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更改姓名证明
更改姓名证明
证明
兹有我村村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中名字与现用名不符,造成诸多不便,现申请由改为,请上级单位给予修正。以上均属事实。
特此证明。
______村民委 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二篇:更改姓名证明
证
明
兹证明我村村民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镇xx村,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他本人遵纪守法,使用这个名字以来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在登记户口时将他本人的名字登记成了xxx。他结婚后育有一孩叫xxx,因为名字的问题给他和他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请贵所能考虑他的实际情况,给予更名为感!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号码: 此证明仅限xxx本人更改姓名使用。
Xxxxxxxxxxxx居民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姓名更改证明
证
明
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为 报为
为
特此证明。,性别:,年 月 日出生,因上报数据时误,错误身份证号,与 同属一人。
大名县第二中学
年 月 日
第四篇:姓名更改证明[范文]
证明
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为报为
为
特此证明。,性别:,年月 日出生,因上报数据时误,错误身份证号,与同属一人。大名县第二中学年月日
第五篇:更改姓名
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根据目前有关户口管理规定,公民要求更改姓名,必须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才予以更改。十八周岁以上公民要求更改姓名的,必须从严控制。
理由正当的情况包括:
(一)被收养的小孩;
(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五)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变更姓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1)本人的书面报告;(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派出所辖区民警的综合调查材料;(4)户口所在地村(居)委证明,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