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鼓励广大毕业生立足生产一线,刻苦钻研技术,努力锻炼成才,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是指集团公司引进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各级领导要着眼企业长期发展战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见习管理工作,不断改善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各种环境,为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走进企业、服务企业、成才企业创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章见习管理
第四条各子、分公司高校毕业生的见习管理工作,实行三总师(或分管领导)负责制,由段、队、项目部总工及各部门主管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校毕业生报到后,各子、分公司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统一组织毕业生入职培训工作,并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将毕业生分配到施工生产一线进行见习,见习期为一年。
第六条各子、分公司段、队、项目总工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并结合毕业生的专业和项目实际情 1
况开展实施,毕业生见习要侧重于现场专业技术学习为主,务必使见习生对整个施工程序有一个全面了解。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要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骨干担任见习指导老师,要明确见习指导老师的职责和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确保生产和见习工作兼顾顺利进行,保证广大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能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第八条见习指导老师要与见习生签订“师带徒”协议,全力指导见习生进行生产见习。见习期间毕业生要认真学习和锻炼,并填写《毕业生实习手册》和《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按要求写好见习心得、小结和总结。每季度见习指导老师要根据见习生工作情况提出见习意见上报段、队、项目总工和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各子、分公司要为见习指导老师发放见习指导津贴,发放标准为:生产一线见习指导老师每指导一名见习生每月发放津贴100元,每人每月发放津贴最高为300元,其他见习指导老师每人每月50元。见习指导津贴由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按季度发放。
第十条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要对见习指导老师的工作情况和见习生见习情况进行考察,对于胜任工作要求的见习指导老师,由单位发放见习指导津贴;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见习指导老师要及时予以更换,不予发放津贴;毕业生在见习工作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应追究见习指导老师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各子、分公司负责见习工作的主要领导和部门要对毕业生的见习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解决生产见习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十二条在工程项目上签订“师带徒”协议的见习指导老师和见习生,各子、分公司要做好统筹规划和使用管理,严禁在工程项目之间随意抽调见习指导老师和见习生,应保证生产见习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章考核定职
第十三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段、队、项目总工和部门主管、见习指导老师对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定职手续,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自见习期满的次月一日起执行,并将定职人员名单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对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见习生,各子、分公司可根据情况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可降低一个职务等级定职或聘为技术工人,也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对生产见习期间热爱企业、踏实肯干,综合素质高,工作表现突出的见习生、见习生指导老师,以及在见习生管理工作上取得突出成效单位,集团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技术新人”(在当
年见习生中评选)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评选工作,评选“优秀技术新人”30名,评选“优秀见习指导老师”15名。每两年组织一次“见习生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工作。
第十七条各子、分公司在推荐“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过程中要严格考察、择优推荐、要起到树立典范作用。各子、分公司每年推荐“优秀技术新人”人选2-6人,推荐“优秀见习指导老师”人选1-3人,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考核,提出“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人选名单;各子、分公司每两年对见习生管理工作要进行一次全面总结,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评后,提出“见习生管理先进单位”建议名单,经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第十八条被评为集团公司“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的,由集团公司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3000元;被评为“见习生管理先进单位”的,由集团公司颁发奖牌,一次性奖励5000元。
第五章培养使用
第十九条各子、分公司要对“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跟踪考核,重点培养,要在重点工程和科技创新项目上大胆使用,提供岗位进行锻炼,为他们尽快成才搭建平台。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每年要对“优秀技术新人”进行跟踪考察,对每一位“优秀技术新人”建立业绩档案。要建立与“优
秀技术新人”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和钻研技术,干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要组织“优秀技术新人”到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上进行参观学习和技术交流,为他们拓宽视野和提高技术水平创造条件。集团公司优先选派“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参加相关专业的学历再教育,促使其知识结构和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更新和提高。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适时选派“优秀技术新人”到集团公司重点工程和技术创新项目上进行培养、锻炼,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和成才环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子、分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 “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有关评选办法,建立见习指导老师人才库,每年对见习指导老师人才库进行更新调整。集团公司要不断总结毕业生见习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在集团公司内进行推广。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鼓 励广大毕业生立足生产一线,刻苦钻研技术,努力锻炼成才,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是指集团公司引进的国家普通高等院 校统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 各级领导要着眼企业长期发展战略,高度重视高 校毕业生的见习管理工作,不断改善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各种环 境,为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走进企业、服务企业、成才企业创 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章 见习管理
第四条 各子、分公司高校毕业生的见习管理工作,实行 三总师(或分管领导)负责制,由段、队、项目部总工及各部 门主管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高校毕业生报到后,各子、分公司要结合本单位 实际统一组织毕业生入职培训工作,并按照“专业对口、学用 一致”的原则将毕业生分配到施工生产一线进行见习,见习期 为一年。
第六条 各子、分公司段、队、项目总工要组织相关部门 制定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并结合毕业生的专业和项目实际情 1 况开展实施,毕业生见习要侧重于现场专业技术学习为主,务 必使见习生对整个施工程序有一个全面了解。
第七条 各子、分公司要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
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骨干担任见习指导老师,要明 确见习指导老师的职责和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确保 生产和见习工作兼顾顺利进行,保证广大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 间能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第八条 见习指导老师要与见习生签订“师带徒”协议,全力指导见习生进行生产见习。见习期间毕业生要认真学习和 锻炼,并填写《毕业生实习手册》和《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 表》,按要求写好见习心得、小结和总结。每季度见习指导老师 要根据见习生工作情况提出见习意见上报段、队、项目总工和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 各子、分公司要为见习指导老师发放见习指导津 贴,发放标准为:生产一线见习指导老师每指导一名见习生每 月发放津贴 100 元,每人每月发放津贴最高为 300 元,其他见习指导老师每人每月 50 元。见习指导津贴由集团公司各子、分 公司按季度发放。
第十条 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要对见习指导 老师的工作情况和见习生见习情况进行考察,对于胜任工作要 求的见习指导老师,由单位发放见习指导津贴;不能胜任工作 要求的见习指导老师要及时予以更换,不予发放津贴;毕业生 在见习工作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应追究见习指导老师的 2 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各子、分公司负责见习工作的主要领导和部门 要对毕业生的见习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解决生产见习中存 在的实际问题。
第十二 第十二条 在工程项目上签订“师带徒”协议的见习指导
老师和见习生,各子、分公司要做好统筹规划和使用管理,严 禁在工程项目之间随意抽调见习指导老师和见习生,应保证生 产见习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章 考核定职
第十三条 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门会同段、队、项目总工和部门主管、见习指导老师对毕业生 见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规定程 序办理定职手续,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自见习期满的次月 一日起执行,并将定职人员名单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 第十四条 对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见习生,各子、分公 司可根据情况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可降低一个职务等级定职或聘为技术工人,也可按法定程序解 除劳动合同。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对生产见习期间热爱企业、踏实肯干,综合素 质高,工作表现突出的见习生、见习生指导老师,以及在见习生管理工作上取得突出成效单位,集团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技术新人”(在当年见习生中评选)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评选工作,评选“优 秀技术新人”30 名,评选“优秀见习指导老师”15 名。每两年 组织一次“见习生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工作。
第十七条 各子、分公司在推荐“优秀技术新人”和“优 秀见习指导老师”过程中要严格考察、择优推荐、要起到树立 典范作用。各子、分公司每年推荐“优秀技术新人”人选 2-6 人,推荐“优秀见习指导老师”人选 1-3 人,由集团公司人力 资源部综合考核,提出“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 师”人选名单;各子、分公司每两年对见习生管理工作要进行 一次全面总结,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评后,提出“见习生管理先进单位”建议名单,经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第十八 第十八条 被评为集团公司“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的,由集团公司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一次 性奖励 3000 元;被评为“见习生管理先进单位”的,由集团公 司颁发奖牌,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第五章 培养使用
第十九条 各子、分公司要对“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 见习指导老师”跟踪考核,重点培养,要在重点工程和科技创 新项目上大胆使用,提供岗位进行锻炼,为他们尽快成才搭建平台。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每年要对“优秀技术新人”进行跟踪 考察,对每一位“优秀技术新人”建立业绩档案。要建立与“优 4 秀技术新人”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 态,工作情况,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安 心学习和钻研技术,干好本职工作。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要组织“优秀技术 新人”到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上进行参观学习和技术交流,为他们拓宽视野和提高技术水平创造条件。集团公司优先选派 “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参加相关专业的学 历再教育,促使其知识结构和理论水平
得到进一步更新和提高。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适时选派“优秀技术 二十二 新人”到集团公司重点工程和技术创新项目上进行培养、锻炼,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和成才环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子、分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 二十三 “优秀技术新人”和“优秀见习指导老师”有关评选办法,建 立见习指导老师人才库,每年对见习指导老师人才库进行更新 调整。集团公司要不断总结毕业生见习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在 集团公司内进行推广。
第二十四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 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篇: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三局集团为中央企业,前身是组建于1948年8月的铁道兵第三师,1984年元月由兵改工为铁道部第十三工程局,202_年6月改制为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拥有24个类别的51项施工资质,其中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学 生 报X 陕铁院 学生会《学生报》社 第 164期 桥梁、隧道、机场、城市轨道、水工隧洞等一级资质36项,其它资质14项,并具有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资质。企业先后参加了大秦、京
九、内昆、渝怀、青藏等50多条铁路和沈大、石中、广渝、京珠等60多条高速公路建设,以及多项特大桥、长大隧道施工和水利水电、工民建、矿山、钢结构、市政等多项工程的施工。
集团下辖9个子、分公司,先后建立了长春、大连、深圳、盘锦、哈尔滨、天津、沈阳、银川、成都等基地和上海、广州、南京、西安、昆明、兰州等经营办事机构。现有员工14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00余人,中级技术职称202_余人,高级技术职称500余人。企业总资产40亿余元,年完成产值100亿元以上。拥有国内外先进施工机械设备3000多台(套),机械化施工程度达85%以上。施工地域遍及31个省、市自治区并进入了海外市场。曾在全国500家大型建筑企业中排名第24位,全国建设系统综合经营百强企业排序中名列第13位,(连续多年被吉林省、长春市评为“建筑业优秀企业”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2_被国家评为“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1998年企业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2_年3月获得国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近年来,企业施工领域不断向高、新、难、尖拓展,在新型大跨度桥梁、长大隧道、深水桥梁基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及土石方大爆破等众多施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深水取水、水下隧道、风积沙隧道、连续箱梁多点顶推、移动支架法造桥技术、悬灌桥梁施工等高难项目取得了领先国内同行业的科技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8项,其中5项工程获鲁班奖,1项获詹天佑大奖,1项获国家市政工程金杯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30余项。取得国家级科技成果3项,省部级科技成果12项,填补国内技术空白20余项。
纪念“一二·九”校园趣味体育节
───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陕铁院第二届纪念“一二·九”运动校园趣味体育节
于12月9日上午在学院领导、院团委、院学生会的共同努
力下胜利召开。
本次体育节分:过电网、协助跑、定点投篮等五大项
目。在一上午的比赛中共决出一、二、三等奖共15个。获
奖名单如下:
过电网:第一名 道桥3074第二名 造价307
2第三名 测量307
1协助跑:第一名 道桥3061第二名 物流3062
第三名 道桥 306
4滚雪球:第一名 测量3074第二名 隧道3061
第三名 轨道3071铁工306
3定点投篮: 第一名 道桥3074道桥3063铁工3074
挑战极限: 第一名 测量3061第二名 物流3071
第三名 材料3071
举办这样的活动是为了纪念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72
周年,发扬和继承“一二·九运动”的光荣传统和精神。也同时为了增进全院各班级同学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丰富我院的二课活动。
(供稿人:董俊俊)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社团与社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以此进一步推动社团之间的友谊,现由制图学社、军乐团、测量协会、公关礼仪协会、路魂文学社、环境艺术协会、摄影协会、心新棋会等社团联合决定举办“院团委首届社团友谊联赛”活动,以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
活动的项目:1社团学术交流
2乒乓球友谊赛
3羽毛球友谊赛
开幕式将于202_年12月17日下午4点10分在学校小操场举行,届时望广大师生前来观看。ueshengbao 202_年12月12日主编:郭爱静白高亮排版:杨伟董俊俊编辑:韩楚白高亮审核:刘超群刘钊12月7日下午,我院在学术报告厅召开第二届技能大赛月表彰大会,对在本次大赛17项比赛中获得各种奖项的402名学生和44名教师及在202_年陕西省职业院校学生(华西杯)技能大赛中获奖的7名同学进行表彰奖励。党委书记崔岩、院长王晖、副院长车绪武和杨云峰出席了大会并为获奖师生颁发了奖状和奖牌,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获奖的教职工、学生参加了表彰大会。副院长车绪武在大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和获奖人员名单,希望获奖的教师和学生以竞赛取得的成绩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加强技能型师资队伍建设和高素质技能性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院长王晖在大会上作了讲话,他希望同学们能够在平时的学习和实践中进一步重视技能训练,更加积极地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技能活动,充分利用学校为大家提供的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努力使自己成为高素质技能性人才,为将来步入供稿人:白高亮)下,我校各班级也开展了这样的主题班会,趁着这一东风,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由学生会学习部举办的“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知识竞赛”在学院各级领导的关注下正如火如荼地举办中。本次竞赛得到了全院学生的大力支持,参与报名的人数达170多人次,经过预选、复赛层层选拔,共有30人将进行决赛。这次知识竞赛,主要考查的是同学们对十七会议精神、会议思想、会议决策等相关的认识。据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张济韬介绍,通过这次活动旨在提高我院同学关心国家大事的热情,巩固学习十七大精神的成果。在全院同学中掀起一股向党员学习,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潮,学习用党的思想指导自己,用党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符合当今社会需求的合格大学生。目前,此次知识竞赛还在紧张的比赛当中,12月8日将进行本次活动的决赛,本报将会密切地关注此次活动。(供稿人:李楠孔琛)11月23日晚,由教育厅,省职业技术教育协会主办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体育委员会和我院共同承办的202_年陕西职业院校领导干部“陕铁院杯”乒乓球友谊赛开幕式在我院文体中心隆重举行,来自全省职业院校26个代表队的领导干部共155人在为期两天的比赛时间内对乒乓球,羽毛球和象棋三个比赛项目张开激烈角逐。省教育厅主力巡视员穆谦远,称职外主力调研员刘保平,省职业技术教育会理事长田和平,省职业技术教育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康,院党委书记崔岩,院长王晖出席了开幕式,院长王晖致欢迎词。11月25日下午“陕铁院杯”乒乓球友谊赛闭幕式在院学术报告厅隆重闭幕,最后由获得比赛优秀组织奖的田和平理事长致闭幕词并宣布本次比赛获得圆满成功,并向我院为比赛所做的精心组织和热情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报记者: 张程)
12月6日,省“文明校园”检查组一行四人在省文礼仪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礼仪不仅是时代的潮流,更是提升竞争力的现实需要。身处大学校园,明办副主任沈卡利的带领下,对我院创建省级“文明校我们更是新时代的形象代表。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都应该表现出一定的礼仪文明。园”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院党委书记崔岩、院长王晖、为了增强我院同学的课余知识和环境意识,培养同学们的主人翁责任感,提升同学们的文明修养。
副院长车绪武和杨云峰及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在院团委的协助下,〈公关礼仪协会〉与〈书画协会〉共同举办了“我身边的礼仪故事”和“校园文明礼仪提示语征集”
组成员陪同检查组进行了各项检查。活动。在整个活动中全院许多同学都积极的参与了进来,并用多种方式表达了他们作为一个文明大学生的意志。
党委书记崔岩就学院创建工作作了汇报,并对今后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文明礼仪天天都在我们身边,希望大家能用自己的行为实践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不“我身边的礼仪故事”
工作谈了四点设想,一是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抓省文明办检查验收我院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工作
一等奖0708班刘艳
二等奖造价3073班王磊
造价3062班张瑞锋
三等奖造价3071班张二强
造价3062班朱琳
造价3072班许小燕
组织奖造价3073班造价3062班
“校 园 文 明 礼 仪 提 示 语 征 集 活 动”
团体奖: 一等奖道桥3072班
二等奖道桥3073班
三等奖铁工3064班
组织奖: 测量3062班
“现场书画大赛”
书法类: 一等奖张朋华(铁工5044班)
二等奖郭冰(物流3073班)
三等奖严刚(道桥3063班)
绘画类: 一等奖张创(铁工5055班)
二等奖严晓刚(造价3073班)
三等奖沈建强(道桥3074班)
(本报记者:单超华 马汝 杨小燕)
懈,一抓到底;二是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与激励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在实处。检查组在听取了汇报和查阅相关资料后,对我院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创建工作中的成绩。检查组组长沉卡利在讲话中指出,学院领导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认识深刻,尤其是对今后工作的四点设想谈得很具体、很到位,学院创建工作总体不错,保持着铁路系统半军事化工作作风,管理非常规范,学院特色鲜明,就业畅通,发展前景非常好,希望学院继续以创建省级“文明校园”为载体,深入推进各方面工作,培养出更多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创建和谐校园。最后,检查组在院领导的陪同下,对校园环境、实训楼、餐饮中心、学生公寓、文体中心、图书馆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实地检查。黎)我院铁工系爱心协会在会长李涛的精心组织下,为我院的“爱心行动”又添了两笔肯定的美评。第一笔美评是11月18日赴临渭区敬老院之行。这次活动,同学们分工合作,有的与老人唠起家常,谈心问暖,有的帮助他们打扫卫生,整理房间,有的则为老人们表演了自编自导的精采节目…….同学们充满热情的忙碌,为老人到去了无限的欢乐。最后,我们还为老人送上了生日蛋糕,祝福他们永远健康长寿,老人们感动不已,为我们书写了“学子情深,敬老义长,”的书法作品。第二笔美谈是12月1日赴渭南市中心广场开展了:“预防艾滋病,你我同参与”的宣传活动。这次活动还有许多的志愿者加入,特别是轨道3072班,他们利用这次机会在班级里组织了第一次集体活动。让整个活动更象是我院的团结力量的出动。爱心协会针对加强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力度,宣传普及艾滋病知识,呼吁自觉的参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通过张贴和发放各种艾滋病宣传单和画册等宣传资料,讲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病特点,临床表现及其预防等。让艾滋病宣传教育走向广大群众。使他们能正确对待艾滋病,预防艾滋病,关爱艾滋病病人,主动关心这一话题。紧跟我院倡导“珍爱生命 原理爱滋 消除歧视 共享健康”的理念,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我们的社会责任感,从大家做起,与全社会共同遏止爱滋。丝带胸前挂,爱心连着你我他。我院爱心宣传活动在大家的赞可下圆满结束,留下的只有那份用爱支持的礼物“预防艾滋病,你我同行!”(本报记者: 张蒙 韩雪瑞 许宇星)
第四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稿)范文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特点的劳务用工机制,有效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满足市场竞争和企业优质、安全、高效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根据铁道部、建设部的要求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用工系指企业在施工中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公司或地方劳务输出机构输出的劳务工及临时用工(含临时工、农民工、季节工,以下称劳务方)。
第三条 各单位使用劳务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要把劳务用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中,成立由主管领导和工程管理、安全质量、机械物资、劳动人事、财务、法律、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劳务用工管理领导组,统一负责和组织协调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劳务用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五条
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部,各相关部门委派专人负责。集团公司直属的项目经理(指 挥)部,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劳务用工宏观管理及指导、监督、检查。集团公司项目部、子(分)公司、工程队具体负责招收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一)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主要职责 劳动人事部:
1、负责制订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2、负责对各级劳务用工管理组织的建立、管理细则的制订、规章制度建设及岗位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3、负责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及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4、负责集团公司各单位劳务用工统计分析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工程管理部:
1、负责外部劳务企业准入管理办法的制订;
2、负责审核各子分公司上报外部劳务企业资质、业绩评审情况,颁发《准入证》,公布《合格劳务方名册》;
3、负责对劳务用工技术管理、合同管理情况及验工结算、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安全质量部:
负责对劳务用工中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管理、培训、合同履行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的指导检查。机械物资部:
负责对劳务用工中机械、物资管理及合同管理、危险、爆炸物品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财务会计部:
负责对劳务用工中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费用结算等工作的指导检查。
法律事务部:
参与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各项合同范本的制订;负责劳务用工中发生纠纷、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咨询及处理。
监察部:
负责按国家、上级、集团公司对劳务用工的有关规定,对劳务用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执法监察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二)集团公司指挥部主要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的指挥部是集团公司派出的管理机构,代表集团公司负责所辖工程队劳务用工管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组,制订管理细则,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负责劳务队伍进场前的审核工作及所辖各工程队的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有关协议签订的审核工作;负责劳务方验工结算、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整理有关资料、分类管理,以备检查;负责对所属工程队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评比、奖惩。
(三)集团公司经理部主要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的经理部是集团公司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承担具体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日常的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1、制订经理部劳务用工管理细则、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分工到部门、岗位;
2、根据工程数量、工期等情况,拟定劳务用工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管部审批,集团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对劳务队伍准入资格、施工能力、业绩进行评审,以竞标或其它方式选择确定劳务队伍。向集团公司工管部上报劳务队伍资格评审、竞标资料,接受审批,为集团公司提供劳务队伍信息资料;
4、负责以集团公司合同范本为主要内容与劳务方签订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管部审核;
5、负责与各劳务输出组织或各子分公司签订使用劳务人员协议;
6、全面负责劳务用工的技术管理工作,按合同要求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计价。
7、制订对劳务队伍物资使用及设备租赁管理细则,根据合同规定,监督检查劳务队伍使用材料的来源和质量,负责对劳务队伍自有设备安全性能进行鉴定和设备现值核定,严格物资、设备租赁结算。
8、负责对劳务用工遵章守纪、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民族风俗、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就业准入的人员应确保持证上岗。
9、负责劳务队伍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负责劳务人员名册建立、身份证备案、职业资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合同备案等基础工作的登记造册。
11、负责劳务用工的及时结算工作,控制劳务队伍资金流向,监督劳务工工资按时发放到位。
(四)子分公司主要职责
1、将劳务用工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成立劳务用工管理领导组,成员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部门,由各有关部门派专兼职人员负责。
2、根据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劳务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业务部门职责分工。
3、建立劳务队伍信息档案,对本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考察、评定、将其实力、业绩、信誉等方面信息建档管理,对信誉好、实力强的队伍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注册,颁发《准入证》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推荐使用。对发生劳务纠纷、拖欠劳务工工资、履约能力差、年审不合格的队伍上报集团公司取消注册资格。
4、对工程队劳务用工计划进行审批。负责向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上报劳务用工各类报表及分析。
5、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建立劳务基地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劳务基地,由子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人事部门或工程队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与劳务工本人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
6、监督、检查、指导工程队选择与确定劳务队伍。对工程队上报的劳务队伍资格预审及劳务竞标过程资料进行审批,结合劳务队伍信息档案,重点查看资格预审、竞标评审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7、负责组织或指导监督工程队对进场劳务用工进行岗前、岗中培训工作。
8、制订《劳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子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权限范围,审查工程队上报各类劳务合同、劳务协议、临时工劳动合同条款、合同价款测算资料,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返回工程队。
9、制订《劳务用工管理检查评比办法》,对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对合同履行、结算流程、职责履行、工作时效性、数据准确性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对于一般问题限时整改,对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规定给予奖罚。
(五)工程队主要职责
1、组建以工程队长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劳务用工管理机构,制订《劳务用工管理细则》、各项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并落实到个人。
2、根据工程数量、工期等情况,拟定劳务用工计划,并上报子 分公司审批,子分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对劳务队伍准入资格、施工能力、业绩进行评审,以竞标、或其它集体决策的方式选择确定劳务队伍。向子分公司上报劳务队伍资格评审、竞标资料,接受审批,为子分公司提供劳务队伍信息资料。
4、根据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劳务合同、劳务协议、临时工劳动合同范本,结合项目实际,拟定合同条款,在子分公司授权委托范围内签订各类合同及协议。并向集团公司指挥部呈报接受审核。
5、全面负责劳务用工的技术管理工作,按合同要求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计价。
6、制订对劳务队伍物资使用及设备租赁管理细则,根据合同规定,监督检查劳务队伍使用材料的来源和质量,负责对劳务队伍自有设备安全性能进行鉴定和设备现值核定,严格物资、设备租赁结算。
7、负责对劳务用工遵章守纪、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民族风俗、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就业准入的人员应确保持证上岗。
8、负责劳务队伍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负责劳务人员名册建立、身份证备案、职业资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合同备案等基础工作的登记造册。
10、负责劳务用工的及时结算工作,控制劳务队伍资金流向,监 督劳务工工资按时发放到位。
第三章 劳务用工使用的模式和原则
第七条
铁路建设项目杜绝将工程分段、切块,收取一定费用后将一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转包行为;杜绝违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将铁路工程中的路基、桥涵、隧道等专业工程主体分包的非法分包行为;在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以工费和工天作为结算依据,不得以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杜绝工程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现象。为解决劳动力不足,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其劳动力配备模式:
一、建立企业自有职工队伍为主的用工模式。铁路建设项目劳动力配备,各单位应发挥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的职能,由工程队提出用人需求计划,人事部门负责从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中选派。劳动力不足时,以“人事代理”方式,从中专、技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编入以内部职工队伍为主的工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足、配强各主要技术工种,建立自己的专业化作业队伍,形成生产能力。
二、提倡“架子队”带劳务的用工模式。组建“架子队”,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领工人员和工班长由企业内部职工担任。劳务人员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可从劳务基地、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公司及社会上进行招聘。
三、对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企业进行劳务分包。
第八条 对从劳务输出组织、劳务公司批量使用的劳务人员,应与其签订《劳务协议》。从社会招用的临时用工应与本人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各单位使用临时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有毒有害等职业病易发的岗位。各单位劳务用工应做到先签合同,后进入施工现场。所签合同要符合上级要求。
第九条
项目使用外部劳务队伍必须坚持“总量控制,依法管理”的原则。施工力量有缺口时,在企业内部先行调剂,在安置好息工放假员工的情况下,确需使用劳务队伍时应按规定有计划地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条
各单位使用劳务队伍时,应按上级要求,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队伍中择优选用,严禁使用不具备劳务资质的成建制“包工头”劳务队伍。劳务队伍须持有集团公司颁发的《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方可在集团公司所管辖工程项目中承担与资质相符的劳务作业任务。劳务队伍的确定原则上采用竞标等集体决策方式。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对劳务方实行合同化管理。劳务用工进场前必须签订相关合同,不允许先施工后签合同、边施工边签合同和不签合同现象。
第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与劳务方签订《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必须遵循集团公司制定的《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范本(见附件一、二、三),具体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合同法》的前提下,增删有关条款。
第十三条 《劳务合同》由工程技术、劳动人事、安全质量、机械物资、财务、法律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制定,并与劳务方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要有法人委托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企业名义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签订的同时,应收取劳务方1-5万元履约保证金,劳务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劳务队伍、劳务公司或地方劳务输出机构与劳务工为直接劳动关系,应依法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复印件交用工单位备案。凡未与其所使用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外部劳务队伍、劳务公司、劳务输出机构,坚决不予使用。用工单位应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
《临时工劳动合同》应由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累计使用年限一般不应超过八年。
第十四条 用工单位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档案,已签合同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进行分门别类整理,便于查阅。《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及有关协议和履行合同中的有关资料报指挥部工程技术部门(预算合同部门)及本单位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承担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组应加强对合同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劳务工使用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各单位、各项目、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确保落实。
第十八条 各单位在使用劳务用工前,由工程队施工技术部门提出劳务用工计划(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作业项目、工程量、工期、使用人数、应具备机具),负责向子分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呈报,由子分公司劳动人事部门汇总,经劳务用工管理领导组研究审核,呈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临时用工招用应具备的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技能,年龄在18岁周岁以上40岁以下的男性公民,禁止使用童工。
2、持有本人身份证和国家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上岗证》。
第二十条 招用临时用工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 则。临时用工应纳入子分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并建立临时用工档案。
第二十一条 劳务输出组织派遣的劳务工受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双重管理。用工单位应掌其数量、构成、操作技能、技术等级、特种作业证等基本情况,尽可能编入企业作业队(班组)从事施工作业。用工单位应同劳务派遣单位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劳务队伍评价由项目队根据准入条件填写劳务队伍评价资料,经子分公司审定,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本单位劳务队伍评价资料和《合格劳务方名册》,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合格者,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发布《合格劳务队伍名册》,并颁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队伍准入证》。
第二十三条 劳务队伍使用实行审批制度。各单位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由子(分)公司推荐,呈集团公司项目指挥部审核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并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未经审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四条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劳务方上岗前由经理部(工程队)进行遵纪守法、施工技术、工艺流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操作规程、民族风俗、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培训教育。从事特种作业和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相应《上岗证》,方能上岗。
第二十五条 建立劳务方年审制度。集团公司经理部、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每年对所属项目队使用的劳务队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并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工管部。凡年审不合格者,及时从《合格劳务方名册》中删除,注销其《准入证》,不得在集团公司及子(分)公司范围内以各种形式承担劳务作业任务。
第二十六条 为落实工程总公司《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倡劳务工与企业员工实行“同培训、同劳动、同劳保、同报酬、同奖惩”的管理原则,工程队要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制订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岗位职责,验工计价审核签认制度、岗前教育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回避制度、环境保护制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生活管理制度、检查评比等管理制度。内容要求结合工程队实际,体现全过程管理的特点。
对业主同意分包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外部劳务队伍实行项目经理助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助理是项目经理在分包工程的委托代理人,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实行以分包工程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主要负责解决所管辖的分包现场施工出现的问题,鉴证各类经济洽商,协调沟通工程分包方与项目经理部各业务部之间的关系。同时实行“三员”管理岗位责任制。即由项目经理部派出质量、安全、材料人员,实行一线施工全过程监控、检查、考核、管理。
经理部、工程队劳务管理组织机构要悬挂公示,纳入企业组织机构管理体系。
第二十七条 为及时掌握劳务队伍使用数量情况,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直管经理部要按时填报《劳务用工情况统计表》、《合格劳务方名册》、《使用外部劳务队伍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一、二、三)每季末前报劳动人事部。为便于基层操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了《劳务用工管理流程图》,(见附表四)请各单位按照流程图的要求,各司其职,规范操作。
第六章 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
第二十八条 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2_]131号)精神,子(分)公司应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可以模拟劳务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多渠道建立劳务基地,吸纳各类技能人员,建立渠道畅通、信息公开、服务全面的劳动力交易平台,实现企业内部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增强中介服务功能,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内部劳动力市场办事机构,行政上挂靠同级劳动人事部门,劳动力市场办事工作人员由劳动人事部门专业人员兼任,业务上接受上级和当地主管部门的指导。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单独设置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第三十条 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职能:
(一)建立劳动力信息平台,搜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二)负责息工待岗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组织岗前培训;
(四)为用工单位提供中介服务,负责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 议;
(五)负责劳务基地建设,组织劳务人员培训及输入、输出;
(六)定期对劳动力信息进行分析。
第三十一条
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劳务公司)是企业实现“两层分离”的有效途径,条件成熟时,子(分)公司应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按照《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获取资质证书,进行工商注册。对具备条件的单位,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引导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职工合资入股转为合法的企业股东,为其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与职能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第七章 验工计价与财务结算
第三十三条 劳务费计价以国家现行的有关劳动定额标准为依据,适当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进行计算,由劳务管理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四条 劳务费支付按月、季度、及末次分阶段计价,由现场质检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经理部(工程队)负责对劳务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进行内部调解,调节不成应及时上报指挥部或子分公司进行协调,避免矛盾激化,产生不稳定因素。劳务工工资应由本人签字后领取,并编制工资支付单,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做好保存备查。
第三十六条 劳务费支付依据:
(一)劳务合同签订的工费单价;
(二)劳务费结算单;
(三)考勤表;
(四)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手续。
第三十七条 劳务费用结算与拨款按照“总量控制、严格验工、按期拨付、严禁超拨”的原则办理。应支付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
第八章 检查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落实国家、上级及企业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领导组将依照本办法每年对各子分公司、项目部的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三十九条 检查内容:
(一)管理细则、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基础资料建立健全情况、领导组工作开展情况;
(二)《劳务队伍准入证》、《劳务用工情况统计表》、《合格劳务方名册》、《自检报告与总结》等;
(三)劳务方使用管理中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劳务方资质审查、使用、审批、年审、劳务合同管理、劳务费的计价、拨付、领导回避、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工程进度、成本核算、文明施工等情况。
(五)劳务人员情况台帐建立情况、培训情况、持证上岗、工资支付情况;
(六)劳务方使用管理工作中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情况。
(七)建设单位对项目经理(指挥)部劳务用工的检查评价情况。第四十条
集团公司将根据检查情况对管理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违规使用劳务用工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十一条 劳务方的使用管理由监察部门通过开展执法监察进行监督,并实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
第四十二条 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员(含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中从事劳务分包。
第四十三条 选用劳务方必须坚持班子集体审批、公开办公制度;劳务队伍选用、劳务费用定价、验工计价、结算拨付必须坚持“会审”制度。辞退劳务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劳务用工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内部员工自购机械设备在本项目承包施工任务或为劳务方 工作的。
(二)违反劳务用工使用管理程序,造成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的。
(三)在劳务用工管理中,因渎职而造成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严重浪费的。
(四)在使用、管理劳务方中收受贿赂的。
(五)在劳务用工管理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呈报劳动人事部备案。原《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劳务管理暂行办法》(中铁三劳人[202_]198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劳务管理补充规定》(中铁三劳人[202_]189号)和《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管理检查评估奖励暂行办法》(中铁三劳人[202_]223号)同时废止。
第五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参考文本)
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参考文本)
一、目 的
为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尚未就业毕业生提高择业能力,规范公司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管理。
三、见习对象
本办法所称见习生指自愿到本公司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后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温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温各高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见习工作计划,征集见习岗位,招募见习生,见习生日常管理和生活补贴发放,见习生见习期满考核,工作报表报送及见习补贴申报等工作。
用人部门应配合做好见习岗位征集和见习生招募,协助做好见习生日常管理,负责见习生业务指导,共同做好见习生考核。
见习生见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努力学习,提高知识水平和能力。见习生申请缩短或提前结束见习,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五、见习岗位及见习期限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每年提供若干个适合见习的岗位供毕业生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具体根据毕业生专业特点和见习
第1页,共3页 岗位要求确定。
六、见习生招募
公司将见习生招募列入招聘计划,同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困难毕业生的见习安排。见习生招募遵循特困生优先原则、双向选择原则、一次见习原则。
七、见习生接收
人力资源部对报名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进行初选,符合条件的推荐给用人部门复审;复审合格的毕业生报人力资源部审定。见习生信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人事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毕业生参加见习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户口簿、未就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八、见习生岗前培训
见习生入职前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业务介绍、员工行为规范等培训,用人部门负责产品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流程等培训。
九、见习生管理
见习生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用人部门接收见习生数量较多的,应指定专人协助做好见习生的管理。
见习工作目标。用人部门应结合见习生专业特点和见习岗位要求,与见习生制定见习工作目标。
见习师带徒。见习期间,公司指定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对毕业生的见习进行指导。导师在见习过程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和检查见习生的工作情况。
定期检查。各用人部门每月检查一次,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检查一次毕业生的见习情况,听取见习生意见,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安排见习不当和不按见习计划进行见习等现象,第2页,共3页 应采取措施迅速纠正。
月总结。见习生每月提交月度见习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工作情况。劳动保护。见习期间,公司为见习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加强安全和健康管理。
十、见习期满鉴定
见习期满或提前结束见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逐一对见习生履行职责情况、就业能力提升情况、团队协作能力等进行评定,并在见习毕业生就业能力鉴定表上签署意见。留用见习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同时由人力资源部对见习生导师组织考核,帮助见习生导师提高业务指导能力。
十一、见习补贴及相关权益
见习学员生活补贴由公司按月发放,发放日与公司工资发放日相同,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根据见习岗位要求确定。
公司与见习学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为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办理综合商业保险,防范见习期意外风险的发生。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视情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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