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个人数字认证证书管理制度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个人数字认证证书管理制度
个人数字身份认证是通过数字证书为核心的加密技术,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和解密、数字签名和签名验证。开发区在电子政务中导入个人数字身份认证,用于确保网上传递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保证网络应用的安全性。电子政务通过个人数字认证,使原先只能在内网上传输的信息通过外网传输,促进政府通过互联网实现网上办公,同时加强了配套服务机构的联系。
为了规范数字认证行为,加强数字认证保密管理,维护数字认证活动,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证书申请
申请人范围:委机关单位各部门、进区各配套服务机构使用电子政务的工作人员。
申请人根据工作需要经过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填写《个人电子证书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门户网站证书使用说明页面下载打印),持工作联系单和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申请表到管委会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委办领导审定后,信息中心向省个人数字认证中心申请数字证书。
第二条 证书保管
个人数字证书系保密物件,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确保其安全。若发现证书丢失或者损坏,应立即联系管委会信息中心说明原因,并持工作联系单按相关规定处理和补办申请手续,证书补办费用由各部门办公经费列支。
使用人员从开发区机关调离或退休,应按保密物件及时将数字证书上交管委会信息中心,证书未及时上交的部门,不得再申请新证书。
第三条 法定撤销
管委会信息中心在得知下列情形发生后,有权收回撤销其数字证书:
(一)持证人员调离开发区机关;
(二)数字证书中重大信息发生变更;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管委会信息中心撤销数字证书后,会将其列入作废证书名单,并通知使用人员。
第四条 注意事项
使用人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当网上办
公活动结束时,必须关闭IE浏览器并从电脑上拔下数字证书,以确保安全传输隧道的关闭。
(二)要求使用WINDOWS自带IE 6.0版本以上浏览器,不允许使用其他第三方的浏览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五日
第二篇:证书认证需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
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
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
程);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
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下载)。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
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
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6.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7.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8.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9.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日方院校开具的研究证明。同时提供申请者本人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
文的题目列表;
10.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以及相关单位
或项目的派出证明;
11.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12.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
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3.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14.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15.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
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6.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获得学士学位者,申请该学士学
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17.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18.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合同或实习证明;
19.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知及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
1、本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请申请者尽量亲自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如需代办,请参见上述第19条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篇:职业资格认证证书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质检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主要包括: 计量、检验人员职业19个,职业等级分为:
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一、计量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包括:
从事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检测、电测、测量、校准、校验、维修、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本类包括下列职业:
1、长度计量工(员):从事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等长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及测量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等长度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长度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长度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长度计量器具;(4)调整长度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研磨或更换长度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使用长度计量器具测量物件的尺寸、形状、位置等;(7)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8)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2、热工计量工(员):从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测、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检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热工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热工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热工计量器具;(4)调整热工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热工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维护仪器设备;(9)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3、衡器计量工(员):从事天平、砝码、磅秤等计量衡器、器具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天平、砝码、磅秤、计量衡器等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衡器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高等级的衡器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衡器计量器具;(4)调整衡器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衡器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使用衡器计量器具计量物件的质量;(7)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8)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4、硬度测力计量工(员):从事硬度计、测力仪器、测力传感器、材料试验机等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及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硬度计、测力仪器、测力传感器、材料试验机等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硬度测力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硬度测力计量器具;(4)调整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5、容量计量工(员):从事计量罐、储液槽、船舶计量舱、金属及玻璃器等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计量罐、储液槽、船舶计量舱、金属及玻璃量器等容量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容量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容量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容量计量器具;(4)调整容量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长度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维护仪器设备;(9)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6、电器计量工(员):从事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电能、电信号、脉冲、衰减、电磁、磁通、磁感应、磁性材料、时间频率、有线电、无线电等电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电测、校准、校验、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电能、电信号、脉冲、衰减、电磁、磁通、磁感应、磁性材料、时间频率、有线电、无线电等电器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电器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电器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电器计量器具;(4)调整电器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电器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维护仪器设备;(9)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7、化学计量工(员):从事化工仪表、分析仪器等化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维修及修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化工仪表、分析仪器等化学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化学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化学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化学计量器具;(4)调整化学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化学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维护仪器设备;(9)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8、声学计量工(员):从事声强、声压、声功率、听力、水声等声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声强、声压、声功率、听力、水声等声学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声学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声学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声学计量器具;(4)调整声学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声学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维护仪器设备;(9)负责检验定卫生、安全工作。
9、光学计量工(员):从事光辐射、光度、色度等光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光辐射、光度、色度等光学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光学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光学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光学计量器具;(4)调整光学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光学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维护仪器设备;(9)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10、电离辐射工(员):从事测量电离辐射剂量、放射性活度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测量电离辐射剂量、放射性活度的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电离辐射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电离辐射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电离辐射计量器具;(4)调整电离辐射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电离辐射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维护仪器设备;(9)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二、检验人员(质检、化验)国家职业资格包括:从事产品或商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在制品、中间产品、外购件及包装材料质量的检验、检测、检查、鉴定、测试、测定、装试、装校、实验、试验、化验、抽验、抽查、验收、验配、分类、分级、分析、分测、探伤、鉴别、监督、监测等工作的人员。
1、化学检验工(员):包括从事矿物、试剂、溶剂、染料、水泥、气体、焦化、农药、水处理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化工品进行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分析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采集样品;(2)配制标准溶液和化学试剂;(3)进行外观视检;(4)使用理化仪器等设备,测试样品的理化性质;(5)使用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方法,对样品进行组分含量测定;(6)记录、计算、判定化验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调试、维护仪器设备;(9)处理检验过程中的故障;(10)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2、材料成分检验工(员):包括从事金属、硅酸盐类、矿物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金属、非金属材料成分进行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分析仪器和设备,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成分进行检验、检测、化验、分析、监督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采集样品;(2)配制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3)调试分析仪器设备;(4)使用分析仪器对样品进行化学分析、比色分析、气相分析、极谱分析、色谱分析、光谱分析、质谱分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分析及核磁共振分析等,测定样品成分含量;(5)记录、计算、判定分析检验数据;(6)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7)检查、维护仪器设备;(8)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3、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的力学性能进行测检验、检查、测试、实验、实验的人员(使用材料检验仪器设备,对金属、非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物理、力学和机械性能进行检验、检查、测试、实验、试验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采集样品;(2)进行样品的预处理;(3)使用量具、仪器或通过视检、检查材料的外观;(4)使用材料检验仪器设备,测试材料的拉力、扭力、冲力、弯曲、疲劳、硬度、导电等物理、化学和机械性能;(5)使用金相显微镜检验材料的金相组织;(6)记录、计算、判定测试检验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维护仪器设备;(9)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4、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温度、湿度、振动、冲击、盐雾及霉菌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环境适应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从事仪器仪表等产品的机械、生物、化学、气候及电磁等环境适应性能检验、试验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方案;(2)检查试品初始状态;(3)使用气候环境试验设备进行高温、低温、温度变化、恒定湿热、交变湿热试验;(4)使用机械环境试验设备进行震动、冲击、跌落试验;(5)进行电磁干扰试验等;(6)使用生物、化学环境试验设备进行霉菌、盐雾、二氧化硫环境试验;(7)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8)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5、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寿命、平均无故障时间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可靠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使用仪器仪表,对产品、元器件等的寿命、平均无故障时间和可靠性能等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参与制定可靠性能检验方案;(2)检查、维护试验设备、仪器及试验室条件;(3)抽取试验样品;(4)进行样品预检;(5)试验中的首次性能进行检测、中间性能检测或监测;(6)进行失效时的处理;(7)进行试验结束后的检测;(8)记录试验中的有关数据;(9)进行数据统计处理;(10)协助主检人员出具检验报告。
6、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介电强度、绝缘电阻及漏电电流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从事机电等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易燃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化学毒性安全性能检验、检查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查试品外观和标志;(2)使用仪器设备或通过视检、检验试品的结构;(3)检验试品的电气安全性能;(4)检验试品的耐热、耐漏电起痕等易燃安全性能;(5)检验试品的稳定性、机械强度等机械安全性能;(6)检验化学毒性安全性能;(7)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8)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7、食品检验工(员):包括从事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内包装材料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及卫生、毒性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采集样品;(2)配制标准溶液;(3)使用培养箱、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检验样品的微生物含量;(4)检验样品的微量金属元素、微量非金属元素及理化指标;(5)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6)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7)检查、维护仪器设备;(8)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8、纺织纤维检验工(员):包括从事棉、毛、麻、茧(丝)和化学纤维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纺织纤维、用仪器或感官进行物理性能、分等定级检验的人员(对棉、毛、麻、茧(丝)和化纤等针纺织品原辅料纤维进行检验、验配、分类、分级、分析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抽取样品;(2)使用仪器或通过视检,检验纤维的长度、细度、成熟度培养箱、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检验样品的微生物含量;(3)使用纤度仪、公量仪检验纤度丝的强伸力;(4)进行选茧、纤维分类分级、定等、验配及物理性能检验;(5)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6)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7)检查、维护仪器设备;(8)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9、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包括从事贵金属首饰、摆件、纪念章(卡)等饰品、钻石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各类宝玉石等岗位,用抽样或全数检查方式对金银铂等贵金属加工的饰品的质量(贵金属含量、重量及外观)、钻石的真伪和加工质量及品质分级、宝石(玉石、珍珠)饰品的种类和加工效果进行检验、鉴别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验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的元素含量及物理性质;(2)鉴别真伪;(3)进行品质分级;(4)检验半成品的切磨质量;(5)检验原料加工、镶嵌、连接组合成饰品的外观、质量等;(6)安全使用有毒试剂;(7)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8)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第四篇:证书管理制度
为了鼓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取、一专多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同时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和资质资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员工考取各项资质证书种类的管理办法及奖励办法制定如下:
一、员工资质证书范围
(一)职(执)业资格证书
1、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
2、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证、三体系内审员证、施工员、预算员、统计员、爆破员证、材料员等)
3、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秘书、钢筋工、测量工、锅炉工、龙门吊司机、钳工等);
4、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客运专线技术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证书等)等。
二、员工资质证书管理机构
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的统一收集、综合管理等工作。企业管理部负责资质证书中第1类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的保管、年检和使用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他类别所有证件的保管、年检和使用管理工作。安全质量部、设备管理部、计划经营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协助配合完成。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对相关执业资格予以审核并造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财务发放奖励和补助。
公司员工持有的各类证书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基础,也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成果。公司应责无旁贷的按照规定予以管理,特别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对在岗取得国家注册师的管理必须纳入公司的规范管理、严格受控并得到应有的保护。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员工资格证书取证与管理的部门,对公司员工在岗期间取得的各类资格证书负有全权管理责任。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期间所取得的各种国家资格证书必须及时纳入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员工资格证书除在公司统一管理外,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外借、更不得重复使用,凡因个人不规范行为而引发的违反国家和企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个人要承担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受到公司的严厉谴责和处罚。公司综合部对各类证书管理业务、咨询服务以及涉及资质管理的配套工作等负有管理责任,取证、复审以及继续教育培训必须做到不漏不误,准确到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员工证件管理不善,培训、报考不及时等,给公司造成工作不利,综合部必须承担其责任,并同样受到严厉处罚,直至对责任人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奖励、补助发放
1、一次性奖励范围及标准
(1)凡考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本企业注册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又考取第二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成功的再奖励2000元。公司原则上不再给不适用的专业提供报名审查材料。
(2)凡考取注册质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并已在本单位注册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3)以上人员的报名费用、考试费用和年审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全额报销。
2、相关资质证书的月补助范围、标准及发放
(1)月补贴800元的资质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质量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
(2)同一人有多个注册证件在公司的,每证月补贴增加300元。
(3)从外单位借调入公司注册的人员,补贴待遇按协商标准执行。
第五篇:原产地证书使馆认证(精选)
原产地证书使馆认证
(一)使馆认证的含义
近几年,在商业单证方面的大使馆认证作为许多国家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之一正悄然兴起。大使馆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是指一国外交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其本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印章货该机关主管人员的签字属实;它是一个国家驻另外一个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根据本国出入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本国的人或货物的有关证明文件所进行的核实,以确认这些文件上的最后一个签字货印章属实,并签字盖章的过程。经过认证的证书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由于大使馆认证在国际贸易中所涉及的全部问商品认证,以下我们重点介绍的是大使馆商业认证。国际贸易中除了关税以外的所有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人为措施均称为非关税壁垒,包括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质量和技术规格、卫生及安全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而大使馆认证恰恰可以对出口商品的产地证、价格、质量等方面进行限制,实际上就是对进口国对出口国商品设置的非关税壁垒。
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关的大使馆认证主要有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商品检验、动植物出口检疫证书和原产地证书等,主要包括一般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明书、商品检验证书、动植物检疫证书、出口机电产品许可证等。目前使用最多的是一般原产地证书的大使馆认证。
(二)大使馆认证工作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1.较长的办理使馆认证的时间,非常明显的制约着我国对要求办理大使馆认证国家货物的出口。
2.较高的大使馆认证的费用,最直接地影响到我国对认证国家的货物出口
3.一些国家要求有些贸易单证的认证要同事办理,使大使馆认证工作工作更加繁琐。
4.有些国家要求办理使馆认证的同时还要附加相关单据或文件,使办理领事馆认证难度加大。
5.有些国家对大使馆认证的文件对文种有规定,使办理大使馆认证的难度加大。
6.有些国家对大使馆认证的文件有特殊规定,加大了大使馆认证的难度和费用。
(三)使馆认证的一些程序
1.申请人填写认证申请书,将所需认证的证书提交给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并缴纳相关的认证费用;
2.外交部确认后交给驻华使馆认证加签
3.经大使馆认证加签后的证书由原路返回外交部认证处;
4.外交部将认证后的证书交还给申请人。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唯一一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和外交部领事司同事授权开展领事认证工作的官方机构,自1996年开始代理大使馆认证。各地区的检验检疫机构也及时开展了为外贸企业办理大使馆认证工作,减少了中间环节,为企业节省大笔差旅费,有利于打破进口国非关税壁垒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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