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程序
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程序(试行)软科学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已完成项目合同书任务,具备结题验收条件,可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科技厅申请结题验收和成果评审。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接到申请后,根据项目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评审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同意”或“不同意”。对同意组织评审的,确定主持评审单位、评审形式、评审时间。软科学计划项目验收与成果评审采取三种方式:会议评审、通信评审和结题验收。省软科学计划重点项目采取会议评审的形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通信评审和结题验收两种,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被已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部门采纳为重大决策的项目,也可采取会议评审的形式。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采取会议评审和通信评审的,由科技厅发给《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采取结题验收的,发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证书》。以下是每种方式的项目验收与成果评审程序:
一、会议评审
1.申请评审和提交材料
(1)申请评审。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省科技厅提出评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A.经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的《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2份);
B.评审委员建议名单(5-9人);
C.符合格式要求的项目研究报告(1W以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5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
D.项目合同书。
(2)提交材料。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初审同意评审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评审材料:
A.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5-7份);
B.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
物发表的相关论文(注明属于哪一级刊物),有关出版物(5-7份);
C.项目评审报告演示稿;
D.项目合同书(1份)。
2.确定评审委员
对审查同意会议评审的项目,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确定会议评审委员(不得少于5名,且人数为单数)和评审时间,并下发《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会议通知》给项目承担单位。
评审委员的选择标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公平评价项目完成情况;
(2)熟悉项目所属领域,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或影响;
(3)研究能力较强,具有高级职称,或负责该领域工作行政部门领导,行政部门领导限1-2人。
3.送评审会议通知和评审材料
评审会议前三天,项目承担单位将《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会议通知》、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决策建议等材料送达各评审评委员。
4.召开评审会议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主持或委托主持评审会议,会议程序如下:
(1)主持人简介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宣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并由评审委员选出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2)主持人将评审会议交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评审会议;
(3)项目负责人作项目汇报;
(4)评审委员对项目评审及提问,项目组答辩;
(5)评审委员会形成一致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主任宣布评审意见。
5.发放证书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研究报告等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根据评审委员组评审意见修改的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有关出版物(各2份,均
附电子版);
(2)《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数份,根据项目组成员数目确定,附电子版);
(3)《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2份)。
二、通信评审
1.申请通信评审和提交材料
(1)申请通信评审。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省科技厅提出通信评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A.经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的《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2份);
B.通信评审委员建议名单(5-7人);
C.符合格式要求的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
D.项目合同书(1份)。
(2)提交材料。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初审同意评审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交以下通信评审材料:
A.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5-7份);
B.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注明属于哪一级刊物),有关出版物(各5-7份);
C.项目合同书(1份)。
2.确定通信评审委员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确定通信评审委员(5-7名,且人数为单数)、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并下发《湖南省软科学成果通信评审通知》给项目承担单位。
3.出具通信评审意见
项目承担单位把《湖南省软科学成果通信评审通知》、《湖南省软科学通信评审意见表》、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决策建议等材料送达各评审委员。
各评审委员对项目成果出具通信评审意见。3个评审委员(包括主任及副主任)综合各评审委员意见后出具综合通信评审意见。
4.发放证书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通信评审意见修改项目研究报告等材料,并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提供以下结题材料:
(1)根据通信评审意见修改的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3篇以上),有关出版物(各2份,均附电子版);
(2)《湖南省软科学通信评审意见表》;
(3)《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数份,根据项目组成员数目确定);
(4)《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2份)。
三、结题验收
1.申请结题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省科技厅提出评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经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的《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2份);
(2)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均附电子版);
(3)项目合同书(附电子版)。
2.发放证书
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初审同意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根据结题验收意见修改的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2条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3篇以上,须注明“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及项目编号),有关出版物(各2份,均附电子版);
(2)《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证书》(数份,根据项目组成员数目确定,附电子版);
(3)《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2份)。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电话:0731-88988733电子邮箱:hnrkx@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邮编:410013
第二篇: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成果验收与评审程序
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成果验收与评审程序(试行)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完成后,可采取三种评审结题方式:会议评审、通信评审和验收结题。重点项目采取会议评审结题的形式;一般项目采取通信评审和验收结题两种。采取会议评审和通信评审的,由科技厅发给《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采取结题验收的,发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证书》。每种方式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议评审
1、提交申请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以下简称《评审申请书》)2份,经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以下简称科技厅政法处)。
2、提交评审材料
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初审同意评审后,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按合同要求与格式要求准备的评审材料:
(1)经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的《评审申请书》2份;
(2)评审委员建议名单(5-9人);
(3)符合格式要求的项目研究报告(万字以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3千字或以上)、决策建议(5千字或以上);
(4)项目合同书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各1份。(5)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决策建议证明件。
(6)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课题论文(2篇或以上)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有关出版物(发表论文及出版物上须注明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名称及项目编号,论文复印件及出版物的份数视参与的专家数定)
(7)项目研究报告PPT演示稿;
3、选择评审专家
项目评审专家的选择标准是: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证评审的公正、公平;
(2)熟悉项目所属领域,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或影响;
(3)研究能力较强,具有高级职称,或负责该领域工作的行政领导,行政领导限1-2人。
(4)评审专家不得来自项目承担单位。
(5)同一单位不得有2名参加评审的专家。
4、送达评审会议通知和评审材料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审查同意评审申请后,即确定会议评审委员(不得少于5名,且人数为单数)和评审时间,并下发《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会议通知》给项目承担单位。在评审会议召开前3天,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将《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会议通知》、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决策建议等材料送达各评审评委。
5、召开评审会议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主持或委托主持评审会议,会议程序如下:
(1)主持人简介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宣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并由评审委员选出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2)主持人将评审会议交由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
(3)项目负责人作项目汇报;
(4)评审委员对项目评审及提问,项目组答辩;
(5)评审委员会形成一致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主任宣布评审意见。
6、发放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研究报告等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签字盖章的《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2份。
(2)根据评审组评审意见修改的项目研究报告(万字以上)、研究总结报告(3千字或以上)、决策建议(5千字或以上)、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决策建议证明件、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的课题发表论文复印件、有关出版物1份。除特别指定外,以上材料各2份并均附电子版。
(3)《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份数依项目组成员数目而定,并附《证书》电子版);
(4)《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2份;
(5)项目合同书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各1份;
(6)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二、通信评审
1、申请评审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以下简称《评审申请书》)2份,经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以下简称科技厅政法处)。
同上述会议评审的要求。
2、提交评审材料 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初审同意通信评审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评审材料,要求同上述会议评审,但不需项目研究报告PPT演示稿。
3、选择通信评审专家并报省科技厅 项目承担单位按上述会议评审专家选择标准确定通信评审专家名单并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审查同意评审申请后,即确定通信评审委员(不得少于5名,且人数为单数)和评审时间,并下发《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会议通知》给项目承担单位。
4、出具通信评审意见
(1)项目承担单位把《湖南省软科学成果通信评审通知》、《湖南省软科学通信评审意见表》、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决策建议等材料送达各评审委员,由各评审委员对项目成果出具通信评审意见。
(2)选出3名评审委员,负责综合各评审委员意见,并出具通信评审综合意见。
5、发放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通信评审意见修改项目研究报告等材料,并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除提交《湖南省软科学通信评审意见表》(包括各评审委员的通信评审意见及主任委员出具的综合通信评审意见)外,其他均同于上述会议评审发放证书需提交材料的要求;
三、验收结题
1、申请验收结题
同上述会议评审的要求。
2、准备结题验收的申请材料
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初审同意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证书》(数份,根据项目组成员数目确定,附电子版)和其他结题验收材料(要求同上述会议评审,但不需项目研究报告PPT演示稿)。
3、发放证书
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同意结题验收的,在提交材料7个工作日后联系领取证书。
第三篇: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要求及程序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要求及程序
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
2005年12月29日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的要求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提出结题评审的申请。
一、提交软科学研究成果结题评审申请书面材料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包括以下内容:
1、《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课题研究工作报告》;
3、《课题研究报告》全文,研究报告封面左上角应注明“××××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课题编号;
4、提交2000字左右的课题摘要以及500字以内的成果简介;
5、提交研究成果应用情况说明(包括发表的文章、有关资料、在决策和管理中应用证明及领导批示等);
6、提供课题经费支出结算表(加盖财务公章);
二、上述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审查批准并在《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上签字后,到山东省科技厅成果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项目承担单位或课题组可提供研究成果备选评审专家(项目承担单位人员及课题顾问回避),专家必须具有高级职称,行政部门领导限1-2人。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将视情况结合山东省软科学专家库 1
从中选择确定评审专家组成员。
《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及研究报告格式要求等到山东省科技厅及山东软科学网站下载。
第四篇: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要求及程序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要求及程序
根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必须在两个月内通过归口管理部门向科技部提出结题书面申请,并按合同规定提交研究报告、出版物等研究成果。科技部按《合同书》验收结题。”
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为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研组织管理办公室(简称战略院科研办)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开展。
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2份)
1、结题验收申请表(表格可在科技部网站下载);
2、《软科学要报》成果;
3、主报告;
4、支持决策的情况报告及证明;
5、有关调研报告;
6、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注明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及项目编号);
7、课题经费支出结算表(要求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公章);
8、结题验收证书(一式五份,表格可在科技部网站下载)。
二、形式审查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安排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可推荐验收专家1―3人,课题组人员的所在单位人员及课题顾问回避;专家须具有高级职称,行政部门领导限一人;组织部门将视情况从中选择1―2人;同时可建议不宜参加验收的专家3―5人,并注明原因。
三、结题验收
验收专家组根据《任务书》对课题进行验收,主要评价是否达到《任务书》中的指标要求及支持决策的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并提出是否可以结题的建议。
四、发放证书 专家验收完毕后,由主持验收单位审查结题验收材料后报送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经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发放通过结题验收的结题验收证书。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doc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证书.doc
第五篇:国家软科学课题结题评审要求及程序
国家软科学课题结题评审要求及程序(NEW)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科技开发任务书》要求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二个月之内,向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软科学组织处提出结题的申请。
一、提交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申请书书面材料(2份,加盖公章);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2张),包括以下内容:
1、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申请表;
2、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证书;
3、课题研究总报告(包含2万字以内的主研究报告摘要、两篇以上调研报告等);
4、至少十篇核心参考文献,若有外文参考文献,需翻译成中文一起提交;
5、提供至少一篇以上在一级刊物上发表或即将(一月内)发表的论文(注明是科技部国家软科学资助课题及项目编号、出版物应在扉页上注明是科技部软科学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的相关证明或复印件1份;提交一篇符合刊登《软科学要报》要求的论文(5000字左右);
6、提供课题经费支出结算表(要求加盖财务公章);
二、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项目承担单位书面提交2份书面结题材料。软科学组织处负责组织专家、安排评审计划进行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完毕后将评审书面意见交回软科学组织处。
三、项目承担单位可推荐评审专家1—3人,课题组人员的所在单位及课题顾问回避,专家必须具有高级职称,行政部门领导限一人,我处将视情况从中选择1—2人;同时建议不宜参加评审的专家3—5人,并注明原因;
评审申请书、评审证书、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请到中国软科学网站下载。未尽事宜请与软科学组织处联系,或上中国软科学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010-88614248;
传真:010-88613706;
E-mail:rkxzzc@cssm.com.cn;
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软科学组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