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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精选5篇)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精选5篇)



第一篇: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石湖小学

2010.1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有关领导组成检查组,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各组织一次对校园内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重点排查。由教导处会同各处室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其余各室要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室、年级组长及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对校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用水用电。水电管理员应经常会同校长室对全校水电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平日也要密切关注水电设施的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对于线路、设备等的现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处室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应密切注意本处的水电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三、体育设施。学校分管体育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对体育设施进行检查,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四、学校各类专用设施。总务处在设施使用前就应对设施进行安全性考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用。设施使用后,分管工作的同志应经常对设施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五、以上未包括的与处室密切相关的,或隶属于处室的设施,相

关负责人要经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七、若出现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第一发现人(使用者)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确认后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的建议。

第二篇: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teniu推荐)

盱眙县观音寺中心小学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有关领导组成检查组,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各组织一次对校园内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重点排查。由总务处会同各处室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其余各室要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室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对校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用水用电。水电管理员应经常会同校长室对全校水电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平日也要密切关注水电设施的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对于线路、设备等的现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处室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应密切注意本处的水电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三、体育设施。学校分管体育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对体育设施进行检查,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四、学校各类专用设施。总务处在设施使用前就应对设施进行安全性考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用。设施使用后,分管工作的同志应经常对设施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五、以上未包括的与处室密切相关的,或隶属于处室的设施,相关负责人要经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七、若出现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第一发现人(使用者)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确认后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的建议。

二〇一一年二月

第三篇: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有关领导组成检查组,每学期初、学期末各组织一次对校园内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重点排查。由政教处会同各处室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其余各室要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室、年级组长及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对校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用水用电。水电管理员应经常会同总务处对全校水电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平日也要密切关注水电设施的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对于线路、设备等的现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处室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应密切注意本处的水电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三、体育设施。学校分管体育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对体育设施进行检查,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四、学校各类专用设施。总务处在设施使用前就应对设施进行安全性考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用。设施使用后,分管工作的同志应经常对设施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五、以上未包括的与处室密切相关的,或隶属于处室的设施,相关负责人要经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七、若出现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第一发现人(使用者)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确认后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的建议。

第四篇: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1、每月对学校全面安全进行检查、检验,并认真填写《腾冲县教育局安全检查月报表》。

2、检查重点:

(1)学校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完善。(2)校门门锁、围墙情况。

(3)校园危房、门窗、通道管理情况。(4)师生宿舍的明火安全管理。(5)师生集体活动场所有无危险。(6)学生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制。

(7)师生食堂的“三证”、防火、防毒管理情况。(8)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药品的安全保管情况。(9)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10)学校钱财、仪器设备、防盗设施情况。(11)输电线路的安全情况。(12)厕所设施安全情况。(13)月内开展安全教育情况。(14)安全教育是否有讲座、读本。(15)安全宣传栏的开展情况。(16)其他与安全相关的情况。

3、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4、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5、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6、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7、由总务主任负责校舍的管理和维修。

8、对已鉴定危房要停止使用,并定期检查,进行旬报,发现新增危房必须马上停止使用和上报。

第五篇: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长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学校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每学期初、末各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平时做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发现校内有危房,要及时写出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实施维修或拆除。

三、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

四、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五、体育设施由体育组负责定期检查。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末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后,末及时解决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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