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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好党员干部”评选活动方案

“十佳好党员干部”评选活动方案



第一篇:“十佳好党员干部”评选活动方案

吉信镇2010年“十佳”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镇直单位:

2010年是实施创先争优活动的头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创先争优,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化我新农村建设,全面提升我镇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佳”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该全体党员干部在村“创先争优”活动中示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一批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党员和干部,提高党员干部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目的意义:

“十佳”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工作中、岗位上、新农村建设中、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自身的行动感召人,在全村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十佳”评选活动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杨平利

副组长: 姚绍勇吴全如

成员: 唐田华 田 峰 侯正文 陈国辉 田花云 欧乔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田华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范围

吉信镇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党员干部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1.工作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

2.跟群众关系良好,受群众爱戴。

3.在理论学习扎实,理论与实践结合得好,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为群众、所驻村做有实事多。

4.与亲友、同事和睦,关怀互助好

5.遵纪守法、工作学习好

六、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0日—6月28日)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 “十佳”活动。各社根据各自实际,在社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 “好党员干部”的标准的宣传,在全镇上开展“自我推荐”、“相互推荐”、“相

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村组、单位、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0年7月5—7月12日)

推荐方式:

1.各片推荐辖区优秀党员干部1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十佳好党员干部”评选条件的人选。

推荐要求:

1.请各村(居)、镇直单位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500-10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报送镇上

2.群众可写好材料直接向评选活动小组推荐候选人。

(三)公示(2010年7月21日—7月30日)

评选小组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十佳好党员干部”候选人十名,在全镇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评选小组会将协同各村(居)、镇直单位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群众公布。

(四)评定

由评选领导小组、党员干部、群众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五)表彰。

1.表彰时间:2010年9月

2.奖励方式:召开全镇主干部大会进行表彰。并向县有关单位推荐做为县里的“十佳”人员,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

中共吉信镇委员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魏集镇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

魏集镇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

为推进我镇和谐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的建立,促进和谐农村、文明社区建设。

二、目的意义: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 张永军魏集镇镇长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沈红梅魏集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 武建强魏集镇副镇长魏集办事处书记

崔艳华魏集镇妇联主任

李华武魏集镇文化旅游开发中心主任

吴学勇魏集镇计生办主任

邢相辉魏集镇党政办主任

邢彬魏集镇司法所所长

杨延宝魏集镇韩家办事处书记

路顺魏集镇宫家办事处书记

杨延辉魏集镇曹贾办事处书记

陈义伦魏集镇老君堂办事处书记

四、评选范围

魏集镇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居民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评选活动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原则,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十佳好媳妇”评选标准:

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

2、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

3、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

4、亲友和睦,关怀互助

5、计划生育,无超生现象

六、评选步骤及奖励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30日—2月28日)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 “好媳妇”活动。各村、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 “好媳妇”的标准的宣传,开展“相互夸”、“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乡村、社区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10日)

推荐方式:

1、各村推荐本村优秀儿媳2名报办事处,办事处初审后将事迹材料和名单递交镇评审委员会委,最后由镇评审委员会委进行评审复核评出20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 “十佳好媳妇”评选条件的人选。

推荐要求:

1、请各村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1000-15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及名单交本办事处。

2、群众可通过信函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3、推荐实行“实名制”,即提供被推荐人的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从事职业、感人事迹等情况主要事迹必须真实、感人。

(三)公示(2013年3月11日—3月17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 “十佳好媳妇”20名,在全镇各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居民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组委会将协同居委会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三)投票

由评审委员会委员综合专家、居民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四)表彰。

1、表彰时间:2013年3月20日。

2、奖励方式:召开全镇范围内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组织 “好媳妇”报告团,在全镇各村做巡回报告,号召大家向她们学习,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文明乡镇。

魏集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魏集镇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

魏集镇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

为推进我镇和谐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的建立,促进和谐农村、文明社区建设。

二、目的意义: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任: 张永军

魏集镇镇长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 沈红梅

魏集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 武建强

魏集镇副镇长

魏集办事处书记

崔艳华

魏集镇妇联主任

李华武

魏集镇文化旅游开发中心主任

吴学勇

魏集镇计生办主任

邢相辉

魏集镇党政办主任

魏集镇司法所所长

杨延宝

魏集镇韩家办事处书记

魏集镇宫家办事处书记

杨延辉

魏集镇曹贾办事处书记

陈义伦

魏集镇老君堂办事处书记

四、评选范围

魏集镇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居民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评选活动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原则,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十佳好媳妇”评选标准:

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

2、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

3、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

4、亲友和睦,关怀互助

5、计划生育,无超生现象

六、评选步骤及奖励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30日—2月28日)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 “好媳妇”活动。各村、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 “好媳妇”的标准的宣传,开展“相互夸”、“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乡村、社区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10日)

推荐方式:

1、各村推荐本村优秀儿媳2名报办事处,办事处初审后将事迹材料和名单递交镇评审委员会委,最后由镇评审委员会委进行评审复核评出20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 “十佳好媳妇”评选条件的人选。

推荐要求:

1、请各村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1000-15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及名单交本办事处。

2、群众可通过信函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3、推荐实行“实名制”,即提供被推荐人的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从事职业、感人事迹等情况主要事迹必须真实、感人。

(三)公示(2013年3月11日—3月17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 “十佳好媳妇”20名,在全镇各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居民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组委会将协同居委会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三)投票

由评审委员会委员综合专家、居民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四)表彰。

1、表彰时间:2013年3月20日。

2、奖励方式:召开全镇范围内表彰大会进行表彰。组织 “好媳妇”报告团,在全镇各村做巡回报告,号召大家向她们学习,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文明乡镇。

魏集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八日

第四篇:2010“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村),镇属各单位:

XX年是实施“XXX”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妇女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我县“XXX”惠民工程和“六在农家”精神,全面提升我镇妇女的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在XX村开展“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该村妇女在村“创先争优”活动中巾帼示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院子的建立,促进和谐村、文明村建设。

二、目的意义: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村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XX 村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 XXX 副主任: XXX 委 员: XX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成员有…….,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范围

XX村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居民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好 2.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好

3.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好 4.亲友和睦,关怀互助好

5.遵纪守法、工作学习劳动好

6.实行计划生育好

六、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0日—6月28日)在村范围内开展争创 “好媳妇”活动。各社根据各自实际,在社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 “好媳妇”的标准的宣传,在组上开展“相互夸”、“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0年7月5—7月12日)推荐方式:

1.各社推荐管区优秀儿媳1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石田村 “十佳好媳妇”评选条件的人选。推荐要求:

1.请各社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500-10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报送村上

2.群众可写好材料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三)公示(2010年7月21日—7月30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十佳好媳妇”候选人十名,在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居民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组委会将协同各社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四)评定

由评审委员会委员、居民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五)表彰。

1.表彰时间:2010年8月上旬

2.奖励方式:召开全村群众大会进行表彰。县妇联授予“十佳好媳妇”奖牌,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第五篇: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位老师的工作能力和实际业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师生交流,学校快速发展,拟定“十佳教师”评选的奖励办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1.2.

三、评选原则

1.量化评定,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忠诚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政令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的进取精神,和谐的人际关系,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无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4.主动承担研讨课、公开课、受到学生、家长、同行好评,积极承担、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发展。

5.完成基本的教学常规工作,每学年工作人员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或以上。优秀教师对象实行“优胜劣汰”,每一年为二学期,没学期从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承担任务等方面考核评比。

6.同级优秀教师最多连任二期,二期后如再次申报,应上一档次。

四、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职责,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学生满意率高。

2.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3.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坚持创新思路,主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4.遵守学校纪律,按时上下班,出勤率高。

5.工作以大局,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6.团队意识强,与同事合作共事好。管理育人效果好。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

1.凡参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报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采取个人根据年级申请,年级初评,学院评定的方法)

2.学院评选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评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3.由学生对候选人进行不记名投票。

4.学校根据无记名投票选举结果,研究讨论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注:对承担不同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要统筹兼顾。

5.由学院教务公开评选结果,对获奖教师表彰。优秀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龄,在本校工作两年以上,有一定获奖情况,具有一定教学实绩。优秀教育工作者:全体在职任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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