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机电设备选型采购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选型、购置管理制度
设备选型是设备规划工程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前期设备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我矿特制定机电设备选型、购置管理制度。
一、设备选型的原则
选型的总原则是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具体考虑以下几点:
1、设备的技术性能,包括:⑴设备的生产效率⑵设备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⑶设备能否节省能源和原材料⑷设备的使用寿命⑸操作安全性。要有安全装置,能避免操作不当时的发生重大事故⑹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2、设备选型必须以机电科为主,选购设备应在机电矿长主持下,有机电供应科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选型,购置的决策。
3、设备选型应注意标准化,应具有通用性,设备应先经过鉴定,“三证、一标志”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非淘汰产品。
4、新产品及大型成套设备的选用,必须进行考察和论证,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生产厂家。
二、设备采购
1、各科队所需要的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先向机电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后,由机电科进行平衡调度,确定购买的设备由主管矿长、机电科及相关部门调研论证选型,提出购置计划,会同财务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报煤业公司机电部批准购置。
2、对大型主要设备的购置,由机电矿长主持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技术论证,提出购置报告报矿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一般生产设备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购置计划,报机电科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购置新设备必须选用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矿用设备必须有矿用产品煤安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5、设备到货后由机电科、供应站会同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员验货,对与合同和标准不符的设备按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退货或更换。
6、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由机电动力科将新购设备的报告批准手续,合同书、合格证、装箱单、技术文件,专用工具及备用品配件,附属设备等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负责保管和存档。
二零一一年九月
煤矿机电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天池店煤业有限公司
第二篇:机电设备选型论证制度
机电设备选型论证制度
1、机电科所需要的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先向经营矿长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后,由经营矿长进行平衡调度,确定购买的设备由主管科长、机电矿长、矿长、经营矿长及相关部门调研论证选型,提出购置计划,会供应处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报主管领导及部门批准购置。
2、设备选型应遵循下列原则:(1)应注意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的定型产品,技术先进,高效节能,可靠性高、维修方便、价格经济;(2)选购的设备必须“三证、一标志”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3)新产品及大型成套设备的选用,必须进行考察和论证,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生产厂家。
3、对大型主要设备的购置,由主管领导或机电副矿长主持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技术论证,提出购置报告报矿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一般生产设备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购置计划,报经营矿长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购置新设备必须选用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矿用设备必须有矿用产品煤安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6、设备到货后由机电科、供应处会同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员验货,对与合同和标准不符的设备按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退货或更换。
7、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由机电科将新购设备的报告批准手续,合同书、合格证、装箱单、技术文件,专用工具及备用品配件,附属设备等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负责保管和存档。
8、矿井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矿井上下机电科负责制定运
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各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9、机电科负责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等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检验,并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和检验。其它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由矿自行合理安排。
10、机电科必须认真做好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11、机电科的所有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约束个人工作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个人坚决不违章作业。个人年累计违章两次以上的,必须调离机电岗位。
12、建立隐患排查和故障分析制度,实行岗位工、维修人员、班组长以及机电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分析、逐级汇报和处理的责任制。
13、机电副科长每天将所辖范围内的关键机电设备巡视一遍,并收集、汇总隐患向相关领导汇报。负责日检修项目的验收和月检修项目的实施。
14、机电技术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订机电设备(月、季、年)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负责机电设备更新改造的技术工作。
15、矿井固定设备的停产检修应集中处理主要问题,凡平时能检修处理的,不应放在停产检修时间。
16、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磨损严重或遭到意外灾害一次修复费用超过设备购置价值80%以上者,可以申请报废。
17、设备的报废,要组织机电、财务、供应、调度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工人、技术员组成的鉴定小组参加,组织鉴定、签字、提出意见,填写报废申请表,报总公司机电部、财务处批准,报废手续批回后,做财务处理并在设备台帐上注销。
18、报废设备、辅机及配件,报废前应妥善保管,对还可以使用的辅机配件,需进行登记。
第三篇:煤矿机电设备选型、购置管理制度
黎明集团贵马煤矿
煤矿机电设备选型、购置管理制度
设备选型是设备规划工程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前期设备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我矿特制定机电设备选型、购置管理制度。
一、设备选型的原则
选型的总原则是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具体考虑以下几点:
1、设备的技术性能,包括:
⑴设备的生产效率。
⑵设备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
⑶设备能否节省能源和原材料。
⑷设备的使用寿命
⑸操作安全性,要有安全装置,能避免操作不当时的发生重大事故。
⑹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2、设备选型必须以机电科为主,选购设备应在机电矿长主持下,有机电供应科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选型,购置的决策。
3、设备选型应注意标准化,应具有通用性,设备应先经过鉴定,“三证、一标志”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非淘汰产品。
4、新产品及大型成套设备的选用,必须进行考察和论证,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生产厂家。
二、设备采购
1、各科队所需要的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先向机电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后,由机电科进行平衡调度,确定购买的设备由主管矿长、机电科及相关部门调研论证选型,提出购置计划,会同财务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报煤业公司机电部批准购置。
2、对大型主要设备的购置,由机电矿长主持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技术论证,提出购置报告报矿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一般生产设备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购置计划,报机电科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购置新设备必须选用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矿用设备必须有矿用产品煤安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5、设备到货后由机电科、供应站会同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员验货,对与合同和标准不符的设备按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退货或更换。
6、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由机电科将新购设备的报告批准手续,合同书、合格证、装箱单、技术文件,专用工具及备用品配件,附属设备等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负责保管和存档。
黎明集团贵马煤矿 2015年1月6日
黎明集团贵马煤矿
煤矿机电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第四篇:煤矿主要机电设备采购、监造及验收管理规定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采购、监造
及验收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立项选型、招标、监造、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煤矿主要机电设备事故,特制定集团公司煤矿主要机电设备采购、监造及验收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煤矿主要机电设备是指综采设备、综掘设备、大型固定设备、矿井供电设备、集中供电设备、特种设备、通风设备、自备电厂设备、通用物资等。
第三条
综采设备是指采煤机、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可伸缩胶带输送机、乳化液泵站、喷雾泵站、刨煤机、破碎机、设备列车等。
第四条
综掘设备是指掘进机、转载机、可伸缩胶带输送机、掘锚机、给料破碎机等。
第五条
大型固定设备是指主要通风机、滚筒φ2m及其以上的主要提升绞车、主提升皮带机、20m 及其以上主压风机、矿井主排水泵等。
第六条
矿井供电系统是指移动变电站、主变压器、高低压
配电柜、地面及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等。
第七条 集中供电设备是指变压器、高压电器、高低压开关柜、集中控制系统等。
第八条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第九条 通风设备包括局扇通风机、千米钻机、地面瓦斯抽放泵等
第十条 自备电厂设备包括锅炉、发电机、主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等。
第十一条 通用物资是指电力电缆、强力胶带带强(2000N/m㎡)及其以上或带宽1m及其以上等。
第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管理。
3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对集团公司各单位煤矿主要机电设备使用和安全技术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是集团公司煤矿主要机电设备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运行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服务、指导、协调、对外联系、监督、检查等职能。对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及设计选型、制造生产资格认证、设备招标、监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工程验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技术管理程序上把关,对煤矿主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进行检查,对发生的事故追查分析。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机电部门负责本单位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运行管理,对本单位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动态安全技术性能总负责。
第三章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 第十五条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选型前要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收集有关资料和信息,包括现场使用条件,设备安全性能和生产能力的要求,国内外主要制造商的基本情况,当前设备研发、制造水平和近、远期发展趋势,国内外的设备使用现状,以及设备投入使用后预期达到的目标等。
第十六条
设备选型的原则
(一)、适用性原则。设备必须适合使用单位具体条件要求,适应管理、使用、维修水平要求。
(二)、可靠性原则。设备必须是制造质量好,工作安全性能可靠。应优先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和专业生产厂制造的设备。
(三)、先进性原则。应选择性能先进、技术含量高的设备,以逐步提高装备水平。
(四)、经济性原则。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高的设备。
(五)、通用性原则。新选择的设备尽量与现有设备有通用性、兼容性,以减少备品配件品种,并便于设备的升级换代。
(六)、配套性原则。关联使用的设备必须有良好的配套性,一是相关技术尺寸必须正确,二是技术性能、生产能力必须匹配。
第十七条
设备选型采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实地(实物)调研与研究分析有关技术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必要时可请研究、设计单位或技术咨询机构作出选型方案。
第十八条
一般情况下,应制定多个选型方案备选,然后由各级分管机电技术的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备选方案进行比较论证,确定优化选型方案。
第四章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采购技术协议 第十九条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立项,确定选型方案后,要先制定详细的技术要求,经与机电管理部门充分商讨,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对煤矿主要机电设备进行招(议)标。
第二十条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合格的供应商,应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或者按阳煤发[2010]1023号《阳煤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确定后,由各级分管机电技术的领导,组织或安排有关业务部门与供方技术部门进行技术谈判,起草技术协议。
第二十二条
技术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所采购设备的型号、规格
(二)、设备使用条件(环境)的简要描述
(三)、设备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
(四)、设备制造所采用的标准
(五)、对设备重要零部件、关键技术性能和采用特殊技术、特殊材料、特殊工艺的具体要求
(六)、配套设备的型号、规格,必要时附设备配套方案图
(七)、提供图纸、技术资料的约定
(八)、技术服务内容、方式的约定
(九)、设备验收的有关约定
(十)、提供附属设备和随机易损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设备的交货期
(十二)、违约责任和索赔
(十三)、其他应该由双方技术部门商定的事项
(十四)、设备的供货范围
(十五)、监造范围及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凡集团公司采购的煤矿主要机电设备,必须经各级机电部门审核并经各煤炭管理公司分管机电的领导签署技术协议,再由集团公司机电分管领导签署技术协议。
第二十四条
技术协议签订后,送交采购等相关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其内容和要求签订经济合同。
第五章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监造
第二十五条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是较为复杂的设备,其设计与制造质量、选用材料及其质量、制造工艺及装备水平、制造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制造厂商的内部管理水平等因素制约,用户对生产厂制造的设备只能进行有限的初验、中检、终检和出厂验收等,不能跟踪复杂制造过程,设备内在质量不易做到全面的监督和控制。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需要设备项目法人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监造公司完成设备的监造工作,以此来最大限度的保证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制造质量。
第二十六条
监造协议(合同)的签订。设备项目法人单位与监造方就具体不同型号的设备签订监造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协议要求监造方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服务,注重过程质量,实施制造的过程控制,确保设备按照设计要求生产。该监造协议必须报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
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大纲,并按监造大纲的内容开展监造工作。监造单位应根据其开展监造工作的实践经验,依照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法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技术文件,组织相关专家编制切实可行的监造大纲,监造大纲经项目法人单位认可后,方可执行。并要求监造方根据新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不断升级和实施,完善与修订监造大纲。必须保证监造大纲的规范性、科学性、可行性、正确性。项目法人单位按照监造大纲考核监造方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
监造单位应加强设备制造、装配过程的监控。监造方根据不同设备和制造的不同阶段,选派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高素质的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进驻制造厂进行全过程监控。应从审核设计图纸入手,核查制造厂家的资质、最近上级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查考核情况;了解和审查制造厂商编制的工艺文件的合理性、先进性、可操作性;查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技术文件、规章制度、检验检测手段以及检验检测记录;检验设备制造中所需外购物品(包括材料)的供应商的资质、产品的质保文件、质量证书和出厂验收报告;了解制造商在制造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时的反馈渠道、处理程序,并对处理结果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进行核查。特别对制造工艺及工艺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对工艺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专家会同制造厂家的技术人员共同协商,制定更合理、更可行、更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的工艺方案,以工艺制度约束工人操作;必要时要求供应商对上岗工人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制造工人的技能,保证设备制造的过程质量。对每道关键工序和主要部件做好检验记录,对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限期要求厂方按照标准处理,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十九条
监造单位应定期报告设备制造情况。监造方必须认真负责,定期书面报告制造过程情况,使用户能够及时了解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处理结果,了解设备制造进度,利于工作安排。
第三十条
监造管理程序。
1、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监造工作由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实施。
2、监造工作必须在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的指导下开展,监造过程必须在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备案。
(1)、监造工作开始前,设备项目法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履行告知手续,在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指导下进行煤矿主要设备监造招(议)标工作。
(2)、设备监造中,监造方必须认真负责,定期书面报告制造过程,以便于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了解设备制造情况。
(3)、建造后期,监造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书写出厂验收报告和监造总结。每套设备制造完毕后,成立由设备监造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监造方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对设备按照部颁出厂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认真的出厂验收,并签署出厂验收报告。
(4)、设备监造工作完成后,监造方必须持有项目法人单位签字认可的手续到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办理终结手续,凭此手续到财务部门办理最终结算手续,日常监理费结算按进度执行。
第三十一条
监造的取费。发展计划部、财务部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由发展计划部牵头组织集团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对监造费进行测算后出台具体的取费标准,并在集团公司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第三十二条
对监造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集团公司对监造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资质审核,实行核发内部设备监造许可证准入制度,对资质不符或者在监造过程中出现过严重监造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监造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的,阳煤集团监造主管部门要对监造单位进行考核,直至吊销集团公司内部设备监造许可证。
第六章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验收 第三十三条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到货后、安装前,采购部门应通知使用单位、机电部门、计划部门、财务部门和设备供应商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安全质量检查、查阅合同和技术协议,看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按照项目法人制,技术协议签订单位负责设备的到厂验收工作。
第三十四条
凡到货设备存在制造缺陷、严重质量问题、影响运行的安全缺陷,技术资料不全或与设计不符,都
不允许安装或使用。由集团公司供应部门予以退货处理,同事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的工程验收 第三十五条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调试和试运转,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安装标准要求后,由使用单位机电副矿长(副经理)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会同安装单位进行初验。
第三十六条
初验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向机电动力部、基本
建设管理部、发展计划部、财务部等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由上述部门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及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上述部门和使用单位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盖章认可后,安装单位方可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各煤炭管理公司所辖基建矿井按基本建设管理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验收)
第三十七条
新设备安装验收按《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执行;移装设备验收按完好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中,特种设备的工程验收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集团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煤矿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完工,不进行验收的、严禁投入运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条款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
第五篇:机电设备采购申请报告
尊敬学校领导:
你们好!随着学校新的机械实训基地的完工,马上可以投入使用,我们机电组的实训基地设备也将进一步的完善和增多,现将机电组实训基地发展规划汇报如下:
1、实训楼4号楼里原来的设备,给一、二年级学生用来上实训课,一年级学生的实训主要安排在绘图室、机房等进行,以模拟实训为主。二年级学生的实训课主要安排在数车工场、加工中心工场等进行,以实践操作实训为主,但是工件的原材料可以用塑料、45钢等价格较低、质地较软等材料。
2、工学交替及工作室生产安排在新的机械实训基地。
3、原4号楼一楼的仓库间,把有关的特种机床、原材料和刀具等搬到新的机械实训基地以后,改为电火花加工工场,打算购置18台快走丝线切割加工机床。以满足机械专业的模具专业学生上课使用。
4、原4号楼二楼的雕刻机工场间里面的设备已经淘汰,上课、实训都没有在使用,所以计划把里面的雕刻机捐给别的学校。空出来以后打算一分为二,一半做为一个小机房,里面放10台电脑,供CAD、机械实体设计、工业产品设计技能培训小组使用,另一半打算作为学生作品展示厅,用来存放高
一、高二学生的优秀作品。
5、新的机械实训基地及4号楼一楼新的电火花加工工场按现代标准的工厂设计和布置,要求学校总务处除了布置水、电、气等以外,还要布置有完整的排污和排风系统。
6、技能培训小组的钳工、电工电子、CAD、机械实体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将安排在实训楼4号楼进行。数车、数铣、普车和加工中心组合安排在新的机械实训基地进行。
7、新的机械实训基地共占地1512平方米,经过了实际测量和计算,具体安排如图1所示。除了特种加工机床需从原4号楼搬出来以外,其他的机床都需要新购置。具体购买如下: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普通车床
CA6140A
5万
100万
数控车床
CAK3675V
8万
168万
Fanuc系统
加工中心
VMC850
30万
480万
Fanuc系统
线切割
快走丝
3.5万
63万
气泵
5万
10万
合计
821万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