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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须知范文

房屋装饰装修须知范文



第一篇:房屋装饰装修须知范文

XX街道办事处

房屋装饰装修须知

为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美观,有效地遏止违章装修行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参照《XX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制定XX街道办事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须知,望广大业主遵守。

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四)乱堆乱放,影响城市容貌。

其中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三、违章处罚:

(一)社区在装修期间内将每天派人对装修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社区可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如下处理方式:

1、要求现场改正;

2、责令停工;

3、责令恢复原状。

(二)装修现场需关闭进户门进行室内装修,以防止强烈噪音、气味、灰尘对相邻业主的影响。

(三)业主的装修行为影响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责任人应按照社区的整改通知要求,完成复原或改建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四)社区巡查人员对业主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乱堆乱放或未按要求清理建设垃圾,噪音、气味、灰尘对相邻业主产生影响、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超越装修许可范围施工的行为规劝无效,将报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规劝无效的,将报房屋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XX街道办事处服务电话XXXX--84879047

XX 街 道 办 事 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房屋装饰装修须知

房屋装饰装修须知

一、装修工程开工前: 请您会同您装修单位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修,应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办理申报手续须携带以下资料:(1)装修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1份;

(2)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修合同复印件各1份;

(3)装修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联系电话)1份;

(4)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装修负责人、施工人员一寸照片2张/人。

(6)如室内更改水电的须提交水电施工图纸。

二、装修手续办理程序:

(1)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单位填写《施工人员情况登记表》、提交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2)管理处审核资料及现场查看符合要求后与业主、装修单位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3)业主及装修单位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服务费、临时出入卡工本费。(4)签发《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卡(三天内)。

三、办理装修收费:(放在现场展板)

序号收费内容收费标准备注

(1)业主交装修保证金1000元装修完毕检查合格7个工作日后退还。

(2)装修单位交装修保证金1000元

(3)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5元/个纳入管理服务费开支。

(4)装修人员留宿保证金500元/人限3人

(5)办理装修许可证后,把出入证发给装修人员,非业主一律凭证出入。

四、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从事住宅室内装修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所有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必须事先到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获审批后方可施工。

3、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3.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3.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3.4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以上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以上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禁止下列装修行为:

4.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遮雨(阳)蓬,在院内搭建葡萄架、棚等;

4.2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4.3拆改燃气管道和其他公共设施。

5、如要重贴卫生间、厨房地砖而改动防水层,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以免造成渗漏水。

6、请选择具有承建资格证书的装修单位,并签订书面装修合同,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1.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6.2.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应出具装修质量保证书);

6.3.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6.4.保修的内容及期限(室内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为五年,自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5.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6.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6.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6.8.合同的生效时间;

6.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7、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请勿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8、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您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 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时,应要求装修单位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9、装修单位负责采购的装修材料及设备,在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请您注意查收。

10、为减少装修对邻里造成较大影响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装修前请您告知您的邻里。

11、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7:00-中午12:00,下午14:00-19: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装修时间以管理处的规定为准,并避免有噪音的施工项目。为避免装修施工给邻里生活造成影响,请在自开始入住起半年内完成装修,入住半年后管理处将会对装修施工时间予以限制。

12、装修时应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装修现场每户至少须配置两台两公斤以上灭火器,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焊接作业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并由持有效上岗证的人员操作。

13、装修前,请先检试屋内所有地漏、下水管是否畅通,装修时须防止装修垃圾堵塞地漏,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14、因室内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15、装修垃圾不得放于公共楼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应入袋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及时清运。

16、卫生间地面装修完成后,客户需根据最终完成面标高确定是否需安装门槛,以免卫生间水流进入房间。

17、为维护物业整体美观,保证物业的价值,本小区禁止在外立面(原有阳台门、窗的外面)安装防盗网。您可以选择在阳台门或窗户内侧安装管理处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颜色等)的拉闸门或窗花。

18、为保证安全,请选择强排式或平衡式热水器,并须找专业人员或在管理处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安装,避免扭裂墙内铜接口造成漏水。

19、在铺木地板前一定要弄清水、电管线走向及开关的位置,采用钢钉的长度不能超过2.5CM,墙脚线、墙面等处打孔时应注意错开卫生洁具水管位和电器插座开关位,以免打破水管造成渗水或损坏电气管线,不明之处请向管理处咨询。

20、室内暗埋冷、热水管为内置PVC的镀锌管,业主在装修时如要改动管道,需配置同样管材及配件。

21、为了维护物业整体美观,请勿在窗户、外墙及公共地方竖立任何标志及广告牌。空调须按管理处技术人员指定的位置安装。

22、为保持小区安全、清洁、文明的居住环境,避免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请务必告诫装修施工人员及您的家人(包括保姆等)遵守小区安全管理规定,切勿从室内向户外抛弃任何物品,或将杂物置于阳台、窗台,否则将对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3、装修时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绿化、公共设施。

24、装修施工用电请备临时电源箱,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其它违章用电。

25、煤气管道改造必须由煤气公司施工。

26、有线电视线路改造请咨询相关部门。

27、电话插座及网络改造请咨询中国电信,咨询电话:10000。

29、因装修工程发生纠纷时应尽可能按合同、协议内容协商解决,或向市、区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按仲裁协议仲裁,调解、仲裁不成可采取诉讼方式。

30、在建材搬运时,只准走楼梯间。运后务必将楼道、堆放场地打扫干净。否则视情况予以罚款;

31、搬运板材走楼梯时,注意墙面、牌灯等设施完好,有损毁的予以赔偿和罚款;

32、建筑材料和垃圾需及时清运干净。垃圾须运到指定地点,楼梯及楼道散落垃圾和装修剩材视为就近门牌户主,须进行清理;

33、装修砂、砖须尽量尽快搬运完毕,以免阻碍通道,在10天内视为无主弃物,物业服务中心将组织清理。

34、如您室内装修时改动了原有的各种隐蔽管线,为了今后的维修和使用,应请施工单位提交隐蔽工程施工图,并留一份给管理处存档。

附:各户型装修平面图

第三篇:房屋装饰装修合同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

发包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 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总工期共计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签约合同价

合同价格约元,具体价格见费用明细表

四、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五、双方约定的装修工程其他事项

(一)、乙方装修房屋时,不经甲方同意禁止以下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

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

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二)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枣庄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三)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四)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六)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乙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合同自动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

后附装修费用明细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四篇:房屋装饰装修合同范文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全承包。

三、工程价款:

四、工程内容及做法:厨房、卫生间、内外阳台地面、墙面贴砖,卧室和客厅用防水及水泥沙浆找平、安装木地板,室内安装水、电及灯饰、墙面乳胶漆。

五、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2、乙方不得将水渗漏楼下,造成楼下住户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自行承担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和事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二OO九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装饰装修承包合同

房屋装饰装修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现场测算装修工程量,现就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装饰施工及工程报价。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万元。

第三条: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于年月工,年月日全部完工。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施工队入场付20%

2、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剩余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应保证施工及人员安全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设施图纸装修,若因其装修作业不当造成的任何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更改设计造成与原设计内容差异较大,甲方无法认可的,乙方应当重新按照图纸设计装修,造成的返工及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无法恢复,甲方就此向设计不予支付装修款,并有乙方最大程度进行修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装修合同。

第七条:乙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甲方规定的装修材料,如经发现,乙方需按照甲方所停工的材料重新给予返修,由此造成的所有支出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因乙方自己的原因所造成不能按时装修完毕,每延迟一天乙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有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身份证:

乙方(签字):身份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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