上的证明:指证明主体根据已知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
47.结果意义上的证明:是指运用已知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的结果,特别是指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形成确信的心态。
48.证据事实:也就是证据本身所记载和反映的事实。49.要件事实: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要证事实。可见,证明对象的概念自身含有需用证据加以论证和探知的期待性,因而又称为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50.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51.证明负担:证明负担也称说服负担,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结果,能够说服事实认定者,对该责任的负担者做出有利的认定。
52.举证责任: 证明责任就是举证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53.举证责任倒置:也是证明责任倒置作为分配原则的例外,是指在一定情况下,应当实行与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相反的分配,即将原来的由原告负担的证明责任予以免除,而就该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
54.证明标准:证明标准又称为证明要求、证明任务,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
55.证据的审查判断:是司法人员对于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和鉴别,找出它们与案件事实宽之间的客观联系,找出证据材料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从而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认定的一种活动。
56.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必须案件事实存在的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57.优势证据标准:指执法人员认定的案件事实成立的可能性大于其不成立的的可能性的标准。
58.合理可能性标准:指司法人员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情理,具有成立的一般可能性。
59.证据人合法性:是指导司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否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收集和固定,是否具备法律手续与符合法律程序。
60.甄别法:是用于对收集的证据,逐一地进行单个审查和鉴别。
61.辩认:是指对某一事物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组织曾与该事物接触过的有关人员加以指认与确定的活动。62.对质:也称“质证法”,是指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和指挥了解该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特定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进行互相询问、反驳和辩论的方法。
63.侦查实验:是为了审查、判断某一现象在一定的时间内或情况一能否发生,而将该现象发生的过程加以重演或再现的一种活动和方法。
64.推定:是指由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前提事实推断未知的结果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
65.法律上的推定:是通过法律明文确立下来的推定,即法律要求事实认定者在特定的基础事实被证实时必须作出的推断。
66.无罪推定:一是只有法院并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才能判定某人有罪。二是证明犯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三是罪疑从无,证明有罪的证据必须达到充分程度。68.事实上的推定:又称裁判上的推定或诉讼上的推定,是指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据已知事实,根据经验法则进行逻辑上的演绎,从而得出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及其伪的结论。
69.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待定事实的真实性,及时平息没有合理根据的争议,确保审理顺利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
70.司法认知的范围:是指法院可以采取司法认知的事实的范围,具体表现为可以采取司法认知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的种类。
71.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律的集中体现。72.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7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
74.传闻证据:是指证人的陈述,不是陈述其亲身经历的事实,而只是转述传闻的内容,也就是将其他人的陈述在法庭上提出,作为自己作证的证言。75.意见证据规则:
76.“毒树之果”:指的是违法收集的刑事证据,毒树之果指的是从毒树中的线索获得的证据。
77.相关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其是证据规则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规则。
四、简答题:
1.简述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
答:(1)控诉式诉讼制度与神示证据制度的关系;(2)纠问式诉讼与法定证据制度关系;(3)混合式诉讼与自由心证的关系。
2.简述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其要求。
答:我国证据制度所坚持的客观真实的原则,是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这种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要求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要求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
便正确地据实处理。我国的证据制度为充分确实的证据制度,案件对证据的具体要求,在质上就是要求确实可靠,在量上就是要求全面细致、充分,达到了两个方面的统一,案件的真实性就可以保证。3.简述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答:1)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2)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3)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4)比较研究方法;5)实证研究的方法。
4.简述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的关系。
答:司法公正是核心,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为之服务。因此,在证据的内容与关系上应有的观点是:(1)坚持有真实内容的证据,原则上应使其有合法的证据形式,这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直相,从而保证案件正确处理。(2)重视对人权的保护,对于证据收集采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处;坚持按法律程序办案,坚持惩治违法行为,以实现诉讼程序公正。(3)对严重违法收集的证据,基于可靠性程序差,必须限制采用。5.简述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答: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是历史上一大进步。它的出现是人类文化科学的发展对司法经验总结的结果;同时又是和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为了结束地方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封建君主实行这项法律制度,有利于把司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打击封建割据势力。
6.简述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答:自由心证制度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过程。为了与诉讼制度的变革相适应,1791年法国宪法会议正式废除法定证据制度,建立了自由心证制度。首先,资产阶级思想家崇尚人的理性的良心,指出“人生而自由”的观点。
7.简述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
答: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法官的理论性和良心;二是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两根支柱,一是抽象的理性;一是抽象的良心。其中心则是“自由”,即法官根据理性和良心自由地判断,在内心达到真诚确信的程度。自由心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于各种证据的真伪、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如何认定,法律并不作具体规定,完全听凭法官根据理性和良心的指示,自由地判断。
8.我国奴隶制度时期证据制度的特点。
答:奴隶制度的证据制度特点是:1)法官认定案件主要依据审判时间经验的总结;2)神示证据制度消失的较早。我国古代奴隶制各个王朝的证据制度,主要是根据审判实践经验形成的,比较重视与案情有拳客观材料,要求法官据证推断;3)除重视采用当事人的证词外,还重视其他证据的作用。
9.我国封建制度时期证据制度的特点。答:封建制度时期证据特点是:1)坚持口供至上的原则,定罪必须取得被告人认罪的供词。2)审讯是可以依法刑讯。刑讯的程度,违法刑讯应否负刑事责任和负什么刑事责任,历代封建王朝的法律则有不同的规定。3)诬告者反坐,伪证者罚。4)疑罪惟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5)重视勘验检查。6)据众证定罪的制度。7)集成和发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主观臆断的审判方法。10.简述新中国证据制度发展的四个阶段。
答:第一阶段是从1931年至1949年的创建期,属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属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在革命根据地的法律中,已经建立起了先进的证据原则和制度。第二阶段是从1949年至1966年的发展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人民政府在废除国民党伪法统和总结革命根据地司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证据法律制度。第三阶段是从19667年到1976年的瘫痪期。第四阶段是从1976年到现在的完善期。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阶段。11.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对诉讼证据概念的理解:(1)从证据所反映的内容方面看,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从证明关系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凭据,是用来认定案情的手段;(3)从表现形式看,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表现形式,诉讼证据是客观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基本特征:(1)证据的客观性;(2)证据的关联性;(3)证据的合法性。
12.证据和证据材料有何区别?
答:证据和证据材料。要严格加以区分。我们所说的证据,应该同定案的证据是同一个概念,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言等各种证据形式,统统称为证据资料,或日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在未经查证属实之
前,也可能是不真实的,理所当然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根据。
13.如何认识证据意义?
答: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追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3)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案件的事实基础。14.简述物证证明力的特点。
答:物证与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接、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物证更客观、真实性更大。言词证据的运用一般晚靠实物证据来检验,物证则可以不依赖语言证而存在。物证的证明力按照物证的不同形态,可分为两种情况说明:一是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处部特征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二是凡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的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作用的。
15.简述被害人的特征。
答:1)应当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2)必须试其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的人。3)被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4)被害人是特定的人,具有不可代替性。16.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认定案件事实的意义。
答: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辩解有利于办案机关确定侦察范围。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和辩解意见,可以超来兼听则明的作用。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对查明案件事实也有一定的作用。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司法人员发现新的情况和证据线索,查破案件。
17.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明力的特点。答:1)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中能是真实的,有可能全面直接地反映案件事实情况。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当事人,他对案件事实知道得最清楚,办要办案人员方法对头,充分准确地运用好审讯则略,其供述就可能是真实的。2)从别一方面讲,为逃避法律制裁,避重就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虚假的可能性较大,办案人员改革慎重对待,不轻信口供,运用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
18.简述当事人承认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首先,当事人的承认是指诉讼上的承认,而不包括诉讼外的承认。其次,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只有向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做出承认,才能构成诉讼上的承认。第三、这种承认必须有明确的意思意思表示,不能信据消极沉极沉默行为加以推测。19.简述鉴定人的条件。
答:1)鉴定人必须是公安司法机关指派和聘请的,并且有鉴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2)与鉴定的案件之间无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3)具有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20.简述鉴定结论证明力的特点。
答:1)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凭借科学的设备和仪器,分析、检测、研究案内专门性问题所做出的结论,因此在证明力上,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点。2)由于受送检材料、技术能力、设备条件、客观干扰、主观条件、业务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其科学性、准确性有时会受到影响。因此,在证明力上存在一定缺陷。3)鉴定结论坚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问题所做的结论,其证明力具有解决事实问题的专门性,而不是对法律适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1.简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答:1)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录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要求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听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述,以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最深入的了解。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案件事实的传来证据。2)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来证据也是证据的观念,不要对传来证据视而不见。其次,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收集到传来证据,可以录根溯湖,找到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还可以与原始证据互相印证、核实,增强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在难于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经审查属实,也可用作定案的根据。但是,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据规则外,还应遵守相应的特殊规则。(1)来源不明的材料;(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22.简述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
答:必须遵守运用证据的规则。就无罪证据和有啡证据而言,在使用时要作到以下三点:(1)在证据的收集上,要坚持客观、全面的原则,在指导思想和具体的侦查或调查工作中,克服先人为主,既要注意收集与本案有关联的有罪证据,又要注意收集证据,在两类证据的比较和鉴别中,分清是非、划清界限,准确进认定案件事实。(2)在证明标准和要求上,要按照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所固有的特征,即两者是相互排斥的,不管是有罪还是无罪,只有达到证明的要求和标准,即,证据确实充分时,才能否定对方。具体来说,就是只有有罪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才能排斥无罪证据的存在,反之,只有无罪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才能排斥有罪证据的存在。(3)在证明过程中,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势均力敌,定也这不了,否也否不掉时,尽了最大的努力仍不能收集新证据,否掉一方,这时只有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告无罪。
23.简述间接证据之特点。
答:间接证据的特点有四。一是间接证据的依赖性。二是间接证据的关联性。三是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的过程。四是间接证据的排他性。
24.简述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渠道。
答:1)证据的收集有关能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的事实;2)肯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材料;3)否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材料;4)和案件处理有关的一切证据材料。渠道有:(1)现场勘查或勘验;2)搜查和侦查方法;3)深入群众调查;4)审讯被告人或询问当事人;5)机关单位或公民主动提供证据。25.简述收集证据的原则。
答:1)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2)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3)司法人员收集证据和要求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相结合。26.简述收集证据的要求。
答:1)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2)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3)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4)收集证据必须深入、细致;5)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6)收集证据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7)收集证据要抓主本质,分清主次,并要注意保密;8)在收集证据中要注意效率。
27.简述证据保全的特征。
答:(1)诉讼证据的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或诉讼前采取的,是一项保证证据完整和真实,不被破坏或灭失的保护性措施。(2)保全措施采取的条件一般是只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才能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主要条件是:证据有可能灭失;证据以后难以取得;证据可能会被故意毁损、灭失,犯罪嫌疑人或其同伙可能毁灭证据。(3)证据保全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4)证据保全可以依职权实施或者应申请采取。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28.简述证据保全的要求。
答:四是对音像制品的保全,音像证据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逼真性,在证明案件事实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要求是:(1)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就要有健全的证据保管手续,形成完整的证据保全程序。(2)对于已经保全起来的证据注意妥善保存,海里随意损坏或作用,或调换、变卖。(3)严格执行保密规定。(4)证据材料的有关情况应在诉讼文书或案卷中写明,必要时应附上证据材料的照片。
29.诉讼证明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证明是人类所特有的认识活动。证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人类认识世界,获取直理的行为和过程。特征是第一,证明的主体是诉讼主体。包括司法机关、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第二,证明对象是诉讼客体或者案件事实。第三,证明必须按照法定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即具体法律性。
30.证据的构成环节是什么?
答:证据的构成环节是:(1)证明对象。证明对象也就是证明客体,即要件事实或者待证事实,它是法律规定的司法人员为正确处理案件必须查明的案件事实。(2)证明主体和证明责任。证明主体是依法承担证明义务,享受证明权利的主体。(3)证明标准。证明标准是指司法人员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程度。(4)证明方法。证明方法包括逻辑推理、司法认知、推定等。(5)证明程序。证明程序通常在诉讼法中与一般诉讼程序混合规定在一起。31.简述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答:在人类历史上,证明制度经历了从神示证明制度到法定证明制度再到自由心证证明制度的漫长的演进过程。
32.简述证明对象的概念。
答:诉讼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中需要证明事实,又称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33.简述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的理由。
答:认为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理由是:首先,把程序法律事实作为证明对象,便涌将其与证明责任的分担相隔离,证明责任的分担在逻辑上当然适用于程序法事实。其其次,我国现行诉讼法均明确规定程序违法是撤销第一审判决并且发回重审的理由。再次,将程序法事实纳入证明对象,有助于督促司法人员遵守法定程序。最后,将程序法律事实纳入证明对象,有助于提高对程序法的重视,摆正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程序法本身的作用和意义不限于实体法的实施手段,程序法具有独立的价值和地位。
34.什么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答: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5)已不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35.证明责任特征。
答:证明责任特征有:(1)证明责任总是与一定的法律职责和义务相联系。(2)证明责任总是与一定法律风险相联系。
36.古罗马时代的证明责任制度。
答:证明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于古代罗马法时代。后人概括为:谁主张,谁举证。
37.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证明责任制度。
答:19世纪的德国学者最早提出,把证明责任分为形式上的和实质上的两个层次。形式上的证明责任简称行为责任,目的在于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诉讼活动,强调其举证行为,不涉及诉讼结果;实质上的证明责任简称结果责任,目的在于供法官解决案件事实真假不明的疑难案件,强调根据证明责任的负担确定案件的胜败结果。
38.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的含义。
答:证明责任概念的含义有两个:一是证明负担,另一个叫举证负担或者提供证据的负担。39.我国关于证明责任问题的立法规定。
答:《刑事诉讼法》第162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40.有关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关系的理论观点。
答:在我国理论界关于证明责任性质存在几点观点,主要有权利说、义务说、责任说和负担说。权利说认为,证明责任是责任承担者的权利。负担说认为,证明责任既非权利,也非义务,仅是当事人为得到胜诉结果而在实际上产生的必要负担。这种说法只将证明责任与败诉风险关系起来,而没有与提出证据的责任或起诉成立的风险关系起来。责任说认为,证明责任属于证明主体的法律责任。既包括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责任,也包括不能证明时,承担其主张不成立的风险,既非权利,也非义务。义务说认为,证明责任是法律要求如事人履行的诉讼义务,不履行该义务,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赞同义务说。
41.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意义?
答:证明责任又称证明要求、证明任务,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参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过达到的程度。证明标准在诉讼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证明标准是当事人履行证明责任的灯塔,凭借证明标准的衡量,当事人知道何时应当举证,何时可以暂停举证;对方当事人也可以知道何时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进行反驳,何时可以停止举证性的反驳,而等待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继续提供证据。第二,证明标准是事实认定者决定具体事实能否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如果事实认定者认为这些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达到了证明标准,则认定该事实为真;反之,如果证明责任承担者提供的证据未参满足证明标准,则认定该事实为伪。事实之真伪,就在于与证明标准是否吻合。42.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
答:从三大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统一的,即都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我国证明标准的最大特点,即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
43.排除合理怀疑的含义?
答:排除合理怀疑,是指全面的证实、完全的确信或者一种道德上的确定性;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罪行必须被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方能成立,意思是,被证明的事实必须通过它们的证明力使罪行成立。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并不排除轻微可能的或者想象的怀疑,而是排除每一个合理的假设,除非这种假设已经有了根据;它是‘达到道德上确信’的证明,是符合陪审团的判断和确信的证明,作为理性的人的陪审团成员在根据有关的指控犯罪是有被告人事实的证据进行推理时,是如此确信,以至于不可能作出其他合理的推论。44.内心确信的含义?
答:法律不要求陪审员说明他们是如何获得心证的。法律也不规定要求他们必须遵守的关于证据的规则。法律命令他们以真挚的良心问自己:为了证明被告有罪而提出的证据和被告方面的防御给了他们的理性以何种印象„„法律只是向他们提出一个能够概括人他们职务上全部尺度的问题:你们是真诚地确信的吗?所谓内心确信,必须是理性地、真诚地确信。45.盖然性的优势的含义?
答:高度盖然性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在公开的法庭上通过证据的提出和调查以及当事人双方的辩论而逐渐形成的证据在质和量上的客观状态,以及这种客观状态所反映出来的要证事实的明白性和清晰性;另一方面,高度盖然性也指法官对这种客观状态的认识,即证据的客观状态作用于法官的心理过程而使其达到的确信境地。在德国的判例和学说中,这一标准还被表达为“紧邻确实性的盖然性”等,以强调其必须达到的高度。46.证据的审查判断的概念包括那几层基本含义? 答:(1)证据的审查判断的目的在于确定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2)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运用是司法人员为履行责任而运用职权进行的一项重要诉讼活动。(3)证据的审查判断也是司法工作人员的一种思维活动,是司法人员通过科学的分析、鉴别和判断而完成的,要遵循认识论和程序公正的基本原理。47.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有那些?
答:(1)定案证据必须客观真实,具有客观性。真实可分为客观的真实和法律的真实。客观真实是证据的最基本属性之一。定案证据的客观真实和执法人员主观认识相统一。(2)定案证据必须与本案相关,具有关联性。所谓相关性是指证据对特定的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和价值,据此,对查明案件事实的意义的事实材料即具有相关性;而对案件事实或者其他证据没有任何影响的事实材料,与本案无关,没有相关性。(3)定案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定案证据必须是通过合法的手段调查收集的事实材料,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调查收集的证据是非法证据;二是定案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表现形式。(4)定案证据必须经当事人人持辩,由法庭予以认定。执法机关在认定定案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情况,并且为当事人提供表达意见的充分机会。
48.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有那些?
答: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是衡量执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应当达到的程度,其内容与证明标准一致。(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客观真实的标准。案件事实清楚与证据确实充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案件事实清楚以证据确实充分为前提,而证据确实充分是对案件事实的整体要求,它不但要求每个证据都能查证属实,并且证据要有一定的数量,能够相互映证。(2)优势证据标准反映执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成立的可能性大于其不成立的可能性的标准。这种标准适用于采取紧急或者临时性措施的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或者案件部分证据的初步审查判断。(3)合理可能性标准反映司法人员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情理,具有成立的一般可能性。合理可能性标准只适用与部分案件事实的临时性认定结论。
49.简述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收集之间的关系。
答:证据的收集是审查判断的前提,没有收集到一定的证据。审查判断就无从谈起;对证据的及时审查判断,又可以指导对证据作进一步的全面的收集。按照证据本质属性的要求,只有那些能证明案情真相的客观事实,才能作为证据采用。
50.简述审查判断证据的意义。
答:(1)通过审查判断证据,可以鉴别证据的真伪,去伪存真,以保证采用的证据具有客观真实性。(2)通过审查判断证据,有利于根据确实、充分的证据定案,为正确适用法律奠定坚实基础,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的任务。(3)通过审查判断证据,可以确定证据的相关性及其证明力的大小,排除无关的证据,发挥与案情有拳证据的证明作用。
51.审查判断个别证据的最基本的任务是什么?
答:(1)基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案件的客观真实性是可以认识的,诉讼证明过程是由收集证据和审查判断证据两个基本阶段构成的,认识论在其中起着指导作用。(2)充分发挥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查明案件事实。认识案件事实,必须尊重证据的客观性,收集一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同时也要正确发挥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处理好两方面答的关系;其一是要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尊重证据的客观性。其二是要认识到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是收集证据、把握证据的客观性,正确地认识案件事实的条件。(3)审查判断证据,注意运用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4)在审查、判断和收集证据时,要坚持矛盾的观点。
52.根据证据来源审查判断证据应从那些方面入手? 答:收集人员是否因其他主观或客观上的因素,影响了证据的确实性。司法人员收取证据的形式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有关人员是否因重量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真实、不可靠的陈述或证言。证据本身的特征是否予以注意,即不同的证据有不同的特点,证据收集人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审查。
53.简述审查判断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必要性包括那些方面。
答:司法人员要依法收集证据;收集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和程序进行。首先,审查判断证据的合法性的必要性;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可以保证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合法性审查可以保证案件处理的程序公正。54.审查判断证据合法性应从那几个方面入手?
答:法律形式是否具备,手续是否齐全;收集证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查运用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55.进行侦查实验应遵循的基本规则有那些?
答:遵守如下规则:(1)侦查实验应尽量使用原有物品和工具,要尽可能在发生案件的原地进行,以保持原有条件;原有物品或工具如果需要鉴定,则要在鉴定后才能使用,以免损坏原有特征。(2)侦查实验在自然条件方面(时间、光线、风抽、风向、风力、气候等)应当和被审查事件的条件相一致或相似。(3)为准确地确定某一情况或某一行为,要求反复多次地实验,以保证准确性。(4)实验的过程应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风化的行为;在实验中,不容许有侮辱群众和有伤风化、危及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事情发生。(5)实验应邀请一定的见证人参加,应反复多次进行。对实验的结果应予以记录和保密。56.推定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1)推定的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允许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2)推定应许可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关联。(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按经验法则进行。(4)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因而推定是沟通二者关系的法律桥梁,倘若缺乏其一,则均不能构成推定。57.推定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答:(1)在特定情况下,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分配。(2)推定能够改变证明责任的证明对象。(3)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转移和变化。
58.无罪推定的基本含义。
答:一是只有法院并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才能判定某人有罪。二是证明犯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三是罪疑从无,证明有罪的证据必须达到充分的程度。59.推定的作用有哪些?
答:(1)推定能够依据公平原则,合理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2)解决疑案,适用推定有助于法院对某些事实加以认定。(3)提高效率,推定有利于迅速审理案件。(4)从司法实践上看,推定是满足法律运用的适当手段。60.法律推定适用的条件。
答:法律推定适用以下两个条件:第一,适用推定必须首先确认基础事实。法律推定人仅免除了推定有利方对推定事实的举证责任,而没有免除其对基础事实的举证责任。第二,适用推定必须以无相反的证据推翻为条件。61.法律推定的基本作用。
答:法律推定的基本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法律推定导致了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对方当事人为排除由法律推定所产生的不利于已的法律效果,必须就原本不属于自己举证范围的事项负担举证责任,使举证责任分配构成的倒挂状态,也就是举证责任倒置。第二,法律推定使证明对象发生了变更。法律推定以前提事实的证明代替推定事实的证明,因而主张适用推定的当事人,负对前提事实的举证责任。第三,法律推定降低了举证的难度。当事人可以在推定事实和前提事实之间选择举证主题,增强举证成功的可靠度。另外,法律推定使当事人由说服责任降低至推进责任。62.事实推定成立的条件。
答:事实推定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件:(1)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只能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2)基础事实必须来已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是事实推定的前提条件。(3)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4)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并以反证的成立与否确认推定的成立与否。(5)事实推定必须符合经验法则。
63.事实推定和法律推定的联系与区别。
答:有无法律的明文规定,乃区别法律推定与事实推定的明显标志。二者的区别是:第一,法律效果不同。法律推定,司法者必须适用,事实推定,则可裁量决定是否适用。第二,产生的方式不同。法律推定由法律明文规定,事实推定来源于司法人员的逻辑推理。第三是适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推定主要适用于非刑事诉讼,事实推定则存在于任何诉讼形式中。第四,推定的种类不同。法律推定可分为可反驳推定和不可反驳推定,事实推定都是可反驳推定。64.司法认知的特征。
答:(1)司法信知的主体仅了限于法院。(2)司法认知的客体是特定事实。(3)司法认知具有可反驳性。65.司法认知的作用。
答:(1)司法认知是迅速结案的一条捷径,有利于明确案件争议要点,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从而提高诉讼效率。(2)司法认知有利于诉讼证明的规范化。(3)司法认知影响证明责任的分配。66.证据规则的法律属性。
答:(1)有明显的程序性。证据规则总体上属于程序法制范畴,是程序法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2)具有明确的指导性。证据规则中蕴含着更高层次的、抽象的原理,原则,但其本身原则,而只是具体的行为规范。(3)具有强制效力。证据规则具有约束力,不遵守证据规则构成违法行为,所收集的证据无效,不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67.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规则有哪些。
答:证据能力的规则有:(1)排除部分传闻证据。《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最佳证据规则和特证必须是原物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53条第一款、第2款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的使搬运、中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开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证明力的规则有:(1)仅凭口从供不能定案的规则。《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2)非原始证据证明力受限制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53条第3款规定:“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常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 68.排除传闻证据的理由。
答:排除传闻证据的理由主要有:一是因为其没有经过原供述人的宣誓,缺乏确实性或可信性;二是实行直接审理的结果,导致传闻证据的排除;三是实行传闻证据具有很大的误传的危险性,不足以采信。69.证据规则的种类有哪些?
答:(1)英美法系证据制度的证据规则和职权主义的证据规则;(2)证据能力规则和证明行为规则;(3)成文法证据规则、判例法证据规则和习惯法证据规则;(4)通用的证据规则和特殊的证据规则;(5)示范证据规则
和法定证据规则;(6)取证规则、采证规则、查证规则和定案规则;(7)证据本身的规则与运用证据的规则。70.证据规则具有什么功能?
答:第一,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功能。第二,侧重保护其他社会价值的功能。第三,兼有发现真实和保护人权的功能。第四,追求诉讼效率的功能。
71.什么是交叉询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特权规则、补强证据规则?
答:交叉询问实际上是当事人主义辩论式诉讼程序的主要结构,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必须按照这种程序提出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当庭对证人就待证事实进行连续的提问,由证人逐一回答,其回答只限于问题所涉及的内容,而不能连续不断地陈述,要等到发问者到下一事实时才能作关于下一个事实的了陈述,这样可以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考虑本方当事人的询问是否违反证据规则,而有随时提出反对的机会。当事人主义的另一重要原则,就是为了保证被告人获得公平的审判,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所以所有证据资料,不但要具有相关性,而且力求确实,最佳证据规则以适用于文书内容的证明为主,即文书的内容成为证明犯罪的关键时,应当直接提出文书为证。证人只能陈述自己的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为保护特定的社会关系和公私利益,英美法律规定个人、法人、组织和政府在诉讼中享有一定的特权。特权的享有者可以免除出庭作证和就特权事项提供证明,可以制止他人提示特权范围内的情况。英美法比较注重证据的个别衡量,其判断证据的一般原则是:证明犯罪事实须使审判者的确信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这一原则一直到现代没有什么变化,只是为了保障被告人利益,就特殊重大的案件,以及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仍要求有法定证据或者补强证据。
7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含义。
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不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执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7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作用。
答:(1)控制警察的非法取证行为。(2)有利于督促执法机关守法,保持法律规范的完整性和司法尊严。(3)有利于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4)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5)能够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
五、论述题:
1.试述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具体内容。
答:(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力。(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的经验及证据理论。
2.如何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答: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据证责任由控诉人担任的原则。自由心证制度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使法官能根据双方举证辩论形成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做出裁决。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是历史上进步,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推动了证据科学和证据理论的发展,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天地,这该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由于自由心证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赋予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当今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都相应地作出了一定的限制。
3.如何评价法定证据制度。
答:法定证据制度取代了神示证据制度,适应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潮流,客观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它一方面限制了法官在判断证据及其证明力问题上的专横武断,另一方面也限制了法官在采证问题上的专横武断,在运用证据上摆脱了宗教迷信,使之服从法律,这在历史上是一个进步。但法定证据制度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之上的,其严格的等级观念严重违背了证明规律和诉讼机制。它从有罪推定出发,导致刑讯逼供盛大行;它以具体经验代替一般规则,并以严格的规定限制了法官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另外,法定证据制度还是对付和镇压农民的工具,具有极大的残酷性和野蛮性。4.简述证明对象的特征。答:(1)证明对象是与当事人的主张相联系的概念。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依其诉讼地位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请求,也就是权利主张。(2)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3)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要证事实。(4)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5.为什么证据事实不宜成为证明对象。
答:第一,证明对象与证明手段之间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不能将目的与手段混同。第二,证据需要查证属实,但并非需要查明的所有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另外,证据事实法律对证据提出的采用标准,即所谓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任何证据最终要成为有效的证明手段,都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属性。第三,将证据事实排除在证明对象之外,有助于证据法学理论揭示证据和证明对象各自的特殊规则。
6.试述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答:(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一般的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等;二是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三是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各项客观事实,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社会的结果等;四,是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主观心理态度,如故意、过失等。(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
7.试述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答:(1)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即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关的事实,具体包括民事主体的事实、民事行为及其效果的事实、民事权利义务成立、变更和消灭的事实等。(2)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的享有、履行发生纠纷、解决纠纷最后诉诸人民法院的事实。(3)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具体包括当事人资格事实、有关管辖的事实、审判组织的事实、审判程序的事实、强制措施的事实、诉讼期间的事实等。(4)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外国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和有效,对我国人民法院来说首先是一个事实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张适用外国的法律规则的,应当举证证明外国法律法规的存在和效力。8.试述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答:(1)有关被告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权限的事实。即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活动,如果是,该行政机关是否有权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或是否承担相应的行政职责。(2)原告是否实施了被处理行为或者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行政机关要作出正确的行政行为,必须准确认定相对人,在此之后,行政机关应当进一步查明待处理行为本身的情况,在行政许名和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中,行政机关还应当进一步查明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定的办理许可证或者享受给付和保护的条件。(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的事实。(4)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目的是否正当的事实。目的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主观标准,人民法院必须查明这一事实。(5)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与案件的事实、情节和性质是否相适应。《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款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是有关审查行政处罚合理性的规定。9.试述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的关系。
答:双重含义说认为,证明责任应当包括行为与后果两个方面,即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与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前者指当事人对所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明证明的责任;后果指在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主张该事实的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由于双重含义说比较全面地说明了证明责任的含义和诉讼意义,也比较符合司法实际情况,因则,得到了多数人的赞同。我们也同意这种观点。
10.试述证明责任的性质。
答:义务说认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之所以要负证明责任,是因为证明责任是法律要求当事履行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不履行该义务,便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自败诉的后果。证明责任首先应当是当事人对法院的诉讼义务,法院是证明责任了承担者相对权利主体。因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是当事人的权利,而法院则是义务主体。
11.试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答: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由控诉方承担。这是刑事诉讼中关于证明责任分配和承担的核心原则。承担证明责任的,只可能是检察机关和自诉人,在公诉案件中,由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在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法院将会作出无罪判决。公安机关也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这种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的程序法事实。这种事实,是检察机关决定是否逮捕的依据。人民法院不负有证明责任。自诉人负有证明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也就是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的例外,是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另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下述两种情况不要负证明责任;一种是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另一种情况,就是对于一些程序法律事实,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12.试述审查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含义、必要性及基本要求。
答:合法性的含义:(1)司法人员要依法收集证据;(2)收集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和程序进行。凡是符合上述原则的证据,我们就认为是具有合法性的。首先,审查、判断证明收集的合法性的必要性。(1)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可以保证查明案件真实情况。(2)合法性审查有利于维护公民的人身、民主和财产权利。(3)合法性审查可以保证案件处理的程序公正。审查、判断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1)法律形式是否具备,手续是否齐全。法定形式和法律手段都是保证证据质量的条件,对于固定证据和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有着重要的意义。(2)收集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3)审查运用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13.试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思想武器和理论前提。
答: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是一个认识过程,离不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指导。(1)基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案件的客观真实性是可以认识的。诉讼证明过程是由收集证据和审查判断证据两个基本阶段构成的,认识论在其中起着指导作用。(2)充分发挥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查明案件事实。认识案件事实,必须尊重证据的客观性,收集一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同时也要正确发挥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其一是要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尊重证据的客观性。其二是要认识到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是收集证据、把握证据的客观性,正确地认识案件事实的条件。(3)审查判断证据,注意运用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4)在审查、判断和收集证据时,要坚持矛盾的观点。
第二篇:电大证据学历年试题及答案
20-03年证据学答案
一、选择题
1.水审、火审主要存在于(神示证据制度)。
2.下列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证明对象、证明标准、推定)。
3.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4.欧洲中世纪盛行的证据制度是(法定证据制度、形式证据制度)
5.从证据分类上说,凡是证明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处罚的证据,都是(有罪证据、直接证据)。
6.我国古代刑讯的施用对象是(被告人、控告人、证人)
7.下列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中,不存在回避问题的有(翻译人、鉴定人、书记员)
8.属于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的有(排除违法性的事实、量刑情节、程序事实)
9.口供的收集方法主要是(讯问)。
10.下列证据中不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有(物证)
11.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12.可能成为传来证据的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证人证言)
13.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言词证据)。
14.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公诉案件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15.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6.收集证据的主体有(辩护律师、公安机关、自诉人)。
17.英美法系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盖然性优势)
1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的特点有(复杂性)
19.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
20.可能成为间接证据的有(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
1.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力,由法官或陪审团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这称为(自由证证据制度)。
2.西方国家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证据制度有(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我国古代最重要的证据是(口供)
4.证明的构成环节有(证明客体、证明责任、证明方法)
5.法定的证据种类是法律按照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的具体分类。
6.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包括(犯罪构成要件事实、量刑情节事实、程序法事实)
7.鉴定结论在证据分类中是(人的陈述)
8.在我国现行立法中,适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的有(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9.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应当由(被告)承担。
10.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11.对被告人的口供不能轻信,但经过查证属实后,(可以)成为定案的根据。
12.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13.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14.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原告陈述、被告陈述)
15.不能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是(间接证据)
16.在诉讼中,鉴定人产生的方式有(司法机关指派、司法机关聘请)。
17.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18.视听资料同时具有下列哪些证据的部分特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物证、书证)
19.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
20.在刑事诉讼中,常见的直接证据主要有(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现场目击者的证言)
1.合法的刑讯逼供主要存在于(法定证据制度、形式证据制度)之下。
2.下列不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犯罪的概念)
3.根据诉讼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4.被害人陈述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种类。
5.书证可能是(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间接证据)。
6.审查判断证据的主体包括(公安机关、审判机关)。
7.当事人陈述特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一种法定证据类型。
8.审查判断物证的内容有:(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
9.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下列陈述正确的是(三大诉讼具有统一的证明标准)。
10.询问证人的主体有(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
11.检察院的起诉书称,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他以带孩子为名,当船行至水库中央时,故意将刚满一周岁的女婴抛入水库,使其溺水而死。本案公诉人在法庭审理时应主要证明哪些事实(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郑某的行为系故意、该女婴已因溺水而死亡)。
12.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有(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科学定律、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
13.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能够作(被害人、被告人、当事人)。
14.不可以成为被害人陈述的主体的有(法人)。
15.下列属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A.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
16.在我国,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的人员范围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非当事人、目击人)
17.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言词证据)。
18.当事人承认的分类有(全部承认、默示的承认、诉讼外承认)。
19.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兄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控诉证据、直接证据、传来证据、言词证据)。
20.视听资料的特点有(形象性、直接性、综合性)。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论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包括实体要件事实和程序要件事实。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一般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有四个: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更具体形象来说,可以概括为“七何”:何人、何时、何地、何法、何因、何果、何事。
即何人因何因在何时、何地,用何法做何事,产生何果。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分为法定情节事实和酌定情节事实,具体包括:(1)从重处罚的事实(2)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事实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4.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2.论述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诉讼证据,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此概念包含以下内容:第一,从证据所反映的内容方面看,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客观性);第二,从证明关系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凭证,是用来认定案情的手段(关联性); 第三,从表现形式看,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表现形式,诉讼证据是客观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合法性)。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
1.客观性: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客观性是证据最基本的因素和特征。
2.关联性: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3.合法性:也称证据的许可性,指证据只能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审查认定。即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要合法,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论述鉴定结论与证人证言的区别。(1)共同点:在证据分类上同属人证。(2)不同点:第一,主体不同。鉴定人是不知道案件真实情况且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证人只需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无需具备专门知识。第二,属性不同。鉴定结论具有可替代性;证人证言具有不可替代性。第三,内容及形成时间不同。鉴定结论是对专门问题的判断结论,形成于案发后;证人证言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形成于案发过程中。
4.论述我国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与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三大诉讼的证明标准是统一的,即一元化。
5.试论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运用间接证据,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2)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运用。(3)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4)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1.在学理上,证据有哪些分类?
(1).以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的内容和作用,可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4).依据一个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5)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
2.论述证明对象的特征。
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又称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其特征有四:
(1)证明对象是与当事人的主张相联系的概念
(2)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
(3)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要证事实。
(4)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
3.试述证人证言的特征。
证人证言的特征有:(1)内容:证人证言必须是证人对案件事实所感知、记忆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对案件情况的分析、判断、评论等,不是证人证言
(2)证明力:证人证言具有不稳定性和多变性的特点。其原因主要是:一是言词证据本身所固有的特征,即易受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影响干扰;二是可能遇到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三是证言的星辰过程每个阶段可能有误差。
(3)主体: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只有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人。另外,由于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在诉讼活动中,必须坚持“证人优先”的原则。
4.试述证据的特点。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1.客观性: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客观性是证据最基本的因素和特征。
2.关联性: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3.合法性:也称证据的许可性,指证据只能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审查认定。即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要合法,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证据的特征是由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基本因素构成的,这三个因素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客观性和关联性的法律保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表明了证据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实际上就是我们收集、审查和判断每个证据的基本标准。
5.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1.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自诉人承担。
(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与其承担的控诉职能相联系。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法院将会作出无罪判决。
(2)公安机关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程序法事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必须就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
(3)自诉人向法院提出控诉,必须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即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但犯罪嫌疑人并不享有沉默权。
3.在下列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1)涉及“资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2)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他提出反诉,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
(3)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4)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被害人也可提出请求,此时也负有举证责任。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1.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自诉人承担。
(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与其承担的控诉职能相联系。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法院将会作出无罪判决。
(2)公安机关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程序法事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必须就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
(3)自诉人向法院提出控诉,必须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即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但犯罪嫌疑人并不享有沉默权。
3.在下列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1)涉及“资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2)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他提出反诉,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
(3)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4)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被害人也可提出请求,此时也负有举证责任。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1)据以定罪的证据均亦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1)确定侦查范围;
(2)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和辩解意见,可以祈祷兼听则明的作用;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查明案件事实也有一定的作用;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发现新的情况和线索,查破案件,使隐藏很深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根求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听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诉,以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最深入的了解。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近案件事实的传来证据。
2.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传来证据也是证据的观念,不要对传来证据视而不见。其次,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收集到传来证据,可以寻根溯源,找到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还可以与原始证据互相印证、核实,增强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在难于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经审查核实,也可以用作定案的根据。但是,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
据规则外,还应遵守相应的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认可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
(2)推定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
(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以按经验法则进行。
(4)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
(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三、案例分析(20分)
一、甲、乙、丙三人于1997年1月5日共同盗窃塑料薄膜,价值5000元。案发后乙、丙二人逃跑,甲归案并如实陈述了三人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乙的妻子和丙的姐姐分别向公安机关陈述了甲、乙、丙三人于1月5日晚到乙、丙两家窝藏赃物的经过和赃物的外部特征。根据乙妻、丙姐的陈述,公安机关查获了赃物,所获赃物同失主的陈述和被告甲的供述相互印证。
问:(1)指出本案证据分别属于哪些法定证据种类?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间接证据?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根据本案中所获得的证据,对被告人能否定罪?
(1)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甲的供述证人证言:乙妻、丙姐的陈述物证:赃物
被害人陈述:失主陈述直接证据:甲的供述;乙妻、丙姐的陈述间接证据:失主陈述;赃物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可以定罪,达到证明标准(分析略)
二、在陈甲诉李乙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种证据:
(1)陈甲出具的由李乙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甲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1999年3月20日。
(2)李乙的同事乔丙的证言。乔丙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乙说,李乙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3)李乙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乙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4)李乙的朋友张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乙在1999年3月底与张丁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丁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请指出哪些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哪些是实物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对当事人陈甲的关于李乙向其借款的主张来说,哪些是本证?哪些是反证?
1.原始证据有陈甲出具的李乙签名的借条、李乙的陈述;传来证据有乔丙的证言、张丁的证言
(二人均是转述李乙的陈述)。
2.实物证据有李乙签名的借条;李乙的陈述、乔丙的证言、张丁的证言。
3.直接证据有李乙签名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间接证据有张丁的证言。
4.就“陈甲关于李乙向其借款的主张”来说,本证包括陈甲出具的李乙签名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反证则无。
三、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
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
(1)直接证据有:A.妇女张某的证言;B.司机刘某的陈述;C.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D.法医的鉴定结论。
(2)辩护证据有:A.地上刹车的痕迹;B.摔坏的手表、里程碑和出车表三个书证所证明的内容(共同构成一个辩护证据);C.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有二辆解放牌卡车经过事故现场;D。司机刘某的陈述;E。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
第三篇:证据学过程性评测 排版小抄(推荐)
单选题
1.无论是(A),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凭法官的良心、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
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B.控诉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
C.纠问式诉讼还是法定证据制度D.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
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学具有(C)的特点。A.注重司法推定B.注重制定法典C.注重实用性D.注重自由心证
3.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B)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
4.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B),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A.肯定B.否定C.继承D.修正5.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C)。A.德国B.英国C.法国D.美国6.证据法学是(D)。
A.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B.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C.行政诉讼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D.法学学科体系中一个分支学科
7.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明确规定,法官只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B)。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D.实事求是证据制度11.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A.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具有证据力B.不是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具有证据力
C.证据力是证据所必须具有的内容和实质要件D.证据力就是可靠性
12.关于证据学的研究对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A.诉讼制度决定于证据制度 B.证据制度与经济制度没有联系
C.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D.证据制度对于诉讼制度而言是被动和消极的15.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A)。A.客观真实B.证据法定C.自由心证D.确定充分17.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B)。A.法定证据制度B.神示证据制度C.神誓法D.神判法18.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A)。A.刑讯逼供B.十字形证明C.决斗D.司法认知
19.最早规定自由心证原则的刑事诉讼法典是(C)。A.德国刑诉法典B.法国刑诉法典C.意大利刑诉法典D.奥地利刑诉法典
2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证据的基本属性的是(D排他性):35.鉴定结论属于(A 言词证据)。
2.在某个案件的犯罪现场发现一本《刑事侦查学》,经查这本书是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那么此书属于何种证据(物证)1.(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精神病鉴定通常聘请精神病院的医生进行,在鉴定时,精神科的医生就是(兼职鉴定人)。4.(公民个人)具有证人资格。
2.某青年邵某,死于一间破屋里。侦查人员在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记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关于本案中的证据的种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1.在行政诉讼中,所特有的诉讼证据种类是(现场笔录)。3.下列当事人的陈述(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可作为证据使用。
36.勘验笔录属于(B实物证据)。
6.华声商店的经理王某在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工作人员就音像制品的质量问题进行交涉的过程中,因语言过于激烈导致争吵,王某不慎将货架上的音像制品碰落并踩坏一些,为音像制品的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江南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声公司赔偿。在这一案件中,被损坏的录音带、录像带属于(物证)8.在某个交通肇事案件的现场,有一石碑,碑上刻有太湖县黄镇义仓村的字样,那么该石碑是什么证据(书证)
4.下列当事人的陈述(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可作为证据使用。
8.在一起水上浮尸案的现场,侦查人员发现了一封遗书,根据遗书记载的内容,侦查人员推断出死者的家庭身份,同时又根据笔迹鉴定,此遗书确实死者所写。对于本案的遗书,属于哪种证据(既是物证、又是书证)
6.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有一定的范围的,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的一般理论,下列关于证人的叙述正确的是(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
2.尽管我国三大诉讼法有所差异,但是,(勘验)却是三大诉讼法中收集、调取物证的共同方法。44.最重要的证明方法是(A)。A.逻辑推理B.推定C.司法认知D.证明规则42.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证明制度,是(A)。A.神示证明制度B.证据证明制度C.法定证明制度D.自由心证证明制度
43.严格证明和自由证明在以下(D)证明环节上具有实质性差异。
A.证明主体B.证明方法C.证明责任D.证明标准
1.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7.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
2.经过复制、辅音、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传来证据)。
2.涉嫌杀人的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住同一小区的黄女士在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时说:由于她本人与习某有不正当性关系,有一次她听习某说他如何杀害被害人的事情。对于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这段证言,属于(直接证据)3.诉讼证明的客体是(案件事实).4.下列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
1.按照证据的来源来划分,证据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3.法定的证据种类是法律按照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的具体分类。
1.(证明标准)是指司法人员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程度。
3.在林某故意杀人一案中,下列不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明的事实是(杀人工具的生产厂家和出厂日期)。
1.行政处罚法规定,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处罚,而某县工商局文件自行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的事实)。
6.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由控诉方承担)。7.在英美法系国家,证明责任是(当事人的事情)。10.在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由被告承担)。
3.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国)最早确定了“内心确信”的证明标准。1.被告不承担证明责任的是(刑事公诉)。
1.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两大法系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盖然性的优势)。4.张某就李某诽谤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本案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自诉人张某)
3.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公诉案件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
3.行政诉讼法同民事诉讼法一样,也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对证明标准作了规定。
5.证明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于(古罗马法时代)。
8.公安机关立案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应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被告不承担证明责任的是(刑事公诉)。5.在民事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是(当事人)。
6.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案件是(非法所得案)。
53.只有对(B)而言,才有所谓的证明责任。A.证明标准B.证明对象 C.证明事实D.证明规则
7.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首先在(死刑)案件中适用。
54.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D)。A.实体法事实B.程序法事实 C.要证事实D.要件事实
86.在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中通用的证据规则有(A)。A.最佳证据规则B.优势证据规则C.排除合理怀疑原则D.品格证据规则 3.可以说,(客观真实)是证据的最基本属性之一。
6.在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了被后人称为(无罪推定)的思想理论原则。4.从法律推定在诉讼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来看,可将法律上的推定分为(不可反驳的推定和可反驳的推定)。74、(A)主要是指甄别法,是审查鉴别的意思。A.个别审查B.综合审查C.辨认D.对质
77.审查判断个别证据的活动,是确定证据的(B),判断证据的证明力。
A.合理性B.客观真实性C.合法性D.有用性
79、(C)是证明过程的关键环节,是证据制度的基础和核心。A.发现证据B.收集证据C.审查判断证据D.确认证据81.司法认知的客体是(B)
A.法律B.特定的事实C.司法文书D.常识73.进行(B),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并遵守一定的规则。A.技术鉴定B.侦查实验C.勘验检查D.物证鉴定80.第一个确立无罪推定原则的法律是(A)A.法国《人权宣言》 B.《意大利共和国宪法》C.《世界人权宣言》 D.《法国民法典》
66.组织辨认可以公开辨认,也可以秘密辨认,但对(C)应公开进行。
A.对人的辨认B.对物的辨认C.对尸体的辨认D.对赃物的辨认
4.法定证据制度是(历史上曾经存在)的证据制度。8.在刑事诉讼中,司法认知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
多选题
8.在神示证据制度下,所采用的证明方式有(ABCD)。5.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经查证属实确属于使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下列那A.神誓B.水审C.火审些证据属于此类(证人证言; 被害人的陈述)
D.决斗
9.证据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把握证据的(ABC)
B.客观真实性B.合法性C.关联性D.合理性 10.一般来说证据规则包括(ABCD)。
A.采用证据规则B.排除证据规则C.举证规则D质证规则
13.证据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把握证据的是(ABC)。A.客观真实性B.合法性C.关联性D.合理性 14.诉讼制度与证据制度的关系有(AB)。
A.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B.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
C.证据制度决定诉讼制度D.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就有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
16.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是(ABCD)。
A.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B.实证的研究方法C.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方法D.唯物辩证法20.与纠问式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证据制度内容有(BD)。A.心证B.口供主义C.理性和良心D.刑讯逼供
21.以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作为划分依据,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证据制度有(ABC)。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D.古代证据制度22.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有(AB)。A.等级性B.形式主义C.盖然性D.相关性23.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有(ABCD)。A.理性B.良心C.内心确认D.证据规则
1.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
2.以书证的表达方式为划分标准,可将书证分为(文字书证;图形书证 ;符号书证)
1.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 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1.以下证据中以人的陈述中包含的内容或物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是(书证;音像证据; 勘验笔录)。
1.某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疯疯癫癫,那么下列哪些问题是可以鉴定的事项(毒物的名称和数量;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
2.在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证人证言;物证)
2.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录像资料 ;电子计算机储存资料 ;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
3.辨认的认识过程一般分为(感知、记忆和辨识)三个阶段。
33.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ABCD)。A.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
B.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C.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D.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37.下列属于鉴定结论的有(ABDE)。A.法医鉴定B.司法精神病鉴定
C.证人证言D.对嫌疑人指纹的同一性认定E.确定文件的书写、签名是否同一的认定
26.下列属于物证的有(ABCD)。(举例说明“物证”的具体种类)A.作案的工具B.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C.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D.其它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
7。我国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人员可以成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当的10岁的未成年人 ; 了解案件情况的有关单位; 了解案件情况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2.视听资料的调查收集是指(执法人员 ;律师)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制作或者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取视听资料的专门活动。
9.某案,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向某个证人了解情况,那么检察机关可以在下列哪些地点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的所在单位; 证人的住处;人民检察院)
46.根据证明的表现形态,可将证明分为(AB)。A.行为意义上的证明B.结果意义上的证明C.严格证明D.自由证明
4.(物证;书证;勘验笔录;音像证据)是实物证据。7.直接证据(可以是原始证据;可以是传来证据)。5.诉讼证据的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前)采取的,是一项保证证据完整和真实,不被破坏或灭失的保护性措施。1.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被告所写的向原告借款5000元整的借条,在诉讼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书证;本证)。
1.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兄曾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被害人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控诉证据; 直接证据;传来证据;言词证据)
2.以下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刑事被告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40.以下属于实物证据的有(ABC)。A.物证B.书证C.音像证据D.鉴定结论39.以下属于言词证据的是(ABCD)。
A.刑事被告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C.证人证言D.鉴定结论
1。郑某向侦查人员说,他曾听王某向他炫耀自己如何毫不费力即进入被害人家盗窃的经过。郑某向侦查人员提供的证言,属于证据分类中的哪一种(传来证据;间接证据;言词证据)6.民事诉讼中,诉讼参加人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条件是(证据可能灭失;以后难以取得)。
3.证据保全采取的方式有(依职权 ;依申请)。
5.诉讼证据的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前)采取的,是一项保证证据完整和真实,不被破坏或灭失的保护性措施。7.证据的收集主体应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当事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被告人的辩护人)。45.证明的法律性表现在(ABCD)。A.证明的主体由法律规定B.证明对象和标准由法律规定C.证明的主要程序由法律规定D.证明的方法和手段由法律规定
9.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了他人。案件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了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的他听说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额结论: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那么在本案的这些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有(匕首;法医的鉴定结论)
52.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事实构成有(ABCD)。A.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B.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 C.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 D.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
51.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BCD)。A.证明对象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B.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证明责任决定了证明对象 C.免证事由或不要证事由不能成为证明对象
D.所有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认知或说明的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 49.属于证明对象的是(ACD)。A.法院违背回避的事实B.证据事实C.众所周知的事实D.公证的事实47.下列属于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ABCD)。A.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B.犯罪行为实施已过多年,超过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C.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D.法院违背回避的事实
60.有关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A.在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 B.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 C.公安机关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D.人民法院也负有证明责任 48.证明对象是(BD)。
A.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B.与证明责任在范围上是一致的,所区别的仅是其法律属性C.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权利主张D.是法律规定的要证事实
61.英美法系,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根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称为(CD)。A.证明负担B.说服负担C.举证负担D.提供证据的负担 50.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主要事实包括(ABCD)。A.被告人有无犯罪前科B.被告人的一贯表现 C.犯罪事实是否发生D.谁是真正的犯罪者
6.下列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侵权诉讼是(甲诉某医院要求其承担因该元医生手术不慎而给自己造成残疾的赔偿责任的纠纷案件;甲诉乙要求其赔偿因饲养的宠物狗咬伤自己所遭受经济损失的纠纷案件)
84.下列情况应当进行强制司法认知的是(AD)。A.本国法律B.外国法律C.无可争议的事实D.语言和法律用语
1.从事实推定的结果看,它包括(状态推定;因果关系推定;过错推定;行为推定)。
69.质证是(ACD)等原则的具体体现。A.直接原则B.间接原则C.言词原则D.辩论原则
70.辨认是证据审查的主要方法,依辨认对象划分,可分为(CD)。A.公开辨认B.秘密辨认C.对人的辨认D.对物的辨认
71.以下属于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有(ABCD)。A.个别审查B.综合审查C.侦查实验D.技术鉴定
75.证据的合法性是针对(BCD)来讲的。A.案件事实B.证据来源C.收集程序D.司法人员
1.司法认知的特征是(司法认知的主体限于法院;司法认知的客体是特定的事实;司法认知具有可反驳性)。85.证据规则普遍存在于(ABCD)。A.大陆法系国家B.英美法系国家C.社会主义国家D.资本主义国家
1.判断证据就是指(侦查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对搜集的证据进行审查研究,并对个别证据的真伪及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结论。
68.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是各种各样,有(ABCD)。A.原因上的联系B.结果上的联系C.时间上的联系D.空间上的联系
3.从事实推定的结果看,它包括(状态推定;因果关系推定;过错推定;行为推定)
3.以下关于事实推定正确的是(事实推定是法律规定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事实所作的推定;事实推定是否属于推定,是存在争议的)。
3.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据(被告的代理律师在行政诉讼中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收集的证据;被告在行政诉讼中非法剥夺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
6.以下属于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有(全面审查;技术鉴定;侦查实验)。
3.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有(众所周知的事实 ;自然科学定律;当事人承认的事实;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
第四篇:2012电大税法小抄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法参与社会财产分配的一种形式。税收的特征:一是强制性。主要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二是无偿性。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三是固定性。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税法的概念: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部分。广义上的税法,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税法的特征:作为一种法律规范,税法与其他法律一样,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这种法律规范具有一般法律规范的共同特征。但是,由于税法是以税收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因而又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地方。①税法表现形式的多样性。②税法结构的规范性。③税法的相对稳定性和适当灵活性。④税法实体性与程序性的统一。
3.税收法律关系:是指通过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权利
义
务
关
系。
税法的构成要素有:
1、税法主体:指税法规定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税收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2、征税对象也称征税客体,或课税对象,是指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就是对什
么征税。
3、税目
4、计税依据
5、税率
6、纳税环节
7、纳税与申报期限
8、纳税地点
9、减税免税
10、违
法
处
理
我国税率的基本形式有三种:定额税率:是指按照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均规定相同的比例征税。累进税率:指同一征税对象随着数额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我国现行税法只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指将同一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规定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全额累进税率:指按课税对象的绝对额划分若干级距,每个级距规定的税率随课税对象的增大而提高,就纳税人全部课税对象按与之相适应的级距的税率计算纳税的税率制度。5.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和作用不同进行划分,我国的税法可以分为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2.按照征税对象不同进行划分,税法可以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和资源税法。3.按照税收是否转嫁进行划分,税法可以划分为间接税法和直接税法。4.按照税法适用的主体不同进行划分,税法可以分为涉内税法、涉外税法和国
际
税
法。
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税法活动,在税务关系的调整中具有普遍价值的,任何税收活动都必须遵循和贯彻的根本法则或标准。它是税法的本质、内容和价值的最集中的表现,是税收立法的基础、税法解释和适用的依据,是税法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对税收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活动具有普遍意义和指
导作用
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1.税收法定原则,也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律主义、合法性原则等,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2.税法公平原则,是指参加税法活动各个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实质上的平等。也就是说,任何人在税法面前是平等的,不享受任何特权。3.税法效益原则。税收基本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政治、经济条件下税收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具体包括:①税收公平原则: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款,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款。②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税务机关:是政府依据税收组织法律设立的,专门组织和监督管理财政税收收入业务活动的专用
性
政
府
机
关。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权限和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
称。
注册税务师:是依法取得我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只有注册税务师方可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税务师事务所作为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人的权利:税务代理人在办理税务代理业务时,依法享有以下权利:①依法独立代理权。即税务代理人有权依法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税务事宜,独立进行代理行为,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②获取信息权。包括业
务信息的获取权和法律信息的获取权。即税务代理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此外,税务代理人也有权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③获得救济权。即税务代理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代理人的义务:税务代理人必须依法履行下列义务:①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税务代理人在办理代理业务时,必须向有关的税务工作人员出示税务师执业证书,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并在税务文书上署名盖章。②制止税收违法行为的义务。税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③保守获知的秘密的义务。税务代理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后,都不得泄露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④建立税务代理档案的义务。税务代理人应当建立税务代理档案,如实记载各项代理业务的始末和保存计税资料及涉税文书。税务代理档案至少保存5年。税务机关的权力:(1)税收执法的相对独立权。(2)税务管理权(3)税款征收权(4)税务检查权(5)税务处罚权。税务机关的义务:(1)依法行使税务管理权,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义务。(2)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
税咨询服务。(3)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义务。(4)正确执法的义务。(5)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6)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7)回避的义务。(8)依法
保
密的义
务。
纳税人的权利:税收征管法具体规定了纳税人享有7项权利,分别为:1.延期纳税权。2.申请减税、免税权。3.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4.委托税务代理权。5.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6.不服税务机关处理,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权。7.对违法行为的检举
权。
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7项:①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②依法设置帐簿、正确使用凭证的义务。③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④滞纳税款须缴纳滞纳金的义务。⑤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⑥限期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⑦违反税法规定要承担法律
责
任。
税务登记制度: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动、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变化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
律
制
度。
: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据的收、付款凭证。纳税申报:规定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的纳税义务后,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在规定的期限按规定的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的梳棉报告的法律制度。纳税申报方式:是规定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所必须采取的具体申报方式的法律制度。
主要由以下三种方式:1.直接申报纳税2.邮局申报纳税3.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申报 应纳税额的核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核算推定。(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推定。
税款征收方式:指征税主体在税款征收活动中所采取的具体征收方法和征收形式。1.查账征收。即由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对纳税主体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财务报表、资料等进行审核,填开纳税缴款书,并由纳税人自行缴纳税款的征收方式。2.查定征收。即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予以查实,并据以核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3.查验征收。即由税务机关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验,以确定其真实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并由纳税人据此缴纳税款的方式。4.定期定额征收。即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定期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予以核定,并定期进行相关税种合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5.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即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或收取款项时,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依法代为扣缴或收缴的征收方式。6.委托代征。即由税务机关委托有关单位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7.自核自缴。即由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审核并填开税款缴款书后,自己直接到指定银行缴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税收保全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以使税收收入得以保全而制定的各项制度。税收保全制度具体表现为各类税收保全措施的实行以及征纳双方在税收保全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即当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的义务的行为时,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2、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即在上述限期缴纳的期间内,若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税商品、收入或财产的迹象,则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3、通知停付等税存款。即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则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要求其暂停支付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金额的存款。
4、扣押查封等税财产。即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则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附条件地限制出境。又称“清税离境制度”,即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税务机关在检查中的权力①资料检查权 ② 实地检查权 ③资料取得权 ④税情询问权 ⑤单证查核权 ⑥存款查核权 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义务:①资料退还的义务。税务机关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的,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②保守秘密的义务。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有义务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尤其是在行使存款查核权时,税务机关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检查,并应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③ 持证检查的义务。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无税务检查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税务检查相对人在检查中的权利:(1)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律规定检查,对超出法定范围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检查,相对人有权拒绝。(2)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保守商业秘密。(3)亨有合法权益受到
保
护的权
利。
税务检查相对人负有以下义务: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支持、协助税务机关实施检查;②向税务机关如实反映情况;③据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资料。流转税:以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依据,选择流转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征收的一类税 我国的流转税制结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增值税是主体税种。另外还有两种附加性质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
附
加。
增值税: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额或商品附加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征税范围主要有:销售货
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劳务、修
理
修
配
劳
务。
增值税税率共有三档,即:1.基本税率、基本税率为17%,适用于一般情况下货物的销售、进口和提供应税劳务。2.低税率。税率为13%,适用于人民生活必需品;图书,报纸,杂志等有关文化教育事业;农业生产资料。3.零税率,即税率为零,适用于出口
货
物。
增值税计税方法(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两
种
形
式。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五大类消费品:1.过度消费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等有危害的消费品。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
费
品。
消费税的计算: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
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
税
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
税
率)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
费
税
税
率)
营业税:又称销售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税率:营业税按行业设计税率,实行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华体育业4个税目适用的税率为3%,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3个税目适用的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适用的税率由原来的5%调整到8%,娱乐业适用的税率由原来的幅度税率5%-20%调整为统一适用20
%。
营业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
适
用
税
率
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口国境或关境的货物或物品,以其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类型:关税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关税类别。
1、按进出口货物的流向划分,可以划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国境关税。
2、关税按照征税目的的划分,可以划分为财政关税和保
护关税。
3、关税按照适用对象划分,可以划分为优惠关税和差别
关
税。
关税税则:是关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的通称。关税税则主要由复式税则和单式税则两种。我国采用的式复式税则,在税则中规定有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同中国没有签订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优惠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单式税则指一个税目只规定一个税率,对来源于一切国家的货物没有差别待遇,都适用同一税率征税。
所得税:指以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纯所得额或者总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我国的所得税分类:1.企业所得税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4.农业税 纳税主体:在我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所得税。税率: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按照18%的比例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在3万元至10万元的按照27%的比例税率征收;10万元以上则统一执行33%的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的收入总额减 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可见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确定,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纳税人收入总额的确定;一是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和确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具体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
民
纳
税
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课税制,应税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采取分别计算征收的方法,税法规定了三种所得税率。
1、对有稳定来源的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征,最低一级税率为5%,最高一级为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算,最低税率式5%,最高一级税率是3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也适用此种税率。
3、其他各项所得税率均为20%的比例税率,稿酬的实际税率为14%。
4、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 的,除按照20%的税率征收外,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答:(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任职的外籍人员和应聘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以及在境外任职或受雇的中国公民和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在扣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增加费用扣除额3200元。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费用扣除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生产经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某一纳税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全年工资薪金收入)-800元×1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四)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800元(适用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1-20%)(适用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五)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
-800元(适用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1-20%)(适用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
所
得
额
×
20%
×
(1-30%)(六)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0元(适用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适用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减除费用。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八)财产租赁所得,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租赁所得-准予减除的费用和税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九)财产转让所得,以每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十)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额=偶然所得×20% 农业税:指的是对从事农牧业生产并有农牧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财产税: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特定财产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
类
税。
财产税分类:1.以课税对象的形态为标准,财产税可以分为静态财产税(如:房产税、地产税、车船使用税等)和动态财产税(如:契税、遗产税、赠与税)。2.以征收范围为标准,财产税可分为一般财产税(对纳税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的价值进行课税的一种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如:房产税、地产税、车船税)。3.以财产税存续时间为标准,财产税可分为经常财产税(每年都要按期课征具有经常性收入的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在非常时期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而临时课征的财产税)。4.以计税方法的不同,财产税可分为从量财产税(以纳税人应税财产的数量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征
收的财产税)和从价财产税(以纳税人应税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财产税)。
资源税:纳税人开发和使用社会特定物质资源而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额缴纳相应税款。资源税的特点:只对特定资源征税;具有收益税和财产税性质;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特定单项财产税。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不涉及一般农村房地产。3.按照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4.征收对象只是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契税:是在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时,向不动产取得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的征收范
围是在境内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
使
用
权。
契税税率:契税采用3%—5%的幅度比例税率。具体执行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车船使用税,是指国家对行使于我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依法征收的一种税。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独立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具有使用行为,并在中国境内公共道路上行使的车辆和在中国境内河流、湖泊或领海上航行的船舶两大类。车船使用税实行定额税率,即对应税车船直接规定单位固定税额。行为税: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
象的一
类
税。
行为税的分类:①行为税按照课税行为的目的可以将其分为调节行为税、监管行为税。②按照课税行为的属性可以将其分为财政行为税和约束行为税③目前,在我国属于行为税的种类主要有:印花税、屠宰税、证券交易
税。
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
种
税。
印花税的税率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税率比较低;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率税率和定额税率。纳税主体违法行为的表现:
1、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的行为。
2、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
3、纳税人的偷税行为。
4、纳税人虚假申报或不进
6行申报而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5、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
6、骗取出口退税。
7、抗税行为。
8、欠缴税款的行为。
9、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机关的依法检查行为。
10、纳税人出现税法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行为。纳税主体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法律责任。首先,对其一般性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采取行政制裁的手段。其次,对其危害税收征管的违法行为,如偷税、抗税、骗税等行为,视情节及危害程序,分别采取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的手段。偷税:纳税人采取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行为。抗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
为。
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行政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1、税务行政复议是以税务行政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
2、税务行政复议以以税务行政相对人提起复议申请而产生。
3、税务行政复议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4、税务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方式。
5、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公开公正原则。
3、及时性原则。
4、便民性原则。
5、有错必纠原则。
6、依法审查原则。
7、复议原则
第五篇:电大行政法小抄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1.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2.行政立法权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法规)(规章)的权力。
3.在我国,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4.行政立法最具有实质意义的程序是(征求意见)5.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制度中的创新包括(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集中办理或者联合办理。
6.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7.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题目中,四个选项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其选出并且填写在题干后面的括号里。每题2分,共10题,20分)1.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B)。A.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B.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C.中央行政法与地方行政法
D.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 2.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是(A)。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行政灵活原则 D.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3.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D)。A.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 B.苏州市人民政府
C.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D.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工商所
4.区公所的设立,要经(A)批准。A.省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大常委会 C.县级人民政府 D.省级人大常委会
5.关于公务员个人身份,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D)。A.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所有权利 B.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义务 C.行为不具有强制性
D.所属公务机关对其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6.下列组织中,可以进行行政委托的有(A)。A.上海市教育局
B.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C.贵州省总工会
D.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治安科 7.行政法制监督的不同主体中,对行政主体监督最全面、最具有权威性的是(A)。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司法机关 C.国家行政机关 D.中国共产党
8.有权制定政府行政规章的是(D)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教育部
D.杭州市人民政府
9.下列属于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是(C)A.劳动教养 B.驱逐出境 C.遣送出境D.行政拘留
10.行政合同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较,有下列特征(B)。A.不具有强制力
B.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 C.行政机关在合同主体中是民事主体身份 D.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履行中享有特殊权利,因而行政合同是一种单方行政行为
三、多项选择题(以下每题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正确的.请将它们选出来并填写在题目后面的括号里。每题2分,共8题,16分)1.关于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D)。A.行政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
C.行政法律关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
D.行政关系经行政法调整转为行政法律关系 9.行政优先权包括(ABD)。A.先行处置权
B.获得社会协助权
C.行政处罚权
D.推定有效权
3.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基本级别包括(ABCD)。A.省(自治区、直辖市)B.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C.县
D.乡(民族乡镇)4.根据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处分的是(ABD)。A.警告 B.记过 C.罚款
D..降级、撤职
5.关于行政相对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D)。A.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 B.可以分为直接相对方与间接相对方 C.听证是相对方重要的义务
D.相对方有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6.依据行政行为实施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AC)A.行政立法行为 B.单方行政行为 C.行政执法行为 D.双方行政行为
7.行政立法的民主原则主要体现在(ABD)A.情报公开制度 B.咨询制度 C.代理制度 D.听证制度
8.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3%的罚款属于(BCD)。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执行 C.间接强制 D.执行罚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答:(1)制裁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2.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答:(l)任何行政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够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与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3.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答:(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五、论述题(15分)试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重要活动之一,其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性原则,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均要合法。(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
(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7)监督原则。
六、案例分析(10分。问题中的选择题为不定项选择.正确答案为至少一个以上)2007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依据是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该文件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
同年5月,樵某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问题: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BC)。
A.深圳市公安局
B.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C.深圳市民樵某
D.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本案中,深圳市车辆管理所行使行政职权性质属于(C)。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许可
D.行政确认
3.粤公、通字【2006]376号性质属于(AD)。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地方行政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
4.根据学习过的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谈谈你对本案的看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驾驶执照申领的条件是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文件对颁发驾驶执照的行政许可增设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而是违法的。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拒绝给樵某申领驾驶执照行为,依据为违法的地方其他规范性文件,因而是违法的,适用法律错误,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