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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建立哪些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哪些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篇:企业应建立哪些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哪些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条例》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设备管理的体制及机构设置的规定,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前期管理制度,设备改造与更新管理制度,进口设备和重点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制度,设备检修技术管理制度,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统计考核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使用、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动力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等。

设备的操作规程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设备操作规程是操作人员正确掌握操作技能的技术性规范。其内容是根据设备的结构和运行特点,以及安全运行的要求,对操作人员在其全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事项。一般包括:

1.操作设备前对现场清理和设备状态检查的内容和要 求。

2.操作设备必须使用的工具。

3.设备运行的主要工艺参数。

4.常见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

5.开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6.润滑的方试和要求

7.点检、维护的具体要求。

8.停车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和调整方法。

10.交、接班的具体工作和记录内容。

设备使用规程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设备使用规程是根据设备特性和结构特点,对使用设备作出的规定。其内容一般包括:

1.设备使用的工作范围和工艺要求。

2.使用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要求。

3.使用者的岗位职责。

4.使用者必须遵守的各种制度,如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交接班、维护保养、事故报告等制度。

5.使用者必备的规程,如操作规程、维护规程等。

6.使用者必须掌握的技术标准,如润滑卡、点检和定检卡等。

7.操作和检查必备的工器具。

8.使用者应遵守的纪律和安全注意事项。

9.对使用者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设备的维护规程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设备维护规程是对设备日常维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坚持执行设备维护规程,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

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设备要达到整齐、清洁、紧固、润滑、防腐、安 全等要求的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使用的工具及材料、达到的标准及注意事项。

2.日常点检及定期检查的部位和方法。

3.检查和评比操作工人维护设备程度的内容和方 法等。

设备检修规程有哪些主要内容

1.检修前设备技术状态的调查,包括设备缺陷、故障、事故、隐患及功能失常等情况。

2.检修前预检测记录,包括设备的各项性能、精度参数、噪音、震动、泄漏、磨损、失效及老化、灵活程度等。

3.设备进行时所需的更换件、工检研具、修复件的明细表。

4.设备修复件及设备具体修理的程序和工艺。

5.设备修理的质量标准和 有关规定。

6.设备修理后的试运行、时生产的规定。

对复杂的关键设备,还应绘制设备修理工程网络图。

什么是设备档案

指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直至报废更新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字说明、凭证、记录等及相应电子版的文件资料,通过不断的收集、整理、鉴定而建立的设备档案,它对搞好设备管理工作可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要为每台主要生产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卷目、编号、分类、整理应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

设备档案资料有哪些主要内容

1.设备选型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

2.设备购置合同;

3.设备购置技术经济分析评价;

4.自制设备的设计任务书和鉴定书;

5.经验合格证;

6.设备装箱单和开箱检验记录(包括随机备件、附件、工具等资料);

7.进口设备的索赔资料;

8.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和验收移交书;

9.设备使用初期(保质期)使用记录;

10.设备登记卡;

11.开动台时记录;

12.使用单位变动情况

13.设备故障分析处理报告;

14.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

15.定期维护和检修记录;

16.大修理竣工验收记录;

17.设备改造记录;

18.设备封存、启用、调拨单和转卖手续;

19.设备报废处理记录;

20.成套的图纸和使用说明书(含电子版的);

21.其它。

什么是设备改造

所谓的设备改造,是指按照生产需要,用现代化的,技术成就和先进的经验来改变现有设备的结构,改善现有设备的技术性能,使之全部或局部达到新设备的技术性能。设备改造时克服现有设备技术陈旧状态,补偿无形磨损的重要方式。是促进现有设备技术进步的有效方法之一,是提高设备质量的重要途径。同时,对改造不经济或不宜改造的设备应予以更新。

什么是设备更新

所谓设备更新,是指采用新的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差的原油设备。

设备更新可对设备的有形和无形磨损进行综合补偿,以保证简单再生产的需要,同时对扩大再生产起到一定的作用。设备更新一般不应是原样和原水平的设备去旧换新,而要根据需要,尽可能以水平高的设备替换技术落后的老设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

设备更新的两种方式

1.原型更新: 即用同型号新设备把使用多年、大修多次、再修复已经不经济的旧设备更换下来。这种方式适宜在能够满足生产和工艺要求、暂无新型号设备可替换、或市场上一时买不到新型号设备的情况下采用。

2.技术革新:即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好、效率高、耗能少的设备,替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修复、改造价值的老设备,这是设备更新的主要方式。

第二篇:企业应建立的四项治安管理制度

印刷企业应建立的四项制度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针对印刷行业治安管理的工作要求,各印刷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工作切实有效。现大兴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结合6月1日联合区文委召开的工作部署会内容,对如何建立四项制度作如下提示:

一、治安管理四项制度应有统一的制式

统一标题为“某某企业治安管理四项制度”,制作后形成纸质材料并在电脑内留存被查。

二、四项制度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确保工作落实有效。

(一)治安责任人制度

企业应设定治安负责人,履行本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主要职责,承担下列法律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各项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单位内治安防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注意发现治安隐患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配合公安机关履行治安检查职责

提示:此项制度中应写明具体治安责任人,并建议与治安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禁印制度

法律依据: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提示:此项制度中应写明一是如何确定印刷内容非法;二是如何对印刷内容进行把关,如一把手把关、定期抽检等,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三)验证登记制度(包含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

法律依据: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提示:此项制度中应写明如何把关,是否有专人负责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法律依据: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提示:企业要有属地派出所报警电话;印刷企业发现要求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可能破坏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等敏感内容印刷宣传品的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印刷品的,应如何采取措施。

第三篇: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内容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4.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份、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和化验工作,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各厂矿对设备润滑油必须做到油具清洁,油路畅通。

(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设备缺陷的处理

1.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一)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工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三)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向厂矿机动科传递。

机动科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帐之外,还应及时输入计算机,便于上级大公司机动部门的综合管理。

(四)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厂矿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厂级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五)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六)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各大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厂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四篇: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内容

□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4.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五篇:如何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活动的良好氛围,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转化、废弃物高效再生,推动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环境是指公司辖区内影响人类和发展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办公区和工作劳动场所。

3、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4、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安环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5、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第二章 机构设置

1、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任环保委员会主任,安环部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并对全公司重要环保工作和活动进行决策与安排。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

2、安环部是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主要职能部门。

3、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

4、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环保管理员。

第三章 各级职责

1、总经理职责

1.1.1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最高决策者和指挥者。

1.1.2主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监督公司对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情况。1.1.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1.1.4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1.1.5安排环保管理人员参与公司新建项目及环保设备的选型,严格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工作。.1.1.6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批准各项环保计划。

1.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1.2副总经理职责

1.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1.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制订应急计划,减少污染。

2、安环部职责

2.1.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2.2.2组织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2.2.3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的环保工作。

2.2.4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2.2.5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公司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2.2.6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组织处理。监督检查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根据检查发现问题,针对造成污染环境事故的程度,提出改进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2.7开展公司的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等工作。切实将清洁生产纳入公司日常的管理中,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2.2.8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2.2.9负责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2安环部部长职责

2.2.1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体落实。2.2.2负责审核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改革计划。2.2.3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2.2.4配合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2.2.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2.2.6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2.2.7有权对公司内环保操作人员进行(在职权范围内)奖罚。

3、生产技术部

3.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3.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3、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3.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4、财务部 4.1、编制和审批环境保护项目资金计划。

4.2、负责环境保护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负责排污费缴纳工作;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支付污染赔款和罚款。

5、供销部

5.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5.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5.3、固体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6、办公室人员职责

6.1办公室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督。

6.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我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办公室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6.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办公室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6.4办公室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7、车间主任职责

7.1是所辖区域内环保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7.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7.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7.4有对所在车间的操作人员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7.5负责配备一名兼职的废弃物处置协管员,负责本车间废弃物的日常处置及申报工作。该协管员的编制隶属于所在部门,在废弃物处置的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领导。

8、生产班组、员工工作职责 8.1、在班组长领导下,落实本班组日常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接受车间的监督和指导。

8.2、积极参加本班组学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8.3、看好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装置同步运行。生产操作人员精心调控,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不乱排乱放而造成超标排放和环境污染事故;督促设备检修人员做好设备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所管理设施泄漏和污染物流失。

8.4、参加本班组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8.5操作人员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安环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第三章 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1.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3.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4.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污染防治与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一)对生产中产生的“固体”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固废,必须由公司安环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 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5、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6、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事先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7、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8、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2、环境污染事故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等。

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分为以下几类: 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

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

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2.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

2.5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

4.3事故的简要经过; 4.4已经采取的措施; 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管理人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8、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10、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

2、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的环保教育培训工作,并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环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环部设专职环保员二名。

4、新入厂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 4.1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 4.2环保知识;

4.3公司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

4.4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4.5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 4.6典型环保事故案例。

5、环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6、公司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7、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

8、每年初公司制订环保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9、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

10、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1、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公司生产场所环境无异味,现根据生产现状及工艺条件,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与原、辅材料供应方、协作方签订的原料供应服务协议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2、挥发性原料、产品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减少废气排放。

3、挥发性原料、产品在输送、储存过程中,安全阀、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气体必须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

4、对排放的废气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生产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生产设备所有排气口排放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燃烧等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5、各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废水输送管道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废气回收处理设施,防止异味气体挥发。

6、产生的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进行防渗漏处理。

7、对生产和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酸液、残液或机油,必须做到出售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防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制度。

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公司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无害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原则。

4、公司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实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5、安环部对公司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6、公司禁止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随意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7、公司对废气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8、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并依法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

依法向区环保局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品名、成份或组成、特性、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信息。

前款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9、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并向向其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成分或组成、特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10、公司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进行妥善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区环保局备案。

11、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2、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安全负责。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2、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不论资金来源一律执行“三同时”规定。

3、凡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公司安环部必须参与可行性研究,进行项目环境保护的考察论证,报上级部门批复,方可确定。

4、建设项目建设前,必须在区环保部门登记后,由有资质的部门编制合格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毕应报告市级环境影响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根据项目大小划分,报区、市环保局审批。项目建成后,应办理试生产申请,试生产批准后,方可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期间,设备设施运转正常,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方可办理项目竣工验收。

5、验收合格后,车间组织生产时,环保设施必须同时开车,若验收不合格,设计、建设及公司有关部门要限期治理,确保达到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二次验收申请。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为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企业职工和周围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责任人是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其它有关规定。

3、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污染源,治理、消除污染影响。

4、公司组织生产应最大限度地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三废排放,降低污染影响,搞好技术革新和综合利用,通过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7、公司各部门应注意节约能源,组织生产要严格执行消耗定额,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业废水应排入废水处理系统,严禁采用或变相采用渗井坑等办法直接排入地下,以防止污染地下水。

8、固体废物场所要采取防渗漏、封闭措施。

9、环境保护设施应从有资质的单位制作或购买合格产品。

10、使用噪音大、振动大的设备和产生粉尘的设施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用消音、隔音、吸音和防尘措施,确保操作岗位达到规定限值,厂界符合要求。

11、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项目的设备设施不得随便停用,开停车时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批准。

12、环保工作要做到三个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环保工作)五个纳入(把环保工作纳入增产节约,纳入经济责任制,纳入企业管理内容,纳入生产调度管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

13、生产车间要因地制宜地在车间、厂房周围植树造林,种植草坪,加强管理,逐年扩大绿化面积,不断改善劳动环境。

14、对批准纳入环保治理的项目,财务、供应等有关部门应在资金、物资和施工力量方面予以充分的保证。

15、厂内生产应达到无泄漏工厂要求,有效减少污染影响。

15.1凡是目前国内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能综合利用的各种“三废”资源和余热,其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生产过程中可用尾气,要回收利用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15.2排放的“三废”符合国家排放制度。环保设施年运行率大于95%; 15.3生产现场的有害物质和粉尘的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5.4噪声大的生产设备和工艺,采取了消声或隔音装置。生产现场的噪音和厂界噪音己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限值;

15.5厂区可绿化率大于95%。机器、设备、管道整洁,安全附件齐全,生产场所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厂容厂貌整齐、清洁、卫生、马路无堆物、地面无垃圾、卫生无死角。

16、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不论生产规模大小及资金来源一律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不增加污染负荷,增效不增污。:

17、凡建设项目的选择总体布置“三废”防治措施设置,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参与研究,并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方能确定。

18、建设项目要尽量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必须有先进的“三废”治理措施,实行层层把关,凡生产工艺有“三废”三同时没有防治措施的设计,不得 施工,凡是没有同时完成“三废”治理或应有而没有污染治理措施的建设项目,不得验收投产。

19、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治污染的第一负责人,在环保、污染物治理等方面要切实做到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环保工作。

20、生产部门要根据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本单位、岗位的控制指标,并作为操作规程和生产岗位责任的重要内容,控制情况应记入相应台帐。

21、生产部门要督促车间加强生产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消除跑、冒、滴、漏,不断降低原材料消耗及“三废”排放量,加强异味治理工作,确保厂界无异味。

22、公司环何设施是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的重要部分,不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任意停用、拆迁或损坏。检修要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检修方案包括检修时产生的污染物处置方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23、污染治理效果及监测数据应及时公布,不断持续改进。

24、公司将车间及各班组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

25、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或有条件治理而不积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并经督促检查不听劝告,致使排放的“三废”严重污染环境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6、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27、公司职工或有关部门凡是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特殊成绩和贡献者要通报表扬,并向区、市推荐。

28、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环境保护作为一项考核条件,完不成规定的环境任务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

依据安全、环保等相关法规、标准,避免事故状态下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据此特制定本制度。

1、修建事故池

修建事故池,把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和一些不正常的污水,都收集到事故池中,事故过后打到废水池再进行蒸发处理,蒸汽回用。

2、储罐围堰内增设通往事故池的独立管道和阀门,用于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与未受污染的“清净下水”的切换,切换按以下步骤进行:平时将反应装置区和储罐区围堰的通往事故池的阀门打开,将雨水系统的阀门关闭,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被直接排放到事故处理池;平时遇到需要冲洗设备或雨天等,将通往事故池的阀门关闭,将场地内积水排至雨水系统。

3、事故池严防渗漏,造成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要有专人管理与维护,保证事故池始终在备用状态。事故池严禁作他用。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有“清净下水”处理内容,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中要把“清净下水”处理作为一项内容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故应急救援演练台帐。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贮存、利用、处置等活动。

2、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办理转移联单,严禁未办理手续擅自转移。

3、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区、市两级)提出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3.1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3.2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资质证明及运输合同;

3.3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所签订的意向合同。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4、危险废物每转移一车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5、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6、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储存的设施设立防雨、防风、防渗措施。

7、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

8、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设施及容器设立明显的识别标志;

9、核对运输单位及收运人员的证件、手续,并向收运人员说明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安全运输注意事项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上报的统计数据要做到真实可靠。

三、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保护的统计资料,正确反映本单位对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

四、及时、准确地将环保情况提供给公司领导,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按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及本单位安排的环保统计工作;

六、负责环保原始记录管理,并积累、整理本专业统计数据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环保档案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档案主要指公司在环境管理监测、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三、环保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纳入本单位的环保发展规划与计划中。

六、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抽取和拆散档案,严禁在环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七、归档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要做到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九、环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和短期的环保档案归环保处管理,永久性的归公司档案室保管,环保处保存永久档案的复印件。

环境保护奖罚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发责任单位当月奖金额的10%外,还将扣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的50%,罚款作为环保奖励基金:

1、环保设施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3、环保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标的;

4、环保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安环部的;

5、环保工作开展不利,造成周围居民上访的;

6、生产过程与环保工作严重脱节,环保设施管理混乱的。

二、因环境污染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要进行合理赔偿,本着谁污染谁付款的原则,赔偿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负责解决,同时扣发该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

三、环保统计报表每发现有一处错误,罚报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设施运行管理良好,无污染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

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执行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第五章 环保教育

6.1环保管理人员教育

6.1.1公司组织环保相关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国家的环保法规,考取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在环保知识的理论下,遇到环保工作能及时准确做出相关方案。6.1.2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6.2相关教育

6.2.1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因业务关系在我公司内的外来人员等,均须遵守我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6.2.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接待部门要负责对其进行环保注意事项宣贯和公司环保有关规定,并指令专人负责带领参观。严禁私自启动环保设施,以免造成事故。

6.2.3公司应不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熟知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各项事宜及污染物防治措施中的条例。

6.2.4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深入到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6.2.5公司通过环保知识宣传,加大环保教育力度。

第六章 罚责

7.1因安环部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当而产生环保事故的,处以每人200—1000元的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7.2环保主管在公司、车间的环保工作出现事故时未能及时上报或处理不当而导致发生环保事故的,扣除当月工资100—500元。

7.3各部门负责人(包括工段长、班组长)如因管理不当或疏忽而导致发生环保事故的处以50—200元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7.4车间操作工

7.4.1操作工如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人为毁坏环保设备者,扣除当月工资50—200元。

7.4.2各车间生产必须重视环保,排出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绝不能图方便或片面为生产而违反环保规定,从而污染环境。若擅自处置或随意堆放废弃物而造成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将承担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7.5废水处理设施

7.5.1环保设备故障,环保主管必须在半小时内填写好申请维修单,如有延误发生环保事故扣当月工资100元。

7.5.2记录检测要及时、真实,否则罚50元/次

7.5.3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视情节严重做出相应处罚。

第七章 奖励制度

8.1个人奖励 8.1.1能及时发现环保事故隐患,并避免事故发生者,给予表扬,并一次奖励50—2000元。

8.1.2公司环保提出有价值性意见并被公司采纳实行的员工予以100—1000元以上的奖励。

8.1.3环保做出特殊贡献的予以500—2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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