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考试与学生评价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纲要》指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要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我校提出学生评价坚持综合素质评价与学科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具体实践要坚持如下理念:重结果更重过程;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树立“以学生为本位”的教育价值观,“以素质为本位”的教育质量观,“以创新为本位”的教育目标观。
二、评价原则
新课程学生评价目的是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要用有效的评价方式来鼓励学生,让学生在现有基础上谋求实实在在的发展,它关注让学生学会更多的学习策略,给学生提供表现自己所知所能的各种机会。这就要求评价应遵循如下原则:
1、有效促进学生的发展。评价的方法与手段可以多样化,也可以不断更新,其目的只能是如何更为有效促进学生发展。
2、重视定性评价。传统单一的打分排名老办法要革新,试行评语评定、等级评定。
3、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用发展的眼光看学生,相信青少年学识素养的可塑性。
4、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让每一个学生在现有条件下接受最好的教育,教师眼中没有差生和最后一名。
5、让学生、家长都来参与评价。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意识和自主体验,调动社会有效督察、积极配合等有利因素。
6、注重学生实践创新精神。始终把握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一核心的素质教育目标。
三、评价目标
1、考试合格。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必修课以合格为依据,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即可毕业。各科考试要改革试题内容和命题方式,实现三大课程目标(情感、认知、能力)兼顾。
2、考查达标。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校本课程等以考查形式所得分达标为依据。考查可采用书面考试、口试、实验操作、特长考核、评奖评优等相结合的形式,允许学生学有优长、个性发展。
3、评语评定。这是定性评价的必然要求,班主任对学生整体表现要有一个评价,各学科老师对学生学科学习也要有评价。评语的书写要注意情感化、正面化、艺术化。
四、评价方式
初中新课程主要采用成长记录袋评价方式。
成长记录袋是收集学生作品的样本,通过展示学习上的进步,让学生或教师了解学生发展过程,了解学生在每一阶段掌握了什么,努力方向又是什么。记录袋可以是塑料袋、文件夹、大信封等,由学生自主设计;装袋内容包括学生设计的各种计划、总结表格,做好的作品或写好的文章,获得的各种荣誉或表扬记录。
2、老师在教学中应充分发挥记录袋的收集、激励作用,期末组织记录袋的评优。
第二篇:学生学业成就评价改革方案
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 学生学业成就评价改革方案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传统评价机制的弊端,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和监控功能,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综合评价学生学业水平,注重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培养一大批素质全面,社会适应能力强的初中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二、改革目标
通过实施学业成就评价改革,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探索新的评价方法,改革考试考核机制,从而鼓舞学生的学习信心,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从而促进学生学会学习,促进教师反思教学过程,优化教学方法,调整教学策略,努力营造更加适应学生发展的职业教育。
三、评价改革原则
1、发展性原则:传统的评价重在选拔和甄别,新评价体系必须体现促进学生发展这一思想,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不仅看到学生现有水平,还要看到潜在的能力,突出评价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
2、全面性原则:评价必须全面考虑学生素质的构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体现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3、差异性原则:学生的个性差异决定着每个学生发展上的差异,不同的学生应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不同场合运用不同的评价方式,让人人体会到只要努力就能获得成功,特别是对部分智力滞后学生更应采取特殊评价方式。
4、导向性原则:评价标准的制定要充分体现课程改革新理念,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学习潜能;有利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教师观念的转变,对学生学习加强针对性指导。
5、多元化原则:在评价中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强调自评与他评结合,学校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多元化,注重综合素质考核,不仅关注学业成绩,而且重视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评价方法多样化,做到定量与定性结合,形成经常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6、可行性原则:学生评价指标体系应是经过师生共同努力达到的,每项指标应明确具体,易为学生理解,便于教师掌握,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如对不好量化的科目和项目可用优、良、合格等等级来量化。
四、学生学业评价的主要内容、方法和手段。
在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中,教师要采用多样的、开放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个学生的优点、潜能、不足以及发展的需要。学生评价的内容应包括过程性评价和水平性评价两个主要方面。过程性评价要注意科学、易行、活泼、多样,如观察、访谈、问卷、课堂即时评价、竞赛和展示、作业批阅、测验、成长记录等;水平性评价可采取考试(包括书面、口头、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和实物展示等方式进行。具体措施如下:
1、过程性评价
主要是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做出的评价,评价方法重在任课教师指导下,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由教师做出综合评定,评价标准依据学科特点具体制定。其主要形式包括:
(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适时记载学生成长过程,主要包括学生意见、学生习作、日记、获奖证书等。
(2)适时性评价。评价者(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活动中表现给予及时的书面或口头评价,包括学习兴趣、参与积极性、学习中提问答问能力、学习习惯等,给学生以鼓舞、指导和调整。
(3)阶段表现性评价。如设置各种奖章等多种灵活方式。(4)综合评定。在期末发放《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量化表》由学生互评,教师评定。
2、技能和能力考核。
技能和能力是职业学校评价的主要内容,既包括专业技能,也包括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创造发明能力、交流和合作能力等关键能力。通过专项技能考核和教师日常教学实现这一评价指标,具体标准依据各学科具体制定。如数学主要考察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能力即思维能力,表达能和动用操作能力,语文主要考察学生朗读能力、交际能力和实用写作能力,体育主要是体能测试。
其评价方式主要为展示性评价,评价可以专项技能考核、考查,也可以各种橱窗布置、作品展示展览、竞赛、评比等形式安排在学习某一阶段,也可在期中、期末集中安排。依据不同学科应有区别,如语文可采取朗读、书法比赛、习作、辩论会、演讲、社会调查等。教学侧重口算、估算、调查统计、兴趣活动、测量与设计等。英语测重于唱英语歌、口语会话、讲英语故事、班报校报等。
3、笔试。
主要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的学科水平性测试,包含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全面考察学生应知应会的“双基”和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但考试内容和形式应依据学生实际灵活选用,降低难度、突出应用。如政治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试题多种联系生活实际。在成绩评定上可不实行百分制采用等级制等。
4、社会实践和实习评价。
社会实践和实习是中职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因此必须将该项内容纳入学生学业评价内容,其评价主体重在学生自己和用人单位,学生在参加实习或实践前发给相应评价表,学生实习(实践)结束时,由用人单位签订评价意见,经学生本人签字后返回学校。也可作为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给学校教学提供相应依据。
五、学业评价结果的呈现和成绩认定。(1)学生成绩的构成: A、学科结业成绩
专业学科结业成绩=过程性评价30%+技能考核50%+理论考核20%。
文化课结业成绩=过程性评价30%+基础知识运用50%+能力考核20% 艺体和其它校本课程重在过程性评价。B、学科学期成绩
专业学科学期成绩=过程性评价30%+期中检测20%(理论10%+技能10%)+期末检测50%(理论10%+技能40%)。
文化课学期成=过程性评价30%(学习中的表现、情感、态度)+能力考核20%+中期检测20%+期末检测30%。
其它校本课程、活动课程按过程性评价30%+展示性评价30%+期末水平检测40%计算。
(2)学生成绩的呈现
A、形成性评价结果以“综合性评语+等级”的形式呈现。其中学生平时学科作业的评价采用双等级制(一方面评价作业正确性,一方面评价作业完成态度书写等)+激励性评语进行,提倡教师多进行面批与个别指导。
B、展示性评价结果一般采用等级制(优、良、合格、须努力)。C、水平性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结合等级制的方法,具体根据学科和试题难易程度把握(如某次考试语文80分为优,70分为良,60分为合格,而另一次考试则可能为70分为优,60分为良,50分为合格)。
D、学生学科学业水平综合等级采用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评价方法一般先自评、后互评,最后由教师进行综合等级评定,同时对学生综合情况形成局面综合性评语。
六、相关工作安排
1、评价制度的改革是一个长期和复杂的过程,请广大教师积极学习,广泛宣传,使学生深刻认识到评价的意义和作用,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和控制功能,认真研究,扎实开展避免评价流于形式。
2、各专业、各教研组(文化课)依据改革思想制定出具体实验方案,各学科制定出相关评价标准。
3、教导处建立健全学生档案,搞好学业评价与学分制的结合。
4、教科室制定《学生学业评价登记表》和《学生过程性评价量化表》。
5、此项工作从2009年春季开始试行,将评价改革的实施工作纳入教师评价重要内容。
二○○八年六月
第三篇: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
【口播】
《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昨天出台。《方案》包括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改革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两部分,自2012级初中学生开始实施。
【正文】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改革有两项主要内容:一是全面实行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制度。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全市统一命题。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学校自主命题。二是实行学生多次考试制度。九年级学生对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以最好成绩为准。
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四项主要内容:一是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二是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建立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或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具有特殊禀赋的学生选拔机制。三是实行小班化招生政策。到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0人以内。四是逐步调整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新建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市内三区和学校驻区(市)初中毕业生。
第四篇:建筑构造与材料-课程考试改革方案
附件1:
《建筑构造与材料》课程考试改革方案
课程名称:建筑构造与材料
课程代码:9900486
适用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学时:32其中,理论学时:24实践学时:8
学分:2
课程开设目的:
《建筑构造与材料》课程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之一。本课程主要学习建筑的构造与材料的相关知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的获得建筑构造与材料的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建筑构造与材料的分类、性能,选择应用以及建筑构造与材料的基本原理和做法。为以后该专业的后续课程的学习和实际设计打下基础并适应本专业要求。
本课程主要任务
1.学习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分类和各类材料的组成特性技术性能;
2.培养学生在建筑构材料的合理选择与应用的初步能力;
3.学习建筑构造的基本原理和构造方法;
4.培养学生根据功能要求、材料特点来选择和设计出既合理实用又安全、简约的构造方法和能力。
该课程的衔接的前期课程有《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设计构成》等,后续课程有《室内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设计》、《园林设计》、《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专业和实践课程。
一、课程考试改革的背景
本课程根据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职业岗位对从业人员进行本专业所需的专 1
业能力、知识和职业素质要求,确定课程目标和考核内容。
(1)本课程的教学应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训和实例演练,让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使学生能够在设计中熟练地运用装饰构造和材料。
(2)本课程的授课内容应随建筑设计与环境设计行业发展状况随之调整,将新理念、新科技与新技术运用到环境艺术设计中。
1.由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课程的实践性较强,本专业课程的考核制定了一套规范,成绩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平时作业占30%,平时考勤占10%,期末考核占60%。其中期末考核主要以实践考核为主,即期末考核主要是完成一次期末大作业,或交出一份作品成果。
前课程现行课程考核存在问题。(1)考核观念陈旧落后。命题、批阅方面都是以一次大的作业考核为主,课程考试都是任课教师自己命题,自己批阅,教师一般根据自己认为是重点的内容进行命题,很少对应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学生应该达到的知识、能力等目标层次进行命题,导致命题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阅卷更是有较大的随意性,不利于全面,真实的考核学生的知识,技能与能力。
(2)考核内容缺乏与岗位的贴近度。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课程考核主要以实践考核为主,而我们目前的一些实践考核内容与社会岗位的贴近度有一定的距离,考核内容与培养目标也有差距,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都很难适应岗位的要求,达不到我们高职培养应用型的高技能人才这一培养目标。
(3)考核重结果、轻过程现象严重。期末课程考核主要是完成一份期末课程大作业,由于完成作品需要大量时间,因此作业可以在课外完成,导致一些学生以抄袭来完成作业,有的甚至找人替做,而教师由于精力有限,一般主要对期末结果进行成绩评定,在教学过程中也缺少其他过程性考试,使得这样的考核不能真实的反映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程度。
2.考试改革的目标与主要任务。
使学生通过三年的高职教育能够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需要借助考核评
价体系进行监控。要结合我系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实际,对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课程考核评价方法进行深入的探索,使课程考核评价方法能更加科学、有效,更好的为教学服务,促进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
二、课程考试改革的指导思想
本课程以就业为导向,职业能力为本位,以岗位需要和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过程为线索,设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形成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任务引领型课程。
三、课程培养目标
《建筑构造与材料》课程是根据知识技能型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岗位需求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标准,统筹考虑和选取教学内容。以环境艺术设计项目为线索,围绕职业能力的形成,选取教学内容,以各项工作任务为中心整合与之相应的知识、技能和态度,不受学科课程的限制,建构新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课程内容体系。同时,也要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操作技能,注重设计理论知识的运用,培养学生创新设计能力和在复杂的设计工作过程中的综合职业能力。
四、课程考试模式
1、更新传统考核观念,注重能力测试
单门课程考核由多人成立考核小组,根据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培养的能力目标,以能力测试为中心改革专业课程考核方法,将有利于改善当前课程考核的不足。
2、提倡多元化的考核评价方法,关注过程性考核。
单凭结果考核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能力不符合实际,要注重过程性考核,课堂评价也是主要的考核内容。教师应在教学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的表现,还可
以通过面谈、书面报告、讨论问题等方式考察和评价学生。
3、课程考核与设计项目、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鉴定接轨。
对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一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以尝试引入项目教学,或以该课程相关的技能证书代替这门课程的成绩,以提高考核评价的社会可信度和有效度,同时让学生可以熟识实际设计项目的工程预算和得到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建筑构造与材料课程考核各部分所占比例:
实验操作考核20%
作业30%
考勤20%
课堂表现20%
其他10%
合计:100%
(以上各种类型的考核均须有具体的评分标准及评分记录表)
教材及参考资料:
1.《材料与构造-上-室内部分》,张长江,陈晓蔓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材料与构造-下-景观部分》,詹旭军,吴 王玉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建筑装饰构造》,谭建新 ,刘广洁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建筑装饰材料》,丛遵昌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其他有关说明或要求:
第五篇: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
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2〕47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9〕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改革
1.全面实行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制度。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全市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均以等级呈现。其中,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其它考试科目分为A、B、C、D、E五个等级。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学校自主命题。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
2.实行学生多次考试制度。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九年级学生对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以最好成绩为准。八年级学生参加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七年级学生参加八年级和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需由学生个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考查科目在八年级、九年级进行考查。
二、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1.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为主,将学生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录取新生。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2.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制定招生录取方案,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建立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或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具有特殊禀赋的学生选拔机制。
3.实行小班化招生政策。到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0人以内,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字〔2012〕29号)要求,从2014年起,全市普通高中均不再招收择校生。
4.逐步调整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根据新建高中建设进度,逐步调整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新建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市内三区和学校驻区(市)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由市教育局与学校驻区(市)政府协商确定。
本方案自2012级初中学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