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保办工作总结
龙一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办公室
工作总结
龙一街道社保办在街道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构建城乡保障体系为目标,扎实推进城乡社保和社会救助工作,按照目标责任制,正在有序的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任务,现将近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双拥工作
1、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发放情况
202_年度我街道办共有老复员军人7人,对越参战人员9人,上级共下拨抚恤金、慰问金、物价上调金等52380元。我们已全部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另对我街道的两参人员的“城乡清洁保洁监督员”七个半月的工资53575元,城镇农村义务兵情况
对于交接时未发放的202_年度和202_年度的农村城镇义务兵的优待金情况我们已向区民政局双拥办打追加报告,现正在办理中。202_年度我街道共有城镇义务兵1人,农村义务兵4人。
2、农村59、60岁退役士兵办理生活补助情况
9月底对我街道所属个村(居)
59、60岁退役士兵进行摸底,汇总,共有36人符合条件,现已上报到区民政局。60岁退役士兵将从今年8月起按兵龄每月享受10元开始享受生活补助,59岁退役士兵从明年1月起开始享受生活补助。
二、低保工作
1、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
在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开”为目标,全面提高我街道办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把我街办低保所建设成“为民解困”的优秀窗口,使广大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2、廉租房工作进展情况
我街办廉租房工作进展情况顺利。现已为1户低保家庭,2户特困家庭办理了廉租住房补助申请手续,并上交了所需各种材料,材料也已审核通过,补助金额12600元。
4、90岁高龄老人情况
今年我街道办共为18名90岁至99岁老人办理了高龄津贴,年补助共8550元。
5、五保供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全面落实供养待遇,确保五保对象的生活。我街道办共有五保户5名,今年共发放五保金19970元,8月份还为每位五保户发放了茶叶和冰糖等夏季福利。
三、残联工作
十月份,联系康明眼科医院共为我街办5个村的老年人进行了眼科体检,查出白内障患者三十多人,已成功为十余名老年人免费做了白内障切除手术。现还有三个村(居)正在普查中。
龙一街道办事处社保办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第二篇:社保办综合协调工作总结
社保办综合协调工作总结免费文秘
网免费公文网
“>社保办综合协调工作总结202_-06-27 22:41:52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社保办综合协调工作总结社保办综合协调工作总结(2)
202_年上半年,局办公室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履行办公室职能,认真做好综合协调、政务文秘、后勤保障、人事、行政财务、日常党务各方面工作。现将半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综合协调是办公室工作重点职能之一,是做好上传下达的关键环节,是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的重要纽带。上半年,局办公室认真履行这一职能,一是
及时将上级的文件精神按照局领导的批示向各处室传达,基本做到从发文到办结全程跟踪。二是及时将下级的诉求向局领导反映,并按领导指示协调相关处室认真办理。三是全力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与我局、外单位与我单位之间的工作沟通和协调,为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
(二)在学习中提高、逐步提升政务文秘水平。
1、规范公文办理流程,做好印鉴、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一是为规范我局公文办理流程、提高公文办理质量,按照局领导要求,拟定文件《关于印发〈局公文办理规范〉的通知》。依照此通知要求,我局文件的发文形式明确了九种。截止6月底,我局已印发文件164件。二是重视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件及签报的办理工作。按照局签报办理流程,规范了我局签报和督办件办理,提高了我局对督办件及签报的办理质量。三是加强档案工作的管理。一方面坚持档案库房 的”三防“和温湿度的监控登记工作;另一方面加紧对202_文书档案的分类整理及立卷工作,同时接收了基金管理处1214卷会计档案入库。目前我局已形成可供查考的文书档案材料2624件、109卷(不含202_年)。九是及时投递信函909封,收发传真3300余件次,严格管理印鉴,上半年共加盖公章9995件次。九是认真做好文印工作,做到了及时,高效、无差错,达到了年初制定的处室工作目标。
2、牵头办理两会代表提案,满意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由我局承办的23件提案得到了提案代表和主办单位的高度认同,提案满意率达100%,达到了年初制定的处室工作目标。
3、牵头办理信访工作,件件有落实。上半年我局信访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局办作为牵头处室,及时加强与局信访处的联系沟通,各承办处室严格按《信访条例》规定回复信访人,保质保量完成了由我局承办的各类
信件。上半年的信访工作先后两次受到局长的肯定和书面鼓励。局办还高度重视局党组成员每月一次的局长信访接待日活动。由于协调到位,每次信访接待日活动都取得圆满成功,还受到信访人的书面表扬,并赠送了锦旗。
4、做好全局社会保险宣传工作。一是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上半年局办能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及时向省社保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报送工作信息,按时编写《社会保险简讯》,到目前已印发社保简讯37期,完成年初制定处室目标(52期)的71%。其中编写”“地震专刊9期。二是及时与主流媒体联系,宣传报道社会保险工作。上半年共联系报社6次,电视台记者采访3次。
另外,”“特大地震灾害后,办公室牢记抗震救灾是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局搞好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灾情上报、灾后重建规划材料的报送,为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的
灾后重建作了大量工作。
(三)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搞好后勤保障。
1、加强车辆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按照我局《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把关、统一调度,认真做好车辆用油、行车登记等日常工作,确保我局公务用车及时、快捷、安全,半年来无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格定点修车,坚持事前申报,保障了我局公务用车及时维修,工作中驾驶员积极配合,未出现不经过局公同意,私自换点修车现象。
2、加强资产管理,按需采购、保障及时。在资产管理方面,上半年局办着重规范了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印刷用品的管理和采购行为,加强了办公资产的管理。今年一季度再次由专人对全局的计算机设备、笔记本电脑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详细的清理并登记造册,完善领用手续,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理,避免国有资产 的流失。同时局办从加强内部控制着手,进一步规范我局物资采购行为。本着厉行节约、绝不浪费,保障及时的原则,严格按照我局采购程序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购买及时、发放及时。6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局202_年和202_年执行的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我局政府采购行为情况良好。
3、加强服务,保障退休人员老有所乐。局办对我局退休职工始终坚持”在生活上热心、管理上耐心、服务上诚心“,定期和不定期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
第三篇:怎样办社保
单位缴费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 记。新办税务登记的单位,社保登记与税务登记一同办理。已办理税务登记但尚未办理社保 登记的单位,应及时到地税机关补办社保登记。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可单独办理社会 保险登记。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各办税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同时受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具体 为: ①岛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到湖滨北路 70 号税保大楼 3 楼地方税务局办税服 务中心办理。②岛内的个体工商户到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③岛外 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到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供的资料为: ①已办理或同时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填写报送《社会保险信息补充表(适用于需办理 税务登记的单位)(一式三份)》。②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填写报送《社会保险费数据 采集表》(一式三份)《社会保险信息补充表(适用于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一式三、》 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复印件 1 份,社会团体需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1 份。单位可采用上门或上网两种方式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地税机关审核通过后,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地税机关受理的 5 个工作日后持《地方税务/社保登记申请受理 单》到登记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的社保登记由区局办税服务中心登记 人员当场办理,暂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参保单位录用职工,应依法到税收管征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新增人员投保手续。投保职 工应为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干部不超过 55 周岁,女工人不超过 50 周岁),与参保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单位办理新增人员投保手续应提供的资料为:①单位办理已持有医疗 IC 卡职工的社会 保险投保手续应提供: 《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情况申报表》(一式三份)。②单位办 理未持有医疗 IC 卡职工(不论是否参加过我市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投保 手续,除提供已持有医疗 IC 卡职工的社会保险投保手续应报送的资料外,还应填写报送 《厦 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四份)。③其他情况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A.参保 单位为其法定代表人办理参保手续的,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B.参保单位为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本市户口缴纳社保费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管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书复印件。
C.参保
单位为超过劳动年龄的职工投保的,需提供经劳动部门审核后的《参保个人继续缴费 申请审批表》 ; 参保单位在新增人员投保业务被受理后的 5 个工作日后,应携带未办理医疗 IC 卡职工 个人近期 1 寸免冠彩照及黑白照片各一张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 IC 卡的制作。地税部门受理新增人员投保业务的时间为:每月的 6 日-25 日。关 于 公 司 参 保 手 续 和 办 理 程 序 请 查 看 本 站 首 页 >> 办 事 指 南 >> 市 地 税 局 局();
2、单位按规定确定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缴存金额,按填表 说明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有关数据,拷入盘片,生成登记数据盘,并 以 A4 纸打印出《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 清册》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登记所需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 厅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收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 金职工开户登记清册》,盖章后交单位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4、单位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表册及银行开立账户须提供的材料,到 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5、开户银行为单位和职工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打 印一份职工开户清单给单位留存;
6、对不具备采取电子申报条件的单位(主要指规模小、没有计算机设备的单位),可 直接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柜台申领开户登记表册,按规定填写后连同其他材料到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二、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单位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设立批文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登记数据盘;
5、《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数据盘中打印);
6、《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清册》(数据盘中打印)。
(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提供材料,请向开户银行咨询。银 行开立账户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
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预留印鉴卡;
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缴存登记材料。提示:单位新增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 册》(经单位盖章)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新增职工开户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自助)(968128(人工)5104492 你好!单位缴费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 险登记。新办税务登记的单位,社保登记与税务登记一同办理。已办理税务登记但尚未办理社保 登记的单位,应及时到地税机关补办社保登记。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可单独办理社会 保险登记。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各办税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同时受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具体 为: ①岛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到湖滨北路 70 号税保大楼 3 楼地方税务局办税服 务中心办理。②岛内的个体工商户到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③岛外 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到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供的资料为: ①已办理或同时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填写报送《社会保险信息补充表(适用于需办理
税务登记的单位)(一式三份)》。②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填写报送《社会保险费数据 采集表》(一式三份)《社会保险信息补充表(适用于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一式三、》 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复印件 1 份,社会团体需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1 份。单位可采用上门或上网两种方式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地税机关审核通过后,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地税机关受理的 5 个工作日后持《地方税务/社保登记申请受理 单》到登记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的社保登记由区局办税服务中心登记 人员当场办理,暂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参保单位录用职工,应依法到税收管征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新增人员投保手续。投保职 工应为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干部不超过 55 周岁,女工人不超过 50 周岁),与参保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单位办理新增人员投保手续应提供的资料为:①单位办理已持有医疗 IC 卡职工的社会 保险投保手续应提供: 《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情况申报表》(一式三份)。②单位办 理未持有医疗 IC 卡职工(不论是否参加过我市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投保 手续,除提供已持有医疗 IC
卡职工的社会保险投保手续应报送的资料外,还应填写报送 《厦 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四份)。③其他情况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A.参保 单位为其法定代表人办理参保手续的,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B.参保单位为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本市户口缴纳社保费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管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书复印件。C.参保单位为超过劳动年龄的职工投保的,需提供经劳动部门审核后的《参保个人继续缴费 申请审批表》 ; 参保单位在新增人员投保业务被受理后的 5 个工作日后,应携带未办理医疗 IC 卡职工 个人近期 1 寸免冠彩照及黑白照片各一张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 IC 卡的制作。地税部门受理新增人员投保业务的时间为:每月的 6 日-25 日。关 于 公 司 参 保 手 续 和 办 理 程 序 请 查 看 本 站 首 页 >> 办 事 指 南 >> 市 地 税 局 局();
2、单位按规定确定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缴存金额,按填表 说明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有关数据,拷入盘片,生成登记数据盘,并 以 A4 纸打印出《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 清册》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登记所需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 厅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收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 金职工开户登记清册》,盖章后交单位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4、单位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表册及银行开立账户须提供的材料,到 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5、开户银行为单位和职工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打 印一份职工开户清单给单位留存;
6、对不具备采取电子申报条件的单位(主要指规模小、没有计算机设备的单位),可 直接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柜台申领开户登记表册,按规定填写后连同其他材料到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二、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单位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设立批文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登记数据盘;
5、《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数据
盘中打印);
6、《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清册》(数据盘中打印)。
(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提供材料,请向开户银行咨询。银 行开立账户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预留印鉴卡;
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缴存登记材料。提示:单位新增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 册》(经单位盖章)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新增职工开户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自助)(968128(人工)5104492
第四篇:办社保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
你公司有没有企业社保帐号,如果没有申请的话就按照下面的步骤去办理: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一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办事程序: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等申请材料;
2.到企业所属辖区社保机构指定办事窗口领取表格和单位编号(社保登记证编码);
3.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如果已经有了企业的社保帐号的话就可以直接在网上申报了,具体的你可以到96888或者83460066--3000咨询就可以!
一、参保险种:
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二、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
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第五篇:单位办社保
双方不可以写协议书。因为法律规定,员工在但在上班,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
保险。依法为员工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是有法律强制性的,用人单位不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你同员工写了协议书,在社保稽核部门稽核你们单位的时候,协议书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并且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益的。你要是现在不给员工买社保,员工离职后向劳动仲裁提起诉诉讼,要求你们单位为他补缴他在职期间的社保,你到时候更麻烦。
1、国家的社会保险因个地情况不同分为“城保”,“镇保”,“农保”,特殊保险。
2、城保一般是注册在市区的企业,为本市户籍的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
3、镇保一般是注册在郊区的企业,为本市户籍的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
4、农保是乡办企业,农村合作企业招用本地农业户口的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
5、特殊保险,是针对非本市户籍的人员缴纳的保险,个地不一。比如你在上海,非上海户籍的外来打工者,如果办理不出人才引进居住证的(一般要本科以上学历),只能按上海政策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此保险属于商业保险,非社会保险)。
6、三种社会保险的退休待遇,医保待遇是不同的,一般城保最高,次为镇保,农保最低。
7、关于超龄的员工,国家规定,93年之前工作的,有工龄的,93年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两个期限合计,满10年的,男性60,女性50的,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如果不符合此条件的,个地做法不一,有的可以补交,比如上海,一男性,先按月补交,如果在65岁前符合退休条件了,那就可以办理退休,如果还没符合,到65岁一次性补交剩余部分,则可以退休,领取养老金。
8、所以个地政策不一,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具体咨询。
机关单位某部门下属机构,一样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单位参保,职工再办增员就
行了。
单位(公司)的参保手续,参照我们武汉的办事流程:
1、先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3、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的有关证件办下来了,拿好原件、复印件,再收集单位职工质料:合同复印件、农业户口的复印件(失业保险金,农业户口个人不用交缴费基数的1%)、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登记照、或一寸红底登记照)、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用于核查职工工资是否低于上海市上一社平工资,不低于的,以实际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等等。
1可以查查当地的社保相关网,网上有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各地不同。我们武汉都在“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上查询、下载、办理。当地应该也有的。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需要两个月才制好。 社保:先到公司所在的区(县)或管委会的社会保证局办理登记,完后到企业所在的地税局登记.每个月20号前到社保局窗口申报(各区县不同),下个月的的10号前到企业所管的地税局社保窗口缴费就可以了。
公积金:拿着公司资料到西高新西桃园的九座大厦的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企业户(找一家银行作为你缴费银行),每个月25号前到银行递支票和公积金缴款书就好了!
我知道的是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是强制的,公积金是自愿的。你去办理时咨询一下。
1、国家的社会保险因个地情况不同分为“城保”,“镇保”,“农保”,特殊保险。
2、城保一般是注册在市区的企业,为本市户籍的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
3、镇保一般是注册在郊区的企业,为本市户籍的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
4、农保是乡办企业,农村合作企业招用本地农业户口的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
5、特殊保险,是针对非本市户籍的人员缴纳的保险,个地不一。比如你在上海,非上海户籍的外来打工者,如果办理不出人才引进居住证的(一般要本科以上学历),只能按上海政策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此保险属于商业保险,非社会保险)。
6、三种社会保险的退休待遇,医保待遇是不同的,一般城保最高,次为镇保,农保最低。
7、关于超龄的员工,国家规定,93年之前工作的,有工龄的,93年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两个期限合计,满10年的,男性60,女性50的,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如果不符合此条件的,个地做法不一,有的可以补交,比如上海,一男性,先按月补交,如果在65岁前符合退休条件了,那就可以办理退休,如果还没符合,到65岁一次性补交剩余部分,则可以退休,领取养老金。
8、所以个地政策不一,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具体咨询。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应有的社保: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五个方面。
1社保是政府行为
2社保是全民保障
3社保是终身保障
4社保具有补贴性
5社保领取养老金金额具有上升性
6北京地区社保保障北京地区生活水平
★A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B 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6%比例
3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C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另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参保职工的工伤医疗费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等、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D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包括: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
4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社保缴费流程: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