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进行自我管理,实现个人的发展目标。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未来的发展和变化。鼓励团队成员提出自己的方案和意见,形成共识和共同努力的氛围。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篇一
4、课间活动追逐打闹引起的安全事故一人次扣1分;。
5、上、下楼梯未靠右行走引起的安全事故一人次扣1分;。
6、凡班级学生带刀具、铁棒、仿真枪、水枪等危险物具到校一人次扣1分;。
7、凡在校燃放烟花炮竹(搭炮、擦炮、火柴、打火机等)一人次扣1分;。
8、凡节日期间买面粉、喷雾到校一人次扣1分;
9、学生在校抽烟或喝酒一人次扣1分;。
10、未经老师允许随便攀爬体育器材一人次扣1分;。
11、晨检工作,经学校安排后,未上报病情一次扣1分;。
12、发现大学生诈取小学生的钱物一人次扣1分;。
13、校园内不准学生骑自行车、溜滑板、旱冰鞋,发现一人次扣一分。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2024年度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围绕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聚焦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1.导向性原则。注重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尊重规律,关注学校差异。
2.发展性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3.有效性原则。注重办学实绩,突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取得的绩效。
4.可行性原则。注重考核内容的可检测性、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办法简便易行。
成立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市委教体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办、办公室、组宣科、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中(含龙山校区)、二中(含东区、南区)、四中(含西区)、七中、九中、田家炳中学(十中)、十一中、石化一中(含西区)、杨桥中学、广圩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安庆工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
实行双一百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100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100分。党建工作由市委教体工委独立考核,考核方案、指标体系等另行通知。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发展”(35分)、“教师发展”(25分)、“学校发展”(40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加分项目”(5分)。具体为:
1.学生发展。包括“学业质量”“综合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3个二级指标。
2.教师发展。包括“师德师风”“教师培养”“教科研”“校本教研”等4个二级指标。
3.学校发展。包括“办学方向”“平安校园建设”“疫情防控与食品卫生”“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民生工程”“民主管理”等7个二级指标。
4.加分项目。包括“学校受省、市委及省、市政府表彰”“学校积极争取招商引资”等2个二级指标。
1.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2024年4月15日前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
2.平时考核。相关科室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查阅学校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赋分,说明赋分理由,送分管领导审签。平时考核赋分于2024年4月20日前报送考核办。平时考核权重为80%。
3.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在2024年4月底前结束,由市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后,到学校就部分指标实地核实。现场核查权重为20%。
4.加分项审核。加分项目由直属学校提供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15前提交市教体局办公室,由考核办统一审核。
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三位的学校命名为“2024年度安庆市直优秀学校”;对于经考核认定为进步明显的学校颁发“2024年度安庆市直学校进步奖”。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校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篇三
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绩效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统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进行考核。
组长:赵立新(石匣学校校长)
副组长: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
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
组员: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
1、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学年绩效考核分三块进行:(一)中层领导、(二)中学教师、(三)小学教师(含保育教师)。
2、因特岗教师教师绩效工资不进财政专户,无法同其他教师一起进个人专户,故本学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分二块进行:(一)特岗教师、(二)在编教师。
3、马厩主教在小学教师组考核,不再享受领导补贴,可相当于一个教研组长,享受教研组长补贴。
4、中学教导员在中学在编教师组考核,以教学成绩同教师排队,不再享受教导员补贴。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学校临时安排值班护校补贴不再纳入绩效考核,所需补贴由学校预算外资金发放。
6、因本学年特岗教师、新入编教师年终无奖金,故本学年年终奖金各归本人。
7、因本学年上班时间为9个月,故本学年考核绩效以9个月计算,本年2、7、8月按职称归入本人。
8、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石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篇四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xxx市x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xxx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xxx年度绩效管理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现制定xxx市xxx—202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一、中职学校达标建设总体目标。
现有全市中职学校36所,已达标17所,未达标19所,达标率占47.2%。从xxx年下半年起,力争用两年时间,采取合并、转型、停办、共建等形式,整合一些校园面积和办学规模未达标的中职学校,经过资源整合、布局调整优化,到2024年,全市中职学校从现有36所整合成具有较大办学规模的22所,校园校舍和教学实训设施设备硬件建设等基本达到部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对象目标。
市属校:现有公办中职学校5所(xxx文教职专、xxx商贸职专、xxx艺术学校、xxx盲校、xxx聋校)未达标,民办中职学校4所(xxx经济职校、xxx榕西职校、xxx国防职校、省防卫职校)未达标。
整合目标:异地新建1所、合并2所、停办或转型6所。
2.台江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xxx外贸职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整合并校。
3.仓山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2所(xxx跨洋职专、xxx环保职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后异地新建1所。
4.福清市: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福清高山职技校)未达标;民办中职学校3所(福清光明职高、西山职校、美佛儿职校)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2所,停办或转型3所。
5.连江县:现有公办中职学校2所(连江职专、青芝成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后异地新建1所。
高新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闽侯美术职校)未达标。
调整目标:异地新建1所。
三、中职学校达标建设主要考核指标。
1.办学规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xxx人以上,且专业结构比较合理。
2.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1:25,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专业课与公共课教师比为5:5左右。
3.校园面积。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60亩;生均不少于33平方米,各种场地设施基本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4.校舍面积。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20平方米(不包含校外租赁建筑面积),各种建筑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5.实训条件。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学校实训设施设备总值360万元以上,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四、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步骤。
1、工作部署(xxx年7月):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xxx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推进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校长会议,全面部署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工作,明确建设任务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2、制定方案(xxx年9月):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制定上报本地区(学校)布局调整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制定《xxx市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并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3、启动实施(xxx年9月至12月):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对照考核评估指标,启动整合和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处室对民办校办学条件进行评估为布局调整做准备。
4、xxx年工作绩效评估(2024年1月):组织评估xxx年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推进达标校建设工作绩效并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5、深度推进(2024年2月至12月):市教育局跟踪督查落实。
6.2024年工作绩效评估(2024年1月):组织评估2024年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推进工作绩效并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7.达标建设收官(2024年6月):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建设全部达标,并申报省教育厅评估。
8.全面评估(2024年9月至12月):省市教育部门组织全面评估达标校建设。
xxx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具体详见附表.
其他工作要求按照《x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推进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榕教职成【xxx年】2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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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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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绩效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统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长:赵立新(石匣学校校长)
副组长: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
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
组员: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
绩效考核说明:
1、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学年绩效考核分三块进行:(一)中层领导、(二)中学教师、(三)小学教师(含保育教师)。
2、因特岗教师教师绩效工资不进财政专户,无法同其他教师一起进个人专户,故本学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分二块进行:(一)特岗教师、(二)在编教师。
3、马厩主教在小学教师组考核,不再享受领导补贴,可相当于一个教研组长,享受教研组长补贴。
4、中学教导员在中学在编教师组考核,以教学成绩同教师排队,不再享受教导员补贴。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学校临时安排值班护校补贴不再纳入绩效考核,所需补贴由学校预算外资金发放。
6、因本学年特岗教师、新入编教师年终无奖金,故本学年年终奖金各归本人。
7、因本学年上班时间为9个月,故本学年考核绩效以9个月计算,本年2、7、8月按职称归入本人。
8、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石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围绕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聚焦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1.导向性原则。注重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尊重规律,关注学校差异。
2.发展性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3.有效性原则。注重办学实绩,突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取得的绩效。
4.可行性原则。注重考核内容的可检测性、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办法简便易行。
成立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市委教体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办、办公室、组宣科、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中(含龙山校区)、二中(含东区、南区)、四中(含西区)、七中、九中、田家炳中学(十中)、十一中、石化一中(含西区)、杨桥中学、广圩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安庆工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
实行双一百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100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100分。党建工作由市委教体工委独立考核,考核方案、指标体系等另行通知。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发展”(35分)、“教师发展”(25分)、“学校发展”(40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加分项目”(5分)。具体为:
1.学生发展。包括“学业质量”“综合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3个二级指标。
2.教师发展。包括“师德师风”“教师培养”“教科研”“校本教研”等4个二级指标。
3.学校发展。包括“办学方向”“平安校园建设”“疫情防控与食品卫生”“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民生工程”“民主管理”等7个二级指标。
4.加分项目。包括“学校受省、市委及省、市政府表彰”“学校积极争取招商引资”等2个二级指标。
1.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4月15日前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
2.平时考核。相关科室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查阅学校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赋分,说明赋分理由,送分管领导审签。平时考核赋分于204月20日前报送考核办。平时考核权重为80%。
3.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在年4月底前结束,由市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后,到学校就部分指标实地核实。现场核查权重为20%。
4.加分项审核。加分项目由直属学校提供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15前提交市教体局办公室,由考核办统一审核。
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三位的学校命名为“度安庆市直优秀学校”;对于经考核认定为进步明显的学校颁发“20安庆市直学校进步奖”。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校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校内奖励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教职工绩效工资项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项目,教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则根据本方案执行,每学期发放一次,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按全市统一标准拨付。
本方案以下内容主要是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中学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工作量考核奖励,称为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曲阜市兴教助学有限公司的运营实际,适当加以贴补。
(二)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考部分学校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课时量计算办法。
(1)系数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1.2物理、化学:1.1。
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写、信息技术:1.0。
班会:1.3俱乐部活动、社团活动辅导:1.5。
晨读辅导:0.5迟到则不再计工作量,空堂一次,扣1、2课时自习:0.6。
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的代上课,代上课教师达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2倍,达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则按原系数计。
平时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代别人看自习1.2。
因公、私事个人调上,学校不作统计。因上级安排其它事务性工作(非外出学习)级部安排别人上课,本人按原节次计量。
被代上课的教师,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因事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的同时,再扣除0.5倍课时量。
跨学科、跨级部教学,所跨的学科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
学校有接待任务安排的或教师自行申请的接待课每节以0.5分计入考核总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按实际节次计算,考试期间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请假则从本月总课时量中扣除实际节次,考务人员同监考教师,参与阅卷一科次按4课时计(包括计分统计人员)。
(2)相关说明。
a、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体育老师带课间操等同于文化学科的作业,不再单独计工作量;晚自习不计工作量;班主任带课间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师绩效工资按上级拨付数量每学期发放一次或与其任教学校协商后可参与该校的统一考核,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师同我校教师的计算方法,但结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级拨付部分由原单位发放)。
c、班主任工作、学校安排的值班、晚自习看班和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11。
中层副职(含级部副主任):8。
级部委员:5。
学科委员:4。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职员6。
其他处室职员3。
学校报刊主、副总编每期计10课时,计入当月。
团委委员:3。
兼职功能室管理员:1。
以上各岗位如再有非本职能范围内兼职,在以上相应量的基础上加1。专职教辅工勤人员临时安排的其他非本职工作,计入附加工作量。
3、具体核算方法。
(1)女教师年满4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男教师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
(2)根据所代课情况和兼职管理情况,各级部记录、核实,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学期末,教务处根据级部统计情况,按月(四周)计算。
为调和学科之间的差距,课时分主课和辅课两种性质计算。主课为课程表中安排的正课课时。其余均为辅课,如早读、活动课、俱乐部活动时看自习、监考、阅卷、管理量、乘系数后的班会等。
以级部为单位计算各月的主课平均课时量(级部主课时数总和除以标准科任教师数)。个人主课量根据超出或低于主课平均课时的百分比安段加倍或减少,辅课直接以实际课时加入工作总量。个人主课课时计算具体办法:
情况一:超出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况二:超出月平均课时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况三:平均课时及下调2课时以内的(如平均为15课时,则14、13以平均计),按实际课时计。
情况四: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内(含)的,乘以85%。
情况五: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乘以75%。
个人绩效=人均每月绩效工资x标准人数/(赋值后的级部月主课课时总量+级部月辅课课时总量)x(个人赋值后的月主课工作量+个人月辅课工作量)。
(4)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正职、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副职、教辅人员,分别按课任教师总平均的110%、105%、100%、90%、75%发放。
(5)在执行学校考勤制度的同时,执行以下规定:学期内因事因病申请弹性考勤的教职工,每天1小时内,每天扣5元,1小时以上视为请假,长期弹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请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因病请假7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无故旷工1天或旷教1节扣50元,无故旷工7天或无故旷教7节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上班考勤迟到10次以内不做扣发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额计入教职工学期工作量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学期。
按政策提前离岗的人员、法定产假期间的人员生活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科室主任级部主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具体工作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突发性问题或一些特殊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议裁决。
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篇八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方法公平,结果公正,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易于操作,便于考核。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力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三、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将我校工作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
四、考核内容。
1.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因岗位工作致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分。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对身兼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人员的考核,按不同岗位先进行考核,再按所兼各个岗位的平均分计算考核结果。
4.等级介定:优秀:95分以上;称职:70分至94.9分;基本称职:60分至69.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均衡办法。
1.按照黔教机编(1993)119号文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以每个教师周课时数为10节,将各个岗位折合为基本课时,按照基本课时评出各个教职员工的绩效总分。
2.班主任每周节折合工作量4节。
3.各组织负责人工作量的折合:
(1)工会主席按中层正职待遇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2)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按中层正职折合工作量。
(3)各学部主任按中层副职折合工作量,副主任按主任减0.2折合工作量。
(4)各组织的其他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减半折合工件量。
4.其他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衡定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为达到基本工作量。
5.衡定全校教师基本工作量后,所超课时按全学期满课时总量平均分值折算。
六、考核办法。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5至9人的考核领导小组,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采用按周记载、按学期考核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加权重进行量化。每位教职工以100分为基准分。以每学期考核结果增减,最后得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3.平时考核:由学校拟定符合工作特点的常规工作细则考核,主要考核考勤、工作过程等,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1)教职工个人总结、自评、述职(领导岗位)。
(2)考核组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教学岗位考核评分表》、《管理岗位考核评分表》、《工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评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由校长签字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6)每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后报校长审核,公示之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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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推进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24]15号)、《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鄂政办发[2024]48号)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锁。
5、为了学校长远科学发展,学校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优劳优得、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奖励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的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年度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学一线的教师为80人。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与履职考核。
(一)师德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二)履职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
(1)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教师基本工作量暂按鄂政办发(2024)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执行。
(2)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考核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实施、德育渗透、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和课外实践活动等常规教学过程的落实情况。要通过考核,引导教师认真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3)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职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等,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习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
(4)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分、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5)教育教学工作贡献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的情况,受到各级政府或部门表彰情况,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2、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对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书记的考核可参照校长的考核办法进行,他们的考核都由中心校集中进行。
4、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履职考核按照其工作职责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一)师德考核的方法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师工作态度、道德行为、遵纪守法、爱护学生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制订出考核办法,学期末根据考核办法和日常记录,结合民主评议(学生评教、家长评教、师德考核小组评教)结果计算出各位教职工的师德分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得出每位教师的师德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履职考核的方法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
2、 事假、病假和旷工,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扣减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1)坐班迟到、早退每人次扣减2元;办公室卫生打扫不彻底,出现负面影响的每次扣减5元。无故缺勤(婚丧产病事假等需出示请假条)一节扣减5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减20元;一周请假2次以上每人次扣减2元。事假、病假和旷工天数超过上级规定,扣减50200元。
(2)教师值日考勤:未到岗每人次扣减10元,迟到、早退、到岗但不负责每人次扣减5元。
(3)备、讲、批、辅、考、听、学等教学、研训环节不到位的,经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每项扣减5元。学校统考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按统考规则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并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100300元:
(1)工作量严重不足,又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3)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4)长期病事假的;
(5)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学失误或造成重大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6)严重违规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非法组织、串联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影响稳定大局,造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师德合格的基础上,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否则,按照上面的条款扣除。
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对少数业绩尤为突出者最高限额定为2500元。
4、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5、学校及时将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额度、资金来源:
1、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资金来源是国拨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为:班主任津贴占20%,工作量津贴占28%,教学研训绩效奖励占42%,综合考核奖励占10%。
3、根据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政策,国家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式是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职称的下拨资金不同,学校以1200元/人测算每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多余部分发放到教师本人。
4、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以此作为奖励性工资基数。
5、我校用于浮动的奖励性绩效工作总额为80人×1000元=80000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金额核定:
1、班主任津贴总额:80000元×20%=16000元。
2、工作量津贴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3、教学绩效奖励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4、研训成果奖励总额:80000元×14%=11200元。
5、综合考核奖励总额:80000元×10%=8000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细则:
1、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0%=16000元。
(2)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13.5%(即80000元×13.5%=10800元)为班级工作绩效奖励,根据《班级管理考核制度》,视班级管理情况,由政教处量化评比核定。
(3)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6.5%(即80000元×6.5%=5200元)为班主任工作量津贴,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定发放。班主任工作量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算。
2.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
(1)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8%=22400元+80000元×6.5%=5200元=27600元。
(2)按照鄂政办发(2024)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初中非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课时14―16课时,我校为寄宿制学校,核定标准工作量为16课时。
(3)工作量津贴以标准工作量为基数,担任标准工作量工作的教师奖励工作量基本津贴20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1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4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2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5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3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6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4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10%的每个工作量扣5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20%的每个工作量扣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30%及以上的每个工作量扣100元。
如有结余,结余部分纳入综合考核奖励。
(4)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按照《工作量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