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生产设备清洁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清洁管理制度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卫生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 2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目的建立生产设备清洁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设备符合工艺卫生要求。范围
车间一般生产区、洁净区设备。责任
****** 车间各班长负责组织实施,各工序生产操作人员有责任按本制度执行。
****** 工艺员、质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内容
****** 一般生产区设备的清洁
****** 设备内表面清洁时,先用软用水(必要时加洗涤剂)擦试设备内表面至清洁,再用干抹布将设备内表面擦试干净。
****** 设备外表面清洁时,用软布或湿毛巾擦拭设备外表面,注意不可让水流入电器开关及控制盘内。
****** 如有污处应用去污粉或洗衣粉擦洗干净。
****** 清洗完后,用毛巾擦干设备表面的水。
****** 清洁时注意手勿被设备尖物刺伤。
****** 电器开关清洁前必须切断电源,用干布擦去表面浮尘。如有必要用微湿毛巾擦拭电器表面。
****** 洁净区设备清洁
****** 生产完毕后,切断电源,对设备进行整理,清除设备内外的残留物。
****** 设备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动设备送清洁间清洗,按生产用容器具清洁SOP 进行清洁。
****** 设备主体按各设备清洁SOP实施,内部要清洁干净,外部要见设备本色,电器擦拭无油污,设备清洗要揩净边角、缝隙。
****** 用纯化水将设备内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干净,再用75%酒精对设备及部件进行全面擦拭、清洁。
****** 设备清洁完后,按顺序进行安装、试车,正常后,填写清洁记录,报质监员检查,检查合格后,设备挂已清洁牌
第二篇:设备清洁管理制度
生产部设备清洁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精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垃圾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精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2.总则
为了使文明生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员工具有高尚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形成奋发向上的企业精神风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和促进生产部精细化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3.制度细则
3.1 责任划分
3.1.1 加料车间、地下室设备:原料斗、回收料斗、除尘器、仓泵、气力输送管道,由加
料组进行清洁,负责人:郝周杰。
3.1.2 混炼车间设备:混炼机、除盐水箱,有混炼班进行清洁,负责人:何永祥。
3.1.3 预挤出、喂料车间设备:预挤出机、冷水机、自动喂料机,由过滤预挤出班进行清
洁,责任人:王忠武。
3.1.4 挤出车间设备:挤出机、冷水机、配电柜、高压冲洗水,1-30号干燥室顶部,由挤
出班进行清洁,责任人:冯林兵。
3.1.5 二段干燥箱、二段干燥蒸汽管、31-45号干燥室顶部,由干燥组进行清洁,责任人:
郭小海。
3.1.6 窑炉、风机平台、切割机,由烧成班进行清洁,责任人:韩承志。
3.1.7 称量车间设备:称重斗、螺旋给料机、排气风机,由包装班进行清洁,责任人:王
雨。
3.1.8 混炼区氨吸收塔、空压机和化学车间一层,由生产部办公室进行清洁,责任人:章
春生。
3.1.9 配电间、窑炉氨吸收塔、凝结水箱、切割间除尘器和化学车间二层屋外设备,由检
修班进行清洁,责任人:王超。
3.1.10 电子设备间和化学车间二层设备、硫酸铵结晶蒸发,由运行班进行清洁,责任人:
王建栋。
3.2 清洁要求
3.2.1 各班组日常使用设备,随时保持清洁。
3.2.2 不在班组工作地点的设备,每日进行清洁。
3.2.3在其他工段工作后,以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惊醒清洁。
附则
本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按公司和生产部理部管理制度执行。
本管理标准由生产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公司车间生产设备清洁管理制度
颁发部门
生产设备清洁管理制度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卫生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公司车间生产设备清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生产设备清洁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设备符合工艺卫生要求。
范围
车间一般生产区、洁净区设备。
责任
3.1
车间各班长负责组织实施,各工序生产操作人员有责任按本制度执行。
3.2
工艺员、质监员负责监督、检查。
内容
4.1
一般生产区设备的清洁
4.1.1
设备内表面清洁时,先用软用水(必要时加洗涤剂)擦试设备内表面至清洁,再用干抹布将设备内表面擦试干净。
4.1.2
设备外表面清洁时,用软布或湿毛巾擦拭设备外表面,注意不可让水流入电器开关及控制盘内。
4.1.3
如有污处应用去污粉或洗衣粉擦洗干净。
4.1.4
清洗完后,用毛巾擦干设备表面的水。
4.1.5
清洁时注意手勿被设备尖物刺伤。
4.1.6
电器开关清洁前必须切断电源,用干布擦去表面浮尘。如有必要用微湿毛巾擦拭电器表面。
4.2
洁净区设备清洁
4.2.1
生产完毕后,切断电源,对设备进行整理,清除设备内外的残留物。
4.2.2
设备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动设备送清洁间清洗,按生产用容器具清洁SOP
进行清洁。
4.2.3
设备主体按各设备清洁SOP实施,内部要清洁干净,外部要见设备本色,电器擦拭无油污,设备清洗要揩净边角、缝隙。
4.2.4
用纯化水将设备内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干净,再用75%酒精对设备及部件进行全面擦拭、清洁。
4.2.5
设备清洁完后,按顺序进行安装、试车,正常后,填写清洁记录,报质监员检查,检查合格后,设备挂已清洁牌。
第四篇: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推动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三铺一盖”制度;
2、尽量用拖地取代用水冲洗地面,减少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
3、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采取预防性的维护措施,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4、各严格做好清污分流,禁止有机废液以及其它污染物排入清水沟;
5、生产和生活固废应该分类收集,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禁止危险固废混入一般废弃物处置;
6、起钻做好防油污飘落措施,必要时要采用防油网,落地原油要及时清理;
7、对高浓度废水、废液应该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预处理,然后才能送末端处理设备处理;
8、做好物料投料管理,尽量避免投料过程中洒落、泄漏、残留等现象的发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措施,对于洒落的物料应该收集后重新利用,杜绝用水冲洗造成污染;
9、做好各种材料贮存管理,防止变质而成为废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存贮过程中的损耗。
10、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
11、对主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12、为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纳入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3、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增强全员清洁生产意识;
14、对于由于不执行本制度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视情况进行处罚。
大修项目二部2013年7月6日
第五篇: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肇庆市通产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工作文件TH(GY)/GL-SG-069
版序/改次: A0
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的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在公司所辖范围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员工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均应依照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清洁生产。
第四条:公司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并将清洁生产纳入各级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五条: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增强全员清洁生产意识。
第六条:公司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履行清洁生产义务,有权检举破坏清洁生产的行为。公司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厂长主管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经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副厂长任副组长。
原熔部、成型部、质控部、物流部、生产管理部、会计部、行政劳资部的经理及相关的工程师为小组成员。厂长对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公司副厂长兼职负责全公司的清洁生产协调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范围如下:
1、协助厂长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清洁生产
奖励制度》等管理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4、考核监督各部门清洁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出清洁生产奖励意见;
5、协助和配合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的全程工作;
6、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清洁生产信息交流,积极收集、推
广、应用节能与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清洁材料;
7、组织编写并报送清洁生产状况报告,按照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肇庆市通产玻璃技术有限公司2012-5-2发布2012-5-2实施文件使用人编号:
8、组织建立关于清洁生产方面的各项台帐,完善各类技术资料和档案。
第十条:各部门成员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如下:
1、协助副厂长做好清洁生产的各项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公司清洁生产各项指标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按时编制全公司清洁生产各项统计报表;
4、按照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规定,定期编制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原熔部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负责清洁生产技术改进措施(包括:原材料的采用、生产工艺的制定和改进、生产过程的管理、产品质量的控制等)的实施;
2、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协助原熔部经理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工程部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负责清洁生产技术改进措施(包括:清洁生产设备的选型以及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过程的控制等)的实施;
2、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例行检查与维护;
3、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设备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成型部、质控部、物流部、生产管理部、会计部、行政劳资部等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十四条:部门统计员负责本部门清洁生产统计工作,每月结束后,将本部门当月的清洁生产情况上报给《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研究本部门的能源结构,配合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各班组、设备的能源消耗定额。
研究制定本部门重点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本部门的污染源及污染状况,配合原熔部制定或提出本部门污染治理和控
制意见;
3、检查和督促本部门各班组、设备能耗定额和污染指标的执行情况;
4、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
第三章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的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和污染
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十七条:公司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
2、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
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使用;
4、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第十八条: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购部在采购原材料的时候,应充分了解该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不予购买;
2、各仓库及部门对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应分别堆放、严格分选并做到标识清楚,确保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有控制的使用。在分选和处置低毒、低害原材料时,应设法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和对人体的伤害;
3、各部门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消耗及各类物料的消耗,努力
提高成材率,降低物耗;
4、各部门在产品生产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提高能源的循环利用率;
5、各部门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和保持生产设
备、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
6、成型部、质控部和物流部在产品生产、检验、包装、库存和出库直至送达客户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防止在产品在各环节中受到损伤和污染),确保用户满意;
7、工程部在维修、保养设备的时候,应考虑设备的先进性、节能性和环保性,同
时应严格保持工作场地以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产品包装物的采用,应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并做到合理包装、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第四章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管理
第二十条:注重消耗定额的制定及基础数据的收集,为制定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提供依据。
1、公司副厂长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各类消耗、排污染数据,制定消耗定额指标;
2、对主要的部门、能源重点工序,及有条件安装计量水、电表的部门。要尽可
能安装和完善计量表具的安装工作。并搞好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积极研究
制定合理、可行的节约能源的控制办法;
3、对各部门、饭堂、生活用水分别安装水表进行计量及统计,完善自来水、循
环水等耗能的计量和统计工作,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4、根据公司整体耗能目标,对窑炉、行列机、包装等用电、用油、用水情况进
行重点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5、各部门应积极根据公司下达的能耗定额指标和本单位实际,进行分解,制定
班组及设备的能耗定额;
6、研究废物的综合利用,对各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处置制定操作规范;
7、通过能耗定额促进各耗能部门合理使用能源,考核各部门的能源使用。
第二十一条: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清洁生产的中心思想可以归纳为“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八个字。因此,公司以及各部门在下达各阶段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应下达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计划。
第二十二条:公司副厂长同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全公司清洁生产近期及中长期计划,包括节能计划和减污目标,经厂长批准后执行。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及减污目标应作为公司综合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清洁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门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清洁生产目标,并做好备案。
第二十四条:公司《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完成生产计划指标的同时,应检查、督促各部门完成节能、降耗、减污指标。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主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的部门给予鼓励。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过程中,凡主动提出建议和方案、积极配合制造和安装、主动进行调试和试产、迅速投入使用并收到明显效果的,参照公司制订的《清洁生产奖励制度》对个人或部门进行奖励。
第二十六条:为了使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公司在修改和完善考核制度时,增加清洁生产的有关内容,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第六章宣传与教育
第二十七条:由于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生产管理方式,清洁生产必须全员参与,因
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员工的清洁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清洁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公司副厂长组织各部门,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组织各方力量,利用宣传窗、标语、征文、培训班、考试、竞赛、文艺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人人皆知、个个参与。
第二十九条:公司组织员工进行不少于两小时的清洁生产教育,对中层以上干部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统计的专(兼职)职人员,进行不少于四小时的节能教育。
第三十条:清洁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安排,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原始数据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数字依据,为了确保上述各项条例的正确实施,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建立有关台帐,并按时上报《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第三十二条: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和进步,公司将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清洁生产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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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