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格式
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人)的(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现已落实。“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设计的投标。
2.(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2)所属地区:;
(3)工程规模:;
(4)建筑面积:;
(5)投资总额: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万元;
(6)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组合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
(7)计划开工日期:
(8)工程建设周期:
4.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其中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招标内容:(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5.费用
(1)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万元、综合计费系数为 【综合计费系数=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0.85、1.0、1.15)×附加系数()】,上下浮动幅度为%,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万元。
(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3)未中标方案补偿: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万元(共其和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5名的投标人万元(共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5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未中标方案补偿在定标后2个月内支付。
6.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
1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7.投标申请人资格
(1)投标申请人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
(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拟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4)外地进苏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报名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规模、造价等);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8.请申请人于上午 09:00 至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报名。
请于上午 09:00 至下午 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下午 15:00
9.其他: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拟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4)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市承接业务资质核验书;
(5)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核验相关原件, 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组织代码证、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10.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6家以内全部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6家:
(1)对于中小型项目,通过抽签随机抽取6家。
(2)对于大型项目可按评分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办法(评分细则另附),确定6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上岗证号:
14.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至投标箱号:(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6.备注:
第二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堆城公租房建设项目现已具备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金堆城公租房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位于汝阳县付店镇马庙村,村委西、临木路南
三、工程基本情况:拟建金堆城公租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5亩,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四、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图纸)、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五、投标报名资格要求:要求设计单位具备房屋建筑设计资质丙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设计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六、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拟投入本工程建筑方案设计人员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必须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及近三年类似项目设计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设计工期:个日历天。
八、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3月日—2013年3月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汝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汝阳县杜康大道南街小学西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 地址: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县城文化路8号)联系人及电话:董 先 生0379-68223397
第三篇:南通市通州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南通市通州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通市通州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
工程地址:通州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北侧
工程规模:规划总建设规模为8万吨,本次新建4万吨/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筑8
万吨/d,其中4万吨预留,不建办公及生活用房
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达到本招标文件要求
要求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提交设计施工图
招标范围:通州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施工图设计(包括厂区工艺、设施、消防、道路绿化、供电等方案初步设计,工程投资,概算,8万吨规模总平面设计图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阶段服务(附红线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粪便处理设施规划平面图)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甲级设计资质。
2.参加投标设计单位必须于近五年承担过二个以10万吨污水处理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
3.参加投标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等级为市政公用排水工程专业高工及国家注册设计师二级以上,且近五年具有二个以上10万吨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
4.本工程设计不接受分院及借用资质投标。
四、报名
请投标人于2010年3月1日上午9:00至11:00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大厅进行现场报名(行政中心4号楼)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工程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以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资审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五、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六、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在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2.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水环境建设管理处将按本公告、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必要时将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将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择潜在投标人。
七、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2月9日至2010年3月1日上午11:00时止。招 标 人: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水环境建设管理处
办公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东路盐仓桥东首区房改办4楼
联 系 人:张俊李楠
联系电话:0513-86103232
传真:0513-86028210
发布时间:2010年2月9日
第四篇:三门峡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
三门峡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1年7月15日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三门峡市商业银行部分营业网点装修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三门峡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装修工程设计工程方案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以原文明东路支行新址、商会大厦营业网点和山西省运城市营
业网点为准进行室内及门头设计装修工程
1.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的营业网点装修设计
1.3、资金来源:已落实
1.4、招标范围:装修设计
1.5、设计周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投标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丙级或以上资
质;
2.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类似设计经验
3、报名资料及注意事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注:报名时间须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外地市投标人须持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出具外出介绍信及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1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商业银行二楼服务保障部(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64
号)。
5.、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XXXXX》
6、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路64号商业银行二楼
电 话:0398-2820717
手 机:***
传 真:2858211
E-mail: 1356561820@qq.com
第五篇:招标公告
莆田市商品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期限: 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4日; 质量标准:合格;建设地点:城北市场;资金来源:自筹; 工期:以招标人确定的工期为准完成并移交工程;
建设内容:中标的施工队伍不得以规模大小、工程难度等理由放弃工程项目的施工;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完工后经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招标人将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及福建省建投集团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招标人:莆田市商品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xxxxxxxxx传真: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