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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管理的规定



第一篇:关于加强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管理的规定

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管理的规定

2011年是公司项目建设的决战年,时间紧、任务重,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已成为项目能否如期建成试车的关键之一。为规范设备技术规格书及材料规格型号的审定,避免出现重复采购、超计划采购,就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规定如下:

一、生产设备的采购申报

生产部是生产设备采购申报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一)依据兖矿集团财发„2009‟205号文之规定,准确确认设备和非设备,既不要遗漏了设备,亦不要把非设备纳入到设备招标范围;

(二)依照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的需要,负责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并对其质量负责;

(三)提出并申报设备采购计划,确定需求时限;

(四)配合其他部门办理设备招标的相关手续。

二、材料的采购申报

施工单位负责各自承揽建安工程材料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具体程序为:

(一)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纸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申报材料计划;

(二)申报材料计划的名称、单位、单价、数量、材质、规 -1-

格型号等要齐全,计划数量与实际用量要相符,有特出要求的要做出说明;

(三)对编制完成的材料计划,施工单位自审后报监理公司审核确认;

(四)经监理公司审核确认的材料采购计划由施工单位报工程部复核确认,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在工程材料(主材)计划建设单位负责人处审定签字;

(五)经监理公司审核、工程部复核并签证的材料采购计划由工程部报供应部实施采购。

三、设备及材料采购实施

供应部是生产设备及材料采购实施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一)确定招标方式,向集团公司报批设备招标手续,并及时办理完毕;

(二)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办理招标事宜,确定发标、开标时间,审核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质量负责;

(三)经集团公司同意或按上级文件规定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由供应部牵头组织进行内部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无论采购选用何种方式,其结果均要由供应部组织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后,签定供货合同。

(四)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对不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设备有权拒签,对签订合同的设备、材料质量负责;-2-

(五)依据合同约定时间催交设备、材料,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四、违犯规定的相关处罚

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强化本通知执行力,公司决定:

(一)对混淆设备和非设备,非设备作为设备申报,并进入招标程序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处以2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二)对混淆设备和非设备,设备被遗漏,延误设备招标时间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三)对混淆设备和非设备,材料采购被遗漏,延误工程进度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四)对把关不严造成重复采购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五)对违反以上程序和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目前,项目建设进入关键时期,部分设备还未招标,每月都会发生材料采购业务,望公司各责任部门切实负起责来,不推诿,不扯皮,不忽悠,不折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50万吨合成氨项目的快速推进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前规定和此文件不一致,以此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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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兖矿集团财发„2009‟205号文中划归设备范围部分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

附件:兖矿集团财发„2009‟205号文中划归设备范围部分:

(一)按照行业设计规范纳入《初步设计概算》“设备购置” 范围内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作为设备管理的各项固定资产;

(二)电动、气动、液动阀门及公称直径300以上的其他阀门;贵重金属组件(如铂网、离子膜等)等均为设备;

(三)属于设备整体之一的部分,不便或不宜划分,而又满足固定资产标准者,如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耐火材料、钢球磨煤机的钢球及润滑油,提升系统的钢丝绳,运输系统的胶带、溜槽等均为设备;

(四)随设备整体进货的各种工艺设备一次性填充物料,各种化学药品,一次性大型转动机械冷却油(如透平油、变压器油等),设备安装过程的一次性填充油(如热载体导热油、润滑油等),化学水处理箱内的各种填料,蓄电池组用的硫酸等均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五)煤炭生产专用的工具在项目建设期内应纳入设备管 理,包括风镐、电风钻、台钻、7.5KW以下的电动机和水泵,10KVA以下的变压器,200A 以下的低压防爆开关,局扇,矿车(包括平板车、坑木台车),综合保护器;

(六)企业自行制造除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以外的各类资产所耗用的原材料;

(七)列入待摊投资中临时设施费的机器、设备及其他非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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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列入其他投资中生产、生活工器具单位价值在 2000 元 以上的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等;

(九)其他符合抵扣进项税条件的固定资产。

另外,凡是进口阀门,无论直径大小,都按设备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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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本规定中所指的材料设备管理是指直接应用于开发项目施工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选型、定位、采购、供应、保管、结算、转账以及信息服务等管理活动。2)管理职责

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选型、定位及质量管理。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商务管理。财务部负责材料设备的账务管理。预算部部负责材料设备的成本管理。

3)管理方式:根据采购供应对象不同,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分为公司供应材料设备(甲供材料设备)管理和非公司供应材料设备(非甲供材料设备)管理。

4)非甲供材料管理定位及管理:对非甲供材料的管理仅限于设计定位、质量控制及信息服务管理。公司工程部应在施工招标时以招标文件的形式明确主要非甲供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控制标准等,材料设备部据此提供相关材料价格信息,并确定施工招标标底,以此控制施工投标价。确定的主要非甲供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控制标准也是工程部(或指导监理公司)在施工时控制材料进场的控制标准。

5)对于材料单价不便直接从施工单位中剥离、公司直接实施分包的分项工程,工程部应在预算部确定施工单价前明确主要材料的材质标准及相应规格、型号,并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作为主要合同条款。6)材料设备部应根据项目整体开发计划、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及施工合同约定,编制材料详细采购计划,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明示工程部及财务部,材料设备部按计划实施。

7)为规范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应对合作成熟的材料供应商实行合格材料供应商名单管理制度。目的是通过对供应商建档管理,建立与供应商的长期信誉合作关系,对供应商实行优胜劣汰机制,以减少采购环节,节约采购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名单管理

(1)名单的建立:材料设备部按供应材料品种的不同,将与本公司合作过的供应商逐步进行分类建档,详细记录供应商供应材料的品种、单价、材质、规格、型号,供应方式,合作次数及时间,供应商的性质,公司职能部门对其每次合作的评价,有无不良记录等。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称为合格供应商,成熟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单品种材料合格供应商不少于5家。合格供应商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2)3)4)具备合法资格,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产品标准要求,材料材质处于稳定期(材质无大的波动)。

材料单价一年内无较大提价(行业原因除外),且与公司合作价低于平均市场单价。与公司连续合作且正在合作;或合作两次以上,且距最后一次合作结束时间不超过一年。两年内累计不良合作记录不超过两次。

(2)材料供应商合同执行评价: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部应对供应商的合同执行进行追踪考评,目的是考评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对履约表现做好记录;合同履约完毕,材料设备部、工程部、财务部应对供应商履约能力及履约表现作出综合书面评价,条件成熟时,也可采用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的间接书面评价。履约评价记录是合格供应商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合格供应商的确认: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的供应商均为合格供应商,材料设备部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 1 名单。

(4)合格供应商的淘汰

1)名单中的供应商不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中任一款项时,应即时淘汰,材料设备部将其从名单中剔除。2)一年周期内,单品种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均合格,材料设备部、工程部、财务部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将相对最差供应商淘汰,淘汰量不低于名单中供应商数量的五分之一。3)淘汰的合格供应商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公司的相同品种材料招标(或议标)及供应。

三、采购与供应

1)公司原则上采购供应所有设备。公司对具有下列特点之一的材料实施采购与供应(甲供): 材质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

材料对建筑物外观效果有重大、直接影响的。

材料单价及总价对工程造价影响巨大或同品种材料单价差异较大,且材质无明显区别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

2)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一般应根据单项(单位)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实施。属同一开发项目应用于不同单项(单位)工程的材料设备,具备条件成批次采购的(加工供应周期不长或可以分批加工的),尽量批次购买。可以执行批次采购与供应的前提是:

材料的品种、材质相同,且规格、型号一致或相近;设备的品种、型号、性能相同或基本一致。供应时间跨度不超过3~6个月。

同一供应商(或厂家)具备同批次全部待购货源。以上三条缺一不可。

3)公司采购材料设备的主要形式是招标(或议标)。成套机组及成批次设备采购需委托招标代理招标购买。不采用招标(或议标)方式购买的材料设备应符合下列特点:

成批次、单品种材料总价不超过2万元且材质、价格比较稳定的常规材料。

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合格供应商,供应材料品种、材质、规格、型号、色彩、单价均相同,且其上一次供应时间距离本次供应时间跨度不超过三个月。

无供应周期的单品种、不超过5件、总价不超过1万元的常规设备。在市场上处于无竞争地位的(新型或垄断)材料(设备)。公司或项目开发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设备)。4)采购供应的办理程序:

1、确定材质标准(或性能)、色彩、规格、型号。

2、确定采购数量。

3、委托招标数量。

4、考察、筛选供应商。

5、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评审。

6、招标并评标,确定供应商。

7、评审合同并签署。

8、实施供应。

采购供应方式不同时,可删减相应步骤。5)选型与定位。

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选型与定位。

实行固定施工总价合同的,施工招标前,工程部应以设计文件(施工图或其他)或其他书面文件明确材料设备的材质(或性能)、规格、型号、色彩等,并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合同条款中亦应有相关约定。实行非固定施工总价合同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前,工程部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待购材料(设备)的材质(或性能)、规格、型号、色彩等。6)数量确定。

材料设备部根据设计施工图确定材料数量;材料设备数量由工程部与材料设备部共同确定。

用固定总价的施工合同,发包人采购供应材料总量、批次供应量、批次供应时间,并以补充协议或三方(发包人、施工承包人、监理公司)签证的形式明确。7)供应商的考察与筛选。

材料设备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设备定位要求初选潜在投标人。在合格供应商名单完善的情况下,原则上名单中的合格供应商均为潜在投标人,但每次招标时,非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一家。

在材料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完善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供应商(厂家)参加投标,少选或禁止间接供应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公司内部考察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牵头,材料设备部、工程部派员参加,目的是考察材料设备的材质(或性能)、规格、型号、色彩等是否符合采购要求,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的加工与供应能力,以及信誉。合格供应商的相应档案记录即为其获准参加投标的资格材料。考察后的潜在投标人报公司领导筛选,并最终确定投标人。8)9)招标文件的编制与评审。委托招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负责编写,非委托招标的招标文件由材料设备部负责编写。预算部、工程部、财务部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并做好书面评审记录。招标组织及招标程序。委托招标的组织工作由招标代理完成,非委托招标的组织工作由材料设备部负责。招标程序参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公司“工程招标管理规定”执行。主要设备及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招标应有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职能人参加。

10)采购合同的评审与执行。

成本部、材料设备部、工程部、财务部参加合同评审并做好书面评审记录。执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合同约定的材料材质应与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质量标准相匹配,且符合施工合同限定的进场条件,并接受监理公司及施工总包商的合格检验和合理的退货要求。

合同一般应约定预留质保金,质保金额应不低于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保金额,质保期应不低于施工合同相应工程质保期;但在明显不存在保修风险的情况下,可不约定预留质保金。

合同一般应不约定支付定金,并应约定预留相应额度的款项(非质保金)待工程竣工后支付。

分批次实施供应的合同应明确不同批次材料设备的加工供应周期、付款额度及付款时间等。11)供应。

材料设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的数量及日期直接向施工承包商提交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材料设备部、工程部配合施工承包商验收货物。4.保管与结算(1)材料设备的保管

1)经施工承包商、监理验收无误后的材料设备由施工承包商负责保管。公司应保证施工合同中约定。2)施工承包商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为同一责任人时(如电梯供应与安装)。对方发货前应及时通知材料设备部,工程部负责协调材料设备现场堆放场所。

3)因工程保修需要而预留的材料(或设备配件),由施工承包商或物业公司接受并保管。

4)供应商持有施工承包商或物业公司签发的收料单据,由材料设备部办理入、出库单据,入、出库单据上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型号等必须与施工承包商或物业公司签发的收料单据一致,且出库单据上应有施工承包商或物业公司签收人签字。

(2)材料设备采购结算、付款与材料供应转账结算

1)材料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价款结算,并配合财务部付款,办理相关手续。

一次性供货到位的合同,入、出库单据上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型号等须与合同约定的相一致;最后一次付款(非质保金)前,必须将入、出库单据移交财务部。

分批次供货到位的合同,应按供货批次分别办理入、出库手续。当期付款前,应将当期入、出库单据移交财务部。

2)材料供应转账结算。

材料设备部负责办理与施工承包商的材料供应转账结算。

转账单价的确定。施工合同约定转账单价的,执行合同约定;施工合同没有约定转账单价的,执行采购单价。

转账的办理。材料设备部应每月分单项(或单位)工程,将当月已实施供应的材料与施工承包商办理转账手续,并转交财务部。转账数量应与收料单数量一致。

超供部分材料单价执行采购单价,另加相应采购费用,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并在竣工造价结算中体现。5.信息服务及信息管理

(1)材料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信息的日常收集及整理(2)收集及整理 1)收集方式。市场跟踪调研。报纸杂志材料信息。供应商提供信息。

近期实施供应的资料保存。其他方式。

2)信息整理。材料设备部将收集到的资料按照品种、品质(或性能),分品牌、单价等进行整理,并提供给成本、工程人员参考。3)信息服务。

a.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前五日,材料设备部应根据工程部、预算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价格信息。b.材料(设备)采购前,提供相关材料价格信息,为招标文件评审、询标、定标服务。4)价格预测与管理。条件成熟时,材料设备部应具备预测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走向的功能。

单品种、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浮动幅度超过10%时,材料设备部应在三日内知会工程、预算部及相关负责人。材料设备部应每两月出据一份材料设备市场分析报告,就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价格走向、新旧材料的更替等进行整理、分析,并提供给相关公司领导及工程部、预算部。

四、不同提供方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工程物资提供可以分为甲供和乙供(也叫做非甲供)两大方面。不同的提供方,其物资采购的管理规定也不一样。

1.甲方分包项目的管理 1)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上报分包工程需求计划。

甲方分包项目上报计划时间要求:

电梯

框轻结构:一次结构完成后的当月;剪力墙结构;不少于井道完成前60天。智能、电视、电话、宽带、燃气等专业分包项目由项目经理根据进展情况进行确定。2)3)4)项目经理组织复核后提请采购部门;由于施工单位未做计划造成的甲方分包进场滞后导致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采购部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分包项目施工方进场施工。

甲方分包项目由施工单位负责全面管理,并在甲方项目工程师组织下进行进场交接、中间交接和撤场交接验收;施工期间,双方均应保护对方成品,破坏对方成品的一经发现,由破坏方承担赔偿责任;人为破坏的,甲方对责任方进行每次5000元罚款。

2.乙方分包项目的管理 1)施工单位分包的项目(如门窗、防水、消防、通风、人防、地热、外墙外保温、涂料等项目)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选定分包方,上报监理、甲方考核后给予确定。施工单位在编制月度进度计划时,分包方的选择作为计划工作内容之一;由于未作计划或选定过晚造成的分包方进场过晚导致工期滞后,甲方不负责任。

2)分包项目中需封样的项目。

不小于1000mm×1500mm成品窗(包括连接片和胀管以及玻璃胶、发泡胶)。防水母材。地热管线、管件。

不小于600mm×800mm涂料样板。1000mm×1000mm外保温苯板以及配件。

在选定分包商后并在施工前,由总包方组织上报监理封样样板或材料;样板上应清晰标明厂家、规格、总包方等信息;监理方验收后转交甲方项目工程师复核,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或工程样板施工。3)分包项目中不能封样的项目,如入户门、单元门、人防门、防火门、设备等,施工单位组织在材料进场后向监理方、甲方报验并执行“材料进场验收管理流程”;不合格或者未经验收的不得使用。

3.乙方自购材料的管理 1)2)乙方自购的材料应在进场前报验样品,在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批量进场;不能申报样品的材料,应征得监理、甲方同意后上报材料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批准。

单控材料进场的管理: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填写“分项工程验收申请单”并附带材质证明等上报监理、甲方项目工程师进行验收。验收单中应写明材料名称、厂家、规格、批次、数量等信息。在监理、甲方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监理、甲方,监理见证人和甲方项目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实验员进行现场实物取样、封样和送样。

检验后,见证人负责领取试验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项目工程师共同进行材料实验数据的分析,确定合格后方可送交施工单位。

不合格的双控材料严禁使用并限期退场;施工单位组织材料退场时应有监理工程师在场;不能及时退场的,应有防误用措施。

抽样合格的材料,如水泥、钢材等,其使用应有跟踪记录,明确其使用部位。商品混凝土的厂家选定执行分包方管理流程。

施工单位在中标后至工程开工前提交监理甲方“见证取样计划”,经批准后各留一份。3)4)涉及景观和外立面观感的材料,施工单位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提交经现场验收合格的样品,项目经理在征得景观设计工程师和总经理确认、回复监理方后方可使用。

涉及使用功能材料,施工单位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提交经现场验收合格的样品,项目经理必要时在征得总经理确认、回复监理方后方可使用。

4.罚则 1)施工单位材料进场未按照规定报验且尚未使用的,按照监理、甲方督促报验次数100元/次罚款;已经使用的,经验收合格的,除按照以上条款罚款外并处1000元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监理、甲方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拆除、调换、结构检测等并处以上条款规定和5000元罚款,同时由此造成的相关违约和产生的责任不予抵消。

2)3)4)施工单位分包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选定、报验的,监理、甲方除出具停工令外,并处5000元罚款。经监理多次督促仍不报验时,按照500元/次罚款。

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交样品封样的,尚未施工的,按照监理督促次数500元/次罚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延期。

施工单位对甲方分包项目不履行总包职责的,无论合同中有无配合费,甲方项目工程师在协调中不予配合,给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按照协调次数1000元/次罚款;经协调仍不履行总包职责的,甲方负责组织分包方施工,由此造成的交叉施工影响导致施工单位工期延误的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五、不同物资的采购管理规定

在工程施工中,需要采购的物资有很多种,不同的物资,其采购管理也存在着一定区别。下面对一些常用物资的采购管理进行介绍。

1.水电、空调、装饰主要材料的采购管理规定

选用水电、空调、装饰的主要材料,施工单位及甲方应根据设计施工图样及总承包合同,结合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好,及时送样及选定时间(进口材料在施工前提前六个月,国产材料在施工前提前三个月),送样(6家以上产品)经项目公司审查确认(运营中心在项目开工前,将下达审查书告知项目公司须审查的具体项目),与施工单位在认定的厂家中共同招标确定。水电、空调、主要装饰材料选用程序如图4-1所示。2.新材料应用采购管理规定

(1)目的确保新材料在工程中及时成功应用,充分发挥其高效、节约、环保的作用,同时完善住宅功能,提高工程质量,增加市场卖点。

(2)职责部门 工程部负责新材料的推荐,考察,应用及推广工作。(3)相关部门 预算部负责提供新材料的应用成本分析。

(4)适用范围 市建委许可使用,具有相应检测鉴定报告的新型建筑材料,最好有其他房产商的类似工程中成功应用的经历。

(5)工作程序 1)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跟踪调查相关材料的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如有合适的新材料,专业工程师对其性能,质量标准,评审机构,获奖情况,工程实例进行了解,并向部门经理提交新材料推荐应用报告。

2)部门经理认为新材料可行,组织进行以下工作:

对厂家的资质,奖金,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度,市场占有率进行考核。如有条件,可进行实例考察,听取其他房产商对此新材料应用的反映。邀请相关专家,举行新材料应用专家咨询会。预算部结合原材料做出新材料应用成本分析报告 3)分管副总召集工程部,预算部相关人员召开新材料应用讨论会,作出以下决定:不采用,小范围试用,全面推广应用。

4)新材料应用被采纳,专业工程师需做以下工作:

向设计部门推广使用。

在与厂商签订合同中,对新材料的售后服务进行严格约束。对新材料应用过程进行重点控制。对新材料应用效果进行跟踪调查。5)如需要,预算部对新材料应用成本分析进行调整。

6)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新材料应用情况进行汇总,作为今后应用的依据。

7)如新材料应用成功,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并作为工作成绩计入工作考核。

六、工程物资采购的程序管理

在工程物资采购的流程中,各个过程都是环环相扣,其中一个环节做不好,将会影响到其他环节工作的开展,从而影响到整体的物资采购工程。下面将对工程物资采购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介绍。

工程物资采购的流程

不同的采购主体、不同的采购对象,其采购流程存在一定的区别,但总体上来说其主要流程如图4-3所示。采购方式不同时,可减少或增加相应环节。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制订

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月采购计划。从而规范采购工作,保证不会因为采购工作而耽误施工进度。在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时,会运用到的表格,下面提供一些常用表格模板,供参考表4-1~表4-3。

第三篇:原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原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目的

明确原材料及大型设备的采购方法及审批权限。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原材料及大型设备的采购。3管理职责

3.1 需求部门负责大型设备申请和报批、验收等工作。3.2 生产部负责生产所需原材料计划编制和报批工作。3.3 研发部负责研发原材料及替代料的选型、验证等工作。3.4 科技发展部负责原材料验收等工作。

3.5物资供应部负责原材料及大型设备采购计划的实施、组织协调验收、出入库、报账等工作。4定义

4.1原材料:用于制造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购入物资,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维修产品用备件、包装材料。

4.2大型设备:单个价值高于(含)5000元测量仪器、实验设备、生产设备、工装夹具。5 作业程序

5.1大型设备采购及审批权限:

5.1.1 由需求部门提交《设备需求申请表》,经审批后传递至物资供应部采购员(在此期间采购员协助需求部门做好设备申请前期的考察调研工作)。

5.1.2采购员通过各种不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物资的询价,并将询价情况详细记录、汇总上报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5.1.3采购物资回厂,采购员填写《设备验收单》并组织需求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采购员协调进行解决。

5.1.4 验收合格,相关人员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

5.1.5相关费用在审批过程中,必须附有有效票据、《入库单》、验收单据等报告材料。5.2 原材料采购及审批权限:

5.2.1 研发部根据满足产品要求的程度和特性,对原材料进行分类:关键材料、重要材料、一般材料。

5.2.2供方的选择和评定具体可按照《供方评审管理制度》执行。

5.2.3合格供方的产品采购,由物资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编制《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

5.2.4研发部对初选供方样品提出临时采购技术要求,并填写《临时采购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5.2.5所有采购文件和资料需经审批。

5.2.6 采购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以确保质量为前提,择廉、择优、比价采购为原则,定点采购的产品必须在合格供方的名单中选择。5.2.7在合格供方无法满足采购要求时,经科研或技术管理部门主管领导认可,报承制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适用时经顾客批准,可在非合格供方采购。

5.2.8进货产品应先进入待检区,由采购员开出“产品复验(通知单)”,并将采购产品的合格证明或质保单附在后面,通知质量检验员对产品进行验证(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5.3 原材料入库

5.3.1 原材料回厂,仓管员须认真核对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同时由采购员填写《原材料入库检验单》通知科技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5.3.2 原材料合格后由科技质量部门编制检验批次号,并反映到检验单上。采购员在正式得到主要原材料检验合格批次号的前提下,按照相关程序办理采购品入库手续。5.3.3 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6 相关文件

《供方评审管理制度》、《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第四篇:设备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直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设备物资采购行为,构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根据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设备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年(季)度采购招标计表

2.年(季)度采购招标计调整表 3.设备(物资)采购申请表

4.年 季度设备物资招标采购备案表

二ОО七年五月十日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设备物资采购行为,构建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实现规模采购效益,根据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的设备物资采购是指施工用机械设备、工程成套设备、安全防护及环境监测设施、施工用原材料、周转材料、机械配件、燃料等的采购供应。

第三条 采购设备的选型应遵循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经济适用、环保节能、安全可靠的原则,严禁采购国家公布的淘汰机型;采购材料应坚持在满足质量需要、保证生产的前提下,追求采购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第二章 采购决策和审批 第四条 局、二级单位、项目部(包括局直管项目部)成立相应的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主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及以设备物资部门牵头、由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的设备物资按不同权限实施采购和集体决策。

第五条 二级单位、局直管项目报局审批采购范围

(一)单台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二)批量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物资采购。

即需采购10万元及以上设备、批量5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时,需填报设备采购申请表及材料采购申请报告,经局物资设备处审核,在全局范围内不能调剂时报局有关部门审核后再报局主管领导审批,经局领导批准后根据采购权限和程序组织采购。

第六条 国际工程部报局审批采购范围

(1)单台5万美元及以上;(2)批量10万美元及以上的设备物资。

即国际工程部所属项目需采购单台5万美元及以上和批量10万美元及以上的设备物资时,需填报相应的采购申请,并根据采购权限和程序组织采购。

第三章 采购权限

第七条 由集团公司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的权限范围。

(一)国内工程单台150万元及以上设备;

(二)国内工程批量3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物资;

(三)国际项目单台20万美元及以上设备;

(四)国际项目批量40万美元及以上设备物资;

第八条 由局物资设备处组织招标采购的权限范围。

(一)国内项目单台15万元(局直管项目10万元)及以上和单台150万元以下的设备;

(二)国内项目批量50万元及以上和批量300万元以下的设备物资;

(三)国际项目单台20万美元以下和5万美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国际项目批量40万美元以下和10万美元及以上的设备物资。

第九条 对第七、八条以外的所有设备及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设施、物资的采购,由二级单位或项目部(包括国外项目部)以招标或询价形式组织采购。

第十条 二级单位、局直管项目、国际工程部按季度(季末5日前)向局物资设备处报本季度设备采购情况表及物资招标采购情况表(见附表四)。

第四章 采购计划

第十一条 各二级单位、局直管项目部、国际工程部应根据现有资源状况并结合下工程进度和施工需要编制设备物资采购计划,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报局物资设备处(见附表一格式)。

第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局直管项目部、国际工程部应在每季度末5日前向物资设备处报下一季度的归局和集团公司采购权限的设备及物资采购计划表(见附表一格式),如有变更的应及时上报采购计划调整表(见附表二格式)。第十三条 各所属单位对需采购设备或物资应至少在需要进场时间15个工作日前报采购申请表(见附表三格式)。

第五章 采购形式

第十四条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适用于无特殊要求的通用性设备的采购。

第十五条 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局及二级单位采购权限范围的设备招标多可选用此形式。

第十六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指招标人直接邀请二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报价、磋商、谈判的采购方式。适用于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设备的采购。

第十七条 询价采购--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同一产品的三个代理商)发出询价单进行报价,在提供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以确定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适用于小型或少量且价格弹性不大的现货设备的采购;适用于紧急采购、种类单

一、货源充足的或种类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设备的采购。

第十八条 单一来源采购--指招标人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适用于只能从特定的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它合适替代的;原采购的后续维修和需要配件的供应、更换和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第六章 招标采购

第十九条 招标采购每次成立评标委员会,在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招标采购工作。局评标委员会主任由局主管领导兼任,使用单位主管设备物资副职和局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评委由有关技术、经济、法律方面人员和效能监察小组成员组成,成员人数应5人以上,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条 按照采购权限,招标人对所需采购的设备性能、技术质量要求、安全环保要求及供应渠道等进行初步落实。对于大型设备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论证。并根据采购设备的性能及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组织招标人员筹备招标工作。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特定的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及内容,实施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投标时间、地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需要公告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内容应包括:

(1)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质量要求、技术规范、安全环保要求;

(2)投标价格要求及计算方式;(3)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等文件,起重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安全资格、安装维修资格证书;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6)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7)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格式;(8)其它要求及应当注意的事项。第二十三条 发售标书及投标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要求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第二十四条 开标及评标

(1)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进行;

(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在详细阅读投标文件后,对文件中的疑点和不详之处应向投标人当面澄清,对质量和技术要求方面的内容作最终核实,并在此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售后服务及其它条件向投标人作最终核实。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分别评出质量、价格等优选方案,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佳中标人。

(3)在评标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对2-3个意向中标产品再进行生产厂家和用户等实地考察。

第二十五条 中标及其它

(1)中标人由采购领导小组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2)双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谈判,订立书面合同。

(3)招标采购全过程的书面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记录、考察报告、中标通知、合同等)应由招标人整理保管并填写采购记录表一份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报同级工会组织实行政务公开。

(4)使用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格执行设备到货验收,确保采购设备质量。

第七章 其它采购 第二十六条 除公开和邀请招标采购外的其它采购程序和要求。

(1)成立相应的至少三人及以上的工作小组;

(2)确定询价或邀请的供应商名单。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二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或邀请其参加谈判。

(3)根据报价结果,在满足采购需要的前提下,确定价格、质量、服务等最优的供应商报领导批准。

第二十七条 对涉及到危险品的采购应严格按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不限于本办法:

(1)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2)因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危险需要紧急采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紧急采购的;

(4)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殊要求的;(5)政府指定或认定的其它情形;(6)集团公司许可范围的国际项目的当地采购。

第八章 合同及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九条 采购过程结束后,最迟应在5-10个工件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的签订由采购单位组织进行并负责执行。

第三十条 在采购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合同签订、付款、实物进场、验收、质保期内的使用等全过程),如有变更内容或其它问题应及时反馈到组织采购单位,以利于合同的有效履约。

第三十一条 在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所选择的供应商原则上应是列入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信息库的供应商。如拟选择的供应商未列入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信息库但确有专业技术特点,应及时上报待审查合格并纳入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后方可选用。

第三十二条 对集中招标采购外的主要工程材料、工程成套设备、安全防护及环保设施等的采购管理同时应满足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运行的要求。

第九章 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局物资设备处负责全局设备物资采购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各级物资设备部门负责相应权限范围内的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并接受纪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对招标采购和重大物资的采购,监察部门应全程参与,对整个招标过程有无以下情形者进行监督。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的行为;

(二)招评标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履行职责;

(三)投标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十五条 对采购过程中的以下违规行为应对其单位相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给予处罚。执行并参照《中国水利水电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实施。

(一)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的;

(二)将项目拆分肢解,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招标的;

(三)低报预算价值,规避集中采购招标的;

(四)以工程急需为借口,规避招标程序的;

(五)向不合格供应商采购设备物资的;

(六)相互串通、暗箱操作,搞虚假招投标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局各单位所发生的设备采购行为。其招标办法也适用于废旧设备和物资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若与其它规定发生抵触执行本规定。本规定由局物资设备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五篇:采购管理规定范本

采购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制。原粮由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储部负责采购、修理用备件及后勤用物资及办公用品由后勤部负责采购。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变化,确保质量过关,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第七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八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宗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九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发票入账及付款程序

第十条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原粮入厂,由磅房办理入库手续,打印电子入库单,入库信息录入电脑。

2.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办理收库手续,填制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交客户办理发票入账手续。

3.五金电器、修理用备件由五金库保管办理入库手续。

4.采购经办人要认真填写采购物资发票入账单,详细填写所购物资名称、数量、金额、供货单位等要素。程序如下:

经办人填制发票入账单保管员根据收货情况签字确认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审核发票合法性总经理签字准予入账财务挂账作为日后付款的依据。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二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申请付款,由经办人填写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出纳处办理汇款。

经办人填写转账付款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总经理根据资金情况签字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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